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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责任书范文(精选11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1 18:27:00 页码:12
卫生责任书范文(精选11篇)
2023-11-11 18:27:00    小编:ZTFB

总结是沉淀思考的过程,让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和解决问题。总结是对自己一段时间内的努力和收获进行总结,同时也是对自己的肯定和鼓励。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一些时间管理的技巧和方法,供大家参考。

卫生责任书篇一

一、关于适用范围。原《办法》适用于江岸区等7个中心城区,蔡甸区等6个新城区参照执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由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按规定组织实施。新《办法》根据实际需要,将“门前三包”责任制适用范围扩大至我市市区和市人民政府确定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其他地区。同时规定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武汉化工区管委会按照本办法关于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管理职责规定,负责各自管理范围内“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工作。

二、关于责任制内容。《办法》根据当前我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际需要,将“门前三包”责任制规定为责任人在按照本办法划定的“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内,对市容环境卫生进行管理和维护,实行“包干净、包美化和包有序”的制度。并对管理标准作了进一步细化,要求更高,操作性更强。

三、关于责任区范围。《办法》规定“门前三包”责任区的范围是指责任人所使用的建(构)筑物临街的地面、墙面和空间整体周边环境。前后为建(构)筑物临街一侧房基线至道路人字沟之间的区域;建(构)筑物有护栏或者围墙的,前后为建(构)筑物临街一侧护栏或者围墙至道路人字沟之间的区域。具体范围由街道办事处划定。

四、关于管理职责。《办法》在维持原有“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体制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职责。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按照职责依法查处“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内固定门店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行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按照职责依法查处“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内违反餐饮服务、药品经营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园林部门负责按照职责依法处理“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内损坏城市绿化及其设施的违法行为;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按照职责依法查处“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内环境噪声污染的违法行为;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按照职责依法查处“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内建设工地建设单位和拆迁工地施工单位违反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负责按照职责依法查处“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内未按照规定停放机动车辆、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以及妨碍公务等违法行为。

五、关于法律责任。因《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新修订的《武汉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对责任人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的行为规定了行政处罚措施,《办法》对此作了相应修改,一是规定责任人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二是规定“门前三包”责任人及其工作管理人员对“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内发生的违反有关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道路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违法行为,应当进行劝阻、制止,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对发生在“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内的违法行为,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理。三是规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责任人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情形严重的,取消文明单位评选资格。

牛仔裙《武汉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已经20__年3月25日市人民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__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创造清洁、优美的城市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武汉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本市临街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集贸市场开办单位、建设工地建设单位、拆迁工地施工单位、居民住户(以下统称责任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门前三包”责任制,是指责任人在按照本办法划定的“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内,对市容环境卫生进行管理和维护,实行“包干净、包美化和包有序”的制度。

市城市管理部门是本市行政区域内“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规范制订、组织、监督和考核等工作。

区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实施情况,指导街道办事处和“门前三包”责任人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依法查处责任人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和责任区范围内违反城市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

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按照职责依法查处“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内建设工地建设单位和拆迁工地施工单位违反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

公安机关负责按照职责依法查处“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内未按照规定停放机动车辆、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以及妨碍公务等违法行为。

第八条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武汉化工区管委会按照本办法关于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管理职责的规定,负责各自管理范围内的“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工作。

第九条“门前三包”责任区的范围是指责任人所使用的建(构)筑物临街的地面、墙面和空间整体周边环境。前后为建(构)筑物临街一侧房基线至道路人字沟之间的区域;建(构)筑物有护栏或者围墙的,前后为建(构)筑物临街一侧护栏或者围墙至道路人字沟之间的区域。具体范围由街道办事处划定。

江汉路步行街,长江、汉江(武汉段)水域和武汉火车站、汉口火车站、武昌火车站广场区域内的“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由其管理机构按照前款规定进行划定。

(一)包干净“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内无污物、油渍、废弃物和积水;建(构)筑物临街的门窗、橱窗、门面招牌和灯饰保持整洁;建(构)筑物临街的屋檐、窗檐、顶棚无灰垢和积存垃圾;遇冰雪天气,及时清除门前冰雪,确保行人安全。

(二)包美化“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内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吊挂,无乱设广告;树木和公共设施上无晾晒;树木、花草无缺株,花坛无破损;门面招牌画面、字体无残缺,灯光显示完整;在外墙体上设置空调外机、防盗网(窗)等附属设施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三)包有序“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内无乱设摊、乱搭建、乱堆放,无环境噪声污染,无出店经营;无乱停放,非机动车应当在停车线内朝向一致进行停放;不得侵占、损坏或者擅自拆除、迁移、封闭环境卫生设施;不得擅自挖掘、占用人行道;不得擅自设置路障等妨碍通行的设施;不得放置占道灯箱、指示牌;不得在门前从事洗车、生产加工等经营活动。

第十一条责任人应当根据划定的“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与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并接受街道办事处和市、区城市管理部门对“门前三包”责任制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江汉路步行街,长江、汉江(武汉段)水域和武汉火车站、汉口火车站、武昌火车站广场区域内的责任人应当与其管理机构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并接受管理机构和市城市管理部门对“门前三包”责任制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责任人应当确定“门前三包”工作管理人员,负责“门前三包”责任区的日常维护管理,确保“门前三包”责任区的市容环境卫生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要求。

第十三条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对本辖区内责任人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巡查和登记制度。发现责任人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应当督促其进行整改。

第十四条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门前三包”责任制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在主要街道、繁华地段和重点部位设置执法监督岗,及时查处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行为。

第十五条“门前三包”责任人及其工作管理人员对“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内发生的违反有关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道路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违法行为,应当进行劝阻、制止,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十九条阻碍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行本办法,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城市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园林、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公安等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法定职责,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卫生责任书篇二

乙方:()。

为推动我镇市容市貌、美化、亮化和环境卫生的有序发展,塑造本镇新形象,营造良好的旅游、观光、投资环境氛围,让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市容与环境卫生管理,共同把下营建成一个干净、整洁、有序的卫生乡镇,甲乙双方就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有关责任事项达成如下共识:

一、乙方必须切实、认真履行好门前“三包”责任制,即: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

(一)包卫生:即无垃圾污物,无果皮纸屑,无乱贴乱画,保持地面平整,排水通畅。

(二)包绿化:即包培植门前绿化和保护门前行道树,保护管理好门前公共设施,禁止损害花草树木等。

(三)包秩序:即保证门前不乱摆摊点,无乱停乱放车辆,不凉晒和堆放有碍观瞻的物品,临街不得饲养家禽。

二、甲方必须在职权范围内积极协助、监督乙方进行门前三包管理。

三、乙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按照《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追究乙方责任并对其给予处罚。具体如下:

(一)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的,处10元罚款,并责令立即清除。

(二)乱倒垃圾、油污、粪便及敞排污水的,处50元罚款,并责令立即清除。

(三)在公共设施、树木和建筑物体上悬挂、刻画、张贴、喷涂各类广告的,处50元罚款,并责令立即清除。

(四)擅自张挂布幅广告标语或越门伸杆搭蓬、放置广告牌匾、晾晒衣物,占道摆摊设点、堆物作业、饲养禽畜的,责令立即整改,并处50元罚款。

(五)户外设置烧、烤、煎、炸、炒、蒸、煮食物摊点或擅自搭建棚、房、亭等构筑物的,一律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

四、此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一经签订即日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20__年12月。

卫生责任书篇三

根据x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的要求,对村卫生室实行年度目标管理和聘任制管理。年初签订目标责任书,年中和年底两次考核,考核合格兑现各项补助和经费。村卫生室年度目标如下:

1、传染病防控。及时收集、传达预防接种信息,完成预防接种任务;做好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登记、报告;做好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控药物发放、使用指导和宣传监督工作。

2、孕产妇及儿童保健。做好孕前和孕早期增补叶酸的政策宣传、药物发放、使用指导工作;做好孕产妇的产前、产后访视和母乳喂养指导等工作,孕产妇建档、建册率达标;参与0—3岁儿童保健工作,建档、建册率达标。

3、健康教育。开设健康教育宣传栏,每年刊登健康素养、疾病防治、优生优育等基本知识不少于6次;及时发放健康教育宣传材料;公民健康素养66条普及率达标。

4、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及时、准确、全面收集自愿建档农村居民的基本情况、主要健康问题及卫生服务记录等信息,按要求建立、更新健康档案,建档率达标。

5、慢性病防治。对35岁以上居民每年首诊测血压。对确诊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定期随访,询问病情,并对用药、饮食等进行健康指导;建档率达标,随访记录完整。按要求做好重性精神病人的管理及随访工作。

6、老年人保健。全面收集本村老年人人口信息,认真做好健康危险因素的调查及评估、健康指导、健康管理、随访等工作,建档率达标。

1、严格执行《执业医师法》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在执业范围内开展诊疗活动。

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诊疗操作规范,做到看病有登记,用药开处方,书写符合规范要求。

3、严格执行药品招标采购,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统一价格销售;不滥用抗生素、激素;及时收集上报基本药物不良反应数据。

4、医疗垃圾处置,按要求分类收集、销毁和登记。

2、按时参加省、市、县及县中医院组织的业务培训及例会。

3、严格执行“六统一、两独立”的.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制度和细则;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4、管理使用好村卫生室设备。达到县卫生局制定的村卫生室标准。

x医院(盖章)村委会(盖章)村卫生室。

院长:村主任:卫生室负责人:

20xx年x月x日。

卫生责任书篇四

为了加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营造良好的人居住环境和发展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01号令)、《国家团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73号令)及《湖北省爱国卫生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西湖桥社区范围内门店业主在经营过程中,所应承担的管理责任明确如下。

一、临街门店经营户及业主在经营过程中,要做到文明、守法、诚信,具体内容有:

5、不出店占道经营,人行道两侧禁止摆放广告招牌、灯箱等,禁止超出门、窗外墙摆摊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不得在街面晾晒衣服、拖把等物品,确保门前车辆摆放有序。

二、环卫部门不履行责任或未按规定时段收集垃圾的,临街单位住户可向环卫主管部门投诉,对责任人予以处罚,投诉电话:。

三、临街门店如不履行责任,违反上述条款,经居民举报、城管人员巡查或上级领导督查后发现,由社区执法人员告戒,仍不改正的,社区网格化管理办公室拍照取证后,由城市管理执法局依照《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湖北省爱国卫生条例》第二十七条、《国家团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四条规定,责成立即整改落实,并处以个人十元至二百元、单位五千元至五万元罚款。

社区(盖章):经营业主(盖章):

责任人:徐海珍责任人(盖章):

卫生责任书篇五

甲方:

乙方:

为推动我乡村容乡貌的美化、亮化、净化和洁化的有序发展,塑造新形象,营造良好的卫生环境氛围,让广大居民积极参与环境卫生管理,共同把建成一个干净、整洁、有序的“洁净乡村”,甲乙双方就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有关责任事项达成如下共识:

一、乙方必须切实、认真履行好门前“三包”责任制,即: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

“门前三包”的责任区域为各户(单位)门前两侧的墙根至排水沟。各户(单位)门前的卫生责任区,要随时保持环境清洁干净,垃圾一律实行袋装,不得排放在卫生包干区域内,室内产生的垃圾严禁扫出室外或排水沟内,应就近丢入垃圾箱内,做到地面无纸头、烟头、果壳、废包装袋、积水等,门外无乱丢乱放现象。

(一)包卫生:即无垃圾污物,无果皮纸屑,无乱贴乱画,保持地面平整,排水通畅。不得从事有碍村容村貌和破坏环境卫生的.生产加工业。

(二)包绿化:即包培植门前绿化和保护门前行道树,保护管理好门前公共设施,禁止损坏花草树木等。

(三)包秩序:即保证门前不乱摆摊点,无乱停乱放车辆,不凉晒和堆放有碍观瞻的物品,临街不得饲养家禽。

二、管理办法:

1、法人代表、店主、房主为负责人。

3、卫生环境园林管理处定期清扫垃圾,8点前进行第一次清扫,并保证全天候清扫;

4、甲方必须在职权范围内积极协助、监督乙方进行门前三包管理。

三、乙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经查实,甲方责令乙方限期整改,否则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乙方责任并对其给予处罚。对拒不履行“门前三包”的户或单位,处于至元不等的罚款。

四、此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订即日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卫生责任书篇六

为了加强村卫生室管理,规范村卫生室各项工作,特制订本责任书,内容如下:

(1)牢固树立“医疗安全第一”的观念,坚持医疗管理中安全有效的原则,杜绝事故、减少差错。

(2)认真、规范书写医疗文书,诊疗有登记、开药有处方、输液有记录、疫情有报告,医疗废物处置规范、有记录。

(3)发现危重疑难病人,应及时告知患者或家属,并要求转至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就诊。

(4)严格规范临床用药,严禁使用自制药品和过期药品;严禁使用配伍禁忌、皮试阳性或需做皮试而未经皮试的药物;严格按照适应症选药,不得超剂量用药,滥用抗生素和激素。

(5)本辖区内出现一起责任明确医疗事故,村卫生室立即停止执业活动,写出书面检查,情节严重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证书》。

(一)严格遵守××××年新农合补偿方案。一般诊疗费每门诊人次收费5元,个人支付0.5元,新农合门诊统筹基金支付4.5元,新农合门诊统筹支付的一般诊疗费应在家庭封顶线内支付。

(二)规范表-11填写,患者签全名、留电话,合疗处方签完整、及时粘贴发票;分类装订保存合疗各种表册以备随时检查。

(三)规定每月十六日九时至十五时为合疗报表时间,逾期不予办理。(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四)及时更新合疗公示栏内容。

(五)积极配合卫生院合管科布置的新农合其他工作。

(一)疾病控制规范门诊日志书写,门诊日志中应有35岁以上患者首诊血压、针对性健康教育项目。合疗定点的村卫生室门诊日志应与合疗表-11相符。

(二)规范传染病报告不得漏报、瞒报、迟报传染病病例,特别是流感、其他感染性腹泻等传染病。

(三)慢病随访根据辖区内人口完成总人口3.1%的高血压病人随访、总人口1%的'糖尿病病人随访。

(四)健康教育村卫生室健康教育宣传栏不少于一个,全年刊出不少于六期,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全年不少于六次,乡村医生在提供门诊医疗、上门访视等医疗卫生服务时,应当开展有针对性的个体化健康知识和健康技能教育。大力开展“五个一工程”。辖区内“五个一工程”即每个村一个宣传栏,一条墙体标语,每月一次健康知识广播,向村民家庭发放1本健康知识手册和一张健康主题年画。

(五)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健康教育工作。

(一)建立健全计免基础台账,人口基础资料健全,卡证填写规范。

(二)建立疫苗使用管理制度及冷链管理制度。有疫苗计划报表、生物制品领发登记本。

(三)疫苗储存管理疫苗应正确储存。冰箱内不能存放杂物,储存温度正确;冰箱内储存疫苗和账目疫苗相符;建立疫苗出入库登记册,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测温,并且有记录。

(四)8月龄至1.5岁一周内麻疹及时预约接种,并登记。

(五)每月中下旬开展查漏补种工作,应于每月30日以前上报。

(六)每月18日前必须上报填写规范的常规报表,逾期视为未上报。

(七)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临时性疫苗接种任务。

(一)建立健全妇幼各项内涵资料。

(二)及时入户访视产妇,记录准确真实。0-6岁儿童按系统管理实行免费体检,在规定时间内督促产妇产后42天复查、儿童血常规检查。

(三)及时转诊高危孕产妇,及时上报孕产妇和儿童死亡。

(四)月报表填写规范,及时上报,于每月18日前上报。

(五)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妇幼卫生工作。

(一)每季度开展卫生法制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并留有工作记录。

(二)及时上报非法行医、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

(三)完成上级卫生监督机构指定或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七、药品三统一工作。

(一)规范填写“三统一”药品进购台账、“三统一”药品购销明细账及蓝田县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采购计划单。

(二)村卫生室临床用药不得超出陕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统一”药物目录,临床用药必须严格执行全省统一的药品价格,实行零差价销售。

(三)及时完整规范上报三统一报表。

卫生院:(签章)。

卫生院领导签:

卫生室名称:(签章)。

20xx年x月x日。

卫生责任书篇七

各户房屋两侧墙根延伸线至下水道围成的区域。

二、“门前三包”的内容和标准。

1、包环境卫生: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要随时保持门前责任区整洁、干净,做到无任何废弃物、积水、油污等。室内垃圾必须自备垃圾桶放置于门面内,将垃圾袋装后放入垃圾桶,定时倒入垃圾车,严禁将室内垃圾堆放在责任区内。

2、包设施维护:管护好门前的市政设施,保持设施美观、完好、无污物,对破坏设施的人和事坚决予以制止。

3、包市容管理:管理好自己门前责任区,做到无落地招牌、广告和其他影响市容的'障碍物。对乱接乱拉乱挂、乱贴乱画、乱停乱靠、乱堆乱放乱摆等现象和乱丢乱吐等影响责任区卫生的人和事及时教育、制止。保证责任区内无当街打牌、赌博等有碍观瞻的现象。门前发生纠纷、斗殴事件时要及时出面劝解或报警。

三、管理办法。

1、法定代表人、店主、房主为责任人。

2、自觉履行管理责任,安排好专人负责具体落实。

3、主动配合包保单位、城管队、环卫所等创建成员单位开展督促检查。

4、对拒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每次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5、对侮辱、对抗、殴打管理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处罚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卫生责任书篇八

为确保师生人身安全,根据上级有关安全工作要求,本着服务师生,安全第一的原则,经幼儿园与食堂负责人协商签订本责任书。

一、牢固树立“优质服务,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强化安全防范措施,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二、采购粮油、蔬菜必须渠道正常、票证等手续齐全,且保证在运输、储藏方面无污染。

三、饭、菜熟透,不向师生供应生冷、霉变食品,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四、食堂所有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执证上岗。各食堂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

五、协助值日教师维护好饭场秩序,严防拥挤、烫伤等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操作间。加强水源、电源管理,使用电器必须规范操作,经常检查线路,防止火灾发生,定期清洗水塔,保证用水卫生。

七、要定期对食堂灶具进行消毒,定期打扫环境卫生,定期进行灭蝇、灭鼠工作,认真做好防疫工作。

八、幼儿园要尽可能创造条件,为食堂正常运作提供良好环境。

九、安全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发现不安全事故,视具体情况进行严肃处理,重大问题交由上级机关甚至司法机关处理。

十、如人为原因发生事故,按幼儿园奖惩制度执行.

本责任书每学年度签订一次,一式三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责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卫生责任书篇九

为确保师生人身安全,根据上级有关安全工作要求,本着服务师生,安全第一的原则,经学校与食堂承包人协商签订本责任书。

一、牢固树立“优质服务,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强化安全防范措施,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二、采购粮油、蔬菜必须渠道正常、票证等手续齐全,且保证在运输、储藏方面无污染。

三、饭、菜熟透,不向师生供应生冷、霉变食品,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四、食堂所有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执证上岗。各食堂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

五、协助值日教师维护好饭场秩序,严防拥挤、烫伤等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操作间。加强水源、电源管理,使用电器必须规范操作,经常检查线路,防止火灾发生,定期清洗水塔,保证用水卫生。

七、要定期对食堂灶具进行消毒,定期打扫环境卫生,定期进行灭蝇、灭鼠工作,认真做好防疫工作。

八、学校要尽可能创造条件,为食堂正常运作提供良好环境。

九、安全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发现不安全事故,视具体情况进行严肃处理,重大问题交由上级机关甚至司法机关处理。

十、本责任书每学年度签订一次,一式二份,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各存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校长(盖字):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__日。

食堂工作人员(签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_日。

卫生责任书篇十

责任内容及规定:

1.产生建筑垃圾的建设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前携带证照、施工图纸等有关资料,到所在辖区市容园林局主管部门如实申报建筑垃圾排放处置计划。如超出审批处置量,须重新申请办理处置手续。

2.所在出土、拆迁工地必须安装建筑垃圾车辆限高标杆,施工现场必须封闭施工。建筑工地设置标准遮挡门,严禁用蛇皮布代替遮挡门。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并保持清洁、完整。

3.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出入口要设置冲洗设施,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工程施工的废水、泥浆应经流水槽或管道流到工地集水统一沉淀处理,不得随意排放和污染施工区域以外的河道、路面。

4.处置建筑垃圾时,必须由各区市容园林局认证的建筑垃圾运输资质单位处置。将建筑垃圾交给未经认定的单位或个人处置,将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处1万元以上10万以下罚款。

5.在清运建筑垃圾时,应密闭清运,严禁超载、冒尖、抛撒。所在施工车辆驶离施工现场时,车轮、车体必须清洗,保持车容、车貌整洁。严格按照审批的时间、路线行驶,按指定地点倾倒。

6.建设单位需要回填建筑垃圾,必须在辖区市容园林局主管理部门登记,由管理部门负责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受纳建筑垃圾。

7.坚持市场化运营方向。建设单位施工工地要配备容貌监督员,容貌监督员接受区市容园林局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和管理,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8.为了保证建筑垃圾运输安全,防止污染城市道路,提升城市整体形象,项目建设方和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分别缴纳一定数额的清洁运输保障金和运输安全保障金,由辖区市容园林局主管部门对两项资金进行监管,如有违规现象,将扣除保障金。未出现违规行为,退还全部保障金,并支付同期银行利息。

9.本责任书有效期自20xx年3月18日至20xx年9月28日止。

卫生责任书篇十一

为强化市容环境卫生责任管理,改善环境卫生与容貌面貌,营造洁净、有序、优美城市环境,依据《国务院关于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01号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省人大会××号公告)、《城区环境卫生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政办发[××××]××号)等有关规定精神,特制定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书。

市容环境卫生纳入部门一级目标管理,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责任人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市容环境管理工作负责。

二、控制目标。

一把手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措施有力,所辖区域市容环境卫生水平达到市民基本满意。

三、工作目标。

(一)定期研究市容环境卫生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研究解决突出问题,进行综合管理、执法,形成纪要,并将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纳入主要议事日程并作为干部年度干部考核主要内容。

(二)加强所辖区域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管理。按照×政办发[××××]××号文件划分职责,市容环境卫生日常工作基本达到《城区市容环境卫生日常检查考核评分标准》,切实履行职能职责:负责编制××市环境卫生管理专业规划及年度计划,协调、指导区(县)编制区域专业规划及年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管;负责城区主干道车行道清扫保洁;负责城区生活垃圾清运及无害化处理;负责制定环境卫生质量考核标准及日常考核,监督执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负责城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机械装备配套建设及管理;负责城区环境卫生工作执法管理及市民投诉事项的受理、解决;负责城区垃圾处理费等费用的集中收取,会同财政部门拟定资金分配兑现方案;负责对城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市容环境卫生进行日常监督、管理、检查;负责城区重要活动的环境卫生保障协调工作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环境卫生责任人、分管领导、承办责任人、作业负责人及责任明确并公示。

(四)完善运行机制。

投诉举报制度健全,设有受理群众投诉的机构,对外公布投诉电话;建立实施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及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并实行市容环境重大事项预公开制度和听证制度。

(五)加强督办检查。

制定严格的日常检查、复查制度并认真执行。组织抽查每月不少于一次,每月不定期抽查至少两次,每次检查对上次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所有检查记录必须形成详细的档案。

(六)加强硬件设施建设。

按照十堰市市容环境卫生发展规划,有计划、有重点实施所辖区域市容环境卫生硬件设施建设,必要装备、设施达到国家标准。

四、考核与奖惩。

上述各项责任落实情况,按照“日检查、周进度、月通报、季公示”进行考评,并根据完成情况实行奖惩。

市人民政府(章)市建设局局(章)。

分管领导:

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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