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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光伏扶贫招标公告(大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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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光伏扶贫招标公告(大全9篇)
2023-11-19 12:06:38    小编:ZTFB

人类社会因对新鲜事物的渴求而不断发展进步。写总结时,要注重反思和总结的价值,从中汲取经验和教训。建立积极向上的人际关系网可以为个人发展带来更多机会。

光伏扶贫招标公告篇一

所属领域类型:太阳能发电。

设备来源:国内采购。

预算投资总额:15000万元。

投资性质:非政府投资。

资金到位情况:已到位。

项目建设等级:行业中等标准。

预计开建年月:2016年11月。

预计截止年月:

所属大区:华中。

所属省份:湖南。

所属地级市:邵阳市。

项目所在地:湖南省邵阳市。

项目主要设备:太阳能电池板、太阳能电池组件、直流汇流箱、直流电缆、逆变器、低压配电系统、基础支架、配电柜、交直流柜、有源/无源滤波器、变频器、防雷器、数据采集器、环境监测仪、光伏监控系统、lcd显示器(工业电视)、监控计算机、光伏专用电缆、直流回流电缆、交流电缆、电力电缆等。

项目详情:项目装机容量19.98mw,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

石工:153213433xx。

邮箱:holdone@。

光伏扶贫招标公告篇二

本招标项目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批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等)。

本期工程是利用高效多晶硅太阳能电池板中多晶硅半导体材料把从太阳辐射中吸收的光能转换为直流电,再通过电源转换装置-组串式逆变器把直流电转换成交流电。采用0.4kv电压等级接入该区电网,利用全额上网的特点进行电站系统的运作。本期工程计划总装机容量100.7kwp。(见招标文件,项目概况及规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为生产符合国家标准的太阳能光伏组件的制造商以及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经销商,或光伏施工企业,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见投标人资料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8月1日至208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在乡招投标领导组办公室(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8月25日,地点为乡招投标领导组办公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本村村务公开栏公示,同时在榆社县政府网网页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峪乡招投标领导组。

电话:0354---68328xx。

联系人:贾付忠冯革平刘伟。

电话:0354---6832xx。

2016年8月1日。

光伏扶贫招标公告篇三

光伏发电清洁环保,技术可靠,收益稳定,既适合建设户用和村级小电站,也适合建设较大规模的集中式电站,还可以结合农业、林业开展多种“光伏+”应用。在光照资源条件较好的地区因地制宜开展光伏扶贫,既符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又符合国家清洁低碳能源发展战略;既有利于扩大光伏发电市场,又有利于促进贫困人口稳收增收。

[2016]621)的指示,在年之前,重点在前期开展试点的、光照条件较好的16个省的471个县的约3.5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以整村推进的方式,保障200万建档立卡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包括残疾人)每年每户增加收入3000元以上。其他光照条件好的贫困地区可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因地制宜推进实施。

补贴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光伏电站制定标杆上网电价(如下图),对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给予每度电0.42元(含税)的度电补贴。

度等确定,最长可达15年。贷款宽限期,一般为1年,最长可达2年。

1.电站收益期至少25年,25年持续受益,扶贫不返贫;。

3.有效解决当地“空壳村”问题,由过去的输血式扶贫,转变成目前造血式扶贫;。

4.点对点,精准脱贫,既可按照每一户来建设,又可按照村镇、县区整体建设;。

5.拉动当地就业,提升当地gdp,政绩工程,利国利民。

财政部专项扶贫发展资金。

地方专项扶贫资金。

投融资主体或商业化企业。

六、项目报价。

例:一个贫困村约有贫困户300户,每户5kw,项目造价8元/瓦,项目总投资1200万,由政府担保,银行出资600万,企业出资600万。政府用未来5年的扶贫专项资金还银行贷款,资金较充裕的农户也可以入股享收益。

收益分析。

每户5kw每年发电收益至少6000元,有入股的贫困户分得3000元,无入股的贫困户分得1200元(发电收益的20%),企业分得3000元,多余的为村级财政收入(按所辖贫困户数量计算)。

银行贷款部分的投资份额(600万),可根据当地政府的资金筹措计划作适当调整甚至完全取缔,以减少银行贷款额。

例:一个贫困村约有贫困户300户,每户5kw,项目造价8元/瓦,项目总投资。

1200万,政府出资600万,企业出资600万。

收益分析。

项目资产归地方政府和商业化企业共有,收益按股比分成,商业化企业对项目关联的的贫困户,每年向每户支付2400元扶贫款(政府资金年化收益率12%)。政府出资部分的份额(600万),如若资金短期不足,可适当向银行贷款。

光伏扶贫招标公告篇四

二、招标项目编号:jwzb(dz)-2016014。

三、招标项目分包情况及资格要求:本项目共分一个包;。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1.时间:2016年8月5日至2016年8月11日(北京时间)。

2.地点: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报名。

3.方式:网上下载。

4.售价:150元。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8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东省德州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开标室(德州市东风东路1666号)。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8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东省德州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开标室(德州市东风东路1666号)。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德州市德城区二屯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方式:18505346355。

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经纬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八东路新型国际大厦八楼802室。

联系人:赵先生。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德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发布人:山东省经纬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8月5日。

光伏扶贫招标公告篇五

年8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光伏扶贫贷款管理办法》公布,办法要求借款人需具有与项目建设或运营相应的权益性资本,所有者权益的来源与构成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光伏扶贫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支持国家实施光伏扶贫工程,更好地履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简称农发行)政策性金融职能,加大对贫困地区光伏扶贫的信贷支持力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贷基本制度》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光伏扶贫贷款是指农发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支持列入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务院扶贫办批复的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的光伏扶贫项目建设的政策性贷款。

第三条光伏扶贫贷款遵循“政府主导、精准扶贫、专款专用、风险可控、保本经营”的原则。

第二章贷款对象、用途和条件。

第四条贷款对象。

(一)地方政府出资成立、未列入监管部门融资平台名单的国有独资及控股企业(一类公司)。

(二)中央企业及其所属企业(二类公司)。

(三)非国有控股上市企业与地方政府或(和)国有企业合资成立的项目(三类公司)。

(四)各地原融资平台公司通过市场化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理,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的前提下,也可作为实施主体承接光伏扶贫任务。

(五)资信良好的其他混合所有制企业和民营企业。

第五条贷款用途。贷款用于支持列入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务院扶贫办批复的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的村级光伏电站或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建设及相关费用支出、营运资金需求等。

第六条借款人条件。

(一)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要求。

(二)具有国家规定的承担项目融资或建设(运营)的.相关资质和能力。

(三)治理结构完善,组织机构健全,经营管理规范。

(四)具有与项目建设或运营相应的权益性资本,所有者权益的来源与构成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五)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财务可持续能力。除新设法人外,上一年末和最近月份资产负债率原则上在80%(含)以内,上一年度原则上要实现盈利。

(六)信用状况良好,信用等级在a级(含)以上。借款人为新设项目法人的,其控股股东应有良好的信用状况。

(七)混合所有制企业作为借款人时其民营企业股东,或借款人为民营企业,上一年末和最近月份资产负债率70%以内、实收资本在1亿元以上(含)、信用等级在aa一级以上(含)、连续三年盈利且经营状况良好。

(八)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建设光伏扶贫电站的,地方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应与借款人签订购买服务协议(或合同),明确将购买服务资金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购买服务内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九)借款人为地方政府出资成立的扶贫投融资公司或新设法人原则上须在农发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十)农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贷款项目条件。

(一)项目由政府主导,符合国家光伏扶贫有关政策,列入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务院扶贫办批复的光伏扶贫实施方案。

(二)项目所在地市(县)政府已按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发改能源【2016】621号)要求制定光伏扶贫收入分配管理办法,明确项目收益分配方案和扶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确保与贫困人口精准对接。项目须提供经当地扶贫部门确认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清单。

(三)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等。

(四)项目资本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项目立项。项目须取得有权审批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的证明文件。

(六)项目用地。项目须取得合法有效的用地审批手续或提供项目用地预审许可文件。对使用戈壁、荒漠、荒草等未利用土地的,对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可以租赁方式取得,须提供土地租赁合同和县级国土资源部门用地备案证明。对项目永久性建筑用地部分,应依法按建设用地办理手续。

(七)项目规划许可。项目须取得政府有权部门批准的建设用地、建设工程等相关规划意见或许可文件。分期建设、分期办理规划许可文件的项目,须按照工程建设进度提供相应的规划许可文件。项目建设地址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的,不需办理规划许可手续,由有权部门出具相关说明。

(八)项目环境评价。项目建设须取得环评审批手续。

(九)项目须取得当地电网公司出具的对接网和并网运行条件的认可意见,以及确保项目有优先上网和电量全额收购的承诺文件。

(十)项目须取得地方政府确定运维企业承担光伏电站的运营管理或技术服务的证明文件。

(十一)项目贷款由扶贫资金进行贴息的,须取得地方政府或财政部门同意贴息的文件。

第三章贷款期限、利率、额度和方式。

第八条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综合偿债能力、光伏扶贫项目投资回收期、工程建设进度等确定,最长不超过。

第九条贷款宽限期。根据项目建设期给予适当的宽限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

第十条贷款利率。根据资金来源成本,按照保本经营原则,执行优惠贷款利率,在人民银行基准利率基础上下浮0—10%,具体定价权限以总行下发的授权书为准。

第十一条贷款额度。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借款人资金需求、偿债能力及所提供的风险保障措施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额定。

第十二条贷款方式。项目一般采用担保贷款方式,担保额度须覆盖贷款存续期间贷款本息,可通过保证、抵押、质押组合担保形式,优化担保方案。

对采取地方政府购买服务模式的,须对纳入财政预算的购买服务协议项下应收账款设定质押担保,其中:对于应收账款来源于省级以上政府或指定部门购买服务的部分,质押折率不超过90%,质押后缺口部分可采用信用贷款方式;对于应收账款来源于第地市级政府或指定部门购买服务的部分,质押折率不超过80%;对采取抵押担保的,抵押物应为符合农发行要求的土地使用权、住宅、商铺、写字楼等房地产抵押,抵押折率最高不能超过70%。

对采取电费收益等项目收益权质押的,折率不超过65%。

对采取保证担保的,保证人优先选择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上市企业以及各级政府控股的专业担保机构。

第四章贷款流程。

第十三条项目库管理。各级分支行特别是省级分行要加强与地方政府及能源主管部门、扶贫部门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提前介入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编制,对接能源主管部门储备的光伏扶贫工程项目,制定光伏扶贫融资支持方案,及时掌握光伏扶贫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需求情况,积极提供金融服务。能源主管部门上报的光伏扶贫工程项目清单农发行须及时纳入项目库进行管理,经培育成熟后,开户行及时受理贷款申请。

第十四条调查评估。按照农发行相关规定组织开展调查评估,应重点关注一下方面:

(一)项目收益分配方案是否符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是否与贫困人口精准对应。

(二)项目合规性及相关行政许可材料是否齐全。

(三)项目总投资额和各项构成是否合理。

(四)项目使用的光伏产品是否技术先进,经过国家检测认证机构认证,是否达到领跑者技术指标,产品质量是否有保障。

(五)项目运维方案是否科学合理经济。

(六)借款人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合规。

(七)还款来源是否充足可靠。还款来源包括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电费收入、碳交易收入及各级财政补贴收入等。

(八)借款人信用状况是否良好。

(九)贷款担保是否合法有效。

第十五条审查审议审批。按照农发行相关规定开展项目审查审议工作,审查部门应分别对光伏扶贫贷款项目的贷款规模及利率、项目合规性和风险性、借款人主体资格等方面提出审查意见,报贷款审查委员会审议,通过后送有权签批人审批。

第十六条审批权限。总行授权省级分行的具体审批权限以总行下发的授权书为准。

第五章管理要点。

第十七条贷款条件落实与发放支付。贷款发放前,须严格落实各项贷款前条件,贷款的发放和支付严格按照农发行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资金管理。开户行要与相关主管部门、借款人等签订资金监管协议(或项目监管协议),明确相关责任义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封闭管理。

第十九条账户管理。借款人应在农发行开立项目资本金账户、信贷资金账户、项目收益(含购买服务资金)归集账户,分别用于核算项目资本金、信贷资金、项目收益等;也可接项目资本金、信贷资金、项目收益在借款人同一账户内分设资金管理台账,实现资金分类管理。农发行贷款占借款人全部贷款比例超过50%(含)的,借款人原则上应在农发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项目建设主要施工方案原则上也应在农发行开立结算账户。

第二十条贷后管理。要严格按照农发行有关规定加强贷后管理。开户行要督促借款人及相关部门将项目收益按要求及时归集农发行账户。对地方政府明确将购买服务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的,要督促地方政府及时将本年度购买服务支出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第二十一条监测分析。贷款的信贷监管记录、信贷分析、风险预警及重大事项报告、风险处置措施等按照农发行信贷监测分析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信贷事项变更。对项目实际情况发生变化,确需变更信贷事项的,按照农发行有关规定办理,严禁越权违规操作。

第二十三条贷款后评价。项目建设竣工后,应及时进行贷款项目后评价,对发现的问题,应采取整改措施。贷款后评价结论应作为贷款管理的依据。

第二十四条档案管理。各级行须按照农发行信贷档案管理有关规定,严格规范档案管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总行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七条农发行现行制度办法中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光伏扶贫招标公告篇六

1.1招标编号:rsh-光伏-161003128。

1.2项目名称:新建昔阳30mw光伏发电项目。

1.3工程地点:山西省晋中市昔阳县。

1.4工程规模:本项目规划建设总容量为30mwp,本期一次建成30mwp,项目位于山西省昔阳县内。根据当地光能资源以及业主的初步开发规划,本期建设光伏电站容量30mwp,以二回35kv电缆线路送出。

1.5招标范围:

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电站工程场地平整、设备的供货、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倒运、光伏电站建筑及安装工程、升压站内建筑及安装工程、集电线路建筑安装工程、监控安保系统、场内道路、进场道路、场区围栏、围墙及大门、水保工程、环保工程、垃圾清运出现场,所有建筑物水电源接引、施工电源、供水工程、办公和生活临建、接入系统工程(含施工图设计、建筑安装工程及调试等)、调试及配合整套启动、光伏电站安全稳定可靠性试运行、预验收;组织消防和防雷工程验收;电站性能试验;购买建设期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以及质保期内的相关服务、售后服务等。

1.6工期要求:12月20日前完工。

二、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2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建设;。

3.3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4资质要求:施工单位需具备电力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5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发售。

4.1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iso9001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证等以上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招标代理机构报名,经资质审核合格后,予以发售标书。

4.2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含图纸),售后不退。

发售时间:10月12日至月19日(节假日顺延)。

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联系人:张涛。

电话:13261169xx。

邮箱:chinazbcg@。

光伏扶贫招标公告篇七

为增加贫困村集体及贫困户家庭经济收入,建立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光伏扶贫的产业带动作用和社会综合效益,结合我县太阳能资源优势和实际情况,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88个贫困村及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大力实施光伏发电扶贫项目。

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总书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要思想,坚持“真扶贫、扶真贫”的工作方针,围绕我县脱贫目标,创新扶贫机制。

通过光伏扶贫的带动作用,重点扶持家庭劳动能力弱、无稳定增收来源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无集体经济收入或集体经济薄弱、资源缺乏的建档立卡贫困村,为实现2018年全面脱贫提供支撑。

二、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在全县88个贫困村建设88个100千瓦的村级小型光伏电站项目,发电收益用于该村2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按期脱贫。

对于不具备选址建设条件的贫困村,可在乡(镇)区域内统一协调配置。

三、资金筹措

以每个贫困村投资约70万元,建设1个100千瓦的村级光伏电站为基准,88个贫困村计划总投资约6160万元(最终以实际投资为准),建成后装机规模可达8800千瓦。

项目所需资金全部由宜阳兴宜新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筹集解决,并委托宜阳九润农业有限公司统一对全县村级光伏电站进行全程管理。

四、产权归属及收益分配

(一)村级光伏电站的所有权归宜阳兴宜新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有。

(二)脱贫前,售电收益按照豫发改能源〔2016〕978号文件规定,电站收益首先由光伏扶贫项目公司按每个村级光伏电站带动20户,每户每年不低于3000元标准,分配至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乡(镇)政府再分配给光伏扶贫项目涵盖的贫困群众;其次用于支付税金、运营维护和土地流转等费用;最后剩余部分用于发展项目所在贫困村集体经济。

(三)脱贫后,电站收益扣除税金、运维费用等必要支出外,优先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贷款全部清偿后,发电收益扣除必要的支出费用外,全部上缴县财政,用于脱贫成果巩固或发展集体经济。

五、选址、建设安装及运营维护

优先选址在集中连片的房屋屋顶、空地或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其中,屋顶结构,符合承重要求;面积不低于1300平方米(以100千瓦为例),光照条件较好,符合电网接入条件。

具体选址由所在乡(镇)政府牵头,会同国土、林业、电力、规划等相关部门现场科学确定。

宜阳九润农业有限公司作为全县光伏扶贫工程的实施主体,负责项目统一规划、统一招标、统一建设、统一监管;负责牵头组织各乡(镇)政府办理项目各项前期手续,协助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及光伏指标的申报工作。

各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国土、林业、电网等单位派出机构及行政村,完成项目选址初审工作,配合宜阳九润农业有限公司完成审批手续的收资工作。

宜阳九润农业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等竞争性方式,选择资金实力、产品质量、施工经验及报价合理的企业,作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安装单位,并负责后期运行维护。

工程质量要确保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光伏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衰减率、保质期,逆变器中国加权效率、保质期等主要质量指标,要确保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运维企业对村级光伏电站的管理和技术服费用,应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运维协议约定,从发电收益中提取。

六、加强组织协调

县政府成立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主管扶贫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的光伏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发改、扶贫、财政、国土、林业等部门及各乡(镇)政府,以及电网企业和金融机构等,主要职责是协调解决光伏扶贫工作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各乡(镇)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做到分工明确、目标清晰、任务到人,责任到位,合力推动光伏扶贫工作。

附件:宜阳县光伏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

光伏扶贫招标公告篇八

按照“省级统筹、县负总责,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政策扶持、合力推进”的总体思路,建立政府补助、社会帮扶、金融支持、用户出资等多途径相结合的资金筹措机制,大力推进光伏扶贫工程实施,有效増加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和贫困户家庭收入,加快扶贫对象脱贫致富步伐,充分发挥光伏扶贫的产业带动作用和社会综合效益。

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市、区)积极开展光伏扶贫工程建设。实施对象主要为两类:一是无集体经济收入或集体经济薄弱、资源缺乏的扶贫工作重点村;二是无劳动能力(无劳动能力指60岁以上老人和16岁以下未成年以及因病因伤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的群体)、无资源、无稳定收入来源的建档立卡贫困户。2016年至,通过3年集中组织开展光伏扶贫工程,力争惠及1000个扶贫工作重点村、10万个贫困户。

二、工作重点。

各地在确保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前提下,要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推进光伏扶贫工程建设。既鼓励釆取整村推进的方式,利用贫困村、贫困户屋顶和庭院空闲地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收益直接归贫困村或贫困户所有;也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利用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土地、农业大棚或设施农业等建设集中式光伏电站,土地租金、投资入股等收益统筹用于贫困村或贫困户脱贫致富。

(一)明确实施对象。各地要在充分尊重贫困村、贫困户意愿的基础上,按照贫困村和贫困户自愿申报、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优选纳入光伏扶贫范围的贫困村、贫困户。确定参与项目的贫困村、贫困户必须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严格标准条件,严守筛选程序,严禁弄虚作假和套取扶贫资金行为。

(二)编制光伏扶贫工程工作方案。各市和有关县(市、区)应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依据本地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基本情况、电力消纳状况、建设场址、贫困户屋顶等资源利用条件,组织编制本地光伏扶贫专项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专项规划及工作方案应明确光伏扶贫工程的建设规模与布局、建设模式、融资方案,收益分配、项目运维等,落实用地、规划、电网接入等建设条件,并具体到年度建设计划上,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组织光伏扶贫工程实施。各有关县(市、区)要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招标等方式确定本地光伏扶贫工程建设主体,按照工作方案和年度计划分期分批实施光伏扶贫项目。光伏扶贫工程项目须采购使用技术先进、经过国家检测认证机构认证的产品和设备,工程建设主体须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施工与运营经验、技术与管理能力等。项目建设主体要负责做好光伏扶贫项目的.设计、建设、安装及运行维护等工作。

(四)跟进监管服务。各地要统筹建立光伏扶贫工程监管机制,研究制定光伏扶贫工程管理办法,对光伏扶贫工程招标建设、竣工验收、运营维护等全过程进行指导、监管和服务,保障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切实发挥最大效益。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资金筹措。实施光伏扶贫工程的有关县(市、区),要建立健全政府补助、社会帮扶、金融支持、帮扶单位和用户出资等多途径相结合的资金筹措机制。省级切块到县的扶贫发展资金(含特色产业扶贫基金),各县可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用于光伏扶贫工程,其中2016年用于光伏扶贫工程的特色产业扶贫基金要确保专款专用。积极争取国家光伏扶贫工程建设资金、中央及省级预算内投资和各类专项建设基金等。要拓宽渠道,用好金融机构中长期低息贷款和小额扶贫贷款特别是“富民农户贷”鼓励各级帮包单位积极筹措资金,统筹用于贫困村、贫困户光伏扶贫工程建设。鼓励和支持各类企业参与光伏扶贫工程,对积极参与光伏扶贫的企业,省级发改部门在安排光伏电站规模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二)强化电网服务。发改部门和电网企业要积极完成农村电网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农村电网建设改造和光伏扶贫工程实施。电网企业要结合正在组织实施的农村电网改造分级计划,加大重点扶贫地区资金和项目投入,做到电网改造升级与光伏扶贫工程同步建设、同步实施,确保光伏扶贫工程并网需要。要本着简化流程、便捷服务的原则,及时出具并网接入意见,优化系统调度运行,优先保障所发电量全额上网,并按期结算电费、转付补贴,确保及时到位。

(三)简化项目审批。各市县要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简政放权的有关要求,建立绿色通道,简化光伏扶贫工程项目管理程序。对于依托自有建(构)筑物或附近设施建设的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由县级电网公司统一协调并网条件后,按简便登记形式代理办理备案管理手续;对于集中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按属地原则实行属地备案管理,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工作效率。

(四)创新工作模式。积极创新光伏扶贫模式,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依据当地太阳能及土地资源状况、资金筹措、电网接入等,选择有实力的企业,采取资源、资金入股等形式,整体开发光伏资源,合作建设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每年分红收益统筹用于贫困村、贫困户脱贫。相关县(市、区)要统筹做好光伏扶贫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省级发改部门每年从中优选2—3个县(市、区)作为光伏扶贫示范县,积极争取国家光伏建设规模。积极争取临沂市沂蒙老区创建国家光伏扶贫示范工程。

四、组织保障。

(一)建立健全协同推进机制。光伏扶贫工程实行省级统筹、市级协调、责任到县、落实到户的协同推进机制。省级层面主要负责编制全省光伏扶贫工作方案,研究制定光伏扶贫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市级主要负责加班指导和服务对接,落实国家和省里的相关扶持政策,配套相关资金和政策,加强对工程实施的督促监管。县级承担推进光伏扶贫的主体责任,负责制定光伏扶贫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组织项目建设,做好协调服务、监督管理、竣工验收和收益分配等工作。

(二)进一步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光伏扶贫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工作开展。发改部门牵头负责光伏扶贫实施方案制订、建设规模争取与安排、配套电网规划建设等工作;扶贫部门牵头负责宣传发动、选择贫困村和贫困户、拟定年度计划、牵头组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项目实施;国土、林业、规划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协调落实光伏扶贫工程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相关财政资金的筹集、拨付与监管;金融管理部门负责协调金融机构对光伏扶贫项目给予贷款支持,物价部门负责光伏扶贫工程电价政策;电网企业负责光伏扶贫工程电网接入、并网运行、电费及补贴结算等工作。

(三)加强考核监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光伏扶贫工程作为产业扶贫的重要内容,严格标准,明确责任,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加强调度通报和督查考核,确保把各项任务目标及时落到实处。要加强光伏扶贫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和审计、稽查,对光伏扶贫工程中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w挪用、挥霍浪费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坚决从严查处。

(四)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各级各有关部门、企业和新闻媒体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光伏扶贫相关政策、项目建设动态、实施效果、典型案例等的宣传推广,让社会各界全面了解光伏扶贫工程,引导广大贫困户和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并参与光伏扶贫工程,形成协同推动工作顺利开展的良好氛围。

光伏扶贫招标公告篇九

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夏津县南城镇人民政府委托,对夏津县南城镇光伏扶贫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中标单位,现将本项目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夏津县南城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杨镇长。

二、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经理。

项目编号:sdjl-zbb-160720。

四、招标内容及分标段情况:

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五、招标文件发售:

凡有意参加本次项目者,请于2016年8月19日至2016年8月2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6: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证件原件(或公证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到夏津县市民中心一楼133号窗口购买,不接受网络和电话报名,邮寄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4)开户许可证(5)投标人必须是光伏设备的制造厂家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必须提供光伏组件和逆变器的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厂家授权书报名时需提供原件。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6年9月9日下午14:30分。

开标地点:夏津县市民中心二楼开标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报价时间相同,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七、监督单位:夏津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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