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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保密,知识产权与不竞业协议(实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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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保密,知识产权与不竞业协议(实用16篇)
2023-11-09 19:40:02    小编:ZTFB

总结是一个反思的过程,能够让我们更好地规划未来的目标与计划。充分了解运动的历史和文化背景,可以更好地理解和欣赏这项运动。请大家注意,以下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具体的写作内容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保密,知识产权与不竞业协议篇一

甲方:

乙方:

以上双方就双方有关卡拉制作大奖赛参赛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责任。

1.1卡拉制作大奖赛,由主办,承办,规则制定及解释权属于。

1.2甲方负责提供其具有知识产权的软件工具及使用说明,并在预先通知的时间地点向乙方提供集中培训。乙方可自愿到场接受培训。

1.3乙方自愿参加本次卡拉制作大奖赛,并服从大赛规则。

1.4乙方自行解决其他有关素材,包括声音文件,歌词和图片。乙方保证素材的选用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

2.1本条款适用于以下情况:乙方以各种形式或方式向其关联人透露甲方尚未以非保密方式公布的信息,乙方代表本方及其相应的关联人对所有保密信息,同意根据本条款规定,对有关方在本协议签定前后的行为承担保密义务。

2.2乙方对于甲方在合作过程中向其透露的技术和商务等方面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均应承担保密责任,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等保密信息。

2.3如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应将载有甲方保密信息的任何文件、资料或软件,按甲方要求归还甲方,或予以销毁,或进行其他处置,并且不得继续使用这些保密信息。

2.4在本意向书终止之后,乙方的保密义务并不随之终止,仍需履行上述保密义务,直到甲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甲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

3.其他。

3.1本意向书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仲裁均应适用美国法律。

3.2本意向书以中文签署,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保密,知识产权与不竞业协议篇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友好协商的前提下,就甲方制造之“_____”产品所涉及的依法获得商标专利、宣传品、证照等全部知识产权的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同意乙方在其区域内代理销售甲方“_______”系列产品时,以_______公司或经营部的名义在双方约定的区域内登记注册上述名称,并经营甲方产品。

第二条:乙方确认甲方拥有“_______‘产品及”_______“字号以及相关的知识产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仅在授权时间及范围内使用。

第三条: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在甲方授权期内充分维护甲方的形象、信誉,并作好产品技术保密工作,不能将产品技术披露给第三方,不能有任何损害甲方利益的情况发生。

第四条:本授予权协议自双方签订正式代理合同及期限为起始至终止。双方同意无论因何种原因不再继续合作时,本授权随即终止。

第五条:双方同意,甲方收回知识产权授权时,乙方应交还全部技术文件、宣传品相关所有证照,同时在三个月内变更企业名称,不再使用“_______“字样。在甲方收回授权后的一年内,乙方不得经营甲方竞争双手的任何产品。

第六条:乙方有下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随时可收回授权:

1乙方未能专业为甲方代理产品时;。

2将甲方的知识产权擅自转让给他人使用时;。

3为甲方竞争对手销售产品或销售任何仿制产品时;。

4有事实证明其他对甲方的利益有损害的行为产生时;。

5代理合同期满不再续签或各种原因合作关系终止时。

第七条:本协议的变更、续签及其它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有效期______年。

第九条:本协议由甲方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商标机关备案。

第十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执,经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交甲方所在地商标管理机关备案一份。

甲方:乙方:

住所地: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邮编:邮编: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保密,知识产权与不竞业协议篇三

3.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对该茶叶包装设计作品的以下权利转让给乙方:

(1)汇编权;。

(2)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

(3)网络传播权;。

(4)发行权。

4.该茶叶包装设计作品版权归中国国际茶叶包装设计大赛组委会所有。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保密,知识产权与不竞业协议篇四

第一条 本俱乐部全称为“__________书画会员俱乐部”,隶属于__________书画艺术交流中心主管和经营。

第二条 本俱乐部会员名称为__________书画会员俱乐部会员。

第三条 本俱乐部会所设立于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本俱乐部本次招募会员,入会年费为人民币(美金)____________元整。

第五条 本俱乐部会员入会费系甲方加入本俱乐部为会员应缴纳之费用(作为会员正常活动之经费)。

第六条 为保障甲方之权益,乙方特别承诺以下五项保证:

1、__________书画艺术交流中心所经营俱乐部依中国法令合法登记取得之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实施。

2、__________书画会员俱乐部每年保持____次会员俱乐部会所会员活动(免费吃、住、行,每次两天)。

3、定期组织企业家进行书画收藏与鉴赏讲座。

4、根据俱乐部会员所缴纳的入会费赠送名家书画作品(本中心享有决定权)。

5、定期组织专家教授举办企业发展论坛、招商引资项目说明会。

6、每年举办一次__________书画会员俱乐部联谊会(举办书画展)。

7、俱乐部以人为本,注重友谊,团结友爱,努力帮助各会员解决困难,为会员提供出国考察、商务活动、留学咨询,法律帮助、健康保健、经济信息之咨询服务(但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第七条 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_日制定颁行的《__________书画艺术交流中心会员俱乐部章程》,视同本合约之自然一部分,甲方同意遵守。

第八条 甲方依合约书规定,向乙方缴清入会年费,签订合约书,领具会员卡及正式收据与发票者,即成为本俱乐部会员。

第九条 本合约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立约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日期:年月日

保密,知识产权与不竞业协议篇五

应聘单位(简称乙方):______。

甲方因业务执行、管理和发展的需要,愿意聘请乙方担任甲方的知识产权顾问,乙方愿意接受聘请,经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办法》签署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担任甲方知识产权顾问的任务是:为甲方依法进行生产、经营、服务、管理或其他活动提供知识产权有关法律服务,受甲方委托办理知识产权有关法律事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甲方生产、经营、服务和管理活动的发展。

第二条:乙方接受聘请,担任甲方的知识产权顾问,为期1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计算。合同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则本合同自动延续有效,双方再行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

第三条:乙方作为知识产权顾问,接受甲方的委托办理下列法律事务:

(一)协助甲方审查、修改有关知识产权的合同和法律文书,防范法律风险;。

(二)参与处理涉及甲方的尚未形成诉讼仲裁的知识产权类纠纷,出具律师函;。

(三)就甲方的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决策提供法律咨询;。

(五)应甲方要求提供与甲方有关的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信息和相关资料;。

(六)代理甲方参加诉讼、仲裁或调解活动;。

(七)参与甲方重大知识产权项目的尽职调查、业务谈判、文本制订和签约见证活动;。

第四条:根据“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甲方按年度向乙方交纳常年法律顾问费______万元整(人民币大写:______整)。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付清。

第五条、担任知识产权顾问的律师为甲方处理相关法律事务所发生的食宿、差旅、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为处理甲方的相关法律事务所需的支付给其他第三方单位、行政机关或服务机构的必要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六条:为便于法律顾问开展工作,担任知识产权专项法律顾问的律师享有以下权利:

(一)要求甲方指定专门的人员负责日常知识产权事务的联络处理;。

(二)有权依法调查和查阅相关文件资料;。

(三)有权参加甲方召开的有关会议;。

(四)有权询问甲方人员,甲方人员应对被询问的的事项作如实的陈述;。

(五)获得履行甲方知识产权顾问职责所必须的其他工作条件和便利。

第七条:担任知识产权顾问的律师,应当负有以下义务:

(二)在诉讼、仲裁或调解活动中,不得担任对方当事人代理人;。

(三)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利益的其他活动。

第八条:担任知识产权顾问的律师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或不能胜任该项工作的,甲方有权提请乙方予以调换或商请其他律师担任。

甲方不能履行本合同各项义务或不支付工作报酬的,乙方有权指令律师停止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

第九条:双方均有权在自己的宣传册、网站或其他宣传资料上表明双方存在本合同约定的知识产权顾问关系,并可以使用对方的企业名称和企业标志来说明这种关系。

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保密,知识产权与不竞业协议篇六

承租商(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执行《____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指导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保护知识产权,甲乙双方经过认真协商,在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保证及承诺。

甲方承诺:根据“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指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负责人,建立知识产权侵权风险预防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乙方通告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信息,同时对在售商品的知识产权状况进行动态监控,保障知识产权不受侵犯。

乙方承诺:严格遵守甲方与知识产权管理相关的规章制度,完善自身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配合甲方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共同维护商场的知识产权保护秩序。保证其销售的商品有合法来源,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一)乙方提供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义务。

乙方销售的商品标注知识产权标记、标识的,应当具备相应的证明权利合法有效的文件;接受第三方授权经营的,应当具备有效授权文件;确实不能提供的,应当提供所售商品合法来源的证明文件。

1、商品标注注册商标的,乙方应提供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注册证(原件或者复印件)、商标授权使用合同(原件或者复印件)等。

2、商品标注专利标识的,乙方应当具备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登记簿副本、专利授权使用合同(原件或者复印件)等。

3、商品涉及著作权的,乙方需查验商品知识产权权属,并取得有关权属证明、商品合法来源的证明或者以书面合同方式取得其供货商的有关承诺。

(二)甲方保密义务。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负保密义务,不得将乙方提供的文件用作知识产权保护之外的用途。

乙方应当保证其销售商品有关的知识产权标记、标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现知识产权标记、标识错误,应当立即改正。甲方发现乙方销售商品的知识产权标记、标识错误,有权通知乙方在指定期限内改正。

甲乙双方应当互相配合,迅速妥善地解决知识产权投诉、行政查处或者民事诉讼。

甲方接到投诉时,应当及时处理,如需要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乙方接到投诉时,应当及时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书面通报甲方,如果认为销售的'商品侵权,应当及时停止销售相关商品。任何一方因乙方销售的商品受到行政查处或者被提起民事诉讼,应当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对方。

因乙方销售的商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导致甲方受到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上述损失系由甲方不当行为导致,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甲方违反第二条约定,未承担保密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第三条的约定,甲方因错误认定乙方使用知识产权标记、标识,致使乙方受到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责任。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的承诺,因销售商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被行政、司法机关认定侵权的,应当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给甲方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和严重声誉损害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双方租赁合同。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未提供证明文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提供;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的,甲方有权暂停销售相关商品。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未正确使用标记、标识,并拒绝改正的,甲方有权暂停销售有关商品。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解决: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其他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密,知识产权与不竞业协议篇七

乙方:______。

在乙方为甲方代理专利申请过程中,为了保护涉及的甲方的专有信息(本协议第二条所定义的内容),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专有信息所有人:______。

二、专有信息的定义:______。

本协议所称的“专有信息”是指所有与甲方专利申请有关的,由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资料和信息,无论是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电子版的、磁盘的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模型、样品、草案、技术资料、技术方法、仪器设备或其它信息,上述信息必须以如下形式确定:

(1)对于书面或其它有形的信息,在交付乙方时必须表明“专有”或“秘密”。

(2)对于口头信息,在透露给乙方前必须声明是专有信息,并进行书面记录。

三、保密义务。

对甲方的专有信息,乙方在此承诺:

1、严格保守专有信息,并采取所有合理保密措施和制度保护该专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保护其自有专有信息所采用的措施和制度)。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专有信息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许诺使用。

3、乙方应当与能接触该专有信息的本方员工、代理人等签订保密协议,该保密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与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同样严格。

4、除专利申请已经提交专利局并被专利局公布或公告外,乙方及其专利代理人对专有信息负有严格保守秘密的责任。

5、保证机构内部的其他人员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所接触到的甲方交付给乙方的专有信息。否则,应由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6、乙方不得复制、仿造或修改甲方提供之专有信息作为己用或提供于他人。

四、乙方不承担保密责任的例外情况。

1、甲方已公开泄露的该专有信息。

2、该专有信息已经被乙方之外的第三方公开。

3、乙方对专有信息的透露是由于法律、法规、专利局审查、判决、裁定(包括按照传票、法院或政府处理程序)的要求发生的,乙方应当事先尽快通知甲方,甲方应明确书面指示乙方如何操作,其操作后果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五、违约责任。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______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诉讼的费用、律师费和所有损失或损害费用及预期利益。

若乙方因其违约行为而获利的,则乙方应将其获利全部偿付给甲方。

六、争议的解决方式。

由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甲乙双方完成本协议约定之事项止。

3、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保密,知识产权与不竞业协议篇八

乙方:

住所: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协议。

一、关键词语的定义

本协议中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职务开发成果、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

第二条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第三条商标包括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第四条著作权包括计算机软件、广告设计、产品设计图纸等。

第五条职务开发成果

所谓职务开发成果是指乙方在受聘甲方期间,为履行自己的职务所完成的或者所构想的所有研究、开发结果,包括(但不限于):

产品设计、工模具设计、制造方法、工艺流程、材料配方、经验公式、实验数据;

计算机软件及其算法、设计;

商标设计、标识设计等;

虽不属于自己职务范围但属于甲方业务范围的所有上述研究、开发结果,以及对甲方现有研究、开发结果的改进。

第六条商业秘密

所谓商业秘密是指由甲方提供的、或者乙方在受聘甲方期间了解到的、或者乙方为履行自己的职责开发出来的,与甲方业务有关的,具有商业价值的,不为公众所知悉的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甲方现有的、以及正在开发或者构想之中的服务项目的信息和资料;

甲方现有的或者正在开发之中的质量管理方法、定价方法、销售方法等业务活动方法;

按照法律和协议,甲方对第三方负有保密责任的第三方的商业秘密。

第七条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现有的以及正在开发构思之中的产品设计、源程序及相关技术文档、关键性算法、经验公式、实验数据等。

第八条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产品推销计划和市场占有情况、产品的社会购买力情况、产品的区域性分布情况、客户名册、财务资料、广告计划、原材料价格、销售渠道、投资计划、定价方法、甲方其它重大经营信息和决策等。

二、职务开发成果的权利归属

乙方作出的所有职务开发成果应按甲方所要求的形式首先向甲方报告。

乙方作出的职务开发成果的所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

发明或者设计在国内和国外申请专利的权利;

计算机软件、商标、标识设计和广告设计的著作权;

对商业秘密的权利,对商品名称和商标的专用权等。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甲方认为为取得和保持上述职务开发成果知识产权所需的一切法律行为,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并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出具必要的文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确认甲方的上述职务开发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甲方。

乙方同意在未获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时,决不把有关上述职务开发成果的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同意,对于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并未使用甲方的设备、资源或商业秘密,完全用自己的时间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的有关权利,属于乙方自己。不过,乙方同意在以下情况下将该研究、开发成果以甲方认为适当的价格转让给甲方:

该研究、开发成果同甲方的业务密切相关;

该研究、开发成果是在职务开发成果的基础上形成的。

三、原有知识产权及有关义务的说明

第十四条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应向甲方书面说明以下情况:

乙方在此之前按照协议已经向任何第三方许诺在一定时期、一定工作领域内不得从事的活动。

此项书面说明列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十五条如因乙方未说明上述事项而产生的一切商业或法律责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商业秘密的保护

第十六条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间以及聘用期终止之后,除履行自己在甲方的职务或者执行国家法律的规定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公开发表或对其他人泄露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不得为其它目的而使用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不得复印、转移含有甲方商业秘密的资料,无论这些商业秘密信息是不是由乙方本人开发出来的。

五、限制竞争性行为

第十七条乙方在受聘于甲方期间,不得直接地或者间接地从事同甲方业务具有竞争性的业务,不得同时接受甲方竞争对手的聘用,不得向甲方竞争对手提供(无论是直接的或者间接的)咨询性、顾问性服务,不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职工接受外界聘用。

六、聘用期终止后的义务

第十八条当聘用期终止时,乙方应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包含有职务开发中商业秘密的文档、记录、笔记、提纲、数据、源程序、目标程序、模型、样品以及任何其他材料,并办妥有关手续。

第十九条乙方在聘用期终止后应严密地保守自己在甲方任职期间所了解的甲方的商业秘密,直到这些信息在本行业中已成为公众所知。

七、无抵触性协议保证

第二十条乙方声明并保证:接受甲方聘用并签署本协议(包括附件),并没有违反自己曾签署过的其它合同或者协议。

八、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无论甲方还是乙方,若有违反上述条款的行为,将承担违约行为的法律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于这种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金的金额按乙方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标准计算。

九、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在双方共同签字(每页)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保密,知识产权与不竞业协议篇九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业务需要,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现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乙方指派顾问。

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_________担任甲方的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认可乙方可能出现的临时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条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开庭冲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暂时替代处理较急的事务。但乙方更换指派必须经甲方同意。

第2条甲方的服务范围。

日常法律范围。

2.3应甲方要求,对甲方签署的各种法律文书进行见证;

2.4协助甲方参与较为重大商务活动的谈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论证;

2.5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代为收领法律文件;

2.6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8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赔;

2.9协助甲方完善内部管理的有关法律事务,提出法律建议;(如企业用工保密制度、知识产权合同管理等)。

2.12乙方的服务范围中,不包括各类合同、协议书、规章制度的撰写、草拟;

2.14本条所列2.10条至2.13条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经办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给予优惠。

商标服务范围。

2.19就甲方有关商标战略进行整体策划提出律师意见、出具建议函;

2.21本条所列2.17至2.20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专利服务范围。

2.22就企业的专利战略、组织构架、人员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咨询意见;

2.23就合作伙伴的或竞争对手的国内外专利提供咨询、文献监视和检索;

2.25代理复审请求及无效宣告请求;

2.27出具是否具有专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专利权的法律意见书;

2.29技术转让与专利实施许可的中介谈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调查;

2.31关于专利保护的其它事务。

2.32本条所列2.23至2.31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或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软件服务范围。

2.34代理计算机软件登记和著作权登记;

2.37本条所列2.34至2.36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或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第3条工作方式。

3.1乙方担任甲方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的代理人应按甲、乙双方事前约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应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随时有事交办,如无特殊情况,指派顾问应及时予以受理。

3.2乙方应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联系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务。本合同中,甲方指定为顾问的联络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转交文件和资料等。

4.1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识产权顾问费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为: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付清顾问服务费。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本票/汇票/电汇。

乙方开户银行:_______;开户名称: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4.2指派顾问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办案费用,由甲方承担。

4.2.1各种政府、法院、行业官方及法定中介机构所收取的费用;

4.2.2_________市区以外发生的差旅、食宿、车船及一切杂费;

4.2.3办理甲方事务而产生的一切交际费用;

4.2.4调查取证购买样品,录音录(照)像,检索查询,公证及技术鉴定费等。

第5条甲方的义务。

5.2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顾问费和乙方实际支出的办案费用;

5.4体谅乙方的职业操守的约束,不强求乙方出具有违其职业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应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据法律独立、不受干扰地作出专业判断的权利。

第6条乙方的义务。

6.3乙方不得违背职业纪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与甲方有严重利益的另一方亦从事相同的法律服务。

6.4指派代理人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联络人的委托办理甲方法律事务,不得随意接受甲方其他员工的委托或咨询,并提供不利于甲方的法律意见。

第7条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为开放式的,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欲解除本合同,应提前_____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没有书面通知的,视为同意续签合同,本合同继续生效。

第8条合同的变更。

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双方再行协商,签订变更协议,未经书面变更的任何内容,不对甲、乙双方产生法律效力。

第9条其他。

9.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亦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裁适用该会之仲裁规则。

9.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保密,知识产权与不竞业协议篇十

鉴于乙方为甲方提供有偿服务及对甲方应承担的责任,为了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确定乙方保守甲方的知识产权的责任,同时维护乙方的合法利益,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规定,结合本行业惯例,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协议所指知识产权是指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摄影器材有偿租赁服务期间,参与并配合甲方拍摄制作业务项目制作过程中完成拍摄制作的所有影像素材资料。

第二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影像制作设备中所有由甲方组织拍摄并制作的影像素材内容产权归甲方及甲方的项目客户所有。

第三条 甲方完成项目制作过程中的拍摄任务后,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完成由甲方组织拍摄制作的所有影像素材资料。甲方确认影像素材完好无损后,在甲方的监督下,乙方须删除其摄影器材内所有甲方组织拍摄的所有影像素材。

第四条 乙方不得私自存留或转存甲方组织拍摄的影像素材资料。不得私自将甲方组织拍摄的影像素材资料内容以任何形式转让与第三方使用。

第五条 甲方有偿使用乙方的摄影器材,使用完毕后须依照租赁合同支付租赁金。

第六条 甲乙双方若有违反上述条款的行为,将承担违约行为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七条 本协议为甲乙双方所签的《摄影器材租赁合同》的附件,与《摄影器材租赁合同》同时生效和失效。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密,知识产权与不竞业协议篇十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专利申请事宜,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技术交底材料中设计的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现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专利事宜中可能涉及的技术秘密签订保密协议如下:

在乙方为甲方代理专利申请过程中,为保护涉及的甲方的保密信息(本协议第二条所定义的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

一、保密信息所有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保密信息的定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所称的“保密信息”是指甲方专利申请有关的,由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资料信息,无论是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磁盘的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模型、样品、草案、技术资料、技术方法、仪器设备或者其他信息,上述信息必须以如下形式确定:

(1)对于书面或者其他有形信息,在交付乙方是必须表明“保密”或“秘密”。

(2)对于口头信息,在透露给乙方前必须声明是保密信息,并进行书面记录。

三、保密义务。

对甲方的保密信息,乙方在此承诺:

1、严格保守保密信息,并采取所有合理保密措施和制度保护该保密信息。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人披露或许诺使用或用作其他目的。

3、乙方应于能接触到该保密信息的本方员工签订保密协议。

4、除专利申请已经提交专利局并被专利局公布或公告外,乙方及其专利代理人对保密信息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

5、乙方不得复制、仿造或者修改甲方提供之保密信息作为己用或提供给他人使用。

四、乙方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例外。

1、甲方已公开泄露该保密信息。

2、该保密信息已被乙方之外的第三方公开。

3、乙方对保密信息的透露是由于法律、法规、专利局审查、法院判决、裁定(包括按照传票、法院或政府处理程序)的要求发生的。

五、违约责任。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则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到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法院的诉讼费、律师费和甲方损失。

六、争议的解决。

由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信息以任何形式公布或公告至日截止。

3、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密,知识产权与不竞业协议篇十二

甲方:

乙方:

在乙方为甲方代理专利申请过程中,为了保护涉及的甲方的专有信息(本协议第二条所定义的内容),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专有信息所有人:

二、专有信息的定义:

本协议所称的“专有信息”是指所有与甲方专利申请有关的,由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资料和信息,无论是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电子版的、磁盘的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模型、样品、草案、技术资料、技术方法、仪器设备或其它信息,上述信息必须以如下形式确定:

(1)对于书面或其它有形的信息,在交付乙方时必须表明“专有”或“秘密”。

(2)对于口头信息,在透露给乙方前必须声明是专有信息,并进行书面记录。

三、保密义务

对甲方的专有信息,乙方在此承诺:

1、严格保守专有信息,并采取所有合理保密措施和制度保护该专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保护其自有专有信息所采用的措施和制度)。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专有信息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许诺使用。

3、乙方应当与能接触该专有信息的本方员工、代理人等签订保密协议,该保密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与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同样严格。

4、除专利申请已经提交专利局并被专利局公布或公告外,乙方及其专利代理人对专有信息负有严格保守秘密的责任。

5、保证机构内部的其他人员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所接触到的甲方交付给乙方的专有信息。否则,应由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6、乙方不得复制、仿造或修改甲方提供之专有信息作为己用或提供于他人。

四、乙方不承担保密责任的例外情况

1、甲方已公开泄露的该专有信息。

2、该专有信息已经被乙方之外的第三方公开。

3、乙方对专有信息的透露是由于法律、法规、专利局审查、判决、裁定(包括按照传票、法院或政府处理程序)的要求发生的,乙方应当事先尽快通知甲方,甲方应明确书面指示乙方如何操作,其操作后果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五、违约责任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诉讼的费用、律师费和所有损失或损害费用及预期利益。

若乙方因其违约行为而获利的,则乙方应将其获利全部偿付给甲方。

六、争议的解决方式

由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甲乙双方完成本协议约定之事项止。

3、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保密,知识产权与不竞业协议篇十三

甲方:

甲方代表:

乙方:

乙方代表:

鉴于甲方处于新项目开发期,涉及甲方拥有的新商业模式和新专有技术的商业秘密。甲方委托乙方具体承担甲方创新技术中部分内容的组合集成与制造,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为了开展工作需相互交流相关商业秘密和技术资料。为保证交流后的商业秘密和技术信息不被泄漏且不发生侵权滥用,特签订本协议。

一、 各方对对方以各种方式提供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在任何情况下不向第三方泄漏(因业务开展需要双方同意向第三方泄漏的除外)。

二、 通过交流,各方在获知对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信息后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利用所获商业秘密和技术信息其延伸题材进行经营活动。也不与第三方进行涉密题材的合作或相互利用性经营活动。

三、 本协议涉及商业秘密和技术信息的载体形式如下:书面文件:经双方代表或授权人签字的并注有:“保密协议(洁 号)涉密资料”的书面资料。电子邮件:发出方在发出文件上注有保密协议(洁 号)涉密资料”的邮件资料。接收方须在接到的邮件上加注“同意本文件为保密协议(洁 号)涉密资料”并返回的邮件资料。录音资料:含有,甲方:“我是甲方代表 ,上述关于 ,关于 的录音内容是我方与 方商业、技术秘密内容交流过程真实的录音,具有法律证明效力”。乙方:“我是乙方代表 ,上述关于 ,关于 的录音内容是我方与 方商业、技术秘密内容的交流过程真实的的录音,具有法律证明效力。”录音内容的录音资料。

四、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若违法了上述一、二条约定,需向对方赔款100万元整,并在此基础上按照给对方造成的直接、间接损失的1.5倍赔偿对方。

五、 若出现违约纠纷可向深圳市人民法院起诉。

六、 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

七、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 双方代表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密,知识产权与不竞业协议篇十四

甲方:

乙方:

甲方是《数字历史馆》上海展天e校园专用版的委托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乙方自主研发的《数字历史馆》产品展开e工作,现就在工作中涉及到甲乙双方知识产权归属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产品。

本合同所提及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几类: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制作的《数字历史馆》上海展天e校园专用版。

2.上述产品的说明书、售后服务手册、创意设计方案。

乙方同意为甲方申请《数字历史馆》上海展天e校园专用版软件著作权,甲方采用委托开发的形式委托乙方为其e软件产品,著作权人须注明甲乙双方公司名称,在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共同享有知识产权。合同协议终止后,甲方需将此知识产权无偿转让给乙方所有,甲方不再享有此软件著作权的所有权益,权益归乙方全部所有,如甲方在协议终止后继续使用此软件著作权,则视为甲方侵犯乙方知识产权。

第三条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提交至甲方产品及相关资料应是自主开发完成的产品及相关资料,保证没有侵犯任何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

第三方阅览使用;亦不得擅自向。

第三方转让上述产品及资料。

3.乙方同意协助甲方申请《数字历史馆》上海展天e校园专用版软件著作权.

4.甲方保证不侵犯乙方的知识产权或进行盗版销售,不可拆分乙方软件内的资源进行使用,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各自的义务履行本合同,如因违反其义务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纠纷处理费用、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和解金额或终审判决中规定由对方承担的赔偿金额等。

2.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所发生的问题应及时协商解决,因延误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

若就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双方再行协商,以书面形式加以补充附件,该补充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未经书面变更的任何内容,不对甲乙双方产生法律效力。

第七条其它。

(一)本合同与20________年签署的“委托开发协议”是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保密,知识产权与不竞业协议篇十五

甲方:

乙方:

为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确定乙方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责任,同时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乙双方的知识产权归属及甲方商业秘密保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本协议。

本协议所称知识产权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归属于甲方所有的:

1)乙方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发明创造;

2)乙方履行甲方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3)乙方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

4) 乙方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乙方在甲方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甲方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以及其他任何与甲方业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2、职务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记忆方法、视频、操作手册、技术文档、产品设计图、示意图)的所有权和著作权。

3、按照法律规定,甲方对其他智力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是指归属甲方所有,由甲方提供的,或者乙方在受聘期间了解到的、或者开发出来的,与甲方业务有关的具有商业价值的,非公知的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所有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或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接触到的第三方的所有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3、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的范围:

1)影响企业进步发展的事项;

2)影响企业营销活动的事项;

3)使企业在商业竞争中处于被动或不利的的事项;

4)使企业直接或间接的经济利益受到损害的事项;

5)影响企业对外交流和商业谈判顺利进行的事项;

6)影响企业稳定和安全的事项;

7)影响企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乙方保留对任职前发明/作品的所有权、知识产权。同时,任职前发明/作品将不被界定为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或其他相关权利的资产。但乙方若在甲方任职期间,向第三方转让任职前发明/作品,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当享有优先受让权。

如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将任职前发明/作品运用到甲方产品中,则甲方将被视作授予一项许可,有权对上述所涉任职前发明/作品进行制作、委托制作、修改、使用和销售等处理。

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所涉任职前发明/作品,应当向第三方告之甲方享有的非独占的、免专利许可费的、不可撤销的、永久的、全球性的许可,并保证甲方始终享有该等许可。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自己做出的所有职务开发结果应立即首先向甲方报告。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职务成果的署名权属于乙方,所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但依照法律规定应该由乙方享有的除外),包括(但不限于)把发明或设计在国内和国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对软件、商标设计和标识设计、配套作品的著作权,对商业秘密的权利、专有技术所有权及对商品名称和商标的专用权。甲方在其业务范围可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向第三方转让。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甲方认为取得和保持上述职务开发结果知识产权所需的一切法律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并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出具必要的文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确认甲方对上述职务开发结果的知识产权。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在履行甲方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研究开发结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乙方所得研究、开发结果不是执行在甲方的本职工作的结果,完全利用自己的时间,同时又未使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资源或商业秘密,则该成果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但以下情况除外:

1、该研究、开发结果同甲方的业务具有竞争性;

2、实际上或者可以论证该研究、开发是抢先占用了甲方的研究、开发结果;

3、该研究开发是在乙方的职务开发结果的基础上形成的。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非履行甲方交付的任务所得的研究、开发结果,乙方如主张由其本人对该研究、开发结果享有知识产权,若该研究、开发结果与甲方业务密切相关,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开发结果,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以任何方式使用该研究、开发结果。

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该研究、开发结果为职务开发结果,甲方可以利用该研究、开发结果进行生产、经营或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该研究、开发结果实际为非职务开发结果,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乙方申明后,甲方对该研究、开发结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仲裁或诉讼途径解决。

乙方在离开甲方(不论何种原因)一年内所得的与其在甲方工作时所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分配的任务有关的研究、开发结果,该结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但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合理的费用。乙方在离开甲方后,欲继续提高或改进其在甲方工作时获得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的技术成果,必须得到甲方的许可。

乙方在离职时应向甲方归还(并且不会保留、另行研制或交给他人)所有的装置、档案、数据、记录、报告、列表、商业信函、说明书、图表、设计图、草稿、原料、设备,其它文件或财产及应该归还甲方的一切物品,或任何乙方任职期间就前述各项内容所做的复制品或者其它属于甲方或其承继人或指定人员的所有物品。

若乙方与甲方解除劳动关系/劳务关系,乙方承诺向乙方新雇主告知有关乙方在本协议下的`义务;并同意甲方对乙方新雇主发出通知书,通知该新雇主有关乙方在本协议下的义务。

乙方在甲方工作或离开甲方时,均不得侵占甲方的知识产权。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各种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因工作需要接触到或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应按照甲方要求的范围和程度使用,乙方不得将含有甲方商业秘密的资料擅自带离工作岗位,不能通过任何途径泄露给第三方(包括不应知悉该商业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并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未经商业秘密拥有者的书面允许不得使用甲方已承担保密义务的外单位的商业秘密,更不得泄漏此商业秘密。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被第三方追究法律责任时,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乙方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调离原工作岗位或离开甲方,应将接触到的所有记录着甲方商业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报告、信件、邮件、传真、光盘、磁盘、仪器以及其他形式的载体交回甲方,并不得备份。

乙方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承担与任职期间同样的保密义务和不能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利用甲方商业秘密进行生产和经营,或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直到这些信息在本行业中成为公知性信息为止。

当发现甲方知识产权受到侵害或商业秘密被非法使用或泄漏时,乙方有义务通知甲方并采取合理措施协助甲方,防止侵害的扩大或商业秘密的进一步散失。

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间,决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同甲方业务具有竞争性的业务,决不同时接受甲方竞争对手的聘用,决不对甲方的竞争对手提供(无论是直接或间接的)咨询性、顾问性服务,决不聘用甲方的任何职工为自己工作,也不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职工接受外界聘用,更不得在离开甲方前抢夺甲方的客户以及引诱其他职员离职。

甲乙双方若有违反上述条款的行为,均构成违约,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如因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于这种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有权追究第三人的连带责任。

除赔偿上述损失外,甲方可以根据乙方的违约情况,有权要求乙方承担________元至___元违约金。

甲方可以根据乙方的违约情况,视情节处以年总收入以下的罚款,扣发奖金开除或其他纪律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除外条款

如果乙方因按照国家行政、执法机关的要求,配合以上机关执行国家公务、根据工作需要向其透露甲方商业秘密的,可免除上述责任。

原有知识产权及有关义务的说明

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应向甲方书面说明以下事项:

3、乙方在此之前按照协议已经向任何第三方许诺在一定时期、一定工作领域内不得从事的活动。此项书面说明列为本协议的附件。

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本协议所指聘用期间(含试用期),聘用期间以乙方劳动合同约定期限为准。聘用期间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场所内。

乙方承认,已阅读过本协议,并确切了解协议所有条款的法律含义。

本协议为甲乙双方所签《劳动合同书》的附件,为《劳动合同书》不可分割的部分。

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的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签署后,非经双方同意并签署书面修改协议,不得修改本协议。

如对执行本协议内容发生争议,双方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由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争议,违反本协议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中,双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本协议除争议事项外的其余部分。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密,知识产权与不竞业协议篇十六

鉴于:基于g和g及其演进技术的移动运营商、移动终端制造商、终端技术(器件)的开发商及制造商、增值业务提供商自愿组织_________(以下简称“本”),对移动终端新技术,新业务以及各类移动终端之间的互通能力和对业务的承载能力进行研究,形成华语地区移动终端的倡导性建议,共同推动华语地区移动业务发展,满足日益丰富的移动业务对终端的要求。

各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依据《_________章程》,就各方在倡导性建议中拥有的有权成果的实施许可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定义。

1.1各方:是指加入本,签署本协议的所有成员。

1.3其他各方:是指各方中排除上述一方之外,其他所有签署本协议,加入本成员。

1.4协议外其他方:是指除签署本协议,加入本各方以外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1.5倡导性建议:是指经过表决程序通过的针对某项移动终端新技术或新业务的技术文件,该文件将在本成员中获得广泛的推荐和应用。

1.6有权成果:是指一个或多个成员提交到本,在本协议生效前及生效后,该成员或这些成员拥有知识产权的成果。

1.7知识产权:是指由一个或多个成员或协议外其他方的智力劳动成果依法取得的(无形资产)专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着作权的文件、技术及相关成果的合法权利。

1.8许:是指拥有本协议中的有权成果,并给予其他成员当中的一方或多方实施许可或授权其他各方使用的一方。

1.9被许:是指对本协议中的有权成果,获得其所有人(许)实施许可或使用授权的其他各方。

第二条许可范围。

除非许和被许就有权成果的知识产权达成的许可协议(以下称“许可协议”)另有规定,在本所涉及的全部研究领域内,有权成果的许可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境内从事用于g、g及其演进技术领域内的移动终端产品或技术的设计、开发、应用、制造、销售等。

第三条权利和义务。

3.1各方应各自保证资源,致力于符合和推广使用本最终形成的各项倡导性建议。

3.2经过表决程序通过的倡导性建议,以及或由成员共同讨论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除成员在其中已拥有的有权成果和知识产权外,其他知识产权属于成员共同享有。

3.3成员在倡导性建议的形成过程中应如实向其他成员告知其提供的文件、资料和技术成果中是否包含知识产权或可能存在的知识产权,其他成员应在倡导性建议形成之前对涉及的自己拥有的知识产权提出主张。若倡导性建议形成后发现存在成员尚未披露的知识产权信息,则各方可根据有关规则,重新对倡导性建议进行讨论和表决。倡导性建议被通过前,任何成员可以拒绝在议案中加入其知识产权并拒绝许可。

3.4若上述倡导性建议,相关成果中包含一方的有权成果,该方将继续拥有该方对有权成果的所有权利。

3.5倡导性建议被通过前,任何成员可以撤回其议案,并拒绝向其他各方进行知识产权的许可,具体的时间和处理方式,各方将另行讨论,并在有关规则中确定,但成员不应随意撤回其已经提出的议案。

3.6一旦被通过成为倡导性建议,在倡导性建议中包含其有权成果的成员可根据各方已经达成的一致,与其他成员签署有关许可协议,许可协议的签署应基于公平、合理、非歧视的原则。若该成员拒绝进行许可,应以书面形式说明合理理由,上报理事会。

3.7除非许可协议另有规定,许依据本协议做出的知识产权许可是非独占的,非排他的,不可撤销的和不可转让的。同时,许可向协议外其他方进行许可,其条件不受本协议的限制,由许自行决定。

3.8倡导性建议被通过后,其他各方可自愿按第。

3.6条的规定与有权成果的所有者签署协议,签署的时间,范围由成员自行决定。

3.9对于未形成的倡导性建议,提交原文件的成员有权自行选择进行专利申请或对其作其他处置,但不应侵害其他成员的合法权利。

3.10许向被许授权范围和许可的期限以各自另行签署的许可协议为准。

3.11各方同意将在本内尊重和保护协议外其他方的知识产权。任何一方将含有协议外其他方知识产权的文件、资料、成果提交到,均应获得权利所有者的许可。

第四条与有权成果相关的信息。

许应当作合理的努力及时向被许提供与其有权成果相关的信息。上述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权成果数量;有权成果说明书、附图和权利要求书。

上述信息提供的具体安排依照双方达成的许可协议执行。

第五条保密。

5.1除非是法律另有要求或履行本协议所合理需要的,各方均应对本协议及与本协议相关的所有信息严格保密。未经其他各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及相关保密信息披露给协议外其他方。

5.2本保密条款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一方退出本协议后或者本协议终止后持续有效。

5.3各方另行签订的保密协议的条款适用于各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

第六条费用。

6.1除非许可协议另行规定,许没有义务向被许提供任何相关的技术支持与服务。

6.2本协议下发生的各方的各项费用,包括专利费用、其他费用等,由各方各自承担。

6.3形成的倡导性建议,以及由成员共同讨论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进行登记、申请专利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权利所有者承担。

第七条通知。

本协议下要求或准许发出的所有正式通知、要求、请求、同意和其它通讯往来(以下称“通知”)应采用书面形式,同时采用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方式发送给应接收通知的一方。

第八条仲裁及适用法律。

8.1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当提交给本,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在三个月内未能达成一致,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参与仲裁的各方均有约束力。

8.2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九条其他。

9.1本协议自本发起成员的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________年,除非根据_________或本协议有关规定被提前终止或取消。各方可以在本协议期满前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延续本协议。

9.2除非许可协议另有规定或成员另行达成其他协议,本协议终止时,本协议项下授予被许所有许可也应终止,而且被许应立即停止使用许任何知识产权或信息;且被许应归还或销毁由许向其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文件资料。

9.3未经其他各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本协议。任何对本协议的补充,修改或解除须经各方授权代表签字后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本协议生效后,如任何协议外其他方希望享有协议所述权利,承担本协议所述义务,该协议外其他方应当根据本章程或相关工作规则所确定的程序加入本协议。

9.5一方退出本,同时退出本协议。

9.6本协议一式贰份,协议各方及本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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