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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校车安全相关责任书(实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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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校车安全相关责任书(实用9篇)
2023-11-20 06:28:06    小编:ZTFB

总结是一种成长和进步的方式,可以帮助我们发现自己的长处和潜力,为未来的发展提供指引。在写总结时,可以从时间顺序、重点突出、问题解决等角度入手。以下是一些经过精心挑选的总结范文,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写作方面的参考。

校车安全相关责任书篇一

为切实加强幼儿园幼儿接送车的安全工作管理,确保本园接送车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签订接送车教师安全责任书:

一、接送老师应主动配合司机按照“先接远再接近”“先送近再送远”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安排幼儿接送路线及接送时间,按远近编排好座次表。

二、工作时要本着“服务幼儿,方便家长”的宗旨,认真负责、细心稳定、热爱幼儿,尊重家长。

三、必须严格遵守幼儿园校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接送过程每个环节的安全,并要求做到:

1、严格执行园车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并认真履行。负责做好幼儿上、下车安全及与家长的交接工作。

2、严格执行校车接送制度,按要求为每位幼儿做好接送卡,一人一卡,做到凭卡接送。如果家长没有按时到指定地点接送幼儿,不得擅自将孩子放下车或让熟人顺便带走,而应带孩子返园,并与班级老师做好交接工作,以便及时通知家长。

3、严格做好交接工作。对班级教师、家长的有关通知或口信尽量做到传递无误。每天出车前要自己清点幼儿人数或接送卡。下车前要检查车内有无漏下的幼儿,车窗有无关闭好,确保接送工作无误。

4、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增强其安全乘车意识,做到头手不要伸出窗外,不在车内行走、打闹,确保乘车安全。

四、园车在接送幼儿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应采取紧急措施,并积极配合交通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园领导应及时将事故情况报教育主管部门。

五、按要求填写好交接登记和接送登记。

六、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幼儿园和责任人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生效,有效期一年。

单位(章):部门:

负责人(签字):__。

责任人(签字):__x。

校车安全相关责任书篇二

为切实加强幼儿园幼儿校车接送的安全工作管理,确保本园接送车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签订校车接送教师安全职责书:

一、校车照管员应主动配合司机按照“先接远再接近”“先送近再送远”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安排幼儿接送路线及接送时刻,按远近编排好座次表。

二、工作时要本着“服务幼儿,安全幼儿上下学,方便家长”的宗旨,认真负责、细心稳定、钟爱幼儿,尊重家长。

三、务必严格遵守幼儿园校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接送过程每个环节的安全,并要求做到:

1、严格执行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职责制,明确岗位职责,并认真履行。负责做好幼儿上、下车安全及与家长的交接工作。

2、严格执行校车接送制度,按要求为每位幼儿做好接送卡,一人一卡,做到凭卡接送。如果家长没有按时到指定地点接送幼儿,不得擅自将孩子放下车或让熟人顺便带走,而应带孩子返园,并与班级老师做好交接工作,以便及时通知家长。

3、严格做好交接工作。对班级教师、家长的'有关通知或口信尽量做到传递无误。每一天出车前要自我清点幼儿人数或接送卡。下车前要检查车内有无漏下的幼儿,车窗有无关掉好,确保接送工作无误。

4、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增强其安全乘车意识,做到头手不好伸出窗外,不在车内行走、打闹,确保乘车安全。(安全标语)。

四、园车在接送幼儿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应采取紧急措施,并积极配合交通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园领导应及时将事故状况报教育主管部门。

五、按要求填写好交接登记和接送登记。

六、本职责书一式二份,幼儿园和职责人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生效,有效期一年。

单位(章):xx。

部门:xx。

负责人(签字):xxx。

职责人(签字):xxx。

xx年xx月xx日。

校车安全相关责任书篇三

根据《校车管理暂行规定》,为了加强我镇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消除校车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杜绝校车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我镇学生和在园幼儿的生命安全,结合我镇校车管理实际,双沟镇中心学校与各学校、幼儿园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3、杜绝使用无营运资格的社会车辆和明令禁止的其它车辆接送学生和在园幼儿;。

4、教育司乘人员做到接送车辆不超员,不超速,不违规;。

5、落实责任,常抓不懈,预防避免各类交通事故发生。

二、工作任务。

1、各学校和配有接送车辆的幼儿园要充分认识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坚决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增强安全意识,定期开展交通法规的学习宣传和教育活动,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切实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防止接送车辆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2、认真落实车辆接送工作领导责任制。建立健全接送车辆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校长在每学期第一周内,与班主任老师、跟车护送老师、接送车车主、驾驶员、学生、家长等层层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状。

3、积极配合当地政府、派出所、交巡警中队、交通运管等部门做好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定期开展接送车辆的排查整治工作。

4、各中心小学要建立交通安全督查员制度。每天上放学期间,在学生接送车停车点进行现场督查,及时发现制止接送学生车辆超员、校车驾驶人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发现学生乘坐非法接送车辆的,要及时进行劝阻,同时报告学校,校方要及时与家长沟通,提醒家长不要让学生乘坐非法接送车辆,必要时可采用摄像、摄影等措施固定证据,移交公安交巡警或交通运管部门予以处罚。

5.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宣传“进校园”活动,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通过交通安全知识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乘坐非法营运的车辆,提高学生自我交通安全防护意识。

6.凡配备接送车辆的学校、幼儿园必须及时到镇中心学校备案,并要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校车安全检查、维护保养、驾驶员及跟车管理人员职责明确,确保学生和在园幼儿乘车过程中每个环节的安全。要制定应急预案,有效处置突发事故。校车要主动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校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必须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的国家标准,必须为校车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座险。在按规定进行年审外,每学期开学前应当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年检和技术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3)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具有丰富的驾驶经验,工作认真负责、细心,关爱乘车学生和幼儿。严禁非专职驾驶员开接送车。

(4)凡需乘坐接送车的中小学生和在园幼儿,应由其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得到所在学校和幼儿园的认可,并与家长签定安全协议书,明确双方责任。

(5)校车使用前应当上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准并备案,办理统一的校车标识、标牌,方可上路使用。幼儿园自备、承租用于接送幼儿的车辆,必须是具有合格资质的客运车辆,严禁使用拼装车、报废车、货运车、大小三轮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幼儿。未经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许可的车辆,一律不得接送幼儿。

(6)应选择安全地点设置接送车停靠站,中途不得随意停车接送。每辆车应配备1-2名随车工作人员,负责做好学生和幼儿上、下车安全及与家长、班主任的交接工作。接送车到达校园后要统一组织学生和幼儿进入班级,防止发生幼儿滞留校车引发安全事故。

(7)接送车在接送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随车工作人员应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积极配合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并及时将事故情况报告中心学校、区教体局。

(8)组织师生外出参加集体活动必须报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租车必须到有资质的客运单位租用安全合格车辆,并对整个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管,确保安全。

三、奖惩与处罚。

1、对遵守国家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完成责任目标和工作任务,做出显著成绩的中心小学、幼儿园,中心学校年终予以表彰和奖励。

2、对未完成责任目标和工作任务的,年度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并予以通报批评。

3、对疏于管理,违反交通法规,工作失职或管理不到位,处置不当,信息报送不及时等导致发生重、特大接送车辆事故的,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属民办学校、幼儿园的将吊销其办学许可证和登记注册证,取消其办学(园)资格。

4、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中心学校中小学(幼儿园)。

校长:

校长(园长):

x年十二月一日。

校车安全相关责任书篇四

为切实加强幼儿园幼儿校车接送的安全工作管理,确保本园接送车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签订校车接送教师安全责任书:

一、校车照管员应主动配合司机按照“先接远再接近”“先送近再送远”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安排幼儿接送路线及接送时间,按远近编排好座次表。

二、工作时要本着“服务幼儿,安全幼儿上下学,方便家长”的宗旨,认真负责、细心稳定、热爱幼儿,尊重家长。

三、遵守幼儿园校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接送过程每个环节的安全,要做到:

1、严格执行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并认真履行。负责做好幼儿上、下车安全及与家长的交接工作。

2、严格执行校车接送制度,如果家长没有按时到指定地点接送幼儿,不得擅自将孩子放下车或让熟人顺便带走,而应带孩子返园,并与班级老师做好交接工作,以便及时通知家长。

3、严格做好交接工作。对班级教师、家长的有关通知或口信尽量做到传递无误。每天出车前要自己清点幼儿人数或接送卡。下车前要检查车内有无漏下的幼儿,车窗有无关闭好,确保接送工作无误。

4、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增强其安全乘车意识,做到头手不要伸出窗外,不在车内行走、打闹,确保乘车安全。

四、园车在接送幼儿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应采取紧急措施,并积极配合交通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园领导应及时将事故情况报教育主管部门。

五、按要求填写好交接登记和接送登记。

负责人(签字):责任人(签字):

日期:日期:

校车安全相关责任书篇五

各位学生家长,为了加强和规范接送学生用车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证学生人身安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校车管理规定》和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的安全管理的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家长必须配合学校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规则,并教育子女认真严格遵守交通秩序。

二、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乘坐车辆的相关规定。

三、家长必须告知子女要准时上车,超出等候时间,客车不再等候。由此带来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当驾驶员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当拒绝乘车并告知家长,由家长向学校安全负责人举报:

1、驾驶员没有按规定地点进行停放,导致学生上下车及过马路存在安全隐患。

2、驾驶员未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超员、超载。

3、驾驶员存在身体心理健康的现象。

4、驾驶员酒后驾驶的车辆。

5、驾驶员出现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

五、家长有责任了解接送子女车辆的基本情况(驾驶人员的工作作风、身体状况、驾驶经验以及车况是否符合要求等),发现异常应当向学校举报。

责任人:xuexila。

日期:xx年xx月xx日

校车安全相关责任书篇六

为加强对幼儿园接送幼儿校车的管理,确保幼儿交通安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明确园长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定本责任书:

一、幼儿园都应对校车进行严格管理。

二、幼儿园自备、承租用于接送幼儿的车辆,必须是具有合格资质的客运车辆,严禁使用拼装车、报废车、货运车、大小三轮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幼儿。

三、校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必须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的国家标准,必须为校车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座险。在按规定进行年审外,每学期开学前应当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年检和技术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四、校车使用前应当上报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准并备案,办理统一的校车标识、标牌,方可上路使用。未经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许可的车辆,一律不得接送幼儿。

五、校车驾驶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且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2、近3年未发生过负有责任的交通死亡事故;

3、近3年无交通违法记满12分记录的;

4、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5、未受过刑事处罚。

六、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校车安全检查、维护保养、驾驶员及跟车管理人员职责明确。要制定应急预案,有效处置突发事故。校车要主动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校车必须保持车辆整洁,车窗不得用金属材料固定封闭。

八、校车接送幼儿,必须有固定的行车路线和站点,并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备案。不得随意更改行车路线,不得随意停靠,不得到有危险的地方行驶。

九、校车接送幼儿,除驾驶员外,必须有专人跟车管理学生。要严格按照车辆核定载客人数乘载幼儿,严禁超载。严禁校车驾驶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驾驶。

十、幼儿园组织师生外出参加集体活动必须报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租车必须到有资质的客运单位租用安全合格车辆,并对整个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管,确保安全。

十一、校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应当主动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幼儿园须及时根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抄送的驾驶人违法情况对驾驶员进行惩处。

十二、幼儿园要开设交通安全教育课,经常对幼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明确乘坐校车的纪律;主动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配合,邀请交警进校园宣传交通安全知识,进行警示教育;组织学生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要教育幼儿并告知家长,不得乘坐货运车、农用车、大小三轮车等非客运车辆上学、放学。

十三、幼儿园应当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校园周边非法营运车辆进行整治,并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幼儿园路段设置交通标志。

十四、幼儿园要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镇政府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并与校车驾驶员和校车跟车管理人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租用车辆的,须与租赁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逐车逐人明确安全责任。

十五、幼儿园园长是校车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驾驶员和跟车管理员是直接责任人。幼儿园要强化安全意识,确保校车接送幼儿的安全。校车发生安全事故,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此协议一式两份,幼儿园、驾驶员各持一份。

责任人:

日期:

校车安全相关责任书篇七

(二)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确保校车通行安全、

2、校车驾驶人应当每年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7、校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员、

8、严禁校车驾驶人酒后驾驶校车、

9、严格按规定路线行驶,严禁随意变更行车路线、

(三)落实随车照管人员,保证学生乘车安全。

车辆所有人应安排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随车照管人员职责:

1、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

4、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

5、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6、积极参加学校和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学习、

(四)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交通事故、

其它未尽事宜《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及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服务学校:xxx。

校车车牌号码:xxxx。

校长签字:xxx。

车辆所有人签字: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校车安全相关责任书篇八

乙方(值班教师):

为切实做好本校中小学校车管理工作,确保广大学生生命安全,根据《校车安全条例》、《沾化县中小学“平安校车”工程实施方案(试行)》和学校安全“一岗双责”制度等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特签定此安全责任协议书。

1.严格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好的值班表和值班时间值班;

2.熟悉所负责车辆乘车学生的班级、姓名、线路,将乘车学生名字、联系电话随身携带;

6.不得擅自离岗,不得擅自调班,如值班教师有重要事请假,领导找人带班(原则上是下一班教师),出现事故由带班教师负责;如未经准假,私自自己找人带班,出现事故由值班教师负责,该教师视为旷职。

2.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防范能力;

4.每学期开学前,与校车公司和乘车学生家长签订学生安全责任状;

5.及时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举报各种违法违规车辆接送学生的现象,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学校:(盖章)校车值班教师签字:

校长签章:

校车安全相关责任书篇九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及区委区政府、区教育局的相关文件精神,加强校车管理,明确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目标责任:

1、校车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酒后驾车,严禁闯灯越线,严禁超载、超速行驶,杜绝事故隐患和违规行为,确保行车安全。

2、不准用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

3、司机必须是驾龄3年以上,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累计分满12分或者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人不得驾驶校车接送学生。

4、接送学生车辆必须保证车况良好,必须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并做好保养维修记录,出车前必须检查车辆,尤其要认真检查刹车、车灯等车辆的安全性能,严禁车辆在不安全的情况下行驶。

5、接送学生车辆应按核定数量乘坐,严禁超载,严防事故的发生。

6、负责接送学生的车辆驾驶员要准时按送学生,要有乘务员随车负责,并认真记录好乘车学生的名单,不准出现漏接学生的现象发生。

7、负责按送学生的车辆要安全、及时的将乘车的学生送到目的地。

8、对因松懈,不落实责任而造成事故的由交管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9、本责任书有效期:xxx年2月15日—xxx年7月5日。此目标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校车车主各持一份。

学校:校车车主: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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