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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节能服务合同印花税(通用11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21 07:29:23 页码:10
最新节能服务合同印花税(通用11篇)
2023-11-21 07:29:23    小编:ZTFB

合同的效力受到法律的保护,当事人可以依法维权。如何撰写一个有效的合同是一门重要的技巧。如果你想了解不同类型的合同范文,请查看以下示例。

节能服务合同印花税篇一

公司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

公司名称:(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

第一部分协议条款。

1.0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由乙方按“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向甲方提供_节能服务一事,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节能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代表于__年_月日签订。

2.0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_(以下简称“项目”)。

2.2项目地点:。

2.3项目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4项目投资额及出资方式:本项目投资额为人民币万元;全部由乙方承担。

2.5项目核心技术与节能设备:本项目所涉及节能改造技术由乙方提供,项目改造所依托的核心节能设备由乙方提供(详见附件:《投资清单》)。

3.0合同的起始日与期限。

3.1本合同以双方签章生效之日为合同起始日。合同生效后,乙方开始项目设计、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项目工期为合同生效后天。

3.2分享节能效益的起始日为设备试运行正常、甲方签收项目验收证明文件的次日,效益分享期为个自然月。合同有效期为合同起始日至效益分享期满止。

4.0效益分享的比例、付款方式。

4.1双方预测项目的年综合节电效益按当前负荷、当前电价约为人民币万元,电价则以同期供电部门规定的电价为准。双方预测,在合约期内,共可产生人民币万元节能效益。双方同意按约定的比例分享节能效益。

4.2在效益分享期的个月中,前月乙方享有__%的节电直接效益,甲方享有%的节电直接效益,后月甲方享有__%的节电直接效益,乙方享有%的节电直接效益。

4.3双方预计项目年综合节电率为,如实际年综合节电率低于,双方应共同分析原因,如果双方确认的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年综合节电率低于,则由乙方承担年综合节电率低于的损失,在下一年度的第一个月起由甲方在乙方节能服务费当中扣除乙方承担的甲方损失的款项。节电效益按双方实测的节电率计算。

4.4每月日为效益分享金额结算日,即每月日乙方将与甲方就实际发生电费进行抄表并由双方相关人员核准确认;当期抄表数据减去上期抄表数据,即本月应分享效益款的电度计算依据。初始抄表数据以节能项目验收正式投运日起计算。

4.5每月日,乙方将提交“节能效益报告”及节能服务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七个工作日内应给予款项支付,付款方式:电汇或支票。

4.6乙方指定如下账户为收款账户:

户名:

开户行:银行账号: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5.0甲方的责任。

除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外,甲方还应:

5.l对乙方提交的设计、施工方案在5日之内予以书面核准。

5.2施工期间,乙方按照附件b提供所列设备和相关材料配件,甲方予以配合妥善保管。

5.3对项目验收,及时签署设备试运行正常的验收文件。

5.4按期向乙方支付节电效益。

5.5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乙方提供的设备操作规程,对设备进行运行操作,并向乙方提供运行记录。

5.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乙方实施和管理本项目提供便利和必要的协助,保证乙方可合理地接触与本项目有关的甲方设施和设备。

5.7项目经甲方验收并交付甲方使用后,由甲方负责对项目设备的保管。

5.8在不影响甲方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甲方将配合乙方组织节能案例现场参观活动。

5.9对乙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6.0乙方的责任。

除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外,乙方还应:

6.l承担本项目全部投资,即对附件b所列设备进行设计、采购、安装与调试,按期完成施工。验收合格后,将项目移交甲方运行。

6.2确保设计、供货和安装达到附件a规定的要求。

6.3根据国家有关施工管理条例和与项目相对应的技术操作规程,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

6.4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该项培训应不少于10个小时,保证其能够正确操作和维护设备。

6.5除另有约定外,承担本项目施工开始至合同终止期间,因乙方原因对甲方空调设备造成的直接损失。

6.6在效益分享期间,定期派人检查项目的运行情况,免费提供节能设备的维修和保养。

6.7乙方应完全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和职责,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的工作,客观实际地测量节能效果和计算节能效益。

6.8乙方将利用城市能源监测管理平台,在不影响甲方正常运行的前提下,使得甲方的节能效果得以展示和公示。乙方将对甲方所取得的节能效果给予适当的宣传,从而帮助甲方树立良好的社会责任形象。

6.9对甲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7.0使用权和所有权。

7.2在本合同约定的项目效益分享期内,乙方保留对项目的所有权。

8.0项目验收。

8.1项目施工完工后,项目进入为期天的试运行期,由乙方提交项目验收申请及相关文件,甲方按改造方案检查安装运行情况;检查合格后,签署项目验收证明文件。

8.2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验收申请后于个历日内,履行检查、验收义务,甲方拒不接约履行验收义务,视为检查验收合格,效益分享期自项目验收正式投入运行之日起算。

9.0项目设备的改进、改动和损坏、丢失及停运、关闭。

9.1改进和改动:任何一方如需对与本项目相关设备进行改进、改动,需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方可进行。否则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自身所受损失。

9.2损坏和丢失:本合同项目验收完毕后,设备由甲方负责保管,发生项目设备损坏和丢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不可抗力或乙方原因导致设备损坏或丢失的除外。

10.2甲方对其自有设备的改进、改造,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项目改进,因配合甲方自有设备改进而对项目设备的改进,乙方对项目改进而增加费用,甲方应相应延长乙方效益分享期或调整分享比例,以补偿乙方增加的改造成本。

11.0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1.1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合同才能生效。

11.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提前终止或解除合同。

11.3由于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另一方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12.0违约责任。

12.1甲方违约:

12.1.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单方面提前解除本合同及有其它违约行为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应按本合第2.4条约定的投资额向乙方支付项目款项,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承担投资额%的违约责任。并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律师费、调查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12.1.2如果甲方在付款到期日未能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且该行为在到期日起持续10个工作日,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违约责任,逾期付款违约金按所欠到期应付款项的每日万分之五计算。

12.1.3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泄漏乙方的经营信息或技术信息,须赔偿乙方所受的损失。

12.2乙方违约:

12.2.1设备安装完毕1个月后仍不能正常运行,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乙方节能设备的安装使用导致甲方空调设备的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2.2.2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但此种违约行为乙方在30日内得以纠正,此种行为并不属于根本性违约的,且甲方因乙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得以补偿的,甲方不得据此解除本合同。

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3.0保密责任。

因本合同的履行、解释、违约、终止、中止、效力等引起的任何争议、纠纷,本合同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如不能协商解决,双方均可向其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0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5.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15.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16.0附件。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附件《投资清单》。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节能服务合同印花税篇二

公司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

公司名称:(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

第一部分协议条款。

1.0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由乙方按“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向甲方提供_节能服务一事,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节能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代表于__年_月日签订。

2.0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_(以下简称“项目”)。

2.2项目地点:。

2.3项目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4项目投资额及出资方式:本项目投资额为人民币万元;全部由乙方承担。

2.5项目核心技术与节能设备:本项目所涉及节能改造技术由乙方提供,项目改造所依托的核心节能设备由乙方提供(详见附件:《投资清单》)。

3.0合同的起始日与期限。

3.1本合同以双方签章生效之日为合同起始日。合同生效后,乙方开始项目设计、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项目工期为合同生效后天。

3.2分享节能效益的起始日为设备试运行正常、甲方签收项目验收证明文件的次日,效益分享期为个自然月。合同有效期为合同起始日至效益分享期满止。

4.0效益分享的比例、付款方式。

4.1双方预测项目的年综合节电效益按当前负荷、当前电价约为人民币万元,电价则以同期供电部门规定的电价为准。双方预测,在合约期内,共可产生人民币万元节能效益。双方同意按约定的比例分享节能效益。

4.2在效益分享期的个月中,前月乙方享有__%的节电直接效益,甲方享有%的节电直接效益,后月甲方享有__%的节电直接效益,乙方享有%的节电直接效益。

4.3双方预计项目年综合节电率为,如实际年综合节电率低于,双方应共同分析原因,如果双方确认的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年综合节电率低于,则由乙方承担年综合节电率低于的损失,在下一年度的第一个月起由甲方在乙方节能服务费当中扣除乙方承担的甲方损失的款项。节电效益按双方实测的节电率计算。

4.4每月日为效益分享金额结算日,即每月日乙方将与甲方就实际发生电费进行抄表并由双方相关人员核准确认;当期抄表数据减去上期抄表数据,即本月应分享效益款的电度计算依据。初始抄表数据以节能项目验收正式投运日起计算。

4.5每月日,乙方将提交“节能效益报告”及节能服务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七个工作日内应给予款项支付,付款方式:电汇或支票。

4.6乙方指定如下账户为收款账户:

户名:

开户行:银行账号: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5.0甲方的责任。

除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外,甲方还应:

5.l对乙方提交的设计、施工方案在5日之内予以书面核准。

5.2施工期间,乙方按照附件b提供所列设备和相关材料配件,甲方予以配合妥善保管。

5.3对项目验收,及时签署设备试运行正常的验收文件。

5.4按期向乙方支付节电效益。

5.5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乙方提供的设备操作规程,对设备进行运行操作,并向乙方提供运行记录。

5.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乙方实施和管理本项目提供便利和必要的协助,保证乙方可合理地接触与本项目有关的甲方设施和设备。

5.7项目经甲方验收并交付甲方使用后,由甲方负责对项目设备的保管。

5.8在不影响甲方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甲方将配合乙方组织节能案例现场参观活动。

5.9对乙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6.0乙方的责任。

除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外,乙方还应:

6.l承担本项目全部投资,即对附件b所列设备进行设计、采购、安装与调试,按期完成施工。验收合格后,将项目移交甲方运行。

6.2确保设计、供货和安装达到附件a规定的要求。

6.3根据国家有关施工管理条例和与项目相对应的技术操作规程,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

6.4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该项培训应不少于10个小时,保证其能够正确操作和维护设备。

6.5除另有约定外,承担本项目施工开始至合同终止期间,因乙方原因对甲方空调设备造成的直接损失。

6.6在效益分享期间,定期派人检查项目的运行情况,免费提供节能设备的维修和保养。

6.7乙方应完全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和职责,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的工作,客观实际地测量节能效果和计算节能效益。

6.8乙方将利用城市能源监测管理平台,在不影响甲方正常运行的前提下,使得甲方的节能效果得以展示和公示。乙方将对甲方所取得的节能效果给予适当的宣传,从而帮助甲方树立良好的社会责任形象。

6.9对甲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7.0使用权和所有权。

7.2在本合同约定的项目效益分享期内,乙方保留对项目的所有权。

8.0项目验收。

8.1项目施工完工后,项目进入为期天的试运行期,由乙方提交项目验收申请及相关文件,甲方按改造方案检查安装运行情况;检查合格后,签署项目验收证明文件。

8.2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验收申请后于个历日内,履行检查、验收义务,甲方拒不接约履行验收义务,视为检查验收合格,效益分享期自项目验收正式投入运行之日起算。

9.0项目设备的改进、改动和损坏、丢失及停运、关闭。

9.1改进和改动:任何一方如需对与本项目相关设备进行改进、改动,需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方可进行。否则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自身所受损失。

9.2损坏和丢失:本合同项目验收完毕后,设备由甲方负责保管,发生项目设备损坏和丢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不可抗力或乙方原因导致设备损坏或丢失的除外。

10.2甲方对其自有设备的改进、改造,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项目改进,因配合甲方自有设备改进而对项目设备的改进,乙方对项目改进而增加费用,甲方应相应延长乙方效益分享期或调整分享比例,以补偿乙方增加的改造成本。

11.0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1.1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合同才能生效。

11.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提前终止或解除合同。

11.3由于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另一方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12.0违约责任。

12.1甲方违约:

12.1.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单方面提前解除本合同及有其它违约行为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应按本合第2.4条约定的投资额向乙方支付项目款项,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承担投资额%的违约责任。并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律师费、调查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12.1.2如果甲方在付款到期日未能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且该行为在到期日起持续10个工作日,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违约责任,逾期付款违约金按所欠到期应付款项的每日万分之五计算。

12.1.3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泄漏乙方的经营信息或技术信息,须赔偿乙方所受的损失。

12.2乙方违约:

12.2.1设备安装完毕1个月后仍不能正常运行,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乙方节能设备的安装使用导致甲方空调设备的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2.2.2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但此种违约行为乙方在30日内得以纠正,此种行为并不属于根本性违约的,且甲方因乙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得以补偿的,甲方不得据此解除本合同。

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3.0保密责任。

因本合同的履行、解释、违约、终止、中止、效力等引起的任何争议、纠纷,本合同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如不能协商解决,双方均可向其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0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5.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15.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16.0附件。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附件《投资清单》。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节能服务公司可享受哪些税收优惠。

企业所得税方面: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110号)规定:

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具体标准参见该文件。

增值税方面: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规定:

节能服务公司实施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将项目中的增值税应税货物转让给用能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具体标准参见该文件。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36号)文件规定: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免征增值税。

1。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相关技术,应当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规定的技术要求。

2.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签订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其合同格式和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等规定。

享受以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税收优惠政策的节能服务公司,需同时符合什么条件?

4.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项目及条件符合以下列示:

5.节能服务公司投资额不低于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总额的70%;。

6.节能服务公司拥有匹配的专职技术人员和合同能源管理人才,具有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和稳定运行的能力。

节能服务合同印花税篇三

乙方:

地址:

甲方因开展网上商务活动,委托乙方在其经营的时尚门户网站“xxx”账号(其余账号请看附件,以下简称“平台”)上为甲方发布通讯稿内容,双方在平等互利、共同发展、诚实守信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以便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声明及保证。

双方均声明及保证,各自本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

(1)有资格从事本协议项下之交易,并保证该等交易符合其经营范围,遵守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

(2)可全权订立本协议并履行其于本协议项下之义务。

(3)授权代表拥有充分授权代表其签署本协议(授权书正本交另一方存查)。

(4)已向另一方披露行政及司法部门签发的、可能对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所有文件。

第二条费用。

甲方须在发布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项: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至乙方以下银行账户,作为发布信息服务的合作费用。

开户行:

账号:

第三条内容投放。

完成内容的一次性投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案、音频、视频)、版幅均由甲方确定并提供,乙方有权审查发布内容。

推送时间:

有效期限:

第四条双方义务。

1、甲方的义务。

(1)甲方保证甲方是指定客户的合法代理者或经营者。

(2)甲方自行编辑、制作发布的内容,乙方有权审查甲方通讯稿内容以及提出修改建议,并在通讯稿内容投放开始前2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该内容发布文件。

(3)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通讯稿内容文件不包含下述内容:

a.中国法律认为是反动、诽谤、色情、淫秽或诬蔑等违法性内容;。

b.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包括但不仅限于损失。

(2)乙方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更改发布的账号、内容,或超过通讯稿发布期限发布内容服务,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退还全部费用。

(3)甲方如果不能在约定的付款期限向乙方支付费用的,应当自违约之日起每日按照欠费的百分之一支付给乙方滞纳金。

2、双方均有过错的,应根据各方实际过错程度,分别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本协议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以及移动运营商行为(作为或不作为)、政策调整、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罢工、暴动、电信技术故障、黑客攻击、病毒入侵、非因人为原因导致的电力系统中断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2、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遇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一小时内向对方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告知对方该类事件对本协议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30日内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同时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尽法定的减损义务使不可抗力造成的负面影响减到最低。

3、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协议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协议,则双方相互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七条终止。

本合同于下列任一情形出现时即终止:

(1)守约方依据第五条的相关条款终止本协议。

(2)如不可抗力持续三十(30)日以上,任何一方发出终止本合同的书面通知。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终止情况。

第八条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1、适用法律:

本协议之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以及本协议项下争议之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1、争议解决。

(1)对于因本协议的解释及执行而产生之争议,应首先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或经由中立之第三方调解来解决。

(2)如争议未能于前述方式在开始协商后三十(30)日内解决或协商未达成协议,则任何一方可将有关争议提交至双方所在地法院。

第九条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时止。

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协议各条款具有独立性,若本协议中的某一或某些条款无论在任何方面因为何种原因而被认为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均不影响本协议中其他有效条款的效力。

4、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中山伊莲丽姿服饰有限公司。

日期:12月_9_日

乙方(签字盖章):

电话:

日期:2012月_9_日

节能服务合同印花税篇四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节能服务合同范本,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1. 总 则

xxx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北京八环天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对甲方的市政路灯,机关单位楼宇进行节电改造,特订立本合同。

2. 项目的名称、内容和目的

2.1项目名称: 。

2.2项目内容:(详见附件a)

2.3项目目的:通过项目的实施,达到降低能耗,降低电费成本,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的目的。

3. 合同的起始日与期限、项目的验收

3.1 本合同以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之日为生效起始日。

合同生效后,乙方开始项目的改造方案制作设计、安装及调试,设备的安装调试期为 个月。

3.2节能效益分享的起始日为甲方出具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的次日,效益分享期为 个月。

合同有效期为合同起始日至效益分享期满为止。

3.3 项目安装完毕后三日内,先有乙方自检,然后由甲方按改造方案完成安装检查;安装检查合格后,甲方应立即向乙方签发安装检查合格书并试运行72小时,试运行期间对设备进行调试,无任何异常现象后,由甲方在72小时试运行届满后次日出具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

4. 效益分享的比例、付款方式

4.1项目的年节能效益为 万元(下称“预计节能量”)。(详见附件b)

4.2效益分享期内,甲方分享 %的节能效益,乙方分享 %的节能效益,即乙方每个月分享节能效益 万元,乙方共计分享节能效益 万元。

4.4甲方应在分享效益起始日后,每满一个月后的七天内向乙方付款一次,付款数额为4.2和4.3中规定的乙方应分享的数额,直至分享效益期限届满。如果甲方延迟付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

4.5甲方付款可以采取下列方式:支票、汇票、银行转帐及其它可以兑现的票据。

4.6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果因为甲方管理不善或其它任何原因,造成与基准线不符,导致节能量减少,仍然应按本合同4.2和4.3条款向乙方付款。

5. 甲方的责任

除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外,甲方还应:

5.1对乙方提交的设计、施工方案,在七天之内予以核准。

4.3当实际节能量不超过或不低于预计节能量的5%时,年节能效益仍按

5.2接受合同附件a所列设备和相关材料、配件,在安装前,按乙方要求免费保管,尽到审慎保管的义务。

5.3为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提供必要的帮助。

5.4按3.3条款验收项目,及时提供确认安装完成和试运行正常的验收文件。

5.5根据设备制造商提供的设备操作规程和保养要求或乙方的书面要求,对设备进行操作、维护和保养。

5.6在合同有效期内,对设备运行、维修和保养作出记录,并根据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上述记录。

5.7若本项目安装的设备有故障,应立即通知乙方。

5.8在合同有效期内,允许乙方合理地接触与本项目有关的设施和设备。

5.9在合同有效期内,附件a所列设备发生损坏、丢失应及时通知乙方,配合乙方对设备进行监管。

5.10 因甲方原因造成损失,则应由甲方负责承担和赔偿由此引起的损失。

6. 乙方的责任

除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外,乙方还应:

6.1负责项目资金,对附件a所列或甲方以书面形式列出、乙方认可的设备进行设计、采购、安装与调试,按期完成施工。验收合格后,将项目移交甲方运行。开工前七日内,将设计、施工方案及工期提交甲方予以确认。

6.2确保设计、供货和安装达到附件a规定的要求。

6.3根据国家有关施工管理条例和技术操作规程,认真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

6.4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使他们能够正确地操作和维护设备。

6.5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承担项目移交甲方运行前的一切风险损失,但不包括由甲方造成的或甲方未尽到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引起的损失。

6.6定期派人检查项目的运行情况。

7. 所有权

7.1在本合同有效期满和甲方付清全部款项之前,项目的所有权属于乙方。

7.2甲方在本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内,按规定付给乙方应得全部款项之后,取得设备的所有权。

7.3在本合同生效后的 12个月内,甲方可以依照本合同第4条规定的付款方式以相当于乙方分享总效益的价格(扣除乙方已分享的效益后剩余效益的折现价格)提前购买设备的所有权。在乙方收到全部价款之后,设备所有权归甲方。

7.4设备的所有权由乙方移交给甲方时,应同时移交设备的`技术资料。

7.5如果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甲方严重违约,如拖延应付款且到本合同终止时仍未付清应付款及滞纳金时,乙方仍享有设备的所有权,直到此种违约因素完全消除七天后,设备所有权才归甲方。

8. 提前终止

8.1甲方欲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 60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支付终止费,终止费按下面公式计算:

8.2由于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而对设备进行实质改动或拆除,影响了本项目的正常运行和节能效益,乙方有权随时提前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支付乙方本合同4.2规定的效益分享期内的全部应分享款项,若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超过该等款项的,甲方应补偿该等差额部分。

9. 违约责任

9.1甲方违约:

9.1.1合同签字生效后,在项目移交甲方运行之前,如果甲方反悔不履行合同,应按合同规定的预计节能量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即人民币 万元,并承担乙方为此项目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如设备购置费、运费、安装费、设计费等。

9.1.2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7天内,不能向乙方支付应分享的款项,每日按应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

9.1.3项目移交甲方后,甲方不履行或不遵守本合同的规定。

9.1.4由于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尤其是节能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造成项目中断和停止。

此种违约若在30日内得以纠正,且乙方因甲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得以补偿,则不属于违约。

9.2乙方违约:

9.2.1设备安装完毕三个月后仍不能正常运行或实质上达不到附件a所规定的服务标准。

9.2.2乙方不履行或不遵守本合同的规定。

此种违约在30天之内得以纠正,且甲方因乙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得以补偿,则不属于违约。

10. 违约补救

10.1甲方违约的补救: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果甲方违约,乙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或直接进入司法解决程序,收回应得和受损失的款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律师费用和项目其他相关费用。

乙方在事先书面通知甲方的情况下,有权进入甲方生产场地拆除设备,在不损害甲方权益的情况下终止本合同。

10.2乙方违约的补救: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果乙方违约,甲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或直接进入司法解决程序,收回受损失的款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律师费用和项目其他相关费用。

11. 乙方的服务标准

乙方应完全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和职责,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的工作,客观实际地测量节能效果和计算节能效益。对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给予认真考虑,与甲方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尊重甲方的工作人员及其合理化建议,爱护甲方的设备和其它财产,在甲方的场地从事项目的安装运行工作时,遵守甲方工作场地的有关规章制度。

12. 设备的改进、改动、拆除和损坏等风险

12.1设备的改进。在乙方没有降低服务标准的情况下,为了改善设备的运行状况,提高经济效益,经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有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随时改进设备或修改有关程序。甲方在没有充分理由的情况下,不得拒绝乙方的改进意见。

12.2设备的改动。甲、乙一方如需对设备进行改动,需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方可进行。

12.3设备的拆除。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也不可以委托他人拆除设备或者进行实质性改动。如果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而拆除设备或进行实质性改动,乙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支付本合同4.2规定的全部款项。

上述设备的改进、改动和拆除完成后,双方应于当日签署书面文件予以认可,此种认可视为对方的接受。

12.4设备的损坏或丢失。本合同开始履行后,设备发生损坏或丢失,如果甲方不能证明是乙方或乙方人员所致,则应由甲方承担责任。如果受损坏或丢失的设备已投了保险,甲方将聘请乙方利用保险赔付修理或更换或补充被损坏或丢失的设备。应由甲方承担修理、更换或补充设备的费用。

12.5设备的意外损坏。由于意外事件导致设备损坏,如果甲方不能证明自己采取了足够的预防措施,则应承担修理或更换的费用。如果甲方能够证明自己采取了足够的预防措施,则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12.6如果因为发生本章规定的情况而影响项目的正常运行,超过10天停止运行,双方应以书面方式认可延长相同时间,以弥补效益分享期限。

13. 对设备的大规模改造

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能对设备进行大规模改造。如果为提高节能效率,在合同有效期内,欲对设备进行大规模改造,甲、乙双方应事先达成书面一致意见,并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之后,方可开始施工。

节能服务合同印花税篇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站服务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与客户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协议如下。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成为_________网站会员单位,乙方向甲方开通_________网站。乙方每日提供_________各大农副市场主要商品不低于_________条价格信息服务,及当日市场价格动态,农副产品价格分析研究信息,八个大栏和四个网员服务栏。甲方每日可以发布_________字以内的采购信息。

甲方免费享受乙方提供网上其它开放服务项目。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网员费用中不包含甲方浏览internet时所需电话费及isp费用。

信息服务以周年计算,从开通日起做为周年始。

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或尝试复制由_________网站提供的信息软件。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账号密码只提供给签约方(甲方)使用,甲方不得私自转让第三方使用。甲方应负责密码保密,如密码被盗,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乙方将重新给甲方设置新密码。

乙方提供的信息,信息开放。

甲,乙双方签署网站服务合同后,甲方可选择现金,支票,汇款,转帐方式支付信息服务费,乙方在收到甲方费用2个工作日内,为甲方配制密码开通网络,本网站服务合同生效。

选择入网级别_________。

有效期_________个月,有效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协议时间自乙方为甲方开户并通知甲方之日起计算。

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署之日算起,至双方协议终止服务为止;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节能服务合同印花税篇六

(以下简称甲方)与上海宏源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对甲方的照明设施进行改造,特定立本合同。

2、项目的名称、内容、目的。

2.1项目名称:照明系统改造工程。

2.2项目内容:。

2.3项目目的:。

3、合同的起始日与期限、项目的验收,

3.1本合同以双方合同签字之日为合同生效起始日。

3.2合同生效后,乙方开始项目设备的采购、指导安装及调试。设备的安装调试期为个工作日。甲方应提供全面合理、适度的一切条件来配合本项目的实施。

3.3节能效益分享的起始日为甲方出具项目验收证明文件的次日,效益分享期为个月。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合同生效起始日至效益分享期满为止。

3.4项目安装调试完毕后三日内,由甲方按照改造方案检查安装情况。无任何异常现象后,由乙方出具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甲方认可,如超过5天甲方不派人验收或提出异议,则视为验收合格。

4、效益分享的比例、付款方式。

4.1甲方按季度返还给乙方节能款;返还时间不得超过年,年内返还期限以乙方收回合同金额人民币元(含17%增值税)为限。

4.2效益分享比例:。

甲方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将节能款支付给乙方。如果甲方延迟付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

4.4甲方付款可以采用下列方式:支票、汇票、银行转帐及其它可以兑现的票据。

4.5在效益分享期内,电费按元/kwh计算,照明时间年平均每天不低于22小时。

5、甲方的责任。

5.1对于乙方提供的设计施工、安全方案,应在乙方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准。

5.2在改造前为节能改造所需相关材料、配件等,按乙方要求提供免费的保管场所,并为进出厂区提供通行方便。

5.3为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提供必要的帮助。

5.4按3.3条款验收项目,三日内提供确认安装完成和试运行正常的验收文件。

5.5甲方提供的电源符合国家电力标准。

5.6在合同有效期内,对设备运行做出记录,并根据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上述记录。

5.7在合同有效期内,保证乙方合理的接触与本项目有关的设施和设备。

5.8在合同有效期内,附件a所列设备发生损坏、丢失应及时通知乙方。

6、乙方的责任。

除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外,乙方还应:

6.1对乙方以书面形式列出、甲方确认的设备进行设计、采购、安装与调试,按期完成施工。验收合格后,将项目移交甲方运行。开工前5个工作日,将设计、工期提交甲方予以确认并办理有关手续。

6.2确保设计、设备供货和安装达到附件a规定的要求。

6.3根据国家技术操作规程,认真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

6.4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使操作人员能够正确的操作和维护设备。

6.5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向甲方提供设计方案、维护说明等资料;设备所有权移交甲方时,将项目的全部设计资料移交甲方。

6.6定期派专业人员检查项目的运行情况,定期补充备品备件。

6.7五年内免费提供配件,免费安装及调试。

6.8照明系统发生故障按售后服务协议执行。

7、所有权。

7.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项目的所有权属于乙方。

7.2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满后的个工作日,取得项目所有权属。

乙方收到全部价款以后,设备所有权归甲方。

7.4设备的所有权由乙方移交甲方时,应同时移交设备的技术资料。

7.5如果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甲方严重违约,如拖延付款且直到本合同终止时仍未付清应付款及滞纳金时,乙方仍享有设备的所有权,直到此种违约因素消除7个工作日后,设备所有权才归甲方。

8、违约责任。

8.1甲方违约。

8.1.1合同签字生效后,在项目移交甲方之前,如果甲方违约不履行合同,应按合同规定的总效益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乙方为此项目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如设备购臵费、运费、安装费等。

8.1.2项目移交甲方后,甲方不履行或不遵守本合同的规定。此种违约若在30个工作日内得以纠正,且乙方因甲方违约造成的损失得以补偿,则不属于违约。

8.2乙方违约。

8.2.2乙方不履行或不遵守本合同的规定。此种违约若在30个工作日内得以纠正,且甲方因乙方违约造成的损失得以补偿,则不属于违约。

9、违约补救。

9.1甲方违约的补救:如果甲方违约,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或直接进入司法解决程序,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违约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律师费用和项目其他相关费用。

9.2乙方违约的补救:如果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或直接进入司法解决程序,收回应得和受损失的款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律师费用和项目其他相关费用。

第二部分一般条款。

10.乙方的服务标准。

乙方应完全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和职责,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的工作,客观实际的测量节能效果和计算节能效益。对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给与认真考虑,与甲方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尊重甲方的工作人员及其合理化建议,爱护甲方的设备和其他财产,在甲方的场地从事项目的安装运行工作时,遵守甲方工作场所的有关规章制度。

11.设备的改进、改动、拆除和损毁等风险。

设备的改动。甲乙一方如需对设备进行改动,须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方可进行。

设备的拆除。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后,甲方可委托第三方拆除设备或进行实质。

上述设备的改进、改动或拆除完成后,双方应于当日签署书面文件予以认可,此种认可性改动。如果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而拆除设备或进行实质性改动,乙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视为对方的接受。对于因拆除设备所造成的节能量改变,将不做变更。

设备的损坏或丢失。本合同开始履行后,设备发生损坏或丢失,如果甲方不能证明是乙设备的意外损坏。由于意外事件导致设备损坏,如果甲方不能证明自己采取了足够的预方或乙方人员所致,则应由甲方承担责任。防措施,则应承担修理或更换的费用。如果甲方能证明自己采取了足够的预防措施,则由甲乙双方承担修理或更换的费用。

12.对设备的大规模改造。

在本合同期内及效益分享期内,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能对设备进行大规模改造。如果为提高节能效率,在合同有效期内及效益分享期内,欲对设备进行大规模改造,甲、乙双方应事先达成书面一致意见,并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以后,方可开始施工。

13.设备的停止运行/关闭。

如果因为甲方停止或关闭设备而造成合同终止,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规定的全部款项。

14.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过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才能生效。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提前终止或解除合同。如果不可抗力不足以导致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被关闭、撤销、停产或停业、转产或与其他单位合并或分立,则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应根据其对合同的影响程度确定延期履行或部分免除责任。本合同对发生此种变化的甲方或其继承者仍然有效。发生此种情况时,甲方应事先告知有关当事方,并将此条件列入新的实体中。如果当事方不能接受此种条件,则由甲方在此变化发生前,按本合同规定购买本项目。乙方也可自行决定拆除所装设备。

15.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转让。

甲方在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之前,应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在乙方同意之前,甲方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乙方所属的分、子公司或有关联以任何形式转让或转移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都是无效的。的公司,此类转让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16.不可抗力。

16.2本合同延期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的义务将终止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但终止时间最长不超过60个工作日,超过60个工作日应终止合同。

16.3遇有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在通知另一方后10个工作日内终止合同。在此情况下,任何一方将不再对另一方承担任何责任。

16.4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双方协商免除部分不能履行的条款,并对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其余条款继续执行。

16.5遇有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采取措施避免扩大损失。如果因为未采取相应的措施而导致损失扩大,应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17.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的仲裁程序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本合同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其他部分应继续履行。

18.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节能服务合同印花税篇七

随着能源、减排等问题在国内的日益白热化,节能服务作为一个战略新兴行业具有很大的潜能,对于节能服务。

合同。

你了解多少?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节能服务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第一部分商业条款。

1.总则。

xxx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北京八环天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对甲方的市政路灯,机关单位楼宇进行节电改造,特订立本合同。

2.项目的名称、内容和目的。

2.1项目名称:。

2.2项目内容:(详见附件a)。

2.3项目目的:通过项目的实施,达到降低能耗,降低电费成本,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的目的。

3.合同的起始日与期限、项目的验收。

3.1本合同以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之日为生效起始日。

合同生效后,乙方开始项目的改造方案制作设计、安装及调试,设备的安装调试期为个月。

3.2节能效益分享的起始日为甲方出具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的次日,效益分享期为个月。

合同有效期为合同起始日至效益分享期满为止。

3.3项目安装完毕后三日内,先有乙方自检,然后由甲方按改造方案完成安装检查;安装检查合格后,甲方应立即向乙方签发安装检查合格书并试运行72小时,试运行期间对设备进行调试,无任何异常现象后,由甲方在72小时试运行届满后次日出具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

4.效益分享的比例、付款方式。

4.1项目的年节能效益为万元(下称“预计节能量”)。(详见附件b)。

4.2效益分享期内,甲方分享%的节能效益,乙方分享%的节能效益,即乙方每个月分享节能效益万元,乙方共计分享节能效益万元。

4.4甲方应在分享效益起始日后,每满一个月后的七天内向乙方付款一次,付款数额为4.2和4.3中规定的乙方应分享的数额,直至分享效益期限届满。如果甲方延迟付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

4.5甲方付款可以采取下列方式:支票、汇票、银行转帐及其它可以兑现的票据。

4.6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果因为甲方管理不善或其它任何原因,造成与基准线不符,导致节能量减少,仍然应按本合同4.2和4.3条款向乙方付款。

5.甲方的责任。

除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外,甲方还应:

5.1对乙方提交的设计、施工方案,在七天之内予以核准。

4.3当实际节能量不超过或不低于预计节能量的5%时,年节能效益仍按。

5.2接受合同附件a所列设备和相关材料、配件,在安装前,按乙方要求免费保管,尽到审慎保管的义务。

5.3为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提供必要的帮助。

5.4按3.3条款验收项目,及时提供确认安装完成和试运行正常的验收文件。

5.5根据设备制造商提供的设备操作规程和保养要求或乙方的书面要求,对设备进行操作、维护和保养。

5.6在合同有效期内,对设备运行、维修和保养作出记录,并根据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上述记录。

5.7若本项目安装的设备有故障,应立即通知乙方。

5.8在合同有效期内,允许乙方合理地接触与本项目有关的设施和设备。

5.9在合同有效期内,附件a所列设备发生损坏、丢失应及时通知乙方,配合乙方对设备进行监管。

5.10因甲方原因造成损失,则应由甲方负责承担和赔偿由此引起的损失。

6.乙方的责任。

除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外,乙方还应:

6.1负责项目资金,对附件a所列或甲方以书面形式列出、乙方认可的设备进行设计、采购、安装与调试,按期完成施工。验收合格后,将项目移交甲方运行。开工前七日内,将设计、施工方案及工期提交甲方予以确认。

6.2确保设计、供货和安装达到附件a规定的要求。

6.3根据国家有关施工管理条例和技术操作规程,认真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

6.4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使他们能够正确地操作和维护设备。

6.5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承担项目移交甲方运行前的一切风险损失,但不包括由甲方造成的或甲方未尽到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引起的损失。

6.6定期派人检查项目的运行情况。

7.所有权。

7.1在本合同有效期满和甲方付清全部款项之前,项目的所有权属于乙方。

7.2甲方在本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内,按规定付给乙方应得全部款项之后,取得设备的所有权。

7.3在本合同生效后的12个月内,甲方可以依照本合同第4条规定的付款方式以相当于乙方分享总效益的价格(扣除乙方已分享的效益后剩余效益的折现价格)提前购买设备的所有权。在乙方收到全部价款之后,设备所有权归甲方。

7.4设备的所有权由乙方移交给甲方时,应同时移交设备的技术资料。

7.5如果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甲方严重违约,如拖延应付款且到本合同终止时仍未付清应付款及滞纳金时,乙方仍享有设备的所有权,直到此种违约因素完全消除七天后,设备所有权才归甲方。

8.提前终止。

8.1甲方欲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60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支付终止费,终止费按下面公式计算:

8.2由于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而对设备进行实质改动或拆除,影响了本项目的正常运行和节能效益,乙方有权随时提前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支付乙方本合同4.2规定的效益分享期内的全部应分享款项,若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超过该等款项的,甲方应补偿该等差额部分。

9.违约责任。

9.1甲方违约:。

9.1.1合同签字生效后,在项目移交甲方运行之前,如果甲方反悔不履行合同,应按合同规定的预计节能量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即人民币万元,并承担乙方为此项目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如设备购置费、运费、安装费、设计费等。

9.1.2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不能向乙方支付应分享的款项,每日按应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

9.1.3项目移交甲方后,甲方不履行或不遵守本合同的规定。

9.1.4由于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尤其是节能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造成项目中断和停止。

此种违约若在30日内得以纠正,且乙方因甲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得以补偿,则不属于违约。

9.2乙方违约:。

9.2.1设备安装完毕三个月后仍不能正常运行或实质上达不到附件a所规定的服务标准。

9.2.2乙方不履行或不遵守本合同的规定。

此种违约在30天之内得以纠正,且甲方因乙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得以补偿,则不属于违约。

10.违约补救。

10.1甲方违约的补救: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果甲方违约,乙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或直接进入司法解决程序,收回应得和受损失的款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律师费用和项目其他相关费用。

乙方在事先书面通知甲方的情况下,有权进入甲方生产场地拆除设备,在不损害甲方权益的情况下终止本合同。

10.2乙方违约的补救: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果乙方违约,甲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或直接进入司法解决程序,收回受损失的款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律师费用和项目其他相关费用。

第二部分一般条款。

11.乙方的服务标准。

乙方应完全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和职责,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的工作,客观实际地测量节能效果和计算节能效益。对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给予认真考虑,与甲方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尊重甲方的工作人员及其合理化建议,爱护甲方的设备和其它财产,在甲方的场地从事项目的安装运行工作时,遵守甲方工作场地的有关。

规章制度。

12.设备的改进、改动、拆除和损坏等风险。

12.1设备的改进。在乙方没有降低服务标准的情况下,为了改善设备的运行状况,提高经济效益,经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有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随时改进设备或修改有关程序。甲方在没有充分理由的情况下,不得拒绝乙方的改进意见。

12.2设备的改动。甲、乙一方如需对设备进行改动,需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方可进行。

12.3设备的拆除。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也不可以委托他人拆除设备或者进行实质性改动。如果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而拆除设备或进行实质性改动,乙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支付本合同4.2规定的全部款项。

上述设备的改进、改动和拆除完成后,双方应于当日签署书面文件予以认可,此种认可视为对方的接受。

12.4设备的损坏或丢失。本合同开始履行后,设备发生损坏或丢失,如果甲方不能证明是乙方或乙方人员所致,则应由甲方承担责任。如果受损坏或丢失的设备已投了保险,甲方将聘请乙方利用保险赔付修理或更换或补充被损坏或丢失的设备。应由甲方承担修理、更换或补充设备的费用。

12.5设备的意外损坏。由于意外事件导致设备损坏,如果甲方不能证明自己采取了足够的预防措施,则应承担修理或更换的费用。如果甲方能够证明自己采取了足够的预防措施,则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12.6如果因为发生本章规定的情况而影响项目的正常运行,超过10天停止运行,双方应以书面方式认可延长相同时间,以弥补效益分享期限。

13.对设备的大规模改造。

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能对设备进行大规模改造。如果为提高节能效率,在合同有效期内,欲对设备进行大规模改造,甲、乙双方应事先达成书面一致意见,并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之后,方可开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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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服务合同印花税篇八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第一部分商业条款。

1.总则。

x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北京八环天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对甲方的市政路灯,机关单位楼宇进行节电改造,特订立本合同。

2.项目的名称、内容和目的。

2.1项目名称:。

2.2项目内容:(详见附件a)。

2.3项目目的:通过项目的实施,达到降低能耗,降低电费成本,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的目的。

3.合同的起始日与期限、项目的验收。

3.1本合同以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之日为生效起始日。

合同生效后,乙方开始项目的改造方案制作设计、安装及调试,设备的安装调试期为个月。

3.2节能效益分享的起始日为甲方出具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的次日,效益分享期为个月。

合同有效期为合同起始日至效益分享期满为止。

3.3项目安装完毕后三日内,先有乙方自检,然后由甲方按改造方案完成安装检查;安装检查合格后,甲方应立即向乙方签发安装检查合格书并试运行72小时,试运行期间对设备进行调试,无任何异常现象后,由甲方在72小时试运行届满后次日出具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

4.效益分享的比例、付款方式。

4.1项目的年节能效益为万元(下称“预计节能量”)。(详见附件b)。

4.2效益分享期内,甲方分享%的节能效益,乙方分享%的节能效益,即乙方每个月分享节能效益万元,乙方共计分享节能效益万元。

4.4甲方应在分享效益起始日后,每满一个月后的七天内向乙方付款一次,付款数额为4.2和4.3中规定的乙方应分享的数额,直至分享效益期限届满。如果甲方延迟付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

4.5甲方付款可以采取下列方式:支票、汇票、银行转帐及其它可以兑现的票据。

4.6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果因为甲方管理不善或其它任何原因,造成与基准线不符,导致节能量减少,仍然应按本合同4.2和4.3条款向乙方付款。

5.甲方的责任。

除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外,甲方还应:

5.1对乙方提交的设计、施工方案,在七天之内予以核准。

4.3当实际节能量不超过或不低于预计节能量的5%时,年节能效益仍按。

5.2接受合同附件a所列设备和相关材料、配件,在安装前,按乙方要求免费保管,尽到审慎保管的义务。

5.3为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提供必要的帮助。

5.4按3.3条款验收项目,及时提供确认安装完成和试运行正常的验收文件。

5.5根据设备制造商提供的设备操作规程和保养要求或乙方的书面要求,对设备进行操作、维护和保养。

5.6在合同有效期内,对设备运行、维修和保养作出记录,并根据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上述记录。

5.7若本项目安装的设备有故障,应立即通知乙方。

5.8在合同有效期内,允许乙方合理地接触与本项目有关的设施和设备。

5.9在合同有效期内,附件a所列设备发生损坏、丢失应及时通知乙方,配合乙方对设备进行监管。

5.10因甲方原因造成损失,则应由甲方负责承担和赔偿由此引起的损失。

6.乙方的责任。

除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外,乙方还应:

6.1负责项目资金,对附件a所列或甲方以书面形式列出、乙方认可的设备进行设计、采购、安装与调试,按期完成施工。验收合格后,将项目移交甲方运行。开工前七日内,将设计、施工方案及工期提交甲方予以确认。

6.2确保设计、供货和安装达到附件a规定的要求。

6.3根据国家有关施工管理条例和技术操作规程,认真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

6.4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使他们能够正确地操作和维护设备。

6.5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承担项目移交甲方运行前的一切风险损失,但不包括由甲方造成的或甲方未尽到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引起的损失。

6.6定期派人检查项目的运行情况。

7.所有权。

7.1在本合同有效期满和甲方付清全部款项之前,项目的所有权属于乙方。

7.2甲方在本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内,按规定付给乙方应得全部款项之后,取得设备的所有权。

7.3在本合同生效后的12个月内,甲方可以依照本合同第4条规定的付款方式以相当于乙方分享总效益的价格(扣除乙方已分享的效益后剩余效益的折现价格)提前购买设备的所有权。在乙方收到全部价款之后,设备所有权归甲方。

7.4设备的所有权由乙方移交给甲方时,应同时移交设备的技术资料。

7.5如果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甲方严重违约,如拖延应付款且到本合同终止时仍未付清应付款及滞纳金时,乙方仍享有设备的所有权,直到此种违约因素完全消除七天后,设备所有权才归甲方。

8.提前终止。

8.1甲方欲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60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支付终止费,终止费按下面公式计算:

8.2由于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而对设备进行实质改动或拆除,影响了本项目的正常运行和节能效益,乙方有权随时提前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支付乙方本合同4.2规定的效益分享期内的全部应分享款项,若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超过该等款项的,甲方应补偿该等差额部分。

9.违约责任。

9.1甲方违约:。

9.1.1合同签字生效后,在项目移交甲方运行之前,如果甲方反悔不履行合同,应按合同规定的预计节能量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即人民币万元,并承担乙方为此项目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如设备购置费、运费、安装费、设计费等。

9.1.2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不能向乙方支付应分享的款项,每日按应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

9.1.3项目移交甲方后,甲方不履行或不遵守本合同的规定。

9.1.4由于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尤其是节能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造成项目中断和停止。

此种违约若在30日内得以纠正,且乙方因甲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得以补偿,则不属于违约。

9.2乙方违约:。

9.2.1设备安装完毕三个月后仍不能正常运行或实质上达不到附件a所规定的服务标准。

9.2.2乙方不履行或不遵守本合同的规定。

此种违约在30天之内得以纠正,且甲方因乙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得以补偿,则不属于违约。

10.违约补救。

10.1甲方违约的补救: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果甲方违约,乙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或直接进入司法解决程序,收回应得和受损失的款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律师费用和项目其他相关费用。

乙方在事先书面通知甲方的情况下,有权进入甲方生产场地拆除设备,在不损害甲方权益的情况下终止本合同。

10.2乙方违约的补救: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果乙方违约,甲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或直接进入司法解决程序,收回受损失的款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律师费用和项目其他相关费用。

第二部分一般条款。

11.乙方的服务标准。

乙方应完全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和职责,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的工作,客观实际地测量节能效果和计算节能效益。对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给予认真考虑,与甲方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尊重甲方的工作人员及其合理化建议,爱护甲方的设备和其它财产,在甲方的场地从事项目的安装运行工作时,遵守甲方工作场地的有关规章制度。

12.设备的改进、改动、拆除和损坏等风险。

12.1设备的改进。在乙方没有降低服务标准的情况下,为了改善设备的运行状况,提高经济效益,经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有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随时改进设备或修改有关程序。甲方在没有充分理由的情况下,不得拒绝乙方的改进意见。

12.2设备的改动。甲、乙一方如需对设备进行改动,需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方可进行。

12.3设备的拆除。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也不可以委托他人拆除设备或者进行实质性改动。如果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而拆除设备或进行实质性改动,乙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支付本合同4.2规定的全部款项。

上述设备的改进、改动和拆除完成后,双方应于当日签署书面文件予以认可,此种认可视为对方的接受。

12.4设备的损坏或丢失。本合同开始履行后,设备发生损坏或丢失,如果甲方不能证明是乙方或乙方人员所致,则应由甲方承担责任。如果受损坏或丢失的设备已投了保险,甲方将聘请乙方利用保险赔付修理或更换或补充被损坏或丢失的设备。应由甲方承担修理、更换或补充设备的费用。

12.5设备的意外损坏。由于意外事件导致设备损坏,如果甲方不能证明自己采取了足够的预防措施,则应承担修理或更换的费用。如果甲方能够证明自己采取了足够的预防措施,则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12.6如果因为发生本章规定的情况而影响项目的正常运行,超过10天停止运行,双方应以书面方式认可延长相同时间,以弥补效益分享期限。

13.对设备的大规模改造。

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能对设备进行大规模改造。如果为提高节能效率,在合同有效期内,欲对设备进行大规模改造,甲、乙双方应事先达成书面一致意见,并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之后,方可开始施工。

14.设备的停止运行/关闭。

14.1停止运行或关闭本合同所涉及的任何设备,甲方应至少提前10天通知乙方。在紧急情况下,甲方应及时和尽可能地向乙方通报情况。任何停止或关闭行为都不能减轻或影响甲方的付款义务。

14.2如果因甲方关闭或停止设备运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第4.2条规定的全部款项。

15.甲方自有设备的使用和更改。

15.1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与项目相关的自有设备能够完全正常运行。如果因为甲方自有设备发生故障,影响到项目的正常运行,导致节能量降低,甲方自行承担责任,仍需按本合同第4.2条规定的数额向乙方支付分享效益的款项。

l5.3如果甲方对项目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影响了项目的正常运行,导致节能量减少,甲方仍需按本合同4.2规定的数额向乙方支付分享款项。

15.4如果甲方对与本项目相关的设备进行大修,影响了项目的正常运行或停止运行,大修期超过30天,双方应以书面方式认可延长相同时间,以弥补效益分享期。

16.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6.1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才能生效。

16.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提前终止或解除合同。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不足以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应根据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确定延期履行或部分免除责任。

16.3由于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导致项目无法进展或与本项目实施前相比根本不能达到节能的目的,另一方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16.4本合同最后签字之后满30天未实际履行,任何一方均可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16.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被关闭或撤消、停产或停业、转产或与其它单位合并或分立,则本合同对发生此种变化后的甲方或其继承者仍然有效。发生此种情况时,甲方应事先告知有关当事方,并将此条件列入新的实体之中。如果当事方不能接受此种条件,则由甲方在此变化发生前,按本合同规定购买本项目。乙方也可自行决定拆除所装设备。

如果甲方发生破产而导致本合同终止,乙方对破产清算的财产及资金享有第一位求偿权。

17.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转让。

17.1甲方在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之前,应征得乙方同意,在未征得乙方同意之前,甲方以任何形式转让或转移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都是无效的。

17.2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将本合同及所有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所属的分公司或有关联的公司,此类转让无需甲方同意。

17.3乙方可以将本合同中所有权属于自己的设备作为担保,用于节能服务项目的融资。

18.侵权和赔偿。

18.1因乙方或乙方所聘人员的故意或过失而导致甲方的任何财产损害或人身伤害,除非甲方因保险而得到赔偿,乙方同意对甲方给予赔偿并使其不因上述损害或伤害而受到损失。但乙方职员或所聘人员的恶意违法犯罪造成的损害不在此列。

18.2因甲方或甲方所聘人员的故意或过失而导致乙方的任何财产损害或人身伤害,除非乙方因保险而得到赔偿,甲方同意对乙方给予赔偿并使其不因上述损害或伤害而受到损失。但因甲方职员或所聘人员的恶意违法犯罪造成的损害不在此列。

18.3受损害或伤害的一方对损害或伤害的发生也有过错时,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并适当减轻造成损害或伤害一方的责任。

19.保密。

19.1对于项目所涉及的属于乙方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甲方应对任何第三方予以保密。

19.2乙方在项目建设和运作中获悉甲方商业秘密亦应对任何第三方予以保密。

19.3在项目投入运行之日起三年内,甲、乙双方均应对本合同有关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向任何第三方保密,并应要求因实施本合同而参与的第三方如施工单位承担同样的保密义务。

20.税、费。

由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不含任何税款和费用,有关的税、费(如银行费用)应由甲方支付。

21.不可抗力。

21.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暴乱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也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直接导致本合同及附件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将详细情况告知另一方,并随后提供事件详情的有效证明文件。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延期履行或终止合同,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

21.2本合同延期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的义务将中止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但中止最长时间不超过60天,超过60天应终止合同。

21.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在通知另一方后10天内终止合同。在此情况下,任何一方将不再对另一方继续承担任何责任,但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款项的义务除外。然而,此种终止不适用于违约的情况。

21.4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双方协商免除不能履行的条款,并对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其余条款继续履行。

21.5遇有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采取措施避免扩大损失。如果因为未采取相应的措施而导致损失扩大,应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22.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在诉讼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之外,其它部分应继续履行。

23.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23.1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节能服务合同印花税篇九

甲方:

乙方:

甲方是指:1、房地产开发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2、公房出售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

乙方是指:购房人(业主)。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本物业名称:

乙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合同编号:

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类型。

座落位置。

建筑面积平方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乙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时,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

6、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7、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

8、每个月向乙方公布物业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10、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1、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代表人:

节能服务合同印花税篇十

甲方【全体业主】: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国籍:

出生日期:年月日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国籍:

【身份证】【护照】【】:

出生日期:年月日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乙方(物业服务企业):

营业执照注册号: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物业服务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

类型:【住宅】【办公】【商业】【】。

坐落位置:区(县)路(街)。

规划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第二条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一。

第三条物业服务用房主要用于物业服务企业客服接待、项目档案资料保存、工具物料存放、人员值班备勤、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等。

物业服务用房地上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位于【号楼】【幢】【座】层单元号;。

地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位于【号楼】【幢】【座】层单元号;。

其中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位于【号楼】【幢】【座】层单元号。

(注:物业服务用房为多处时,双方可自行增加以上内容)。

第二章物业服务事项、标准及有关约定。

第四条乙方指定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为:,联系电话:。乙方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当于7日内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示。业主共同决定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的,乙方应当于60日内更换。

第五条物业服务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六条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保管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根据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授权制订物业服务的有关制度。

2.负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二;。

4.负责共有绿地、景观的养护和管理;。

5.负责清洁卫生服务,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等;。

6.协助维护公共秩序和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7.其他服务事项:

第七条乙方按照以下第种方式提供物业服务:

1.《北京市住宅物业服务技术标准(试行)》中的级物业服务技术标准,详见附件五;。

2.按照《北京市住宅物业服务技术标准(试行)》,约定具体的服务事项和标准,详见附件五。

第八条乙方对甲方物业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特约服务的,甲、乙双方应签订特约服务协议,服务事项、标准及费用由双方在协议中约定。

第九条物业装饰装修前,甲、乙双方签订书面装饰装修服务协议,乙方应当告知甲方相关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将装饰装修的时间、地点等情况在甲方所在楼内公示。

第十条甲方转让或出租其物业时,应将本合同、管理规约以及有关费用交纳情况等事项告知受让人或者承租人,并自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买卖或者出租情况告知乙方。转让物业前,应当与乙方结清相关费用。

第三章物业服务收费。

第十一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方式为:【包干制】【酬金制】。

第十二条包干制。

1.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元/平方米·月;。

【别墅】: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元/平方米·月;。

【会所】:元/平方米·月;。

物业:元/平方米·月。

物业服务费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内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内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内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

(11)。

2.实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增加费用、降低服务标准或者减少服务内容。

第十三条酬金制。

1.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元/平方米·月;。

【别墅】: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元/平方米·月;。

【会所】:元/平方米·月;。

物业:元/平方米·月。

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物业服务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内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内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内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

2.乙方采取以下第种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每月】【每季】【每年】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季】【每年】按应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的比例提取。

3.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另行交纳。

第十四条乙方应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

乙方应当于每年第一季度公示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本年度物业服务项目收支预算。业主共同决定或者业主委员会要求对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的,乙方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五条甲方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乙方按照前款第十一条或第十二条规定的商业物业标准收取相应的物业服务费。

第四章权利与义务。

第十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

2.监督乙方履行本合同,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有建议、督促的权利;。

3.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监督业主委员会工作;。

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和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7.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8.按照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和特约服务费;。

9.乙方根据合同和有关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应给予必要配合;。

10.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收取物业服务费、特约服务费;。

2.根据本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事项和标准提供物业服务;。

9.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五章合同终止。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决定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不再续约的,均应当在期满3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九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甲方决定继续聘用乙方的,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续约通知1个月内回复甲方。

第二十条本合同终止后尚未有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的,乙方应当继续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6个月,在此期间的物业服务费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交纳。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做好交接事宜,包括物业服务费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的执行、物业共用部分查验交接以及移交相关档案资料等。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乙方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应按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约定,未能按时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应按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标准的,甲方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缴纳。

第二十五条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擅自停止物业服务的,应当按照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拒不撤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应当按照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六条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第二十七条为维护公共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暖气管、水管破裂、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应当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乙方有确凿证据证明属于以下情况的,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物业使用人自身的责任导致乙方的服务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

4.

第七章争议解决。

第二十九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者向物业所在地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方式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条其他约定: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节能服务合同印花税篇十一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公平、协作的精神,依据《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之有关规定,就led日光灯替代高压钠灯进行节能改造项目,达成如下条款:

第1节术语和定义。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_。

1.1能耗基准:由用能单位和节能服务公司共同确认的,用能单位或用能设备、环节在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前某一时间段内的能源消耗状况。

1.2项目节能量:在满足同等需求或达到同等目标的前提下,通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用能单位或用能设备、环节的能源消耗相对于能耗基准的减少量。

第2节项目的名称、内容和目的。

2.1项目名称:用led灯替换高压钠灯对________区道路照明系统改造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2.2项目内容:项目预计投资约________亿元人民币,计划对____________区的约30万盏高压钠灯进行改造,预计led灯的安装调试期为一年,预计年项目节能量为____________圆(小写:________________)。

2.3项目目的:通过项目的实施,达到降低能耗,降低成本。

第3节项目期限。

3.1本合同以双方签字之日为生效起始日。本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算,至效益分享期结束之日止。

3.2合同生效后,乙方开始项目的设计、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设备的安装调试期为1年。

3.3节能效益分享的起始日为甲方出具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的次日,效益分享期为____年。

第4节项目方案设计、实施和项目的验收。

4.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附件一所列的项目方案文件的要求以及本合同的规定进行本项目的实施。

4.2项目方案一经甲方批准,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或者依照本合同相关规定修改之外,不得修改。

4.3乙方应当依照本合同第3节规定的时间依照项目方案的规定开始项目的建设、实施和运行。

4.4甲乙双方应当按照附件一之文件13的规定进行项目验收。

第5节节能效益分享。

5.1甲乙双方同意以节能设备安装前甲方前三年的平均年耗电量作为能耗基准,原平均每盏高压钠灯的功率为200瓦,用于改造的led灯每盏功率为50瓦,改造前后日平均用电事件均为12小时,目前的电价为0.8元/度,每年预期节能效益为157,680,000元。该前述预计的指标可按照附件一中文件2规定之公式和方法予以调整。

5.2双方应当按照附件一之文件3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共同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节能量进行测量和确认,并按照附件一下之文件7的格式填制和签发节能量确认单。该确认单核定的项目节能量作为节能效益计算的依据,如一方对核定的数据有疑问的可以协商确定最后节能量。

5.3效益分成期为六年,节电改造后按核定的项目节能量计出甲方所节省的总电费,并按甲方20%,乙方80%的比例进行分配:

乙方当月应分配金额(元)=当月节电效益(元)×乙方分成比例(%)。

5.4甲方应在分享效益起始日后,每1年后15天内向乙方付款一次,付款数额为5.3中规定的乙方应分享的数额,直至分享效益期限届满。如果甲方延迟付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按所欠到期款项的每日万分之三计算。

5.5该项目由乙方投入设备,但签订本合同后甲方需向乙方交项目总额的百分之三十(即九千万)作为押金,合同正常履行两年后,此押金由乙方无条件退还给甲方。

5.6在本合同规定的效益分享期内,电价按同期供电部门价格计算。

5.7如双方对任何一期节能效益的部分存在争议,该部分的争议不影响对无争议部分的节能效益的分享和相应款项的支付。

第6节甲方的义务。

6.1如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者是基于任何有权的第三方的要求,本项目的实施必须由甲方向相应的政府机构或者其他第三方申请许可、同意或者批准,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请求,及时申请该等许可、同意或者是批准,并在本合同期间保持其有效性。甲方也应当根据乙方的合理要求,协助其获得其他为实施本项目所必需的许可、同意或者是批准。

6.2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合理要求,及时提供节能项目设计和实施所必须的资料和数据,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

6.3提供节能项目实施所需要的现场条件和必要的协助,如清理施工现场、合理调整生产、设备试运行等。

6.4根据附件一之文件6的相关规定,指派具有资质的操作人员参加培训。

6.5甲方应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协助,配合乙方或双方同意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节能量测量和验证。

6.6甲方应根据项目方案的相关规定,及时协助乙方完成项目的试运行和验收,并提供确认安装完成和试运行正常的验收文件。

6.7甲方应根据附件一的规定对设备进行操作、维护和保养。在合同有效期内,对设备运行、维修和保养定期作出记录并妥善保存10年。甲方应根据乙方的合理要求及时向其提供该等记录。

6.8甲方应当根据项目方案的规定,为乙方或者乙方聘请的第三方进行项目的建设、维护、运营及检测、修理项目设施和设备提供合理的协助,保证乙方或者乙方聘请的第三方可合理地接近与本项目有关的设施和设备。

6.9节能效益分享期间,如设备发生故障、损坏和丢失,甲方应在得知此情况后及时书面通知乙方,配合乙方对设备进行维修和监管。

6.10甲方应保证与项目相关的设备、设施的运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要求。

6.11甲方应保证与项目相关的设备、设施连续稳定运行且运行状况良好。

6.1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向乙方付款。

6.13甲方应当将与项目有关的其内部规章制度和特殊安全规定要求及时提前告知乙方、乙方的工作人员或其聘请的第三方,并根据需要提供防护用品。

6.14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向有关政府机构或者组织申请与项目相关的补助、奖励或其他可适用的优惠政策。

第7节乙方的义务。

7.1乙方应当按照附件一的项目方案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本合同的规定,自行或者通过经甲方批准的第三方按时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建设、运营以及维护。

7.2乙方应当确保其工作人员和其聘请的第三方严格遵守甲方有关施工场地安全和卫生等方面的规定,并听从甲方合理的现场指挥。

7.3乙方应当依照附件一之文件6的相关规定,对甲方指派的操作人员进行适当的培训,以使其能承担相应的操作和设施维护要求。

7.4乙方应当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要求,申请除必须由甲方申请之外的有关项目的许可、批准和同意。

7.5乙方安装和调试相关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施工管理法律法规和与项目相对应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以及甲方合理的特有的施工、管理要求。

7.6在接到甲方关于项目运行故障的通知之后,乙方应根据附件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完成相关维修或设备更换。

7.7乙方应当确保其工作人员或者其聘请的第三方在项目实施、运行的整个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

7.8乙方应配合双方同意的第三方机构或甲方开展节能量测量和验证。

第8节项目的更改。

8.1项目开始运行之后,甲方和乙方的项目负责人应当至少每2月进行一次工作会议,讨论与项目运行和维护有关的事宜。

8.2如在项目的建设期间出现乙方作为专业的节能服务提供者能够合理预料之外的情况,从而导致原有项目方案需要修改,则乙方有权对原有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并实施修改的方案,但前提是不会对原有项目方案设定的主要节能目标和技术指标造成重大不利影响。除非该情况的出现是由甲方的过错造成,所有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3在本项目运行期间,乙方有权为优化项目方案、提高节能效益对项目进行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对相关设备或设施进行添加、替换、去除、改造,或者是对相关操作、维护程序和方法进行修改。乙方应当预先将项目改造方案提交甲方审核,所有的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

8.4在本项目运行期间,甲方拆除、更换、更改、添加或移动现有设备、设施、场地,以致对本项目的节能效益产生不利影响,甲方应补偿乙方由此节能效益下降造成的相应的损失。

第9节所有权和风险分担。

9.l在本合同到期并且甲方付清本合同下全部款项之前,本项目下的所有由乙方采购并安装的设备、设施和仪器等财产(简称“项目财产”)的所有权属于乙方。本合同顺利履行完毕之后,该等项目财产的所有权将无偿转让给甲方,乙方应保证该等项目财产正常运行。项目财产清单见附件一之文件9。

9.2项目财产的所有权由乙方移交给甲方时,应同时移交本项目继续运行所必需的资料。如该项目财产的继续使用需要乙方的相关技术和/或相关知识产权的授权,乙方应当无偿向甲方提供该等授权。如该项目财产的继续使用涉及第三方的服务和或相关知识产权的授权,该等服务和授权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9.3项目财产的所有权不因甲方违约或者本合同的提前解除而转移。

9.4在本合同期间,项目财产灭失、被窃、人为损坏的风险由乙方承担或依照附件一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10节违约责任。

10.1甲方违约:

10.1.1在本合同生效后、项目移交甲方运行之前,如果甲方解除本合同,则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效益总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乙方为此项目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如设备购置费、运费、安装费、设计费等。

10.1.2如果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七天内未向乙方支付应分享的款项,则应每日按应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三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0.1.3如果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超过两个月未向乙方支付应分享的款项,则乙方有权收回此项节电工程的所有节电设备,并同时享有追究甲方其它违约责任的权利。

10.1.4甲方违反在本合同中的一项或多项义务,则乙方有权选择单独或合并采取以下方式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i)按甲方实际违约的天数顺延项目的安装调试期;。

ii)延长分享节能效益的时间,直至乙方的损失得全部弥补;。

iv)解除合同,要求甲方赔偿全部损失;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直接损失、项目利润、律师费用和项目相关的其它费用。

10.1.5因甲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尤其是节能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造成项目中断和停止,则如果此种违约若在三十日内得以纠正,且乙方因甲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得以补偿,则不视为甲方违约。

10.2乙方违约:

10.2.1设备安装完毕三个月后仍不能正常运行。

10.2.2甲方在设备运行工况与项目验收相同的条件下可随时复验节电率,如果复验节电率低于附件中相应节电率并超过10%范围,则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双方共同参与节电率复验,如果经双方确认节电率的确低于附件中相应节电率并超过10%范围,则视为乙方违约。

10.2.3若乙方未实现其承诺的的项目节能量,可在一定范围内适当的减少分成的比例,具体数额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确定。

10.2.4乙方不履行或不遵守本合同的规定,则甲方有权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11节违约补救。

11.1甲方违约的补救:如果甲方违约,乙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或直接进入司法解决程序,收回应得和受损失的款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律师费用和项目其他相关费用。

乙方在事先书面通知甲方的情况下,有权进入甲方生产场地拆除设备,在不损害甲方权益的情况下解除本合同。

11.2乙方违约的补救:如果乙方违约,甲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或直接进入司法解决程序,收回受损失的款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律师费用和项目其他相关费用。

11.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当事人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不能就扩大部分的损失要求赔偿。

第12节不可抗力。

按相关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执行。

第13节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转让。

13.1甲方在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之前,应征得乙方同意,在未征得乙方同意之前,甲方无权以任何形式、在实质上转让或转移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

13.2乙方可以通知甲方将本合同及所有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所属的分公司或有关联的公司。

13.3乙方可以将本合同中所有权属于自己的设备作为担保,用于节能服务项目期间的担保。

第14节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4.1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才能生效。

14.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提前解除合同。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不足以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应根据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确定延期履行或部分免除责任。

14.3由于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导致项目无法进展或与本项目实施前相比根本不能达到节能的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14.4本合同最后签字之后满九十天未实际履行,任何一方均可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14.5当甲方迟延履行付款义务达15日时,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后解除本合同。

14.6当乙方延误项目建设期限达30日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后解除本合同。

14.7当本合同的一方发生以下任一情况时,另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a)一方进入破产程序;。

(c)一方违反本合同下的主要义务,且该行为在另一方书面通知后5日内未得到纠正。

14.8本合同解除后,本项目应当终止实施,除非双方另行约定,项目财产由乙方负责拆除、取回,并根据甲方的合理要求,将项目现场恢复原状,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对乙方提供合理的协助。如乙方经甲方合理提前通知后拒绝履行前述义务,则甲方有权自行拆除相关设备,并就因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向乙方求偿。

14.9本合同的解除不影响任意一方根据本合同或者相关的法律法规向对方寻求赔偿的权利,也不影响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到期的付款义务的履行。

14.10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被关闭或撤销、停产或停业、转产或与其它单位合并或分立,则本合同对发生此种变化后的乙方或其继承者仍然有效。发生此种情况时,一方应事先告知有关当事方,并将此条件列入新的实体之中。

如果甲方发生财务问题而导致本合同规定的收益金无法支付或者拒绝支付时,乙方可以从该项目及甲方为乙方所提供的担保财产优先补偿自己的损失。

第15节人身和财产损害和赔偿。

15.1如果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因一方的工作人员或受其指派的第三方人员(“侵权方”)的故意或者是过失而导致另一方的工作人员、或者是任何第三方的人身或者是财产损害,侵权方应当为此负责。如果另一方因此受到其工作人员或者是该第三方的赔偿请求,则侵权方应当负责为另一方抗辩,并赔偿另一方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损失。

15.2受损害或伤害的一方对损害或伤害的发生也有过错时,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并适当减轻造成损害或伤害一方的责任。

第16节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的仲裁程序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结果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本合同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之外,其它部分应继续履行。

第17节费用的分担。

17.1双方应当各自承担谈判和订立本合同的花费。

17.2除非本合同下的其他条款另有规定,双方应当各自承担履行本协议下义务的费用。

17.3受限于第18.2条的规定,除非本合同下的其他条款或附件另有规定,则乙方应当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并承担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建设、运营、监测的所有费用,包括项目所需设备、设施、技术购置、更换的费用。

第18节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8.1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在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8.2本合同下的通知应当用专人递交、挂号信、快递、电报、电传、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本合同开头所列的地址。如该通知以口头发出,则应尽快的在合理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向对方确认。如一方联系地址改变,则应当尽速书面告知对方。本合同中所列的地址即为甲、乙双方的收件地址。

18.3本合同附件是属于本合同完整的一部分,如附件部分内容如与合同正文不一致,优先适用合同附件的规定。

18.4本合同的修改应采取书面方式。

18.5本合同可由双方通过传真签署,经授权代表签字的合同的传真件具有与原件同样的效力。

18.6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文本一式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2份。

18.7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会议室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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