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2023年小农水项目管理制度 小农水管理办法(5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2-02 01:12:00 页码:9
2023年小农水项目管理制度 小农水管理办法(5篇)
2023-02-02 01:12:00    小编:ZTFB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2023年小农水项目管理制度 小农水管理办法篇一

夏邑县财政局农业股

一、调研目的

为使上级部门全面掌握夏邑县重点县建设情况,了解我县重点县建设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和存在问题,进一步完善财政支持小农水重点县政策,确保重点县建设目标和效益如期实现。现将我县小农水重点县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二、调研内容

(一)夏邑县农田水利基本现状

1、工程现状

(1)拦蓄水工程。我县流域面积100平方公里以上骨干河道14条,全长299.5千米,桥梁161座,其中沱河、王引河、虬龙沟、巴清河、东沙河和毛河等6条骨干河道总长181.9千米,堤防长度306.98千米;现有中型拦河闸8座,小型排涝涵闸65座;年蓄水能力1360万立方米。全县在上世纪七十年代修建提灌站42处,由于缺乏管理及维修经费,大部分工程已报废,配套沟渠已平复,目前可运行的仅存1处。

(2)排水系统。全县有30~100平方公里的干沟17条,全长201.9千米,建桥176座。10~30平方公里的支沟34条,全长245.9千米,建桥94座,其中达到五年一遇标准的有10条,其余不足三年一遇标准。以上沟河比较均匀地分布在全县境内,担负着泄洪排涝任务。

此外,全县田间配套斗农毛沟1443条,长1857.5千米,配套桥梁1068座。与建立完整的排水系统的要求,还相差很远。全县原有低洼易涝地38万亩,为解决排水问题,2006年以来全县开展了“两通一排”(沟通、路通、低洼地积水及时排放)工程建设,全县修建涵管桥7000余座,通过各项水利工程的兴建,已初步治理低洼易涝地8.5亩,占总洼地面积的35.5%。

(3)灌溉工程。我县现有有效灌溉面积121.06万亩,建设节水灌溉面积7.9万亩,由于原建设标准低、技术不成熟,且管理不到位,造成大部分节水工程被破坏而报废,现在可用的节水工程只有2.4万亩。全县现有机电井24212眼,配套机井24212眼,其中电配6368眼。达不到50亩一眼井的平原井灌标准,且部分区域的机井规划不合理,分布不匀,急需增打机井。另我县有部分机井淤积、损毁严重,出水量已不能满足灌溉要求。当前要以调整布局增打机井和更新旧井为主,继续整修坏井、清除井淤、维修护井工程为辅,全面完善小型水源井工程。河灌工程方面,我县上世纪70年代共建提灌站42处,装机4023马力,由于标准低,且部分工程管理维修无资金,年久失修,目前仅有1处尚可使用,其余工程已全部报废,配套沟渠全部平复。

(4)农村饮水工程。已建成乡镇供水工程13处,设计供水能力1.21万立方米/日,受益人口10.87万人,共计解决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10.87万人。

以上水利工程已成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不可替代的重要基础设施。但是,我县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还比较滞后,灌区渠系配套加固、节水灌溉、提水灌站的更新改造、引调水工程、抗旱水源工程及其它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则大为逊色,大多设施都是六七十年代兴建的,已运行40多年,一些灌区工程本身未完全配套,渠道工程老化渗漏严重,设施都严重老化,设备陈旧破损,标准减低,灌溉面积萎缩,渠系水利用系数很低,削弱了农田旱涝保收,灌溉增产,效益严重衰减。极大地制约着我县农业生产的发展。

2、运行管理现状

(1)管理机构。我县现有8个闸管理所和3个河道管理段,职工人数为89人,职工工资全部由财政拨款;群众自发组建用水协会13个。灌区用水由县水利局统一调度。

(2)用水管理。灌区用水是按亩收费,农民用水不限量,导致田间串灌,漫灌比较普遍,特别是农村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在灌区内实施,因渠系管理没有相应跟上体制改革的形势,导致原有的生产队管水组织解散,形成村以下的支、斗、农、毛渠处于管理失控状态,旱时取水混乱,渠系建筑物被损坏,水量流失极其严重,灌溉效益较低。

(3)经营管理。我县目前水费是按亩收费,其水价是政府指导价。水费征收额仅能维持正常的管理费用和办公费用,缺乏足够的资金对灌区工程进行自我改善、提高,所以水费改革和发展多种经营势在必行。

(二)农田水利规划情况

根据国家五部委《关于印发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编制大纲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和省水利厅《关于抓紧做好编制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准备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县成立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规划(2010-2020年)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县发改、水利、财政、农业、国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水利局,具体负责完成该规划的编制工作。

根据规划编制大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对全县农田水利工程现状进行了详细调查,本着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规划原则,在有限的投资限额范围内,尽可能做到规划建设项目在全县范围内分布平衡,2010—2020年规划期内的规划建设工程项目共涉及全县24个乡镇。规划中加强了与水资源综合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业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坚持骨干工程建设为重点,统筹骨干工程和田间工程建设,注重水利建设与农艺、农机的结合,以充分发挥工程整体效益为目的。报告中相关数据和内容参考了《河南省水利统计年鉴》、《商丘市水资源公报》等成果资料,技术标准参照了相应的水利水电建筑工程设计规范等。编制完成了《规划》(初稿),2010年4月7日夏邑县发改委牵头,组织县财政、水利、农业、国土等部门的有关专家对《规划》(初稿)进行了初步评审、修改,河南省发改委于2010年5月31日委托河南省工程咨询公司组织有关专家,对我县《规划》进行了评估论证,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规划(2010年-2020年)编制工作领导组根据省专家组评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规划》修改完善并呈报县政府,2010年7月6日夏邑县人民政府以夏改政文〔2010〕90号批复。

(三)重点县建设实施情况

1、工程完成情况

2010-2011两重点县项目共新打机井666眼,维修旧井202眼,配套742台套,新建井房126间;疏浚排水支沟4条,长28.4km,斗、农沟191条,长184.9km;建支、斗、农桥797座;发展地埋低压管道输水节水灌溉面积1万亩,铺设低压管道79.51km,地埋低压电缆线43.94km。共完成投资5539.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600万元,省财政资金120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360万元,群众筹资投劳资金559.6万元,整合资金1820万元。

(1)2010年第一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

项目安排在夏邑县会亭镇的北街、崔楼、大杨庄、丁庄等35个行政村进行实施,项目区建设规模5.9万亩,受益人口4.88万人。工程于2011年1月8日开始实施,于2011年4月8日完工。共完成新打机井264眼,维修旧井96眼,配套327台;疏浚排涝支沟2条,长11.8km,疏浚斗、农沟91条,长92.8km;建支、斗、农沟桥398座,发展节水灌溉工程面积0.5万亩。铺设低压管道38.56km,地埋低压电缆线20km。

共完成投资2499.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800万元,省财政资金40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200万元,群众筹资投劳资金359.6万元,项目区整合涉水涉农资金项目两个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夏邑县2010年田间工程项目、林业生态县建设项目合计投资740万元。(2)2011年第二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

项目安排在夏邑县歧河乡境内,涉及歧河乡的蔡河、蔡庄、郑楼等26个行政村,项目区建设规模5.6万亩,受益人口4.1万人。工程于2011年3月20日开始实施,于2011年4月14日完工。共新打机井402眼,维修旧井106眼,配套415台套,新建井房63座;疏浚排涝支沟2条,长16.6km,疏浚斗、农沟100条,长92.1km;建支、斗、农沟桥399座;发展低压管道输水节水灌溉工程面积0.5万亩,铺设低压管道40.95km;地埋低压电缆线23.94km。

共完成投资3040万元。其中:国家财政资金800万元、省财政资金80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60万元、群众筹资投劳资金200万元,整合涉水涉农资金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林业生态县建设项目完成投资1080万元。

2、项目招标情况

项目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招标咨询机构代理招标,严格招投标程序,合理划分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河南水利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评标专家在河南省水利厅工程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组成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投标单位的报价、资质、业绩、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设备、技术力量等因素,选择投标报价合理、履约能力强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夏邑县监察局、财政局、检察院对开标、评标全过程进行了现场监督。

3、财政投资评审的作用及措施

(1)作用:财政投资评审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规范性。财政投资评审机构通过对财政投资项目的评审,审减了不合理资金。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投资项目中高估冒算和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的“三超”等损失浪费现象,有效控制了资金被挤占、挪用和浪费现象,同时遏制了擅自变更设计、扩大规模和提高建设标准等问题。通过评审,节约了财政资金,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增加了财政可支配资金和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规范性。

(2)措施:一是搞好财政投资评审质量的措施,确保评审结论公平合理;二是向建设单位搜集项目的立项批复等各种文件,为评审结论确立政策依据;三是对项目的技术性进行认真分析和了解,掌握项目的技术标准。对隐蔽工程留有影像资料,为评审确立技术依据;四是以政策文件和技术数据为依据,咨询当地市场价格,确定合理的评审额度。被委托的评审单位经过上述工作出具项目评审报告,送交财政评审机构进行复核。

4、面临的问题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目前,国家把三农工作放在极其重要的地位,水利、农业、开发、财政、国土、农办、扶贫、交通等部门都通过相应渠道加大对三农的投入,从而形成了多头投资、多龙治水的格局,各相关部门都制定了实施计划,整合资金难度大,项目实施不同步,按《规划》分期有序推进实施仍有一定难度。为此水利部门向县政府提出了建议,县政府出台了资金整合意见,要求涉农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必需报县政府统一审核批准。

5、重点县建设过程中单位工程造价合理,技术标准符合现行规范。

6、资金管理方面

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后,县财政局给予大力支持配合,项目建设资金全部到位,县级财政配套资金360万元足额落实,其中2010200万元,2011160万元。中央补助资金、财政资金设立专帐,专帐储存,专人负责,专款专用,公开帐务。项目资金支付采取县级报帐制的办法,根据合同约定,按工程进度,分期付款,目前工程款已全额拨付。群众自筹资金及投劳折资由所在村委通过“一事一议”议程及“四议两公开”办法进行收取管理。工程结束后,及时进行竣工决算和财务审计。

7、加强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质量

为把工程真正建设成为高质量的民心工程,认真完善质量管理办法:

(1)设立工程公示牌。要求各参建单位在醒目位置设立工程公示牌,将工程规模、建设内容、工期参建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公之与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2)多方参与监督。一是专业监理单位全过程参与工程质量监督,从施工料物,施工工序、工艺,工程质量等严格对照设计要求全面审核把关,逐项签字。二是项目法人单位选派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驻工地,巡回检查工程质量。三是聘请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织威望高的群众代表参与质量监督。四是将工程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印发到乡、村,发动乡、村干部参与监督。

水利局及监理单位督促各参建单位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所有工程建设均实行五级监督责任制,即有村民代表监督签字、村委签字、乡镇主抓领导签字、县督导组签字、县工程领导组验收签字。在工程实施进程中,县水利局认真开展了检查监督制度,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建立严格的工程质量管理网络,真正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工程保质、保量按时完成。(3)检查与督导

为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我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任务,工程如期发挥效益,项目建设领导组制定了详尽的督导检查工作计划,各阶段均有项目建设领导组领导带队,采取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对项目前期工作、建设管理、建设进度、质量和安全、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及时整改。实施期间水利局作为项目法人也抽调2名班子成员和4名技术骨干组成督导组,分包工程,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把关,实行一天一督导,一天一汇报,一天一汇总,确保工程进度与计划要求相一致。同时要求督导组吃住在工地,工程不结束督导组不撤兵。

8、验收与绩效考评情况

项目完工后,施工单位对照招投标文件和实施方案内容及批复要求进行自查自验,经监理机构复核达到验收标准后,向县水利局、财政局提出验收申请。经水利局初步检查认为项目已具备验收条件的,及时组织由县水利局、财政局、监理人员等有关单位代表成立的工程验收组进行验收。验收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对工程进行现场检查;核实建设内容,包括实际完成工程量、工程质量等建档立卡,作出验收评定结论。20105个单位工程、20112个单位工程全部优良,优良率100%。

9、档案管理情况

为了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在水利局专门设有档案室并专门为档案工作订购了电脑一台,添置了档案办公用品,有专职档案员保管,为档案的管理、利用提供了良好的条件。我局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档案管理工作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持不懈地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在档案部门的指导下,机关文书材料均按照新的归档要求进行整理。二是推行各科室业务档案资料由兼职档案员预先组卷,综合档案在接收时严格把关,认真逐卷审查,对不完善的待完善后再上交。

(四)重点县建设取得的主要成效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1、取得的主要成效

项目实施后,项目区生产条件明显改善,达到了旱能浇、涝能排、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目的。促进了农村繁荣,密切了干群关系。共新增有效灌溉面积3.33万亩,改善灌溉面积0.89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万亩,改善除涝面积6万亩,粮食增产1269.6万公斤,新增经济作物产值423.9万元,农民人均增收约121元。其中: 2010年项目区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32万亩,改善灌溉面积0.36万亩,改造节水灌溉面积0.5万亩,恢复和改善排涝面积3万亩。年新增粮食生产能力631万公斤,新增经济作物产值189.8万元,项目区群众年人均增收109元。

2011年项目区新增有效灌溉面积2.01万亩,改善灌溉面积0.53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0.5万亩,改善除涝面积3万亩,粮食增产638.6万公斤,新增经济作物产值234.1万元,农民人均增收135元。

项目实施后全县有效灌溉面积达到124.39万亩,占耕地面积的81.8%;发展节水灌溉面积1万亩,全县节水灌溉面积达到9.31万亩,节水灌溉面积占有效灌溉面积比重提高了5.6%,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比重提高6.8%;纯井灌区的管道输水灌溉、喷灌、微灌工程面积占节水灌溉面积比例达到82.6%;井灌区灌溉水利用系数由0.6提高到0.8;全县粮食总产量达到125600万公斤,粮食单产达到506公斤,提高了26.5%。尤其是在自2010年10月份以来,我县遭遇严重秋冬春连旱,在抗旱浇麦、抗旱种秋工作中灌溉工程成效突显,项目区内抗旱浇麦20.1万亩次,抗旱种秋11.5万亩,确保了会亭、歧河两乡镇夏秋作物全部喜获大丰收。

2、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在这几年的项目实施中,高压电力设施和低压电缆等电力设施缺口大,农民要求迫切,而重点县建设资金又不让规划设计变压器等电力设施,影响了项目效益的发挥。如节水灌溉区内如不架设专用变压器,解决灌溉用电和农户共用变压器带来的超负荷用电,就无法保证正常灌溉用电的问题。

(2)农田生产道路是群众最关心、要求最迫切的问题,重点县的工程建设不含道路硬化。这就使重点县建设项目在工程的整体面貌、形象档次甚至效益的发挥等与其它涉水项目相比显得较弱。

(3)整合资金项目建设与本重点县建设项目不同步,影响了项目区的整体形象及工程效益的充分发挥。如:整合农村电力资金,重点县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成,农村电力项目还没正式启动。

(五)对完善财政支持重点县建设的建议

1、要继续加大对重点县的扶持力度,在贷款安排、财政补贴、用地保障、管理服务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为重点县建设创造最佳政策环境。

2、扩大财政支持范围。对重点县建设项目适当考虑将项目区道路建设纳入支持范围。

3、积极筹措资金。要广开门路,积极探索,逐步形成项目建设市场化、资金筹措多元化、资源利用商品化的发展模式,积极筹措项目建设资金。

夏邑县财政局农业股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2023年小农水项目管理制度 小农水管理办法篇二

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管护

制 度

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 制度, 管护, 项目 第一条

指导原则

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是国家扶持农业的重点项目,对于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增强农业发展后劲,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为了将这一项目管护好、使用好,使其长期正常运转和发挥效益,特制定本管护制度,希望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第二条

制定管护制度 落实管护责任

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后要及时移交,项目乡(镇)村都要制定相应的管护制度和管理标准要求,具备产权置换,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做到责任明确、制度规范、落实到位。成立由农民用水户协会牵头的管护机构,建立专职管护队伍,经常性的进行检查监督,确保制度落实、责任到位,工程设施完好无损。

第三条 筹集管护经费 严格使用管理

经费是管护工作正常进行的必要条件,各乡(镇)村要根据“谁受益、谁负担”、“以工程养工程”的原则,合理筹集资金,制定管护费用的使用办法。管护费用要用于工程 设施的维修、补植树木及管护人员的报酬及奖励,严禁挪用和浪费。

第四条

认真执行各项工程管护标准

⑴机耕路管护标准:路面平整、路沿石、砖完好平直,无杂草,无杂物,保持畅通,路碑、标志保持完好无损,清洁卫生。

⑵水利工程:水利设施定期检查,确保井、泵、井房、管道、桥、涵、闸、井台、渠道、出水口、配电等设施完好,保证正常运行,渠道要及时除草,疏浚。

⑶农田林网:做到定期修剪,适时浇水,缺额补栽,跌到扶正,当年成活率和三年保存率均达到85%以上。

⑷农机具管护标准:农机具要定期保养,及时维修,外观整洁,设备完好,保持正常操作。

第五条

创新管护运行机制

⑴农田机耕路:机耕路及其它公益性设施可采用专业队承包的管理机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⑵水利设施:对节水管道、输变电路采用集体投资安装,集体维修的机制运行管护;机电井的维修管护可采用民办民管、承包经营、拍卖、集体经营或股份经营等多种形式的管护机制。

⑶林业工程:对于常绿树采用统一规划设计,专业队统一栽植、集体管护的形式;对于用材树种的栽植管护,可采 用集体栽植、集体管护,集体栽植、承包管护,承包区域、个人栽植管护等形式的管护机制。

⑷农机具可由产权单位和农机户签订租赁使用协议,由农机户对项目区实行有偿服务,定期对农机具检修。

⑸制定并认真落实奖惩制度。各县要对各村工程运行管护检查,督促各村制定切实可行的管护制度,落实管护人员和资金,对损坏工程。项目乡村要及时维修,经检查后仍不整改的,将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处罚。

第六条

搞好项目建后管护的宣传工作

各项目乡村要利用广播、电视、墙报、黑板报等形式,对项目管护的重要性进行宣传,提高项目区农民认识和管护自觉性,做到家喻户晓,形成人人爱工程管工程的良好社会氛围,最大限度地提高小农水重点县项目设施的利用率。

工程管护

第七条 管护的主要内容

整治沟渠和配套设施的管理:(1)正确的管理好、使用好,使其充分发挥效益;(2)有效地防止人为性的损失和破坏;(3)每年应组织人员于春、秋两季分别进行清淤排障,保持其畅通无阻;(4)对自然和人为性损坏的断面和设施进行及时的修复,并认真分析总结损失的原因,防止再次发生。

第八条 工程管护标准

项目工程竣工之后,坚持“谁所有、谁负责、谁受益、谁管护”原则,对所有的工程进行全方位的管护、维护,保证工程正常、永久使用。具体要分五个步骤将工程管护责任制度落实到人。第一步是项目竣工后,进行固定财产登记;第二步是将登记后的工程落实到乡、村;第三步是由乡、村结合实际情况,根据有关工程管护标准,共同制订工程和管护制度和标准要求;第四步是由乡、村共同负责将水利设施、农田林网、农机具等经营性的工程实施公开拍卖,产权置换,责任到人,具体落实管护制度和标准要求;第五步是由项目办和项目乡、村共同负责对工程和管护实施监督。

一、水利工程和管护标准:水利设施定期检查,确保井、井房、桥、闸、井台、渠道、出水口、配电设施完好,保证正常运行,渠道要及时除草、疏浚。

二、农田林网管护标准:做到定期修剪,适时浇水,缺树补栽,跌倒扶正,当年成活率、三年保存率均达到85%以上。

三、机耕路管护标准:路面平直路,沿石、砖完好平直,无杂草,无杂物,保持畅通。

四、农机具管护标准:农机具定期保养,及时维修,外观整洁,设备完好,保持正常操作。

第九条

工程标志设置标准

一、标碑标准:每个项目区要在明显位置建设一处高2-3米、宽4-5米的标碑,正面体现项目标志(统一为绿色),要有项目区简介。项目区的建筑工程上要印制统一的项目标志。

二、标志位置:要根据工程建筑大小,贴上不同规格的项目标志,标志贴在明显的位置,并要有相应的序号。标志、标碑损坏,要及时更换、维修。

第二十四条

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标准要求

一、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实行“国家引导、配套投入、民办公肋、滚动开发”的投入机制,严格执行“自筹起步、国家达标、先干后补、报帐拔款”的办法。

二、项目资金管理采取集中审批报帐、财政监督的办法。项目办要根据工程设计规格、标准要求,对项目实施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跟踪监督指导,竣工后进行验收,符合标准要求的方能报帐拔款。

三、项目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项目资金要留10%的资金作为三年后工程管护完好率、存活率、利用率等管护工作的奖励资金。

四、有偿资金使用要实行借款合同制,由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单位或财政供养人员担保。

五、有偿资金,实行谁投入,谁负责的回收办法,保证有偿资金到期后如数回收,回收率要达到100%。

第十条

工程管护措施及要求

为了用足用活国家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政策,发挥项目 资金的最大效益,各有关单位必须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做到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实施,规范化运行,制度化管理。具体要严格执行七项制度。

一、严格执行科学规划制度

项目区要本着集中、连片、科学、统一的原则,合理规划布局,借鉴先进市县的先进经验,进行高起点、高标准规划,使项目区成为农业的样板工程、示范工程。

二、严格执行工程质量保证制度

项目区要按照规划设计标准进行施工建设,每项工程都不能低于设计标准和质量标准,否则不能验收,也不得报帐。

三、严格执行工程管护制度

工程竣工后,各项目乡、村都要制订相应的管护制度和管理标准,能进行产权置换的工程要及时进行产权拍卖,明确责任人,落实管护措施。所有的竣工项目,都要做到责任明确、制度规范、落实到位,确保工程永久完好,正常使用。对没有制订工程管护制度或管护制度落实不到位的,将扣取10%的奖励资金;对工程管护制度规范并落实到位的,将按照规定兑现奖励资金。

四、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项目资金严格实行县级报帐制,新项目区工程只有工程验收合格后才能报帐。老项目区的整改工程资金以项目乡村筹集为主,县财政以奖代补的办法给予兑现。

五、严格档案管理制度

小农水重点县项目涉及规划设计、竣工验收、资金帐目等全过程的档案资料都要保存完整,留存归档。档案资料要按照规定标准进行建设管理,各有关单位和项目乡村都要规范整理档案,确定专人,专门管理。

六、严格目标责任管理制度

各项目乡镇都要对项目工程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明确领导责任和工作目标,确保工程进度、质量标准、管护制度的落实。农发办要严格督查指导,确保项目工程的高标准实施。

2023年小农水项目管理制度 小农水管理办法篇三

大余县2013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工作方案

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和管理,提高中央和省级小农水工程建设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江西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办法》(赣财农[2009]250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做好涉及樟斗、新城、池江、青龙4个镇20行政村的2013年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工作:改造跃进水库中型灌区末级渠系工程,以及下横灌区、横江灌区、蕉坑灌区、铜锣湾灌区小型灌区,垄涧里水库灌区果林灌溉片。改造总灌溉面积2.861万亩。其中垄涧里果林灌溉0.15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源工程改造水陂11处,泵站5处,配套机组功率95kw,渠道整治总长157.20km,其中达标长度21.96km,衬砌长度135.24km,其中现浇砼衬砌长39.12km,u型槽砼衬砌长96.12km(u30槽4.61km,u40槽71.33km,u50槽20.18km)。渠系建筑物改造共109座(涵闸2座、涵洞18座、机耕桥57座、下田板24座、量水堰8座)。新建田间道8条,长16.2km,高效节水管道长184.4km。

二、项目分工安排

(一)组建樟斗镇项目区工作组,负责做好樟斗镇各灌区技术指导与施工协调等工作。组长由镇长王爱民担任,副镇长徐中华任副组长,县水利局农水股股长李华任技术负责人,镇水管站长蔡小明及镇各驻村干部为成员。

(二)组建新城镇项目区工作组,负责做好新城镇各灌区技术指导与施工协调等工作。组长由新城镇镇长廖俊生担任,副镇长张家盛任副组长,县农建办主任陈登华任技术负责人,镇水管站长刘洪波及镇各驻村干部为成员。

(三)组建池江镇项目区工作组,负责做好池江镇各灌区技术指导与施工协调等工作。组长由池江镇镇长周金平担任,副镇长郑昌平任副组长,县水利局农水股技术员邹长龄任技术负责人,镇水管站长吴建军及镇各驻村干部为成员。

(四)组建青龙镇项目区工作组,负责做好青龙镇各灌区技术指导与施工协调等工作。组长由青龙镇镇长担任,副镇长赵来裕任副组长,县水利局农水股股长李华任技术负责人,镇水管站长陈小英及镇各驻村干部为成员。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1、大余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定期召开会议、调度工程实施进展情况,研究重点县建设工作中的相关事宜,协调工程建设中的有关问题,做好资金整合,调度好工程资金。乡镇负责召开由乡镇干部、村干部、村民小组长及部分党员参加的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明确工作任务,协调外部关系,解决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设征地、施工道路、作物补偿、纠纷处理等问题,保障工程进度。

2、成立项目法人为县水利局,梅向东任项目部经理,陈登华、李华、邹长龄为技术负责人的大余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项目部。工程项目部负责工程开工审批手续等前期工作,协调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关系;参与组织实施招投标工作,签订施工合同;按照法律规范及合同规定和程序对建设项目进行全程管理,实现项目合同目标;负责技术指导及计划的制订和实施;制定实施项目部的各项管理制度。

3、组建农民用水户协会。各受益村抓紧组建农民用水户协会,农民用水户协会负责组织用水户投工投劳,参与灌排工程的建设、改造和维护,积极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合理高效利用水资源,不断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与供水管理单位签订供用水合同,调解农户之间、协调农户与水管单位之间的用水矛盾,向用水户收取水费并按合同上缴供水管理单位;监督灌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并参与有关水事活动。

4、聘请农民义务监督员。在项目区的每个村(或果林灌溉片)推选出至少一位责任心强、思想觉悟高的村干部或老党员作为农民义务监督员,负责质量监督,配合监理代表、质量监督员做好现场质量监督工作,负责监督项目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和施工安全等,发现情况及时向监理、业主代表报告;在工程量签证、资金拨付时提出初步意见;参加工程验收;参与工程管理、用水户协会组建和管理等。

(二)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1、加强农民用水户协会培训。工程项目部要加强对农民用水户协会组建和运行的指导,完成好协会人员培训,按照“组建规范、产权明晰、水价合理、管理自主”的原则,发挥其工程维护、用水管理等职能。

2、加强农民义务监督员培训。工程项目部要加强对农民义务监督员的培训,增强农民义务监督员工作责任感,提高其建设和管理水平及工作能力,进一步明确其职责,提出工作要求,严明工作纪律。

(三)建立资金管理制度,有效整合项目资金

1、加大资金管理力度。工程项目部要根据《大余县政府性投资基础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余府办发[2011]11号)的要求,及时组织县财政基

建科、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和工程量签证,确保工程资金安全。

2、加大资金整合力度。整合国土整治、农业开发、扶贫开发等项目资金,统筹安排,集中力量加大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力求聚集效应,发挥整体效益。

(四)加强工程质量管理,跟踪项目工程进度

1、确保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建设质量。要严格执行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工程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质量终身负责制,实行工程质量强制检测,确保工程质量。

2、加强u型槽预制件的监管。u型槽预制件生产厂家要进行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要由省水利水电企业管理协会对产品生产厂家及u型槽预制件产品进行厂家认证及产品检测,生产厂家未认证的不能参加招投标,未通过检测及检测不合格的产品不能用于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工程。

3、加大工程施工监理力度。工程施工过程必须接受工程监理、甲方技术人员及农民义务监督员的监管,工程质量未达标的必须无条件返工。

4、有序推进工程建设。要实行经常性调度制度,以图片展示、质量对比等直观有效形式剖析原因,区分责任,及时提出整改措施与时限,并以简报形式发放到各项目区。强力推行阶段性计划任务责任制,县水利局或项目部要每半个月与施工单位签订《项目建设阶段性计划任务书》,并将此列为《施工合同》补充条款,对连续两次未能完成阶段性任务70%的施工标段进行调整施工方式的处罚,即由所在村、组理事会聘请专业施工队伍施工并依中标单价单独核算,确保多工作面同步“并联施工”,有力促进建设进度。

(五)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水利建设氛围

各项目区工作组要采用会议、网络、电视、标语等多种形式,重点对小农水重点县建设的政策、措施、工程建设、资金整合以及进展成效进行集中宣传报道,让农民群众真正认识到工程建设的重要性,使群众了解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工程,关心工程并参与工程监督,积极配合工程施工,营造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上下互动的小农水重点县建设舆论氛围。项目部要在工程施工期间,编制印发小农水重点县建设简报;工程完工后要在各灌区醒目位置树立永久性标志牌和管护标语等,对项目建设内容、受益范围、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公示,使小农水重点县工程真正成为民心工程、阳光工程。

2013年9月16日

2023年小农水项目管理制度 小农水管理办法篇四

巧家县小农水重点县工程自检自查报告

一、2011-2013年农村水利项目计划下达及完成情况

云南省中央财政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巧家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以2座中型水库现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和灌区末级渠系的配套改造为主,因地制宜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结合实际情况,在搞好分类建设管理的基础上,突出建设重点,增强示范效应。建设适度规模的高效节水灌溉区、末级渠系节水改造片区。项目规划为2012年至2014年建设,规划项目位于巧家县蒙姑、金塘、崇溪、老店、包谷垴等5个乡(镇)23个村委会,计划改造和新建渠系工程及进行管道灌溉工程,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88092万亩,建成高标准农田88092亩,溉水利用系数平均规划达到0.70,有效灌溉面积提高13.03%,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15%。

(一)2011-2013小农水重点县投资计划批复情况 1、2012投资计划批复情况

(1)云南省中央财政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巧家县高标准农田建设2012项目由巧家县小农水重点县工程建设管理局委托昭通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进行规划及初步设计,巧家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队进行技施设计,报经市水利局、财政局进行初审,上报省水利厅、财政厅进行审查批复,省水利厅、财政厅以云水农[2012]88号文批复建设项目概算总投资2608.02万元,其中:建筑工程投资2265.23万元,设备及安装工程投资0.00万元,临时工程投资45.30万元, 独立费用173.29万元,基本预备费124.19万元。灌溉单位工程投资1613元/亩。(2)云南省中央财政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巧家县高标准农田建设2013项目由巧家县小农水重点县工程建设管理局委托巧家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队进行勘测设计,报经市水利局、财政局审查批复,并报经省水利厅、财政厅核审,市水利局、财政局以昭市水农[2013]46号文批复2013年建设项目概算总投资2557.15万元。其中:建筑工程投资2265.47万元,设备及安装工程投资0.00万元,临时工程投资44.42万元, 独立费用169.91万元,基本预备费127.11万元。灌溉单位工程投资1476元/亩。

(二)2011-2013小农水重点县批复建设内容

(1)云南省中央财政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巧家县高标准农田建设2012项目批复建设主要内容:

在蒙姑、金塘2乡7村内新建和改造灌区渠系配套工程65条,总长131.26km,其中支渠工程18条,长60.92km;斗渠工程7条,长16.85km,配套田间农渠工程40条,长53.49km;建设管道灌溉工程4件,安装低压输水管道48.12km,配套50m3水池18座。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16165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35万亩。

(2)云南省中央财政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巧家县高标准农田建设2013项目批复建设主要内容:

2013规划建设项目地处巧家县崇溪乡,为小海子水库中型灌区灌溉渠系新建和改造及低压输水管道灌溉工程。灌溉渠系新建和改造工程为在崇溪镇6村内新建和改造灌区渠系配套工程50条,总长113.93km,支渠渠道设计流量0.037m3/s-0.453m3/s;支渠工程6条长85.86km,斗渠工程10条长4.83km,配套田间农渠工程34条长23.24km,配套渠系建筑物230座;6条支渠工程分别为河花堰支渠、老屋下堰支渠、干田支渠、柏木支渠、花山支渠、马洪支渠;低压输水管道灌溉工程为新建管道灌溉工程4件,安装低压输水管道88.95km,配套50m3水池39座。建设管道灌溉工程4件,安装低压输水管道88.95km,配套50m水池39座;低压输水管道灌溉4件工程为海子坝管网、白梁管网、花山管网、马洪管网。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17327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4万亩。3

(三)2011-2013小农水重点县完成工程内容

(1)云南省中央财政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巧家县高标准农田建设2012项目完成工程内容: 云南省中央财政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巧家县高标准农田建设2012项目于2012年11月招标,2012年12月初开始进行项目施工,至2013年10月工程按设计要求已全面完成投入初步运行使用。目前巧家县小农水重点县工程建设管理局正与中标承建工程的各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全面复查复核,对工程中存在的问题正在督促施工单位完善。在工程全面完善后,将及时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完成相关资料的编制工作后及时进行工程验收。

(2)云南省中央财政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巧家县高标准农田建设2013项目完成工程内容:

云南省中央财政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巧家县高标准农田建设2013项目招标为2013年6月,在招标后由于受汛期及田间已种植农作物的影响,项目于2013年10月初各施工单位才开始进场进行施工准备工作,至2013年10月底各施工单位才正式动工进行工程施工。至2014年2月底,总计完成支渠工程施工43.26km,占设计支渠总长85.86km的56.2%;完成斗渠工程施工3.32km,占设计斗渠长4.83km的68.8%;完成农渠工程施工13.8km,占设计斗渠长23.24km的59.3%;4件低压输水管道工程已完成3件管网工程配套取水池工程、调节蓄水池(31座)、分水池、阀门井等的开挖、钢筋制安、混凝土浇筑工程,已完成管道线管槽的开挖工作,正在进行管道铺设安装工作,4件低压输水管道工程约完成总工程量的70%。

(四)2011-2013小农水重点县配套资金到位情况

1、云南省中央财政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巧家县高标准农田建设2012项目配套资金到位情况

巧家县小农水重点县2012年建设项目批复工程概算总投资2608.0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资1200.0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800.00万元,市级配套50.00万元,县级配套400.00万元,群众投工投劳折资158.02万元。

现工程资金已到位中央资金1200.0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800.00万元,市级配套100.00万元,县级配套100.00万元;其中市级配套超50.00万元,县级配套差300.00万元。

2、云南省中央财政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巧家县高标准农田建设2013项目配套资金到位情况

巧家县小农水重点县2013年建设项目批复工程概算总投资2557.1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资1200.0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800.00万元,市级配套50.00万元,县级配套100.00万元,群众投工投劳折资407.15万元。现工程资金已到位中央资金1200.0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800.00万元,市级配套和县级配套资金未到位。

二、项目前期工作和计划管理情况

云南省中央财政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巧家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由巧家县小农水重点县工程建设管理局委托昭通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进行三工程规划及初步设计,由巧家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队进行2012技施设计及2013初步设计和技施设计。

设计合同按国家相关要求由巧家县小农水重点县工程建设管理局与昭通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及巧家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队进行签定,设计合同合法及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其合同基本规范。

承担巧家县小农水重点县工程规划、勘测、设计的昭通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与巧家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队,其设计资质分别为水利行业专业乙级和丙级,符合小农水重点县工程设计的资质要求。

设计单位在接受工程规划、勘测、设计委托后,派出了相关技术人员到项目区进行了调查、测量等系列工作,并听起了项目区受益乡镇、村委员会及村民小组的意见,在广泛征求项目区群众意愿的基础上进行工程的规划设计,设计方案基本科学合理,其工程设计基本达到技施要求,但由于小农水项目点多面广、涉及面广、工程较为分散,局部工程与群众的要求、与地形地貘实际还是有一定差距,在工程施工中,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法人单位、受益村委会等协调处理,局部项目进行了一定的调整设计,设计变更由项目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先提出,或由项目法人单位直接提出,交由设计单位进行变更,其变更程序基本合乎规定要求,相关设计变更手续基本齐全。

三、招投标开展情况

巧家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2012年项目委托云南润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进行,2013年项目委托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

2012年和2013年项目2家招标代理机构均为云南省水利厅认证的云南水利行业招标代理单位。

巧家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2012年和2013项目均上报至省水利厅进行了招标备案,在招标中全程邀请了巧家县监察局和昭通市水利局纪检组进行监督,招标公告和招标结果公示均在中国政府招标采购网上进行了发布公示。

四、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一)工程建设管理情况

1、项目法人组建情况

在进行小农水重点项目列项目申报时,巧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为保障项目的申报和建设要求,于2012年2月就组建了巧家县小农水重点县工程建设管理局,对工程建设质责进行了明确,对人员进行了安排。在项目申报立项后,根据云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组建工作的通知》(云水建管[2010]35号)的规定要求,为保障工程项目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2012年10月巧家县水务局提出了巧家县小农水重点县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的组建方案,报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县人民政府进行了批复。

巧家县小农水重点县工程建设管理局作为项目实施建设的项目法人单位,作为工程建设项目国有资产法定代表,负责项目建设的前期准备、招投标、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并负责督促监理、施工单位抓好工程的质量和进度,协调好施工、监理方与当地群众的关系,负责资金拨付和工程验收等工作。保障工程顺利进行,按时完工,负责国家投入资金使用及投资回收。

2、工程质量监督情况

巧家县小农水重点县工程建设管理局在工程建设中严格实行“四制”管理措施,即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标投标制、建设工程监理制及合同管理制,选择信誉良好、技术优秀的施工队伍和监理队伍,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 并将巧家县小农水重点县工程报经巧家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及监督。在工程建设中,我们加强工程管理,严把质量关,杜绝工程质量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由巧家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及监督。

依据总体规划,巧家县小农水重点县工程建设管理局认真做好各项工程的勘测设计工作,分编制实施方案,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配备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全面参与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以及建设管理工作,为工程建设提供技术保障。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基层水利人员的技术水平,努力提高工程质量。

加强建设管理,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划,严格立项审批程序。建设项目批准立项后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勘测和规划设计工作,报送主管部门进行技术审查。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积极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财务报账制、竣工验收制”,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工程质量行政领导责任制、参建单位工程质量责任制以及工程质量检查监督验收管理办法等。

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确保工程的建设质量和投资、进度的有效控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为此,县水利部门建立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体系,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程序、管理体制、验收方式、质量保证等各环节制度化。科学规划、精心设计、认真施工,不做花架子工程,做形象工程,使每一处工程都符合实际情况、解决实际问题、发挥应有的效益。

(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1、各级补助和配套资金实际到位情况

(1)巧家县小农水重点县2012年建设项目应到位各级补助和配套资金2450.00万元,现实到位资金2200.0万;其中中央资金应到位1200.00万元、实到位中央资金1200.0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应到位800.00万元、实到位800.00万元,市级配套资金应到位50.00万元、实到位100.00万元、多到位50.0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应到位400.00万元、差300.00万元。

(2)巧家县小农水重点县2013年建设项目应到位各级补助和配套资金2150.00万元,现实到位资金2000.0万;其中中央资金应到位1200.00万元、实到位中央资金1200.0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应到位800.00万元、实到位800.00万元,市级配套资金应到位50.00万元、资金未到位,县级配套资金应到位100.00万元、资金未到位。

2、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重点建设工程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巧家县人民政府制定了《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重点建设工程专项补助资金巧家县资金管理办法》、巧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巧家县农田水利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办法》及《制度》对重点县工程资金使用管理进行了明确。

(1)、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对项目资金筹集、使用进行专项管理。以上级补助资金为基础,实行投劳承诺制,以劳折资等方式和多渠道筹资,实施项目工程建设。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人管理,专款专用,按项目进度报账,严防贪污、挪用。

(2)、项目资金的对工程建设资金使用严格按国家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使用和监督。各项目实施单位根据投资计划和工程进度,按已完成工程量据实填写工程资金审批单,经工程项目负责人和工程监理人员签字认可后,连同完成工程量清单及财务原始凭据,方可进行资金拨付。

(3)、加强资金使用的跟踪审查和审计,严格财务制度。

(三)工程质量评定情况

巧家县小农水重点县2012年和2013年建设项目严格参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验收规程》进行工序工程、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及评定。根据报经质量监督站批准的项目划分,支渠按150m(或150m)作为一个单元工程、斗农渠按250m作为一个单元工程,渠系建筑物按分类作为一个单元工程;管网按每一座调节水池作为一个单元工程、管网除水池外的其他配套建筑物按分类作为一个单元工程、管道按供水途径作为一个单元工程进行质量检验及评定。单元工程下按开挖、钢筋制安、模板、混凝土浇筑等工序进行检测评定,在上一级工序合格的基础上方能进行一级工序施工。

经工序检测评定,工程质量基本合格,主要存在混凝土浇筑存在蜂窝麻面问题及渠系外观不顺直等。

(四)工程竣工验收情况

云南省中央财政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巧家县高标准农田建设2012项目目前巧家县小农水重点县工程建设管理局正与中标承建工程的各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全面复查复核,对工程中存在的问题正在督促施工单位完善。在工程全面完善后,将及时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完成相关资料的编制工作后及时进行工程验收。由于2012项目工程施工中仍遗留了局部问题,现工程正在完善中,故2012项目还未进行工程决算、审计、验收和移交使用。

云南省中央财政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巧家县高标准农田建设2013项目自2013年10月底开始施工,至目前工程只完成总工程量的65%,由于工程正在正常施工中,故工程不能进行决算、审计、验收和移交使用。

(五)建设效益发挥情况

项目各项措施实施:一是有效利用了巧家县有限的水资源,改善了现有的中低产田地,调整农经作物种植比例,保证了粮食的高产稳产,切实增加项目区农民收入。增强了当地人民的商品经济、商品生产观念,开拓了市场经济意识。促进了项目区资源优势和潜力的发挥和挖掘,产业结构调整及农林、牧、渔等多业将得到全面发展,农民增收困难的问题将得到解决,加强了农民的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的发展。二是各项措施的实施过程,也就是对项目区土地利用结构进行调整的过程,使土地利用更趋合理,土地产出率得到提高,进而提高环境容量,缓解人地矛盾。通过对山、水、林、田、路的综合治理,改善了项目区内农业基础设施,提高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同时引导农民进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使农村产业结构向多元化发展,增加农民经济来源。三是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善,提高劳动生产率,解放农村劳力,使得农民有更多的时间从事第三产业或务工,因此,各工程项目的实施对项目区内的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起到积极的作用。四是随着各项措施的实施,增强了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对灌区的生产将起到重大的保障和推动作用,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农业的经济支柱地位;灌溉用水得到保证。加快无公害优质稻基地的建设,促进了无公害绿色产品如大棚辣椒、白花蚕豆等的发展。丰富了巧家县的农业经济市场,推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加快了灌区内农民致富奔小康的速度。

项目实施后,节约了灌溉用水,调整了种植结构,使作物生长状况向良性方向发展,具备一定的保水功能,减少了灌区内水土流失现象。通过进行农业措施上的布局,通过合理的土壤耕作制度、改良土壤结构、增加有机质含量、培肥地力、可不断改善土壤的养分循环状况;通过灌溉又增加了土壤含水量和空气湿度,从而改变灌区内的小气候。通过项目的实施,再整合其它项目资金,可形成渠相通,路相连,旱能灌,涝能排的现代农业基础设施。

2012年新增灌溉面1.55万亩,改善灌溉面积0.92万亩。项目建成后,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7;新增节水能力249.1万m3,新增粮食生产能力0.74万t,新增经济作物产值3049万元,农民年人均增收198元。

2013年新增灌溉面积2.1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33万亩。项目建成后,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7;新增节水能力389.8万m3,新增粮食生产能力1.03万t,新增经济作物产值5476万元,农民年人均增收219元。

五、工程建后管护情况炉房水库工程管理局在已进行的水管体制改革中已明确管理炉房水库枢纽工程及干渠工程,炉房水库灌区配套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成验收后,其支渠及田间灌渠由项目建设业主移交给用水户协会或村委会进行管理。小海子水库正在兴建,巧家县已成立小海子水库工程管理局,针对本次小海子水库灌区建设配套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情况,其跨村以上支渠在项目建成验收后,由项目建设业主移交给小海子水库工程管理局管理;村内支渠及村内斗农渠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项目建设业主移交给用水户协会或村委会进行管理。

由于2012年和2013年水小农水工程均未验收,还不能移交管理局及各村用水户协会进行管理使用,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我们将时对工程产权进行登记并明确产权,落实好管护主体。一是灌区已经成立用水户协会,在工程移交后让用水者参与用水管理,不断改进和完善协会管理水平,使之真正成为资格独立、农民参与、自主运作、管理科学的民间组织,成为用水者与水管部门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二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管理体制,扭转“重建轻管”现象,加大水利工程的管理力度,首先要逐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管理体制;三是在充分研究本地区本行业特点的情况下,逐步改革现行的水利设施管理体制,使之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把责、权、利结合起来。按照水系实施分级管理,调动群管组织参与管理的积极性,把专管和群管相结合落到实处。四是强化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加大技术管理力度,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使管理工作法制化、制度化、科学化。加强和完善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积极探索水利工程管理新方法;五是强化水费征收力度,研究供水的价值规律,探索水费征收科学方法,使水利事业的投入与产出早日步入按成本核算的良性循环轨道。

六、已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云南省中央财政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巧家县高标准农田建设2012年和2013项目在近年稽察、审计、专项检查中未存在问题。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群众“一事一议”自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落实难度大。

二是项目前期费用投入大,项目建设管理费用偏少,工程设计、监理及加强管理方面受到限制。

三是工程建后运行管理方面群众意识还未完全转变,维护还需加强。四是工程外观质量较差,存在蜂窝麻面,线型不规整。

八、下步工作打算和建议

一是增加投资额度和比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亟待加强,建议各级政府继续加大投入,调整投资比例,加大省级以上财政的投入力度,减轻县以下地方财政压力,减少群众投劳折资比例,切实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

二是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要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紧扣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个主题,加大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投入,改善农村面貌。

三是建议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独立费用方面能够参照基本建设项目按规定列入项目概算审批。

下一步,我县将加强已建工程的运行管理,进一步完善落实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管护责任,确保工程长期良性运行。

2023年小农水项目管理制度 小农水管理办法篇五

附件1:

2008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建设

补助专项资金项目指南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8]1号)的要求和2008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建设补助专项资金总规模,综合考虑粮食安全贡献程度、近几年项目的实施情况和2008年农田水利建设重点,财政部、水利部确定了各地农田水利建设任务及补助资金。

一、总体原则

一是突出落实中发[2008]1号文件要求,集中资金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二是突出工程建管机制体制的完善和创新。积极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工程设施改造、深化农业水价改革,创新工程管护机制,综合提升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的功能。三是突出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的需要,体现粮食产量、品质和集中连片优势。四是突出民办公助机制的作用,充分调动农民和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五是突出节水灌溉技术的运用和推广,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和效益。

二、项目建设内容

2008年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内容包括:雨水集蓄利用、高效节水灌溉、灌区末级渠系改造、其他小型农田水利建设。1

分项资金规模和集中连片建设要求见附件四《2008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建设补助专项资金规模和任务分省表》。

三、补助标准和范围

中央财政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资金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为单位进行补助,补助比例不超过全省项目投资总额的50%。在中央财政资金对省补助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具体项目的补助标准由各省财政、水利部门自行确定。

农田水利建设补助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包括:项目建设材料费、设备费、施工机械作业费、项目管理费等费用。

2008年地方提取的项目管理费比例不超过中央补助资金的1%。管理费用于中央补助项目的审查论证、规划编制、工程设计、技术咨询、项目验收等管理支出。不得用于人员补贴、购置交通工具等。

四、项目申报和审查

1.项目申报主体。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村组集体、农户(包括联户)。

2.文件编制。项目的申报文件材料包括:申报主体的基本情况、项目建设方案(附项目区示意图)、资金筹措(含投劳)方案、建成后管护方案及村民会议有关决议等。其中,以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为申报主体的项目,还要报送合作组织证书复印件或用水合作组织组建方案。

列入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的末级渠系改造项目,报送的材料包括:农民用水户协会规范化建设、末级渠系改造和农业水价改革规划及实施方案,用水户协会登记证书复印件,灌区管理单位意见,县级人民政府出具的推行终端水价承诺函、明确用水户协会末级渠系工程产权(使用权)的承诺函。

县级水利、财政部门及灌区管理单位应积极帮助指导项目申报主体编制项目文件。对规模较小的同类型建设项目,由县级水利、财政部门归类汇总,以县为单元编制《农田水利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填写《农业财政专项资金(水利)管理标准文本》。

3.文件报送。县级水利、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逐级联合上报至省级财政、水利部门。

省级财政、水利部门组织项目评审,填写项目审查论证表(详见《农业财政专项资金(水利)管理标准文本》)。经审查合格后,按财政部、水利部下达的资金额度,等额编制省级项目文件,联合报送财政部、水利部。

4.项目审批。县级水利、财政部门联合对项目的真实性和可行性负责,并签署审查意见。省级财政、水利部门组织审查项目,对项目申请补助资金进行统筹安排,并签署审查意见。财政部、水利部组织项目的合规性审查,并反馈审查意见。具体项目计划,由省级水利、财政部门按照水利

部、财政部审核意见批复下达。

财政部、水利部将于2008年5月底前将合规性审查结果通报各地。需要整改的项目各地要及时整改,并于6月20日前将整改情况报送财政部、水利部。对未按时间要求进行整改的项目,将等额扣减下补助资金。

5.项目审查原则。

(1)农户自愿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项目建设方案、投资投劳方案和管理运行方式要经受益区农民民主议事通过。

(2)因地制宜原则。要根据当地水资源条件、生产实际需要和投资可能,科学确定工程措施和形式,做到经济上合理,技术上可行。

(3)项目统筹原则。统筹考虑各县情况,合理安排项目布局、建设内容和规模。以县为单位,项目建设的四类内容原则上只安排一类。

(4)集中连片原则。项目选择要体现粮食产量品质、水土条件和集中连片优势,集中资金和技术,连片建设,形成规模,发挥工程的整体效益。

(5)规划指导原则。农田水利建设要符合有关规划,按照规划要求组织实施。避免盲目和重复建设。

暂不安排的项目包括:建设内容为库容10万立方米(含10万立方米)以上的水源工程建设项目(含病险水库除险加

固项目);单个农户申请中央补助资金超过10万元的项目;建设方案(主要包括项目实施地点、范围、建设内容和技术方案、运行机制)填写不详,或水源工程建设(包括修建堰、坝)内容填写不详(如在材料中只说明修建堰、坝长度和高度,无法判断蓄水库容)的项目。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中,政府不承诺推行终端水价改革或不承诺授予用水户协会末级渠系工程产权的项目。

附:1.农业财政专项资金(水利)管理标准文本

2.2008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项目审查要点

3.2008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省级汇总表

4.2008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建设补助专项资金规模和任务分省表(分发地方)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