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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水岗位职责(实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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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水岗位职责(实用16篇)
2023-11-20 16:43:48    小编:zdfb

教育是培养人才的基础,对一个国家的发展至关重要。写一篇完美的总结,要注重文字的精练和表达的清晰。以下是一些总结的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防治水岗位职责篇一

公主岭市201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在吉林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基础上,结合公主岭市地质环境,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突出重点,统筹安排,分步实施”的原则,将突发性地质灾害危害严重的区段作为防治重点,针对地质灾害特点,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实施地质灾害防治。

对地质灾害严重的重要地质灾害点,开展详细的地质灾害专项调查工作,详细查明地质灾害的现状、分布特征、规模、诱发因素、危害程度,提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开展地质灾害专项调查的项目有:公主岭市二十家子煤矿、刘房子煤矿地面塌陷、地裂缝地质灾害调查。

遵循“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规划,综合治理”的原则,对重要地质灾害点进行适时监测,关注其发生、发展状况。对危害城镇、居民点、重要设施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和隐患区,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治方案,实施防治工程。

近期对8处崩塌地质灾害、1处泥石流地质灾害、2处地面塌陷地质灾害进行防治。

对地面塌陷地质灾害采取的防治措施为工程措施、生物措施、监测措施。

对崩塌地质灾害采取的防治措施为工程措施、生物措施、监测措施。对泥石流地质灾害采取的防治措施为生物措施、工程措施、监测措施。

根据本区地质灾害的分布、发育特征,合理规划各类工程建设布局是预防地质灾害的有效方案。为了确保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现有各类建筑物、拟建工程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出如下建议:

(1)必须沿高陡斜坡规划建设的各类工程,应尽可能少破坏原始斜坡,并应同时要求建设单位做好坡体防护措施。

(2)各类工程建设布局应尽可能避开现有地质灾害点危险区。(3)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点防治区内,不宜规划各类重大建设工程,确需建设的,应充分考虑地质灾害的危害及有效预防地质灾害增加的建设成本。

(4)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点防治区内,规划各类工程建设布局,应进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5)公主岭市总体工程建设规划,原则上不得与公主岭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相抵触。

三、重要地质灾害点的监测。

1、监测点的选择原则。

对公路、铁路、河道等重要生命线工程和水利、电力、大型工矿企业等重要基础建设工程构成威胁,对集镇、村庄及重要居民点人民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稳定性差、危险性大、成灾概率高、灾害严重并形成严重损失的灾害点进行监测。

2、监测内容和范围。

(1)崩塌监测:对崩塌的监测,除对坡体变形迹象进行监测外,还要把灾害威胁对象和范围纳入监测范围。

(2)泥石流监测:根据泥石流形成条件和危害、威胁特点,除对雨量、物源区稳定性进行监测外,还要对泥石流堆积区成灾范围进行监测。

(3)地面塌陷、地裂缝监测:主要包括形态要素和土地破坏情况监测,其中形态要素包括塌陷面积、深度、积水情况;地裂缝长度、宽度、变化情况;土地破坏情况监测包括土地变形情况监测。

3、监测方法和要求。

(1)崩塌监测:采用设桩点进行相对位移测量,对微地貌、地表植物和建筑物标志的各种细微变化进行定期巡视。监测周期为每月一次,汛期或变形加剧时增加监测频次。

(2)泥石流监测:设立监测断面,对泥石流流量进行监测。在雨季,尤其是汛期,进行连续监测。

(3)地面塌陷、地裂缝监测:采用专业监测,首先在重点区内设立水准基点,对岩土体变化进行监测,利用精准gps或水准仪对监测点的形态、面积、深度及相关要素(高程、坐标)进行定期测量。

四、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系统。

1、群专结合的预警预报系统。

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市、乡(镇)、村三级监测网络和预报预警系统。当地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对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的结论进行认定,并指派当地群众按照技术要求进行长期监测。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由乡(镇)政府同专业技术人员共同制定防灾预案。组成一个有明确防灾监测负责人和覆盖地质灾害多发区的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监测网络。

2、专业监测站网建设。

针对公主岭市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主要地质灾害现状,选择重要地区的代表地段布设监测点,由专业人员进行站网式监测。

突发性地质灾害与气象有关,尤其是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与降雨量和降雨强度关系密切。

通过对已发生地质灾害资料的分析研究,确定不同易发区、不同降水条件下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临界降水量和一定发生地质灾害的临界降水量。结合公主岭市气象特征,选定1日、2日、3日、5日过程降雨量进行统计分析,编制不同易发区气象预报预警依据图,作为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依据。公主岭市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应在公主岭市政府的协调下,与公主岭市气象台共同完成,并在公主岭市电视台、公主岭市电台与气象预报同时发布。

4、应急反应系统建设。

建立市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和应急处理队伍,每年汛期对主要灾害隐患点进行险情巡查,汛中加强监测,汛后进行复查。发现险情或接到险情报告要快速赶到现场,进行调查、救援和应急处理。

2014年6月18日。

防治水岗位职责篇二

2、对村卫生室结核病治疗管理工作进行定期督导和检查;

3、收集结核病有关信息,负责本单位及所辖区域内的疫情报告工。

作;推荐肺结核可疑症状患者,开展对肺结核和疑似肺结核患者的追踪工作;

4、及时向县结防机构报告外出及失访肺结核患者的信息;

5、负责对村卫生室人员进行培训;

6、发放健康教育资料,开展大众健康教育工作。年初应做工作:

1、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2、将结核病防治目标管理任务进行分解,并与村医生和卫生院有关科室签定责任书,明确目标责任。

每月应做工作:

1、对村卫生室医生结防工作落实情况及结核病患者治疗情况进行一次督导管理;

2、认真做好督导工作记录;

3、

总结。

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并及时解决;

4、落实年度工作计划中的相关工作;

5、统计分析辖区本月转诊的疑似结核病任务完成情况,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

每周应做工作:

1、核查卫生生院门诊日志和放射科疑似结核病患者登记本,核查有无漏报病例。

2、报告外出及失访肺结核患者的信息;

3、落实月工作计划中的相关工作。

每日应做工作:

1、收集传染病报告卡和转诊单,登记、转诊结核病患者和疑似结核病患者;

2、追综辖区内需追踪的结核病患者和疑似结核病患者;

3、落实周工作计划中的相关工作。

防治水岗位职责篇三

一、按照上级下达的寄生虫病防治工作任务,制定本地寄生虫病防治工作计划和专项工作方案。

二、组织实施全球基金国家策略疟疾项目,根据我区消除疟疾工作目标和阶段性指标的要求,建立工作机制,加强目标管理和考核,落实疟疾综合防治措施。重点抓好发热病人疟原虫血检、传染源管理(疫情上报、病人督导治疗和随访)、疟疾病例流行病学调查、疫点处理、输入性疟疾及媒介监测。

三、

以镇(中心、地名)卫生院为单位设立慢性丝虫病照料点,对发现的慢性丝虫病人进行建档,开展关怀和照料。

四、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的安排,做好其它寄生虫病的调查、监测和防治工作。

六、开展寄生虫病防治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七、加强对基层寄生虫病防治的督导,开展寄生虫病防治的技术培训、业务指导和目标考核,评价防治效果。

第2篇:蓝牙工程师岗位职责1.蓝牙产品原理图,pcb图设计(新产品设计)。2.样机调试。3.工程文件的拟定。4.产品试产、量产的跟进及问题分析处理。

防治水岗位职责篇四

1、组织制度和实施建设工程项目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指导和监督开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3、逾期未整改到位的,责令停工整治,并第一时间报请所在行业管理部门或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环境攻坚办)进行处理。

4、完成相关部门交付的其他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任务。

二、网格员的职责。

1、负责宣传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相关政策法规,组织周末开展大扫除活动。

2、开展现场巡查,发现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问题,报告扬尘污染防治监督员。

3、收集整理网格内群众对建设工程项目扬尘污染问题的投诉举报,及时报告扬尘污染防治监督员。

4、配合监督员开展扬尘污染监督检查,专项整治。

1、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日常巡视,发现扬尘污染问题及时纠正,完成监督员交办的防治任务,对施工、监理、企业不服从扬尘污染防治管理,不纠正或整改问题的,及时报告扬尘污染防治监督员处理。

2、建立建设工程项目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台账,台账应包括:项目名称、类别、位置、建筑面积,形象进度及基本信息,施工现场扬尘敏感点为分布,防治等情况,及时向监督员报送相关信息。

3、建立工作记录,保存现场发现问题的照片和影像资料。

4、接受‘三员’主管部门的管理,服从调配,完成相关部门交付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任务。

二、管理制度。

(一)“三员”现场管理可采取实时监控与驻地管理相结合的方式,每天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巡查、抽查,重点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土石方作业、夜间施工、渣土运输等关键环节、关键时段进行驻地监管,做到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纠正和解决问题。监督员的派遣根据建设工程项目进度增派相关主管部门人员,重污染天气银行及期间增派环保、公安部门人员,环保部门监管现场停工情况,公安部门监督现场渣土车停运情况,部门联动,确保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到实处。“三员”现场管理工作主管统一安排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员的派遣,对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和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力的。

(二)建设工程项目土方石作业开始至结束,现场“三员”实行轮班倒,保证24小时驻地管理,做到第一时间发现问题、上报问题、解决问题。并在进驻和撤离建设工程项目的第一时间向“三员”主管部门备案。

(三)各市、县(区)政府负责组织建设工程项目扬尘污染防治“三员”周考核工作,考核主要内容包括: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台账是否完善、现场工作记录是否完整、问题发现是否及时、问题处理是否到位、群众评议是否满意等。

1、由:“三员”主管部门对扬尘污染防止管理员每周工作情况进行考评,每月进行汇总排名,对连续3次排名最后并且所管工地污染较重的管理员实行末位淘汰,并扣减其年终奖。

2、各市、县(区)政府每月对辖区建设工程项目扬尘污染防治情况进行排名,对连续3次排名最后并且所管工地污染问题较重的监督员予以调整或辞退,由其主管部门视情进行问责。

3、网格员随其所在环境监管网格进行考核。

4、省环境攻坚办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建设工程项目“三员”现场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每年进行督查、评价考核和通报,对落实不力的市、县(区)政府和相关责任部门予以追责。

(五)建立现场“三员”管理公示制度,在每个建设工地出入口醒目位置公布“三员”姓名、联系方式、工作内容、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六)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三员”工作经费由各市、区政府负责解决,保障“三员”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

防治水岗位职责篇五

各村(居)委会、乡直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做好2012年度我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损失,有效预防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云南省地质地质灾害处置规定》及罗平县地质灾害防治的有关要求,结合我乡地质灾害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基本情况(一)地质灾害类型和分布特征。

我乡共排查出地质灾害隐患点16处,涉及8个村委会16个自然村。其中岩石崩塌1处(白蛋村);滑坡15处(双洞、大寨、中村、张家冲、白儿、坡上、黄小寨、徐小寨、莫小寨、旧屋居、乃格沙、上摸朗、下摸朗、洒坡、中寨)。

(二)2012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1)降雨趋势预测。根据气象部门资料分析,2012年罗平境内降雨量将恢复到每年1700-1800mm,大致出现在5—8月份,降雨量较为集中,多大雨或暴雨,易产生局部洪涝,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月份。

(2)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地质灾害主要发生于汛期5—10月份,为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工程诱发灾害的时间具有不确定性。

二、防治原则和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切实贯彻“以预防滑坡泥石流为主、以预测预报为主、以灾前避让为主”的三为主方针,从乡情、灾情出发,遵循自然规律,着重解决我乡地质灾害防治中的突出问题。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县的支持,认真开展群测群防工作,建立层层负责、汛期值班、险情巡查、灾情速报四项制度,落实简易观测、灾前报警、紧急避让三条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三、

重点防范期。

我乡地质灾害具有点多面广、发生时集中、成灾频率2。

高、破坏性大、危害严重的特点。地质灾害类型以滑坡、崩塌为主。发生时间多为5~10月。因此,确定5—10月为全乡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按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统一部署,逐步落实地质灾害调查、地质灾害预警系统建设、地质灾害信息建设、重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及监测预报示范区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加强地质灾害科普与防灾教育,加强重点区域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

(一)强化管理措施。

1.加强领导,建立机构。乡政府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成人员为:

喻道鹏(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庞凌夫(卫生院院长)李成章(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陈云法(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国土所,王专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从成员单位抽调组成,同时承担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工作,负责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应急调查、评价、趋势分析,科学提出防治建议,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

各村(居)委会要相应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并根据各灾害隐患点的实际情况制定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全面负责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

2、各类工程可能诱发地质灾害时,要坚持“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工程建设时应避免开挖边坡过陡、过高,并及时进行边坡防护,严禁将工程废土、采矿废石、废渣随意堆放。严格控制大于25度的陡坡开垦耕作。

3、认真做好辖区内地质灾害巡查工作,特别要重视做好汛期前的排查,汛期中的巡查,汛期后的检查等工作,发现隐患和险情要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

(二)搬迁避让措施。

建立完善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系统,是预防地质灾害发生或减少地质灾害损失的重要手段。目前监测人员专业知识普遍不强,制度也不健全。要加强对监测人员专业知识的培训,制定灾害点监测标准,并制定相关制度,确保灾害发生时能提供准确的信息,为政府指导抢险救灾提供正确的依据。

(四)应急措施。

根据《云南省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曲靖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钟山乡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并按照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建立预防和预警机制,开展应急调查,切实做好应急响应和应急保障等工作,增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的处置能力。

(五)加强对地质灾害的宣传(农村居民建房选址、工程建设及其他)。

地质灾害动态监测就是对地质灾害体变形破坏状况及其宏观前兆随时间变化进行监测。地质灾害的发生往往有比较明显的征兆,通过加强监测和预报,可有效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地质灾害防治实行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即灾害点有主管部门的由主管部门负责;灾害点没有主管部门,但属人为诱发或有受益人的,由诱发者或受益人负责;自然因素引起的地质灾害,由所属村委会履行监管责任。各灾害点要落实监测对象和监测责任人,各村(居)委会、国土所要加强对监测员的管理。各监测预防责任人在汛期要增加监测次数并加强灾害体变形破坏过程前兆特征(如地声、泉水变浑、泉水干涸、裂缝扩张、醉汉林出现等现象)巡查,及时掌握地质灾害危险体的变形发展趋势,作出准确预报。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应及时划定为地质灾害危险区,予以公告,并在地质灾害危险区的边界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各村(居)委会和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确保地质灾害危险区内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防治水岗位职责篇六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煤矿防治水细则》和《煤矿安全规程》,切实做好水害防治工作,明确各相关部门、单位相关人员的责任,结合xxxxx(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矿井水害的防治工作,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积极开展各项防治水工作。

第三条防治水管理人员及相关技术人员要认真学习、掌握《煤矿防治水细则》、《煤矿安全规程》,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为目的,抓好技术监督和现场管理两大环节,杜绝水害事故的发生。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防治水方面的安全生产方针。2、负责下属矿井防治水方面安全生产的协调和调度指挥,随时掌握矿井安全生产动态,协助有关领导抓好防治水方面工作。

3、负责接收和传达公司领导和地方政府调度部门下达的有关防治水方面安全生产指令和布置的工作,并检查落实。

4、组织生产调度会,参加各种安全生产会议,对会议安排的工作负责督促检查落实,对不按期完成的单位组织分析追查原因,拿出处理意见。

5、按《煤矿安全规程》、《防治水细则》、《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等要求,做好调度指挥工作。

6、深入现场,熟悉矿井的排水系统和探放水工作。

7、对危及矿井安全的水害问题及时协调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解决。

8、参加防治水方面事故的分析,追查和处理。

9、负责向上级调度部门和领导汇报防治水方面工作情况。10、调度室调度员和集团公司调度员在矿井出现重大水患或发生水害事故时,在第一时间下达现场停工停产撤人命令的应急处置权。

1、负责下属矿井技术管理,根据各矿实际情况编制集团公司年度、季度、月度生产计划,监督各矿防治水工作的开展情况。

2、贯彻执行防治水方面的有关规定,组织交流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推行集约化生产,不断提高矿井防治水管理水平,实现高产高效。

3、负责参加下属矿井开拓设计、重点工作面设计、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年度防治水计划的审查。

4、负责制定采煤、掘进、运输、生产计划等有关业务技术管理规定、条例、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督促执行。除日常检查外每季度对下属各矿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验收,不断提高企业生产现场管理水平。

5、坚持技术进步方针,大力引进和推广防治水方面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参与引进设备的选点、考查、谈判、验收,并组织推广。

6、解决生产中的挡手问题,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解决各矿在生产中发生的疑难问题。

1、负责每季度组织进行一次水害隐患排查,有排查记录,整改到位后组织人员现场复查。

2、雨季前协助地测部组织对下属各矿进行一次大范围的“雨季三防”及井下防治水检查,特别是地面工业广场、各井口、周边煤矿、采空裂陷区等薄弱地段。

3、加强各部室人员的防治水知识培训,使其熟练掌握防治水知识。

4、发现各矿有重大突水危险时,直接下达停产通知书,待隐患整改到位后,经集团公司联合复查,确保安全后下达复产通知书。

5、负责集团公司及下属各矿所有从业人员防治水知识教育及宣传工作。保证井下探放水人员持证上岗。

1、严格落实地测部的管理工作,保证地质、水文地质、物探及测量资料的准确性。每季度对下属各矿进行防治水专项检查。

2、及时、准确掌握各矿采掘、探放水季度及地质构造、周边矿井积水情况,负责组织各部室对各矿水害评价的审查工作。

3、组织各部室人员对下属各矿的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年度防治水计划、专门防治水工程或防水隔离煤柱设计进行审查、验收。

4、负责下属各矿的物探工作,并出具报告。

5、负责下属各矿水文地质工作,查明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充分因素,分析研究和掌握地下水的运动规律,提供必要的水文地质资料,监督各矿做好水情、水害的预测、预报工作。

6、参加有关设计的审查工作。参与保护建筑物与留设煤柱设计,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三下”采煤工作。7、参加与本业务有关的事故追查、分析、处理工作.8、组织落实分管范围内与防治水的相关问题和措施。9、负责各矿地测防治水专业的安全标准化达标验收工作。检查矿井防治水工程质量,并纳入工程质量验收考核。

1、负责全公司机电运输方面管理工作。负责各种常用的救灾抢险物资、工具及排水设备和配件等的调配,保证满足各矿日常防治水工程和水灾发生时救灾需要。

2、负责防治水排水设备的选型及购置工作。

3、负责各矿主要排水系统的排水能力测试等工作。每年雨季前监督各矿进行一次全面检修,参加各矿水泵次联合试运行,解决发现的问题。

4、负责对各矿变配电、泵房的监督管理工作,保证水泵正常运转,保证排水管路畅通。

5、参加下属各矿的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年度防治水计划、专门防治水工程或防水隔离煤柱设计进行审查、验收。

1、监督下属各矿通风系统完整可靠,各地点风量满足需要。2、掌握各矿密闭情况,及时了解密闭渗水情况。3、参加审定各矿水害评价工作。

4、参加下属各矿的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年度防治水计划、专门防治水工程或防水隔离煤柱设计进行审查、验收。

第十条供应部岗位责任制1、负责备足各种常用的救灾抢险物资、工具及排水设备和配件等,保证满足日常防治水工程和水灾发生时救灾需要。

2、每月27日前向生产技术部及地测部汇报水害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数量、地点、保管人员的最新情况。

1、负责防治水资金管理工作,保证资金充足,满足日常防治水所需资金。

2、每月27日前向生产技术部及地测部汇报资金情况。

1、总经理是集团公司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煤矿安全生产的文件、决议和《煤矿防治水细则》,组织制定集团公司防治水的安全生产制度。

3、听取矿总工程师和业务主管部门对防治水工作规划、计划和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保证人力、物力和相关资金的落实。

4、负责监督和落实下属各矿的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年度防治水计划、专门防治水工程的落实工作。

5、负责监督各矿每年雨季前的雨季三防演习。

6、对水害隐患要及时组织处理。发生水害伤亡事故时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立即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禁迟报、谎报、瞒报水害伤亡事故。

1、总工程师是集团公司防治水工作的技术责任人,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集团公司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

2、负责建立健全防治水体系,确保防治水技术管理体系顺畅。3、负责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防治水专题会议,协调和解决防治水工作方面出现的难点和问题。

4、负责组织各矿探放水、断层水、老空水煤(岩)柱、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年度防治水计划、专门防治水工程或防水隔离煤柱设计进行审查、验收。

5、负责各矿水文地质划分报告的审批工作。6、负责各矿探放水设计的审批工作。

7、推广应用防治水方面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把技术创新作为我矿技术发展的一种内在动力,组织防治水技术攻关。

8、协助总经理贯彻上级防治水技术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有关决定和规定。

9、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细则》,严格执行规定的审批权限,履行职责。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协助总经理采取措施,组织抢救。

1、在总经理领导下,负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防治水相关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配合总经理贯彻上级有关防治水方面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规定。

3、对防治水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监督各矿落实防治水方面管理措施。4、经常深入现场,加强现场管理,解决和处理防治水方面的问题,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

5、负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防治水方面各项措施、方案的实施。6、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和文明生产工作。7、抓好分管职能部门的防治水业务保安工作。8、监督落实各矿水害隐患整改及复验工作。

9、配合总工程师搞好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工程的实施。第十五条安全副总位责任制。

1、严格执行党和国家防治水方面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防治水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2、组织人员进行雨季三防及防治水专项检查,对查出防治水方面的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组织复验。

3、监督检查各矿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编制、演习和执行;负责对防止重大水害事故的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4、参加有关防治水方面安全生产的各种会议,审查有关防治水方面文件、资料、图纸等,参与每季度一次的防治水专题会。

5、监督检查各矿安全经费的使用情况及防治水安全技措工程进度,落实安全奖惩制度。

6、组织审查各矿编制的防治水方面安全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并监督实施。

7、经常深入现场,检查隐患,狠反“三违”,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负责组织追查分析“三违”现象及各类安全事故,并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总结。

安全工作。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对各矿防治水方面机电、排水等安全工作负责。

2、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治水方面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实防治水方面机电、运输业务保安责任制。

3、组织制定机电防治水方面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监督各矿防治水方面机电设备检修计划的落实。

4、参加有关防治水方面安全生产的各种会议,审查有关防治水方面文件、资料、图纸等,参与每季度一次的防治水专题会,研究解决防治水方面机电设备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5、抓好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分析防治水方面事故,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6、负责防治水设备更新和改造方面的技术工作。

7、对各矿的排水、安全供电、电气失爆、设备完好率、井下通讯等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8、对防治水工作中的机电工作负领导责任。第十七条调度室主任岗位责任制。

1、在生产副总的领导下,负责调度室全面工作,根据水害防治方面的方针政策和生产计划,对日常生产进行安排和调度。

2、组织安全生产调度会议,参加各类生产会议,对有关水害防治安全生产的安排和决议负责督促检查。

3、掌握各矿水害防治安全生产完成情况和生产动态,搞好综合均衡生产,协助有关领导抓好安全。4、负责接受传达矿领导下达的有关水害防治的安全生产指令和部署的工作,并检查落实情况。

5、对妨碍安全生产中水害防治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发生重大事故时,负责调度人力、物力、车辆等。对同级业务部门进行调度,行使调度职权。

6、及时了解各矿防治水工作进度。第十八条生产技术部部长岗位责任制。

1、在生产副总的领导下,审查各矿开拓延深、采区设计、工作面设计时,要同时考虑到防治水技措工程和防治水方面安全技术措施,并承担其相应责任。

2、在下达各矿采掘计划时,同时考虑到防治水方面工作,做到有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3、在布置、检查、落实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同时布置、检查、落实防治水工作。

4、参加水害防治检查工作,努力掌握导水通道与开采方法、地质构造等因素的规律及其相互关系。

5、及时掌握各矿防治水工程施工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及时处理防治水方面存在的问题。

1、在总经理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地测科行政、技术、下属各矿地测、防治水等工作,是地测部安全工作第一责任者。

2、认真学习《煤矿防治水细则》、《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地质规程》、《煤矿测量规程》和上级有关规定,并认真遵照执行。

3、参与年度、季、月生产接续计划和长远规划的编制和审查,掌握采掘进度。4、每季度召开业务会议,不断总结工作,组织全科同志努力学习技术,钻研业务,搞好知识更新和业务培训工作,实行岗位大练兵,不断提高全科文化技术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7、负责各矿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的审查,编制集团公司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

8、每年在雨季来临前组织人员对各矿进行“雨季三防”及防治水工程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解决,解决不了的向领导汇报,要及时处理水灾隐患,不得延误。

9、组织审查各矿水害评价。

10、抓好资料分析研究,确保所提供资料的真确性,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

1、在机电副总领导下,对防治水机电安全负技术责任。2、协助机电副总搞好防治水机电安全管理工作。

3、在机电副总授权的情况下,负责组织编制、审批防治水方面机电设备安装、维护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各矿实施。

4、负责组织对各矿防治水设备及大型设备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测定、试验。

5、负责建立健全防治水设备的技术档案,并审查验收。6、参加防治水会议,研究解决防治水机电方面存在的问题。7、抓好防治水机电设备安全生产标准化、参加各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验收。

8、参与分析水害防治方面事故,制订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9、负责组织推广防治水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抓好防治水机电设备技术测定工作。

1、本科室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防治水方面和矿井“一通三防”负直接管理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防治水方面的安全生产方针、煤矿“三大规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现场兑现。

3、参与各矿的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机化的审查工作。4、负责搞好防治水技术业务管理工作。

5、负责抓好防治水方面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和文明生产。6、参与各矿的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审查工作。

7、参加安全检查和防治水专题会;负责对防治水方面的事故隐患进行检查、复查。

8、参与各矿防治水方面的事故进行分析,查找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

1、严格执行党和国家防治水方面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组织参加安全检查,对查出防治水方面的不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各矿整改落实、组织复验。

3、监督各矿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编制、演习和执行;负责对防止重大水害事故的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4、参加煤矿有关防治水方面安全生产的各种会议,审查有关防治水方面文件、资料、图纸等,参与防治水专题会议。

5、监督各矿防治水方面安全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并监督实施。6、经常深入现场,排查隐患,狠反“三违”,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并提出处理意见、防范措施和复验工作。

7、对防治水方面安全技术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8、对防治水方面安全技术措施及实施负监督检查责任。第二十三条测量技术人员岗位职责1、负责测量的业务技术管理工作。

3、保证测量结果的准确性,为各类防治水工程提供准确的测量技术支撑。

4、负责安排仪器的定期检查、校正工作。

5、负责组织测量人员的技术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积极推广使用新技术、新方法。

1、负责按照规定要求,提供上报或下发各种地质、水文地质资料,以满足设计和施工要求。

2、组织分析研究矿井地质构造、水文变化规律,并提出建议。3、参加审查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年度防治水计划、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4、负责各种基础图件、月报表和储量报表的审核;

第二十五条水文地质技术员岗位职责1、负责各矿各种水文地质资料的收集、存档。2、负责对各矿生产过程中遇到的水文地质方面的问题进行分析指导。

3、负责指导防治水工作。

4、负责协助各矿水文地质资料的完善工作。

5、不断总结各矿水文地质规律,探索防治水有效方法。6、参加审查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年度防治水计划、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7、经常向总工程师和总经理汇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二十六条物探人员岗位职责。

1、不断钻研物探方面的知识,熟练使用物探设备,及时维护设备,保证设备正常使用。

2、掌握各矿水文地质情况、电阻值的范围,准确测定各矿低阻异常区,确定积水区,位探放水提供可靠依据。

3、接到物探请示后,及时到矿进行物探,物探结束后,详细分析物探阻值情况,出具物探报告,并对报告的可靠性负责。

4、及时跟踪落实钻探验证情况,为以后物探结果提供技术支撑。5、负责指导防治水工作。

6、不断总结各矿水文地质规律,探索防治水有效方法。

防治水岗位职责篇七

一、在病媒生物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工作。

二、制定病媒生物防治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和规划并组织实施。三、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指导、检查和督促医院各有关科室履行各项病媒生物防治工作职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协助政府部门及有关部门做好病媒生物防治、相关疾病防治工作。五、组织病媒生物防治知识、保健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医务人员卫生意识和健康水平。

六、组织院内病媒生物防治工作技术培训。

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和《消毒管理办法》,对相关消毒项目进行消毒效果鉴定及监测管理。对全院医疗保健、托幼、食堂等机构预防性消毒进行业务指导和消毒效果的监测。

八、组织病媒生物防治工作检查、评优、奖励工作。

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预防保健科。

2017年7月10日。

防治水岗位职责篇八

1.当接到cdc下发的肺结核村级管理通知单后,立即访视病人,并实施面视下的督导治疗方案。

2.督促病人服药,做到送药到手,看服到口,记录再走,逢双日服药。

3.观察病人服药有无不良反应,有不良反应怎样处理,并写好处理意见,有毒副反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医师采取相应措施。

4.督促病人按时取药,定期送痰标本复查,初治。

2、5、6(复治。

2、5、8)。

5.对个别需外出患者做好家庭督导员的培训记录,并定期向你反馈患者服药恢复情况。

6.动员新涂阳病人家属到去结防所做家庭成员密切接触者检查。

7.病人完成全程治疗后,应将“治疗卡”上交乡镇卫生院,由乡专干转送到区结防所,归档保存。

8.积极开展gf4健康促进(入户和面对面)宣传活动,做好活动资料收集和整理以备上交年度宣传卡(每年7月5日)。注:治疗卡(访视栏)与访视记录本的日期必须相符。

防治水岗位职责篇九

4.1.1总经理是单位职业危害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4.1.2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4.1.3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

4.1.4确定职业危害防治目标,审定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规划。

4.1.5组织制定、批准并督促落实单位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4.1.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4.1.7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危害。4.1.8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危害防治管理网络,配备专职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4.1.9研究解决职业危害防治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相应做出决策,组织实施。

4.1.10根据权限参加或配合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4.1.11及时、如实向上级报告职业危害事故。

4.1.12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其他职业危害防治职责。4.2党委书记职业危害防治职责4.2.1负责组织对公司党员进行职业健康教育,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列为评选优秀党员,先进支部的条件之一。

4.2.2支持和指导工会、共青团开展以职业危害防治为主题的各种检查和竞赛活动。

4.2.3主动听取广大职工对本企业职业危害治理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4.3.1负责公司日常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对公司职业危害防治负直接领导责任。

4.3.2在公司生产管理中,把职业危害防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监督检查职业危害防治职责履行和各项职业危害防治制度的执行情况。

4.3.3负责职业危害防治技术措施计划的审查,检查职业危害费用的合理使用,按期实施。

4.3.4负责重大职业危害事故隐患整改的计划、落实,按期实施的领导组织和监督检查工作。

4.3.5按权限组织进行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善后工作。

4.3.6组织对更新改造项目和新项目、新工艺的职业危害防治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4.3.7组织开展职业危害防治竞赛活动,

总结。

推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4.3.8负责检查各单位负责人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4.4.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领导公司设备设施方面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对因设备设施原因造成的职业危害事故负领导责任。

4.4.2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认真执行“三同时”要求,安排大、中修项目,要有计划地解决治理职业危害因素。

4.4.3负责组织和审批公司设备大、中修计划,对职业危害防治措施不完善的不予审批。

4.5.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职业危害防治负领导责任。4.5.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分管部门的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职业健康操作规程,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5.3负责对分管部门职工进行经常性的职业健康教育工作。

4.5.4组织分管系统的职业危害检查,落实本系统职业危害隐患的防治。4.5.5组织处理分管部门职业危害防治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4.5.6对分管业务范围内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意见。

4.6.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在技术上负全面责任。

4.6.2负责对职业健康操作规程、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计划及安全技术长远规划的技术审查批准。

4.6.3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

4.6.4负责组织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职业危害防治项目的设计审定和批准。4.6.5组织、研究、解决生产中的重大职业危害防治技术问题,推广和采用先进的职业危害防护技术措施。

4.6.6在组织科研、技术攻关、改造、设计、施工和生产过程中,根据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条例、规程、规范和标准,认真组织职业危害防治的科研和新技术的应用。

4.7.1负责分管业务范围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各自的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4.7.2组织审查分管业务范围内的职业危害防治措施,使之完善可靠,技术上切实可行。

4.7.3负责分管业务范围过程中各关键环节的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的制定、实施、检查和整改。4.7.4参加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重复发生类似事故。4.7.5负责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安技措施和隐患治理的设计工作,按“三同时”的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参加设计审查。负责对分管业务范围内重大职业危害事故隐患整改方案的审查。

4.8.1执行国家关于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使用的有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并监督执行,切实保证对职业危害防治的资金投入,保证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费用到位。

4.8.2审查企业经营计划时,要同时审查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按审定的计划,保证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所需的费用,并合理开支。4.8.3把职业危害防治纳入经济责任制,审核各类职业危害事故费用支出。5各厂管理人员职业危害防治职责5.1各厂厂长(经理)职业危害防治职责5.1.1对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全面责任。

5.1.2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企业职业危害防治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

5.1.3负责本单位的职工职业健康教育工作。

5.1.4负责组织本单位的职业危害检查,并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组织落实整改。负责重大事故隐患的上报工作。

5.1.5负责组织制定、完善本单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5.1.6负责组织重大危险作业(施工)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方案的制定,并监督实施。

5.1.7经常检查本单位职工作业职业危害制度的遵章情况。制止违章违纪,对情节严重者按规定进行处罚。

5.1.8组织编制本单位的年度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5.1.9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工程职业危害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参加工艺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职业健康要求。

5.1.10本单位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按规定及时上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找出原因,分清责任,制定今后的防范措施。

5.2.1对本单位生产管理范围内的职业危害防治负主要责任。5.2.2执行上级和公司的各项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并检查落实。5.2.3组织本厂职工进行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与职业健康知识培训,组织职业健康操作练兵和考核。

5.2.4负责日常生产现场职业危害检查工作。督促职业危害的防治。5.2.5负责组织危险作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的制定及落实工作。

5.2.6对本单位的生产设备、设施的职业危害防治负责。组织对生产设备、设施的定期进行检查,并对查出的职业危害隐患及时落实整改。

5.2.7新技术、新产品投产前应负责对操作员工进行职业健康培训及确保有关工艺、设备的本质化安全。

5.2.8及时报告职业危害事故,参加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5.2.9负责设备检修、停工、开工职业危害防治方案的制定,对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5.3车间主任职业危害防治职责5.3.1对本车间安全生产负责。

5.3.2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指示。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职业危害防治规定、标准,负责制定和修订各类设备的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和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5.3.3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及时制止违反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职业健康操作规程的行为。

5.3.4在生产过程中发现职业危害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态扩大。

5.3.5负责组织车间范围内的职业危害检查,对职业危害隐患及时进行防治。5.3.6负责组织对车间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和考核,并予以监督和检查。

5.3.7负责落实车间大检修及临时抢修施工时的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安排监护人员。

5.3.8发生职业危害事故,及时向安全管理部与其它相关部门报告,并参加事故调查、分析。

5.4.1厂安全技术人员在厂长领导下,负责厂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贯彻上级安全生产及职业危害防治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在业务上接受安全管理部的领导。

5.4.2负责或参与制定、修订厂有关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5.4.3负责编制厂职业危害防护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5.4.4协助厂领导做好职工的职业健康思想、职业健康教育工作,负责新人厂人员的厂(车间)级职业健康教育,指导并督促检查班组(岗位)的职业健康教育。5.4.5负责安排并检查班组职业健康防治工作,经常组织职业危害事故预案的演练。

5.4.6掌握车间粉尘、有毒有害岗位的危害和防护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5.4.7及时完成安全管理部下达的职业健康方面指令。

5.4.8协助厂长对职业危害事故应急预案组织进行演练和评审。

5.4.9参加厂各类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统计分析,按时上报。5.4.10健全完善职业危害防治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格化。5.5工段长(相当于工段长级人员)职业危害防治职责5.5.1对本管理范围内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主要管理责任。

5.5.2认真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职业卫生制度、消防制度,制止和处理违章行为。

5.6.1班组长是班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应贯彻执行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本辖区职工劳动环境及职业危害防治负责。

5.6.2组织班组辖区内生产、施工过程中职业危害因素检查工作,发现职业危害因素及时防治和上报。

5.6.3组织班组职业危害防治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对本班组人员及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职业健康教育,详细讲解本岗位的危害因素和防护方法。

5.6.4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单位各项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健康操作规程,5.6.5落实生产任务时要同时提出职业危害注意事项和具体防范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5.6.6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积极配合事故调查,落实防范措施。

5.7.1班组安全员协助班组长做好本班组的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

5.7.2组织开展本班组的各种职业危害防治活动,负责各种职业危害防治活动的记录,并保存备案,提出改进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意见和建议。

5.7.3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班组、岗位职业健康教育,组织岗位职业危害防治练兵和开展职业危害事故预案演练。

5.7.4严格执行职业危害防治的各项规章制度,对班组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制止职工违章作业,有权越级上报。

5.7.5检查监督本班组、岗位人员正确使用和管理好劳动防护用品。5.7.6查找本班级职业危害隐患,及时向上级汇报并提出隐患整改建议。5.7.7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及时了解情况,组织维护好现场,救护伤员,并向领导报告。

5.8.1职业危害防治人人有责,企业的每个职工都严格执行职业危害各项规章制度、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及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5.8.2及时辨识和熟悉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和应急处置措施,熟练使用安全防护器材。

5.8.3及时查找身边的职业危害因素,发现职业危害因素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立即报告,在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按事故报告程序报告,按事故预案正确处理。5.8.4正确使用和维护各种防护器具,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5.8.5参加职业健康培训,积极参加各种职业危害防治活动、岗位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6.1安全生产委员会职业危害防治职责6.1.1全面负责公司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

6.1.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职业危害防治和劳动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指示。

6.1.3研究制订职业危害防治长远规划和劳动保护计划。

6.1.4制定年度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计划、经费、考核、奖惩方案和重大职业危害隐患问题的解决方案,积极改善员工劳动条件,搞好职业危害防治系统管理。6.1.5每季度召开职业危害防治例会,分析和掌握职业健康动态,查找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重大问题提交公司领导会议研究决定解决方案。并做到定期向上级汇报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情况。

6.2.1对本企业贯彻党和国家的职业危害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并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

6.2.2协助行政搞好职业危害政策、法令、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意识。6.2.3领导各级党组织在企业职业危害管理中的监督保证作用,教育党员起模范带头作用。

6.3.1贯彻国家、工会有关安全、劳动保护和职业危害防治的方针、政策,并监督执行。

6.3.2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职工群众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中的监督作用。

6.3.3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监督,对于任何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

6.3.4组织职工开展遵章守纪和预防职业危害事故的群众性活动,参与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奖惩。

6.3.5参加企业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和劳动保护政策实施的监督工作。6.3.6组织开展职业危害防治、职业健康知识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以保证职业危害防治计划顺利完成。

6.3.7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6.3.8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情况进行监督。

6.3.9对建设项目的职业危害防治设施进行“三同时”监督,提出意见。6.3.10依法参加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协助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6.4.1配合行政和党委抓好团员、青年遵纪守法和职业健康的教育,提高团员、青年职业健康意识和职业健康素质。6.4.2结合团员、青年的特点,广泛开展丰富多样的职业危害防治竞赛活动。6.4.3总结推广团员、青年职业危害防治的典型经验,表彰在职业危害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先进人物。

6.5.1负责组织、贯彻、宣传执行国家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政策、法规及规定。6.5.2负责制定企业劳动保护,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的长远规划并组织贯彻和落实。

6.5.3负责制定企业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并督促、检查、考核各级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6.5.4组织制定、修订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6.5.5负责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教育和考核,做好新入厂职工的职业健康教育。

6.5.6参与企业新建、扩建及技术改造工程职业危害“三同时”的监督、审查和验收。

6.5.7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定期召开职业健康专业人员会议,落实安全工作。

6.5.8负责职业危害防治费用的管理,做好职业危害防治费用的计划,使用工作。6.5.9负责制定本企业劳动保护用品、各类保健津贴、保健用品发放标准,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做好劳动保护用品审批工作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

6.5.10负责组织职业危害检查工作,参与其他部门组织的专业检查,对职业危害提出防治意见,并督促解决。

6.5.11负责统计分析职业危害事故,参加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提出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6.5.12负责按规定向集团、当地安监部门上报职业危害隐患排查等各类报表。6.5.13依法定期对从事粉尘、有毒、有害岗位职工进行职业病预防检查工作。6.5.14组织职业健康宣传,竞赛活动,定期检查、评比、总结、交流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表彰先进,促进生产发展。

6.5.15按国家有关规定搞好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组织好职工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健全职工健康监护档案。

6.6.1随时掌握生产中的职业健康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及有关部门通报,以便及时组织协调处理,保证职业危害防治有效进行。6.6.2负责职业危害防治设施、设备的立项和列支工作。6.6.3对于因设备、装置原因所造成的职业危害事故负有责任。6.6.4安排生产、施工进度时必须考虑职业健康的需要。6.6.5负责参与公司职业危害应急预案的响应处置。

6.6.6实施技术改造同时要考虑职业危害因素,改善劳动条件的内容。6.6.7协助生产分厂和安全部门解决生产中的职业危害问题。

6.7.1在设置、调整、管理机构时对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设置、调整应有利于安全生产。

6.7.2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必须考虑职业危害的防治,以保证生产秩序安全正常。5.7.3制定公司长远发展规划时应同时考虑职业危害的防治、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内容。

6.7.4对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各项费用的收入、支出进行监察、审计。6.7.5对违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造成职业危害事故的职工进行监察、处理。

6.7.6对造成职业危害事故的官僚主义、失职、渎职的干部进行调查处理。6.7.7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合理安排有职业禁忌症、职业健康损害、职业病的人员的工作岗位。

6.8.1监督职业健康防治的资金专款专用。6.8.2保证职业危害防治支出的费用落实到位。6.8.3负责审核职业危害事故处理费用支出。

6.8.4要保证劳动保护用品、保健、清凉饮料及职业病防治的资金到位和合理使用。没有安全管理部签字同意的费用,不得报销。6.9供应管理部职业危害防治职责6.9.1必须采购有安全认可的器材、设备、防护用品、器具,以确保职业危害的防治。

6.11.1监督检查本部门职业危害防治制度、职业健康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并进行考核。

6.11.2做好主要原辅材料质量、产品质量、成品质量监督检查中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6.12.1负责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维护、检修、日常保养工作。

6.12.2定期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进行检查,了解运行状况,检测其性能和使用效果,确保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附加说明:

本制度由安全部提出。

发放范围:公司纳入管理体系各部门。本制度首次发布日期:2011年7月15日。本制度第一次修订时间:2012年4月26日。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宝滨海镍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011年7月15日发布)同时废止。

防治水岗位职责篇十

1、组织制度和实施建设工程项目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指导和监督开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1、负责宣传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相关政策法规,组织周末开展大扫除活动。2、开展现场巡查,发现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问题,报告扬尘污染防治监督员。3、收集整理网格内群众对建设工程项目扬尘污染问题的投诉举报,及时报告扬尘污染防治监督员。

4、配合监督员开展扬尘污染监督检查,专项整治。(三)管理员的职责。

1、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日常巡视,发现扬尘污染问题及时纠正,完成监督员交办的防治任务,对施工、监理、企业不服从扬尘污染防治管理,不纠正或整改问题的,及时报告扬尘污染防治监督员处理。

2、建立建设工程项目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台账,台账应包括:项目名称、类别、位置、建筑面积,形象进度及基本信息,施工现场扬尘敏感点为分布,防治等情况,及时向监督员报送相关信息。3、建立工作记录,保存现场发现问题的照片和影像资料。

4、接受‘三员’主管部门的管理,服从调配,完成相关部门交付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任务。

二、管理制度。

(一)“三员”现场管理可采取实时监控与驻地管理相结合的方式,每天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巡查、抽查,重点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土石方作业、夜间施工、渣土运输等关键环节、关键时段进行驻地监管,做到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纠正和解决问题。监督员的派遣根据建设工程项目进度增派相关主管部门人员,重污染天气银行及期间增派环保、公安部门人员,环保部门监管现场停工情况,公安部门监督现场渣土车停运情况,部门联动,确保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到实处。“三员”现场管理工作主管统一安排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员的派遣,对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和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力的。

(二)建设工程项目土方石作业开始至结束,现场“三员”实行轮班倒,保证24小时驻地管理,做到第一时间发现问题、上报问题、解决问题。并在进驻和撤离建设工程项目的第一时间向“三员”主管部门备案。

(三)各市、县(区)政府负责组织建设工程项目扬尘污染防治“三员”周考核工作,考核主要内容包括: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台账是否完善、现场工作记录是否完整、问题发现是否及时、问题处理是否到位、群众评议是否满意等。

1、由:“三员”主管部门对扬尘污染防止管理员每周工作情况进行考评,每月进行汇总排名,对连续3次排名最后并且所管工地污染较重的管理员实行末位淘汰,并扣减其年终奖。

2、各市、县(区)政府每月对辖区建设工程项目扬尘污染防治情况进行排名,对连续3次排名最后并且所管工地污染问题较重的监督员予以调整或辞退,由其主管部门视情进行问责。

3、网格员随其所在环境监管网格进行考核。

4、省环境攻坚办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建设工程项目“三员”现场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每年进行督查、评价考核和通报,对落实不力的市、县(区)政府和相关责任部门予以追责。

(五)建立现场“三员”管理公示制度,在每个建设工地出入口醒目位置公布“三员”姓名、联系方式、工作内容、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防治水岗位职责篇十一

为保证安全生产,防止职业病的发生,保护员工(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1、职业危害因素,是指在生产劳动或者其他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各种有害因素的总称。本企业主要职业危害来自露天作业环境中的紫外线照射和寒冷天气对人体的伤害,人孔内的有毒、有害气体等。

2、职业病,本企业是指施工作业人员在紫外线照射、人体内的有毒、有害气体等有害因素产生职业危害因素引起的疾病。

二、防治方针。

职业病的防治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各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三、

为加强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矿成立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

成员:安监科、技术科、通防科、机运科负责人。

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矿的职业卫生工作,下设办公室在安监科,由安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日常事务。

1、组长职责。

为煤矿职业卫生管理负责人。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每年报告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2、副组长职责。

在组长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根据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制订企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3、安监科人员职责。

协助领导小组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

总结。

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

编制煤矿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措施等,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

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

5、机运科人员职责。

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督促职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严加阻止违章、冒险作业。

四、经费保障。

对各项职业病防治经费实行预算管理,年初财务部门就把职业病防护设施、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宣传培训等费用纳入生产成本预算,严格预算管理,严禁挪用。

我矿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将继续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为中心,全面落实我矿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各项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积极控制职业危害因素,努力防范职业性中毒事故发生;提高全员职业卫生意识;做好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依法保护职工健康权益;提高职业卫生管理水平,促进职工健康。

(一)总体目标。

我矿的职业卫生工作,在煤矿职业危害防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结合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根据煤矿工作安排组织实施。

1、新增职业病例为零;

7、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员工的职业健康体检率达到95%以上;

8、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作业场所监测,杜绝急性职业中毒事故发生。

(二)、工作计划。

3、制定职业健康教育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整体提高职业卫生素质;

4、完善职业危害专项管理制度,继续落实职业危害部位应急救援预案;

7、完成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六、防治措施。

1、职业危害因素产生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各部门要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监督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普及预防知识,加强个人防护,开展群众性的防治工作。

2、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组织体系和责任制。煤矿建立以矿长为第一责任人,质量、安全、办公室负责监督管理,各部门负责人对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责任。

3、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的费用在施工安全措施费中列支。4、加强机电设备的管理,防止有害、有毒物的跑、冒、滴、漏,污染环境,要采取通风法、排毒、降噪、隔离等技术性措施来降低或消除生产性有害因素。

5、对井下作业现场易有毒、有害气体类等有害因素,加强监测管理,配备齐全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需加强对个人防护,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教育,合理安排员工休息,注意营养,增强机体对有害物质的抵抗能力,防止有害物质进人体内。6、采购设备和材料,优先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工艺、新技术和新材料,对确实需要使用存在有职业病危害设备和化学材料的,应该注明其成份、性能、安全操作规程、维护和使用方法,并应提供相应的防护和应急措施。

7、各部门对作业现场采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止职业病的要求,不合格产品,禁止使用。

8、在煤矿的各项生产活动中,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严格培训,持证上岗。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的职业健康安全卫生制度,防止发生意外事故。要将各项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的措施落实到每一个班组,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

9、对违反本规定而造成职业病事故的,将追究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作出相关处罚。

10、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安全生产检查应该始终贯彻领导与职工相结合的原则,依靠职工,边检查,边改进,并且及时地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有些限于物质技术条件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也应该定出计划,按期解决,必须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

防治水岗位职责篇十二

1、组织制度和实施建设工程项目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指导和监督开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1、负责宣传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相关政策法规,组织周末开展大扫除活动。2、开展现场巡查,发现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问题,报告扬尘污染防治监督员。3、收集整理网格内群众对建设工程项目扬尘污染问题的投诉举报,及时报告扬尘污染防治监督员。

4、配合监督员开展扬尘污染监督检查,专项整治。(三)管理员的职责。

1、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日常巡视,发现扬尘污染问题及时纠正,完成监督员交办的防治任务,对施工、监理、企业不服从扬尘污染防治管理,不纠正或整改问题的,及时报告扬尘污染防治监督员处理。

2、建立建设工程项目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台账,台账应包括:项目名称、类别、位置、建筑面积,形象进度及基本信息,施工现场扬尘敏感点为分布,防治等情况,及时向监督员报送相关信息。

精品资料。

3、建立工作记录,保存现场发现问题的照片和影像资料。

4、接受‘三员’主管部门的管理,服从调配,完成相关部门交付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任务。

二、管理制度。

(一)“三员”现场管理可采取实时监控与驻地管理相结合的方式,每天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巡查、抽查,重点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土石方作业、夜间施工、渣土运输等关键环节、关键时段进行驻地监管,做到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纠正和解决问题。监督员的派遣根据建设工程项目进度增派相关主管部门人员,重污染天气银行及期间增派环保、公安部门人员,环保部门监管现场停工情况,公安部门监督现场渣土车停运情况,部门联动,确保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到实处。“三员”现场管理工作主管统一安排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员的派遣,对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和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力的。(二)建设工程项目土方石作业开始至结束,现场“三员”实行轮班倒,保证24小时驻地管理,做到第一时间发现问题、上报问题、解决问题。并在进驻和撤离建设工程项目的第一时间向“三员”主管部门备案。

(三)各市、县(区)政府负责组织建设工程项目扬尘污染防治“三员”周考核工作,考核主要内容包括: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台账是否完善、现场工作记录是否完整、问题发现是否及时、问题处理是否到位、群众评议是否满意等。

1、由:“三员”主管部门对扬尘污染防止管理员每周工作情况进行考评,每月进行汇总排名,对连续3次排名最后并且所管工地污染较重的管理员实行末位淘汰,并扣减其年终奖。

精品资料。

2、各市、县(区)政府每月对辖区建设工程项目扬尘污染防治情况进行排名,对连续3次排名最后并且所管工地污染问题较重的监督员予以调整或辞退,由其主管部门视情进行问责。

3、网格员随其所在环境监管网格进行考核。

4、省环境攻坚办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建设工程项目“三员”现场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每年进行督查、评价考核和通报,对落实不力的市、县(区)政府和相关责任部门予以追责。

(五)建立现场“三员”管理公示制度,在每个建设工地出入口醒目位置公布“三员”姓名、联系方式、工作内容、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六)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三员”工作经费由各市、区政府负责解决,保障“三员”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

精品资料。

防治水岗位职责篇十三

一、负责人(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岗位职责:

(一)、在院长领导下,负责科室的医疗、

教学。

科研预防及行政管理工作。

(二)、制定本科工作规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实施情况,按期总结汇报。

(三)、领导本科人员,对患儿进行医疗、护理工作,完成医疗任务。(四)、定时查房,每周至少两次,共同研究解决重危疑难病例诊断、治疗上的问题并亲自参加指导急、危、重、疑难病例抢救处理与特殊疑难和死亡病例的讨论、会诊,必要时组织有关人员成立抢救小组。

(五)、组织全科人员学习、运用国内外医学先进经验,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进行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六)、督促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并及时处理差错事故。

(七)、参加院内外会诊、决定科内患儿的转科转院。

(八)、经常对本科人员进行医德、医风教育,廉洁行医,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护理质量,发挥救死扶伤实行革命人道主义。

(九)、领导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意见。

(十)、审查对新入院、重危病员诊断、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操作及特殊检查治疗;检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

(一)、在科主任领导下全面负责新生儿病室的医疗、教学、科研及行政管理工作。

(二)、每天带领下级医师进行医疗或教学查房至少一次,并指导下级医师诊疗技术操作。掌握病情变化,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科主任汇报,组织有关人员讨论,总结经验教训。

(三)、新患儿入院48小时内必须进行复查,修改住院医师病史、诊断及诊疗计划,审签出院及转院病例。

(四)、主持病房的临床疑难病例讨论、会诊,检查及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病史、病程记录。

(五)、每月召开一次医疗质量、病例讨论会,对当月出院病历作全面审查,纠正不当之处,及时讨论医疗质量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及时做好周转率、使用率、出入院人数、诊断符合率等各种统计报告工作。做好差错事故、疑难病例、抢救病例等各种记录本的登记及讨论工作,逐月上报医务科。

(六)、贯彻执行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及时安排好住院医师床位分配工作安排,经常检查病房管理工作。

(七)、组织下级医师学习和运用国内外先进医学科学经验,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开展科研工作,积累科研资料,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八)、工作中以身作则,严格要求各级人员,廉洁行医,文明服务,发扬救死扶伤,实行革命人道主义。

(一)、24小时内完成新患儿病史,及时完成出院病历的出院记录,书写病历按正规格式和要求及时完整填写各项记录,要正确如实反映病情变化及上级医师查房意见。

(二)、全面负责所管患儿,每天至少上、下午各查房一次,危重患儿要加强查房巡视次数,及时向主治医师和科主任汇报对患儿在诊断和治疗上的困难以及病情变化,提出需转院意见,有危重患儿要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并向家属交待病情。

(三)、对患儿进行检查、诊断、治疗、病情观察,开写医嘱,并随时检查医嘱执行情况,检查化验报告及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与治疗意见。

(四)、科主任、主治医师查房时应详细汇报病史,并认真书写查房记录。请他科会诊时应陪同会诊医师一起诊视,并及时将会诊结果汇报上级医师和执行诊治意见。

(五)、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防止发生差错事故。(六)、参加科内业务学习、医疗质量查房及疑难病例讨论,做好交接班工作。

(七)、认真学习新生儿基础理论知识及国内外的先进医学科学技术,积极参加科内的科研工作,做好资料登记及填写工作。

1.在护理部主任、科护士长领导及科主任业务指导下,负责新生儿病室护理行政和业务管理工作;是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制订本病区护理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检查与总结。

2.遵守医德规范,督促护理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专科护理常规、技术操作规程,加强护理安全管理。

3.负责病区护士的排班及工作分配,制定各班工作流程、新生儿科疾病护理常规、技术操作流程、疾病护理质量标准和健康教育内容。

4.掌握本病区护士的思想动态,定期进行质量安全教育,提高防范意识。5.做好仪器、设备、药品等物品的维护、保养与管理。

6.定期随同科主任查房,组织参加疑难病例及死亡病例讨论,组织护理行政及业务查房。

7.督促检查护理人员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及无菌操作技术,严格执行新生儿室及保温箱终末消毒制度,预防院内感染。

8.落实新生儿交接班制度,新生儿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严格执行新生儿身份识别制度和流程,防止不良事件发生。

9.加强医护沟通,充分了解医生对护理工作的要求。

10.建立专业护士核心能力培训计划,把护士层级职责、核心工作制度、专科护理质量内涵与临床教育相结合,定期组织考评。

11.积极开展护理新技术新业务及科研,总结经验,发表论文。五、新生儿病室护士岗位职责1.在护士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2.遵守医德规范,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流程,严格执行新生儿护理常规。

3.准确及时执行医嘱,发现异常情况时及时汇报、处理并做好抢救工作。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防止护理不良事件的发生。

4.遇到疑难、危重、抢救情况时,在护士长组织下,进行分析、讨论,制定相关护理计划。

5.执行宣教制度,进行母乳喂养、新生儿护理知识等健康教育,教会家属掌握母婴喂养基础知识和操作技巧,并做好出院前宣教工作。6.每天给新生儿测体温4次,每2天称体重1次,并根据病情为新生儿沐浴,观察新生儿情况(面色、呼吸、哭声、呕吐、皮肤、大小版、喂奶等)并做记录。

7.做好实习同学的带教和指导工作。

8.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指导消毒清洁工作及探视人员管理工作,防止交叉感染。

9.办理入、出院、转科、转院手续及有关登记工作。

防治水岗位职责篇十四

社区医生:

1、将发现的咳嗽咳痰2周以上或咳血的可疑肺结核病症状者转诊到桐乡市第一人民医院结核病专科门诊,填写一式三联的转诊单,一联给病人带到结核病门诊,转诊后24小时内通知结防医生,并把2联转诊单交给结防医生,1联由结防医生交疾控中心,1联留底。(有的单位要求社区医生将可疑病人先转诊到社区服务中心后由结防医生转诊)。

2、对涂阳病人密切接触者进行筛查,督促有可疑症状的家属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定点医院进行免费胸片检查。对本地涂阳病人密切接触者和糖尿病患者要连续监测结核病症状15年,每半年1次。

3、接到结防医生通知后,3天内对转诊未到位的疑似病人和中断治疗的结核病人进行追踪,要求上门追踪,并填写追踪反馈单,及时反馈追踪结果。

5、履行治疗管理督导员的职责:1)保管病人抗结核药品,病人每周来取一次药,或送药上门,并做好记录,规范填写督导登记本2)督促病人按时复查、取药、留送合格痰标本3)观察病人治疗期间的不良反应,并及时记录、报告4)如病人出现中断服药、联系不到等情况及时上报二级督导员5)对病人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宣传6)督导结束后1周内上交督导本结防医生:

1、将发现的咳嗽咳痰2周以上或咳血的可疑肺结核病症状者转诊到桐乡市。

2、对涂阳病人密切接触者进行筛查,督促有可疑症状的家属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定点医院进行免费胸片检查。对本地涂阳病人密切接触者和糖尿病患者要连续监测结核病症状15年,每半年1次。

3、接到疾控中心通知后,3天内对转诊未到位的疑似病人和中断治疗的结核病人进行追踪,要求上门追踪,并填写追踪反馈单,及时反馈追踪结果。

5、培训社区医生结核病防治知识、督导考核三级督导员。

6、履行治疗管理督导员的职责:如为二级督导员:

1)强化期对病人每周督导一次,巩固期每月一次2)督导考核三级督导员。

3)每月例会上交上月督导结束的督导登记本如直接督导。

防治水岗位职责篇十五

董事长。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水害防治方面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规定,组织听取公司、矿井水害防治工作情况汇报,并做出工作部署。

二、全面负责公司水害防治工作,是公司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三、负责公司水害防治专业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奖惩、防治水重大工程及装备资金投入等重大事项。

四、督促检查经理层及矿井水害防治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制落实情况及重大水害隐患整改情况。

五、审批职责范围内水害防治方面有关措施。

总经理。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水害防治方面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规定。

二、落实公司水害防治专业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奖惩、防治水重大工程及装备资金投入等重大事项。

三、组织建立公司水害防治激励机制。四、组织制定重大水害隐患整改计划。五、组织制定实施重大水害事故抢救方案。六、组织检查公司各级领导水害防治责任制执行情况。

总工程师。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水害防治方面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规定,制定公司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标准、细则和规定,并贯彻执行。

二、负责公司防治水的技术管理工作,是公司防治水工作的技术负责人。

三、组织制定和实施公司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四、组织制定和落实矿井重大水害事故抢险方案和事故防范措施。

五、定期召开防治水例会,研究水害防治重大安全技术问题。六、组织水害隐患排查、制定重大水害隐患整改措施。七、组织水害防治科研攻关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

八、负责职责范围内水害防治方面有关报告、设计、方案、措施等的审批工作。

副总经理(生产)。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水害防治方面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规定。

二、参与制定公司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分管范围内重大水害事故抢险方案和事故防范措施的落实,参与重大水害事故抢救。

三、负责矿井生产、开拓延深和改扩建工程中水害防治工程的落实。

副总经理(经营)。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水害防治方面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规定。

二、负责水害防治设备材料供应。

三、监督检查分管部门的水害防治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四、参与公司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的制定。五、负责分管范围内重大水害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抢险方案的落实,参与重大水害事故抢救。

副总经理(机电)。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水害防治方面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规定。

二、负责分管范围内的水害防治工作。

三、参与公司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的制定。四、负责分管范围内重大水害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抢险方案的落实,参与重大水害事故抢救。五、负责分管范围内的水害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六、负责排水设备管理工作,确保排水设备安全运行。

安全监察局局长。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水害防治方面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规定。

三、参与公司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的审定。四、组织督促检查水害防治责任制落实情况。五、监督检查水害防治方面的重大隐患整改情况。六、监督重大水害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抢险方案的落实,参与重大水害事故抢救。

七、组织和检查职工水害防治安全培训工作。

总会计师。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水害防治方面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规定。

二、落实水害防治工程的资金投入。

三、参与公司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的制定。四、负责分管范围内重大水害事故抢险方案和事故防范措施的落实,参与重大水害事故抢救。

五、监督检查水害防治工程专项资金和奖励基金的落实。六、保障水害防治新技术、新装备和先进经验推广应用的资金。

副总工程师(地测)。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水害防治方面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规定,组织制定公司的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标准、细则和规定,并贯彻执行。

二、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公司水害防治的技术管理工作。

三、组织矿井水文地质补充勘探设计、生产地质报告等的编制和审查。

四、组织审查重大改扩建工程设计、措施中水害防治方面的内容,并检查落实。

五、组织编制公司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督促落实。组织水害防治装备、仪器的调拨。

六、协助总工程师定期开展水害防治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召开防治水专题会议。

七、协助制定水害抢险技术方案和水害防范措施,并组织落实。

八、协助总工程师组织实施水害防治方面的科研攻关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及先进经验的推广应用。

九、督促各生产矿井对采掘工作面进行物探探查,为矿井水害防治提供基础依据。

副总工程师(生产)。

一、贯彻落实国家水害防治方面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技术标准等。

二、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分管范围内的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工作。

三、参与公司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的编制和审查工作。

四、组织审批工程设计、规程、措施时,要结合“防治水”有关要求,严格把关。

五、参与解决分管范围内的水害防治技术问题,参与重大水害隐患处理和事故抢险。

副总工程师(计划)。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水害防治方面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规定。

二、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分管范围内的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工作。

三、参与公司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的编制和审查工作。

四、在组织审批公司新建矿井、生产矿井技术改造的工程设计、安全措施、特殊施工方案时,要结合“防治水”有关要求,严格把关。

五、参与解决分管范围内的水害防治技术问题,参与重大水害隐患处理和事故抢险。

副总工程师(机电)。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水害防治方面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规定。

二、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分管范围内的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工作。

三、参与公司年度防治水计划、中长期规划的编制和审查工作。

四、组织对矿井排水设备进行检查、检修,保证设备完好。

地测部。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水害防治方面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规定、规程等,根据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并检查督促实施。

二、负责矿区的水文地质勘查,编制矿井补充勘探计划,落实矿区资源勘查工程项目,为矿井、水平和采区的正常接替提供地质资料。三、组织开展水害预测预报和隐患排查工作。负责研究和查明矿区煤层水文地质条件,掌握地下水动态变化规律,协助矿井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水文地质问题。

四、编制公司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批各矿的年度防治水计划。督促检查有关水害防治工作计划的落实。

五、协助有关部门编制焦煤公司水害应急救援预案,参与公司水害应急救援演练。

六、参加水害事故的抢险与重大水害事故的分析。七、审批或上报水文地质方面的各种报告、设计、文件等,八、组织开展水害防治的科研攻关、技术交流等工作,积极推广应用水害防治先进技术和经验,提高水害防治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

九、督促各矿井对采掘工作面进行物探探查,为矿井等方面提供基础依据。

安全监察局。

一、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水害防治方面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规定、规程等。

三、参与水害防治规划、计划、措施的审批,并监督实施。

四、监督矿井水害隐患的整改,参加水害事故的抢险工作。

五、监督检查水害防治各工种及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六、牵头组织公司水害应急预案的编制及演练。

机电部。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水害防治方面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规定、规程等。

二、参与水害事故处理和抢险救灾工作。

三、负责矿井水害防治方面的安全供电,杜绝无计划停电现象。

四、确保井下泵房排水设备正常运行,排水系统安全可靠。五、参与公司水害应急预案的编制及演练。

生产技术部。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水害防治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规定、规程等。

二、矿井工程设计,充分考虑水害防治方面的有关规定。三、矿井在采掘过程中,督促落实水害防治方面各项措施和规定。

四、参与水害事故处理和抢险救灾工作。五、参与公司水害应急预案的编制及演练。六、督促做好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工作。

计划部。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水害防治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规定、规程等。

一、负责水害防治工程的立项、设计委托、概算、审查和结算。

三、负责水害防治在技措工程计划的编列。

四、督促基建矿井施工单位严格执行矿井水害防治有关规定。五、组织水害防治工程、设备、材料的计划、概(预)算、审查招标。

财务部。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水害防治方面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规定、规程。

二、筹集及监督焦煤公司水害防治的资金。三、负责公司水害防治工程的财务核算。四、参与水害防治工程竣工验收。

人力资源部。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水害防治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规定、规程。

二、负责公司水害防治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三、根据上级有关水害防治的要求,配齐水害防治人员。

四、协助基础单位做好水害防治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

第三章。

地测部部长。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水害防治方面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规定,组织制定公司的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标准、细则和规定,并贯彻执行。

二、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全公司水害防治的技术管理工作。

三、组织矿井水文地质补充勘探设计、生产地质报告等的编制和审查工作。

四、组织审查重大改扩建工程设计、措施中水害防治方面的内容,并检查落实。

五、组织编制公司年度防治水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并督促落实。组织水害防治装备、仪器的调拨。

六、协助总工程师定期开展水害防治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召开防治水专题会议。

七、协助制定水害抢险技术方案和水害防范措施,并组织落实。

八、协助总工程师组织实施水害防治方面的科研攻关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及先进经验的推广应用。九、督促各生产矿井对采掘工作面进行物探探查,为矿井水害防治提供基础依据。

地测部副部长(分管水文地质)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治水方面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规定,协助部长组织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措施,并检查督促落实。

二、协助部长搞好水害防治工作。

三、调查了解矿井水害防治方面存在的问题、隐患,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四、了解掌握国内外同行在矿井水害防治方面的新技术、新方法,提出焦煤公司在管理方面的改进意见,服务好焦煤公司安全生产。

五、编制公司年度防治水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并督促落实。六、解决水害隐患治理和水害防治技术难题;参与制定水害抢险技术方案和水害防范措施,并组织落实。

七、督促矿井对采掘工作面进行物探探查,为矿井水害防治提供基础依据。

地测部副部长。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治水方面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规定和质量标准。

二、协助部长做好水害防治措施的监督检查工作。三、努力学习新技术,钻研业务,了解国内外同行在水害防治方面的新技术、新方法,服务好公司安全生产。

四、协助部长做好水害防治方面的科研及科技创新工作。

地测部副部长(水害防治质量标准化)。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治水方面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规定和质量标准,协助部长组织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措施,并检查督促落实。

二、协助部长做好水文地质勘探设计、工程施工工作。三、调查了解水文地质勘探方面存在的问题、隐患,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四、具体负责水害防治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五、具体负责矿井地面区域水害治理有关工作。

六、努力掌握国内外同行在水害防治方面的新技术、新方法,服务好公司安全生产。

水文地质主管。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水文地质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规定和规程,并督促矿井实施。

二、指导矿井做好防治水工作。

三、按有关规定做好水文地质工作,负责各种水文地质台帐、卡片、图纸等的审查。

四、审查水文地质各项技术报告、措施、文件等。五、参与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技术培训和业务竞赛工作。六、参与公司年度防治水计划和中长期规划编制,并督促落实。

防治水工程主管。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水害防治方面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规定和规程,并督促矿井实施。

二、指导矿井做好水害防治工程管理工作。

三、参与水害防治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技术培训和业务竞赛工作。

四、参与审查重大水害防治工程设计。

测量主管。

一、在部长、副部长领导下负责焦煤公司防治水方面测绘管理工作。

二、检查矿井防治水钻孔定位、施工放线工作。三、指导矿井测绘地面水体位置。

四、指导矿井进行岩移参数观测,为防(隔)水煤柱留设提供依据。

资源与矿图主管。

一、指导各矿井水文地质图件绘制工作。二、编写焦煤公司“防治水达标煤量”报表。三、审查与上报防治水有关图件。四、负责防治水有关图件绘制的培训工作。五、汇总上报防治水报表。六、负责水害防治重要资料归档工作。

防治水岗位职责篇十六

1、组织制度和实施建设工程项目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指导和监督开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1、负责宣传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相关政策法规,组织周末开展大扫除活动。2、开展现场巡查,发现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问题,报告扬尘污染防治监督员。3、收集整理网格内群众对建设工程项目扬尘污染问题的投诉举报,及时报告扬尘污染防治监督员。

4、配合监督员开展扬尘污染监督检查,专项整治。(三)管理员的职责。

1、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日常巡视,发现扬尘污染问题及时纠正,完成监督员交办的防治任务,对施工、监理、企业不服从扬尘污染防治管理,不纠正或整改问题的,及时报告扬尘污染防治监督员处理。

2、建立建设工程项目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台账,台账应包括:项目名称、类别、位置、建筑面积,形象进度及基本信息,施工现场扬尘敏感点为分布,防治等情况,及时向监督员报送相关信息。

3、建立工作记录,保存现场发现问题的照片和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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键环节、关键时段进行驻地监管,做到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纠正和解决问题。监督员的派遣根据建设工程项目进度增派相关主管部门人员,重污染天气银行及期间增派环保、公安部门人员,环保部门监管现场停工情况,公安部门监督现场渣土车停运情况,部门联动,确保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到实处。“三员”现场管理工作主管统一安排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员的派遣,对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和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力的。(二)建设工程项目土方石作业开始至结束,现场“三员”实行轮班倒,保证24小时驻地管理,做到第一时间发现问题、上报问题、解决问题。并在进驻和撤离建设工程项目的第一时间向“三员”主管部门备案。

(三)各市、县(区)政府负责组织建设工程项目扬尘污染防治“三员”周考核工作,考核主要内容包括: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台账是否完善、现场工作记录是否完整、问题发现是否及时、问题处理是否到位、群众评议是否满意等。

1、由:“三员”主管部门对扬尘污染防止管理员每周工作情况进行考评,每月进行汇总排名,对连续3次排名最后并且所管工地污染较重的管理员实行末位淘汰,并扣减其年终奖。

2、各市、县(区)政府每月对辖区建设工程项目扬尘污染防治情况进行排名,对连续3次排名最后并且所管工地污染问题较重的监督员予以调整或辞退,由其主管部门视情进行问责。

3、网格员随其所在环境监管网格进行考核。

4、省环境攻坚办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建设工程项目“三员”现场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每年进行督查、评价考核和通报,对落实不力的市、县(区)政府和相关责任部门予以追责。

(五)建立现场“三员”管理公示制度,在每个建设工地出入口醒目位置公布“三员”姓名、联系方式、工作内容、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六)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三员”工作经费由各市、区政府负责解决,保障“三员”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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