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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给予处分的决定(优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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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给予处分的决定(优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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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是人类经验的宝库,我们可以从历史中吸取教训和智慧。写总结时要客观公正,不要带有主观色彩和个人情绪。下面是我为大家准备的一些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

给予处分的决定篇一

渊罡恺(学号:13030179)、林宇(学号:14030153)、黄鑫(学号:14030156),系金融学院金工q1441班学生。经院系查实,以上学生在20__-20__学年第二学期期间,未履行请假手续,无故旷课累计达6课时及以上。

本着惩前毖后的态度,经学院学工办研究决定:给予以上同学通报批评的'处分。

希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认真学习,严格遵守课堂纪律,营造良好学风。

湖北经济学院金融学院。

20__年3月11日。

给予处分的决定篇二

经查___________班学生___________由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事,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经学校政教处调查核实,情况属实。根据学校学生处罚条例,学校决定,给予___________同学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处分,其处分记入学籍档案,以观后效,如若再出现违纪现象,作自动退学处理,或者转移学习环境。

学生签名:_________________。

家长签名:_________________。

家长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校区政教处。

____年____月____日。

给予处分的决定篇三

各专业系(教研室)、各班级(团支部):

经查,20xx-20xx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中,20xx级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徐畅等三位同学违反考试纪律,与监考教师发生言语冲突,根据学院对违纪情况的调查与认定,情况属实。依据《安徽建筑大学考试管理规定》(校字〔20xx〕108号),经法律与政治学院学生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并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批准,决定对近期学院违规违纪学生给予以下纪律处分。

给予徐畅(专业年级:20xx级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学号:)严重警告处分;。

给予刘祥(专业年级:20xx级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学号:)、牟云天华(专业年级:20xx级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学号:)两位同学警告处分。

请辅导员召集班会传达文件精神,将处分决定书送达当事学生本人并函告家长,同时对严重警告处分以上学生进行重点谈话,认真做好受处分学生的教育督促工作。

给予处分的决定篇四

工商管理系各班级:

本学期开学以来,绝大部分同学都能遵守学院规章制度,按时上课,但仍有少部分同学不遵守校规校纪,无故旷课,迟到早退,影响正常教学秩序。为了维护学校纪律和考勤制度的'严肃性,促进班风学风建设,教育其本人,根据《广东青年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试行)》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决定给李__等20名同学以下处分(见附表1)。

希望以下各位同学吸取教训,遵守纪律,按时上课,认真学习,顺利完成学业!

工商管理系。

20__年__月__日。

给予处分的决定篇五

开除是解除被处分人与行政机关人事关系的纪律制裁方式,也是最为严厉的制裁方式。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给予开除处分的决定范文,供大家参考!

男1966年2月15日出生汉族浙江省淳安县人在职研究生学历原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副主任。

经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余路成在担任淳安县建设局局长期间犯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详见〔20xx〕浙杭刑初字第211号、〔20xx〕浙刑二终字第10号)。

余路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对党组织和上级的教育置若罔闻,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并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情节特别严重,触犯了刑律,从一名处级干部沦为罪犯。为严肃纪律惩戒,纯洁公务员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余路成开除公职处分。

本决定自发文之日起生效。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厅申请复核,也可直接向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或监察机关提出申诉。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城乡建设厅。

年9月17日。

男1981年10月11日出生汉族浙江省嘉善县人大学本科学历原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设计处主任科员。

经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审理,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姚强利用职务便利,犯受贿罪、贪污罪和重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六个月。

姚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对党组织和上级的教育置若罔闻,利用职务之便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且在合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结婚,并以夫妻关系公开生活。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触犯了刑律,从一名国家干部沦为罪犯。为严肃纪律惩戒,纯洁公务员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姚强开除公职处分。

本决定自发文之日起生效。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厅申请复核,也可直接向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或监察机关提出申诉。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浙江省。

年7月27日。

男1959年6月出生汉族箬横镇人高中文化。1981年3月参加工作1983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xx年8月从石塘镇人民政府借用到温岭市上马工业区块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工作任办公室政策处理部负责人;20xx年4月任东部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综合管理局局长;20xx年2月被免去综合管理局局长职务继续在该局工作。家住箬横镇东大街200号。

江传清在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价值人民币28500元。20xx年1月21日,温岭市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xx)台温刑初字第935号判决江传清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鉴于上述错误事实,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及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经石塘镇镇长办公会议研究,报市政府常务会议20xx年5月5日批准,决定给予江传清行政开除处分。

本决定自20xx年5月5日起生效,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向镇政府或上级政府提出申诉。

温岭市石塘镇人民政府。

年5月26日。

给予处分的决定篇六

男1981年10月11日出生汉族浙江省嘉善县人大学本科学历原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设计处主任科员。

经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审理,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姚强利用职务便利,犯受贿罪、贪污罪和重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六个月。

姚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对党组织和上级的教育置若罔闻,利用职务之便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且在合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结婚,并以夫妻关系公开生活。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触犯了刑律,从一名国家干部沦为罪犯。为严肃纪律惩戒,纯洁公务员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姚强开除公职处分。

本决定自发文之日起生效。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厅申请复核,也可直接向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或监察机关提出申诉。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浙江省。

年7月27日。

给予处分的决定篇七

一、对木工班组:于当日下午3点在该楼清理六楼多余木料,往下面料场调运时,因采用独根钢丝吊运长短木方,钢丝未被完全系紧,在刚刚起吊时其中一根短木方突然掉落,掉到三楼把正在施工的杨清头部砸伤。事故发生之前,现场管理人员多次劝阻无效,该班组施工人员忽视安全的重要性,处于侥幸心理施工,不尊重其他工友生命、身体健康,视其情节相当严重,故此:本项目部对于当事人及木工班组处500的罚款,以此作为教训,还望你班组加大对工人的安全教育,不要忽视安全工作的开展。如再有下次,定要重罚。

二、对于瓦工班:当事人杨清虽是受害者,但是她在施工过程中并未戴安全帽,一致伤其头部,同样也存有侥幸心理,忽视安全,对知己的生命,身体健康不负责任,视其情况对当事人同样处200元的罚款,误工费用由本人承担,以此为教训,下不为例。考虑到当事人的具体情况,项目部决定:医药费,营养费由项目部支付。望各位工友以此为戒,加强对安全工作的开展,重视安全,重视自身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

食品综合楼项目部。

20__年11月16日。

给予处分的决定篇八

张某某同学平时对自己要求不严,表现较差,学习不努力,与同学关系不和谐,于20__年__月1日星期五中午,和刘某某发生口角,没有及时找老师解决,心存怨气,放学后找来外校人员,名为说和实为报复刘某某同学。谈合不成大打出手,张某某指使多名外校人员将刘某某同学强制拉到校外,实施殴打,致使张某某同学轻度伤害,住院治疗,住院花销近万元。

综上所述:张某某同学没有正确处理好同学间的矛盾,擅自带外校人员入校殴打同学,其行为恶劣,影响极坏,本应开除校籍但考虑本人认错态度较好,在家长的再三哀求下,本着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的原则,根据《学生管理标准化手册》的相关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给予刘某某开除校籍留校察看处分。

望全院学生引以为戒,努力学习,团结同学,为营造和谐、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而努力。

20__年__月7日。

给予处分的决定篇九

本院员工______,在20__年1月9日晚在院舍106里屋喝酒,违反本院院舍规定:当班时间不许喝酒。处罚其从20__年1月10日起停职、停薪反省。综合其喝酒事件未造成严重不良后果、其在上月护理先锋大赛中表现突出,积极配合院舍工作、其在反省期间表现良好,故对其处罚结果如下:

处分人:

__。

20__年1月17日。

给予处分的决定篇十

各基层党委、支部:

服务中心驾驶员,男,汉族,河南省xx市人,20xx年入伍,20xx年入党,高中文化,二期士官。

20xx年x月x日x时分,酒后趁服务中心人员睡觉之机,将团保障用车私自开到驻地某亲戚家玩耍,在团夜查组发现情况后,经多方寻找于次日凌晨3时,在其亲戚家找到。

身为共产党员,二期士官,本应自觉遵守党纪军规,伹由于放松学习,纪律观念淡薄,导致其酒后私自开车好几个小时不归,在部队和地方造成了很坏影响,为严肃党纪,教育本人和其他同志,经研究,决定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一次。

给予处分的决定篇十一

x年__月x日,公司制造部发生蒸镀掉锅事故,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经查,此次事故系人为失误所导致。为了规范员工生产行为,提高员工作业责任意识,根据公司《奖惩管理制度》,现决定对以下人员进行处罚,以赔偿公司所遭受的损失。此次事故责任人及赔偿金额如下:

1.事故直接责任人,200元;。

2.事故间接责任人、,各100元;。

3.经理、副经理对事故负有领导管理责任,各50元。望各位同事引以为戒,特此通知。

有限公司。

给予处分的决定篇十二

纪律,指为维护集体利益并保证工作进行而要求成员必须遵守的规章、条文。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供大家参考!

各专业系(教研室)、各班级(团支部):

经查,20xx-20xx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中,20xx级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徐畅等三位同学违反考试纪律,与监考教师发生言语冲突,根据学院对违纪情况的调查与认定,情况属实。依据《安徽建筑大学考试管理规定》(校字〔20xx〕108号),经法律与政治学院学生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并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批准,决定对近期学院违规违纪学生给予以下纪律处分。

给予徐畅(专业年级:20xx级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学号:)严重警告处分;。

给予刘祥(专业年级:20xx级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学号:)、牟云天华(专业年级:20xx级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学号:)两位同学警告处分。

请辅导员召集班会传达文件精神,将处分决定书送达当事学生本人并函告家长,同时对严重警告处分以上学生进行重点谈话,认真做好受处分学生的教育督促工作。

四川省评标专家杨伟(证件编号51017204),于20xx年1月17日,被四川省评标专家库系统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络终端抽中参加四川九寨黄龙机场扩建工程评标工作,在明知其任职单位“中国民航机场建设总公司”有隶属关系,不主动提出回避,仍然参加评标工作,导致该项目评标活动失败。

根据《四川省评标专家库专家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经四川省评标专家管理委员会研究,为严肃评标纪律,决定给予杨伟严重警告处分,并暂停评标专家资格一年。

年三月十六日。

陆骏,男,1973年生,20xx年11月入职,现为北京化工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教师。

经调查核实,陆骏在求职应聘及申请国家“青年千人计划”人选的过程中,盗用他人(姓名拼音字母相同)学术文章,伪造经历,属于严重学术不端行为。陆骏本人已承认上述造假事实。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经学校学术道德委员会、教职工行政纪律处分委员会讨论,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陆骏开除处分,解除聘用。

合同。

北京化工大学。

年7月28日。

给予处分的决定篇十三

在教务部组织的.20__~20__学年第二学期补考过程中,我校个别学生疏于自身管理、无视相关考试规定,在考试过程中进行作弊。学生工作部对有作弊行为的61名同学,分别提出了处分建议。

从20__年3月15日开始,学生工作部与涉及的学生进行面谈,听取了学生本人的陈述与申辩。主笔人和拟接受处分的学生均在谈话记录上签字认可。

20__年3月31日,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有作弊行为的61名学生进行处理。其中对8名学生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对45名学生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对8名同学给予记过处分。

处分决定书于20__年4月4日,将陆续送达相关学生。根据我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若对处分有异议,可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向我校学生申诉委员会申诉。

在20__年3月31日召开的校长办公会议上,同时研究了至今为止未到校注册和连续两周未参加教学活动的8名学生问题,并做出了令其退学的学籍处理决定。

学生工作部。

20__年4月5日。

给予处分的决定篇十四

根据《新疆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新大校字〔20__〕113号)第八章第四十九条:“考试作弊者,根据情节轻重和认错态度给予记过及直至开除学籍的处分”的规定,经20__年5月28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袁等7名考试作弊学生记过处分,具体名单和违纪违规行为如下:

1.袁__(学号:20__0602068),女,汉族,人文学院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方向)专业20__~5班学生。该生于20__年4月19日参加《教育学》考试时携带手机进入考场。

2.麦尔旦(学号:20__1003430),男,维吾尔族,化学化工学院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20__~2班在读预科学生。该生于20__年5月11日参加《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四级(mhk4)笔试》考试时,携带手机进入考场。

3.葛__(学号:20__1210203),男,汉族,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专业20__~1班学生。该生于20__年4月19日参加《心理学》考试时,携带手机进入考场。

4.布阿依(学号:20__2101724),女,柯尔克孜族,电气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20__~5班(直升本)学生。该生于20__年5月10日参加《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三级(mhk3)口试》考试时,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进入考场。

5.祖里(学号:20__20__428),男,维吾尔族,机械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专业20__~2班学生。该生于20__年5月11日参加《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三级(mhk3)笔试》考试时,携带手机进入考场。

6.买尔孜(学号:20__220__25),女,维吾尔族,建筑工程学院测绘工程专业20__~2班在读预科学生。该生于20__年5月11日参加《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三级(mhk3)笔试》考试时,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进入考场。

7.张__(学号:20__2501037),女,汉族,软件学院软件工程专业20__~3班学生。该生于20__年4月19日参加《教育学》考试时,携带手机进入考场。

__。

__年__月__日。

给予处分的决定篇十五

处分是对犯罪或犯错误的人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决定,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给予处分的决定,供大家参考!

陈国涛,男,汉族,1982年7月出生,20xx年7月毕业于齐齐哈尔师范学校,最后学历本科。20xx年8月至现在任古龙中心校教师。

一、违纪事实。

20xx年3月2日下午1点30分左右,在永胜小学三年一班教室内,学生刘海研被英语教师陈国涛打了5、6个耳光。肇源县公安局对陈国涛做出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伍佰元的处罚。

依据肇源县公安局行政处罚书[20xx]247号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中第七款“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经县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陈国涛记过处分,处分期为12个月,自20xx年5月5日起至20xx年5月4日止。

本决定自20xx年5月5日起生效,在受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到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如对处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分单位申请复核。

肇源县教育局。

周波,男,汉族,1974年4月3日出生,温州市文成县人,现任温州市急救中心副主任。

经查实,温州市急救中心工作人员林剑、厉锋、周小跃、叶茜茜(以上人员均另行处理)于20xx年5月12日至同年6月3日期间,利用工作之便结伙多次将120接警信息告知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7900元,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周波身为该单位分管负责人,对发生上述违纪行为负有领导责任。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九)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周波给予记过处分。

本行政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如不服上述行政处分决定,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处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我局申请复核。

温州市卫生局。

姚强,男,1981年10月11日出生,汉族,浙江省嘉善县人,大学本科学历,原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设计处主任科员。

经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审理,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姚强利用职务便利,犯受贿罪、贪污罪和重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六个月(详见〔20xx〕嘉平刑初字第830号、〔20xx〕浙嘉刑终字第119号)。

姚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对党组织和上级的教育置若罔闻,利用职务之便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且在合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结婚,并以夫妻关系公开生活。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触犯了刑律,从一名国家干部沦为罪犯。为严肃纪律惩戒,纯洁公务员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姚强开除公职处分。

本决定自发文之日起生效。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厅申请复核,也可直接向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或监察机关提出申诉。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年7月27日。

给予处分的决定篇十六

男1966年2月15日出生汉族浙江省淳安县人在职研究生学历原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副主任。

经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余路成在担任淳安县建设局局长期间犯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详见〔20xx〕浙杭刑初字第211号、〔20xx〕浙刑二终字第10号)。

余路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对党组织和上级的教育置若罔闻,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并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情节特别严重,触犯了刑律,从一名处级干部沦为罪犯。为严肃纪律惩戒,纯洁公务员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余路成开除公职处分。

本决定自发文之日起生效。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厅申请复核,也可直接向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或监察机关提出申诉。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城乡建设厅。

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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