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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科技大学在陕招生计划(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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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科技大学在陕招生计划(实用13篇)
2023-11-23 20:28:03    小编:zdfb

拥有一个清晰的计划可以减少冲动行为,让我们更加理性地做出决策。制定计划时,我们可以借鉴他人的经验和教训,避免重复错误。下面是一些关于计划的专家观点和建议,供您参考和学习。

陕西科技大学在陕招生计划篇一

考试科目及代码。

参考书名称、版本、作者、出版社。

336艺术理论基础《中国美学史大纲》叶朗著,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

《中国美术史教程》蒲松年主编,陕西人民美术出版社。

《现代设计艺术史》董占军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337专业基础综合《工业设计符号基础》胡飞,高等教育出版社()。

《设计造型基础》何晓佑,高等教育出版社(20)。

《包装及结构设计》孙诚、王德忠,中国轻工出版社(20)。

501设计表现(6小时)与创意设计及表现相关书籍502专业设计(6小时)无指定参考书目503绘画基础(6小时)无指定参考书目(素描人像5小时、速写人物全身1小时)504专业创作(6小时)无指定参考书目505艺术设计基础(6小时)《平面构成》辛华泉,湖北美术出版社(高等教育艺术设计专业教材)(20)。

《色彩构成》辛华泉,湖北美术出版社(高等教育艺术设计专业教材)(年)。

《立体构成》辛华泉,黑龙江美术出版社(年)。

《装饰图案》赵茂生,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年)。

601高等数学《高等数学》(第五版,上下册)同济大学数学教研室,高等教育出版社。

《线性代数》(第三版)同济大学数学教研室,高等教育出版社。

610有机化学(理)《有机化学》(第三版)胡宏纹,高教出版社611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卫兴华、林岗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612艺术史《世界现代设计史》王受之,中国青年出版社《中国美学史大纲》叶朗著,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613天然药物化学《天然药物化学》(第五版)吴立军,人民卫生出版社614中外影视史《中国电影史纲》王晓玉主编,上海古籍出版社(版)。

《世界电影史纲》黄文达著,上海古籍出版社(20版)。

《中国电视艺术发展史教程》黄会林著,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版)。

616艺术概论《艺术概论》王宏建,文化艺术出版社(2010年10月)617美术理论《中国美术史教程》蒲松年,陕西人民美术出版社(2007年8月)。

《西方美术史教程》李春,陕西人民美术出版社(2002年3月)。

《美术概论》王宏建,文化艺术出版社(2010年10月)。

801有机化学(工)《有机化学》(第四版)高鸿宾,高教出版社802化工原理《化工原理》夏清、陈常贵主编,天津大学出版社()。

(《化工原理》姚玉英,天津大学出版社,化工过程机械方向)。

803生物化学《生物化学简明教程》(第三版)罗纪盛等,高教出版社。

《生物化学》魏述众,轻工业出版社。

804物理化学《物理化学》(第四版)天津大学编著。

《物理化学》(第三版)大连理工大学。

805无机与分析化学《无机及分析化学》倪静安,化学工业出版社(20)。

《无机及分析化学》史启桢,高教出版社(年)。

806高分子化学《高分子科学简明教程》夏炎,科学出版社807环境工程学《水污染控制工程》(第二版)高廷耀、顾国维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808环境化学《环境化学》戴树桂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810环境生态学《环境生态学》盛连喜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811微生物学《微生物学教程》(第二版)周德庆,高教出版社812食品工艺学《食品工艺学》(第二版)赵晋府,中国轻工业出版社813计算机原理与接口技术《单片微型机原理及应用》张毅坤,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

《单片机原理及应用》王津,重庆大学出版社.

《单片微型机原理及应用》徐淑华等,哈尔滨工业大学出版社。

814离散数学《离散数学》(第2版)邓辉文,清华大学出版社815机械设计《机械设计》(第七版)濮良贵,高等教育出版社()816电路《电路》(第5版)邱关源,高等教育出版社817自动控制原理《自动控制原理》(第五版)胡寿松,科学出版社818线性代数及常微分方程《线性代数》(第二版)居余马,清华大学出版社。

《常微分方程》(第3版)王高雄,高等教育出版社。

819电子技术(含数字、模拟部分)《模拟电子技术基础》(第4版)华成英,高等教育出版社。

《数字电子技术基础》(第5版)阎石,高等教育出版社。

821信号与系统《信号与线性系统分析》(第4版)吴大正,高等教育出版社822微机原理与程序设计《微型计算机原理与接口技术》(第3版)冯博琴,清华大学出版社。

《c程序设计》(第四版)谭浩强,清华大学出版社。

823逻辑学《形式逻辑》(第四版),蔡贤浩主编,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824组织行为学《组织行为学》张昊民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最新版)825管理会计

陕西科技大学在陕招生计划篇二

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子纵向流动渠道,大力促进入学机会公平,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继续实施面向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招收勤奋好学、成绩优良农村学生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我校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100名,招生专业(类)见附件,具体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将根据合格考生生源分布及各省免费师范生需求情况确定,最终以我校及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高校专项分省分专业(类)计划为准。

3.报考考生具有勤奋刻苦的品质和报国兴业的远大理想,品学兼优,身心健康,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优秀。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简章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时间截至2017年4月30日。考生报名时只填报学校和科类,不填报具体专业(类),最终专业(类)以高考志愿填报为准。

报名网址:http:///gxzxbm

2.邮寄资料(请务必按照以下顺序装订)

(2)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证明(中学审核并盖章);

(3)各类获奖、社会实践活动、研究经历和成果等证明材料(均须中学审核并盖章)。

我校以收到的纸质申请材料为有效报名材料,只有网上报名未寄送纸质申请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邮寄时间截至2017年5月3日(以当地邮戳为准,请使用中国邮政ems邮寄)。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陕西师范大学教务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编:710119;电话:029-85310330。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我校将对报考考生的纸质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考生所提交的其他材料审核确定合格考生名单。经学校审批后,按照教育部规定,名单将于高考前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请申请学生自行查看是否通过。

我校不再单独组织考核,公示无异议的合格考生将成为我校2017年高校专项招生候选考生。

1.所有候选考生均须参加2017年高考,并认真阅读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关于高校专项招生填报志愿的方法,符合省招办规定的投档条件。

2.候选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并在我校及生源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高校专项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范围内填报志愿。经省级招生办公室审核批准,我校将根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并依据学校招生章程安排专业(类)。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浙江和上海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公布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

3.高校专项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类)计划未完成的招生名额不调配至所在省其他批次录取,仅作为高校专项招生计划调入其他高校专项招生生源较好的省份完成该专项招生录取。

4.江苏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b。浙江和上海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1.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高校专项招生实施方案,下设高校专项招生工作组和专家组,负责具体工作。

2.高校专项招生全过程,严格按照《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阳光工程实施方案》进行,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我校招生监督电话:029-85310302,邮箱:jiwsh@。

3.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高校专项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4.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对报名材料、获奖情况等其他材料真实性审核并负责,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生相应资格,并向单位及个人主管部门通报。

5.其他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29—85310330 传真号码:029—85310188

e-mail:jwzb@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

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招生政策,以新规定为准。

                 
汉语言文学文史免费师范
思想政治教育文史免费师范
英语文史免费师范
历史学文史免费师范
数学与应用数学理工免费师范
物理学理工免费师范
化学理工免费师范
生物科学理工免费师范
地理科学理工免费师范
外国语言文学类
       [含英语(创新实验班)、翻译]
文史非师范
历史学类
       [含历史学(创新实验班)、文物与博物馆学、古典文献学]
文史非师范
物理学类
       [含物理学(创新实验班)、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理工非师范
化学类
       [含化学(创新实验班)、应用化学]
理工非师范
生物科学类
       [含生物科学(基地班)、生物技术、生态学]
理工非师范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含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
理工非师范

1.汉语言文学、思想政治教育、英语、历史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地理科学按专业招生,执行国家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外国语言文学类、历史学类、物理学类、化学类、生物科学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按专业类招生。

2.具体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将根据合格考生生源分布及各省免费师范生需求情况确定,最终以我校及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高校专项分省分专业(类)计划为准。

3.浙江和上海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陕西科技大学在陕招生计划篇三

第三条学院地址:陕西省西安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统一大道。

第四条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五条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第六条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学院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主管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全院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为常设机构,协调处理学院的招生日常事务。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下达计划数执行,面向全国十三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情况,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少量预留计划作为机动指标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九条依据国家教育部及各省最新颁布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条我院的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应试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进校后必修英语,请此类学生慎重报考。

第十一条我院计划内招生录取时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批次以考生所在省市招办公布的录取批次为准。

第十二条对享受加分或者减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十三条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分专业录取时,根据各省市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数量,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的情况下录取非一志愿考生,第二志愿以后视为平行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对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任何专业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对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任何专业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以英语、数学的平均成绩为序进行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学院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七条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第十八条招生工作在学院纪委、招生监察办公室的监督下进行。

第五章其它。

第十九条各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以陕西省物价局最新核定标准执行。

第二十条对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毕业证书,并以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名称具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一条学院针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等多种国家及学校奖助学金,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二条各学院和专业介绍、招生来源计划等详细信息见招生简章和报考指南。

第二十三条网址:邮箱:kdhjzb@。

地址:陕西省西安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统一大道。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招生办公室起草,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颁布实施。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

陕西科技大学在陕招生计划篇四

导读:陕西科技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已经公布,学校招生计划为410人。具体内容请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全国重点大学,1958年创建于北京

·国家100所“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建设高校

·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

·9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3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7个省级名牌专业

·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院校

·获批“陕西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

·国务院批准我校成为西安市首批5所统筹科技资源创新改革试验高校之一

设计学类含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5个专业,培养具有双创能力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设计人才,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特色专业3个,全部为省级以上特色专业,具有较强的办学实力,在行业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拥有艺术学理论、设计学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及美术、艺术设计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其中设计学一级学科为省级优势学科。

广播电视编导主要培养具备广播电视节目策划、编导、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拥有艺术学理论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及电影、广播电视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

播音与主持艺术主要培养以口语传播能力为基础、采编播一体应用能力为核心,具有较全面人文底蕴和媒介素养的高级专门人才。拥有艺术学理论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及电影、广播电视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

设计学类 290 北京、天津、上海、山西、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陕西、甘肃 按设计学大类招生,一学年后经考试分流至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5个美术类专业
广播电视编导 60 上海、黑龙江、浙江、河南、湖北、湖南、重庆、陕西、甘肃  
播音与主持艺术 60 黑龙江、浙江、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陕西、甘肃  

注:以上专业均为本科,外语教学为英语,具体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1.我校认可拟招省份艺术类专业课省统考合格成绩,不再组织专业课校考。

2.考生符合生源所在省(市、区)艺术类专业报考条件及要求,须参加报考专业所属类别的省级统考,统考专业课成绩及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份规定分数线,方有资格报考我校。请考生务必了解本省(市、区)招生政策,明确所属情况。

3.艺术类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设计学类各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无色弱。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无色弱,无夜盲,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残疾;男生身高原则上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原则上不低于1.58米。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考生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无色弱,无夜盲,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肢体畸形,面部、颈部、手、臂无明显疤痕、纹身、胎记及皮肤病。男生身高原则上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原则上不低于1.60米。

4.我校所有非外语专业外语教学为英语。

5.上海和浙江考生选考科目不限。

1.非陕西省生源:

考生省统考专业课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所属省份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本省(市、区)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录取时以艺术类省统考专业课成绩的60%与高考文化课成绩的40%之和作为综合分,参照志愿,择优录取。

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有特殊规定的,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并结合我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2.陕西省生源:

根据陕招办〔2016〕47号文件精神,考生省统考专业课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本省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本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设计学类专业按省统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在公布招生计划未分科类(艺术不分文理)的省份,录取时按文理科统一排队,择优录取。

注:详细录取原则以我校公布的《陕西科技大学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中相关条款为准。

设计学类为9000元/人·年。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为11000元/人·年。

注:若上级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对收费标准做出调整,执行新的收费标准。

本简章由陕西科技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大学园区

学校网址:

微信公众平台:陕西科技大学本科招生

陕西科技大学在陕招生计划篇五

北京科技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工科为主,工学、理学、管理学、文学、经济学、法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院校,入选“2011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是北京高科大学联盟成员,设有研究生院。

为了方便想要报考北京科技大学的考生了解信息,百分网小编整理了北京科技大学2016本科招生计划。详情如下: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北京科技大学全称为北京科技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全国首批正式成立研究生院的高等学校之一,是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行列的高校,是首批“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项目试点高校。

第三条 校址及办学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邮编100083;北京市朝阳区管庄校区(高职生)。本科基本学制为4年,高职(专科)学制3年。

第四条 北京科技大学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六条 北京科技大学成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校党委书记任副组长,纪委书记、主管教学校领导、招生就业处、纪检监察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任组员。

第七条 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4.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6.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7.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8.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 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九条 北京科技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2016年高考报名人数占全国高考报名总数的比例和2015年中央部门高校录取人数占中央部门高校全国录取总数比例、生源质量、就业情况,认真研究,科学合理地确定本校来源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十条 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 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组织下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一条北京科技大学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类、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国防生、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港澳台等。

第十二条 录取原则

1.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105%以内。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省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110%以内。

对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按省级招办的规定加分、降分提档,录取专业时以实际考分为准。

2. 江苏省理工类考生(含国防生),选测科目之一须为物理,且等级要求达到a及以上,其它科目等级要求达到b+及以上;文史类考生,选测科目之一须为历史,且等级要求达到a及以上,其它科目等级要求达到b+及以上;对进档的考生以“先分数后等级”方式,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其它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的专业。已被北京科技大学认定的自主招生和高水平艺术团考生在达到同样等级条件时,方能享受相应的政策优惠。

3. 录取专业时,按投档考生的.实际考分和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到低按“专业级差”方式依次录取,“专业级差”以最大程度满足考生专业志愿时的级差分为最终设定值,一般为第一和第二专业志愿间级差为1分或2分、第二和第三专业志愿间级差为1分,其他专业志愿间级差为0分(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将进档考生按实际考分由高到低分文理分别排队,然后依次逐个安排专业)。当高考实际分数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有政策加分、相关科目分值高的考生,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综、外语、数学;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

4.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北京科技大学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5. 关于退档。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体检合格,北京科技大学提档后不退档。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所报专业志愿已录满情况下做退档处理。

对于非平行志愿省份,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体检合格,北京科技大学根据实际情况将其调剂到其他专业,如果其他专业已录满或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6. 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需参加当地的英语口试,要求语言表达能力较强;日语、德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日语、德语为零起点),其它专业对外语语种不限制。

7. 报考工业设计专业的考生要求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8. 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9. 北京科技大学保送生、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类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规定和北京科技大学有关简章、办法进行。

10. 自主招生和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按照考生认定的专业和享受的优惠录取,最低分不得低于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11.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北京科技大学按要求制订的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北京科技大学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北京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2016年北京科技大学本科生各专业学费标准为: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艺术类)每人10000元 /学年,其它专业每人5000元/学年。高职(专科)专业学费标准为:商务日语专业每人7500元/学年,其它专业每人6000元/学年。如果国家调整 2016年学费标准,将按新标准执行。本科住宿费标准:每人900元/学年,收费依据为“京价(收)字【2003】348号”。

第十五条 北京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站:http://,咨询电话:010-62325294 62332893,传真: 010-82371778。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10-62332307。

第十六条 北京科技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北京科技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北京科技大学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陕西科技大学在陕招生计划篇六

第九条依据国家教育部及各省最新颁布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条我院的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应试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进校后必修英语,请此类学生慎重报考。

第十一条我院计划内招生录取时,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00%;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批次以考生所在省市招办公布的录取批次为准。

第十二条对享受加分或者减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十三条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录取时,根据各省市考生填报志愿数量,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确定录取专业时,在政策允许情况下,满足考生第一志愿专业,政策不允许时,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对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任何专业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学院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七条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第十八条招生工作在学院纪委、招生监察办公室的监督下进行。

第五章其它。

陕西科技大学在陕招生计划篇七

年4月8日至28日考生可登录武汉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报考武汉大学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但可以最多报考武汉大学在生源省有强基计划的同科类(新高考改革省份指同选考科目要求)3个专业。

(二)考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三)考生确认。

考生须在2021年6月10日至20日登录武汉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确认是否参加武汉大学强基计划考核测试并签订承诺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确认或签订承诺书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围学校考核测试资格。对入围并确认参加武汉大学强基计划考核测试却未参加的考生,我校将通报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

陕西科技大学在陕招生计划篇八

为提高生源质量,优化我校研究生生源结构,吸引更多的优秀本科生一志愿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20我校研究生招生实行以下报考优惠政策:

一、从9月起,所有档案在我校非在职、非定向培养的我校博士研究生,三年全公费,并每月发放生活补贴。

二、从209月起,现为教育部批准设有研究生院、教育部批准“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的'应届、往届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理工类学术型硕士和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被录取者,一年级免交当年全额培养费,并奖励3000元。

三、从年9月起,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理工类学术型硕士和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被录取者,一年级免交当年全额培养费。

四、从2010年9月起,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法学、文学、管理学学术型硕士和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被录取者,一年级减免当年培养费元。

注:享受优惠政策的考生必须获得学士学位,且不含专升本、成人教育本科、职教本科、独立学院本科学历。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研究生!

网址:

陕西科技大学在陕招生计划篇九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招生办公室起草,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颁布实施。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

2017年5月8日。

陕西科技大学在陕招生计划篇十

2、现场确认地点:网报时正确选择的报考点。

3、现场确认基本流程:

(1)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以及报考点要求的其他报考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审验。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3)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4)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陕西科技大学在陕招生计划篇十一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保证招生工作在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下顺利进行。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陕西科技大学,简称“陕科大”;英文名称为shaanxiuniversityofscience&technology,简称“sust”。学校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陕西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国标代码10708。

陕西科技大学是一所以轻工为特色的多科性大学,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建设高校,是“十二五”期间陕西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是陕西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学校创建于1958年,时名北京轻工业学院,是新中国第一所轻工高等学校;1970年迁至陕西咸阳,改名为西北轻工业学院;197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88所重点院校之一;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陕西科技大学;2006年学校主体东迁西安,位于西安市未央大学园区。

学校设有16个学院(部)。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二级学科3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1个、二级学科91个,本科专业63个,涉及工学、理学、管理学、文学、经济学、法学、医学、艺术学、教育学、农学等10大学科门类。有陕西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建设学科1个,省级优势学科6个,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基地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57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2个,省哲学社会科学特色建设学科1个,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6个,院士创新团队7个。材料科学、化学、工程学3个学科位列esi全球排名前1%(其中材料科学学科进入全球排名前5‰),迈入国际一流学科行列。现有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9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3个,陕西省名牌专业7个,中国工程教育认证专业16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6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35门。学校具有“教育部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入选教育部“卓越工程师计划”试点高校,入选教育部“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产教融合促进计划试点院校,是国家留学基金委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入选院校,是首批中瑞智能制造创新实践基地培育建设单位。

第四条 办学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大学园区  邮编:710021。

第五条 办学层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六条 颁发证书。

1.普通本科。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外方:universityof ulster,uk(英国阿尔斯特大学)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bachelorofengineeringinmechanicalandmanufacturingengineering机械及制造工程工学学士学位证书;bachelorofscienceincomputerscience计算机科学理学学士学位证书;bachelorofscienceintechnologywithdesign技术与设计理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陕西科技大学设立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第八条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组。招生工作组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招生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完成学校年度招生任务。招生工作办公室是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陕西科技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对学校的招生工作进行全面监督,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学校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本校人才培养及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省(区、市)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区域协调发展及国家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招生来源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2022年计划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招生,具体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1%的名额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一条学校部分本科专业按大类招生,按大类招收的新生,入校后在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按专业分流办法进入所包含的具体专业进行学习,学校按大类招生的有: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化学类[含化学、应用化学];机械类[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材料类[含材料物理、材料化学、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纳米材料与技术];能源动力类[含能源与动力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电气类[含智能制造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机器人工程];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人工智能];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化工与制药类[含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能源化学工程];轻工类[含包装工程、印刷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生态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含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乳品工程、酿酒工程];设计学类[含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除外。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尊重考生志愿、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专业确定原则(非艺术类)。

1.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确定专业时按考生的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平行志愿:按照各省(区、市)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执行;非平行志愿:依次按照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的单科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2.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3.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4.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北京、上海、天津、浙江、山东、海南、辽宁、重庆、河北、广东、湖南、湖北、福建、江苏)按照各省(区、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我校认可拟招生省份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联考)合格成绩,具体计划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考生需省统考(联考)专业课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所属省份规定分数线,并符合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

1.非陕西省生源。

(1)平行志愿。

我校拟招生省份艺术类所在批次的志愿设置若执行平行志愿,则录取原则按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2)非平行志愿。

首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满额时,再依次录取第二专业及后续专业志愿考生。录取时以艺术类省级统考(联考)专业课成绩的60%与高考文化课成绩的40%之和作为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综合分及专业成绩都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择优录取。

(3)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有特殊规定的,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并结合我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根据陕试普招〔2021〕45号文件精神,设计学类专业按省级统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位次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在公布招生计划未分科类(艺术不分文理)省份,录取时文理科统一排队,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具体招生计划及选考科目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六条。

陕西科技大学阿尔斯特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陕西科技大学和英国阿尔斯特大学联合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招生的本科专业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080202h)、工业设计(080205h)、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0901h)。由中外教师联合执教,学制四年。学生可以全部在国内完成本科阶段四年的学习,三分之一以上的课程由外籍教师讲授,也可以自愿选择去英国阿尔斯特大学进行2年或1年的课程学习。赴英学习的学生,在英期间按照英国阿尔斯特大学的标准缴纳学费。学生完成全部四年学业且达到授位条件的学生可同时获得陕西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英国阿尔斯特大学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阿尔斯特学院只录取填报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的学生入校后不得转入其它学院学习。

第十七条 根据各省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根据生源情况,与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共同协商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八条 所有非外语专业的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九条 招生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条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可进行志愿征集;实行非平行志愿的批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二十一条学校承认各省(区、市)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

第二十二条考生在报考本校时应根据自身健康状况并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慎重填报专业志愿。录取后经学校体检复查不合格者或体检结果弄虚作假者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将进行资格复查,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规入学等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六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二十五条 除国家奖学金(每学年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每学年一等3800元/人,二等2800元/人)外,学校设立了多项奖学金,有本科生奖学金、周廉奖学金、博世助学金、金石奖学金、顺丰奖学金、中国皮革协会奖学金、华贸皮革企业奖助学金、隆丰奖学金、亚马逊化工奖学金、钟香驹教授奖学基金、维美德奖学金、斯道拉恩索企业奖学金、芬欧汇川教育基金、中达化工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方舟科技创新奖学金、仁恒医药奖学金等40多项奖学金和助学金。

第二十六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通过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学校及社会类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多种途径进行资助。在新生入学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制定相应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大学园区。

邮编:710021。

学校网址:http://。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

陕西科技大学在陕招生计划篇十二

全国重点大学,1958年创建于北京。

国家100所“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建设高校。

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

3个博士后流动站,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9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

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院校。

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服装与服饰设计5个专业,培养具有双创能力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设计人才,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特色专业3个,省级名牌专业1个,全部为省级以上特色和名牌专业,具有较强的办学实力,在行业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拥有艺术学理论、美术学、设计学3个艺术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及美术、艺术设计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

广播电视编导主要培养具备广播电视节目策划、编导、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拥有艺术学理论、电影、广播电视、艺术设计硕士学位授予权。

播音与主持艺术主要培养以播音与主持能力为基础、采编播应用综合能力为核心、综合沟通能力为重点的,具有较全面人文素质的高级专门人才。拥有艺术学理论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及电影、广播电视、艺术设计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

三、招生计划及拟招生省份。

专业(类)。

招生计划。

拟招生省份。

备注。

设计学类。

300。

北京天津上海山西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陕西甘肃。

广播电视编导。

60。

黑龙江浙江河南湖北湖南重庆陕西甘肃。

播音与主持艺术。

60。

黑龙江浙江河南湖北湖南重庆陕西甘肃四川。

注:以上专业均为本科,外语教学为英语,具体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四、报考条件。

1.我校认可拟招省份艺术类专业课省统考合格成绩,不再组织专业课校考。

2.考生符合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专业报考条件及要求,须参加报考专业所属类别的省级统考,统考专业课成绩及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份规定分数线,方有资格报考我校。请考生务必了解本省(市、区)招生政策,明确所属情况。

3.艺术类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设计学类各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无色弱。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无色弱,无夜盲,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残疾;男生身高原则上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原则上不低于1.58米。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考生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无色弱,无夜盲,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肢体畸形,面部、颈部、手、臂无明显疤痕、纹身、胎记及皮肤病。男生身高原则上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原则上不低于1.60米。

4.我校所有非外语专业外语教学为英语。

五、录取原则。

1.非陕西省生源:

考生省统考专业课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所属省份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本省(市、自治区)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录取时以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的60%与高考文化课成绩的40%之和作为综合分,参照志愿,择优录取。

2.陕西省生源:

根据陕招办〔〕30号文件精神,考生省统考专业课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本省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本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设计学类专业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有特殊规定的,结合我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4.在招生计划未分科类(艺术不分文理)公布的省份,录取时按文理科统一排队,按照我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注:详细录取原则以我校公布的《陕西科技大学20本科招生章程》中相关条款为准。

六、学费标准。

设计学类为9000元/人•年。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为11000元/人•年。

注:若上级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对收费标准做出调整,执行新的收费标准。

七、其他。

学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大学园区。

学校网址:

设计学类。

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服装与服饰设计5个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特色专业3个,省级名牌专业1个,具备较强的办学实力。拥有“艺术学理论”、“美术学”、“设计学”3个艺术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设计学类专业依托陕西省优势学科设计学,构建了各专业通用平台课程体系和实践教学体系,建成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设计与艺术实验中心”。着力培养具有双创能力(创意和创业)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设计人才,在行业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陕西科技大学在陕招生计划篇十三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我院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学院地址:陕西省西安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统一大道。

第四条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五条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第六条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

第二章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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