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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优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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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优质8篇)
2023-11-23 08:41:51    小编:zdfb

方案是指在实施工作或解决问题时制定的一系列计划和步骤。制定一个完美的方案需要我们充分调研和分析,了解市场和竞争情况。方案的实施需要大家的努力和配合,只有团结一致才能取得好的效果。

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篇一

副组长:***。

组员:***。

(一)坚持政治方向。坚持教育工作始终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师生头脑,把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导向贯穿到立校办学、育人育才全过程,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阵地意识和底线意识。

(二)坚持育人为本。把坚定理想信念放在首位,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构建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教育协同机制,使各个教育环节同向同行,确保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三)坚持分工合作。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合理分工,强化责任,明确要求,齐抓共管,全员支持参与,构建全校意识形态工作新格局。

1.把握正确方向导向。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定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坚决维护党的权威,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保持高度一致。

2.定期研判、及时报告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学校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加强突发问题和重要事项专题会商,及时总结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

3.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指导和督促党支部的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4.加强对学校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持续开展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加强对学校主题活动、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的价值引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社会实践基地的作用,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5.加强网络信息管控。倡导文明上网,加强对公用微信群和qq群的管理,准确把握整体舆情动态,引导网上舆论。健全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完善校园网络安全防护,提高校园网络信息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6.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度量衡,评判意识形态领域的是非曲直。注意把握好"时、度、效",遇到突发情况后,迅速分析研判,及时向上级报告的同事,及时表明立场,第一时间妥善处理,防止问题发酵放大。

7.严格党员干部纪律约束。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纪党规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执纪监督,决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市委精神的言论,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1.开展自查自纠。就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将相关工作形成总结报告。

2.完善制度体系。按照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对照自查情况,健全意识形态定期研判、突发问题和重要事项专题会商、工作通报、网络信息管控等制度,完善学校意识形态工作体系。

3.强化宣传教育。结合"两学一做"、"三会一课",开展专题党课,加强学校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强化校园宣传阵地建设,引领校园主流文化,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青少年爱国拥党意识,营造和谐文化氛围。

4.做好舆情疏导。加强网络信息管控,完善舆论引导和舆情疏导制度,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强化信息管理和报送。

5.加强督查考核。结合实际,按照工作责任分解,定期进行专项督查考核。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等问题的,实事求是进行处理。

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篇二

做为校友联络工作是10月110周年校庆活动圆满成功前提和基础。为广泛联络校友,构建校友联络工作网络,特制定本方案。

组长:x。

副组长:x。

成员:xx。

1、按区域成立校友会。

区域名称负责人完成时间备注。

2、按届别成立同学会(待定)。

1、发布校庆公告,让广大校友知晓校庆信息。

2、州永一中设校庆专页,开通校友录,校友可以直接登录xx添加和修改个人信息,也可以将信息直接发送校庆办邮箱xx。

3、组织一次全校师生寻找校友活动。

4、12月,组织召开老领导、老班主任、老教师和在职教师代表座谈,听取对校友联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组织有关领导在2月参加州永市校友联谊会活动,在5月参加北京、上海、广州、长株潭等校友会活动,联系一批热心校友联络工作的积极分子,进一步扩大校友群体。

6、在掌握校友信息的`基础上,各班、各届确定一个校友联络负责人,负责一个班、一届的校友联络工作,分届别和班别建立校友qq群。

7、建立领导分管、工作人员包干责任制,把校友联络的具体工作分到责任人。

8、校庆办进一步收集整理校友名册,建立知名校友档案,及时掌握校友会的活动信息,安排专人同他们保持联系,建立完善校友信息数据库。

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篇三

—2016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67号),加快完善全省标准化管理体制机制,有序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标准化结构性改革服务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加标准有效供给,提高吉林标准质量和水平,加强标准实施与监督,更好地发挥标准化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引领性作用。

坚持放管结合。

放开搞活企业标准,培育发展联盟标准和团体标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强化地方标准管理,保证公益类地方标准的基本供给。

坚持国际接轨、适合省情。

借鉴发达国家及先进省(市、区)标准化管理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我省发展实际,建立完善具有吉林特色的标准化体系和标准化管理体制。

坚持统一管理、分工负责。

既发挥好省政府标准化主管部门的综合管理协调职责,又充分发挥省政府各部门在相关领域内标准制定、实施及监督的作用。

坚持依法行政、统筹推进。

加快标准化法治建设,做好我省与国家标准化重大改革、标准化法规规章修改完善的有机衔接;合理统筹改革优先领域、关键环节和实施步骤,通过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的增量带动现行标准的存量改革。

到2020年,建成结构合理、衔接配套、覆盖全面、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吉林新型标准化体系。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健全统一协调、运行高效、政府与市场共治的地方标准化管理体制;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发展模式;全面提升吉林标准水平,让标准成为对质量的

“硬约束”,为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开展强制性地方标准清理评估。

按照国家逐步将现行强制性地方标准整合为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对现行203项强制性吉林省地方标准进行全面清理、评估。确有必要保留的,推动逐步整合为强制性国家标准;不属于强制性标准范围的,转化为推荐性地方标准;不再适用或者与强制性国家标准重复的,予以废止。(省质监局牵头,省政府有关部门配合)

优化完善地方标准体系。

优化地方标准体系结构,推动向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公益类标准过渡。合理界定推荐性地方标准制定范围,围绕吉林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环境保护、工程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领域发展实际,重点制定满足地方自然条件、民族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管理和服务要求的推荐性标准。对现行1593项推荐性吉林省地方标准开展复审。对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存在较大差距,明显滞后于产业或技术发展的,分批次开展修订工作;存在交叉矛盾的,根据复审结果进行整合修订;不再适用的,予以废止。(省质监局牵头,省政府有关部门、各市州政府配合)

规范推荐性地方标准制修订程序。

提高效率,缩短标准制定周期,加强备案管理,及时开展标准复审和维护更新,有效解决标准缺失滞后问题。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做好本行业或领域归口项目的前期立项审查、试验验证、征求意见以及标准发布后的推广应用工作,确保推荐性地方标准的科学性、先进性及适用性。(省质监局牵头,省政府有关部门配合)

建立推荐性地方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推荐性地方标准制修订过程中的信息共享、社会监督和自查自纠,有效避免推荐性地方标准在立项、制定过程中的交叉重复矛盾。免费向社会公开强制性国家标准,逐步向社会公开推荐性地方标准文本。(省质监局牵头,省政府有关部门、各市州政府配合)

强化标准实施和监督。

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要完善标准宣贯、解读、推广、实施、监督和评价反馈机制,充分发挥标准在实施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加强经济建设、社会治理、生态文明、文化建设和政府管理等重点领域标准化建设,加速标准的实施推广,扩大标准应用的覆盖面。建立省政府标准化主管部门统一协调、省政府有关部门组织推动、应用单位定期反馈的标准实施效果评价机制;建立完善推荐性地方标准符合性检测、监督抽查、认证等推荐性标准监督机制,强化地方标准制定主体的实施责任。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建立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制度,探索开展推荐性地方标准实施效果评价。重点加强保障国家安全、人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食品及农产品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满足社会经济管理基本要求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的监督,鼓励标准实施的社会监督。(省质监局牵头,省政府有关部门、各市州政府配合)

加强专业标准化技术机构建设。

省政府有关部门要支持鼓励本行业或领域具备相应能力的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建立本专业、本领域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加强本专业、本领域基础标准化研究、产业技术标准体系建设、重要技术标准研制等工作。加强落户我省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机构和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设,完善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强化监督考核,完善激励和退出机制。(省质监局牵头,省政府有关部门配合)

开展团体标准试点。

选择市场化程度高、技术创新活跃、产品类标准较多的领域,鼓励有条件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先行开展团体标准试点工作。鼓励我省企业集团、产业技术联盟联合国内外专业领域的社会组织制定发布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积极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支持企业与企业、企业与科研机构、企业与高校等单位组成联盟,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共同研制联盟标准;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领域企业结合自身优势研制联盟标准,提升产业集群市场竞争力。(省质监局牵头,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信息化厅等部门和各市州政府配合)

建立团体标准激励机制。

建立团体标准、联盟标准研制激励机制和评价机制,实施必要的规范、引导和监督。(省质监局牵头,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信息化厅等部门和各市州政府配合)

落实企业标准化主体责任。

鼓励企业根据需要自主制定、实施企业标准。企业应严格执行标准,把标准作为生产经营、提供服务和控制质量的依据和手段,提高产品服务质量和生产经营效益,创建知名品牌。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具有竞争力的产品标准和服务标准。取消政府对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管理,实行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企业执行的产品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开,鼓励企业将执行的服务标准向社会公开。鼓励标准化专业机构对企业公开的标准开展比对和评价,鼓励公众和社会各界对企业公开的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省质监局牵头,省政府有关部门、各市州政府配合)

10。

增强企业标准化创新活力。

企业要建立促进技术进步和适应市场竞争需要的企业标准化工作机制。根据技术进步和生产经营目标需要,建立健全以技术标准为主体、包括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的企业标准体系,并适应用户、市场需求,保持企业所用标准的先进性和实用性。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联盟标准研制,主动争取市场竞争话语权。(省质监局牵头,省政府有关部门、各市州政府配合)

鼓励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企业加强国内外先进标准研究,加快先进标准的转化,提升我省企业和产业先进技术标准应用能力。鼓励企业、科研机构与高等院校以新兴产业和特色优势领域为重点,争取承担更多国内外专业标准化技术机构工作,积极参与国内外标准研制,提升标准话语权。鼓励外资企业参与我省标准化活动,带动提升我省相关领域标准化水平。(省质监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经合局等部门和各市州政府配合)

加强我省优势特色产业技术标准与“一带一路”沿线、东北亚国家和地区技术标准及法规比对研究,加强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工作,强化国内外标准的应用、吸收、创新和输出,加快推动我省重点领域标准“走出去”,带动吉林产品、技术、装备、服务“走出去”。(省质监局牵头,省政府有关部门、各市州政府配合)

坚持整体推进与分步实施相结合,改革分三个阶段实施。

制定《吉林省标准化战略纲要(2016-2020年)》,出台实施意见。(2016年5月完成)。

省政府标准化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现行1796项吉林省地方标准进行全面清理,集中开展滞后老化标准的复审和修订,解决标准缺失、矛盾交叉等问题。(2016年)。

开展203项强制性吉林省地方标准清理评估工作。(2016年)。

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价,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建立起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016年启动)。

出台《联盟标准管理办法》,围绕重点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建设,开展联盟标准试点工作。(2016年启动)。

在长春、吉林和延边3个地区开展试点的基础上,在全省推广实施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改革。(2016年5月启动)。

建立企业标准公开咨询服务平台。(2016年7月完成)。

鼓励各级各类标准化专业服务机构对声明公开的企业标准开展比对评价、技术咨询等标准化服务。(2016年7月启动)。

建立省政府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制定相关制度文件。建立吉林省地方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2016年12月完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修正案)》,开展与修改后的标准化法配套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研究和起草工作。(2017年完成)。

出台《吉林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2017年)。

优化推荐性吉林省地方标准立项和审批程序,缩短标准制定周期。加强推荐性吉林省地方标准制定和实施后评估。(2017年)。

进一步明晰推荐性吉林省地方标准制定范围,理清各类标准间的关系,逐步向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公益类标准过渡。(2017年完成)。

确有必要保留的现行强制性吉林省地方标准,逐步推荐上升为强制性国家标准。(2017年完成)。

制定一批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联盟标准。加强全省团体标准、联盟标准的跟踪评价。健全联盟标准、团体标准培育激励机制。(2017年完成)。

健全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2017年全面实施)。

吉林标准与国内外标准水平一致性程度显著提高,重点领域技术标准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达到90%以上。(2018年完成)。

政府主导制定的。

地方标准限定在公益类范围,形成协调配套、简化高效的吉林省地方标准管理体制。(2020年完成)

市场自主制定的团体标准、联盟标准、企业标准发展较为成熟,更好满足市场竞争、创新发展的需求。(2020年完成)。

主导和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数量实现递增。(2020年完成)。

参与国内外标准化能力进一步增强,承担国家级专业标准化技术机构数量显著增多,吉林标准对东北亚区域国内外贸易发展促进作用明显提升。(2020年完成)。

健全标准化统筹推进机制省实施质量强省联席会议负责统筹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统筹全省标准化重大改革,研究标准化重大政策,协调跨部门、跨领域的标准化建设重大问题,推动标准制定实施中各项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各市(州)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制定工作方案,倒排时间,落实责任,确保按要求完成任务(省质量强省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省政府有关部门、各市州政府配合)

各市(州)、县(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激励政策。各级财政部门要将标准化建设经费纳入预算并予以保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完善《吉林省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对在标准化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加强标准研制与技术创新、产业升级、经济发展的衔接配套,制定支持自主创新技术标准、重大产业技术标准研发的优惠政策,在省级科技计划中进一步强化技术标准的导向作用,把标准列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评价的指标。巩固标准成果登记制度,推荐优秀标准成果参评

“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对采用国际标准或有重大影响标准的产品,凡符合国家或省级相关评选表彰条件及要求的,可在参评时优先给予考虑。(省财政厅、省公务员局、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信息化厅、省质监局、各市州政府负责)。

加强对现行标准化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评估,开展与修改后的标准化法配套法规、规章的研究和起草工作。(省法制办、省政府有关部门、各市州政府负责)

坚持专业化、市场化、产业化方向,建立完善标准化服务体系,培育发展标准化服务业。加强对标准信息的综合加工、深度开发,不断创新服务形式,拓展服务渠道,为全社会提供高质量的标准信息服务。着力加强标准化科研和服务能力建设,促进标准化行业协会等社团组织和产业联盟健康发展,培育和发展标准化研究、咨询、检测、认证等中介服务机构,发挥标准化服务机构在标准制定、宣传、培训、解读、咨询等技术服务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省质监局、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信息化厅等部门负责)

加强对标准化重大政策和重点工作的普及性宣传,围绕重要标准、重要专项、重要节点和重大事件,加大标准化宣传,及时发布与人民生活和社会管理等密切相关的标准信息。深入开展标准化知识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等活动,普及标准化知识,增强全社会的标准化意识,营造人人关注标准、重视标准、使用标准的良好社会氛围。(省质监局、省政府有关部门、各市州政府负责)

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篇四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现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文化支撑作用,巩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系列理论成果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自觉认同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事关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则问题上,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

二、目标任务。

(一)着眼于培育社会主流价值。

1.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培育新风尚、凝聚精气神的基础性工程来抓,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党的建设等各个方面。以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诚信建设、孝老敬老、勤劳节俭教育为重点,深化学雷锋志愿服务,传播文明、滋养心灵。发挥先进典型示范效应,宣传社会各方面温暖人心的善行义举,使广大党员群众学有标杆、行有规范。

2.抓实文明创建。做好文明创建提升工作,推进过程创建、常态化创建,提升单位文明程度和员工文明素质。进一步夯实省市两级文明单位的创建成果,加强对环境卫生、公益广告、租赁商户等方面的管理,加大对存在问题的整治力度,在党员群众中积极培育科学生活观念,反对封建迷信,革除陈规陋习,强化群众讲科学、讲卫生、讲文明意识。

(二)着眼于坚定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夯实思想基础。

1.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通过展板、微信、会议等多种形式开展传播和普及工作;重点抓好党支部理论学习,进一步健全理论学习机制,完善和落实个人自学、学习记录等规范要求。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组织开展系列读书学习活动,推动“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向深度和广度拓展,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养和实践能力。

2.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作风建设为切入点,进一步尊崇党章权威,讲大局、讲纪律、讲规矩,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要位置,通过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其它纪律严起来。加强信息宣传管理引导,健全信息宣传队伍。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工作领导。

党支部书记是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各分管领导是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直接责任人,协助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党支部宣传委员具体负责意识形态工作推进和落实,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负责。

(二)明确工作要点。

1.党支部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推动落实,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好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

2.党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进行安排,制定年初学习宣传计划,至少每月开展一次。学习宣传主要内容: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中央、省委、市委、市政府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学习。

3.办公室做好信息宣传的规范建设工作,建立信息员队伍,做好网络舆情动态管理,有序开展志愿服务、道德讲堂等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各部门负责人加强对本部门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精神和要求,遇有重大情况第一时间报告。教育引导员工坚持维护党中央权威,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不以任何方式妄议上级的决策部署。

4.积极配合加强网络管理。增强网上正面宣传,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加强对微信群等建设、管理和运用,坚决守好用好意识形态阵地。不得在微信群转发、传播各种不良、不实信息,以及各种不当言论。如单位或个人在网站和微信群众中发现各种不良、不实信自息和不当言论,必须第一时间向党支部报告。

5.做好上级部门和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意识形态工作事项。积极配合组织开展好的各种宣讲活动。

(三)强化意责任追究。

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篇五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掌握我街道贫困人口真实情况和基础数据,切实做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做好扶贫攻坚战略部署,全力做好我街道精准扶贫工作,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市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工作方案》通过对贫困对象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引导各类扶贫资源优化配置,实现扶贫到社区到户,着力提升贫困对象的生产生活条件和自我发展能力,确保我街道贫困人口整体脱贫。

排查对象:全街道范围内低收入家庭,重点是现行标准下的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2800元以下)和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5000元以下)。

排查方式:采取入户走访、逐户填写《农村贫困人口排查情况调查表》和《城市贫困人口排查情况调查表》,并汇总审核上报。

排查分工:各社区分别成立领导机构,负责排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统筹安排。各排查工作组可根据本社区人口规模及分布成立若干个调查小组,如期完成各社区排查信息数据的填报、录入和街道汇总信息数据的上报工作。各社区及时组织抽调人员编入排查工作组,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并负责本社区贫困家庭基本情况统计数据的初审工作,确保采集各项数据准确无误,调查工作按期完成。

排查统计:各社区排查工作组先入户调查,户表要经调查对象、调查员签字确认,由社区汇总后,填写本社区统计表,报街道进行首次审核,并完成信息录入工作。社区表由社区党组织书记签字、加盖公章,一式三份于2016年7月5日前报街道再次复核。

(一)前期动员阶段。

各社区制定贫困人口排查实施办法,组建工作机构和排查队伍,完成排查工作业务培训。召开居民、党员代表大会,讨论确定本社区低收入贫困家庭并公示,经公示后确定入户调查对象。

(二)入户调查摸底阶段。

各社区排查工作组入户调查,逐户填写户表,汇总社区表,完成入户信息录入以及将户表和社区表纸质版、电子版上报工作。

(三)贫困人口确认阶段。

街道审核分析户表和社区表信息,根据统计调查基础数据,再次对摸排的贫困户进行二次核查,并征求社区班子意见,初步认定现行标准下的贫困人口和相对贫困人口规模和具体人员,由街道汇总,建立台账,一式三份报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篇六

意识形态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的政治安全,在全局中具有重要地位。学院领导班子深刻认识到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着力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切实把责任扛在肩上、把任务落到实处,从“三个关乎”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意识形态工作,明确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院各级党组织必须把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牢牢掌握在手中,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

讲话。

和指示精神,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问题上,必须旗帜鲜明、坚决亮剑,敢于负责、敢于发声、敢于担当,更好地肩负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及时分析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指导性意见,及时做出工作安排。每学期至少研究一次学生和教职工队伍的思想状况,及时掌握干部师生思想动态。

2. 切实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

    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院领导干部对本院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党委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按照好干部标准和要求,加强学院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对不担当的干部及时调整,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有能力、敢担当的人手里,增强学院领导班子的力量。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注重学生会干部的政治培训和思想引导,不断提升学生干部政治素质。

1.  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

    牢牢抓住党委中心组学习主阵地,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学习重要内容,以理论中心组学习带动党员学习、教职工学习和学生学习。加强教师引进、聘用、考核中的政治立场考察,将思想政治表现和课堂教学要求与职称评定、评优奖励等挂钩,严把政治关口。落实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行一票否决制。

2.  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将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融入教育教学活动各环节,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认真贯彻执行《全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体系》,深化大学生形势政策教育,完善领导干部作形势报告工作机制。

1.  建好学院门户网站和党委网站。

    大力宣传党中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专人负责学院门户网站建设和互联网新闻宣传工作,确保责任到人。加强对网络舆情的管理,把握网络舆情传播情况。

2.  进一步加大新媒体建设力度。

    学院党委要紧跟时代步伐,探索新媒体党建工作的新形式新途径,紧扣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主题和特征,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博文共享、微信群共享等新兴网络媒体,摆脱时间和空间局限,在教职工中开展经常性的学习和教育活动。依托学院的新视传媒集团,在电视媒体、微信平台上研发、推送党政建设相关信息,宣传党中央会议精神,弥补纸媒宣传推送的滞后及其他不足。

    在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落实职责。在经常分析掌握意识形态领域动态的基础上,通过多种途径和办法,及时掌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并进行必要的督促检查。

    学院党委及其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总结大会内容,要把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写入年度述职报告并接受监督和评议。每学期要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在重要敏感时期内要建立党委书记、院长带班值守制度,实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

    党委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管理,与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紧密结合,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对中央、上海市教委及学校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要求和交办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有效落实的;对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不到位,对敏感事项和重要问题迟报虚报瞒报的;对意识形态领域错误言行不斗争、处置不及时不妥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对重大突发事件舆论引导不力,影响社会稳定的;未尽职责、疏于管理,发生导向错误的;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和师生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对管辖范围内编写的教材、公开发表的课题研究成果和公开发行的出版物、文艺作品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以及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都要追究领导干部的责任。

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篇七

为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体制机制,强化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职责与监管,根据xx区教育局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教[2018]x号),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1、成立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xx任组长,党支部委员、副校长xx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主要职责: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xx区教育局党组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领导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全面领导和组织学校意识形态工作。

  2、下设办公室,由xx任主任,教务处、工会、团委各1名同志为成员。办公室主要职责:按照学校党支部统一部署,统筹、协调、检查、督导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1、学习教育制度。党支部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有关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的学习;每年班子成员开展1次有关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的授课,每年撰写理论学习心得体会文章不少于1篇。

  2、报告工作制度。学校党支部每半年向区教育局党组以书面形式汇报1次意识形态工作。设立舆情信息员,遇有重大舆情,第一时间迅速报告。

  3、风险评估制度。在酝酿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大政策、项目、工作举措时,通过论证会、座谈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听取相关部门、教职工的意见建议。方案发布前,进行必要的舆情风险评估,制定工作预案。

  1、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与管理。加强对校内新媒体如微博、qq、微信等的监管力度。加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引导,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监管和校园舆情收集,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有效应对涉及师生的舆论事件严把政治关、意识形态关。

   2、加强对课堂教学的管理。决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不允许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对课程开设、教材内容进行严格把关。落实教学管理有关文件,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力度,确保教学质量以及教育方向的正确性。

   3、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严格教师职业准入制度,建立健全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机制。加强对教师思想政治素质的把关。对教师进行上岗培训,评选教师先进典型,实施青年教师培养,激发爱岗敬业热情。

   4、加强对校园文化活动的引导和管理。把校园文化建设作为创新和拓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途径,进一步优化校园育人环境,夯实文化校园阵地,搭建学生文化平台。开展“我的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坚定理想信念,刻苦学习工作,积极投身实践。深入挖掘中华传统节日文化,不断扩大传统优秀文化阵地。充分发挥团总支、工会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功能。

   5、做好党外知识分子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同师生员工的联系,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6、加强舆情分析和研判工作。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师生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分析问题、商议对策,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教务处利用学科优势,组织力量对当前思潮和热点问题进行研判,并提出引导意见,为学校党支部、行政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与舆论引导提供参考。

  。

 建立健全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

   1、校党支部领导班子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为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党支部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

   2、各教研组分工负责各方面具体工作,确保意识形态管理环环相扣,不留死角。

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篇八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贯彻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明确总支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十九届。

四中全会。

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县、教育局机关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为切实加强对胜利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深入推进意识形态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支部领导班子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

(一)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思想理论建设,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二)支部书记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处室、班组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三)办公室在支部的统一领导下,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要切实担负牵头抓总、指导协调的责任。

(一)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和教育局机关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责任领导:班子成员)。

(二)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

认真学习十九届。

四中全会。

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加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宣传教育,组织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践行,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扎实抓好以支部为龙头的干部理论学习,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必学内容,每年学习不少于一次。(责任领导:李朝,责任处室:办公室,团委,少先大队)。

(三)建立健全分析研判机制。

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学校出现的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有关分析研判情况及时报上级党组织。(责任领导:李朝,责任处室:办公室)。

(四)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党总支每年至少两次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及时将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向上级党委。

报告。

并提出建设性意见。(责任领导:李朝责任处室:办公室)。

(五)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切实形成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办公室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处室:办公室)。

(六)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的教育培训。(责任领导:李朝,责任处室:办公室)。

(七)加强学校思想阵地管理,强化学校的教学管理,确保正确的办学方向。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有关部署要求,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课老师、年级组长、班主任等教师队伍建设。切实加强教师队伍的管理,不得在课堂出现有政治偏差的言行;在学校内不得进行宗教活动,不得开设宗教课或向学生传播宗教,不得组织学生到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教学和实践活动。(责任领导:开飞,责任处室:办公室、教务处、团委、少先大队)。

(八)加强团队工作,强化青少年学生的意识形态教育。

加强对少年团校、学生社团的组织与管理,牢牢掌握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的主阵地。完善对重大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的报备、审核机制,加强引导,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责任领导:开飞、杨辉,责任处室:政教处、团委、少先大队)。

(九)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

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必须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责任领导:李朝,责任处室:办公室)。

(十)加强党员干部党纪法规教育。

对在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课堂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责任领导:张道云,责任处室:办公室)。

(十一)做好知识分子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

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同知识分子交朋友,做好学科骨干教师的工作,通过开展经常性走访、建立联系点、参加教研活动、座谈等形式,不断拓展同教职工沟通联系的渠道。加强对党外教师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处室:办公室)。

(十二)选优配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干部队伍。

确保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对敢抓敢管、敢于同错误倾向做斗争的同志,要公开支持、大胆使用,对不适合、不适应的要及时作出调整。(责任领导:张道云,责任处室:办公室)。

严格追责问责,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一)支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3、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对重大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处置和引导不力,引起思想混乱、造成严重影响的;

7、管辖范围内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和编写的材料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8、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10、对管辖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严重问题隐瞒不报的;

14、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三)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上一级党组织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问责情况,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方案。

  为了更好地贯彻河西区教育系统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

方案。

 

    为统筹、协调、推进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各项工作,学校成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领导小组。

    组长:  环湖中学书记 董彦萍。

             环湖中学校长 杜惠荣。

    副组长:环湖中学副校长王岚。

            环湖中学副校长钱洪涛。

    成员: 韩蕊王淑玲门秀薇龚云浩卢庆顺赵筱怡宁普玲李娜。

   。

    建立工作责任体系。坚持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集体领导、分工明确、执行有力的工作机制,党组织负主体责任,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

    加强会商研判。坚持意识形态工作每季度分析研判制度,掌握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和舆情动向,及时发现和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做好突发淤青的引导管控。

    加强研究报告。党支部每半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次,并及时向上级党委汇报。

    加强风险防控。在学校内做好正面引导宣传工作。

    (二)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管理。

     严格执行市教委相关规定,建立健全课堂教学管理办法和管理体系,加强对教学全过程督导。加强学校报刊、广播、橱窗、led屏的管理。对学校报告厅加强管理,防范违反意识形态导向的活动,防范邪教的渗透。

    (三)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队伍建设。

     对党员领导干部和广大教师进行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觉悟。加强对网络人员、通讯员培训,着力在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和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上加强。

    (四)加强对教职工队伍的思想理论建设。

     抓好中心组理论学习。努力创办理论学习示范校。大力开展教职工敬业行动,努力打造让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队伍。

    (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

    积极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确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培养“阳光学子”。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形成家庭、社会与学校携手育人的强大合力。

    (六)加强对网络意识形态的安全维护。

    学校党支部牢牢把握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主导权,书记亲自抓,并对学校“两微一端”进行清理,确保学校健康向上的网络舆论生态。

    (七)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助推文明城区建设。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党员继续到社区报到,服务在社区。继续开展读书活动。

    (八)加强思想领导强化监督保障。

    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落实主体责任,层层细化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

   (一)强化领导,摆上重要位置。

   (二)强化分工,落实工作责任。

   (三)强化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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