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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事业单位考试公告(精选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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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事业单位考试公告(精选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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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一种思维的整理和归纳,有助于提高我们的思考能力。写一篇完美的总结需要我们有充分的思考和准备,不可草率行事。6.不同的总结范文适用于不同的情境和需求,请根据实际情况加以选择和借鉴

萧县事业单位考试公告篇一

1.考试方法:分为笔试和面试。

2.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内容详见附件3《上海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大纲》。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定于2023年3月25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和面试分数线于2023年4月27日10:00起公布,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5.招聘单位对通过面试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资格审核未通过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笔试成绩排名其后的报考人员依次递补。

报考人员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或本人主动放弃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的,招聘单位确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报考人员依次递补。

6.面试一般于成绩公布一周后陆续开始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不再通知。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原件、准考证、报名信息表和有关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萧县事业单位考试公告篇二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笔试由省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

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以下简称“面试”)原则上由各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具体可见招聘岗位表中“主管部门”栏。

(二)统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管理类岗位、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类岗位的笔试科目名称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但考试内容各不相同。

经济类中会计、审计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统计和其他经济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其他专技类”岗位与“管理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各招聘岗位的类别见《招聘岗位表》中“岗位类别”。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日期:2023年4月1日。

笔试地点:江苏省各设区市均设有考点,应聘人员在报名时任选一地点参加笔试。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须与报名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准考证上明确的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形式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的业务子网—江苏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中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合格分数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根据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笔试合格者中1:3的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在面试前组织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如有复审不通过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招聘主管部门等网站公布。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和申辩。

3.面试。面试原则上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组织。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形成竞争的岗位,除《招聘岗位表》中有特殊说明外,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如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有专业测试、技能操作要求,并且在《招聘岗位表》中明确成绩所占比例的,其合格分数线与上述要求一致。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

萧县事业单位考试公告篇三

岗位条件要明确、具体,易于操作和界定,对允许报考的相近专业逐一列出,专业名称应参考教育部公布的学科目录,不得设置歧视性、指向性条款;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以2016年4月9日为截止日期;除科研医疗单位部分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外,学历性质一般不作限制;同一主管部门所属不同招聘单位的相同、相近岗位,可适当归并,集中招聘。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招聘急需的高层次、短缺人才,因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未完成招聘任务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结合工作实际再次组织公开招聘。招聘信息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不得变更。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除符合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基本条件要求外,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5年4月9日以后出生),同时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条件要求。

(三)报名和缴费。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4月9日9:00—4月12日16:00。

查询时间:2016年4月9日11:00—4月13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信息的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6年4月9日11:00—4月13日16:00。

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招聘单位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视为初审通过。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应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6年4月9日11:00—4月14日16: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6年5月3日14:00—5月7日14:30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济南市燕子山路2号)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

(四)资格审查。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当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6年4月9日之前取得)、身份证;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6年5月7日。

综合类:上午9:00—11:30。

教育类、卫生类:下午14:00—16:30。

萧县事业单位考试公告篇四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招聘计划,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2年及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身体条件;

7.具有与所报岗位相适应的学历及专业要求,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8.报考市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初中教师岗位需具与所报岗位一致的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岗位需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其中小学音乐、体育和美术岗位的考生需与所报岗位一致。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者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位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拟聘用人员约定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由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依法解除其聘用合同。

9.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详见《任丘市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2年8月14日(以报名第一天时间为准)。

(三)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此次招聘部分岗位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0年、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2.岗位条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任丘辖区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任丘辖区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岗位条件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2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志愿者。

4.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5.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现役军人;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6.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的学生;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8.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一)报名。

报名网址:任丘人事人才网(http:///)。

报名时间:。

报名缴费时间:截止时间到2022年8月19日下午5:00。

报名结束后,迅速组织笔试,请考生及时关注笔试时间,并做好核酸检测等相关事宜,具体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及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的招考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本《公告》,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本次考试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考务费100元。

2.报考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报名信息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3.报名信息提交后会形成预览信息表格,请报考人员再次核对报名信息及照片。考生提交报名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提示未过原因,符合报考条件的可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交费通过微信扫码支付,扫码显示支付成功即完成本次报名。

4.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即报考人员对网上提交的学历、毕业院校、户籍、个人简历、相关资格证及填报的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自报名至聘用整个招聘过程,凡发现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对减少或取消的岗位可调整到紧缺岗位,招聘计划的调整由任丘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岗位调整情况于开考前公布。如果有调整,报考岗位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改报一次其他岗位。

7.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实际,招聘工作可能会出现调整,所有招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均在任丘人事人才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如有延误,责任自负。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统一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100分。

报考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医学类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聘者对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方面知识的了解掌握程度及运用能力;医学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医学基础相关知识。

报考市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教育类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理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及教育教学等相关知识)。

报考综合类岗位(除医学类、教育类以外的其他事业单位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职业能力测验主要考察适应事业单位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

笔试结束后,依据招聘计划和考生笔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证件审核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证件审核。进入证件审核人员名单在任丘人事人才网公布。

2.证件审核。

提供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相关证明材料(含户主首页及本人页,按任丘辖区生源地报考的考生需提供中学毕业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须提供就业报到证[如无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纸上并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印章,原件需在资格复审环节审核档案时一并提供)],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退役士兵须提供退伍证,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要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3.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内容另行通知。

报考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医学类岗位的考生,面试采取专业知识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卫生基础知识等。

报考市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教育类岗位的考生,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课堂组织能力、教育教学艺术、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报考综合类岗位(除医学类、教育类以外的其他事业单位岗位)的考生,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等。

4.总成绩确定。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时,采取依次按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者优先的方法确定排名顺序。在此后的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依据招聘计划数与考生从高到低的总成绩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自理。

(四)资格复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复审、考察环节,格复审所需材料除证件审核所需提供材料外,还需要审核个人档案等相关材料。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逾期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公示、聘用。

资格复审、考察合格人员,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任丘人事人才网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列事业编制,享受相应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被聘用人员按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最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任丘人事人才网发布相关信息。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取消应聘资格,如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要严肃查处。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任丘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

附件2:

2022年8月12日。

萧县事业单位考试公告篇五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

1.具有宁波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7年8月1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宁波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宁波生源是指经高考并被录取时户口在宁波。

3.部分岗位面向全省、全国招聘;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可以用原已取得的学历或研究生学历报考,户籍、生源不限。

(三)专设残疾人招聘岗位招聘对象为:慈溪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或慈溪市常住户口大专以上学历人员,符合招聘岗位身体条件。

(四)面向全日制大学生退役士兵招聘的对象为:慈溪生源且具有慈溪市常住户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五)截止2017年8月10日,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尚在服务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现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学生不能报考(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萧县事业单位考试公告篇六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原则上由主管部门组织。

(二)统一笔试。

1、科目。

管理类岗位、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类岗位的笔试科目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

各类岗位的笔试科目相同,但内容互不相同,各考相应试卷。岗位的类别见《江苏省2016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岗位表》中“岗位类别”。

经济类中会计、审计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统计和其他经济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与管理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16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日期:2016年4月16日。

笔试地点:南京、徐州、苏州、盐城均设有考点,应聘人员在报名时任选一地点参加笔试。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萧县事业单位考试公告篇七

全日制统招。

本科生。

学士。

文秘岗,主要负责有关会议及活动等文稿起草;党群处有关内务的协调处理。

要求具有中文专业学习背景(含哲学、法学、历史学、社会学等)。

综合素质较高,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团队精神;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较强的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计划财务工作办公室。

全日制统招本科生。

学士。

会计岗,会计相关专业。

年龄在25—40岁之间;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同时具备会计师资格证者优先;有一般纳税人企业工作经验者优先,有杂志社、出版社工作经验者优先;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熟练应用财务及office办公软件,有财务软件实际操作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省、市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情形。

三、报名办法。

萧县事业单位考试公告篇八

(五)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的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八)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三)现役军人;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七)未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介绍信的在职工作人员。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萧县事业单位考试公告篇九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2〕30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下达的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我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名。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我县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名。各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汾西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报考人员为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学位证)书须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教育形式人员的毕业证及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须在公告发布前取得。

(六)年满18周岁,30周岁及以下(即1991年8月12日至2004年8月12日期间出生),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即1986年8月12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2.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劳动合同期满的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在报名结束后未达规定比例被取消的,将岗位招聘计划和报名人员转入一般性岗位(转入专业要求、其他要求等相同的岗位)。

4.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报考医疗卫生技术类岗位的,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证书中的培训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

5.受疫情影响,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招聘部门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6.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须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标明的专业一致)。专业要求按具体专业名称设置的,考生毕业证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

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应属同一专业(类)。

7.《岗位表》资格条件中的专业要求,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以及技工院校专业目录。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相应《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

对报名者所学专业未列在目录中的(包括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型研究生专业以及取得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等),由负责资格审查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8.招聘岗位有从业资格要求的,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或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本次招聘在县招聘工作领导组的指导和监督下,由县人社局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配合组织实施,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招聘公告须在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平台(省人社厅官网“公开招聘”专栏)、汾西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汾西县人民政府网(网址:)。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汾西县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上传一张本人近期(近3个月)免冠正面红底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招聘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并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其中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国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由招聘单位结合岗位需求进行认定。)。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8月16日9:00至2022年8月21日18:00。

报名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2022年8月20日18: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2022年8月20日18:00至2022年8月21日18:00期间,不能再提交资格审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

时间:2022年8月16日9:00至2022年8月21日24: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100元(根据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文件规定)。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开考比例。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同时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对个别特殊行业、特殊专业或要求层次较高的岗位,报名人数如果达不到岗位招聘人数3:1比例的,经县招聘领导组报请市人社局批准后,方可降低开考比例。岗位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不设开考比例。

5.改报岗位。

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原报考人员,可于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6.减免考务费用。

根据相关政策,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符合减免考试费政策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8月21日之前提交减免手续至县人社局事业股。减免材料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7.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8月24日9:00至2022年8月27日8:00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与县人社局联系解决。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笔试、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

1.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3)笔试内容:分教师类岗位、综合类岗位。

教师类岗位笔试内容:

《科目二》: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现代教育思想(含新课程理念)、心理学、教育学、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等。

综合类岗位笔试内容:

《科目二》: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资料分析等。

(4)考生须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以及疫情防控有关证明,证件、证明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笔试结束后,要进行雷同试卷甄别,严肃处理作弊人员。

(5)笔试结束5天内,考生可登录汾西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成绩。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汾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配合。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汾西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见附件2),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

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政府购买服务基层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提供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及考核合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期间,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仅递补一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结束后,缺额一律不予递补。

3.面试。

面试工作在县招聘领导组的监督指导下,由县人社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汾西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并由县人社局告知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

教师类岗位面试采取专业课试讲方式,综合类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

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面试成立面试考官小组,每个考官小组一般为5至9人,由有关方面人员和专家组成。每个考官小组设主考官一人,由外聘考官担任,主持本组面试工作。

面试工作关键环节须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应于当天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县人社局和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由县人社局和各招聘单位负责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涉及教师的可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社区或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同时要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招聘单位可根据报考比例和实际情况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仅递补一次)。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汾西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拟聘用对象经招聘领导组审核同意后,报县编委会予以研究,通过后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或县人社、编制、财政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个人档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人社)部门各1份备案。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受聘人员享受应聘事业单位所在岗位相关待遇。

受聘人员一经正式聘用,须在本单位签订五年的聘用合同,聘期内不得辞职、调动或报考其他岗位,如有违反,记入诚信档案。合同期满后方可调离。

本次公开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咨询电话:

(6)其余岗位:0357—6100902。

电话接听时间为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2022年8月12日。

萧县事业单位考试公告篇十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时间:2016年5月7日9:00—11:00(120分钟)。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进入考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通用知识》考试复习范围详见《附件3: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知识考试大纲》。笔试成绩登陆吉林省公安厅网站进行查询。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通知。

面试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并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其中2016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经复审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成绩在吉林省公安厅网站进行公布。

萧县事业单位考试公告篇十一

因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益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次招聘事业编制人员23名,具体岗位与要求详见《益阳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为准。

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我省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招录职位。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聘用资格。

2.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普通高校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3.30周岁以下是指199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一)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通过益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和各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1)报考人员登陆http://网址填报报考信息,并事先准备好以下资料:

本人身份证(正反双面)、学历学位证、“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及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等资料的电子扫描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电子照片(照片清晰,jpg或者jpeg格式,红色背景,文件小于30k,参考像素295*413)。在上传照片前,请到湖南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

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下载地址:

http:///statichtml/。

(2)报考人员应根据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

(3)报考人员报名结束后请及时下载打印《益阳市市直事业单位2022年度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报名登记表下载和打印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5日。

(三)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1.笔试。

笔试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有效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不再改报。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所需专业知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2.面试。

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招录职位面试对象未达招录计划1:2比例的,相应核减招录计划。招录职位只招1人的,不再核减招录计划数。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情绪稳定性、举止仪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

3.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另行在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各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据笔试成绩确定名次)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体检项目与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考察由招聘单位负责实施。招聘单位应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或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时或者出现放弃资格者(须出具书面意见),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六)公示及聘用。

1.经招聘单位集体研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身份证等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经审核无误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各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一)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点击查看。

2.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0日。

萧县事业单位考试公告篇十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聘科级管理类岗位(管理岗位七级和八级)或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可放宽至40周岁。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注明的为准。计算年龄和工作经历的基准时间为2016年3月31日。

5、具备《江苏省2016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9、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办法。

萧县事业单位考试公告篇十三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规定的应聘条件和上述招聘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年龄18至35周岁(1981年8月10日至1999年8月10日期间出生);

(四)身体健康(专设残疾人招聘岗位按岗位条件规定);。

(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萧县事业单位考试公告篇十四

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选情况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事业单位招聘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范围分别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

未尽事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11月18日。

附件:

1:附件1:

2:附件2:

3:附件3:

公务员考试网事业单位栏目推荐:

萧县事业单位考试公告篇十五

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适用于事业单位自然科学类专业技术岗位。

中小学教师类(d)类,适用于中小学(幼儿园)和中专等教育机构教师岗位。

医疗卫生类(e)类,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岗位。

每个类别的笔试科目均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与《综合应用能力》两门,按4:6比例并折算为百分制后,计入笔试成绩。其中,《综合应用能力(e类)》由医学基础知识和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应用能力两个部分组成。医学基础知识部分占比60%。

笔试变化:笔试的科目和内容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由过去武汉市自行命题、阅卷,改为国家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命题和阅卷。

公务员考试网事业单位栏目推荐:

萧县事业单位考试公告篇十六

4月底,市招聘办发布招聘公告。

5月上旬,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网上报名。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提交应聘申请。主管部门组织招聘单位对应聘申请进行网上审查,对符合报名要求的及时确认,对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注明理由。

5月中旬,通过应聘申请审查的人员,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

6月1日至6月5日,应聘人员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6月5日,市招聘办统一组织笔试。

萧县事业单位考试公告篇十七

统一招聘的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统一招聘笔试。

1.笔试科目。本次统一招聘考试分为综合类、教育类、卫生类三个类别。

综合类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教育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教育类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卫生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卫生类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总成绩为单科成绩×50%之和。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应不低于40%,各招聘单位招聘方案中应予以明确。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16年12月10日(周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0:30《职业能力测验》。

本次考试在河南省郑州市设置考场。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法定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选名单查询可登录河南省人事考试网()。进入面试人选根据《河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6年统一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中确定的人选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4、加分政策。按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考,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5分。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在12月5日至9日凭持相关材料到招考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加分人员情况经各招考单位审核汇总后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集中公示。

(二)统一招聘面试。

面试一般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的方式及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详见招聘单位的《招聘公告》。《河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6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中未明确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的,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面试前,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和有关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萧县事业单位考试公告篇十八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规范、公正的用人制度,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提高人员素质,增强事业单位竞争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把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关。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及《xx市二〇xx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昭人社〔xx〕6号)的规定,经市招考领导小组批准,现将xx市xx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凡进必考”的原则;

(二)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学以致用、专业对口的原则;

(四)坚持全市统一组织、统一考试、统一录用,分级、分部门开展招聘工作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对象、范围及拟招聘岗位数。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强烈责任心和事业感;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及其他招聘条件。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6周岁以上(1977年9月1日至1996年8月31日出生)的非事业单位、非党政群机关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其中:报考工勤岗位的人员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16周岁以上(1982年9月1日至1996年8月31日出生),乡镇(县区政府所在地除外)岗位可放宽到国民教育中专及其以上学历,工勤人员岗位放宽到技校、高中及其以上学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xx年以来参加公务员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

3、在读的普通院校全日制学生。

(三)拟招聘岗位数。

xx市xx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32名,其中市直事业单位237名,昭阳区196名,鲁甸县216名,巧家县82名,盐津县113名,大关县156名,永善县210名,绥江县97名,镇雄县195名,彝良县136名,威信县38名,水富县56名,具体岗位设置情况详见《xx市xx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

三、报名方式、时间及有关事项。

(一)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统一在云南人事考试网上进行报名,学历要求为本科以上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机构的岗位由考生到指定的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二)网上报名时间:xx年9月18日至9月22日。

(三)网上报名网站:

现场报名的有关事项详见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的有关公告。

后续工作及其他事项查询网站: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

(四)网络报名程序。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可在xx年9月18日8:00至9月22日24:00期间登录云南人事考试网站,按报名系统提示进行报名。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上所写专业完全一致,凡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程序的资格;凡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全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报考者必须在网络相关页面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电子证件照和电子毕业证照。照片要求为:本人近六个月内的正面免冠jpg格式的电子头像照片,头部长度占照片长度的2/3,不着制式服装或白色上衣,常戴眼镜的应配戴眼镜,白色背景,无边框,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照片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更详细的照片要求及照片制作流程请详阅云南人事考试网“论坛”和云南人事人才信息网“公务员招考”栏的有关说明。

2、资格初审。

网络报名资格初审采用系统自动审核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请考生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对岗报名,并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如报名信息与本人所持证件信息不相符,以及与岗位要求不符的,不能通过后续的资格审核。

网络报名的大致流程为:登陆云南考试网—阅读考生诚信承诺—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具体报名流程见云南考试网。

人工审核的权限为: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每天的8:00、16:00、24:00准点进行计算机自动审核并返回审核结果。

人工审核的结果在考生提交报名申请一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返回审核结果。为保证审核信息的正确性,需提供人工审核的数据在人工审核期间考生只能修改照片信息,其余报名信息不得修改。

系统将于9月22日24:00准时关闭报名系统,系统关闭以后考生将不能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数据修改,如果因考生提交的信息不符合岗位要求而导致审核不通过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相关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根据所学专业和岗位条件对岗报名,每位考生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岗位一经确定,一律不得更改,否则取消其考试成绩。报名时岗位所要求的各种条件考生必须完全符合,涉及到与毕业证相关要求的,需为同一本毕业证。如果专业需求为具体专业的岗位,报名时允许相近相关专业的考生报考。考生所学专业与岗位需求专业是否为相近相关专业,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报名初审时根据考生所填专业结合岗位的专业需求与岗位匹配性确定。

按照相近相关专业报名的考生,在报名时必须在专业选项内选择“其他”,然后在专业名称内填写考生所学专业的具体专业名称并加(相近相关专业)注明,如:计算机艺术设计(相近相关专业),提交人工审核。否则系统将自动审核为“审核未过”。

2、报考工作经历要求为“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必须是普通院校毕业以后在各类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普通院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工作经历只能算作社会实践,不能算作工作经验。

工作经历的计算基数为“月”,计算时间截止至xx年9月,相关工作经历累计达到24个月以上者,视为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报考工作经历要求为“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岗位的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单位证明,证明其工作经验。

3、卫生、计生、农业、统计、林业、水利、民政等系统进行归并设置的乡镇岗位,实行同类岗位统一报名,笔试(或面试)及资格复审后,根据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顺序,由考生选择岗位后进行录(聘)用,如最终成绩相同,则采取抽签方式决定选岗顺序。

4、报名时由考生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在网上填报相关信息,考生领到准考证后认真阅读和核对准考证上的所有内容并自觉遵守。

5、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低于开考比例的,相应削减招聘岗位数。乡镇(县区政府所在地除外)岗位和特殊紧缺专业的岗位,经市招考领导组批准,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在后续的笔试阶段仍受最低控制分数的限制。学历要求为硕研及以上的岗位,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因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开考的报考人员退还报名费。因考生原因届时不能考试的,一律不予退费。

6、公布考试报名数据。

每天上午公布前一天的报名数据。考生一旦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确认后(无论是否缴费),考生报名信息不能修改。未通过初审或尚未审查的人员可改报其它岗位,已通过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无论是否缴费)网络报名系统将禁止其报考其它岗位。

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在网络报名开始后进行,系统会提示考生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考生即可进行网上缴费。网络显示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次日登陆云南考试网在线查询缴费结果,网络缴费截止时间为9月24日24:00。在银行对账、岗位调剂等情况统一处理完毕后,网络报名的所有数据将于9月29日前在报名网站公布。

7、根据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关于普通招生计划学历方面的政策如下:

(1)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指经高考后通过普通招生计划录用的并经高校全日制学习毕业的学生(即通过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开具《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登记证》的学生),中专学历层次的毕业生是否属于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以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为准。

(2)职业高中、职业中专等大专以下学历,未纳入普通高中及中专的招生计划,不属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3)军队院校招收的地方学员,如未经xx和教育部认定的,其学历不予承认;虽经xx和教育部认定,但没有教育主管部门开具派遣证的,其学历视为国民教育中的成人教育学历,但不属“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4)留学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各省(区)省一级教育部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根据云南省教育厅的规定,经过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可以视为“普通高校毕业生”,留学人员在云南省的学历认证地点为:云南省留学服务中心,电话为:0871—5151676。

(5)xx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及成人教育的考生必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如不能如期取得则取消其进入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资格。对于未还清助学贷款学校暂扣毕业证或学位证的考生,可由学校开具证明并提供其毕业证或学位证的复印件,在资格复审时认可其报名资格。

(6)根据xx年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党校学历是干部在校学绩的标志。该条例删除了原暂行条例中“党校学历可以享受同等国民教育的有关待遇”的表述,按教育部的规定,党校学历不属国民教育学历。

8、已参加各类就业考试的人员可以参加本次考试,但对取得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和公务员考试拟录用资格的人员,本次招聘均不再录(聘)用。

今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特岗教师”和“三支一扶”,需要参加本次报名考试的,需在报名前向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放弃“特岗教师”和“三支一扶”转正的申请后才能参加本次报名考试。

截止报名时已经录(聘)用为事业单位和党政群机关的在职在编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参加报名的一经查实,一律按扰乱招考秩序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六)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9月24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根据云发改收费〔xx〕1767号规定,每人收取考务费100元。具体缴费程序请注意云南省考试网的相关细则。

报名缴费结束后,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在上述网站公布,因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开考的报考人员将退还报名费(详细时间及地点见云南考试网通知)。因考生原因届时不能参加考试的,一律不予以退费;在以往考试中因违纪被公示不得参加xx年考试的`人员但又通过报名,在报名结束后经比对诚信纪录查出的,一律不予以退费。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人员可减免笔试费用。符合享受减免条件的考生,请于9月25日由本人或委托人到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确认,办理退费手续。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在xx彝良9?07地震中有家庭成员遇难的考生可减免笔试费用。请考生在10月27日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和户口册到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退费手续。

(七)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请于xx年10月22日上午10:00时至开考前登录云南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登陆上述网站查询或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注:考试时,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四、考试办法和考试内容。

(一)考试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原则上只进行笔试,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基础知识两个科目。公共科目不区分考试类别,公共科目满分为100分,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满分为100分。公共科目加专业基础知识总分为xxx分。

报考岗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须具有硕士及其以上学位)的考生,不进行笔试,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考核后择优录(聘)用。

报考岗位学历要求为本科以上的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且专业对口的考生,不受开考比例限制,不进行笔试,由各系统的市级主管部门组织面试后择优录(聘)用,面试办法由各系统的市级主管部门制定,报名时间及方式请参阅相关公告。

报考工勤岗位的考生先参加公共科目考试,再从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依据公共科目成绩由高到底的顺序,按照1:5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考试,若拟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5的,则该岗位最低分数线以上的所有考生进入专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考试方案由各用人单位制定,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自行组织实施。工勤岗位考试公共科目满分为100分、职业技能考试满分为100分,公共科目加职业技能考试满分为xxx分。

(二)考试内容。

公共科目主要测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道德修养、事业单位管理、法律常识、公文写作与处理、国情、省情、形势与政策等方面知识。

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试与招考岗位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按照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特点,将招聘岗位按照综合管理类、经济类、农业类、林业类、动物科学类、水利水电类、规划建筑类、交通运输类、环境安全类、地质地矿及测绘类、化工类、机电设备与工程类、计算机与信息科学类、文史哲学类、法律类、艺术类、艺术设计类、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护理学类、药学类、医疗技术类、公共卫生类等23个岗位类别归并设置,进行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各类专业的考试范围,详见《xx市xx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归类及考试范围》。

工勤岗位的职业技能考试的考试内容由用人单位根据各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确定。

xx市xx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指定或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前培训。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加分政策。

1、考试时间:xx年10月28日。

上午9:00—11:00公共科目。

下午14:00—16:00专业基础知识。

2、考试地点:由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在xx市内考点进行。

3、笔试加分政策:

(1)对我市优秀运动员,依照《xx市人事局xx市文化体育局xx市教育局关于对xx市优秀运动员就业升学给予政策性优待的通知》(昭市人通〔xx〕89号)文件精神执行。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交由市文体局出具的证明及相关资料。

(2)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下同)笔试成绩加5分,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对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笔试成绩加3分,资格审核时需提供民政部门认定并颁发的《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因公牺牲人员的关系)。

(3)以上政策加分不累计加分,只能选择其中最高一项进行加分。

六、资格复审、考核、体检及聘用审批。

(一)最低控制分数线的确定。

笔试岗位的笔试最低控制线为各笔试专业类别参加考试人员有效笔试成绩总平均分的80%为各笔试专业类别的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需要面试或职业技能考试的岗位,面试或职业技能考试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方能进入以后的招聘程序。

(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1、只进行笔试的岗位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从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岗位所需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的,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高的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如专业基础知识成绩也相同,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并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取加试笔试的方式择优录(聘)用。

2、进行面试的岗位依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从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岗位所需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由市级主管部门加试面试后,根据加试面试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聘)用。

3、工勤人员岗位按照考生公共科目成绩加专业技能考试成绩的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岗位所需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的,职业技能考试成绩高的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如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也相同,由用人单位加试职业技能考试后,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聘)用。

4、资格复审后按所需招聘人数等额进入考核、体检,不足招聘人数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考核、体检。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环节查出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录(聘)用资格。

2、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按相关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册原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毕业证原件,教育部毕业证网上查询结果打印件(或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学历认证报告,技校、高中学历需出具市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证明),准考证以及其他与岗位要求相关的证件或证明材料。

3、本次考试资格复审中若出现不合格者,按总成绩高低顺序进行递补,但递补只进行一次。资格复审结束后,后续任何环节若出现不合格者,将不再进行递补。

(四)考核。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考核,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等多种形式,对被考核对象进行全面考核。考核时考生需提供本人个人档案或协助用人单位调阅其档案,若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供个人档案的,取消其录(聘)用资格。

(五)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公示。

体检合格者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将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七)聘用审批。

考核、体检工作结束后,各县区将拟录(聘)用人员考核材料及名册一并在规定时间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市属事业单位录(聘)用材料由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按《xx市事业单位聘用制暂行规定》办理录(聘)用手续。

七、考试组织及纪律。

(一)考试按全市统一规定的时间进行。笔试工作在xx市内设置考点。各考点必须严格按省、市有关纪律和要求严格、规范地组织好考试工作。做到精心组织、严格管理。若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职,造成失误的,或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二)为维护考试聘用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若在报名、考试、考核、体检、录(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三)整个考试录(聘)用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报名、考试、考核、体检及其它事宜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到场办理手续者即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聘)资格。

(四)整个考试录(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上级部门的指导与社会各界的公开监督。

文档为doc格式。

萧县事业单位考试公告篇十九

(一)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和省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

(二)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要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在下达的用编进人计划内,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招聘方案和招聘简章,并填写《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见附件),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后组织实施。

(三)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岗位的等级、类别和专业条件要求,采取不同的方式组织进行。

1.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初级管理岗位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信息的发布、网上报名和笔试工作由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负责组织,其中允许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信息,招聘单位须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按照相关程序同时发布。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

2.招聘中级管理岗位和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采取专业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备案的招聘方案,按规定程序、时间组织实施。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招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也可采取答辩、试讲、面谈交流等方式进行,或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组织。招聘中级管理岗位人员,须报备案主管部门同意后,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3.招聘工勤岗位人员,采取专业笔试和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也可根据岗位需要采取技能操作、专业能力测试的方式组织。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备案的招聘方案,按规定程序、时间组织实施。

4.省直属高等院校招聘工作人员,由单位根据备案的招聘方案,按规定程序、时间组织实施。其中,招聘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初级岗位人员,须参加省属事业单位初级岗位统一笔试。

5.2016年,在省卫生计生委开展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初级岗位笔试工作试点,其所属公立医院招聘卫生专业初级岗位工作人员,由省卫生计生委根据备案的招聘方案,按规定程序、时间组织实施。

按规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的公开招聘,笔试、面试结束后应依照相关程序及时公布笔试、面试成绩,确定面试、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按管理权限及时办理公示及聘用备案手续。公示、备案材料主要包括招聘人员基本信息、相关证明材料、面试人选基本情况、笔试面试成绩、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人员信息、招聘工作情况总结等。招聘方案的备案工作截止到2016年10月底,聘用人员的备案工作应在本年度内完成。

(四)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2年、2013年、2014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4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省属事业单位的定向招聘岗位,由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报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确定。定向招聘岗位一般为普通管理岗位或专业条件要求较宽的专业技术岗位。

(五)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初级岗位的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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