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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发票报销(模板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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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发票报销(模板11篇)
2023-11-23 13:09:18    小编:zdfb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发现自身的优缺点,以便更好地提升自己。对于那些无法具体界定的特殊情况,我们可以尝试通过抽象和概括来理解其共性和规律。"以下是一些范文供参考,希望能对你的总结写作有所启发。"

服装发票报销篇一

发票是指经济活动中,由出售方向购买方签发的文本。报销是把领用款项或收支账目开列清单,报请上级核销。下文小编收集了关于报销发票管理办法,仅供参考!

发票报销坚持真实、规整、明确的原则,具体要求如下:

一、入库单填写。

1、采购类报销需粘贴入库单记账联。入库单是采购入库的证明,由库房管理人填写,采购经办人在入库单相应位置签字,采购经办人报销时将记账联粘贴在发票以下。

2、入库单品名、品牌型号、数量、单价、金额、合计、大写填写均应规范、清晰。

二、发票要求。

1、发票客户名称应与公司名称一致,为:东营区京东五洲电梯电脑有限责任公司。

2、发票中品名、品牌型号、数量、单价、金额、合计、大写填写均应规范、清晰。

3、发票中销售单位的印章应清晰。

4、发票正面不能有其他笔记或涂改;增值税发票的信息编码应注意保护,不准有折痕。不准挤压、不准水浸。

5、采购、消费100元以上需开具正式发票。

三、发票粘贴要求。

1、发票顶端不准超越粘贴单右侧粗竖线。发票及其他单据不准超出粘贴单边缘,较大单据粘贴后进行折叠。

2、不要在右侧会计科目栏内粘贴。

3、多张发票、单据粘贴,要排列整齐。

4、多批次、多类发票粘贴,要分批次、分类依序粘贴,各发票相应明细单、出入库单等附属单据应紧贴于本发票后,不准与其他批次、类别的发票、单据混在一起。

四、粘贴单填写。

1、报销人只填写:合计金额小写栏、合计金额大写栏(大写填在粘贴单中间空白的位置)、报销人栏。会计科目及相应金额不准填写,由公司会计填写。

2、大写的: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万仟佰、元角分的书写及表述要正确、规范。

五、发表说明填写。

1、报销任何费用必须填写说明。

2、要写明事项内容,及其时间、参加人。

3、采购、会议、招待、住宿、娱乐类,要注明供应商、服务商的名称地址、电话。

4、有书面申请的要附在粘贴单后。

5、费用超过200元的要注明安排人、批准人。

1、发票实行逐级签批。组长、部门经理、财务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依序签批。

2、签批人主要审核:费用的必要性、真实性及单据是否规范、数额前后是否一致,重要事项、200元以上费用是否有公司领导的批示及准许。

3、审签人权力:有权将违规费用单据退回、有权要求报销人或其部门经理做进一步说明、有权依公司规定对违规人做出处罚。

4、审签人签名位置,总经理在单位领导栏签字,其他审签人在粘贴单空白处签字。

七、违规处罚。

1、发票粘贴不规范,前两次给予讲解、指导。第三次起,每次罚款10元。

2、费用出现弄虚作假,虚报、多报。虚报100元以下,第一次给予公司内通报批评,并罚款500元,担负管理职务的给予降职降薪;第二次,予以辞退。虚报100元以上,予以辞退。

根据新会计准则政策的相关要求及公司新会计科目的准确实用性,确保公司经营的合法性,保证公司权益不受损害等因素,对发票的报销相关特制定以下内容:

一、发票内容及附件。

1、发票货物名称必须使用中文,且与申请付款单及送货单内容相符。

2、涉及改造、新建、工程类,维修、租赁类等业务,均需提供。

购销合同。

或供应方协议合同等相关合同。

3、与公司批复的计划、服务性质的款项,在支付时,也必须提交相关合同(如:保安服务)。

4、每个年度4月至5月期间,各担当应要求供应商提供年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并交由财务部。

5、在更换供应商或新增供应商时,应提交公司的决裁书及相关报价。

6、发票“购货单位”栏内的内容,必须按照附件1《公司开票信息一览》填开。

7、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栏内的不同交易类型,需按类型开具发票张数,不得开具同一张发票。

8、酒水、茶、礼品等报销,须提供商品名细(商品名称,单价,金额)。

二、发票金额及报销。

1、同一供应商结算金额大于等于人民币1000元的,除结算方式需选择电汇或支票外,还需开据增值税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及非一般企业纳税人除外(判别标准:营业执照副本)。

2、业务发生终了后,应及时申请报销处理,不得跨大于等于两个月份的期间。

三、担当职责。

1、各担当者需在发票右下角进行签名或盖章。

2、各担当者将对票据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四、计划单申请。

1、结算方式为电汇或支票的货款申请单,应注明正确的销货单位名称及开户行、账号。也可添附相关资料。

2、一张计划单申请表只能对应同一供应商发票。

五、制度实施日期

20xx年1月1日。

请各部门予以协助。

财务部。

20xx年1月18日。

一、公司原则上不对员工个人借款。员工因公出差、采购物资或特殊情况需借款的,须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事由报董事长(总经理)审批同意。借款人须在办理完业务后三天内,凭有效的原始凭证,经签字审批后办理报销手续,报销单不足冲抵借款的,经办人要补交现金,超出借款单的部分由出纳支付现金,实际业务未使用或暂不用的借款,借款人应如数退回财务。

二、因业务需要招待来客,在公司食堂就餐的,须报人力资源部门分管领导同意,由人力资源部门安排在食堂就餐。如出外就餐的,须报董事长(总经理)同意。招待费用应遵守勤俭节约、效能优先的原则,能免则免,能省则省。

三、各部门购买办公用品、使用办公费用时,应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单,由人力资源部门领导审核批准后,报财务部审批并进行借款。借款人须在两天内提供相应的凭证,办理报销手续,冲抵借款。在规定期限内不报销的,财务在其工资中扣除其借款。

四、外出公办乘坐交通车出差的员工,交通费凭实际有效单据报销。自带车辆出差,须报经分管领导同意,由人力资源部安排车辆,不报销交通费。职工出差需要在外住宿的,住宿费标准按照一般员工80元/天以内,公司中层以上领导100元/天以内,高层领导每天160元/天以内据实报销。

五、因公外派参加会议、学习、进修、培训,在培训期间,主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不再报报销各项补助,不安排住宿和伙食的,住宿费按照以上第五条标准报销住宿费,伙食费按每天40元报销。

六、大额款项只能通过银行支付。谁经手支付的款项,谁负责索取票据,并负责办理报账手续。

七、采购物资原则上要订立合同,并报财务一份,以便结账时财务进行审核。

七、材料结算单和费用报销单等所有结算单据由经办人或结算人员按规定填写,填写要规范,要干净整洁。凡是不符合规则的票据、假票据,财务有权拒绝报销。

通山县粤通水泥粉磨有限公司。

20xx年十月二十日。

服装发票报销篇二

为了进一步规范费用管理,为我局加强廉政建设发挥积极的保障作用。对相关经济业务报销严格按财务管理办法实行,现将相关事项作以下规定:

1、餐饮费用报销:需附菜谱清单,附就餐人员名单,发票上要有参加行动或查处案件的人员详细名单、经办人签字,部门负责人签字,并注明详细事由。

2、住宿费报销:发票上需要注明参加行动或查处案件的人员详细名单,经办人签字,部门负责人签字,并注明详细事由。

3、燃油费报销:发票上需要注明加油的车牌号,并且有驾驶员、经办人和部门负责人三方签字,注明详细事由。

4、搬运费(销毁费)报销:需附搬运货物清单,清单上必须有搬运的货物的品种、数量及金额明细,发票上有搬运人员、经办人和部门负责人三方签字认可,并注明详细事由。

5、与外单位协同办案差旅费报销:严格执行县局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相关标准执行,发票上注明详细的事由。注:外单位人员不能享受我公司差旅费报销规定。

6、举报费报销:举报要有记录表,有立案报告,举报费审批表,有领款凭证,领款凭证上必须有举报人、负责人和经办人(经办人要求三人以上)签字,经办人和举报人不能为同一人;在向举报人支付举报费时,举报人必须在举报费支付单据上签字并按手印。

二、报账规定。

当月发生的发票必须在当月或次月报销,每月10号和20号前将所有发票汇总电子表格发给部门报账人员、同时交纸质资料,并完成相关签字手续。

汇总表统一表格见下:

张三费用开支汇总明细表。

序号。

发票开支日期

事由描述清楚。

金额。

备注。

16月1日和公安人员到凉风调查访问烟农260.00。

合计经办人:签字部门负责人:签字日期:

备注:发票必须提供正规票据,有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章,开具单位(店家)专用章,印章为椭圆形。票据的开据日期、名称和金额明显。

服装发票报销篇三

简单讲,发票是经济业务真实性的证明之一,表明了双方的权利义务。我们与境内其他公司或机构的业务往来,如需向对方支付一定款项,应向其索取相应证明凭证,最常见的凭证就是对方开具的有效发票或财政监制的行政事业收据。

常见的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纳税人使用的普通发票,营业税纳税人使用的普通发票和专发票等。

1、增值税发票:增值税是一种流转税,购货方可以用取得的专用发票进项税抵扣产品卖出的销项税。所以原材料国内采购、与生产活动密相关的其他采买(包括实验耗材)、对机器设备的修理、安装业务一般应要求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何谓与生产活动有关,例如:同样是打印耗材,用在办公室是不能抵扣的,开普通发票就可以了;如果是用于车间的生产记录打印,在财务是记入制造费用,在税务上是可以抵扣的,所以可以要求对方开专用发票。购进固定资产目前是不能作进项抵扣的。其他用于办公室、食堂的日常购买开普通发票就可以了。

2、营业税发票:交通运输业、建筑安装、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服务业。其中比较多种类的发票是定额的,比如餐饮发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的服务商如果注册地是中山以外地市,必须到我公司所在地地方税务局代开营业税发票,否则公司可能承担额外税款。

3、专业发票:一般都出现在(国有)垄断行业中,如火车票、电子客票。

4、行政事业收据:政府机关等行政单位是非营业性机构,收费一般提供的行政事业收据。

1、看发票是否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除了一些专业发票和行政事业收据,我们工作中常见发票的监制章由省以上税务局统一制作和发放,刻制监制章的企业由省以上税务局确定。《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形,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下环刻制"国家(地方)税务局监制"字样,中间刻制税务机关所在地省、市(县)的全称。

2、.发票的底纹纸是否有真伪识别标记:看印刷发票用的水纹,大多数普通发票背光看发票纸中间的菱形防伪标志中间有大写“sw”字样;也有的服务业发票是用网状条纹进行防伪处理的。

3、.增值税发票一般用无色油墨纸套印。

4、有的发票提供了防伪查询电话。

其实,有时侯对方的公信度是最好佐证,所以说有一定规模的公司最可信赖。

我们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的款项,应当向收款方索取发票并核对以下内容:

1、是否是正式发票或税务机关监制的其他收款凭证(公司原则上不接受普通收据入帐);

4、必须加盖对方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或公章;

5、快递单不能直接作为报销凭证,应要求对方另开发票;

另外:海外包括港懊台地区的invoice、收银小票、其他商业票据可以接受。

作为北京电子发票运用试点单位,京东昨日(6月27日)宣告相关系统正式上线,进入试运行时间,并且已开出首个电子发票。在“电子发票”实施前期时间,其所掩盖效劳规划是面向北京地区采办图书、音像商品的自个消费者。专业网络营销相关消费者可选择开具通常纸质发票或电子发票。

电子发票暂时无法用于报销凭证

当时,电子发票运用还处于初级时间,其面临的首个疑问是无法用于自个和公司报销。一位资深电商人士对记者标明,虽然无纸化作业是将来趋势,但电子发票运用要实在能运用还面临不少难题,这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税务有些、全国许多商家的`支撑,打通各个环节。

明显,关于这一疑问相关有些和试点单位也有考虑。公告闪现,电子发票运用试点规划经北京市电子发票运用试点作业联络小组判定,按受票方针分为两个时间:榜首时间是向自个消费者开具,第二时间是向公司(单位)开具。本次打开的试点作业归于榜首时间。

京东税务负责人蔡磊标明,京东当时采用的是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并行战略,之所以榜首时间关于自个消费者,缘由在于自个消费者不需要报销,但电子发票是消费者购销商品过程中获得的收付款凭证,可帮忙消费者增强采办商品的信息,在权利遭到损害时合理维权。

如消费者在京东商城提交采办商品订单,输入收货人相关信息,便可选择电子发票,再经过付款,签收结束订单。之后,消费者可在京东商城下载pdf格式的电子发票,也可到北京国家税务局的发票处理系统中查询到电子发票信息。

其带来的明显长处是,不少人购物后把发票随意一放,等需要修补或退货时,想找发票就找不到了。有了电子发票就不用担忧。“到相应网站输入消费者的手机号,就会查到当时的采办信息,找到电子发票,商家就能及时维保或退货。”

蔡磊指出,京东还在与税务有些进一步调和沟通,第二期将在总结榜首期试点情况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到其他商品品类。日后也会跟着试点作业的不断深化,择期逐步扩大试点规划。

实际上,早在本年头国家税务总局等八部委就联合发布《关于推动电子商务健康快速打开有关作业的通知》标明,本年将对北京、广州、成都等22个省市深化打开国家电子商务演示城市创建作业,其间打开网络(电子)发票运用试点被广泛注重。

当时,除京东之外,本年7月苏宁将结束南京电子发票系统缔造作业。8月,苏宁易购、宏图三胞、好享购这三家购物途径将试点电子发票,估量试点时辰一年。

服装发票报销篇四

为加强差旅费用管理,在保证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需要的前提下,本着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原则,结合vn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出差人员交通费实行按乘坐标准凭据报销;住宿费实行限额内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出差的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的办法,按出差的自然(日历)天数计发;通讯费凭据按实报销。

1、员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标准必须严格按附表1相关规定执行,实行凭据按实报销的办法。因超过乘坐标准而增加的部分自理,不予报销。

2、乘坐火车,连续乘车时间超过4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

3、员工出差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审批人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4、员工长途出差,原则上不得乘坐出租车,如有特殊情况需乘坐出租车时,需经审批人批准后,方可报销。长途汽车票尽量用电脑打印的汽车票,少用定额汽车票。

5、出差人员自行降低乘坐标准的,其差价不奖励给个人。

6、交通费有超过标准的应事先向审批人报告,报销时应书面说明超标金额及原因,并经审批人签字同意,否则不予报销。

1、员工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按每人每天发10元包干使用,不再凭据报销市内交通费。

2、外地出差期间,若遇特殊紧急情况,并经审批人批准后可乘坐出租车。凡发生出租车费用时不再实行市内交通费包干办法,凭据报销。

3、出差到本市各县区镇乡的交通费不实行包干,凭据报销;原则上在本市内出差,只报销公交车票,公交车票除二人及以上同行外均不得连号。无特殊情况,不得报销出租车票。

4、自带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不报销市内交通费,也不实行包干办法。

1、员工出差期间的住宿费按附表1所规定的限额内凭据报销。实际住宿费超过规定的限额标准部分自理,不予报销。出差期间无住宿发票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2、同一次出差期间同类地区(住宿费标准相同的地区)可以平均计算日住宿费。

3、出差到公司设有办事处的目的地不再报销住宿费用(特殊情况除外)。

4、员工外出开会,由会议主办单位统一安排住宿的,凭据报销住宿费。

5、随住宿发票收取的取暖费、空调费、治安费、城市建设费、教育附加费、人身保险费等住宿费以外的费用,与住宿费一并计算。

6、员工出差由接待单位免费接待的,不予报销住宿费。

7、住宿费有超过标准的应事先向审批人报告,报销时应书面说明超标金额及原因,并经审批人签批同意,否则不予报销。

1、按表1所规定的定额标准,以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计发员工出差期间的伙食补助,不再报销相关的费用。

2、员工出差过程中由公司负责吃住的,不再报销伙食补助费。

3、在出差期间,若有参与宴请客户的,则根据实际情况不再给予或减半给予伙食补助。

在vn项目建设期间,公司可租用民房作为临时生活办公用房,在此期间,可给予相关项目管理人员一定额度的生活补助费,具体额度结合当地生活水平并参照出差人员伙食补助标准确定,并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1、员工出差由总经理审批,相关差旅费报销的签批手续按《vn项目筹建期间开办费管理制度》中的审批流程和核销流程条款执行。

2、因工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并按规定程序批准后,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

3、员工出差返回后,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出差明细清单”和“出差日志”,按规定的时间及审批手续到财务部门报销,无“出差明细清单”和“出差日志”的财务不予报销。

(一)加强对备用金和预借款项的管理和监督。

公司员工因公借款,必须办理借款申请单。会计根据内容填写齐全,完整的经审批人签批的借款申请单,编制会计凭证,会计、出纳、收款人必须在付款凭证上签字。原则上借款上前款不清,后款不借。借款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凭费用支出单据到财务部门核销。对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期限,未能报销而又没还款的备用金,若超期时间在三个月内的收取资金占用费日息的万分之二;三个月以上一年之内的收取资金占用费日息万分之三。在次月工资中扣回本息。

(二)加强差旅费核销管理。

1、员工出差返回后于5个工作日内报销,未按规定时间报销的,财务部可从借款人的当月工资中扣回预借的差旅费,待报销时再行支付。

2、对违反规定用途和不符合开支标准的支出以及超过1个月以上的出差单据、假票据或不符合规则的票据,财务部不予报销,并有权对原始单据涉及的员工出差居住地酒店进行直接查询,如发现有虚假行为,公司将按情节轻重处罚。

(三)加强原始凭证的审核。

业务的要加盖本单位财务专用单。

2、对原始凭证的技术性要求:

(1)、凡填有大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必须相符。

(2)、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手续完备的验收证明。需入库的物资,必须填写出入库验收单,由实物保管人员按计划或合同验收后,在验收单上填写实收数额并签章。不需入库的物资,除经办人在凭证上签章外,必须交给实物保管人员或使用人员进行验收,并在凭证上签章。

(3)、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或个人的收款证明以及签字,有审批人签字,并有付款的依据。

(4)、职工因公出差借款的借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上。收回款项时应另开收据,不得退还原借款借据。

(5)、凡凭证内容不全、字迹模糊不清、与经济业务本身内容不符者,应予退回或重新补正。

差旅费在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的三级科目差旅费中列支。

差旅费的报告与监督制度按《vn项目筹建期间开办费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服装发票报销篇五

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统一各部门的报销程序及规定,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现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借款报销的审批权限。

1.1公司员工因工出差借款或报销,由各部门经理审签后,报公司财务部门审核,并送公司总经理批准,方能借款或报销。凡有审签权限的部门经理须在财务部门签留字样备案。

1.2员工出差预借差旅费应填写“借款单”,并注明借款事由及行程,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

1.3员工出差返回后,填写“费用报销单”,按规定的时间及审批手续到财务部门报销。

2、员工差旅费报销标准。

2.1员工出差分“长途”和“短途”两种,即当天能往返的'为“短途”,出差时间在一天以上的为“长途”。

2.2出差住宿费报销标准:(元/人/天)。

技术部:住宿费80元/2人/天;100元/3人/天。

2.4出差补助标准。

外出员工每人每日补贴20元,6、7、8、9四个月份每人每天补贴30元;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客户吃饭,事先与公司联系后,给予30元/人的标准。

2.4.1员工短途出差视同出勤,不再享受出差补贴。

2.5员工出差交通报销标准。

2.5.1员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公司副总经理及以上领导可乘坐飞机、软卧、轮船二等舱;部门经理级:可乘坐飞机、软卧、硬卧、轮船三等舱,乘坐飞机需报总经理批准、乘坐软卧仅限正职;其余员工乘坐火车硬卧、轮船四等舱、乘坐飞机需报总经理批准。

2.5.2员工长途出差交通费,经理级(含)以上人员的陆路交通费可实报实销;经理级以下人员原则上不得随意乘坐出租车,如有特殊情况需乘坐出租车时,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

2.5.3员工在本市内出差,只报销公交车票公交车票。无特殊情况,不得报销出租车票。

3、员工差旅费报销规定:

3.1住宿费,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执行,超标自付。

3.2膳食费按规定标准领取,不得报销与此相关的费用。

3.3交际费用由领导核定并填写客餐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

3.4短途出差不享受住宿补助。

3.5长途出差人员无住宿费用时,则可按住宿标准的50%领住宿补助。

3.6员工出差返回后于一周内报销,报销时间为每周一及每五,未按规定时间报销的,财务部门应于当月工资中扣回预借的差旅费,待报销时再行支付。

3.7超过1个月以上的出差单据、假票据或不符合规则的票据,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3.8财务部有权对不实的出差费用向员工出差居住地酒店直接查询。

服装发票报销篇六

为了加强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发票报销程序,完善发票报销制度,提高财务报销工作效率,防范发票报销中产生的违法违纪行为,减少企业因取得不合规发票带来的税务、审计风险,同时减少个人在经济活动中因取得不合规发票造成的自身利益受损,特作以下规定。

1、 发票户头与企业名称必须完全一致,并加盖发票专用章。税法规定没有填开付款人全称的发票,不得允许用于税前扣除和财务报销。

2、 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打印规范,密码区清晰无痕不出边框,无法通过认证的不予报销。增值税普通发票上付款方开票信息必须齐全。

3、 发票的全部联次必须一次完整开具,发票各栏目不能空缺,大小写必须一致,涂改无效,机打发票手写无效。

4、 会议费报销要求附会议文件,如会议通知、邀请函、签到簿等复印件,说明会议时间、地点、人物、内容等能够证明会议真实性文件资料。

5、 住宿-费-发-票报销要求附上明细单或费用清单,能够显示住宿的起止时间、单价等内容,能够据以判断业务的真实性。若是本公司员工出差发生住宿费,应该使用差旅费报销单,与出差的其他报销单据一起报销。若是业务招待性质的住宿费,可以使用费用报销单报销。

6、 发票内容是大类的,比如办公用品、生活用品、食品等必须附上盖有相同发票专用章的明细表。

7、 风场房租费要求使用当地地税局代开的发票报销。

8、 差旅费报销没有往返车票证明起止时间的,需出具部门领导签字的考勤表。

9、 当年发票当年报销,因出差在外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报销的,需作出书面说明并经本部门主任及财务主任签字批准后,可以在次年2月28日前报销。3月1日(含)以后,一律不再接受开票日期为以前年度的票据。

10、 咨询费、手续费都属敏感票、高危票,税务部门要求极其严格,业务经办人员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应自觉配合财务报销要求,确保手续严谨,合同齐备,业务真实可信。

11、 杜绝礼品、化妆品、黄金、工艺品、烟酒、洗浴、健身、保健品、旅游等与企业生产经营不相关的票据,此类票据一律不予报销。

12、 个别业务没有发票或者有发票不能直接报销的,不得以餐费、住宿费等属于业务招待性质的发票顶替。

13、 业务经办人员必须严格区分业务归属地。发票户头、业务归属地、报销单填写必须一致,否则需要重开发票或者重新填写报销单。审单人员要努力学习,熟练判断区分业务归属地。

14、 项目现场采购运保物料、劳保用品、办公用品必须办理入库手续,还必须同时办理出库手续。

15、 现在经济活动中假发票较多,对此必须高度重视,税务局在历年的税收检查中都坚持如下原则: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查税必查票,国家税务总局每年都要组织严格的发票大检查。因此,为了报销人和公司的利益,降低发票涉税风险,业务经办人拿到发票后一定要通过发票归属地12366电话或者税务局官网查证发票真伪,审单人和业务经办人共同对所报销发票的真伪负责。假发票一律不得报销。

说明支出的用途或合理性;数额较大的刷卡消费,要同时提供刷卡记录纸(就是自己签字的那张纸条)。另外,台湾地区经济活动中也使用发票,报销规定与大陆地区基本相同。

17、 发票粘贴要求,要求使用a4纸张横向粘贴发票,粘贴纸的左端预留4厘米宽度,便于月末财务装订成册;粘贴必须牢固整齐美观,大张的票据贴在底下小张的贴在上面,发票不能伸出粘贴纸的边缘,发票较多的应该按照种类或费用性质适当分类粘贴,单张粘贴厚度原则上不得超过一毫米,粘贴卡式火车票时必须把票的背面剥掉表层才能粘住。

18、 审单人员要严格认真工作,热情周到服务,及时审核单据,不允许推诿扯皮更不许积压在手里。

19、 审单人员负责单据的全面审核,除了以上要求外,数字核算准确是最基本要求,报销单上的数字必须与所附报销单据完全一致,数字合计以及数字大小写必须准确无误。审核完毕、粘贴合格、签批完整的报销单据才能拿到财务部门报销。

此稿为讨论稿初稿,希望大家认真阅读,多提意见,我们共同努力,使该规定严谨、实用。让我们的财务工作有章可循,缓解我们的工作压力。谢谢大家!

天津第一市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讨论稿)初稿

为了加强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发票报销程序,完善发票报销制度,防范发票报销中产生的违法违纪行为,减少企业因取得不合规发票带来的税务、审计风险,同时减少个人在经济活动中因取得不合规发票造成的自身利益受损,特制定本规定。

一、发票的取得

(一)以下事项不需要正式发票即可税前列支:工资、奖金;工会经费;单位内部发生的职工福利费,不含以实物资产发生的费用;银行借款利息支出;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的财产损失;支付违约金;罚款支出;支付农民的农作物损坏补偿;自建、接受捐赠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国家规定的其他允许无发票即可税前扣除项目。

(二)除上述情况,其他情况均需按照规定取得合法发票。

二、发票真伪鉴别

票的合法、合规,实现会计信息有效管理。

(一)发票防伪特征

1、普通国税发票的主要防伪特征

(1)发票正上方印有椭圆形或圆形的“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xx省xx市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2)普通国税发票发票联采用专用水印纸印制,水印图案为菱形,中间标有sw字样,发票联不加印底纹。

(3)发票监制章和发票号码采用有色荧光油墨套印,印色为大红色,在紫外线灯下呈橘红色反应。

2、地税发票的主要防伪特征

(1)发票正上方印有椭圆形或圆形的“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xx省xx市地方税务局监制”。

(2)由于各地地税发票千差万别,识别比较困难,持票人可以通过当地税务机关发布的发票特征进行鉴别,也可以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根据电话提示进行真伪查询。或登录点击各地发票查询网页,输入相关信息,以鉴别发票真伪。对于上述方式依然无法判断真伪的发票,可以去发票监制章中注明“xx省xx税务局”要求鉴别真伪。

三、发票的管理规定

1、填写客户名称时必须写全称,不能简写。客户名称应与行政公章名称一致。税法规定:使用不合规定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不得允许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

2、填写开票日期,必须是经济活动发生的实际日期,不能提前

或推后,做到当天开取。

3、填写货物名称或收入(收费)项目,应该是什么就填什么,有多少项填多少项,不能只写大类或主要项目。

4、填写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时,必须按实际或标准填写。规格(型号)必须是销售货物地实际规格(型号);规定必须实行标准计量单位就必须写标准计量单位。

5、大小写金额数字的填写要规范。填写时必须有大小写金额,二者缺一不可。大写金额有角分的,元以下不写“整”字。阿拉伯数字不能连体写,要一个一个地写,在数字的前一位填写人民币小写符号“”。大写金额前应写“人民币”三个字,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挨人民币三个字书写。

6、字体应该端正、清楚,一般应用正楷书写,同时应注意不能随意使用简化汉字,也不能用别字代替,要严格按汉字标准书写。复写票据时,应用圆珠笔复写。

7、不准“卖甲开乙”。所谓卖甲开乙,是付款人为了报销国家不允许开支的款项,或者为了私己利益购私物以公-款报销而要求开票人违规开出的发票,前者是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后者是贪污行为。

8、不准使用无效票据。无效票据是指,因发票管理规定变动或其他原因,经税务机关明令停止使用而作废的;由于书写错误或其他原因作废的;未经税务机关批准而擅自印刷的;应套印而未套印税务机关监制章的等。

10、不准以收据、白条代替发票使用。

四、发票报销规定

(一)发票报销的一般规定

1、取得的发票必须真实、有效、符合发票开具要求和管理规定。

2、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票据,财务人员在不予受理的同时,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责任。

3、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票据,财务人员有权退回,要求重新补齐。

4、一次性购买大宗同类商品,在发票上不能逐一标明商品名称的,在商品名称栏可填写“详见清单”,但清单内容必须与原发票实物一致,并且清单必须加盖与发票一致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5、发票的基本联为三联,发票只能凭“发票联”报销。

6、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二)发票报销的特殊规定

1、对开支内容为烟、酒、茶、食品等的发票,单张金额应控制在500元以内。

2、开具发票时应尽量避免同类商品联票过多的现象。

3、对开支内容为礼品、纪念品、保健品、服装、化妆品、虫草、健身、按摩、洗浴、娱乐、旅游等与企业经营无关的项目不得作为企业费用予以报销。

(三)其他规定

1、项目部从个体砂石料经营户手中购买的.砂石料,购货方要提高索取发票意识,必须凭税务部门开具的砂石料发票付款,未取得正式发票的,一律不得支付工程款。

2、对支付给个人的劳务费,如果是公司员工,可以按工资的形式支付;如果不是,则需到税务局代-开-发-票(需带上劳务合同和经办人身份证),还要按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

3、由于发票的税率不同,在支付材料费、机械费、人工费、分包工程款等款项的时候需要根据合同及供应商的营业范围开具对应的发票种类。以下为不同发票种类主税税率的参考表。

五、遗失发票的报销处理

公章,经我单位经办人、单位主管签字后就可作为原始凭证入账;

(二)付款方遗失定额发票时

3、如果付款方遗失的是税控机发票报账联,可由开票方提供存根联复印件并注明“此件由我单位提供,与原件相符”等字样,加盖公章,经我单位经办人、单位主管签字后作为原始凭证。

七、发票的有效期

1、发票本身的有效期,有些发票税务部门在发票票面上注有有效使用期限,所以在取得发票时一定要看清发票是否超过有效使用期,以免因自己大意造成自身利益受损。

2、发票报销有效期,对当年取得的发票只能当年报销,对超过财务决算期、不得列入决算当年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

当事人在取得发票时一定要仔细辨别审核发票的有效性、完整性与正确性,否则因自身辨别不当或其他原因造成的利益受损,只能自行承担。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

********有限公司

根据新会计准则政策的相关要求及公司新会计科目的准确实用性,确保公司经营的合法性,保证公司权益不受损害等因素,对发票的报销相关特制定以下内容:

一、 发票内容及附件

1、

2、 发票货物名称必须使用中文,且与申请付款单及送货单内容相符。 涉及改造、新建、工程类,维修、租赁类等业务,均需提供购销合同或供应方协议合同等相关合同。

3、 与公司批复的计划、服务性质的款项,在支付时,也必须提交相关合同(如:保安服务)。

4、 每个年度4月至5月期间,各担当应要求供应商提供年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并交由财务部。

5、

6、 在更换供应商或新增供应商时,应提交公司的决裁书及相关报价。 发票“购货单位”栏内的内容,必须按照附件1《公司开票信息一览》填开。

7、 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栏内的不同交易类型,需按类型开具发票张数,不得开具同一张发票。

8、 酒水、茶、礼品等报销,须提供商品名细(商品名称,单价,金额)。

二、 发票金额及报销

1、 同一供应商结算金额大于等于人民币1000元的,除结算方式需选择电汇或支票外,还需开据增值税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及非一般企业纳税人除外(判别标准:营业执照副本)。

2、 业务发生终了后,应及时申请报销处理,不得跨大于等于两个月份的期间。

三、 担当职责

1、

2、 各担当者需在发票右下角进行签名或盖章。 各担当者将对票据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四、 计划单申请

1、 结算方式为电汇或支票的货款申请单,应注明正确的销货单位名称及开户行、账号。也可添附相关资料。

2、 一张计划单申请表只能对应同一供应商发票。

五、制度实施日期

2015年1月1日

请各部门予以协助。

财务部

2015年1月18日

附件1

********有限公司

开票\电汇信息一览

增值税开票信息:

公司名称:********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120************

地址、电话:**********

电汇银行信息:

公司名称:********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帐号:***********

三菱银行行号(银行结算码):***********

地址相关信息:

收件人:***

服装发票报销篇七

发票报销坚持真实、规整、明确的原则,具体要求如下:

一、入库单填写。

1、采购类报销需粘贴入库单记账联。入库单是采购入库的证明,由库房管理人填写,采购经办人在入库单相应位置签字,采购经办人报销时将记账联粘贴在发票以下。

2、入库单品名、品牌型号、数量、单价、金额、合计、大写填写均应规范、清晰。

二、发票要求。

1、发票客户名称应与公司名称一致,为:东营区京东五洲电梯电脑有限责任公司。

2、发票中品名、品牌型号、数量、单价、金额、合计、大写填写均应规范、清晰。

3、发票中销售单位的印章应清晰。

4、发票正面不能有其他笔记或涂改;增值税发票的信息编码应注意保护,不准有折痕。不准挤压、不准水浸。

5、采购、消费100元以上需开具正式发票。

三、发票粘贴要求。

1、发票顶端不准超越粘贴单右侧粗竖线。发票及其他单据不准超出粘贴单边缘,较大单据粘贴后进行折叠。

2、不要在右侧会计科目栏内粘贴。

3、多张发票、单据粘贴,要排列整齐。

4、多批次、多类发票粘贴,要分批次、分类依序粘贴,各发票相应明细单、出入库单等附属单据应紧贴于本发票后,不准与其他批次、类别的发票、单据混在一起。

四、粘贴单填写。

1、报销人只填写:合计金额小写栏、合计金额大写栏(大写填在粘贴单中间空白的位置)、报销人栏。会计科目及相应金额不准填写,由公司会计填写。

2、大写的: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万仟佰、元角分的书写及表述要正确、规范。

五、发表说明填写。

1、报销任何费用必须填写说明。

2、要写明事项内容,及其时间、参加人。

3、采购、会议、招待、住宿、娱乐类,要注明供应商、服务商的名称地址、电话。

4、有书面申请的要附在粘贴单后。

5、费用超过200元的要注明安排人、批准人。

六、发票签批。

1、发票实行逐级签批。组长、部门经理、财务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依序签批。

2、签批人主要审核:费用的必要性、真实性及单据是否规范、数额前后是否一致,重要事项、200元以上费用是否有公司领导的批示及准许。

3、审签人权力:有权将违规费用单据退回、有权要求报销人或其部门经理做进一步说明、有权依公司规定对违规人做出处罚。

4、审签人签名位置,总经理在单位领导栏签字,其他审签人在粘贴单空白处签字。

七、违规处罚。

1、发票粘贴不规范,前两次给予讲解、指导。第三次起,每次罚款10元。

2、费用出现弄虚作假,虚报、多报。虚报100元以下,第一次给予公司内通报批评,并罚款500元,担负管理职务的给予降职降薪;第二次,予以辞退。虚报100元以上,予以辞退。

服装发票报销篇八

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主要由营业税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也可使用普通发票。普通发票由行业发票和专用发票组成。前者适用于某个行业和经营业务,如商业零售统一发票、商业批发统一发票、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统一发票等;后者仅适用于某一经营项目,如广告费用结算发票,商品房销售发票等。普通发票的基本联次为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开票方留存备查用;第二联为发票联,收执方作为付款或收款原始凭证;第三联为记账联,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证。个人发票一般泛指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我国实施新税制的产物,是国家税务部门根据增值税征收管理需要而设定的,专用于纳税人销售或者提供增值税应税项目的一种发票。专用发票既具有普通发票所具有的内涵。同时还具有比普通发票更特殊的作用。它不仅是记载商品销售额和增值税税额的财务收支凭证。而且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购货方据以抵扣税款的法定凭证,对增值税的计算起着关键性作用。

服装发票报销篇九

一、公司原则上不对员工个人借款。员工因公出差、采购物资或特殊情况需借款的,须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事由报董事长(总经理)审批同意。借款人须在办理完业务后三天内,凭有效的原始凭证,经签字审批后办理报销手续,报销单不足冲抵借款的,经办人要补交现金,超出借款单的部分由出纳支付现金,实际业务未使用或暂不用的借款,借款人应如数退回财务。

二、因业务需要招待来客,在公司食堂就餐的,须报人力资源部门分管领导同意,由人力资源部门安排在食堂就餐。如出外就餐的,须报董事长(总经理)同意。招待费用应遵守勤俭节约、效能优先的原则,能免则免,能省则省。

三、各部门购买办公用品、使用办公费用时,应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单,由人力资源部门领导审核批准后,报财务部审批并进行借款。借款人须在两天内提供相应的凭证,办理报销手续,冲抵借款。在规定期限内不报销的,财务在其工资中扣除其借款。

四、外出公办乘坐交通车出差的员工,交通费凭实际有效单据报销。自带车辆出差,须报经分管领导同意,由人力资源部安排车辆,不报销交通费。职工出差需要在外住宿的,住宿费标准按照一般员工80元/天以内,公司中层以上领导100元/天以内,高层领导每天160元/天以内据实报销。

五、因公外派参加会议、学习、进修、培训,在培训期间,主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不再报报销各项补助,不安排住宿和伙食的,住宿费按照以上第五条标准报销住宿费,伙食费按每天40元报销。

六、大额款项只能通过银行支付。谁经手支付的款项,谁负责索取票据,并负责办理报账手续。

七、采购物资原则上要订立合同,并报财务一份,以便结账时财务进行审核。

七、材料结算单和费用报销单等所有结算单据由经办人或结算人员按规定填写,填写要规范,要干净整洁。凡是不符合规则的票据、假票据,财务有权拒绝报销。

通山县粤通水泥粉磨有限公司。

二0一三年十月二十日。

服装发票报销篇十

发票内容一般包括:票头、字轨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银行开户帐号、商(产)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以及大小写金额、经手人、单位印章、开票日期等。实行增值税的单位所使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应有税种、税率、税额等内容。1993年1月1日全国实行统一发票后,发票联必须套印:“发票监制章”,统一后的“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形,规管长轴为3厘米,短轴为2厘米,边宽0.1厘米,内环加一细线。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下环刻有“税务局监制”字样,中间刻制监制税务机关所在地省(市、区)、市(县)的全称或简称,字体为正楷,印色为大红色,套印在发票联票头中央。

服装发票报销篇十一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是税务机关管理发票的法定标志,其形状、规格、内容、印色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除经国家税务总局或国家税务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分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分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以下统称省级税务机关)依据各自的职责批准外,发票均应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

第三条发票种类的划分,由省级以上税务机关确定。

第四条发票的基本联次为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开票方留存备查;第二联为发票联,收执方作为付款或收款原始凭证;第三联为记帐联,开票方作为记帐原始凭证。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还应包括抵扣联,收执方作为抵扣税款的凭证。

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县(市)以上税务机关根据需要可适当增减联次并确定其用途。

第五条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字轨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帐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

有代扣、代收、委托代征税款的,其发票内容应当包括代扣、代收、委托代征税种的税率和代扣、代收、委托代征税额。

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应当包括:购货人地址、购货人税务登记号、增值税税率、税额、供货方名称、地址及其税务登记号。

第六条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

本条所说发票的式样包括发票所属的种类、各联用途、具体内容、版面排列、规格、使用范围等。

第七条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财务和发票管理制度健全、发票使用量较大的单位,可以申请印制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如统一发票式样不能满足业务需要,也可以自行设计本单位的发票式样,但均须报经县(市)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其中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另定。

第二章发票的印制。

第八条《办法》第七条所称“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是指由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企业统一印制。

第九条印制发票企业和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设备、技术水平能满足印制发票和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的需要;。

(二)能够按照税务机关要求,保证供应;。

(三)企业管理规范,有严格的质量监督制度;。

(四)有专门车间生产、专用仓库保管,专人负责管理;。

(五)能严格遵守发票印制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生产管理规定。

第十条发票准印证和发票防伪专用品准产证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发。

税务机关应定期对印制发票企业和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取消其印制发票或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的资格。

第十一条印制发票企业和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企业应建立以下制度:

(一)生产责任制度;。

(二)保密制度;。

(三)质量检验制度;。

(四)保管制度;。

(五)其他有关制度。

第十二条发票印制或发票防伪专用品生产前,主管税务机关应下达发票印制或发票防伪专用品生产通知书,被指定的印制或生产企业必须按照要求印制或生产。

发票印制通知书应当载明印制发票企业名称,用票单位名称,发票名称、种类、联次、规格、印色、印制数量、起止号码,交货时间、地点等内容。

发票防伪专用品生产通知书应当载明生产发展防伪专用品企业名称,发票防伪专用品名称,主要技术指标和质量要求,年计划产量等内容。

第十三条印制发票企业和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企业印制、生产完毕的成品,以及印制发票企业购进的发票防伪专用品,应按规定验收后专库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次品、废品应报经税务机关批准集中销毁。

第十四条不定期换版的具体时间、内容和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第三章发票的领购。

第十五条依法不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需要领购发票的,可以按照《办法》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

第十六条申请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提供《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证明时,应当提供加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专章的税务登记证(副本)。非增值税纳税人和根据增值税有关规定确认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得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十七条《办法》第十六条所称税务登记证件是指税务登记证(正、副本)、注册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第十八条《办法》第十六条所称购票申请应载明单位和个人的名称,所属行业,经济类型、需要发票的种类、名称、数量等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经办人印章。

第十九条《办法》第十六条所称经办人身份证明是指经办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工作证以及其他能证明经办人身份的证件。

第二十条《办法》第十六条所称财务印章是指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其他财务印章。

第二十一条《办法》第十六条所称发票专用章是指没有(或者不便使用)财务印章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按税务机关的统一规定刻制的,在领购或开具发票时加盖有其名称、税务登记号、发票专用章字样的印章。“发票专用章”式样和使用办法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

第二十二条税务机关对用票单位和个人提供的财务印章和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应留存备查。

第二十三条《办法》第十六条所称发票领购簿的内容应包括用票单位和个人的名称、所属行业、经济类型、购票方式、核准购票种类、发票名称、领购日期、准购数量、起止号码、违章记录、领购人签字(盖章)、核发税务机关(章)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办法》第十六条所称购票方式是指批量供应、交旧购新或者验旧购新等方式。

第二十五条税务机关在发售发票时,应按核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工本管理费,并向购票单位和个人开具收据。工本管理费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省级税务机关应制定具体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凡需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提供发生购销业务,提供接受服务或者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

对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在开具发票的同时征税。

第二十七条《办法》第十九条所称保证人,是指在中国境内具有担保能力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不得作保证人。

保证人同意为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的,应当填写担保书。担保书内容包括:担保对象、范围、期限和责任以及其他有关事项。

担保书须经购票人、保证人和税务机关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

第二十八条《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所称“由保证人或者以保证金承担法律责任”,是指责令保证人缴纳罚款或者以保证金缴纳罚款。

第二十九条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的具体范围,以及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跨市、县从事临时的经营活动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的办法,由省级税务机关规定。

第四章发票的开具和保管。

第三十条《办法》第二十条“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是指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款项时开具的发票。

第三十一条向消费者个人零售小额商品或者提供零星服务的,是否可免予逐笔开具发票,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

第三十二条《办法》第二十二条所称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是指开具或取得的发票是应经而未经税务机关监制,或填写项目不齐全,内容不真实,字迹不清楚,没有加盖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伪造、作废以及其他不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发票。

第三十三条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第三十四条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

第三十五条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第三十六条开具发票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企业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第三十七条《办法》第二十四条“机外发票”是指经税务机关批准,在指定印制发票企业印制的供计算机开具的发票。

第三十八条对根据税收管理需要,须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具发票的,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省际毗邻市县之间是否允许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具发票,由有关省级税务机关确定。

第三十九条《办法》第二十七条所称规定的使用区域,包括《办法》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级税务机关规定的使用区域。

第四十条《办法》第二十八条所称发票登记簿的式样和使用办法,以及发票使用情况报告的形式和期限,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

第四十一条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不得丢失。发票丢失,应于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

第五章发票的检查。

第四十二条《办法》第三十三条所称发票换票证公限于在本县(市)范围内使用。需要调出外县(市)的发票查验时,应与该县(市)税务机关联系,使用当地的发票换票证。

第四十三条发票的真伪由税务机关鉴定。

第四十四条收执发票或保管发票存根联的单位,接到税务机关“发票填写情况核对卡”的式样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第六章罚则。

第四十五条税务机关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应将处理决定书面通知当事人;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案件,应立案查处。

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政处罚,由县以上税务机关决定;罚款额或没收非法所得款额在1000元以下的,可由税务所自行决定。

第四十六条下列行为属于未按规定印制发票、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的行为:

(一)未经省级税务机关指定的企业私自印制发票;。

(二)未经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企业私自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私自印制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伪造、私刻发票监制章,伪造、私造发票防伪专用品;。

(五)转借、转让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六)印制发票和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企业未按规定销毁废(次)品而造成流失;。

(七)用票单位私自印制发票;。

(八)未按税务机关的规定制定印制发票和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管理制度;。

(九)其他未按规定印制发票和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的行为。

第四十七条下列行为属于未按规定领购发票的行为:

(一)向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

(二)私售、倒买倒卖发票;。

(三)贩运、窝藏假发票;。

(四)向他人提供发票或者借用他人发票;。

(五)盗取(用)发票;。

(六)其他未按规定领购发票的行为。

第四十八条下列行为属于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

(一)应开具而未开具发票;。

(二)单联填开或上下联金额、增值税销项税额等内容不一致;。

(三)填写项目不齐全;。

(四)涂改发票;。

(五)转借、转让、代开发票;。

(临)未经批准拆本使用发票;。

(七)虚构经营业务活动,虚开发票;。

(八)开具票物不符发票;。

(九)开具作废发票;。

(十)未经批准,跨规定的使用区域开具发票;。

(十一)以其他单据或白条代替发票开具;。

(十二)扩大专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范围;。

(十三)未按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十四)未按规定设置发票登记簿;。

(十五)其他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

第四十九条下列行为属于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行为:

(一)应取得而未取得发票;。

(二)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

(三)取得发票时,要求开票方或自行变更品名、金额或增值税税额;。

(四)自行填开发票入帐;。

(五)其他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行为。

第五十条下列行为属于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的行为:

(一)丢失发票;。

(二)损(撕)毁发票;。

(三)丢失或擅自销毁发票存根联以及发票登记簿;。

(四)未按规定缴销发票;。

(五)印制发票的企业和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企业丢失发票或发票监制章及发票防伪专用品等。

(六)未按规定建立发票保管制度;。

(七)其他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的行为。

第五十一条下列行为属于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的行为:

(一)拒绝检查;。

(二)隐瞒真实情况;。

(三)刁难、阻挠税务人员进行检查;。

(四)拒绝接受《发票换票证》;。

(五)拒绝提供有关资料;。

(六)拒绝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

(七)拒绝接受有关发票问题的询问;。

(八)其他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的行为。

第五十二条《办法》第三十七条所称“非法携带、邮寄、运输或者存放空白发票”,包括经税务机关监制的空白发票和伪造的假空白发票。

第五十三条《办法》第三十八条所称倒买倒卖发票,包括倒买倒卖发票、发票防伪专用品和伪造的假发票。

第五十四条《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所称没收非法所得,是指没收因伪造和非法印制、生产、买卖、转让、代开、不如实开具以及非法携带、邮寄、运输或者存放发票、发票监制章或者发票防伪专用品和其他违反本细则规定的行为所取得的收入。

第五十五条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造成偷税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处理。

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税务机关应当书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十六条《办法》第四十条所称“可以依法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的期限和程序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七条《办法》第四十二条“专业发票”是指国有金融、保险企业的存贷、汇兑、转帐凭证、保险凭证;国有邮政、电信企业的邮票、邮单、话务、电报收据;国有铁路、民用航空企业和交通部门国有公路、水上运输企业的客票、货票等。

上述单位承包、租赁给非国有单位和个人经营或采取国有民营形式所用的专业发票,以及上述单位的其他发票均应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由税务机关统一管理。

第五十八条《办法》和本实施细则所称“以上”、“以下”均含本数。

第五十九条《办法》实施前发生的发票违法行为,依照当时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

第六十条本实施细则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解释。

第六十一条本实施细则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施行之日起施行。各部门原有关规定与《办法》和本实施细则相抵触的,按《办法》和本实施细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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