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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财政所改革方案优质(优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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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财政所改革方案优质(优质8篇)
2023-11-12 23:17:41    小编:zdfb

方案是为解决特定问题或实现特定目标而提出的一系列操作步骤和方法。在制定方案时,可以采用多种方法和角度进行思考和创新。读完这些方案范文后,希望大家能够对方案的编写有更清晰的认识。

财政所改革方案优质篇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业部农办农[20xx]30号文件和国家企业改革的政策法规及农业部有关文件精神要求,为适应当前新形势的发展,进一步优化企业结构,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国有制“**县种子公司”的基础上,拟改为股份制形式的“**种业有限责任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

**县种子公司属国有企业,根据《种子法》的要求,20xx年3月由**县种子站分离出来。现有总资产1,954,511.33元,(包括办公搂、仓库、仪器设备、车辆土地等),企业职工17人。公司主要从事小麦、玉米、大豆等农作物种子及各种蔬菜种子经营工作。拥有标准化的种子质量检验室和完善的种子质量监控体系;建有大型种子加工车间,装配了脱粒、清选、精选、电脑定量分装等先进的种子加工设备,年加工各类作物种子500多万公斤,现已发展成为专业从事农作物优良品种选育、生产、加工、销售和服务的农业高科技企业。

二、改制的基本原则:

1.坚持“三个有利于”的原则:有利于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有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调动职工的积极性。

2.增强对公司资产的整合力度,提高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以及公司资产的利用率。

3.改制的基本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建立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成立董事会、监事会、并依法定程序产生经营管理人员,对企业进行管理。

4.公司改制与技术创新相结合,同时加强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内部管理。

三、组织形式。

**种业有限责任公司以**县种子公司发起成立,**县种子公司资产由**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3号文件)核实为1954511.33元,**县种子公司以全部资产作为国有股入股,拟占总资本的40%,在入股自愿的前提下汲取职工3,000,000.00资金作为个人股,拟占总资本的60%,其中企业经营班子成员持股总额占总股本的30%以上,国有股管理权及隶属关系不变(隶属**县农业局)。改制后企业承接原企业所有债权债务。

四、人员安置。

1、改制后企业接收原企业职工及有关人员,职工身份及所有待遇不变。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明确职工与企业的合法权利与义务,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五、组织领导和工作分工。

组长:***。

财政所改革方案优质篇二

(

市财发。

[2015]60。

)

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卡通”方式发放到个人,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确保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遵循补贴政策不变、资金分配权限不变、部门和街办职责不变的原则,各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做好各项财政惠民补贴资金的管理和发放,确保惠民政策有效落实。

结合“一卡通”操作规程,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机制、规范快捷的发放机制和严格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财政惠民补贴资金管理发放公开公正公平。

将各项财政惠民补贴资金发放渠道进行集中整合,实行统一管理、一卡发放,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

以下简称“一卡通”兑付系统。

)

为管理平台,建立部门数据共享、方便群众查询的管理机制。

由区财政局将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批复的各项财政惠民补贴资金,通过中国农业银行长安区支行直接划转到补贴对象个人“一卡通”账户,实现覆盖城乡、集中整合、一卡发放的目标。

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中生产性补贴以“一户一卡一号”对户主发放,生活性补贴以“一人一卡一号”发放到个人。由街办提供补贴对象家庭户主的有效身份证信息,以户为单位给每个补贴对象设定一个唯一编码,录入到“一卡通”兑付系统,经区财政局确认后,委托中国农业银行长安区支行为其新开立统一标识的银行卡,作为“一卡通”账户,实行“一户一卡一号”动态管理。对于需要发放到个人的生活性补贴

(

如残疾人生活补贴、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和抚恤金等。

)

经业务主管部门协商区财政局同意后,实行“一人一卡一号”发放。

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由其监护人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立补贴账户。

凡财政预算安排,直接支付给城乡居民个人且以现金形式发放的所有生产类、生活类、保障类、补偿类资金

原则上全部纳入“一卡通”发放范围。

(

不包括纳入社会保障卡发放的项目。

)

48。

个补贴项目。

(

详见附件。

)

因国家政策原因补贴项目发生变化的,随时予以调整。

财政惠民补贴资金实行“专户专账专人”管理,区财政局专门设立“惠民补贴资金发放专户”,按时足额将补贴直接发放给补贴对象。

各街办及有关部门在各村

(

社区。

)

固定场所,设立“惠民补贴发放公示栏”,告知群众各项补贴资金发放的政策、对象、标准、金额、时间等信息,便于群众领取补贴资金和开展监督。

在全面推行“一卡通”发放方式的同时,鼓励中国农业银行长安区支行逐步建立覆盖城乡的“便民取款点”,便于群众取款和查询。

各街办按照各类惠民补贴资金的政策要求,对享受补贴政策的人员基础信息进行登记、审核、公示和汇总。汇总数据报经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区财政局统一在“一卡通”兑付系统内及时进行新增或变更,并实行动态管理。“一卡通”兑付系统基础信息采集要求全面、准确,必须与公安长安分局的户籍信息一致。

各街办根据业务部门下达的补贴资金指标计划,按照政策要求和规定程序确定当期补贴资金的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及补贴金额,并进行申报前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各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各类财政惠民补贴资金政策,对补贴申报资料数据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无误后录入“一卡通”兑付系统,并按照“一卡通”系统要求的格式,将财政惠民补贴资金分户数据通过“一卡通”系统上报区财政局,并提交纸质汇总表和惠民补贴拨付文件。由区财政局在“一卡通”兑付系统中对部门提供的汇总数据予以核对,进行补贴审核确认,并将资金通过国库拨至“惠民补贴资金发放专户”。

区财政局依据部门提供的惠民补贴拨付内容在“一卡通”系统中做好资金发放信息维护工作,并向中国农业银行长安区支行提交纸质支付凭证,在收到农行系统信息维护确认后,及时在“一卡通”系统中进行资金发放,将补贴电子数据传输给中国农业银行长安区支行,使补贴资金通过“惠民补贴资金发放专户”直接兑付到农户“一卡通”卡

(

)

中。

区财政局设立惠民补贴资金管理账簿,实行专人专账专户管理,并根据各项补贴资金性质,设立明细账,具体反映各项资金的发放情况。

各街办接到区财政局反馈的补贴发放信息后,应在村级

(

社区。

)

(

)

和有效身份证件到就近中国农业银行营业网点领取补贴资金。

负责“一卡通”改革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做好补贴资金的筹集、兑付和协调工作

对业务主管部门提供的财政惠民补贴资金分户清册和汇总数据等资料进行复核,在“一卡通”兑付系统中进行审核确认,并将补贴资金及时划拨至“财政惠民补贴资金发放专户”进行发放。

负责确定和审核所主管的惠民补贴项目补贴对象,做好补贴对象相关证件的核发

对主管的补贴项目发放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管理。

负责组织辖区内各职能站

(

)

在审核无误的基础上进行不少于。

7

加强惠民补贴资金服务窗口建设,做到政策公开、责任到人、热情服务,切实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负责办理“一卡通”补贴卡

(

);。

告知补贴对象如何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补贴卡。

(

)

的办法。

加大。

atm。

pos。

机等设备安装力度。

加强便民取款点经办人员培训,确保惠民补贴资金安全。

24。

小时内将资金划入补贴卡,并在发放清册上加盖业务公章,返回区财政局记账、存档。

实时传输惠民补贴资金兑付信息,为区财政局进行动态监控提供数据支撑。

通过电视、网络、报纸、横幅、政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改革的意义、目的和内容。

1.

开展业务培训。区财政局对各街办、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织业务培训,使其熟练掌握信息采集、分户清册编录和数据资料传输程序等相关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2.

采集、整理信息。各业务主管部门、各街办组织相关站。

(

)

根据职责分工补充完善纳入惠民补贴发放系统的城乡居民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人口等基础信息并进行清理审核整理成册张榜公示建立完善的信息数据库。

3.

9

20。

做好迎接市检查组对我区“一卡通”改革情况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负责财政惠民补贴资金发放的组织实施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区财政局总会计师徐文玲同志担任。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领导,也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形成“高位推动、部门联动、上下互动”的工作格局,推动“一卡通”兑付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财政惠民“一卡通”改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成员单位要自觉服从改革工作大局,严格按照各自职责,扎实细致做好信息采集、公示审核、资金发放等工作,确保准确无误、及时发放

要在区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兑付方式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自觉服从改革工作大局,紧密配合,相互协作,全力推进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兑付方式改革工作。

财政惠民“一卡通”改革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成员单位要严格做到政策宣传到人、张榜公示到人、清册编制到人、资金分配到人、卡

(

)

发放到人、补贴兑现到人。

区监察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监管力度,从源头开始全程监督,确保各项惠民补贴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财政所改革方案优质篇三

2016。

1

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按照中央和省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进一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推进廉洁型机关和节约型社会建设。

1

维护稳定。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合理确定车改范围及补贴政策,妥善安置司勤人员,保障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平稳进行。

2

实事求是。

结合我市地处边境口岸的实际情况,对处理突发事件、应急公务予以保障,对下乡工作用车等予以适当保障。

3

统筹兼顾。

平衡改革中各种因素,妥善处理改革涉及的各方面利益关系,有效衔接当前改革与后续改革,稳步推进我市公务用车制度规范改革。

2016。

4

1

日启动,

6

月底前全面完成。其他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下半年适时启动,年底前完成。建立公务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辆管理规范透明,监管问责科学有效,符合我市实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1.

机构范围:

我市党政机关(含保税区、边合区和两镇),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

2.

人员范围:

市委、市政府和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可选择性参加车改。不参加车改的,保留定向工作用车,不领取交通补贴;参加车改的,不保留定向工作用车,领取交通补贴。

行政及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中的事业编制人员随事业单位车改时参加车改,不参加本次车改。事业单位中保留公务员身份和参公管理人员身份的人员参加本次车改。

3.

车辆范围:

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接待、调研、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

1

我市公务交通补贴实行“分档定补,按月发放,包干使用,结余归己,超支不补”的补贴办法。

2

150%。

即:厅级每人每月。

1950。

元、处级每人每月。

1200。

元、科级每人每月。

750。

元、科员及工勤人员每人每月。

650。

元。

军转干部按照现任职务发放交通补贴;政府驻外机构按照属地化原则,执行驻在地车改补贴层级及补贴标准。

3

参改人员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后,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式。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公务出行,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到我市行政区域外公出或参加会议,乘汽车火车飞机轮船等交通工具所支付的差旅费,按我市相关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4

7%。

5

对于按照上级规定要求停发的我市先行车改的公务交通补贴,按本方案确定的标准从停发日起补发,补发的车改补贴,可通过工资统发之外的方式进行补发。未参加车改的单位和人员,不得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6

享受车改补贴人员职务级别由市委组织部审核(含人员变动),市编办负责界定单位性质和人员身份,相关单位将界定审核结果报送市人社部门,市人社部门负责审批享受车改人员补贴标准,相关单位将市人社部门审核结果报送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按月将补贴统一划入车改人员工资账户。

7

10。

日前将人社部门审核通过的审批标准报送财政部门进行调整。财政部门于每月。

15。

日前将审核后的工资账户数据汇总报送代发银行,由银行统一代发。

8

因工作变动调离我市或调入未实行车改单位的人员,自调离的次月起,停发原职级的车改补贴。按规定停发工资人员不发放车改补贴。

1

机要通信应急接待和调研用车。

1

)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市委、市政府各配备。

3

台,政府办直接管理。

1

台,委托市公务用车平台统一管理。

5

台。市直各部门不保留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确需用车时,可申请由市公务用车平台负责提供。

2

)接待和调研用车。市委、市政府分别配备。

3

台,委托市公务用车平台统一管理;市直各部门不配备接待和调研用车;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参加车改,适当保留接待用车。

2

执法执勤用车。

执法执勤部门统一参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保留执法执勤用车的部门仅限于中央

2011。

60%。

重新核定。其他具有行政执法职能部门的行政执法车辆,确需保留的由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从严核定。

3

其他车辆。

经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核符合保留条件的特种专业技术车辆予以保留。

4

建立公务用车服务平台。

配备

40。

台车辆,保障机要通信、应急任务、接待调研和市区外公务出行等所需公务用车。

参改单位应取消的车辆,按车改办规定的时间,统一上交市财政局指定地点,从具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中选定鉴定评估机构和拍卖机构,市法制办配合市财政局按方案规定程序组织实施公开拍卖,并对拍卖工作全程监督,拍卖收入扣除税费后全部上缴国库。

1

根据保留公务用车的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司勤人员岗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现有在册正式司勤人员中,采用竞聘综合择优等方式确定上岗人员。

2

对其他司勤人员坚持内部消化为主,通过内部转岗开辟新的就业岗位等多种方式妥善安置。

3

要做好相关人员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工作,妥善处理该类用工形式司勤人员与单位的劳动关系,维护好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所需必要支出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

成立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法制办、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委办、市编办、市政府办、市财政局等部门组成。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财政局局长担任。

领导小组工作负责制定全市党政机关及所属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按照省统一部署,推进非参公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国有金融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指导、协调、推动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组织实施全市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督导检查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进展情况,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党政机关及所属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的编制和报审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非参公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国有金融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搭建市政府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制定出台市政府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管理办法。

市法制办配合市财政局按方案规定程序组织车辆拍卖工作,并对拍卖工作全程监督。

市委组织部负责审核人员级别和职务认定。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车补标准审批工作。

市编办负责单位性质和人员身份界定。

市监察局负责对公务用车改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纠正和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市审计局负责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情况进行监督,并将改革后公务用车配备和运行维护费用、交通补贴发放、车辆处置情况等纳入日常和专项审计监督。

切实做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广泛宣传相关政策规定、典型经验和成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使广大公务人员和人民群众了解、支持改革,努力为改革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各车改单位按现有车辆状况封存车辆,如实报告车辆情况,不得瞒报漏报,不得调换车辆,不得改变车辆内置;按规定时间、地点上交车辆,不得拖延;按实际工作需要,经批准科学合理确定留用车辆;不得随意聘用司勤人员。经批准保留的车辆,要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要重新核定车辆编制,严禁超编制留用车辆。定向工作用车要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标准。机要通信、应急公务用车和接待、调研用车要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执法执勤用车要严格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使用。所有保留车辆,除定向工作用车和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应当喷涂明显标识。改革后,编制内车辆更新,应严格执行规定标准,用于机要通讯,相对固定路线执法执勤等车辆,配备更新时购买应当使用新能源汽车。按照《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国管节能﹝

2014。

293。

号)要求,确保更新车辆时购买新能源汽车达到一定比例。

各单位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不得以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参改人员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和查处,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情况进行监督,并将改革后公务用车配备和运行维护费用、交通补贴发放、车辆处置情况等纳入日常和专项审计监督。

2005。

23。

2009。

1

号)文件与本方案有不同规定的,按本方案执行。

财政所改革方案优质篇四

自从实行农村税费改革一直到现在,我国的广大农村经济较之过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尤其是在以后的这几年里国家出台各项惠农政策,并且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对“三农”的扶持力度,新农村建设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通过这一系列的改革以后大大改善一直困扰着县乡政府的财政困难状况。但在西部的很多贫困地区还存在着诸多非常尖锐的县乡政府财政收支矛盾,这大大制约了农村经济发展的步伐。下文将结合铜川的实际情况进行讲解。

(一)乡镇领导对财政建设不够重视。

众所周知,乡政府作为落实扶贫济困方针,贯彻惠农政策以及伸张社会公平正义的桥梁。但是大量的事实表明,乡镇财政在人事制度、机构设置与具体业务由乡镇或者县(区)对其采取分管的方式,然而这些政府人员有很大一部分对新形势下的财政职能并非能够透彻的理解,他们当中有很多人单纯的认为乡镇财政仅仅指的是领导的会计与出纳机构。鉴于此,在实际操作中政府领导往往出现随意调换财政工作人员的现象,如果这样做的话很容易导致乡财政的业务骨干人员的大量外流,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整体财政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二)基层政府的财政约束力不足。

随着铜川市的乡镇人员和外来人员的大量涌入,现在已经出现了严重超编现象,虽历经多次机构改革,但是仍然效果甚微。究其原因主要包括几个方面:(1)乡镇政府“越位”。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具体地说就是在颁布公务员管理制度之前,我国并没有对于乡镇机关准入进行严格的约束,因此在就业形势艰难的大环境下,显得并不是那么的公平;(2)财政监管“缺位”。在以往对于乡镇一级政府而言,往往不会去理会乡镇规模是大是小或者当地资源是否丰富,都会设置很多部门,虽然说这些部门将这些事务进行了细化,但是去基层政府办事的人都会有一个非常深切的感受:太繁琐了,往往一件很简单的事情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去走程序。这样一来就直接导致机构和人员冗多,与此同时财政方面也缺乏行之有效的制约;(3)国家政策“错位”。从这个层面上来讲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是由于国家为了更多的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而硬性的对他们安排到基层机构就职,这样一来就很容易造成原本就人员超标的乡镇机构人员工作者越来越多,为了给这部分人安排事务,只能从之前的公务员那里分摊出来,也就出现了很多”闲差”的出现。

(一)采取分类管理模式。

众所周知,县乡间经济发展状况都是各不一样的,因此在实行乡财政管理体制切忌千篇一律,照葫芦画瓢。结合对乡镇财政多年的研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首先是加大基层公共服务的扶持力度。尤其是乡镇比较贫困的地区,在必要情况下尽可能的向贫园地区倾斜。然后是尽可能的加大基层的公共服务方面的投入,并且进一步对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加大补助力度。在我国的现状来看主要集中在中西部贫困地区。其次是对省直管县进行深化改革。为了达到这个目的,需要基层政府部门在精简财政管理机构,提高资金管理效率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应当如何发展直管县下辖的直管村经济,而且做到以点带面,起到带头和示范的作用。最后一点是要根据基层的实际情况建立具有针对性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具体地说,对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采取规范的分税制财政体制,然后按各种不同的税收种类对县乡间财政收入和事权进行划分,并由他们对本级支出各自负责。但经济欠发达的乡镇地区可以采取核定收支超收分成或给予相应比例补助的管理体制。通过这种方式确保乡镇的基本支出能够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需求。

(二)对乡镇财政实行科学化与精细化管理。

就目前的县镇财政实际状况而言,地方政府可以在确保乡镇资金所有权、预算管理权、财务审批权以及使用权保持不变的`前提下,采取“乡财乡理县监管”和“村财民用乡监管”的管理模式。具体地说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实施:首先是在区县财政局的统筹指挥下,负责所在乡镇政府预算方面的编制、执行、调整、管理以及支付等工作。然后是对乡镇政府预算单位财务采取统一核算。除此之外,还包括管理专项资金,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国有资产等工作内容。归纳的说,就是实现从收支管理型到综合服务型的转型,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能够为农民提供更直接而有效的管理与服务。

(三)科学界定乡镇的财权与事权。

经过仔细的研究发现,导致当前基层财政困难的主要原因之一是许多基层单位缺乏足够的财力但是又承担了超负荷的事权责任。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最好的办法就是通过法律手段明确财力与事权划分。具体地说,就是各级政府(包括中央和省、市、县)明确划分乡镇应承担的事权,然后通过法律条文的形式来保障乡镇应该享有的财力,通过这种方式从根本上解决乡镇责任与权利背道而驰的问题,从而促进乡镇政权建设和更好的发展经济。除此之外,各级政府要从有利于保障民生与乡镇政权建设和出发为出发点,将适合县、乡镇管理的事权划归县、乡镇自己管理,同时根据具体情况予以相应的财力支持。

三、总结语。

综上所述,在我国乡镇和农村经济大力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其实最主要的问题便是各级政府对基层财政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鉴于此,为了更好的带动我国乡镇经济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应当坚定不移的进行基层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根据乡镇或者农村的实际情况实施分类管理与科学精细化管理,并且严格划分基层的财权与事权,为提高乡镇农村的人民生活水平做贡献。

财政所改革方案优质篇五

2

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通过开展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将财政投入农业产业项目资金部分量化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建立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更加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探索财政投入农业产业新机制,财政资金效益发挥更加充分;建立长效的持续稳定增收机制,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农民增收渠道更加丰富。

股权化改革以建卡贫困户脱贫为出发点,首先考虑建卡贫困户的利益,同时兼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利益。即要尊重建卡贫困户利益,又要调动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参与股权化改革的积极性。

充分考虑扶贫开发工作重点镇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实力较弱、农户参与企业经济管理能力相对较弱的特殊性,股权量化按市场化原则进行,股权收益试行固定标准。对农民合作社财政农业项目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考虑合作社与其成员利益联结机制,股权收益实行市场化运作。

扶贫、农业、林业、水务、合作经济联社等各部门从总体上把握原则,指导和监督股权化改革工作的实施,镇街是股权化改革工作责任主体,具体组织股权化改革项目实施。

股权化改革重点支持我区五大主导产业,以培养壮大产业为目的,本着镇街、村社、农户和经营主体自愿申报的原则,有多少实施多少。

市级财政安排到我区扶贫办、区农委、区林业局、区水务、区合作经济联社局等部门的涉农产业发展资金和围绕产业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

资金。

50%。

用于股权化改革试点工作。

全区范围内。

2016。

1

2017。

12。

31。

日。

财政资金投入到农业企业的补助项目(对农民直接补贴、土地整治、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家庭农场补助、贷款贴息补助项目除外)的

50%。

50%。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10%。

农民持股。

40%。

10%。

合作社领办者持股。

30%。

其余成员持股。

60%。

成员持股部分量化时向建卡贫困户倾斜。

持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不参与实施项目的经营管理。双方约定项目期限为

10。

年。项目存续期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不得要求退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按持股金额

6%/。

年的标准实行“固定”分红。分红时间从项目验收完毕后财政补助资金最后拨付完的时间起计算,以整年度计算。分红时限为项目续存期,兑现情况必须公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持有的分红收益主要用于农村公益事业,不得进行二次分配,不得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持有农业企业股权部分,成员内部之间可以转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持有的股份不能转让,项目续存到期后,农业企业按持股比例原值返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持有的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不得量化到成员

区相关部门、各镇街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各镇街要落实专人负责,摸清本辖区内自愿实施股权化改革的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村社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户。

各镇组织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书面向区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报区政府备案,同时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和股权化改革实施方案。

区相关部门收到申请和方案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论证后作出批复,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股权化改革。

批复下达后,按照上报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区相关部门根据项目要求,按照有关程序组织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拨付项目资金。

区相关部门要做好实施项目的跟踪服务,及时了解建卡贫困户股权收益到位情况,确保股权改革成效;做好股权化改革总结及绩效评价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收集改革有关建议,调整完善方案,逐步推广。

区相关部门、各镇街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组建工作组,明确工作责任,切实抓紧抓好。项目村要尽快成立由村社干部、社员代表、党员代表组成的股权化改革工作小组,区相关部门要做好股权改革工作的指导、服务工作。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营造良好氛围。各镇街要对股权改革工作的任务、原则、工作内容等进行广泛宣传,得到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有效引导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积极申报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项目工作

各镇街要结合工作实际,把握工作节奏,强力推进,做好产业核定、资金核定、时间核定,实施好对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审核监督,村级要成立由镇街干部、村两委、社员代表等组成资金监督小组。区相关部门要组织力量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向区政府报送资金安排、工作进度等情况。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做好股权化改革工作督导,确保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财政所改革方案优质篇六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中央、自治区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总体框架下,紧密结合我市实际,积极稳妥推进公共文化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形成稳定的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确保公共文化领域财政投入水平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不断坚持和完善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持续巩固全市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为推进贵港经济建设、共圆复兴梦想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承上启下,权责清晰。坚持财政事权由中央决定,贯彻落实中央决策、地方执行的工作机制。根据中央、自治区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总体框架,科学确定公共文化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进一步厘清支出责任,实现权责匹配,充分发挥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区域管理优势和积极性,促进全市各级人民政府更好履职尽责,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

——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落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和实施标准,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覆盖面和适用性,以高质量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对现行划分不尽合理且改革条件成熟的事项,进行改革调整;

对尚不具备改革条件的事项,暂时延续现行划分格局,并根据文化体制改革进展情况及时调整。

(一)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方面。

体育部门所属公共体育场馆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等。

县(市)的所需经费由中央、自治区与县(市)财政按8:1:1比例分担;

三区的所需经费由中央、自治区与三区财政按8:1:1比例分担。

上述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除中央、自治区财政通过转移支付给予补助外,地方财政负担部分按照场馆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统筹安排。

2.其他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事项。主要包括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涉及的读书看报、收听广播、观看电视、观赏电影、送地方戏、文体活动等其他事项,确认为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由中央、自治区、市本级与县(市、区)共同承担支出责任。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给予补助外,自治区财政根据财力状况通过转移支付对市本级、县(市、区)给予适当补助,市本级、县(市、区)级统筹使用相关转移支付和自有财力保障上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二)文化艺术创作扶持方面。

文化艺术创作扶持方面的有关事项按照政策确定层级和组织实施主体分别划分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主要包括为落实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部署要求,由政府组织实施或支持开展的公益性文化活动、展览、文艺创作演出等,涉及文学、舞台艺术、美术、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电影、出版等方面。

县(市、区)确定并由县(市、区)组织实施或支持开展的事项,确认为县(市、区)财政事权,由县(市、区)承担支出责任。

(三)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方面。

1.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主要包括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可移动文物保护、古籍保护、考古等。

县(市、区)级组织实施的其他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项,确认为县(市、区)级财政事权,由县(市、区)级承担支出责任。

2.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主要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习活动、文化生态保护区保护等。

县(市、区)级组织实施的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项,确认为县(市、区)级财政事权,由县(市、区)级承担支出责任。

(四)文化交流方面。

1.对外及对港澳台文化交流合作。主要包括落实文化交流与合作协定及其执行计划,开展演出、展览、会展等对外及对港澳台文化交流和推广活动,涉及文学、舞台艺术、美术、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电影、出版等方面。

市本级、县(市、区)组织实施的文化交流合作事项,确认为市本级、县(市、区)财政事权,由市本级、县(市、区)分别承担支出责任。

2.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建设。主要包括按照规划开展的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建设、运行和相关交流活动。由中央职能部门指导地方组织实施的事项,确认为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由中央、自治区与市本级、县(市、区)按照相关职责分工分别承担支出责任。

(五)能力建设方面。

对市本级、县(市、区)公共文化机构改革和发展建设的补助,确认为市本级、县(市、区)财政事权,由市本级、县(市、区)分别承担支出责任。

市本级、县(市、区)职能部门及所属机构承担的事项,确认为市本级、县(市、区)财政事权,由市本级、县(市、区)分别承担支出责任。

市本级预算内投资支出按国家、自治区和我市有关规定执行,主要用于市本级财政事权或市本级与县(市、区)共同财政事权事项。市本级和县(市、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文化领域其他未列事项,按照改革的总体要求和事项特点具体确定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

按照保持现有自治区和市县财力格局总体稳定的原则,改革涉及的自治区与市县支出基数划转,按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公共文化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是推进市本级与县(市、区)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重要内容。全市各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结合实际细化政策措施,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二)落实投入保障,强化绩效管理。根据确定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实施方案,市本级财政将继续通过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对县(市、区)级公共文化事业给予支持。各县(市、区)要认真落实本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统筹安排上级转移支付和自有财力,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确保财政公共文化投入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着力提高公共文化领域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使用效益和公共服务质量。

财政所改革方案优质篇七

专项、基金等。

)

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

国发〔。

2014。

64。

)

精神,切实加强财政科技计划。

专项、基金等。

)

管理,不断提升财政科技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专项、基金等。

)

管理体系,加快形成职责规范、科学高效、公开透明、监管有力的组织管理机制,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将首都科技资源优势转化为创新发展优势,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和首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专项、基金等。

)

实施评估和监管,不再直接管理具体项目。积极培育专业化、市场化、公益性服务机构,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服务机构在具体项目中的作用。

服务创新需求。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和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调动和服务科研人员创新创业为核心,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完善资金链,统筹衔接基础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应用推广和产业发展等环节,有效服务创新型经济发展。

坚持规范透明。明确科技计划。

专项、基金等。

)

管理和执行各方职责,建立健全决策、执行、评价相对分开、互相监督的运行机制,加强项目实施全过程信息公开和痕迹管理,不断提高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

专项、基金等。

)

管理改革积极稳妥推进。

建立科技计划

专项、基金等。

)

管理联席会议。

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

专项、基金等。

)

设置;审定科技决策咨询委员会组成和专业服务机构遴选结果,以及各科技计划。

专项、基金等。

)

实施方案、经费概算、管理级次和模式;各科技计划。

专项、基金等。

)

的动态调整与评价监督等事项。涉及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事项,按程序报市政府审定。

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成员单位包括市科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计生委、市知识产权局、市农业局、中关村管委会、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等。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科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由科技、产业、经济界的高层次专家组成,负责对全市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总体布局、政策创新和科技计划

专项、基金等。

)

设置等提出咨询意见,为联席会议决策提供参考。

将现有具备条件的科研管理类事业单位等改造为规范化的项目管理专业服务机构。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依托专业服务机构组织项目评审、立项、过程管理、结题验收和成果转化跟踪调查等。鼓励具备条件的社会化科技服务机构参与竞争,逐步推进专业服务机构的市场化和社会化。

市科委、市财政局根据绩效评估和监督检查结果以及相关部门建议,及时提出科技计划

专项、基金等。

)

专项、基金等。

)

的,由市科委、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论证并提出建议。

以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为基础,建设市级统一的科技计划

专项、基金等。

)

专项、基金等。

)

的需求征集、项目申报、立项和预算安排、监督检查、结题验收等全过程进行信息管理,并主动向社会公开非涉密信息,接受公众监督。

根据政府科技管理职能和科技创新规律,将本市各项目主管部门管理的科技计划。

专项、基金等。

)

整合为五个类别,形成各有侧重、相互协同的分类管理格局。

资助基础研究和科学前沿探索,支持青年人才、骨干科学家和优秀科研团队建设,夯实创新基础,增强源头创新能力。

对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支撑北京市技术创新行动计划,聚焦重大战略产品和重大项目产业化目标,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进行集成式协同攻关。

针对事关可持续发展、重大民生需求的现代农业、能源资源、生态环境、人口健康等领域的重大社会公益性研究,以及事关产业核心竞争力、整体自主创新能力的战略性、前瞻性重大科学问题和重大共性关键技术、产品,形成重点研发计划,组织实施跨部门、跨行业研发布局和协同创新。

重点支持以企业为主体、以技术创新为基础、以产业化为目标的项目。探索创新财政科技资金支持模式,通过风险补偿、后补助、创投引导等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运用市场机制引导和支持技术创新活动,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创业基地服务能力建设、科技人才发展等,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支持创新人才和优秀团队的科研工作,提高科技创新创业的保障能力。

按照上述五个类别,通过撤、并、转等方式,对实行公开竞争方式的科技计划。

专项、基金等。

)

专项、基金等。

)

纳入优化整合范畴,并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到重点产业的科技创新领域,推进构建覆盖科技创新全过程的“大统筹”机制。对实行稳定支持的专项资金,原则上仍按原渠道管理使用,由联席会议审定管理级次和模式。

项目评估评审吸收同行和企业专家,有条件的鼓励吸收外省区市或海外高层次专家,充分发挥专家的咨询作用。继续完善专家数据库,对评估评审专家实行更新轮换、信用管理和回避制度。

对财政资金支持、涉及研发攻关的科技计划

专项、基金等。

)

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督促项目承担单位,按相关标准和规范及时提交科技报告,并将科技报告提交与共享情况作为后续支持的重要依据。探索建立科技报告系统,按照分类管理原则向社会开放。

建立科技计划

专项、基金等。

)

专项、基金等。

)

资格。

加快制定专业服务机构遴选标准,明确专业服务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加强对专业服务机构的监督、评价和动态调整,确保其按委托协议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规范化项目管理。

联席会议要加强统筹,各成员单位要将绩效管理贯穿于总体计划、资金分配、组织实施、管理监督等各环节,并定期对科技计划

专项、基金等。

)

实施绩效和科技决策咨询委员会、专业服务机构履职尽责情况等统一组织评估评价和监督检查,加强过程管理及后续跟踪,并根据绩效情况及时调整项目安排和资金投向。加强对财政科技资金管理使用的审计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并向社会公开。

项目主管部门按照联席会议决策部署,围绕科技计划

专项、基金等。

)

功能定位,制定三年滚动规划,科学组织安排项目。结合不同类别科技计划。

专项、基金等。

)

特点,研究制定导向明确、注重绩效、激励与约束并重的管理制度。督促指导项目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依法合规开展科研活动,做好经常性政策宣传培训和服务保障工作。

项目承担单位切实履行在科技计划

专项、基金等。

)

的项目申请、组织实施、验收和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管理职责。健全内部控制和监管体系,建立常态化的经费支出自查自纠机制,加强支撑服务条件建设,不断提高对科研人员的服务水平。

本实施方案自。

2017。

1

1

日起实施。

财政所改革方案优质篇八

为做好我乡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期间财政各项工作,确保我乡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财政方面不出任何问题和改革后财政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制定我乡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期间财政工作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并认真落实。

一、高度重视,明确时间节点按照xx区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工作总体安排部署,11月20日方案将报市政府,11月30日前报送省政府,待省政府批复后立即组织实施,届时人员调整、账务资产移交等工作将在3天内调整到位。各乡镇务必在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债权债务清理、资产清理等各项工作,账务处理至11月30日。

改革期间乡镇财政各项工作具体分为改革前和改革后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即日起至2019年11月20日止,由各乡镇自行组织清理好债权债务、资产和项目实施情况形成可交接清单报区财政局(相关股室)备案,11月20日起区财政局组织抽查核实。第二阶段根据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工作方案,按交接清单进行工作移交,按要求进行并账并表处理并开展业务工作。

二、分组作业,抓紧业务落实第一小组:财政日常业务工作组业务人员:xx责任人:xx工作内容及要求:按规定做好保工资、保运转和保基本民生工作。财政日常公用经费等按原确定的进度审核拔付。对原预拔到乡镇的资金确需支出的,要按原渠道原程序和齐备的手续支出,项目支出实行大平台直接支付。

对职工个人欠款,要全部收回;

对于打印费、办公费、接待费等行政运行费要核实清楚并完成支付;

对经确认难以收回款项,要明确责任,做好相关取证工作。凡在本次清理中未登记纳入的,一律由原当事人个人负责,改革后乡镇不予受理。工作完成后,将相关纸质表及电子档报乡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小组:清理核实资产工作组业务人员:xx责任人:xx工作内容及要求:以2019年10月20日为基准日,组织开展现场实物清查。重点关注账外资产,做到账账、账实、账物相符,确保资产清理结果真实、可靠。分站所(个人)清查填报实物资产保管使用情况。对电脑、打印机等日常办公设备、会议室和食堂等设备、房屋建筑物等资产要分别按要求清查填报,对盘盈盘亏的均要详细登记,明确资金价值、规格型号和责任人。工作完成后,完善汇总工作。将现场清理后装订成册的《固定资产清理(代保管协议)表》纸质表、《资产清理明细表》及《资产清理汇总表》电子档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四小组:清理核实工程项目工作组业务人员:xx、村主任及文书责任人:xx工作内容及要求:对已完工未结清款项项目、在建项目、未支付完的补助类项目进行清理核实,全面掌握项目规划、资金来源、支付结算、审计和决算等情况,分项目建立项目资金明细台账,项目资金收支情况必须与主管部门保持一致,确保数据精准。工作完成后,将相关纸质表及电子档报送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五小组:清理其他应移交资料工作组业务人员:xx责任人:xx工作内容及要求:要对2019年预算执行资料和各类报表,历年财务会计档案、财务文书资料、财政票据、印章、各类软件系统等进行清理清查并编入清册移交。

三、

服从分配,严守纪律规矩(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情况复杂、变化大,时间紧、任务重,乡镇党委政府及其负责人是责任主体,乡镇领导及所有干部要遵守各项工作纪律,按制度规定办事,以严实作风推进改革期间各项财政工作落地落实,确保财政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二)严守政治纪律。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是省委、省政府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举措,是当前全省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全体乡镇干部要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严格执行上级决策,不发表违背改革精神的言论,不信谣、不传谣。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财政改革工作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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