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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四川广元公务员考试公告模板(大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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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四川广元公务员考试公告模板(大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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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成长的一种方式,记录下经验和教训。写总结可以增加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帮助我们更好地应用所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四川广元公务员考试公告模板篇一

本次公招全部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网络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17日至3月25日早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市级机关职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考单位负责;县市区、园区、乡(镇)机关的资格审查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由县市区、园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县市区委组织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园区党群工作部)负责(其中:县市区党群机关职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园区职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园区党群工作部负责;县市区行政机关、乡镇机关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公招职位情况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考生对招录单位所需知识、技能等条件不清楚的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致电资格审查单位进行咨询,并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6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20kb)。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3月17日至3月26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6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

(二)确认缴费。

经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16年3月28日早8:00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于2016年3月25日前(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到绵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南二楼203室,电话:0816-2264961)递交减免申请和材料,经绵阳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职位调整情况。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5:1,川人社发〔2015〕28号文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的部分职位可放宽到1:3。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调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报考被取消职位的考生,由市人事考试中心予以退费。职位调整情况将及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或绵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4月18日至22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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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元公务员考试公告模板篇二

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至2016年10月26日(报名第一日),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市、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在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时间均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面向武警反恐退役士兵职位招考对象为武警部队反恐分队四川籍2015年度退役士兵(须在反恐分队服役5年以上)。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0周岁(1985年10月26日至1998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0年10月26日以后出生),法医、狱医、心理矫正职位以及省公安厅业务处室、四川警察学院、省森林公安局职位的报考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0年10月26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武警反恐退役士兵还须符合人社部发〔2015〕113号规定的报考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5.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四川广元公务员考试公告模板篇三

(一)招考对象(具体范围详见职位表):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职位表中“招考对象”有此要求的职位)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不包含非全日制在校生),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招考对象中“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此类考生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中“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止2016年10月26日(此次公招报名第一日),报考人员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市、区)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以及在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时间均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对象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截止2016年10月26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四川省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社工人才****”等五项目人员。其中:“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者,应满2年以上服务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5周岁(1980年10月26日—1998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5年10月26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5.在职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2017年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

9.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川广元公务员考试公告模板篇四

(一)招考对象: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至2017年3月21日(此次公招报名第一日,下同),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市、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在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时间均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4.在职的公务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川广元公务员考试公告模板篇五

为加强乡镇公务员队伍建设,拓宽基层和生产一线优秀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渠道,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组发[2008]24号)和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开展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2号)及公务员录用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市(州)招录计划,经研究决定,今年面向全省优秀村干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1300名。

特此公告。

附件:2014年从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简章。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8月22日。

四川广元公务员考试公告模板篇六

四川广元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时,应携带《2018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1份(右上角空白处贴上照片)、笔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

(一)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其中已毕业人员直接出具毕业证和学位证。

(二)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2.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

3.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5.参加“社工人才****”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和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三)报考“本市户籍或在本市工作2周年及以上人员”职位的,属于“本市户籍人员”的提供户籍材料,属于“在本市工作2周年及以上人员”的提供签定的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

“本市户籍人员”是指广元市常住户口或生源地人员。

“在本市工作2周年及以上人员”是指在广元市工作2周年及以上的非广元市户籍人员。

(四)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五)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六)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可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人社厅窗口,咨询电话:028—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陆中国留学网()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七)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凭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和《2018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参加面试。根据省上统一安排,面试拟定于7月14日—15日进行。面试在广元市城区进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以资格复审时发放的面试通知书为准。

五、联系电话(区号0839)。

(一)资格复审电话:

(二)政策咨询电话:             3267528 3267026。

(三)监督举报电话:             3263265。

附件1.广元市2018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折合成绩及排名情况(点对点查询)。

附件2.广元市2018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入闱人员名单(共855名)。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19日。

四川广元公务员考试公告模板篇七

本次公招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17日至3月25日8:00时,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级有关招考单位负责具体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3月18日至3月24日每日上午10:00,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将公布各职位报名人数、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及缴费人数统计情况。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公招职位情况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以及备注内容、注意事项等,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与自己条件完全相符的招录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1个部门(单位)中的1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6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3月18日至3月25日8:00时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6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2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拨打本公告中的政策咨询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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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元公务员考试公告模板篇八

本次考试报名均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6年10月26日—11月1日(截止时间为11月1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普通公务员职位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人民警察职位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入闱前的资格复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为方便考生及时了解各职位的报名情况,报名期间四川人事考试网()将及时公布各职位报名人数、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及缴费人数统计情况。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2016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报考者须上传近期(三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该电子照片将在报考信息表、准考证上使用,是参加笔试考试、资格复审以及面试的重要资料,如照片与考生本人不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电子照片为jpg格式、20k左右。报考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资格初审。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因考生本人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因本次公招时间紧迫,报名资格初审原则上只进行照片质量检查,不对报考者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待面试资格复审时进行现场审查。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照公告和职位表,选择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承担。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6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

(二)确认缴费。

经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16年11月3日8: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每科各50元,《心理素质测试》8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凭相关证明材料,可减免笔试考务费: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明(件)。

符合减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考生于2016年11月2日前的工作日到内江市人事考试中心(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内江市市中区翔龙山报社路82号)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内江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核通过后,考生免缴当次考试考务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调整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调整仍达不到比例或没有调整对象的,相应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四川广元公务员考试公告模板篇九

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录对象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至2016年10月26日(此次报名第一日),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市、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在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时间均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5周岁(1980年10月26日-1998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2017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5年10月26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记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两栏分别相符。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7.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川广元公务员考试公告模板篇十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6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森林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公招职位表”等信息,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专业条件主要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见附件2),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主要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请报考者认真对照选择。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6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川广元公务员考试公告模板篇十一

根据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8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现将广元市2018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总成绩、体检入闱人员及体检安排予以公告,并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考生如有疑问,请直接咨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839—3267528、3267026)。

一、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中共苍溪县纪委(2)(职位编码26070036)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考生考试总成绩低于本次公招本市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因此,按照《公告》规定,该职位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录环节,并取消该职位招录计划。

面试资格复审放弃人员、面试资格复审递补放弃人员、面试当天缺考人员、面试当天自愿放弃人员,总成绩不计分、不排名次、不公布姓名。

取消招录计划职位的考生不公布姓名。

二、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定于8月8日进行。其中,报考市级单位职位的考生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报考县区职位的考生由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体检入闱人员务必于8月7日下午3:00—5:30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报到工作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报到须携带笔试准考证、2018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信息表、身份证、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及体检费(400元左右,体检当天由医院收取)。不按时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位于广元市城区)进行。

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缺额,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按照《公告》要求进行递补。

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四、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饮酒、不吃油腻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五、考生体检结果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

六、联系方式(区号:0839)。

附件:广元市2018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总成绩及体检入闱人员名单。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24日。

四川广元公务员考试公告模板篇十二

除部分职位招考对象有特殊规定外,其余职位均面向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招考。其中,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截止2016年10月26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川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社工人才****”等五项目人员。

招考对象为“具有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止2016年10月26日,报考人员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级及以下党政群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时间均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条件:

(1)普通公务员职位:年龄在18—35周岁(1980年10月26日—1998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2017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75年10月26日以后出生)。

(2)人民警察职位:年龄在18—30周岁(1985年10月26日—1998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2017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即1980年10月26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职的(含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4.现役军人;。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6.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下列人员也不得报考人民警察职位:

1.受过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4.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三)招收范围。

1.普通公务员职位:面向全国招考,不受户籍限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仅面向服务地为四川的考生招考。

2.人民警察职位:本科及以上学历面向全国招考,大专学历仅面向四川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为四川的考生招考。

四川广元公务员考试公告模板篇十三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本人到场,并准备以下材料:

1、考生应携带《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2寸免冠彩色标准照片)、笔试准考证一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毕业证及复印件一份、学位证及复印件一份(有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及复印件一份(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一份(要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职位)、报考职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和手续原件及复印件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18年高校毕业生须出具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报考“在川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职位的,须提供关于其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协议、服务年限以及服务期的现实表现、服务期满的考核结果等有关证明材料。其中,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项目的,应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应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应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社工人才****”项目的,应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社和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3)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

(4)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6)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2、面试资格复审中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缺少上述证件以及没按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等原因而取消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如产生递补,递补公告及名单将于2017年11月15日前在广元市人民检察院网站公布http:///)(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于2017年11月15日下午16:00结束。面试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仍有面试名额空缺的,不再递补面试人员。

3、资格复审合格者,在缴纳80元面试考务费后发给《面试通知书》(现场缴纳和发放)。

4、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5、自本次公告发布后,关于招录工作后续的各项考务信息均将在广元市人民检察院网站(http:///)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点击下载。

2017年11月29日。

四川广元公务员考试公告模板篇十四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报考武警反恐退役士兵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警务技能测试、面试、笔试折合成绩依次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

除武警反恐退役士兵职位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达到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总成绩。

体检由招录机关组织实施,在省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关于公安机关看守所狱医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函〔2013〕2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四川广元公务员考试公告模板篇十五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体能测评(警务技能测试)。

报考武警反恐退役士兵职位的,进行警务技能测试,不进行体能测评。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报考综合管理类和警务技术类职位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

报考执法勤务类职位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各占笔试总成绩的40%、30%、30%。

报考武警反恐退役士兵职位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6年12月3日至4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

(1)在“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2)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子女,在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子女、荣立个人一等功的警察院校毕业生,在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折合后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6年12月5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符合规定〈1〉的考生持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决定文件;符合规定〈2〉的考生持表彰证书或表彰决定、伤残等级证书和亲属关系证明等)和本人联系电话,对应送省公安厅(地址:成都市文庙后街36号)、省林业厅(地址:成都市人民北路一段15号)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未按时报送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报考武警反恐退役士兵职位的,不适用上述加分政策。

4.成绩查询。

笔试各科成绩于2017年1月上旬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布。阅卷工作采用自动化系统处理分数,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对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提交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17年1月下旬公布。

报考综合管理和警务技术类职位的:。

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申论》成绩×35%+笔试加分。

报考执法勤务类职位的:

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8%+《申论》成绩×21%+《专业科目》成绩×21%+笔试加分。

报考武警反恐退役士兵职位的:

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5%。

(二)心理素质测试。

四川广元公务员考试公告模板篇十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下同)28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发布)。

一、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录对象。

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录对象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截止2018年3月22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川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社工人才****”等五项目人员。其中,“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需服务期满2年。

招录范围中“本市户籍或在本市工作2周年及以上人员”,是指广元市常住户口或生源地人员,在广元市工作2周年以上的非广元市户籍人员。

招录对象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截止2018年3月22日(此次报名第一日),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市、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在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时间均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5周岁(1982年3月22日至2000年3月22日期间出生),2018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7年3月22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记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两栏分别相符。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7.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招录单位及名额见《广元市2018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情况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22日至3月28日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资格审查工作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下,由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级有关招考单位具体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3月23日至27日每日10:00左右在报名网站公布各职位缴费人数统计情况。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公招职位情况表”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以及备注内容、注意事项等,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与自己条件完全相符的招录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使用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1个部门(单位)中的1个职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8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8年3月22日至3月29日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8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2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招考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相关单位咨询。

(二)缴费确认。

经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18年3月30日8: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3月22日至3月28日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广元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广元市利州东路528号、东坝平桥商业街1号)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不予减免报考费用。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等材料。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有关单位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

(三)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5,川人社发〔2015〕28号文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部分职位放宽到1:3(具体职位名称详见《广元市2018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情况表》)。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市其他职位。上述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广元人才网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18年4月17日至4月20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8年4月21日(星期六),地点在广元市城区,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

(1)“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重灾县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广元市所辖县区均为“5·12汶川地震”重灾县区。

(2)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4〕255号)表彰的,报考除“4·20芦山地震”重灾区机关外的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8年4月24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抗震救灾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地址:广元市利州东路二段2号劳动大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18年6月上旬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提交申请,查分结果将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18年6月下旬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布。

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申论》成绩×35%+笔试加分。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级有关招考单位具体负责实施。2018年7月上旬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广元人事考试网、广元人才网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考生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携带《2018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1份(贴上照片)、笔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

1.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2)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

(3)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5)参加“社工人才****”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和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3.报考“本市户籍或在本市工作2周年及以上人员”职位的,要提供户籍或签定的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

4.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5.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非公务员和参公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6.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7.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应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三)面试。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同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时间暂定为2018年7月13日至16日,具体事项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广元人事考试网、广元人才网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30%。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达到比例的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体检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各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市级有关单位具体实施,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录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招录机关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1次。

(二)考察。

考察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组织实施。招录机关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招录机关应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1次,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各招考单位确定拟录用人员后(拉通排名的职位,按照成绩高低依次由考生自主选择拟录用职位。考生只选择1次。考生自主选择后因各种原因形成的空缺职位,招录机关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广元人事考试网、广元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准考证号、拟录用职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7天。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无问题者,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报到逾期或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到基层工作2年。

(三)实行新录用乡镇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制度。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通过定向考录、艰苦边远地区降低门槛等优惠政策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含试用期)。符合条件的新录用公务员须向用人单位、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书面承诺服务年限,凡不承诺服务年限的,不予录用。服务期限未满的,一律不得转任至上级机关。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有关单位要设立考录监督小组,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若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八、本公告由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广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广元人事考试网、广元人才网进行公告。

2.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请考生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报名参考特别是资格复审和面试前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5.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川广元公务员考试公告模板篇十七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17日至3月25日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级有关招考单位负责具体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3月18日至3月24日每日上午10:00,四川人事考试网将公布各职位报名人数、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及缴费人数统计情况。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公招职位情况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以及备注内容、注意事项等,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与自己条件完全相符的招录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1个部门(单位)中的1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6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3月17日至3月26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6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2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招考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相关单位咨询。

(二)缴费确认。

经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16年3月28日8: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3月25日前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广元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广元市利州东路528号、东坝平桥商业街1号)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不予减免报考费用。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有关单位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

(三)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5,川人社发〔2015〕28号文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部分职位放宽到1:3。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市其他职位。上述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广元市人力资源市场网·广元人事人才网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4月18日至4月22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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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元公务员考试公告模板篇十八

根据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8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规定,现对笔试有效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调剂(取消)情况予以公告。

二、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职位情况表。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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