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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聘用合同有编制吗(实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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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聘用合同有编制吗(实用9篇)
2023-11-27 01:39:27    小编:夜紫

在签署合同之前,双方应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其中的条款和条件。各方当事人应保护自己的权益,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和补偿方式。合同是法律意义上的约束文件,以下范文可以帮助你更好地了解合同的要素和结构。

聘用合同有编制吗篇一

雅思考试的写作任务1不能少于150字,任务2不能少于250字。写作要充分展开论述,从而有利地支持文章观点,充足的字数是必须的。

其实,写得多有利有弊,关键还是看是否达到评分的标准的要求。

如果你仔细阅读雅思官方评分标准的写作部分,就会了解雅思考官是从写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连贯与衔接、词汇丰富程度、语法多样性及准确性4个方面来评分。

文字的太多可能是把双刃剑,完成不等于码字,丰富不等于啰嗦,也千万不要图多写一些忽略了语法和词汇的准确运用。

如何做?首先,得确保你的文章充分回答了题目中的问题!

写作任务1要求“能否有效地找到信息中关键的内容并对之进行描述和写作”,考的是描述能力。在有限的时间内,想要把图表内的每个信息都进行描述是不可能、也是不必要的,关键的是要把这些信息分组,然后挑出最重要的信息突出表述,最后进行归纳总结、简述趋势。

写作任务2主要考察“论点是否切中题目的要求、论证过程是否完整、论点是否得到了论据的支持;观点是否清晰和有效”,考的是论述能力。其实,任何考试作文题考的都是写作能力,而不是考你的观点有多么正确。

正所谓“论之有据”,中文写作如此,英文写作也不例外,但中国烤鸭往往落入费尽心思挖论点的误区,而忽略了使用论据来证明自己的论点。

此外,要把观点表述得“清晰有效”也很考功夫。英文写作中注重言简意赅,特别是在篇幅有限的考试写作的环境下,更需要大家将自己的观点提纲挈领地表述出来,并通过使用主题句(每段的开头或结尾)或者是连接词等清晰明了地指示出自己的观点。

时间足够不要慌,合理安排时间很重要!

了解了每部分任务考查的重点之后,合理安排好写作时间则是我们向大家强调的一大重点。在两项任务的时间分配上,建议大家用20分钟完成写作任务1,40分钟完成写作任务2。

大多数烤鸭们确实会选择先做任务1,但许多人似乎都陷入了“泥沼”—也就是说,他们花了过多的时间用在写作任务1上,无论是细节和篇幅都超过了必要程度。当然,你必须了解图表的主要特征并反映出来,但与此同时,你还须将字数控制好,注意不要比150字的最短篇幅超出太多字数。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因为这意味着你可能需要一边“赶着”整理思路,一边完成250字的最低字数要求,同时在这样紧张的时间内还要避免明显的词汇和语法错误。这样的时间安排想要拿到好成绩,难度也是很大呢!

此外,还有很多小伙伴过于担心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写出要求的字数,匆忙浏览了一下题目就立即开始奋笔疾书了。但是很快又能看到他们搁下笔费力地思考下一步应该写些什么,有时甚至要用橡皮擦掉整个句子重新来过,就这样反反复复,时间过去了一大半,写出的字数似乎还是那么点…这样虽然下笔很快,但由于需要浪费时间组织更多观点和/或修改已经写好的内容,导致最后甚至没有完成考试要求的字数。最后也没有留出时间查错。

因此,烤鸭们在下笔之前应该抽出几分钟仔细思考,确保你已经完全了解问题;构思好几个关键思路,做一些简单的笔记;完成写作后如有时间,检查词汇和语法是否运用正确。

俗话说得好,“审题审三遍,下笔如有神。还想多得分,写完查两回。”想要合理安排好写作时间。计划、行文、检查可是一个都不能少哦!

雅思写作考前一月冲刺复习方向。

雅思作为一门全球认可度最广的英语语言能力测试有着很强的实用性。而很多“烤鸭”从了解雅思到参加备考前后往往不超出半年。某些“烤鸭”由于接触雅思较晚,如果不能在一两个月里考出理想成绩,那么他们出国留学或是移民的梦想就至少拖一年。由此,我们发现有效短期的备考方案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对怎样在一个月内冲刺雅思给出较为详细的备考计划和实用方案。

备考第一步:了解自身语言能力。这通常需要雅思老师来帮助辨别。这里给大家出一道翻译题:“不经风雨,怎见彩虹”,要求除了介词,冠词等小品词以及标点符号可以重复外,所有的实意词都不得重复;同时语法现象也尽可能体现多样性。翻译时既可传递其字面意思,也可传递其延伸含义。若读者能在无外界帮助的情况下给出三个翻译版本,那么读者具备着至少5分的潜力;如果读者能按要求给出5个以上版本,那么读者获得6分已指日可待。而7分需要专业人士加以辨别。在了解了自己实际语言能力后,比较自己的语言能力和目标分数的差别。一般希望两个分数差别不超出1分。否则,一个月的期限就显得太为仓促。

备考第二步:了解雅思写作评分标准。有一点读者一定要注意:雅思的评分是从内容、逻辑、词汇和语法四部分均衡评定。也就是说,某位考生的作文将从四个方面分别打分,然后相加取其平均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考生在语言能力的两项得分都为6分,而内容和逻辑都在5分的话,那么其最终得分也不会进入6分。这就是在前一段的练习中提到完成3句或5句也只是达到了5分和6分的可能。反之,若读者在刚才的练习中只是5分的级别,通过内容和逻辑的提高也照样可以超出5分的水准。而在这四个评分项目中,最可能忽略但又短期内最容易提高的就是逻辑这一项。所以接下来的备考方案就是针对考试评分的四个项目分别设定。

备考第三步:泛读雅思写作考题,把握考试话题,熟悉考试题型,关键把握当前出题趋势。而近期考题的了解可以从网上获得。新东方雅思频道有着最新最全的各科考题回忆和答案。读者可以在网上了解详细的最新考题回忆以及相关优秀范文。在此基础上考试要练习审题和头脑风暴及快速撰写提纲。一般对于各个话题都可以适当的挑两三题练习。并根据近期的中英文资料的阅读积累素材。当然如果能大家一起讨论,并有人进行概括归纳效果会更好。

备考第四步:连接词和一致性的积累和强化。首先通过阅读和相关书籍搜集并列、转折、举例和因果四部分常见短语,并区分其用法。通常通过阅读范文会有很好的效果。如果分值有7分的要求,可以增加对雅思阅读试卷的精读,把握衔接手段的多样化。此外,通过阅读范文还需不断积累话题词汇,通过指导和自己的领悟,掌握全文句句不离主题信息而又不常重复相同主题词汇。

备考第五步:词汇积累。词汇的积累是全面的,如果底子较好的考生,可以通过不断地阅读积累实意词汇的正确用法。当然这是个长期的过程,而且并没有实际的范围。在时间有限的情况下,建议先完成第四部提到的连词和主题词的积累。

备考第六步:语法是作文的基础。所有的考生要确保没有低级语法错误。这样就有机会获得5分了。如果能适当积累些从句的句式,经过熟练使用,得6分将指日可待。而7分的语法,一般不是在短期内实现的,如果考生要求不是7分的话,建议花更多的时间在其它三项。

雅思写作必知冲刺复习心得。

1.每天背诵一定的句型,就是我们上课练习的经典句型翻译,里面不但有句型,而且有专业高频词汇,在语境中记忆词汇是最高效的背诵方式。

2.从历年真题中每天做10个brainstorming的练习,按照上课列提纲的做法,在草稿纸上演练一下。考试的时候,从审题到列提纲,不要超过4分钟。

3.3到4天限时作文一篇。时间是最大的障碍,如果练习的时候不超过35分钟,那就可以考场上保证速度了。

4.对自己要有信心,这也是很关键的。身边无数例子,越是充分发挥死猪不怕开水烫的精神,越是放松,可以有意想不到的成绩。

雅思。

聘用合同有编制吗篇二

聘用合同是事业单位与职工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关于履行有关工作职责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了解和认识聘用合同的特征,作为管理人员可以在实践中更好地运用聘用合同这一形式,推进我国事业单位用人制度的改革;作为事业单位和其受聘人员,可以更好地运用这一形式维护其自身的合法权益。

聘用合同作为一种合同形式,具有一般合同共同的法律特征,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

1.聘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而不是单方的法律行为。聘用合同与一般合同成立的条件一样,只有事业单位和拟聘用人员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自愿达成协议时,聘用合同才成立。

2.聘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这一点是双方自由表达意愿的前提,也是双方实现权利义务的重要基础。事业单位是用人的一方,但不等于单位的法律地位高于聘用人员的地位,可以任意将其意志强加于对方。

聘用合同又不同于一般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规定。聘用合同是单位与受聘人员订立的有隶属关系的协议,属于身份关系协议的范畴,因此,聘用合同与调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有重要区别。

劳动合同是一种确立身份关系的协议,西方国家称之为雇主与雇员之间确立雇佣关系的契约。在我国对劳动合同有广义和狭义的理解。广义的`劳动合同是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这里所称的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狭义的劳动合同仅指目前适用于企业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具有广义劳动合同的法律特征,是广义劳动合同的一种特殊形式,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

1、聘用合同一方当事人必须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当事人是受聘人员。这一特征是劳动法律关系的重要特征。用人单位占有或者使用一定的生产资料,通过聘用劳动者,才能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创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劳动者通过订立合同,提供一定的劳动,从而获取劳动报酬。因此,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既不能都是劳动者,亦不能都是用人单位。

3、聘用合同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合同必须采用特定的形式,一般指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区分要式与不要式合同的法律意义在于,属于要式合同的,必须采用书面合同形式,不具备这一形式要件,合同就不能成立和生效。劳动合同属于要式合同,聘用合同是确立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聘用关系的重要协议,国家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因此,聘用关系未以书面形式确立的,聘用合同关系不能成立。

4、聘用合同是诺成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必要条件,可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诺成合同指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可成立的合同,其不以标的物的交付为合同成立的要件;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还需要交付一定的标的物合同才能成立。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均属于诺成合同,合同成立不以交付标的物为合同成立的要件。

5、聘用合同有一定的试用期。劳动合同与民事合同的重要区别是劳动合同有试用期的规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聘用合同除规定合同的有效期限外,必须明确一定的试用期作为订立合同的必要前提。规定试用期有利于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对应聘人员进行实际考察,有利于保持合同法律关系的稳定性。为防止用人单位利用试用期期间劳动报酬较低而反复与聘用人员订立试用协议的情况,国家对试用期的期限做出明确规定,合同范本《劳动合同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是广义上劳动合同的一种特殊形式,具有劳动合同的基本特征,其基本制度与劳动合同相一致。但是,由于事业单位的特点以及目前国家对事业单位的管理在一些方面仍有别于企业,所以又与狭义劳动合同(企业劳动合同)有一定的区别,主要有以下方面:

1、适用范围不同。狭义劳动合同适用的主体为企业,聘用合同适用的范围主要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是近年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产物,聘用合同制度的内容反映了事业单位的用人制度通过订立劳动合同以实现其物质产品的生产。事业单位则是从事非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通过订立聘用合同实现的劳动成果主要表现为精神产品和知识产品。企业的生产活动以营利为目的,事业单位从事的服务活动属于社会公益事业,在实现其经济效益的同时,必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2、政府干预的程度不同。目前事业单位仍在改革当中,作为聘用合同一方当事人的用人单位尚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独立的市场主体,这一点与企业已在改革中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也有所区别。国家在一些重要方面对事业单位仍实行宏观管理,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编制管理。目前由国家核拨经费的事业单位仍实行严格的编制管理;(2)经费管理。建国后,事业单位一直承袭行政机关的管理方式,经费全部由国家核拨。80年代后,事业单位相继进行财政、人事等领域的改革后,形成全额、差额拨款、自收自支几种类型的事业单位。90年代后期,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拨款改为定额补助的形式。但事实上,事业单位的经费仍有国家全额补助、差额补助等形式。如教育系统的中小学,基本是由国家全额拨款的。这些单位尽管对新录用人员通过聘用合同的形式,但其招生计划、教学计划及教师的工资福利等都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的。(3)工资制度。事业单位向聘用人员支付的工资报酬,主要是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分别实行不同类型的工资制度,如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等级工资制、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岗位工资制、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分别实行不同类型的工资制度,如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等级工资制、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岗位工资制、艺术结构工资制、体育津贴奖金等、以及人员等级工资制。在近年的改革中,许多事业单位加大了岗位工资的比例,但其工资的刚性程度远大于企业,这也是由事业单位的公益性和改革的渐进性决定的。因此,事业单位与聘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的内容不仅反映该事业单位的意志,也应当体现国家宏观管理的内容。

3、管理监督部门不同。按照国务院各部门的职能分工,目前,事业单位和企业分别由国务院人事部和劳动保障部对其进行宏观政策指导和监督。这一体制有利于分工负责,也产生一些弊端。聘用合同实施过程中,有关部门的宏观政策协调、工作协调以及对具体执行政策的区别与衔接的把握,对于从整体上推进事业单位和企业的改革,维护社会稳定是十分重要的。

4、聘用合同的具体制度体现事业单位的性质和特点。聘用合同是按照国家规定订立的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变更、解除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聘用合同的具体制度反映事业单位内部组织结构与管理制度与企业的区别。例如关于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的规定,明确规定聘用人员要经过公布空缺岗位及职责、聘用条件、工资待遇、由聘用组织进行考试或考核、事业单位负责人集体讨论审定等程序;关于事业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随时解除聘用合同、以及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条件;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的条件等制度都体现了事业单位用人制度的特点,与劳动合同的具体制度有所区别。综上所述,聘用合同制度作为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的基本形式,标志着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完全的行政管理方式向契约管理方式的转型。随着聘用合同制度的推行,必将激发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以迎接我国加入wto后世界人才竞争的挑战。同时,也应当看到目前试行中的聘用合同制度仍带有改革过程中的过渡色彩,其各项具体制度尚需在实践中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不断积累经验,逐步规范和完善。

聘用合同有编制吗篇三

1、聘用合同一方当事人必须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当事人是受聘人员。这一特征是劳动法律关系的重要特征。用人单位占有或者使用一定的生产资料,通过聘用劳动者,才能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创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劳动者通过订立合同,提供一定的劳动,从而获取劳动报酬。因此,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既不能都是劳动者,亦不能都是用人单位。

3、聘用合同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合同必须采用特定的形式,一般指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区分要式与不要式合同的法律意义在于,属于要式合同的,必须采用书面合同形式,不具备这一形式要件,合同就不能成立和生效。劳动合同属于要式合同,聘用合同是确立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聘用关系的重要协议,国家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因此,聘用关系未以书面形式确立的,聘用合同关系不能成立。

4、聘用合同是诺成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必要条件,可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诺成合同指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可成立的合同,其不以标的物的交付为合同成立的要件;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还需要交付一定的标的物合同才能成立。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均属于诺成合同,合同成立不以交付标的物为合同成立的要件。

5、聘用合同有一定的试用期。劳动合同与民事合同的重要区别是劳动合同有试用期的规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聘用合同除规定合同的有效期限外,必须明确一定的试用期作为订立合同的'必要前提。规定试用期有利于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对应聘人员进行实际考察,有利于保持合同法律关系的稳定性。为防止用人单位利用试用期期间劳动报酬较低而反复与聘用人员订立试用协议的情况,国家对试用期的期限做出明确规定。

聘用合同是广义上劳动合同的一种特殊形式,具有劳动合同的基本特征,其基本制度与劳动合同相一致。但是,由于事业单位的特点以及目前国家对事业单位的管理在一些方面仍有别于企业,所以又与狭义劳动合同(企业劳动合同)有一定的区别,主要有以下方面:

1、适用范围不同。狭义劳动合同适用的主体为企业,聘用合同适用的范围主要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是近年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产物,聘用合同制度的内容反映了事业单位的用人制度通过订立劳动合同以实现其物质产品的生产。事业单位则是从事非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通过订立聘用合同实现的劳动成果主要表现为精神产品和知识产品。企业的生产活动以营利为目的,事业单位从事的服务活动属于社会公益事业,在实现其经济效益的同时,必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2、政府干预的程度不同。目前事业单位仍在改革当中,作为聘用合同一方当事人的用人单位尚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独立的市场主体,这一点与企业已在改革中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也有所区别。国家在一些重要方面对事业单位仍实行宏观管理,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编制管理。目前由国家核拨经费的事业单位仍实行严格的编制管理;(2)经费管理。建国后,事业单位一直承袭行政机关的管理方式,经费全部由国家核拨。80年代后,事业单位相继进行财政、人事等领域的改革后,形成全额、差额拨款、自收自支几种类型的事业单位。90年代后期,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拨款改为定额补助的形式。但事实上,事业单位的经费仍有国家全额补助、差额补助等形式。如教育系统的中小学,基本是由国家全额拨款的。这些单位尽管对新录用人员通过聘用合同的形式,但其招生计划、教学计划及教师的工资福利等都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的。(3)工资制度。事业单位向聘用人员支付的工资报酬,主要是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分别实行不同类型的工资制度,如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等级工资制、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岗位工资制、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分别实行不同类型的工资制度,如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等级工资制、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岗位工资制、艺术结构工资制、体育津贴奖金等、以及人员等级工资制。在近年的改革中,许多事业单位加大了岗位工资的比例,但其工资的刚性程度远大于企业,这也是由事业单位的公益性和改革的渐进性决定的。因此,事业单位与聘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的内容不仅反映该事业单位的意志,也应当体现国家宏观管理的内容。

3、管理监督部门不同。按照国务院各部门的职能分工,目前,事业单位和企业分别由国务院人事部和劳动保障部对其进行宏观政策指导和监督。这一体制有利于分工负责,也产生一些弊端。聘用合同实施过程中,有关部门的宏观政策协调、工作协调以及对具体执行政策的区别与衔接的把握,对于从整体上推进事业单位和企业的改革,维护社会稳定是十分重要的。

4、聘用合同的具体制度体现事业单位的性质和特点。聘用合同是按照国家规定订立的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变更、解除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聘用合同的具体制度反映事业单位内部组织结构与管理制度与企业的区别。例如关于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的规定,明确规定聘用人员要经过公布空缺岗位及职责、聘用条件、工资待遇、由聘用组织进行考试或考核、事业单位负责人集体讨论审定等程序;关于事业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随时解除聘用合同、以及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条件;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的条件等制度都体现了事业单位用人制度的特点,与劳动合同的具体制度有所区别。综上所述,聘用合同制度作为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的基本形式,标志着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完全的行政管理方式向契约管理方式的转型。随着聘用合同制度的推行,必将激发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以迎接我国加入wto后世界人才竞争的挑战。同时,也应当看到目前试行中的聘用合同制度仍带有改革过程中的过渡色彩,其各项具体制度尚需在实践中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不断积累经验,逐步规范和完善。

聘用合同有编制吗篇四

因此针对这种特点,平时要注重两类施工组织设计的相同素材的搜集与积累。例如:主要项目的施工方法;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防止质量通病的技术措施;工程质量检测的设备;国家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广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文明施工现场措施;施工安全的技术措施及保证体系等。以上素材平时都可以提前编写出来,分别建立小标题,利用计算机贮存,使用时可随时调出,结合具体情况略微修改后就可利用了。

聘用合同有编制吗篇五

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在校时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的就业意向协议,也是学校编制毕业生就业派遣方案的依据;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明确毕业生就业后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的依据。

(二)内容不同。

就业协议书的内容主要是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就同意录用和接受聘用达成一致意见,并初步约定将来就业的基础条款,如服务期限、试用期限及试用期待遇等;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方面面,对劳动权利与义务的规定更为明确和具体。

(三)时效性不同。

就业协议书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时自动终止其效力;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有两种:一是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二是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四)争议解决的主要方式不同。

就业协议书发生争议,主要是按照现有的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学校或上级就业主管部门出面协调解决;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主要是依据《劳动法》和《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采取调解、仲裁及诉讼的方式,通过严格的法律程序予以解决。

(五)互有关联。

一般来说,就业协议书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在某种意义上,劳动合同可以视为就业协议书的延伸。例如,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可以在就业协议书中约定试用期和试用期待遇,上岗后签订劳动合同时试用期条款按此约定执行;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试用期满后的工资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约定,亦可在就业协议书的补充协议中注明,日后订立劳动合同对此内容应予以认可和确定。

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书时,其身份多为学生,并非完全意义上的劳动者,尚不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资格。所以,毕业生应先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待取得毕业资格去单位报到后,再尽快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为避免在日后订立劳动合同时产生纠纷,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书时还要注意与劳动合同的衔接,尽可能将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体现在就业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中,并注明在今后订立劳动合同时应予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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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合同有编制吗篇六

聘用合同是劳动合同的一种,是确立聘用单位与应聘的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这种协议,是指以招聘或聘请在职和非在职劳动者中有特定技术业务专长者为专职或兼职的技术专业人员或管理人员为目的的一种合同。聘用合同是按照用人方式不同来划分,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录用合同、聘用合同和借调合同。聘用合同亦称聘任合同。是事业单位与职工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关于履行有关工作职责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聘用合同一般适用于招聘有技术业务专长的特定劳动者。

聘用合同有编制吗篇七

并通过合理的报价,向业主展示自己的综合实力。而实施阶段施组,就是为了使所中标的工程,在施工的过程中,如何提高施工效率,合理的安排和使用人力物力,追求施工效率和经济效益,两者的重要区别是:一个主要是控制性、战略性、规划性的,一个是全局性、指导性、作业性的。

聘用合同有编制吗篇八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转租范围:东至甲方租赁地墙南,西至大坝界墙,南至高家地,北至大坝崖,共计x亩。(具体位置见附图所示)。

二、该地转租费为x万元整(包括该地范围内的地上物及相关权益的补偿),双方签订协议之日由乙方将该款一次性向甲方付清。

三、本协议签字之日起,甲方即退出该范围内土地租赁合同关系,乙方在该转租土地范围内承继为原《合同书》的权力义务相对人;乙方承租范围内土地的费用、交付期限及其相应的权力、义务按照原《合同书》的约定由乙方直接向原出租方履行。

四、租赁期间,若乙方逾期不向原出租方交付土地承包费,而导致原出租方与其终止租赁合同等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甲方亦无需退回乙方以前所交的转租费。

五、租赁期间,乙方必须保证道路、排水通畅,并自行协调好邻里关系,法律后果自负。

六、租赁期间,乙方承包的土地范围内,其产生的水、电、税等费用由乙方自负。

七、租赁期间,如遇国家或集体规划征用该地,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就该范围内的土地补偿、赔偿等相关权益均由乙方享有,与甲方无关,其他事项按照法律规定及政策处理。

八、租赁期间,若甲、乙任一方违约,给相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九、未尽事宜,协商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原出租人、甲、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协议自签字捺印之日起生效。

附件:

1、原《合同书》。

2、土地平面位置图。

原出租人:

甲方:

乙方:

聘用合同有编制吗篇九

文字叙述上具体直观、作业性强。

因此针对这种特点,要注重两类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侧重点的叙述技巧。例如:投标阶段施工组织设计对本工程拟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在文字叙述中即要有符合国家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广“四新”技术的方针、政策的论述,还要有保证工程质量或节约工程投资的对比计算方案,更要有施工工序和施工方法的详述。这样不仅文章生动活泼,而且有力有理。而对有些常规施工工序和施工方法,简明扼要,无须大篇幅渲染,切忌面面俱到。而实施阶段施工组织设计,对“四新”技术的应用,侧重点在施工工序和施工方法上的详述,对主要工序和施工方法即使属于常规操作规程,也要具体陈述步骤,便于指导生产。对工程项目部而言,实施阶段施工组织设计,就是要在科学合理地组织各种施工生产要素上下功夫,从而保证施工活动有秩序、高效率、科学合理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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