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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工作报告的函 机构编制统计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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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工作报告的函 机构编制统计工作汇报
2023-09-02 18:24:03    小编:影墨

报告在传达信息、分析问题和提出建议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那么,报告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机构编制工作报告的函 机构编制统计工作汇报篇一

今天,小编为你您带来了机构编制统计工作汇报,请阅读,上公文站,发现学习。

根据《中央编办综合司关于做好20xx年度地方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青海省编办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多措并举,圆满完成了20xx年度机构编制统计数据年报上报工作。

一是创新方式,提高统计数据时效性。20xx年,依托网络版机构编制统计系统,首次采用在线报送数据的方式。为有条件的地区和部门建立了用户账号和登录密码,省直部门和各地编办远程登录系统完成数据报送,编制部门在线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沟通,数据有误在线修改,缩短了填报时间,进一步提高了统计数据的时效性。

二是强化培训,提升统计数据规范性。专题召开市州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布置会议,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对市州编办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分12批对省直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重点针对中央要求、系统操作、新增指标项、往年易填错事项等内容进行了讲解及操作演示。同时通过机构编制统计工作交流群、微信群,建立各单位之间、各单位与编制部门之间的交流平台,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是严格审核,确保统计数据准确性。与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相结合,逐项核对各单位的机构编制、实有人数等统计数据,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各部门核实修改,并对省直700余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基本信息进行补充和完善,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详实。

为夯实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台账基础,湖南省xx县编办把20xx年机构编制统计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不断采取措施提前谋划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一是强化领导明责任。进一步落实数据报送责任,明确编办主要领导作为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统计数字负总责;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统计数据指导、审核把关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机构编制信息系统、机构编制管理台帐,确保统计数据层层把关,做到真实、准确和完整。

二是强化统计业务学习。及时组织编办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统计法》《机构编制统计工作规定(试行)》等各项机构编制、统计方面的法律法规,坚持依法统计,提高自身熟练运用机构编制统计数据的能力,对机构编制的变化情况、变动原因、存在问题和特点、趋势等进行综合分析,使统计分析具有时效性、预见性和科学性。

三是加强部门协调配合。以政府机构改革、事业单位体制改革为契机,结合组织人事、财政、人社等部门工作,合理调配行政资源和人力资源,完善现有统计数据,对比改革前和改革后数据,做到统计数据不漏、不错、不重,数据反馈真实及时。

四是夯实基础台账。结合机构编制管理台账、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明确专人,提前对各部门各单位的机构名称、规格、经费形式、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实有人员等情况进行逐一核对,准确录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为切实做好20xx年度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真实掌握全市机构、编制、人员和领导职数等方面的基本情况,确保机构编制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辽宁xx市编办“三举措”扎实做好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一是迅速开展行动,抓好工作落实。参加锦州市编办20xx年度机构编制统计部署会后,北镇市编办立即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指定专人负责,把统计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下发《关于做好20xx年度北镇市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的通知》,详细制定了责任分工表和各阶段工作完成时间节点,为做好统计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今年的统计数据继续采用机构编制统计及实名制网络管理系统报送,为了更好地适应“基本统计”+“专项调查”的模式,北镇市编办组织负责统计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年报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理解领会各项新要求,确保按规定时间和规定要求做好统计工作。

三是加强科室配合,确保数据准确。积极与业务科室沟通协调,随时掌握编制调整情况,更新统计数据,确保统计数据与网络管理系统数据一致,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全面、准确地反映北镇市机构编制现状和实有人员情况,确保为领导决策、机构改革和日常机构编制管理提供真实的参考资料。

机构编制工作报告的函 机构编制统计工作汇报篇二

核定编制数20,实有在编的15人。其中单位领导1人,专业技术人员14人,普工1人。

2、撤销、合并机构及其所属机构,不存在擅自变更机关及其所属机构名称、附加名称、规格、隶属关系等情况。

3、人员编制管理规范。按规定程序呈报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增减或调整等事宜;部门在计划安排调整或招录人员时已报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编制空编情况;不存在擅自改变人员编制使用范围,混用、挤占、挪用其它类别的编制;未发生过擅自超过核定的人员编制配备工作人员和擅自超规格、超职数配备内设机构或下属机构领导干部等情况;将领导职数、人员编制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范围。

4、机构编制其他方面管理规范。明确徐雄校长负责机构编制工作,设有专人负责机构编制的具体工作;严格按照机构编制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及其相关具体工作来操作;对机构编制管理情况及统计数据不存在隐瞒、谎报、拒报的情况;规范建立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和档案台账。

1、高度重视,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机构编制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及其相关具体工作来操作。

2、严格管理,规范操作,设置内设机构,明确内设机构职责、名称、数量,并严格按规定的编制配备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严格按规定办事。

按照“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的要求,本着适应发展、职能整合、优化效能的原则,对本单位进行机构编制核查,一年来较好的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未发现问题。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把机构编制工作放到部门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把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作为坚持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并要求负责人事工作的同志认真学习、深入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的.相关规定,自觉遵守机构编制工作制度,切实加强管理、严格管理、规范管理和依法管理。

机构编制工作报告的函 机构编制统计工作汇报篇三

一、基本情况

我镇现有镇机关工作人员50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36

人,后勤编制2人,超编12人。党政领导编制10人,市派挂职锻炼1人,副科干部4人。镇属事业单位7个。其中:城管队现有人员8人、编制5人;环卫所:现有人员22人,编制16人;企业办:现有人员18人,编制10人;安监站:现有人员11人,编制7人;劳管站:现有人员4人,编制2人;文化站现有人员1人,编制1人。共超编35人。

二、主要做法

加强领导,确保编制工作顺利开展。镇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其他党政领导为成员的编制人事工作领导小组,人事编制工作统一由党政联席会议集体争方案、出措施。

周密部署,阳光操作。在镇机关公务员核定与镇事业单位编制审核中,周密部署,制定具体方案,专人负责,并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与县编委核定了全镇机关及镇属事业单位的定编工作。

规范镇机关及事业单位登记工作。严格按照登记条件和登记秩序,按时完成镇机关与事业单位xx年度年审年检工作,并及时调整因人员调动等因素引起的编制人员核定工作;做到人员与编制的动态跟踪管理,掌握实时数据,并结合市、县编委开展的机构编制检查,对我镇机关及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自纠。

总之,我镇的机构编制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今后我们将继续积极配合支持上级编办的工作,开拓创新,开创**镇编制工作新局面。

机构编制工作报告的函 机构编制统计工作汇报篇四

通过这次核查工作,对我委从成立至今的机构沿革有了清楚的认识,同进对文件进行了系统的归档,对缺少的文件通过有关部门及时沟通进行了收集,便于以后机构情况的。统计汇总。

与相关部门及时沟通,补齐了与我委机构沿革相关的文件9份:朝委发【1983】105号、北委办发【20xx】47号、北编发【20xx】6号、北编办【20xx】14号、北编发【20xx】13号、北编发【20xx】43号、《关于中共xx市纪委申请临时聘用工勤人员的请示报告的批复、北编办发【20xx】4号、北编发【20xx】35号。通过人事工资20xx软件及相关文件规定,对委内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及临时聘用人员情况做出准确汇总:委内行政编制33人,实有在职人员23人;行政工勤人员编制2人,实有2人;离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5人;退"二线"人员2人,占编2人;临时聘用人员编制5人,实有5人。为了方便以后及时掌握部门内编制和人员情况,我委还及时对相关文件和与人事、编制有关的材料进行了归当,并装订成册;及时与市编制办更新人员工资台账做到了人员编制台账与市编制办"机构编制实名制"保持一致。

通过这次编制工作核查,发现在工作当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部门成立至今时间跨度大,经手该项工作的人员较多,很长时间以来工作人员没有对有关人员编制及部门沿革有关的文件进行系统的归档,并且涉及的文件较多,个别文件时间较久远,查找起来非常困难,增加了编制核查的工作量。

(2)人员变动次数较多,编制台账存在更新不及时的情况,以致于人员编制台账与市编制办的记录不一致。

(3)部门下属事业单位:xx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法人设立登记工作进度缓慢,截至核查工作开始,尚未完成登记,未能及进申请到公益域名。

(1)通过核查工作对部门成立至今有关人员编制部门沿革的有关文件和资料系统归档,以方便随时核查。

(2)人员发生变动时,除正常的工资调转关系和组织关系外,还要及时上报市编办、更新台账,保持与编制办台账一致,做到账账相符。

(3)收集好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工作过程当中所必需的文件、材料、资料,抓紧完成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工作。

机构编制工作报告的函 机构编制统计工作汇报篇五

通过新三定方案调整,我局现内设机构8个、直属事业单位2个(安全生产执法大队、矿山安监站)。行政编制为14名,实有人员14人;工勤编制2人,实有2人;参公事业编制10人,实有6人;全额事业编制50人,实有44人。

(一)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县相关文件规定,严格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坚持凡工作需要调整机构编制必须通过内部调剂解决,坚持“撤一建一”或“只减不增”的原则,实行总量控制。

(二)在具体工作中,严把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第一关。我局严格按照部门、单位进人须经编办核准人员编制的要求,在确保编制有空余的前提下,按程序办理公开招考或者人员调动手续。严格按程序申请机构编制事项,建立健全机构编制档案和机构实名制管理台账,落实编制实名制管理。局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全部纳入xx县实名制管理统计软件中进行管理,并在编制册和台帐中进行实名登记管理,切实做到机构编制各类统计报表及时、真实、准确。

为加强对事业单位管理,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每年对全县所有登记的事业单位进行一次年检,杜绝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和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规范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工作,实时汇总登记管理数据,建立规范的档案库。20xx年我局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年检制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事业单位的年检工作。

严格贯彻落实机构编制各项规章制度,无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

我局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在县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与指导下,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业务培训不够,缺乏集中系统培训。

(一)进一步加强机关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按县相关文件规定,确保不增加机构和人员编制,实现机构和人员编制“零”增长。

(二)继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控制进人渠道,严格落实人员定编定岗实名制。

机构编制工作报告的函 机构编制统计工作汇报篇六

一、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 

二、实施办法的主要成效 

三、实施办法的几点启示 

我县实施的《肇源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审批办法》虽然收到了较好效果,但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而且层次低、效力有限,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不断提升标准和层次,以增强其权威性,营造更大空间的规范人员编制管理氛围。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机构编制管理的约束监督机制,切实管住管好机构编制,根据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6号)、吉林、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吉发„2015‟10号)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是机构编制部门为控制机构编制、落实机构编制管理方针和法律法规而采取的一种核准使用、全程管理的机构编制管理方法,它以《机构编制管理证》(以下简称《管理证》)为载体,以“机构编制人员实名制信息库”为依托,以编制和人员名册对应为主要内容,以用编核准为主要手段,掌控所有机构、人员编制按照规范化管理模式运作。

第三条 《管理证》是实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载体,是机构编制、组织、人社、财政加强一体化管理、共同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是相关各部门调配录用、政策性分配、提拔任用干部、核定工资、核拨经费的依据。《编制员额管理册》和《管理证》信息一致,由市机关编制部门负责保管。

第四条 机构编制、组织、人社、财政部门应建立相互

第二章 管理内容和部门职责

“机构”是指按规定权限和程序批准设立的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机构实名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名称、性质、规格、隶属关系、内设机构、经费渠道、主要职责、设立依据等。

“编制”包括行政编制、行政附属编制和事业编制。编制实名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编制种类、编制数量、领导职数、核编依据等。“人员”是指在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并使用相应编制的实有人员。实名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入编时间、职务变动情况、出编时间等。

第六条 机构编制部门制定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配套政策、制度和实施方案;发放、核准各机关、事业单位的《管理证》,及时更新《管理证》的相关信息;修改、维护“机构编制人员实名制信息库”;建立机构编制、组织、人社、财政部门信息共享平台;对违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 组织、人社部门根据市机构编制部门提供的核准使用的编制、职数配备干部、录用调配人员;依据《管理证》的入编记录审批人员工资。

第八条 财政部门根据市机构编制部门提供的编制、职数、实有人员情况,以及同级人事部门核定的人员工资待遇标准,编制机关、事业单位的部门预算,核拨工资经费。

第九条 各机关、事业单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申报本单位机构、编制、实有人员信息,正确使用《管理证》,认真贯彻落实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各项规定和措施。

第十条 对擅自增设机构、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部门不予核准人员编制使用申请、办理人员入编手续,组织、人社部门不予录用调配人员、审批人员工资,财政部门不予核拨单位经费。

第十一条 各机关和能够确定编内编外人员的事业单位,超编进人的人员均为编外人员管理;超编单位的领导干部在规定的领导职数内优先占编,超职数配备的领导和一般工作人员按进入本单位的时间顺序排序进编。

第三章 办理程序

第十二条 机关、事业单位按规定时间对本单位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进行初始化登记,报送市编办机关、事业编制科审核确认后,由市编办信息中心输入“机构编制人员实名制信息库”,并录入、注销或变更《管理证》信息。

第十三条 机关、事业单位自领取《管理证》之日起,机构、编制、职数经批准发生变动的,应当在接到批准文件后10日内,携《管理证》到市机构编制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四条 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后,机关、事业单位确需使用空缺编制补充工作人员的,应提前一个月向市机构编制部门提出用编申请(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审核后申报)。机构编制部门对机关、事业单位的用编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经批准后,向有关部门、单位下达人员编制使用通知。

第十五条 机关、事业单位凭《管理证》和编制使用通知,到组织、人社部门办理招考、录用等手续。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录用后,调入单位凭《管理证》、编制使用通知及其他调动材料到机构编制部门办理进编手续,最后到组织、人社、财政部门办理工资审核、经费核拨等手续。

第十六条 管理的干部,调入单位在接到领导干部任命文件后10个工作日内,携《管理证》、《干部介绍信》、任命文件等材料到机构编制部门办理使用编制备案手续,最后到组织、人社、财政部门办理工资审核、经费核拨等手续。

第十七条 政策性安置人员,在安置前,相关部门与机构编制部门协商,向机构编制部门提交入编申请,经核准后。相关部门凭《管理证》、《干部行政介绍信》、人员档案等材料到机构编制部门办理进编手续,最后到组织、人社、财政、部门办理工资审核、经费核拨等手续。

第十八条 因调动、退休、参军、上学、辞职、辞退、死亡、判刑等原因退出编制的,单位在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后,携《管理证》及相关材料到机构编制部门办理销户(出编)手续,最后到组织、人社、财政部门办理干部行政介绍信领取、退休审批、一次性抚恤金领取、开除、经费核减等手续。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建立机构编制部门具体负责、相关部门紧密配合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监督检查机制。机构编制部门每季度向编委会报告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贯彻执行领导指示精神。编制、组织、人社、财政相互通报有关情况,校核有关信息,研究分析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第二十条 各机关、事业单位应认真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严肃工作纪律。对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严格按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中央编办发„2015‟5号)执行。

第二十一条 实行《管理证》年审制度。每年一月份,机构编制部门对机关、事业单位上一年度的《管理证》使用情况进行集中年审,重点审核《管理证》与机构编制和人员实有情况不符等问题,并列入的绩效考核项目之一。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