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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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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及流程
2023-09-07 07:34:03    小编:XY字客

方案是指为解决问题或实现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步骤和措施。方案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方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各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及流程篇一

为深化教育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建立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事业单位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我县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及其它教育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分别纳入相应的岗位设置管理。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用人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工向合同用工的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设岗,宏观控制的原则;

2.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

3.坚持按岗聘任,合同管理的原则;

4.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5.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岗位类别设置

(一)全县教育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1.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者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

2.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要符合教育工作和人才成长的规律和特点,适应教育事业发展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和其它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主体岗位。

教师岗位指具有教育教学工作职责和相应教师资格与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其它专业技术岗位主要指学科实验、图书管理、财务会计、电化教育、卫生保健等具有教学辅助工作职责的专业技术岗位。

3.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单位工作的实际需要。

(二)岗位设置的确定应考虑教职工编制总量、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特点等因素,根据事业发展,实行动态管理。岗位设置要优先满足教育教学,实习实训等工作的需要,严格控制非教学岗位。

四、岗位等级设置

岗位设置实行总量控制,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

(一)管理岗位设置

1.全县教育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分六个等级,即五至十级岗位。首次设岗按现有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四个等级确定依次分为七至十级职员岗位。

2.管理岗位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规格、规模、人员编制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最高等级职员岗位设置,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机构规格确定,承担领导职责的职员岗位设置,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单位领导职数确定。其它担负管理任务的职员岗位数量和结构比例,按照机构编制和政府人事组织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

(二)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

1.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制度,中学教师岗位共划分为9个等级。其中,高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五级、六级、七级;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八级、九级、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的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暂按6个等级划分。现行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八级、九级、十级;小学一级教师职务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一级、十二级;小学二级、三级教师职务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三级。小学、幼儿园中评聘了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暂按现行规定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七级。

2.全县教育事业单位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的总的控制比例为1:3:6;其中五、六、七级之间的比例为2:4:4;八、九、十级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十二级之间的比例为5:5。

各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及流程篇二

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通过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逐步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良好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 充分 调动全校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 一 ) 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范围包括学校在职在岗的事业编制、人事代理制和雇员制人员,其中涉及党政领导干部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 二 ) 后勤社会化改革后,实行企业化管理的学校事业编制人员,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和相应任职条件,采取“档案聘用”的办法只确定其岗位等级,岗位工资标准记入档案。

( 三 ) 内退人员属于在编

在岗人员,不再晋升岗位等级。

( 一 ) 科学设岗,宏观调 控。坚持从学校的办学定位和发展目标出发,根据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工作的实际需要,突出专业队伍建设,兼顾各类人员现状,合理确定岗位总量和各类岗位数量,加强宏观调控和动态管理。

( 二 ) 优化结构,精干高效。完善岗位设置分类分级体系,以教师队伍为主体,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和管理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各类人员结构比例,提高用人质量与用人效益。

( 三 ) 按岗聘用,竞争择优。 明确岗位 职责和任职条件 ,在核定的岗位数量和结构比例内竞争上岗、择优聘用, 确保聘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 四 ) 深化改革,规范管理。以岗位管理为基础,不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完善人才选拔、使用、评价、激励与保障机制,促进学校人力资源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 一 ) 岗位类别与岗位等级

1. 学校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其中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它专业技术岗位,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主体岗位。

2. 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以适应学校教育事业发展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为目标。

教师岗位指具有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职责和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学校逐步探索对教师岗位实行分类管理。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指主要从事工程技术、实验技术、图书资料、档案、编辑出版、会计、审计、医疗卫生等工作的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x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x个等级,即一至七级,其中正高级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x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x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3. 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包括校、院 ( 系 ) 以及其他内设机构的管理岗位。管理岗位的设置以增强学校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为目标。

学校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实行教育职员制度,设置x个职员等级,现行的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四至十级职员。

4. 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以适应提升操作维护水平、满足学校教学科研和日常运行的需要为目标。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分为x个等级,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 二 ) 岗位总量与结构比例

1. 岗位总量。学校按照精干高效、适应发展的原则,根据 学生规模、职工现状和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等因素综合确定全校岗位总量,根据各二级单位的性质、职责、规模和工作需要等因素确定二级单位的岗位数量。

2. 岗位类别比例。学校 根据功能定位、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 专业技术岗位一般不低于学校岗位总量的x% ,其中教师岗位一般不低于学校岗位总量的 x% ;管理岗位一般不超过学校岗位总量的x% ;工勤技能岗位占学校岗位总量的x% 左右, 按照后勤社会化的改革方向,逐步减少工勤技能岗位的比例。

3. 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比例。专业技术岗位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和初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x 。正高级岗位中,二级、三级、四级之间的比例为 x ;副高级岗位中,五级、六级、七级之间的比例为x ;中级岗位中,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 x;初级岗位中,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x。

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结构比例向教师岗位倾斜,正高二级岗位只设在教师岗位,正高三级岗位以教师岗位为主。正高一级岗位是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其人员的确定按国家规定执行。

4. 管理岗位等级比例。学校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设置各等级管理岗位的职员数量,四级、五级职员岗位数,一般按校级领导班子的职数确定;六级以上管理岗位数量原则上不超过管理岗位总量的x% ,八级以上管理岗位数量不超过管理岗位总量的x% 。

5. 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比例。工勤技能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超过 x% ,其中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超过x% 。

6. 特设岗位。特设岗位是学校因事业发展急需引进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经特别程序批准设置的非常设岗位。特设岗位的等级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特设岗位不受学校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照管理权限予以核销。

7. 学校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上级管理部门核准后保持相对稳定。学校根据事业发展需要适时调整岗位设置方案,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变更核准。

( 三 ) 岗位职责任务

岗位职责任务是工作人员在其受聘的岗位上应完成的工作内容及应承担的责任范围,它是教职工进行岗位申报的重要参照和学校开展岗位考核的主要依据。

学校统一制定教师岗位、其它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工作职责, 具体见各类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在此基础上,各二级单位根据学校分配的目标任务和本单位发展目标对各类岗位的工作需求,制定具体的岗位职责和聘期任务,形成《岗位说明书》,报人事处备案。

( 四 ) 岗位任职条件

1. 基本任职条件。 各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为:

(1) 遵守宪法和法律;

(2)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心理和身体条件;

(4)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2. 岗位申报条件。在基本任职条件的基础上 , 专业技术一级岗位的 聘用申报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 聘用申报条件 由上级管理部门制定;专业技术四级、七级、十级、十二级岗位的 聘用申报条件 ,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聘条件和国家规定的相关职业资格准入的有关条件、规定执行;管理岗位四级、五级职员的任职条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管理部门制定;其他各类各级岗位的 聘用申报条件 由学校制定,具体见各类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 一 ) 岗位聘用组织

1. 学校 成立“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中重要事项的决策,推荐三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晋级人选,研究决定六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八级以上管理岗位、二级以上工勤技能岗位拟聘人选。

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2. 学校成立“教师岗位聘用工作组”,负责全校教师岗位聘用的组织实施,审核确定七至十级教师岗位拟聘人选,审查四至六级教师岗位申报人员材料并提出拟聘人选,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3. 学校成立“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组”,负责全校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的组织实施,审核确定七至十级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拟聘人选,审查四至六级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申报人员材料并提出拟聘人选,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4. 学校成立“管理岗位聘用工作组”,负责全校管理岗位聘用的组织实施,审查八级以上管理岗位申报人员材料并提出拟聘人选,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5. 学校成立“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工作组”,负责全校工勤技能岗位聘用的组织实施,审查二级以上工勤技能岗位申报人员材料并提出拟聘人选,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6. 各二级单位成立“岗位聘用工作小组” ( 由本单位主要领导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人数不少于 5 人;机关各部门以党总支为单位 ) ,负责本单位职工岗位聘用和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审核确定十一级以下专业技术岗位、九级以下管理岗位和三级以下工勤技能岗位拟聘人选,审查十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八级以上管理岗位、二级以上工勤技能岗位申报人员材料并提出拟聘人选,报对应的学校岗位聘用工作组审核。

7. 学校成立“岗位聘用投诉与申诉受理工作组”,负责接收岗位聘用工作中职工的投诉与申诉,进行事实调查与认定,按照上级政策和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争议较大难以裁定的事项,提交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裁定。

8. 学校成立“岗位聘用监督工作组”,负责监督学校各级聘用工作组织和单位 ( 部门 ) 在组织实施岗位聘用工作中是否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和程序要求,领导干部是否有违纪违规、徇私舞弊等行为。

( 二 ) 岗位聘用程序

1. 公布岗位。学校制定并公布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明确岗位数量、岗位名称、岗位职责、任职条件等事项,向全体教职工公布。

2. 个人申报。教职工根据岗位要求和个人条件,确定申报的岗位类别和等级,填写相关报表,准备支撑材料。

3. 资格审查。申报人所在单位联合人事部门对申报人进行资格条件审查。

4. 成果认定。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人提交的工作业绩材料进行审核认定。

5. 确定拟聘结果。学校各级岗位聘用工作组织按照管理权限,对照相应岗位要求,审查申报人材料,在学校核定的岗位数量和结构比例内,确定申报人的拟聘岗位。

6. 拟聘结果公示。学校将各类、各级岗位拟聘结果在全校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并对接收到的异议进行处理和公布。

7. 公布聘用结果。拟聘结果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党委会审定后,发文予以公布。

8. 聘用结果报上级管理部门审核备案。

上述工作程序仅适用于全校大规模岗位聘用。在同一聘期内,原则上不再开展岗位晋级工作。日常人才引进、局部岗位调整及职务(职称)变化等所需岗位聘用工作,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院长办公会、党委会等代行岗位聘用工作组织的职能。

( 三 ) 相关政策说明

1. 根据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的要求,学校按照“从严控制、规范管理”的原则,对确因需要兼任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批准确定。“双肩挑”人员指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评聘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因工作需要现担任管理岗位七级以上领导职务,并且继续承担部分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教学单位和图书馆等教学辅助单位的行政领导岗位,一般作为专业技术岗位,受聘在此类岗位的以专业技术工作为主、兼任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纳入专业技术岗位管理。这些单位的党务工作岗位和其他专职管理岗位,纳入管理岗位管理;符合“双肩挑”条件的,作为“双肩挑”人员管理。

2. 专职辅导员具有教师和管理人员双重身份。专职辅导员指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教学系 ( 院 ) 一线专职辅导员、学工干事、团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等直接从事学生工作的人员。

专职辅导员须选定本人的主岗位类别,选定后一个聘期内不得变更。选定管理岗位的,可评聘教育管理研究系列职务和进行管理职员定级,但不参加专业技术岗位分级,不得评聘思政系列教师职务;选定教师岗位的,可评聘思政教师系列职务和进行专业技术岗位分级,但不参加管理职员定级,不得评聘教育管理研究系列职务。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专职人员参照专职辅导员执行。

3. 聘用在管理岗位的人员,除受聘“双肩挑”岗位的人员外,均纳入管理岗位管理;已执行了专业技术岗位工资的,在受聘管理岗位期间,不得晋升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 评聘高一级教育管理研究系列职务 除外 ) 。

4. 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不具备与所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只能聘用在该层级岗位的最低等级,同级转评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后方可晋升更高等级。

5. 教职工岗位确定后,须严格按照岗位进行聘用和管理,一般情况下不予转岗。确因工作需要转岗聘用的,按照《xx职业学院教职工校内转岗管理办法》执行。

6. 经学校批准的各类在职进修 ( 含业务培训、挂职锻炼、学历学位教育、出国进修等 ) 人员,在规定进修期限内保留其岗位,并可按岗位聘用程序参与聘岗;逾期未归且未经学校同意延长进修期限的人员,学校不再保留相应岗位。

7. 新引进的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岗位条件要求确定其岗位等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学历、资历等情况确定其岗位等级,应届毕业生岗位等级的确定按国家关于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与初聘职务的相关规定执行。

8. 各类岗位的申报人员应符合相应岗位的任职条件,由学校在核定的岗位数量和结构比例内择优聘用。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破格聘用。管理岗位人员的破格聘用按照干部人事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9. 学校在岗位聘用中,根据事业发展和专业建设的需要,留出一定数额的空余岗位,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和专业未来发展。具体留空岗位数额,根据学校岗位设置方案、人员现状等情况综合确定。

10. 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通过自然减员、调出、转聘、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

11. 为适应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学校逐步探索实施低职高聘制度,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12. 特殊人才引进时,因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可实行特聘制度。

( 一 ) 聘用合同

1. 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 3 年,具体期限由学校研究决定并在岗位聘用方案中公布。学校与受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受聘岗位类别、职责要求等方面的内容。

2. 聘期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聘用合同自然终止。在本校连续工作满 10 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10 年的人员,经本人提出,可以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3. 受聘人员在聘期内职务、岗位等发生变化的,应根据新的职务、岗位等变更聘用合同,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参加新一轮岗位聘用。

4. 聘用合同的终止、解除、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责任等事项,按照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和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执行。

5. 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学校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劳动关系终止。

( 二 ) 聘期待遇

1. 教职工在受聘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具体标准和发放办法按国家和学校实行的工资制度及相关规定执行。

2. 聘用在管理岗位、已执行了专业技术岗位工资的人员,在受聘管理岗位期间,可继续执行原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待其按管理岗位晋升后的职员职级岗位工资高于原专业技术岗位工资时,转为执行相应的职员职级岗位工资。

3. 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已执行了 管理岗位职员职级工资的 人员 , 在受聘专业技术岗位期间, 可继续执行原管理岗位工资,待其晋升的专业技术职务的岗位工资高于原管理岗位职员职级工资时, 转为 执行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工资。

4. 原工人身份、现聘用在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聘期内执行相应的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工资。

( 三 ) 岗位考核

1. 岗位考核采取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主要考核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聘期考核主要考核聘用人员聘期内岗位履职、业绩贡献和人岗匹配情况。

2. 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聘期考核的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的具体办法,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3. 岗位考核结果作为续聘、岗位调整和解聘的重要依据。 聘期考核合格 者 , 经学校和职工双方协商同意,在下一轮岗位聘用中 可以续签聘用合同; 符合条件的,可以根据岗位需要竞聘高一级岗位。聘期考核基本合格者,在下一轮岗位聘用中 不得晋升岗位等级。 聘期考核不合格者,在下一轮岗位聘用中进行岗位低聘或转聘。聘期考核不合格且 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聘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聘用合同予以解除。

4. 签订了长期聘用合同的人员, 聘期考核周期参照签订正常聘用合同期限人员的考核周期执行。

( 四 ) 聘余人员管理

不参与聘岗或拒签聘用合同,以及因岗位数量、聘用条件等限制未聘用上岗的人员为聘余人员。学校根据聘余人员的不同类型,采取转岗聘用、内部待聘(待岗)、限期择业等方式予以安置,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 五 ) 人事争议处理

1. 工作人员与学校因确认劳动关系、聘用合同等发生争议的,可以进行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学校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 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有关规定向学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

3. 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当地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 本办法中规定的年限、数量、等级等均含本级,如八级以上含八级。

2.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学校相关规定和决议执行。学校以前的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本办法所依据的文件规定发生变化时,按新的规定执行。对有关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按照学校的解释说明、补充意见或上级答复口径执行。

3. 本办法由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4. 本办法自学校第三轮岗位设置与聘用起施行,原《xx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各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及流程篇三

根据中共台江县委组织部、台江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台江县人事局联合下发台人通[2008]15号文件《关于印发台江县事业单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施洞镇中心小学具体工作要求,制订本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岗位设置科学,运行管理规范,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改革方向,建立适合单位各类人员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工作用心性,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坚持精简效能、以编定岗、按需设岗、按岗聘用、按岗取酬的原则;坚持人岗相宜、责权明确、对口补岗、能上能下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依法办事的原则。

(一)管理岗位设置

1、总数0个,占岗位设置总量的0%,为管理九级岗位;不设内设机构领导岗位。

2、适用范围:学校校级干部。

(二)专业技术岗位设置

1、中级岗位26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2%。其中:八级岗位8个,占中级岗位比例30%;九级岗位10个,占中级岗位比例40%,十级岗位8个,占中级岗位比例30%。

2、初级岗位52个。其中:十一级岗位26个,占初级岗位比例50%,十二级岗位26个,占初级岗位比例50%。

3、适用范围:在编在岗(含经县教育局同意借调在其他学校的正式在编专业技术人员)的具备各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和竞聘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工勤技能岗位

普通工0人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法律,行为举止贴合教师职业道德,遵守学校制度。

2、具有教师职业资格,具备小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水平、技能。

3、身体和家庭状况能胜任小学教师工作,一学期内病假总计不超过14日或20课时(含),事假总计不超过7日或15课时(含)。

4、任现职以来,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完成继续教育的各项学习任务,经考核到达合格以上等次(含合格)。

5、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到达“合格”以上等次(含合格)。

6、任教课时没有发生职责性安全事故。

7、热爱学校,具有大局观念,服从安排,用心承担临时性工作任务。

(一)、管理岗位:直接由校长按照“双肩挑”的政策兼任。

(二)、对已经聘任担任现职的专业技术人员,经考核贴合岗位基本条件,直接聘用为现有的专业技术岗位,并参照《黔东南州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精神,考核聘用为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三)签订聘用合同。

组长:刘xx(施洞镇中心小学校长)

副组长:陈x(施洞镇中心小学副校长)

成员:张xx(施洞镇平兆爱心小学校长)

张x(施洞镇良田小学校长)

张xx(施洞镇四新小学校长)

刘x(施洞镇中心小学工会主席)

刘xx((施洞镇中心小学教导主任)

办公室设在施洞镇中心小学,刘xx同志为办公室主任,负责岗位设置工作办公及材料归类整理。

1、编制岗位说明书阶段:11月10日至20日,编制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十二级至八级的岗位说明书。

2、编制岗位设置实施方案阶段:11月21日至12月10日,本阶段包括方案的集中草拟,校委会初步讨论,征求教职工意见推荐,召开教师大会专题讨论,校委会研究确定。

3、报审阶段:12月11日至20日,报县教育局审查和县人事劳动局核准。

4、公示阶段:12月21日至25日公示5个工作日。

5、岗位聘用阶段:2009年1月1日至5日,教师申请应聘,组织审查资格条件,实施岗位聘用,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6、申请核准阶段:2009年1月6日至12日,完善相关材料,报县教育局审查和县人事劳动局核准。

7、聘用合同签订及鉴证阶段:12月13日至15日,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进行合同鉴证。

8、施洞镇各片区小学均按此方案进行,不得降低标准。

以上实施步骤根据全县统一部署的调整进行相应的调整。

附件:

1、施洞镇中心小学岗位说明书;

2、施洞镇中心小学初级、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竞争上岗考核办法

3、施洞镇中心小学专业技术岗位竞争上岗申请表

4、施洞镇中心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评价表(汇总)

5、校长“自主用人”考核表

各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及流程篇四

为深化我院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岗位设置方案及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_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通过推行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化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我院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原则;坚持稳慎实施原则。

三、设置岗位情况

我院共设岗位53个。其中,管理岗位3个,占岗位总量的6%; 专业技术岗位48个,占岗位总量的90%;工勤技能岗位2个,占岗位总量的4%。主体岗位是医、药、护、技岗位,占岗位总量的87%。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为医、药、护、技系列,设置数为46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95%。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分别为财务系列,岗位设置数为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5%。

(一)管理岗位的等级、数量、名称

管理岗位共设3个。其中,九级岗位3个。

具体设置如下:

1、领导岗位3个。其中:九级岗位3个,岗位名称分别为院长、副院长。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名称

专业技术岗位共设48个(其中辅系列岗位2个)。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1个。七级岗位1个

2、中级岗位10个(其中辅系列岗位1个)。其中,八级岗位1个,九级岗位2个,十级岗位7个(其中辅系列岗位1个)。

3、初级岗位37个(其中辅系列岗位1个)。其中,十一级岗位5个,十二级岗位18个(其中辅系列岗位1个),十三级岗位14个。

具体设置如下:

1、二门诊共设主系列技术岗位8个,其中,十级岗位2个,岗位名称为主治医师;十一级岗位1个,岗位名称为医师;十二级岗位2个,岗位名称分别为医师、护理师;十三级岗位3个,岗位名称分别为医士、护士、药士。

2、住院部共设主系列技术岗位19个,其中,八级岗位1个,岗位名称为主治医师;九级岗位2个,岗位名称分别为主治医师、主管护理师;十级岗位2个,岗位名称为主治医师、主管护理师;十一级岗位3个,岗位名称分别为医师、护理师;十二级岗位7个,岗位名称分别为医师、护理师;十三级岗位4个,岗位名称分别为医士、护士。

3、急诊部共设主系列技术岗位14个,其中,十级岗位2个,岗位名称分别为主治医师、主管护理师;十一级岗位1个,岗位名称为医师;十二级岗位6个,岗位名称分别为医师、护理师、技师、药师、检验师;十三级岗位5个,岗位名称分别为医士、护士、技士、药士、检验士。共设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2个,其中,十级岗位1个,岗位名称为会计师;十二级岗位1个,岗位名称为助理会计师。

4、药库共设主系列技术岗位2个,其中:十二级1个,岗位名称为药师;十三级1个,岗位名称为药士。

5、公卫科共设技术岗位2个,其中:十二级1个,岗位名称为公卫医师;十三级1个,岗位名称为公卫医士。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名称

工勤技能岗位共设2个。其中:技术工五级岗位1个,普通工岗位1个。

具体设置如下:

1、住院部共设工勤技能岗位1个,其中:技术工五级岗位1个,岗位名称为司机。

2、急诊部共设工勤技能岗位1个,其中:普工岗位1个。

四、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一)管理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按管理岗位说明书要求的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

(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按专业技术各个岗位说明书要求的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

(三)工勤技能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按工勤技能岗位说明书要求的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

五、竞聘与聘用

(一)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单位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报主管部门核准并送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备案后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各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及流程篇五

1、拥护中国_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馆里的各项规章制度和部门业务工作程序,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自己的行为,文明服务,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维护我馆的集体荣誉。

2、承担高深的文献资源研究任务。熟悉本馆馆藏,利用馆藏纸质文献资源和数字资源,积极向用户宣传和推介本馆馆藏,为用户提供定题服务、专题服务、回溯检索服务、代查代检服务和查收查引服务。

3、热心为读者服务,耐心解答读者的咨询,并详细做好咨询记录。认真做好所在部门文献资料和财产管理工作,1 不能发生丢失损毁,乱错架率低于1%(指闭架书库)。

4、加强文献资料管理,防止书籍被撕页、污损,对破损书页或脱落书标及时进行修补。

5、每两年完成学术研究论文三篇,必须是省级公开出版发行期刊或图书馆界学术期刊(包括图书馆联合会论文集)。

6、每年完成下列之一者即可:

(1)完成专题、定题服务工作或编制完成一个参考书目;

(4)根据我馆制定的全民阅读实施计划,负责完成全民阅读活动(每次必须有策划方案、组织实施过程和效果、活动小结)。

2 窗、关掉电源。

1、拥护中国_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馆里的各项规章制度和部门业务工作程序。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自己的行为,文明服务,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维护我馆的集体荣誉。

2、承担较高深的文献资源研究任务。熟悉本馆馆藏,利用馆藏纸质文献资源和数字资源,积极向用户宣传和推介本馆馆藏,为用户提供定题服务、专题服务、回溯检索服务、代查代检服务和查收查引服务。

3、热心为读者服务,耐心解答读者的咨询,并做好咨询记录。认真做好所在部门文献资料和财产管理工作,不能发生丢失损毁,乱错架率低于%(指闭架书库)。

4、加强文献资料管理,防止书籍被撕页、污损,对破损书页或脱落书标及时进行修补。

3 5、每年完成学术研究论文一篇,必须是省级公开出版发行期刊或图书馆界学术期刊(包括图书馆联合会论文集)。

6、每年完成下列之一即可:

(1)完成专题、定题服务工作或编制完成一个参考书目;

(4)根据我馆制定的全民阅读实施计划,负责完成全民阅读活动(每次必须有策划方案、组织实施过程和效果、活动小结)。

7、保持室内整洁有序,及时清理各种垃圾。加强安全工作意识,室内严禁有明火,不违规使用电器,下班关好门窗、关掉电源。

4 一个聘期不在续聘。三、馆员岗位

1、拥护中国_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馆里的各项规章制度和部门业务工作程序。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自己的行为,文明服务,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维护我馆的集体荣誉。

2、熟悉本馆馆藏,加强馆藏管理,防止书籍被撕页、污损,对破损书页或脱落书标及时进行修补;负责对读者宣传和推介本馆馆藏,进行文献检索技术培训、信息咨询、文献传递与资源共享等工作。

3、热心为读者服务,耐心解答读者的咨询,并做好咨询记录。认真做好所在部门文献资料和财产管理工作,不能发生丢失损毁,乱错架率低于2%(指闭架书库)。

4、三年完成二篇学术研究论文,必须是省级公开出版发行期刊或图书馆界学术期刊(包括图书馆联合会论文集)。

5、每年完成下列之一即可:

(1)完成一个专题或定题服务工作;

(4)根据我馆制定的全民阅读实施计划,每年上一级专业技术人员带领下(或独立)完成一次全民阅读活动(独立完成者必须有策划方案、组织实施过程和效果、活动小结)。

6、保持室内整洁有序,及时清理各种垃圾。加强安全工作意识,室内严禁有明火,不违规使用电器,下班关好门窗、关掉电源。

1、拥护中国_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馆里的各项规章制度和部门业务工作程序。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自己的行为,文明服务,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维护我6 馆的集体荣誉。

2、熟悉本馆馆藏,防止书籍被撕页、污损,对破损书页或脱落书标及时进行修补;负责对读者宣传和推介本馆馆藏,帮助读者进行文献检索、解答咨询等工作,做好所在部门文献资料和财产管理工作,不能发生丢失损毁,乱错架率低于%(指闭架书库)。

3、每两年完成一篇学术研究论文,必须是省级公开出版发行期刊或图书馆界学术期刊(包括图书馆联合会论文集)。

4、每年完成下列之一即可:

(1)配合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或独立)完成一次社会教育培训工作。

(2)撰写信息或全年完成三千字二(三)次文献编撰。(3)根据我馆制定的全民阅读实施计划,每年在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带领下(或独立)完成一次全民阅读活动(独立完成者必须有策划方案、组织实施过程和效果、活动小结)。

7 窗、关掉电源。

1、拥护中国_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馆里的各项规章制度和部门业务工作程序。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自己的行为,文明服务,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维护我馆的集体荣誉。

2、能够熟悉本馆馆藏,帮助读者进行文献检索、解答读者咨询等工作,防止所在部门书籍被撕页、污损,对破损书页或脱落书标能够及时进行修补;乱错架率低于3%(指闭架书库)。

3、每年完成下列之一即可:

(1)配合上一级专业技术人员(或独立)完成一次社会教育培训工作。

(2)撰写一篇信息或全年完成二千字二(三)次文献

8 资料供稿。

(3)根据我馆制定的全民阅读实施计划,在上一级专业技术人员带领下(或独立)完成一次全民阅读活动(独立完成者必须有策划方案、组织实施过程和效果、活动小结)。

4、保持室内整洁有序,及时清理各种垃圾。加强安全工作意识,室内严禁有明火,不违规使用电器,下班关好门窗、关掉电源。

5、按时完成上一级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任务。 6、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未完成以上考核目标任务的,下一个聘期不在续聘。

各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及流程篇六

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全面完成20xx年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目标管理及机关效能建设考核评价的有关要求,结合县委编办实际,特制定20xx年度目标管理及效能建设考核实施方案。

县委编办目标管理及机关效能建设考核评价的考评对象为: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含聘用人员)。编办主任按县委、县政府综合目标考核及效能建设考核评价结果计分,编办副主任考核计分为综合科、机构编制科考核分值的平均分。

目标管理及机关效能建设考核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理论学习、廉洁自律、工作纪律、文明形象和工作业绩等五个方面,其中理论学习、廉洁自律、工作纪律、文明形象为共性目标,工作业绩为职能目标。

(一)成立目标考评领导小组。由办主任担任组长,副主任担任副组长,负责目标管理及效能建设考核评价全面工作,办综合科负责落实各项考评具体工作。

(二)实行民主测评和集中考评。

目标管理及效能建设考核评价分为民主测评和集中考评两部分,设总分100分。其中,民主测评设分值100分,测评方法是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在听取个人述职的基础上,按照“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四个等次以及1.3:1:0.7:0的权重进行计分;集中考评设分值100分,考评方法是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平时考核和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照目标考核细则逐项打分。最后,按照民主测评得分和集中考评得分各占总分50%的比例计算出来的结果即为个人年度考核综合得分。

(三)严格考评工作程序。

1、被考核人按照岗位职责对全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述职;

2、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民主测评;

3、考评工作领导小组集中考评;

4、计算个人综合得分;

5、向个人通报考核结果。

对综合得分95分以上(含95分)的,发放全额效能考核奖金2400元,并对其中表现特别优秀的推荐上级予以表彰,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对综合评分90-95分(含90分)的,发放目标考核奖金2300元;对综合评分85-90分(含85分)的,发放目标考核奖金2000元;对综合评分85分以下的扣发全额目标考核奖金。对表现特别差的,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合格)等次,属聘用人员的解除合同。凡被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信访维稳、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等“一票否决”的,扣发全额目标考核奖金,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合格)等次,属聘用人员的解除合同。

各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及流程篇七

为进一步深化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快和完善单位职务聘任制度,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转发******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新”的方针,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任。

二、竞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单位按需设置岗位,确定岗位等级,制定竞聘条件,按照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人员,办理聘任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三、组织领导

(一)岗位设置工作组织机构设置

为保证单位岗位设置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岗位设置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成员:****   ****    ****   ***

(二)工作小组工作职责

1、制定竞聘方案。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单位竞聘实施方案。

2、资格审查及量化评分。对申请竞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对照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量化打分,确定单位拟聘人员名单。

3、协调和处理问题。对单位在岗位实施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进行协调并处理。

四、岗位设置及竞聘细则

(一)岗位设置

根据上级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设置,本单位设置岗位总量**个,其中:管理岗位**个(七级职员*个,八级职员*个,九级职员*个);专业技术岗位**个(高级2个〈六级岗位1个,七级岗位1个〉,中级*个〈八级岗位*个,九级岗位2个,十级岗位3个〉,初级8个〈十一级岗位3个,十二级岗位3个,十三级岗位2个〉,工勤职能岗位38个(技术工三级10个,技术工四级15个,技术工五级13个)。

(二)竞聘量化评分细则。

量化评分采用百分制办法,各分值标准为本项的封顶分,各种年限的计算时间以竞聘当年12月31日为准,各种年限均以整周年认定计算。

1、基本资历(90分)

(1)工龄(50分):每年计2分(以人事档案为准)。

(2)学历(10分):按现有学历,本科及以上计10分,专科计8分,中专计6分,高中计4分,初中及以下计2分。

(3)专业技术资格(10分):取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分别计10分、6分、2分。

(4)资历(20分):聘任现岗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每年计1分。

2、综合评价(10分)

(1)局班子考评(5分):根据竞聘干职工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从德、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具体评分办法另行制定)。

(2)干职工考评(5分):根据竞聘干职工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从德、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具体评分办法另行制定)。

五、竞聘程序

(一)岗位余额。经县人事部门核准,本年度单位岗位余额情况如下:

1、七级管理岗位余额1个,八级管理岗位1个;

2、六级专业技术岗位余额2个,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余额1个,八级专业技术岗位余额1个,九级专业技术岗位余额1个,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余额3个。

(二)申请报名。由申请人根据自身条件填写《****事业单位竞聘申请表》交行政办公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将该岗位任职所需材料(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聘任书等)一同上交。

(三)资格审查。岗位设置工作小组对提出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四)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对同一层级岗位按岗位级别按高到低顺序逐级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量化打分,同一层级高级别岗位落聘人员可参加低级别岗位的竞聘,最后单位按岗位层次和级别确定各岗位拟聘人员名单。

(五)单位公示。对拟聘人员名单及拟聘任岗位层次、级别,单位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人事部门办理聘任手续。

六、职务续聘、解聘、低聘

(一)聘任年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二)聘用人员在聘任期内,工作认真负责,年度考核必须称职以上,单位在聘任期限到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续聘手续。

(三)职务解聘、低聘

1、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解聘: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国家司法机关处理的;

(2)被行政处分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

(3)脱离专业技术岗位;

(4)年度考核不称职或竞聘上岗中落聘的。

2、因能力差而不能履行岗位职责或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单位根据情况予以低聘。

七、其它事项

(一)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本次竞聘晋升或岗位聘用:

1、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行为受到处罚者;

2、 上年年度考核不称职或没有参加考核者;

3、工作严重失职、渎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影响极坏,群众意见很大者。

(二)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青年文明标兵等荣誉称号者,在单位有职数时可不参与竞聘,直接上岗。

(三)单位有职数,当年退休或有重大疾病的干部职工,可不参与竞聘,直接上岗。

(四)若得分相同则优先考虑年龄长的干部职工上岗。

(五)干部职工不在岗(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事假1个月以上)的年度不计算资历加分。

(六)加分应提供原件,提供假证件,假材料,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上岗资格,两年内不予参加竞聘。

(七)本方案解释权归局岗位设置工作小组。

各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及流程篇八

为了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教师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和省、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1、本校现在在编在岗教师10人,其中,已被聘任的高级教师1人,未被聘任的高级教师2人;一级教师6人;二级教师1人。

2、本校现有语文专业教师5人,数学教师4人,体育教师1人。

本校拟设置专业技术岗位10个;具体情况是:小学高级职称岗位3个,(其中小学高级八级岗位1个;小学高级九级岗位1个;小学高级十级岗位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30%,八、九、十级岗位之间比例为3:4:3;小学初级职称岗位7个,(小学初级十一级岗位3个;小学初级十二级岗位3个,小学初级十三级岗位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70%,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1、基本任职条件: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各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技能;身体健康,能在所竞聘的岗位上胜任工作;服从领导,听从安排,积极承担学校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近三年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2、岗位聘用的资格条件:

(2)九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二年;

(4)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二年;

(5)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二年。

(一)小学高级教师岗位说明书

1、小学高级教师岗位职责

(1)自觉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敬业爱岗;教书育人,积极参与各项素质教育实践,关爱学生,师生关系良好,能主动帮助学习困难学生。严于律己,为人师表,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2)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了解课程教材教法改革的发展趋势,在教学实践中能体现课改的教学理念,并能正确运用这些知识处理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

(3)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比较系统地理解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在打好基础的同时,有计划地培养学生的能力,发展学生的智力,在业务上起骨干作用,有一定的咨询答疑能力,能开设专题讲座,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

(4)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正确地运用教育原则和方法教育学生,在培养学生自主能力、形成班级集体方面有一定的经验,善于把思想政治、品德修养教育寓于学科教学过程和课外活动之中。

(5)具有指导教育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科研任务,其研究成果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

(6)完成规定的教育和教学工作量,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进取心强。教育教学效果好,所教学生的学业和思想品德在原有基础上有较大的提高。

2、小学高级教师岗位任务:

(1)承担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

(2)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

(3)承担和组织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4)承担教育科研任务。

(5)指导小学一级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或承担培养新教师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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