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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尘读后感(精选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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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尘读后感(精选12篇)
2023-09-24 20:41:11    小编:LZ文人

读后感,就是看了一部影片,连续剧或参观展览等后,把具体感受和得到的启示写成的文章。如何才能写出一篇让人动容的读后感文章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红尘读后感篇一

强于污淖陷渠沟。一朝红颜春尽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题记

红楼倾塌,岁月无痕,斑驳了朱红色的大门,缓步走出一位女子。

低眉缘起

彼时,她还是一株仙草,在天宫外,无人看管,直到一天,她看到一位男子,眉眼如画,朱唇含笑。为她滴尽露水,悉心照料,她心怀感激。后来,她知道他唤作神瑛,而他却早已下凡为人,她便固执地要随他而去,哪怕要倾尽一生眼泪,也要换一世相随。

轮回缘起

那年,她是失了母亲,父亲又要赶考的孤女。但万幸的是她有一个实力雄厚的外祖母。于是,她投奔了她的外祖母。在那里,她再次见到了他。这次,她不是那株无名的小草,而他亦不是天宫的神瑛。只是,眉目依然如画,朱唇依然含笑,而他亦在那一刻恍然忆起,他的生命曾有过她的痕迹。于是,她陪他共读西厢,他陪她葬花低吟;他为她悖逆家族,她为他吟诗浅唱;她为他受伤惋惜,他怜惜她珠泪滴滴落不尽。

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垂眸缘灭

如今,她已病入膏肓,而他要迎娶别人。一袭红衣映得愈发明艳,但她却素纱裹身,本就没有血色的脸庞更加苍白。她无语凝噎,痴缠了前世今生的爱恋,终抵不过家族的利益。可笑,她自名潇湘妃子,纵有满园绿竹,但她一心念着的人却娶了别人。她恨,她怨,她将诗稿尽毁,她什么也没留下,连她自己,只有“宝玉,你好······”,这句未完的话,让后人揣度。

罗衾不奈秋风力,残漏声催秋雨急。连宵脉脉复飕飕,灯前似伴离人泣。

寒烟小院转萧条,疏竹虚窗时滴沥。不知风雨几时休,已教泪洒窗纱湿。

只是,就在那一夜,我忘却了所有,抛却了信仰,舍弃了轮回,只为,那曾在佛前哭泣的玫瑰,早已失去旧日的光泽。

红尘读后感篇二

《天幕红尘》,这本书,读了两遍,里面精彩的对白,也反复研读。因为个人见解的水平和能力,较作者豆豆低好几个段位,套用《天道》里面丁元英的话,就是:每次看,都有扒井沿看世界的快乐,乐过之后,因体力不支,最后,仍是重新坐井观天。只能说,我每次于此书,都有所得,但是那种所得终究像借来的袈裟,穿在身上,并不代表真的有所悟。

这真是一种快乐的无奈。

每次读《天幕红尘》,想表达点什么。可是,觉得力不从心,挂一漏万。但是,如果仅从个人的角度来说,弱水三千,只取一瓢,只记下当下我的感悟,也是不错,得之于深,得之于浅,只在个人。所以,我以一种膜拜此书的心情,写下个人所感。

一、关于《天幕红尘》。此书是豆豆政治经济小说系列的第三部。第二部《遥远的救世主》,拍成《天道》之后,好评如潮,成了好多大咖每年必温习的一部电视剧。

在我看来,《天幕红尘》比《遥远的救世主》更精彩,更有深度,可能是因为作品的深度,会影响传播的热度,减少大众的欢迎度,所以,目前,还没有导演去拍成电视剧。当然,这种遗憾,倒可以成为一种期待,看看哪个导演、演员能够担纲,完成对这部小说的完美演绎。

二、小说所呈现的思辨,是精华所在。这是一部思辨色彩极浓的小说。无论是影视,还是小说,其中的对白,很难写,因为它直接反映着作品本身的主题深度和思想厚度。而《天幕红尘》中通过对话展现的思辨,不仅有可读性,还能让思维获得一种被启迪、被提升的快乐,这是最直接吸引我的部分。

比如,对意识形态的思考,对中国当下经历的成就与问题的思考,对中国在国际关系中的定位的演变的思考,对民主含义的思考,对“实事求是”的内涵的思考,对社会发展规律的思考等等,这一系列很深刻的问题,在主人公叶子农那里,他都已经得出了答案。这种思辨,令人折服。

叶子农,带着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曾专门到马克思主义思想学说的诞生地去研究马克思主义,也曾入佛学院去寻求因果律的真谛,这些游学式的学习,与独立思考,最终让他形成了个人的思考体系。

这种体系一旦形成,就会达到如佛家所言:见相非相,就不会被表面的、现象的东西所蒙蔽,会更多的是用思想触及本质的、根本的、规律的东西。当一个人,“见相非相”的时候,就会生发出离心,不再陷于当下的“场”中,就不会再以个人的好恶、利益来判断是非,也不会被“相”上呈现的东西来左右情绪、影响判断。

除了“见相非相”,小说中还聚焦一个思辨,就是关于“见路不走”。这四个字,从字面上,就有禅偈语的魅力,这也是小说中,将叶子农从一个隐于市的自由人,拉进名利场的一个关键词语。这四个字,其实就是“实事求是”的另一种表达和解读,不唯他人之路,不唯权威之路,不唯经验之路,这就是“见路不走”的内涵。

红尘读后感篇三

这一本,叫一粒红尘。

她说这本书的名字本来应该属于飘零的小册子,最后她觉得名字很大气,就拿来做了长篇名字。

我甚至不太敢去评论这本书。这并不是一本都市小说,或者说,不全是。

曾经我和一个很喜欢阿花的姑娘讨论,那个姑娘谈及到她的才气,我也忍不住赞同。她说:“阿花的才气不是那些人轻松能赶上的,她的身世决定了她不是一个平凡的人。”

有三个作者,我爱她们甚于爱她们的书,其中一个就是独木舟。叶昭觉是她,也不是她。可以这么说,叶昭觉是深海之前的她。那个时候她家庭环境的恶劣,每每提及她都觉得心酸。那个时候她肯定像叶昭觉一样,希望能有一个安静的、舒适的、有爱人的、属于自己的,家。

叶昭觉当时跟乔楚说过一句话:“简晨烨是我第二爱的,我第一爱的,是钱。”她简直真实得过分,她就是这个时代里某一部分人的缩影。她努力,她认真,她想逃出属于穷人的世界,她平凡,却不平凡。书看到一半的时候,我越来越喜欢这个女生。可能她和简晨烨分开的理由有很多人都会觉得可笑,但对于我来说却预料到了。

一个过分现实的人和一个对生活抱有幻想的人,是没有办法走到一起的。她的努力没有在金钱上得到回报,却得到了爱。齐唐和简晨烨的爱,那样的感情,是邵清羽无法体会的。

看完之后第二个感触,觉得独木舟一针见血,写的太真实了。

闺蜜之间的情感总是微妙,我在甲处低于你,那么在乙处就要高过你。我有钱的时候你生活在穷人的世界里,但是你拥有爱,所以我们是好闺蜜;但一旦我发现有一天我有的你也可以拥有,并且还是我给你的这样一个机会,我的心里就会极度地不平衡。

所以我要和你讨厌的人在一起,我要让你也体会一下这样的不平衡。

而让邵清羽有这样情感的,就是齐唐。我记得阿花的闺蜜白槿湖曾宣传过这么一段话,她说:“从齐唐一出场我就知道了,叶昭觉会爱上他的。”

一个再坚强的人,也会在孤单的时候需要后盾,在痛苦的时候得到安慰,齐唐之于叶昭觉,就是这样的存在。至于乔楚和闵朗以及闵朗深爱的,这样复杂的三角恋也是我所纠结的。乔楚为了他肯抛弃一切,但他深爱的,却另有其人。

我喜欢乔楚这样的女子,想要的东西就奋力得到,自理果敢,当机立断,为人仗义;却也心疼她的结局。

但爱过,就是最好的结局。

红尘读后感篇四

两周,天幕红尘看完了。挺有意思的一本书,不过还是小说意味重、故事性强。内容和思想上来说“见路不走”作为线索及核心贯穿整本书,完全不敢说理解了明白了…启发思考见仁见智吧。

叶子农活得太明白,有种有担当,精神上无人共鸣,太孤独甚至有些绝望,比丁元英更甚。看小说时我常想:如果我是xxx,我会怎么做?答案是——我也不知道。太难了,怎么做都是错。

我只是一个普通人,不敢说有实践“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超凡觉悟,但佩服和欣赏“以天下为己任”的豪情壮志。叶子农什么都懂却无心无力改变,寻求了自我平静和安宁,至少守住了自己吧,也算是一种活法。

结局不出所料,生活已经没法儿继续,算了,放他永远自由吧…傻乐简单一点多好,没心没肺、无忧无虑;但独善其身又有多难,想找你茬儿的时候,整个世界都是帮凶。

最近过的有点糟糕,看书是一天中最自在闲适的时光了,可以沉浸在别人的世界,很轻松、很安全。

休息一下,再看一本其他的书,然后会把《遥远的救世主》看完。

红尘读后感篇五

今天下午天气闷热阴沉。我坐在店里的小沙发上,手边放着一杯开水和几多零食,终于翻开了一粒红尘。

张嘉佳的序让我开始思考我会不会为了食物放弃爱情,然后我沮丧的发现,我没有爱情- -。这是一个让我比较难以启齿的事情。

然后,我看见了叶昭觉,她的人生。

有些东西我觉得我真的能感同身受,今天我爸爸和我师傅说起我弟弟的教育问题,他说我真不懂现在的小孩为何有如此好的条件却不能够好好的读书好好的生活,一定要把自己弄成特立独行的妖怪(这是我自己的总结,大致意思就是这个)我师傅说,那是因为他们不知道苦日子是怎么过来的。我无比赞同这句话。所以当我看见叶昭觉那么努力的赚钱的时候我会觉得是感同身受,她说我第一爱的是钱,第二才是简晨州烨。我不知道一本好书的定义是什么,但我知道能让读者感同身受的书一定不会差。

从叶一直压抑自己,让简去追求梦想的时候,我就知道,他们不会长久,因为越压抑爆发越厉害。

关于闺蜜的定义是什么呢?在这个防火防盗防闺蜜的年代里,好多人都开始玩男闺蜜了,所以女闺蜜都开始不值钱了,所以当邵清羽变成叶昭觉不认识了的样子的时候,我心里没有多少的感觉。也可能是因为我的的闺蜜都不会这样对我~ 哈~我有一个如同邵一样在学校就开始交往的闺蜜,还有一个如同乔楚那样,见面之前听到的都是关于她的不好,她也一直听到关于我的不好,但见了几次面后就开始了一发不可收拾的友情。的确神奇。

但我不知道她和邵那算不算是闺蜜,至少,我不会如此对待我的闺蜜。很多人都说闺蜜之间会有羡慕什么的,我不否认,但不会嫉妒成这样。让我十分怀疑邵和叶之间其实根本就不是闺蜜。她们只是都缺少人关心和爱。

在开头,叶昭觉她说她如果有可能不想和如此尖酸刻薄的人有交集,但现实是必须和这样的人有所交集,并且,有可能你还需要仰仗与她。

她还说:我将来,绝对绝对不能变成她这种爱搬弄是非的女人。但在万丈红尘中,你就是那么渺小的一粒,如果生活再对你苛刻些,你就不能不变成这种女人,因为,生活,会帮你打磨你的棱角,气质,思想。

红尘读后感篇六

经朋友引荐,读了几本豆豆的小说,据说背后有高人指点——缠中说禅的博主李彪。大神的世界高深莫测,仅窥之一二。《遥远的救世主》穿插着另一部小说《天幕红尘》,花了几周时间一起看完,写一篇读后感,与大家交流分享。

两周,天幕红尘看完了。挺有意思的一本书,不过还是小说意味重、故事性强。内容和思想上来说“见路不走”作为线索及核心贯穿整本书,完全不敢说理解了明白了…启发思考见仁见智吧。

叶子农活得太明白,有种有担当,精神上无人共鸣,太孤独甚至有些绝望,比丁元英更甚。看小说时我常想:如果我是xx,我会怎么做?答案是——我也不知道。太难了,怎么做都是错。

我只是一个普通人,不敢说有实践“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超凡觉悟,但佩服和欣赏“以天下为己任”的豪情壮志。叶子农什么都懂却无心无力改变,寻求了自我平静和安宁,至少守住了自己吧,也算是一种活法。

结局不出所料,生活已经没法儿继续,算了,放他永远自由吧…傻乐简单一点多好,没心没肺、无忧无虑;但独善其身又有多难,想找你茬儿的时候,整个世界都是帮凶。

最近过的有点糟糕,看书是一天中最自在闲适的时光了,可以沉浸在别人的世界,很轻松、很安全。

休息一下,再看一本其他的书,然后会把《遥远的救世主》看完。

红尘读后感篇七

《滚滚红尘》的歌曲为许多人所熟知,而同名电影本身却并不特别出名。至于剧本,也许只有耐心读完的人才能品味出其中的味道。

女主人公韶华因与小健恋爱,被其父禁足。他在房中闭关写书,连载后获得了男主角章能才的注意,章能才拜访了韶华后,两人相恋。后来,韶华、章能才与月风三人出门,遇日军搜查,章能才的汉奸身份被发现。抗战胜利,韶华因与章能才的纠葛被邻人殴打。月风投身革命运动被杀。解放南京后,章能才试图带韶华去台,韶华却在登船前拒绝了,一向倾慕她的余老板也放弃船票,留在大陆。最终,韶华死于。

有人说,此剧的原型是张爱玲与胡兰成的爱情故事。但最值得深思的,是在那个年代,知识分子的迷惘,以及个人抉择与历史洪流间没有悬念的斗争。

论迷惘,章能才最具代表性。他受过良好教育,温文尔雅,细腻周到。然而他身为汪伪文化部长,实在是众矢之的、民族罪人。但他自己对韶华的告白却发人深思:“我只是个要口饭吃的人。”作为一个有相当地位和良好知识水平的人,他不可能不知道“民族大义”、“民族气节”,但他同样明白日军的威力和手段。他无论选择什么,都将带来灾难——无非是来自何方、何时发生的问题。他选择了失节,不然就得没命。众人咒骂他的行为,但人们并不知道一个高级知识分子与官员所受到的来自日军压力不是普通人可比的。但失节事大,章能才自始至终从良心上都未给自己找到开脱理由。表面上投诚了,实际上,那七年,他始终浑浑噩噩,他之所以热爱韶华,一定程度上是服一剂安定,让自己远离政治的丑恶与自己的虚伪。

韶华的情感是迷惘的。也许第一个小健只是她年少气盛时的情人,那么章能才便是在精神与肉体上都为她所热爱的足以终身相随的人。但她无法调和汉奸与情人的关系,她因此陷入彷徨。余老板终究与她不在一个频道上,灵魂之间的火花终究只属于章能才。

而这一切迷惘,根本来自于个人抉择与历史选择的冲突。章能才选择活命——无可厚非啊,不然四万万同胞都得自尽吗?韶华选择精神充实——只有章能才可以满足她。月风选择跟随“先进”,余老板跟随内心。这一系列在和平年代听来不算太坏的决定,终于在那个的故事里让他们付出了惨痛代价。因为历史的洪流缺乏怜悯,转动的历史齿轮由每一个人构成,但它却会碾碎许多无辜的个体。而个人无法在知道结果前,保证抉择正确。红尘万丈,人的悲剧性在于,在某些特殊历史时期,跟随公理、常理走,依然会成为历史的祭品,并且永远湮没于岁月之中。

红尘读后感篇八

三毛的最后一部作品《滚滚红尘》,这是她唯一的一本电影剧本,完成于她自杀的前一年1990年。是部电影纯粹是感情戏,不是政治戏,它是三毛一身爱情故事的缩影:她是一个为了爱情追求一生,付出了一切的人,但却并没有获得真正的爱情,就像影片中的女主角一样,明明知道自己所爱的人不值得爱,对自己不是真心,还是义无反顾地去爱。

读三毛的《滚滚红尘》,能明显感觉三毛是在用灵魂写作,是一首血泪的挽歌,满含对爱情的悲悯,是那种动荡的大背景下对渺小无助的小人物的悲悯,时代判决的爱情,可是忠贞的人们将它们缝补起来继续爱下去,就因为这样,我觉得韶华的爱情特别的值,因为她能遇到一个跟自己灵魂相互依托的人,还能轰轰烈烈爱一场,哪怕他是汉奸,哪怕他背叛过她,可是很值得,就是值得。他们彼此懂得,彼此珍惜,足够了。

《滚滚红尘》中能才有一句台词“不逃了,死好了”依稀记得三毛剧本中另有一句注解,能才对韶华说:“韶华,你就是我的故乡。”这句注解极好,可惜片子没有放出来。韶华毁家千里寻能才,这情节取自爱玲千里温州寻兰成,爱玲曾对兰成有此一说“我在船上想到你在温州城里,那城里仿佛含有宝珠在放光。”“回思至兰成薄情”这话只愈发透出了悲凉。 爱玲和韶华都是至情至性的女人,一旦爱人,便是如火如荼,如生如死,全身投入而忘了一切,所爱之人在何处,便是只把他乡作故乡,爱人所在即是“家”。

《滚滚红尘》里“踏尽红尘何处是吾乡”的苍凉,取材于张胡的爱情故事,却不在上海拍摄,而取景于北国长春的漠漠雪景,我原来不懂,现在懂了。 只有北国冰封的地方才拍的出这种悲凉大气的片子,大时代下小人物命运不由自主的无奈与苍凉,震撼人心的力度,被奉为爱情文艺片的经典是极有道理的,张胡的倾城之恋,三毛的生命悲歌,林秦的爱情绝唱,三笔这么重的底色即使其一已经够叫人回味终身了,何况还是三者俱全,所以才成就了这出绝唱的“爱与恨的千古愁”,只留下“踏尽红尘何处是吾乡”的生命感伤,如同红楼梦尾宝玉离去前的碣语:

我所居兮,青梗之峰,我所游兮,鸿蒙太空,

谁与我逝兮,吾与谁从,渺渺茫茫兮,归彼大荒。

归彼大荒。。。

归彼大荒。。。

爱的火焰是不会熄灭的,即使在历史最曲折的时候,爱也是不可以忘记的。爱是心灵的寄托,更是一种人生境界。《滚滚红尘》这部电影,在娓娓道来的故事中,展现给观众的就是这样的一个关于爱的主题。生活在这个时代的人,我们不要忘记爱,爱是温暖的,可以捂热我们曾经冰凉的心;爱是惬意的,可以让我们重新找到人生的自信;爱的闪光的,可以照亮前方崎岖的山路。我们的那份爱要给自己、给朋友、给恋人、给伟大而美丽的祖国!

红尘读后感篇九

小说《滚滚红尘》的时代背景始于抗日战争,历经解放战争、,结束于八十年代末,时间跨度长达几十年,讲述了一个发生在动荡年代里的爱恨情愁。细细品味三毛对那些小表情的细微描写,莫名其妙地就被缚在故事之中了。她以其怅惘和那个时代的强烈时代感,一点一滴地把生死与爱情织补得井井有条。三毛说在《滚滚红尘》中,韶华是内向的自己,是内在灵魂的自我;月凤是外向的自己。她把自己分为两个女人,借此,在两个女人的个性里面,偷渡了自己的灵魂。在凉意的深夜,窝在床上,褪去往日的浮躁,看完这本书。在民国动荡的时代背景下,三毛以其细腻丰润的笔触,写下了沈韶华与章能才之间的点滴爱情。。。。。。那是一个乱世,人们过着过了今天不知道还有没有明天的生活。1943年,日本占领下的东北,女学生韶华因父亲不准她与恋人小健结婚,被锁于家中,自杀未遂。父亲死后,韶华离家出走,独租一间小屋,以写小说为生。一个大雨滂沱的夜晚,小屋来了一个不速之客章能才,章仰慕她的才气与人品特来相识。对于章经常性的伤感神情,韶很不能理解。出版社的朋友警告韶,章可能是一个汉奸。周围的人也都如此猜测。后来二人惺惺相惜,就此相爱起来,不久,只重感情、不问政治的韶华与为日本人做事的文化官员章能才相恋,而章不得已在两人私定终身的夜晚离开了。抗战胜利后,章能才销声匿迹,不知去向。韶华几经周折,在农村找到章,却见他与一寡妇同居,章表示自己已经担当不起韶的爱情了。韶抛弃一切来寻找章,但她悲痛欲绝地发现章竟是个不忠于爱情的男人。。我始终觉得韶华对能才的爱是远远多于能才对她的。韶华曾问月风,是不是女人的身体都跟着心走,那时,韶华已经深深的爱上了能才。但是在韶华献出自己的初夜,在无视能才汉奸的身份与他结为夫妻,把八字命书交给他时,能才始终没有对韶华说一句“我爱你”。也许解释为能才是深沉的,对韶华是爱她在心口难开。但是,韶华追随避难的能才到乡下,看到他显然是与所谓的“房东太太”过起了生活。韶华说,你知道我到这里来是为了什么吗?是为了爱你。我不知道此时的能才把韶华置于何地,他爱着韶华吗?若爱着,怎会把韶华抱在怀里时说的话竟也对别的女人讲?能才指着自己的心口,在这里,她不能跟你比。那么即使爱着,他的心和身体也是分开的,心在韶华,身在那个女人。对两个女人来说,都不公平。于是倔强的韶华离开了能才。韶华于绝望中回到女友月凤处生活。不久,月凤亦因与热心学生运动的男友小勇一起参加反政府集会而双双遇难。也许,爱情是这个世界里永远都不会消失的主题,更是人类不可或缺的感情要素。但是,爱情总是来的那么突然,而带给我们的永远都只能是无尽的遗憾与回味。没有真正爱过的人是可悲的。通过爱情,可以让人真切的感觉到自己曾经也真正的活过,即使出于当下的我们依然浑浑噩噩,无所事事,但是毕竟有值得珍惜的感情存在过,也就不枉此生了。正如月凤死后韶华来到学校为她收尸时与她的一番对话一样,在外人眼里,月凤纯粹是可以避免这场灾祸的,但是,她还是去了,因为他是她的男人,即使死在了一起也是值得的。有的人生来就是为了爱情而活的。月凤说过,当一个爱上心爱的人的时候,那就是她最痛苦的时候。的确。一个人会为了爱情放弃一切,包括生命,韶华从小姑娘起就有了这种悲剧性格,直到随着剧情的发展,她的爱情陷入了危机。韶华是那种为了爱可以放弃一切的悲剧的女性形象。后来韶华偶遇穷困潦倒、四处躲藏的章能才,恰逢为报杀夫之仇的老邻居“小妻子”向国民党纠察诬告章能才为共产党,韶华为救章能才,逃跑中被汽车撞伤。几年的后一个夜晚,能才与韶华再次相见。正逢国民党排查行人,能才以为有人捉他,情急之下对韶华说出了“我实在是爱你”。我想作者的内心也是希望让痴痴等爱的韶华如愿的,那可是女人穷尽一生对爱情的追求。

红尘读后感篇十

此书是三毛的心血之作及得意之作,但上映后观众反应平平,并未产生热潮和讨论,这样的落差,对三毛而言是一种打击。情感丰润充沛的三毛,对于同样徜徉于情感问题而被胡兰成利用的一代女文学奇才张爱玲,内心充满了代入感和同理心。然而情感太过于激烈和丰富,反而成了汹涌的洪流,将读者淹没反而无法体会其中的悲凉。
女主幼年丧母和封建家庭出身,注定身为女儿身的女主在父亲眼中并不是家族依托的独立个人存在,更多是寄托家族婚姻势力互换的工具吧。因而女主享受到家庭的温暖必然不多,只能对外寻求陪伴和温暖,自然就上演了一出小姐与张生。父亲为了断绝女主的爱情交往,直接将女主锁在家中,直至父亲逝世家道中落,女主才有机会逃离家庭。
离开了家庭经济支援的女主,通过写作确立了自我生存方式,但写作也为女主带了终身的情感伤痛。读者来信中夹杂着一位中年书迷爱慕者,而有着长辈相的书迷实际上是卖国贼,披着文化的外皮为日本人做事为国人不耻。最初并不知道真相的女主,在卖国贼的文化糖衣炮弹和成年稳重男性的气质中沦陷。
对一个女人的爱情而言,最可怕是,等到心已经彻底沦陷到一个人身上后,才发现这个人有着最不能容忍必须被判死刑的缺点。女主便经历了此般痛苦,然后偏执到对爱渴求无度的女主,在原生家庭中没有享受到的珍惜和保护,在卖国贼这边得到了充分的释放和满足,因而如同吸毒上瘾一般,欲罢不能,无法停止。
此间,善于钻营有经济实力的老板也对女主一见钟情,在情感上已经被卖国贼满心占据的女主,无暇顾及老板的真心付出,但享受了老板在经济上和社会上的一定的支援。
大背景走向抗争胜利,卖国贼的慵懒好日子即将到头,而生存危机不仅被提上日程,而且是迫在眉睫。女主首先为卖国贼能出逃成功保住性命而高兴,随后追寻卖国贼的路上发现卖国贼和其他女人打情骂俏关系亲密,这对女主的情感生活是毁灭性打击。
原来女主以为至高无上的爱情,在卖国贼这边,只是一场棋逢对手的逢场作戏,而生存状态改变后,女主并未在身边后,卖国贼需要另一个女子来填补感情生活的空白。即对卖国贼等男性而言,情感生活并未唯一,只是必要存在的部分;而对于女主等女性而言,情感洁癖与生俱来,宁缺毋滥同时无法避免情感幻灭。
女主重新回到上海后,生活并不安宁,反而愈发艰难,因而老板的帮助更显雪中送炭。所有人都急于逃离上海孤岛而船票一票难求的情况下,老板通过各种途径弄到两张船票希望能通女主双宿双飞,成为女主身边的唯一进而慢慢进入女主内心的唯一。
但最初不相识,最终难忘怀,卖国贼重新出现后,女主宁可自己不逃离,将船票即生的希望给卖国贼。于是在上船当天,女主、卖国贼和老板都拥挤在船边,最终卖国贼乘船离开,女主因没票留下,老板因为女主留下而留下。几十年后,卖国贼重新回到上海寻找女主,却发现女主已魂归天国,只留下自传体小说《白玉兰》一书。
其实,个人更愿意相信,女主留下后的日子,虽然情感上不能得到自我爱情的滋养,但应该能得到老板爱情的滋养和保护。更愿意相信,老板长久以来的付出,会让女主内心找回被爱被重视的感觉,进而在时间的帮助下,让老板慢慢在心中生根发芽,成为女主新的爱情依托。
全文是以张爱玲和胡兰成的爱情故事作为蓝本而产生的剧本,但其实也是写三毛个人的情感价值观,通过文字让自我得到救赎和治愈。女性的个人追求相对男性更私人、单一,而专注的追求一方面能求仁得仁很容易得到满足,另一方面也容易产生落差进而痴怨缠绵。深以为然书中女人心安处即吾家、心爱人即天涯的感觉,这种观点虽然有小格局的桎梏,但无法摆脱它的美好和诱惑。


红尘读后感篇十一

我很喜欢读三毛的文字,如果可以的话,真希望她可以一直写下去,只是《滚滚红尘》却成为三毛的封笔之作。于是我带着沉重的心情读完它并且写下这篇读后感。

沈韶华的身世是离奇和坎坷的。于是我一直觉得,她那满身才气和独有个人魅力,都与其家庭遭际有着很大的关系。自杀未果,父亲死后,韶华独自离家靠写作为生,于是才有了章能才看了韶华文章后,写信慕名而来。只是这一来,就让韶华为这一爱付出所有。她的际遇身世是以张爱玲为引子的。但是韶华比张爱玲幸运,至少能才至始至终都是全心全意爱着韶华一个人的。我感动于最后那个在码头上,人潮拥挤中,能才始终拥紧韶华,想要与她一起离开永不分开的决心,只是那是个乱世啊!韶华把唯一一张船票给了能才,她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能才一个人离去。我也感动于,余老板虽然知道韶华是利用他,但她对韶华的那份痴情是有多深。从他从船上跳下来,放弃离开的那一刻就足以衡量。而书中还有不得不提到的是韶华的挚友月凤,为了爱情而献出了自己的生命,春望与玉兰在那个年代中,被挤压迫害的爱情,造就了韶华的《白玉兰》。

不知不觉已经写完才发现自己已经泪流满面,那是为三毛手下爱情的感动,也是为旧事吃人和的社会而感慨气愤。而最后三毛的那篇余作《滚滚红尘》是好样的、三毛更是如此!

红尘读后感篇十二

叶子农的见路不走,老子的道的精华,基督的神,佛的如来,速途同归,遵循客观事实规律,化腐朽为神奇的这种方法论真的说到了事情的本质。

难得的小说,很有意思!

全书的哲学精华在于见路不走,即见因果;见相非相,即见如来。这是本书的核心思想。路,即经验、教条、模式。见路非路,即是不唯经验、唯教条,而是看到事物变化发展的因果关系。如老九的面馆改造,经验告诉我们手撕面比机器面好吃,但是本质是面的软硬度,调料,火候等条件使面好吃。阐述的本质很像李小龙水的哲学:一个人应该保持空灵之心,无形,无法,就像水一样。不受限于成功经验,能够实事求是,即所谓见路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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