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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共享单车共享文明倡议书(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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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共享单车共享文明倡议书(精选8篇)
2023-10-11 00:26:09    小编:XY字客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共享单车共享文明倡议书篇一

亲爱的居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倡导低碳、环保、健康的出行方式,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展现市民文明风采,在此,我们34家全国文明单位(含培育对象)向全市各行各业、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文明骑行(停放)的示范者。倡导绿色出行,自觉增强文明意识,从细微做起,带头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单车,不乱贴乱画、不恶意损坏、不将共享单车占为私有。遵守交通法规,坚决摒弃各种不良行为,不闯红灯、不逆行、不闯机动车道、不追逐打闹、不乱停放。

二、做文明骑行(停放)的'传播者。要珍惜自己的文明骑行信用记录,积极宣传文明骑行、有序停放的重要意义,用自己的行为带动身边的人,把文明风尚传播到城市的每一个角落。

三、做文明骑行(停放)的监督者。提醒人们爱护公共设施,见到乱停放的共享单车自觉扶起并停放好,及时劝阻、制止破坏共享单车的不良行为,并大胆举报故意破坏行为。同时,主动提醒那些不符合骑行条件的朋友不要骑行共享单车,以免造成意外伤害。

共享单车,更应共享文明。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文明使用共享单车,同心共铸文明城市,全心呵护美丽厦门!

2017年2月18日

共享单车共享文明倡议书篇二

随着共享单车的风行,单车成了越来越多家长、同学出行的选择。但是,单车不应成为小学生日常出行的工具,现学校向全体家长和学生倡议:12岁以下的小学生不能骑自行车上路。

共享单车就像是一个刚诞生的生命,充满了人们美好的期待和祝愿,若仅仅因为人们对它的伤害便干脆抹杀新事物,岂不是更大的伤害?新生命的分娩不是一丝苦痛都不会产生的,阵痛让母亲痛苦,但不能扼杀新事物出生带来的欣喜、改变,乃至革新,真正让新生命成长的是遭遇伤害、痊愈,消灭伤害,而非母亲的自我否定和对新生事物的扼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据家长反映,每天骑自行车回校的同学不在少数,更有甚者在没有大人的陪同下单独骑车回校。众所周知,小区内,路窄人多车流量大,越来越多的自行车进入小区,不但阻碍交通,轻微的事故也时有发生。请家长给孩子选择合适的交通工具,再次强调未满12岁的小学生,不能骑自行车上学。

倡议人:xxx

20xx年x月x日

共享单车共享文明倡议书篇三

市民朋友们:

共享单车登陆济南,极大方便了我们的出行,对于解决“最后一公里”出行难题起到了积极作用。为倡导低碳、环保、健康的出行方式,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我们倡议: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自觉爱护共享单车,做文明骑行的参与者、宣传员、监督员。

倡导绿色出行,减少交通拥堵,减少尾气排放。自觉增强文明意识,从自身做起,从小处着手,带头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单车,不乱贴乱画,不损坏遗失,更不能恶意破坏。遵守租车规定,用后速还,维护车辆整洁、完好。遵守交通法规,坚决摒弃各种不良行为,不闯红灯、不逆行、不在机动车道骑行、不追逐打闹、不随意停放。

一个路口的文明,代表了一个城市的文明。一个人的文明,彰显一个城市的文明。我们要珍惜自己的文明骑行信用记录,积极宣传文明骑行的重要意义,争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和倡导者,用自己的模范行为带动身边的人,把文明风尚传播到城市的每一个角落。

以实际行动践行文明,提醒人们要爱护公共设施,及时劝阻、制止破坏共享单车的不良行为。关心公益,大胆举报故意破坏公共财物行为,积极参与“随手拍”,通过网络、报刊等方式曝光共享单车不文明使用行为,维护共享单车正常使用和规范停放。同时,提醒那些不符合骑行条件的朋友不要骑行共享单车,以免造成意外伤害。

市民朋友们,我们的每一分努力,都会让我们的城市离文明更近。我们的每一分辛苦,都会为我们的城市增光添彩。我们的每一分热情,都会激起更多人的文明意识和责任意识。让我们行动起来,向建设绿色、开放、幸福、文明的现代泉城迈出坚实的步伐!

济南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济南市停车管理办公室

2017年2月8日

共享单车共享文明倡议书篇四

全体员工及家属们:

共享单车作为共享经济的新兴事物,以其便捷、环保极大地方便了我们的生活,但在享受便利低碳出行的同时,乱停乱放、拆卸损毁等不明现象也随之出现。为倡导明骑行,展现明热力风采,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在此,公司向全体员工及家属们发出“共享单车·共享明”倡议:

一、做明骑行(停放)的`践行者。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逆行、不走机动车道、不在路上追逐打闹,坚决摒弃各种不良行为,做到安全骑行,明出行。

二、做明骑行(停放)的示范者。遵守社会公德,不乱停乱放、不恶意损坏、不乱贴乱画、不将共享单车占为私有,做到单车不进小区、不进家属楼院。

三、做明骑行(停放)的传播者。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宣传明骑行、有序停放,爱护公共设施,用自己的行动带动身边的人,把明风尚传播到每个角落。

四、做明骑行(停放)的维护者。主动扶起乱停乱放的共享单车,劝阻、制止、举报破坏共享单车的不良行为,共同维护共享单车良好运营秩序。

共享单车,更应共享明。让我们携起手,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明使用共享单车,同心共铸明城市,全心呵护美丽xx!

 倡议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共享单车共享文明倡议书篇五

亲爱的`同学们,尊敬的家长以及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

今年,长宁区迎来全国文明城区和国家卫生城区的创建复评工作,将共享单车整治纳入八大专项整治行动之一,为深入推进“文明出行是我责”的主题活动,构建安全、便捷、文明的共享单车出行环境,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带头做文明骑行的倡导者。倡导“绿色出行、文明骑行”理念,争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和倡导者,用自身的模范行为带动身边人,将文明风尚传播到园区每个角落。

二、带头做文明骑行的践行者。带头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逆行、不在机动车道骑行、不随意停放;带头遵守租车规定和停放规定,按要求停放在规范的共享单车停放区域;带头爱护共享单车,不损坏遗失,不恶意破坏,维护车辆整洁、完好。

三、带头做文明骑行的守护者。积极参与临空园区“文明骑行益小时”志愿行动,加入文明骑行宣传服务队,见到乱停放的共享单车自觉扶起并停放好,及时劝阻肆意违规停放等不良行为;举报故意破坏行为,参与“随手拍”,通过临空微信公众号曝光不文明使用行为,维护共享单车正常使用和规范停放。

让我们行动起来,齐心协力、共同参与,为园区共享单车治理增添一份力量,为长宁“双创双复”工作添砖加瓦,同心共铸文明城区,全心呵护美丽家园!

xxxx

20xx年2月8日

共享单车共享文明倡议书篇六

广大家长、市民和小朋友们:

共享单车出现以来,很大程度解决了城市公交出行“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但在使用共享单车过程中,发现有部分家长和儿童缺乏安全保护意识,个别儿童违规骑行共享单车,甚至有的家长将儿童放在车前架内,由此发生多起安全事故,给家庭和社会带来巨大损失。为保障儿童安全出行,推动深圳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市妇联共同发出以下倡议:

一、儿童学法守法,做安全文明骑行的小标兵、好儿童。请小朋友们牢记《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划关于“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的规定,学法守法,诚实守信,珍爱生命,争做安全文明骑行的小标兵、好儿童。

二、家长身体力行,做安全文明骑行的指导者、推动者。请广大家长朋友们身体力行、以身作则,提升自身法律素养和安全意识,不闯红灯、不逆行、不在机动车道骑行、不追逐打闹、不骑车载人;履行好监护人的'监管责任,不带未满12周岁儿童前使用单车骑行上路,也不将共享单车提供给12周岁以下儿童使用,做导儿童安全文明骑行的指导者、推动者。

三、市民积极行动,做安全文明骑行的宣传者、监督者。请广大市民积极宣传安全使用、停放共享单车等文明风尚,及时劝阻、制止小朋友骑行时冲红灯、逆行、违反规定进入机动车道内行驶、12周岁以下儿童上路骑行、乱停乱放等不良行为,并积极举报故意破坏行为,努力做好安全文明骑行的宣传者、监督者。

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处着手,从细微做起,倡导绿色出行,遵守交通法规,倡导儿童安全文明骑行,为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创造更加美丽的深圳做出贡献!

文明骑行共享单车倡议书2:

共享单车共享文明倡议书篇七

二、摆放整齐紧凑,保持场地清洁。按顺利一辆接着一辆,车头与车尾统一方向整齐摆放。

三、服从保安、宿舍管理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指挥,不在宿舍门口乱停乱放,宁可多走几步,也不贪图一时方便。

四、从自己做起,做到文明停车,并爱护他人车辆。

见到有不规范停放的车辆,大家主动将车移向道路两旁的地砖停车带,为大家出入方便提供一条通畅的大道。

五、同学之间互相监督,及时提醒其他同学将车停放在合适位置。美化校园环境,维持校园秩序,人人有责!新校区,新气象,让我们对所有的乱停乱放现象说“不” !希望大家自觉遵守、互相监督,杜绝乱停乱放的现象,养成文明停放的良好习惯。携起手来共同创造我们美好的家园!

共享单车共享文明倡议书篇八

广大家长、市民和小朋友们:

共享单车出现以来,很大程度解决了城市公交出行“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但在使用共享单车过程中,发现有部分家长和儿童缺乏安全保护意识,个别儿童违规骑行共享单车,甚至有的家长将儿童放在车前架内,由此发生多起安全事故,给家庭和社会带来巨大损失。为保障儿童安全出行,推动深圳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市妇联共同发出以下倡议:

一、儿童学法守法,做安全文明骑行的小标兵、好儿童。请小朋友们牢记《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划关于“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的规定,学法守法,诚实守信,珍爱生命,争做安全文明骑行的小标兵、好儿童。

二、家长身体力行,做安全文明骑行的指导者、推动者。请广大家长朋友们身体力行、以身作则,提升自身法律素养和安全意识,不闯红灯、不逆行、不在机动车道骑行、不追逐打闹、不骑车载人;履行好监护人的监管责任,不带未满12周岁儿童前使用单车骑行上路,也不将共享单车提供给12周岁以下儿童使用,做导儿童安全文明骑行的指导者、推动者。

三、市民积极行动,做安全文明骑行的宣传者、监督者。请广大市民积极宣传安全使用、停放共享单车等文明风尚,及时劝阻、制止小朋友骑行时冲红灯、逆行、违反规定进入机动车道内行驶、12周岁以下儿童上路骑行、乱停乱放等不良行为,并积极举报故意破坏行为,努力做好安全文明骑行的宣传者、监督者。

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处着手,从细微做起,倡导绿色出行,遵守交通法规,倡导儿童安全文明骑行,为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创造更加美丽的深圳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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