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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厂服着装规定有哪些 规定着装心得体会(汇总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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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厂服着装规定有哪些 规定着装心得体会(汇总11篇)
2023-10-29 00:35:07    小编:梦幻泡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厂服着装规定有哪些篇一

着装对于一个人的形象和气质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无论是在职场、社交活动还是日常生活中,都需要注意着装。因此,个人着装规范也成为了很多公司和组织的一项重要管理制度。在遵守规定着装的同时,我也深刻认识到了着装的艺术和意义,从而获得了一些有益的体会。

第二段:规定着装的重要性

所在的公司对员工着装进行了明确的规定,除了基本的穿着要求之外,还规定了不同场合的着装要求。这些规定着装在保证公司形象同时,也体现着员工对职业的尊重和态度。遵守规定着装,不仅能够让人很快的适应公司文化,还能更好地展现自己的职业形象。从这个角度来看,规定着装对于个人职业发展和创业也是至关重要的。

第三段:着装的细节决定成功

我深刻认识到了着装的细节对于形象的影响。如果打领带、鞋子脏了、皱巴巴的衬衫、连衣裙偏小或过大等,这些小小的细节必将破坏你的形象,毁掉无数次与人们建立信任、快乐与友好的机会。因此,经过多年职场的历练,我不止一次感觉到着装细节对于事业的影响。正确的穿着,形象的展现,信心与自信的提高,这些都是细节带来的成功。

第四段:着装传递的信息

穿着打扮不仅影响自己的形象,也可以传递外部信息。身着公务员制服、安保人员制服、医护人员制服等,都已经成为我们对这些职业的认识和了解。对于企业来说,统一的着装更容易让顾客记住他们的品牌和公司。因此在着装的过程中,需要关注着这个社会对于你的角色的认知,从而更好地传递你想要打造的形象。

第五段:结语

规定着装是公司中的重要制度,也体现了职业态度和形象。细节决定成功,正确呈现你想要的形象,这都离不开着装的好坏。面对职业生涯甚至生活,着装也成为了重要的一部分。我深刻认识到了着装艺术的意义,它不仅仅是美和品味的展示,更是对业界和社会一种尊重和体现。希望未来有更多的人能够注重着装,打造更好的形象,更好地融入社会和职场。

厂服着装规定有哪些篇二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手段是绩效考核,房地产企业要想保持自身的竞争力,就要认识到内部绩效考核制度在企业内部管理方面的重要地位,加强对员工绩效考核体系的建立。本文主要探讨了房地产公司员工绩效考核体系的建立。

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在不良的市场竞争环境下,人才流失现象比较严重,这已经成为阻碍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建立房地产公司员工绩效考核体系有利于提高房地产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1.绩效管理没有与公司的战略目标相结合。虽然房地产公司有明确的战略目标和经营目标,但在战略实施过程中,没有将整体进行分解,更没有将任务指标与公司的绩效考核结合起来。在对目标进行分解时,最好不要在房地产企业受宏观经济与政策的影响下变更工作内容,在分解目标过程中,员工绩效考核的意识相对比较淡薄,没有根据自己的能力水平参与到目标分解中来。

2.绩效考核指标难以量化。绩效考核的指标分为定量和定性两个指标,传统的人事管理模式主要是从德、能、勤、绩等几个方面对员工进行评价,难免会出现主观行为。如果要根据不同岗位的特征,全部制定定量考核目标又很难实现,尤其是那些事务性工作更加难以用量化的方式进行考核。如果绩效考核指标无法实现量化,就会导致定量指标数据不完整的现象,没有正确的激励引导,考核目标很容易出现偏差。另一方面,定性指标无法量化,就容易出现人为因素、主观判断等误导考核的结果。

3.考核指标无差异化。房地产开发项目是一个复杂的项目,其开发周期较长,流程较多,部门的设置也是根据业务流程来确定的,不同部门的工作内容和性质也不一样,对岗位人员的素质要求也就不一样。对绩效管理工作有具体化与细致化的要求,根据这些要求,需要在不同部门以及岗位之间设置不同的考核指标,但是根据实际以及对企业绩效管理成本的有效分析,这种设置不同考核指标的想法是很难实现的,企业只能采用无差异化的考核目标,没有针对性的考核指标对绩效的考核也很难准确,其考核结果也只能是流于形式,不能被采纳使用。

1.导入绩效管理理念。大多数房地产企业实施绩效考核都是人力资源部门的工作,员工根本没有参与到考核中来。事实上,员工在绩效管理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从绩效计划的制定到实施都离不开员工的参与,对绩效管理影响最重要的因素不是考核本身的指标设计和使用方法,而是员工对绩效考核的认同以及员工的参与。所以房地产企业要积极地导入绩效管理理念,提高员工对绩效管理重要性的认识,让员工了解到绩效管理的真正目的是提高个人能力以及公司绩效而不是惩罚。还要让员工意识到绩效管理并不只是人力资源部门的事,需要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参与,在制定绩效计划与目标时要与员工进行良好的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在绩效反馈环节,要及时进行沟通,找出问题所在,并找出相应的解决措施,让绩效管理能够激励员工、提高绩效。

2.科学设置考核指标。绩效考核指标可以从工作绩效、能力与态度三个方面进行分解细化。下面我们就从定量和定性指标方面对这三个考核维度进行指标设计。

(1)定量指标,工作业绩考核指标相对比较容易量化,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来获取指标的数据,在获取数据时要充分考虑到成本和效益。对员工工作业绩的考核可以采用目标分解的方式,把公司的年度目标分解提炼出各部门的关键业绩指标,设置科学的考核指标。

(2)定性指标,员工的工作能力与态度具有一定的抽象性,很难实现量化,但是这两者却是影响工作业绩的重要因素,要衡量这两者,可以采用kci和bmf的方法进行评价,通过对工作能力和态度的分解,找到衡量这两者的关键行为事件,对员工进行客观的评价,及时发现员工行为上的不足,为后续的绩效改革提供借鉴。

3.实行差异化的考核指标。对工作业绩的指标设置,可以将目标责任任务进行分解来实现差异化,对工作能力和态度的指标设置,可以根据不同等级的员工来设置不同的考核指标,另一方面还要根据各部门的工作内容与性质来确定,不同的序列设置不同的考核指标,这样就能保证在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基础上,实行差异化的考核指标。

4.加强对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可以将绩效考核的结果用于培训与开发,加强对员工绩效技能的培训,还可以将考核结果与员工的薪酬挂钩,对于那些为企业做出贡献的员工要奖励,可以升职、加薪,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强化企业的价值观、业绩目标以及行为规范等行为,保证房地产企业的有效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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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服着装规定有哪些篇三

第一条 为了规范员工的着装行,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促进公司的经营与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本公司职员(含试用期员工)自入职之日起均应严格遵守本着装规定。

员工日常办公(包括拜访客户及参加公司的各项正式活动)应当按照规定穿着职业装,并在胸前佩挂胸卡。

第三条 员工在办公时间内,必须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为: 大方得体、干净整洁,高度职业化妆容,装扮。同时,应注意保持个人卫生、无异味。

第四条 男职员的着装要求为:西装正装。夏天可着浅颜色衬衣;着衬衣时,衣角应别入裤带内,不得挽起袖子或不系袖扣。

第五条 女职员的着装要求为:职业通勤装。夏天可着职业套裙,裙子长度不短于膝上三厘米处。

第六条 办公期间一律不得穿戴运动服、运动鞋、t恤、低胸衫、吊带、短裤、超短裙、拖鞋或其他有碍观瞻的奇装异服。

第七条 员工上班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男职员发不过耳,不 得留胡须、不得留长指甲;女职员上班化淡妆,头发整洁不凌乱,指甲不得涂过于艳丽的颜色及夸张的图案,金银或其他饰物的佩戴需得当。

第八条 办公室上班人员在上班时统一着装(可不佩戴领带),但在出席公司重要场合时,如拜访客户项目部开工典礼、公司年会等必须统一着装并佩戴领带。

第九条 各部门负责人有责任督促员工遵守着装规定,并在员 工未按规定正确着装时采取必要的措施。

本规定的最终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并由行政人事部每日检查,检查不合格者扣绩效分3分,当月未有一次不合格者奖励绩效分5分。

钢正建材股份—行政人事部

20xx年7月29日

厂服着装规定有哪些篇四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行为,树立人民警察良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以下简称民警)着装,是指公安机关在编在职的民警按照规定,穿着全国公安机关统一的制服。

第三条着常服、执勤服时,佩戴硬肩章。着作训服或者外着制式衬衣时,佩戴扣式软肩。着多功能服时,佩戴套式软肩章。

第四条民警着装时,应当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警服与便服混穿;

(三)不得在外露的要带上系钥匙或者饰物;

(四)不得赤脚穿鞋或者赤足。男民警鞋跟不得高于三厘米,女民警鞋跟不得高于四厘米;

(五)不得系扎围巾,不得染指甲、留长指甲,不得染彩发、化浓妆、戴首饰;

(七)除工作需要或者眼部有严重伤疾外,不得戴有色眼睛。

第五条民警着装时,应当举止文明。不得边走边吃东西、扇扇子;不得背手、袖手、插兜、搭肩、挽袖、揽腰;不得嬉笑打闹、高声喧哗;不得席地倒卧。

第六条两名以上民警着装徒步巡逻执勤或者外出时,应当两人成行、三人成列,威严有序。

第七条民警应当爱护和妥善保管警服、警衔标志、警号、胸徽、帽徽、领花、肩章等,不得变卖、出租、抵押、伪造、变造或者擅自拆改,不得赠送、转借给非民警人员。

第八条体能课着作训服。

第九条不得着制服出校(除工作需要)。

第十条对违反本规定的民警,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督察部门依照《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等规定进行纠察和处理:

(一)情节轻微的,可以当场进行批评教育和纠正;

(二)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或者拒绝、阻碍督察人员执行现场督察工作任务的,可以扣留其证件,并向其所在单位开具《公安督察通知单》,必要时,可以带离现场进行审查教育。

第十一条违规者所在单位收到《公安督察通知单》后,应当对违规者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扣发当月岗位津贴;对再次违规者,应当在本级公安机关范围内予以通报,并取消当年参与评功授奖资格;对屡教不改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在公务员年度工作考核时评定为不称职档次,给予辞退、行政处分或者降低警衔、取消警衔等处理,并取消所在单位集体和主管领导当年参与评功授奖资格。违规者所在单位应当及时发出《公安督察通知单》的上级公安机关书面报送处理结果。

厂服着装规定有哪些篇五

第一条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本公司员工应按本规定的要求着装。

第二条 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整洁。

第三条 男职员的着装要求:夏天着衬衣、系领带;着衬衣时,不得挽起袖子或不系袖扣;着西装时,要佩戴公司徽。不准穿皮鞋以外的其他鞋类(包括皮凉鞋)。

第四条 女职员上班不得穿牛仔服、运动服、超短裙、低胸衫或其他有碍观瞻的奇装异服,并一律穿肉色丝-袜。

第五条 女职员上班必须佩戴公司徽;男职员穿西装时要求戴公司徽。公司徽应佩戴在左胸前适当位置上。 第六条 部门副经理以上的员工,办公室一定要备有西服,以便有外出活动或重要业务洽谈时穿用。

第八条 员工违反本规定的`,除通报批评外,每次罚款50元;一个月连续违反三次以上的,扣发当月奖金。

第九条 各部门、各线负责人应认真配合、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一月累计员工违反本规定人次超过三人次或该部室员工总数20%的,该负责人亦应罚100元。

(一)兹订定本公司员工工作服装制发及穿着办法。

(二)工作服装的制发:

1.工作服装的制作由管理部统筹招商承制,按员工实有人数加制10%至15%以备新进人员之用,分支机构如有特殊原因可比照此项办法在当地招商承制,但必需将制作计划预算会管理部后办理。

2.每一员工每年制发夏冬服各一套为限列入年度预算。

3.员工到职完成保证资料后即可领取工作服(临时工及包工均不发服装)。

4.制发服装时由各部门依据人数造具领用名册盖章领用。

5.工作服数量 夏服:男性员工:浅蓝色短袖衬衣一件,深灰色西裤一条。 女性员工:浅蓝色短袖衬衣一件,深灰色短裙一条。 冬服:一律制发深灰色茄克一件同色长裤一条。 数量:男女性员工每年制发夏、冬服装各一套。 6.套量:工作服装大小尺码由承制商制成样装由员工套量而定。

(三)换季:每年以四月、十一月为换装时间。

(四)服装穿着规定:

1.穿着工作服即代表本公司之精神,必须保持整洁,假日可免穿着。 2.为方便工作,工作服可以着出厂外。

(五)使用年限:

1.工作服穿着及保管以一年为期,按领用之日起算。 2.工作服如未达使用年限遗失或故意损坏者,应按原价赔偿。 3.离职员工如领用服装未届保管年限应即缴还,如未缴还者,在其薪资内扣还。

(六)工作服装制发费用由各部门按实发数量分摊。

(七)各部门未达该期营业目标不赚钱时,及全公司未达到营业总目标均不制发上项工作服装(如经总经理核准者不在此限)。

厂服着装规定有哪些篇六

为树立良好公司形象,保持良好精神风貌,便于进一步规范化管理,公司所有员工应按本规定的要求统一着装代表公司企业文化的工作服。

二、工作服的订制、保管

1、工作服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定制、采购。

2、备存工作服由办公室仓库进行妥善保管。

3、工作服的备存量不得低于员工在职数的10%。当备存量不足在职员工数的10%时,仓库必须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进行采购。

三、工作服的发放、配置说明

1、发放对象:公司在职正式员工。

2、新进员工:办理完毕所有入职手续,试用期转正后,发放工作服。

3、见习员工及临时工暂不发放工作服。

4、离职(辞退)收取服装费用时,按服装的实际费用计算。

(1)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满两年以上者,辞职(辞退)时,不收取服装费用。(2)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满一年以上两年以下者,辞职时,收取服装70%费用;被辞退时,收取服装50%费用。

(3)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不满一年者,辞职时,收取服装100%费用;被辞退时,收取服装70%费用。

四、工作时间着装及仪表要求

(一)生产系统、行政办公楼着装要求:

1、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装,扣上所有的纽扣,拉链拉至衣领扣处,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生产系统工作时间须着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装;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

3、行政办公楼人员进入生产厂区时,必须着工作装(至少一件上衣);

5、在车间工作场所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和露脚趾凉鞋。

6、工作装内衣束腰,不得挽袖或不系袖扣。

7、工作装保持清洁,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8、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对讲机在左肩工作装条布的适当位置。

(二)男员工着装要求(生产系统管理规定)

1、头发梳理整齐、大方;头发前不过眉,旁不过耳,后不盖衣领;不得剃光头、不得留胡须、不得戴耳饰。

(三)女员工着装要求(生产系统管理规定)1、头发梳理整齐,发型(包括发式、颜色)不得太夸张;提倡化淡妆,金银首饰或其他饰物应佩戴得当,(耳环不得长于耳垂一公分),头发放在安全帽内。

2、不得用过浓的香水。

五、处罚措施

1、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执行、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

2、行政办公室楼人员进入生产厂区不穿工作服者,车间一线工人有权拒绝其进入车间;

3、生产系统工作时间不着工作装者,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检查、监督并视为当天缺岗,并扣罚当日日工资。

4、各部门、单位在一个月内所属员工违反本规定累计超过3人次的,该部门负责人罚款100元。

5、罚款直接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6、员工损坏工作装的,公司予以补发,费用自行承担。

六、其他

1、本规定由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由安全生产科负责监督、执行。

2、如有特殊情况视情况而定。

3、本规定开始执行日期为:20xx年6月1日。

厂服着装规定有哪些篇七

为了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树立人民警察良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人民警察法》,制定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下面是人民警察着装管理,欢迎参阅。

第一条 为加强监狱劳动教养人民警察队伍正规化建设,规范人民警察着装行为,树立人民警察良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监狱劳动教养人民警察队伍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监狱劳动教养人民警察(以下简称人民警察),按照规定穿着全国统一的制式服装。

新录用或调入的人民警察必须经省(区、市)司法厅(局)政治部警务部门培训合格后,方可着装。

第三条 下列人民警察工作时间必须着装:

(一)监狱、劳教单位的人民警察;

(二)警察专业技术单位的人民警察;

(三)到下级单位调研、检查工作的上级机关人民警察;

(四)警车驾驶员;

(五)经省(区、市)司法厅(局)批准着装的其他有关人员。

第四条 人民警察着装时,必须按照规定配套穿着:

(一)执勤、训练、劳动、抢险救灾、处臵突发性事件、执行追捕等任务时,通常着执勤服。其他场合通常着常服,也可以着执勤服。

(二)着常服时,内着衬衣,扎系制式领带。外着制式衬衣时,衬衣下摆扎于裤腰内,并扎系制式腰带。着长袖衬衣时,扎系制式领带。着短袖衬衣时,不扎系领带。

三级警监以上警衔的人民警察,着白色衬衣、扎系深蓝色领带;一级警督以下警衔的人民警察,着铁色衬衣、扎系浅灰色领带。

(三)着多功能服附内胆时;内着衬衣、冬常服。不附内胆时,内着衬衣、春秋常服。

(四)着常服时,佩带硬肩章。着作训服或者外着制式衬衣时,佩带扣式软肩章。着多功能服时,佩带套式软肩章。

(五)除工作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形外,应当着制式皮鞋、胶鞋。

(六)参加授衔、宣誓、阅警等重大仪式或者外事活动时的着装,按照主管(主办)单位规定执行。

第五条 人民警察着装时,除在办公区、宿舍内或者其他不宜戴警帽的情形外,应当戴警帽。

(一)着常服、多功能服或者外着制式衬衣时,男人民警察戴大檐帽,女人民警察戴翻檐帽。着执勤服时,戴警便帽。

(二)戴大檐帽、翻檐帽、警便帽时,帽檐前缘应当与眉齐高。大檐帽饰带应当并拢,并保持水平。戴冬帽时,护脑下缘应当距眉一至三指。

(三)进入室内时,通常脱帽并将其挂在衣帽钩上(帽徽朝下);无衣帽钩时立姿可以将警帽用左手托夹于左腋下(帽顶向体外侧,帽徽朝前)坐姿可以将警帽臵于桌(台)前沿左侧或者用左手托放于左侧膝上(帽顶向上,帽徽朝前)。

在宿舍内时,警帽应当统一放臵在衣帽架或者床铺被褥上。

(四)驾驶或者乘坐警用摩托车时,必须戴警用头盔。

第六条 人民警察着装时,应当按照规定缀钉、佩带警衔标志、警号、胸徽、帽徽、领花、臂章等、警号佩带于外衣左胸处,胸微佩带于外衣右胸处,臂章佩带于外衣左臂处。不得佩带其他与人民警察身份或者执行公务无关的标志。

第七条 人民警察着装时,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警服和便服混穿;

(三)不得在外露的腰带上系挂钥匙或者饰物;

(五)不得系扎围巾,不得染指甲、留长指甲,不得染彩发、化浓妆、戴首饰;

(七)除工作需要或者眼部有严重伤疾外,不得戴有色眼镜。

第八条 人民警察着装时,应当举止文明。不得边走边吃东西、扇扇子;不得背手、袖手、插兜、搭肩、挽臂、揽腰;不得嬉笑打闹、高声喧哗;不得席地倒卧等有损人民警察形象的不文明举止。

第九条 人民警察着装时,非因工作需要,不得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不得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除参加重大礼仪性活动需要外,不得在公共场所饮酒,在任何情况下严禁酗酒。

第十条 人民警察着装时,必须随身携带由司法部统一监制的警官证。

第十一条 人民警察着装执行公务时,应当按照规定携带必要的警械装备。

第十二条 两名以上人民警察着装外出时,应当两人成行、三人成列,威严有序。

第十三条 人民警察必须爱护和妥善保管警服、警衔标志、警号、胸徽、帽徽、领花、臂章、警官证等,不得变卖、出租、抵押、伪造、变造或者擅自拆改,不得赠送、转借给非人民警察,警官证如有遗失,本人要及时向警务管理部门报告,由警务部门按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人民警察季节换装的时间由各省(区、市)司法厅(局)规定。

第十五条 人民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着装:

(一)非工作时间;

(二)女人民警察怀孕后体型发生显著变化的;

(三)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停止执行职务、接受审查的;

(四)辞职、辞退、开除公职的;

(五)其他不宜或者不需要着装的。

第十六条 退(离)休人员、调离非人民警察岗位的人员不得着装。

第十七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人民警察,由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警务管理部门进行纠察和处理:

(一)情节轻微的,当场进行批评教育和纠正;

(二)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扣留其证件,并向其所在单位开具《违反警容风纪通知单》,必要时,带离现场进行教育。

第十八条 违规者所在单位收到《违反警容风纪通知单》后,视情节轻重,按警务管理部门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九条 各单位要加强警容风纪的教育和管理,每年11月作为警容风纪检查月。对规模遵守警容风纪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予以表彰,并作为年终评比的重要依据之一。要及时通报检查情况。

第二十条 司法行政系统其他按规定评定授予人民警察警衔人员的着装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司法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凡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人民警察服装共进行过八次重大改革,每次改革都不同程度地丰富了人民警察服装的品种,推动了人民警察服装质量与世界接轨。

1950年2月8日,公安部向政务院报送《公安部及其所属武装部队服装样式草案》。2月11日周恩来批准了该方案,新中国第一代人民警察服装诞生。五〇式警服与当时的人民解放军服装基本相同。

1955年11月11日,公安部上报国务院《公安部关于自一九五六年实行中国人民警察新式服装、装备、帽徽制式的报告》。12月21日,经国务院批准,五五式警服于1956年夏季开始装备全国民警。

五八式警服与五五式警服基本相同,主要是增加了领章。各警种一律佩戴领章。

上世纪60年代极“左”倾思潮泛滥,一些群众对仿照苏联等国家警服而制作的五五式警服提出批评。1966年3月9日,公安部向国务院报送《公安部关于人民警察服装改革问题的请示报告》。1966年7月2日,经国务院批准,六五式警服于1967年开始施行。其制式、技术规格和质量均与解放军干部服装相同。

为区别军、警服装,突出人民警察的职业特点,1972年1月,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关于改革人民警察服装的通知》。七二式警服开始施行。

上世纪70年代后期“十年内乱”结束,党中央提出恢复和加强公安工作。公安部从1981年着手进行人民警察服装制式改革,于1983年完成总体设计方案。1984年4月25日,公安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公安干警换发八三式警服的通知》。1985年全国人民警察统一穿着八三式警服。

九九式警服(2000年至今)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应济的发展,八九式警服已经很不适应当前公安工作的要求。为此,公安部从1999年初开始着手进行警服改革的.准备工作。1999年3月,公安部在北京召开了警服设计评审会。6月28日,公安部、财政部联合向国务院报送《关于改革人民警察服装和警衔标志的请示》,7月中上旬党和国家领导人分别圈阅批准。根据工作计划,公安部、财政部共同部署组织哈尔滨、深圳、大连三城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对新警服进行试穿。在随后一年多的时间里,经过试穿以及广泛征求各警种、各层次人民警察和社会各界意见,经过专家多次论证、评审,新式警服最后定型,2000年10月1日开始,全国人民警察陆续换发九九式警服。

九九式警服形成比较完整的警服系列,分为常服、执勤服、作训服和多功能服。常服,春秋、冬执勤服面料采用毛涤混纺哔叽;夏执勤服、外穿制式衬衣采用交织绸;作训服面料采用精梳混纺格子布;多功能服面料采用聚氨酯防水透湿复合布。颜色选用国际上警察通用的藏蓝色。高级警官衬衫采用白色,普通民警衬衫采用浅蓝色。九九式警服采用国际上通用的号型制,在全国制服行业内首次实行量体套号,直接将警服发到民警个人手里,大大提高了警服的合体率,减少了库存,节约了经费。

帽徽由内嵌国徽、长城图案的盾牌、橄榄枝及带有汉字“警察”和英文“po鄄lice”的飘带组成,为银色镂空设计。采用锌合金镀铬工艺制作而成。领花由内嵌五星的盾牌和倒人字橄榄枝组成,采用银色镂空设计。分为金属领花和电脑刺绣两种:金属领花用于常服,电脑刺绣领花直接绣于夏执勤服和制式衬衣。胸徽由内嵌飘带的盾牌、直杠、橄榄枝组成,并标明民警所属地区或单位;警号由银色阿拉伯数字组成,标明民警的编号;臂章是由汉字“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五星、飘带、长城图案及橄榄枝组成的盾形织物,它表明了警察的隶属,如公安、司法等。警衔由星、杠、折杠、橄榄枝等组合而成。警衔分为三种:硬警衔用于常服,软警衔用于执勤服,套式警衔用于训练服和多功能服。

九九式警服在款式、颜色、面料等方面所做的改革,既体现了人民警察执法的尊严,又增进了人民群众的亲切感,既与国际警察服装接轨,又体现出我国警察服装的民族性。

2006年7月12日,为满足基层民警执勤需要,公安部上报国务院《关于启用改进后人民警察执勤服的请示》。改进后人民警察春秋、夏、冬执勤服系列,将金属胸徽、警号、肩章一律改为软质服饰,增加了佩戴对讲机软袢。11月23日,经国务院批准,公安部与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启用改进后人民警察执勤服的通知》。

厂服着装规定有哪些篇八

为规范全体员工的办公着装、仪容仪表,树立公司良好礼仪形象,展示公司的精神风貌,特修订此规范制度。

一、员工在上班时间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干净整洁、朴素大方。

二、员工上班期间头发应梳理整齐,男性员工不留长发、不染发、不剃光头、不留胡须;女性员工不梳异型发式。

三、男性员工不能纹身;女性员工不化浓妆,金银首饰或其他饰物要佩戴得当,不宜过多。

四、员工应注意指甲清洁,不宜过长,女性员工不得涂抹颜色夸张的指甲油。

五、员工上班期间穿着不能过于随便,色调不能过于鲜艳、款式不能过于时髦、紧身性感,图案回避过于夸张、可爱、抽象。女性员工不得穿超短裙(离膝盖的长度不宜超过10厘米)、超短裤、低胸服、吊带装等过于暴露的衣服,丝袜可穿肉色或黑色,且不应低于裙子的下缘,切忌渔网、暗花之类过于性感的丝补袜。

男性员工穿衬衣时,西服袖子不宜太短,袖口不宜太松;袜子不能太长或太短,在小腿以下的位置为宜。穿深色皮鞋时,不能穿白色袜子。

六、上班期间不能穿拖鞋、运动鞋,男性员工不宜穿除皮鞋以外的鞋子(包括皮凉鞋)。

七、上班期间应佩戴公司胸牌,胸牌应佩戴在左胸前适当位置上。

八、部门副经理级别以上的,应在办公室备有西服,以便外出活动或重要业务洽谈时穿用。

以上着装及仪表规定全体员工自觉履行,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配合、督促下属遵守本规定。本规定由行政人事部督导执行。

此前制定制度与此不符者,以此规定为准,此制度自月日起执行。

行政人事部

20xx年10月

厂服着装规定有哪些篇九

1、行政人员负责保安员装备的采购与监督工;

2、仓库管理员负责保安装备入库、摆放、出库、清洗等工作;

3、财务部负责保安装备的领用登记、发放、退回、换装工作;

4、保安管理部负责保安装备的日常管理;

5、保安员负责当班时期各装备的维护和保管。

二、保安员装备管理规定

保安员装备是保安从业单位按照公安部规定的标准,为保安员配备执勤所需的交通、通信、防卫、防护等准备器材并集中保管指定专人负责定期保养维护,保安装备包括:

1、对讲机及其配件;

2、电警棍;

3、强光手电筒、手提式手电筒

4、易耗品:如手套、警用雨衣、雨鞋、签字笔等;

5、办公用品:电脑、巡逻登记本等。

6、交通工具:电瓶巡逻车。

7、日常用品:如洗衣机、电饭煲、电磁炉、取暖器、被褥、床单、枕头、脸盆等 。

备注:以上物品随时更新,列表附件1(采购物品市场指导价格明细表)为准

三、 对讲机的使用管理

对讲机使用者必须随身携带,严禁随手乱放,下班须交接好,一旦损坏丢失责任确定必须赔偿;对讲机通话必须规范用语,以及使用人每天进行日常维护,发现故障需要维修的,应立即上报公司进行维修。

1、保安各岗位配置1部对讲机,特殊情况试项目而定。

3、对讲机备用电源由专人负责集中充电,统一调换,以保证对讲机正常使用。 4、使用对讲机时一律戴耳麦,对讲机佩戴在右腰后,严禁随手乱放 5、对讲机通话必须使用规范文明用语,禁止大声喧哗。

6、交接班时要做好交接验收,发现问题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项目负责人。 7、如遇安保项目合同到期或合同终止情况下,保安装备需退回公司。

四、电警棍的使用管理

保安员在执勤期间,应注意自我防护,保安员执勤时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可使用电警棍等防护装备:

1、协助捕捉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遭到抗拒的。

2、协助处理打、砸、抢、聚众骚乱或结伙斗殴事件的。

3、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遇到正常进行的不法侵害,情况紧急的。

4、遇到违法犯罪嫌疑人袭击,需保护自身安全的。

5、只供保安员在紧急情况下防卫使用,非当班人员严禁佩戴和使用。 6、严禁提供给他人使用,未经保安部主管批准,严禁携带警棍外出。 7、严禁用警棍嬉戏打闹或交给他人玩耍。

8、交接班时要做好交接验收,发现问题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

9、非执勤时间不得使用保安员装备。

1、公司发放至各安保项目的易耗品属正常消耗,保安员不需承担任何费用。 2、公司本不提供日常用品的发放,如保安员需要,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采购员统一购买,采购费用需由保安员个人承担。

六、生效及修订

厂服着装规定有哪些篇十

一、目的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公众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工作时间着装及仪表要求   

一 所有员工着装要求   

1、 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 工作时间须着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装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   

4、 着西装时须着衬衣系打领带衬衣束腰不得挽袖或不系袖扣。   

5、 工作装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7、 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牌并佩戴在左胸前适当位置。   

8、制服不准与便服混穿不同季节的制服不准混穿。   

二 男员工着装要求   

2、 工作时间不得光膀子或穿挎拦背心及大短裤。   

三 女员工着装要求   

1、 工作时间着装以保守为宜。   

4、 尽量避免用过浓的香水。   

三、员工工作装配制说明   

1、 员工入职时发放工作牌试用期满后可发放工作装。   

2、 离职辞退收取服装费用时按服装的实际费用计算。  

1) 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满壹年以上者辞职辞退时不收取服装费用。 

2) 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满半年以上壹年以下者辞职时收取服装50费用 

3) 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不满半年者辞职辞退时收取服装100费用。   

四、处罚措施   

1、 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执行、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   

2、 工作时间不着工作装者视为当天缺岗并扣罚当日日工资的50。   

3、 非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得着工作装。   

6、 罚款直接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7、工作服应保持整洁如有污损应自费清洗或修补。   

五、本规定由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由人事部负责监督、执行。   

15月1日—9月30日统一着浅色工作服着衬衣时需按公司规定统一颜色着装。   

六、如遇特殊情况由公司另行通知。   

七、本规定开始执行日期为2015年4月1日。 

第一条:目的 

为提高公司专业化服务的品牌形象,规范公司员工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装。 

第二条:服装管理规定 

1、工作服由公司统一采购、发放。 

2、新入职的员工在转正后,可按规定安排申购、发放工作服。

3、离职(辞退)收取服装费用时,按服装的实际费用计算。

6、因工作造成工作服严重破损、经主管部门领导签证认可同意后可到公司办理更换。 

7、因个人保管,使用不慎造成工作服遗失、破损,需向所属部门提交报告,经部门领导签证认可后,到行政人事(综合)部门办理赔款换领,赔付金额按进货价扣除。

第三条:员工着装要求 

4.工作服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第四条:着装规范管理 

1、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执行、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

4、罚款直接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四、押金 

1、西服每套扣500元; 

2、保安部:每人扣 400元(制服、大衣)

3、工程部、环境部:每套扣300元; 

五、本规定由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由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监督、执行。 

六、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

厂服着装规定有哪些篇十一

1、管理范围 

2、服装制作 

2.1服装分类 

2.2制作计划 

2.3款式设计 

2.3.1人事行政部职责 

2.4加制申请 

2.5合同签订 

2.6制作跟踪 

服装管-理-员负责对服装的款式、面料的质量、做工的精细等进行监督跟踪; 

2.7服装验收 

3.1建立台账 

3.2库存保管 

3.3服装报损 3.3.1自管服装 

3.3.2库存服装 

4、服装领用 

4.1领用手续 

4.3工员转职员 

4.4职员转工员 

原职员装不需退回。领用人凭“人员异动通知单”到综合部办理工员装领用手续。服装管-理-员将发放的“工员服装”明细登记到“服装领用登记本”上,领用人签名。

5、着装要求 

5.3在工作场所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拖鞋式凉鞋等。 

5.4着西装时,须着衬衣;(着)衬衣束腰,不得挽袖或不系袖扣。 

5.6员工对配发的工作服有保管、修补的责任。制服若有丢失或破损不能穿用时,应及时上报本部门及人事行政部,如因此须重新申请工作服上报人事行政部,费用则由员工本人全额承担。

6、费用核算 

离职(辞退)收取服装费用时,按服装的实际费用计算。 

6.3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工作不满一年者,离职时,收取服装100%费用。

7、监督考核 

7.1服装管-理-员对员工的着装和服装管理进行检查和考核;人事行政对服装管

理员进行检查和考核,填写“平时(现场)检查考核记分表”;

7.2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执行、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

7.3工作时间不着工装者,视为当天缺岗,并乐捐50元/次。 

该部门负责人乐捐100元。 

7.5乐捐直接从当月工资中扣除,乐捐款全部作为公司工会费用。  

8.相关记录 

8.2试用员工派遣单

8.3服装领用登记本 

8.4转正派遣单 

8.5人员异动通知单 

8.6离职手续办理单 

8.7财产报废申请单 

8.8平时(现场)检查考核记分表

一、 工作服管理目的:为了适应公司发展的步伐,树立公司良好的整体形象, 展现员工风貌,宣扬企业文化,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 工作期间着装及仪表的要求: 

1、 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 工作期间须注意仪表仪容,穿着整洁、得体、大方。

3、 工作装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4、 工作期间必须佩带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牌。

三、 工服制定 

1、工服种类及数量: 工作服种类 季节 使用人 穿着时间 归属权 

2、建立台账: 

2.1、工服由公司同一采购,工服大小尺码由员工自己申报。 

2.2、行政人事部建立工服管理台账,应可明确追溯各部门、各单位人员领用时间、领用人、领用数量等相关信息。

四、工服发放; 

3、员工领用时在确认相关信息后在工服发放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4、工作服及工作牌自配发之日起,如遇到工作原因意外损坏或者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换发时,由本人填写申请表,写明情况,由人事部核实后,准予提前发放。

五、 处罚措施 

1、 员工未按要求着装工作服,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处罚20元/次。 

3、 员工穿着工作服和仪表仪容情况,将作为个人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六、遵守事项: 

1、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装公司配发的工作服和佩带工作牌。

2、员工对配发的工作服有保管、修补的责任。

3、应尽量减少工作服在非工作时间的损耗。

4、员工不得擅自该变工作服的式样。

5、员工不得擅自转借工作服。 

6、工作服应保持整洁,如有污损,员工应自觉进行清洗和修补。 

7、人事部负责对以上行为进行不定期抽查,对不按规定着装及佩带工作牌者,每发现一次予以20元的处罚,并计入当月绩效考核。

8、主管上级有指导与监督员工穿用工作服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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