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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专项监督工作总结报告 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通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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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专项监督工作总结报告 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通用11篇)
2023-12-03 12:41:15    小编:紫衣梦

在当下这个社会中,报告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报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点。优秀的报告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专项监督工作总结报告篇一

为维护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权威性和品牌公信力,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_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按照全国统一部署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要求,根据省农业《关于开展无公害农产品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我局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了无公害农产品专项检查。现将我市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开展无公害专项检查工作,是深入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_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认真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专项整治行动的一个重要内容。

为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实施,加强对无公害农产品专项检查的统一领导,市农业局成立了以总农艺师黄光辉同志为组长,质检中心、植保站、执法队、信息科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无公害农产品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责,相互配合。同时要求相关县、区农业局要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组织专门力量,迅速开展检查工作。

(一)明确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_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认真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全程监控,突出重点,标本兼治,依法查处,积极推进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洁净化、生产过程标准化、包装标识规范化、监督管理制度化,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明确工作目标。

1、及时发现并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有效整改和依法查处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树立和维护无公害农产品公信力。

2、有效增强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意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提高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水平。

3、进一步强化行业自律,全面提升认证工作质量、效率和水平,建立健全无公害农产品监管长效机制。

(三)明确检查的重点。

1、认证管理有效性。

2、生产经营规范性。

3、产品质量安全性。

4、包装标识合法性。

我市现有3家无公害农产品获证单位,9个无公害农产品。我们在各县开展自查基础上,对重点对水城县东部产业办、六枝特区粮油加工厂、六枝特区雾峰纯天然食品厂3家无公害农产品获证单位和兴隆、恒源泰和2家农产品超市进行了检查。

1、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管理。

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建立了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对产地和产品的申报工作都做到了相应的规范和统一,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各项申报工作。

2、生产经营管理。

按照“环境有监测、操作有规程、生产有记录”的要求,做到了完善的产地环境质量适时监控,制定了规范的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并严格按照生产规程和相关标准进行生产,确保了无公害农产品的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生产记录制度,对生产过程中的种植、农药化肥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记录。

3、产品质量安全控制。

为了确保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定了严格的投入品使用和管理制度,对种子、肥料、农药等投入品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必要的规范和有效的控制。坚持从正规渠道购买种子、农药、化肥等投入品,禁止使用不合格或超标的农药、肥料,做好投入品的日常管理工作,保证了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质量安全。

4、包装标识使用。

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规定,水城县东开办在水城县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有效推广使用了包装和标识,并按照农业部要求在水城县逐步实施“无公害农产品标识计划”。在全县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试验示范基地实施了无公害农产品统一标识,经过包装和加贴无公害标识的农产品投放市场。六枝特区粮油加工厂生产的滴水滩大米、六枝特区雾峰纯天然食品厂生产的雾峰苦荞麦都实施了产品规范化包装和统一标识后投放市场。

经对兴隆、恒源泰和2家超市检查,销售的农产品都没有无公害农产品标识。

我市结合专项检查,利用“科技三下乡”、食品宣传周等形式和机会,做好法律法规宣传,重点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中关于无公害农产品的有关知识和规定;发放有关无公害农产品宣传资料,积极向广大人民群众解答无公害农产品知识,努力营造检查工作的舆论氛围。

总的来说,我市无公害农产品专项检查工作,由于领导重视,单位尽职,措施有力,宣传到位,目前,这项工作已取得明显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特别是包装标识重要性认识不足。二是工作机构认证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建立健全,档案管理需进一步规范。三是获证单位在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和生产记录不完备,不规范。下步还需要进一步的加强宣传力度和监管力度,维护无公害农产品品牌形象和市场公信力,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专项监督工作总结报告篇二

按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根据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现将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非法销售药品,不仅欺骗、误导消费者,而且扰乱药品销售和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必须严厉惩治、坚持取缔。我局充分认识到治理和整顿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非法销售假药的重要性,明确分工,密切配合。

二、药品综合监管股:牵头组织协调专项检查工作制订工作方案,汇总全县专项检查情况,并具体负责药品经营企业网站和综合性门户网站检查;负责违法网站的移送和违法网上交易行为的查处;负责对药品生产企业网站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网站的检查。办公室:负责宣传工作并提供网络技术的.支持。

三、加强互联网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非法销售药品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我县局政务网站,开辟《网上购药安全警示》、《曝光台》等专栏,宣传普及网上购药安全知识,及时曝光有关违法发布药品信息、违法销售药品的网站,提高广大公众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建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各项监督检查制度,同时积极探索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有效。对政治工作做出安排和部署。

专项监督工作总结报告篇三

为加强生活用用水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保证饮用水卫生安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区卫生监督所要求,我中心对辖区的饮用水安全隐患进行了一次专项巡查。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我中心协管员积极参与,对饮用水进行全面巡查,突出检查卫生许可证持证情况、各种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净化水设施、消毒剂的使用、登记记录进行了详细检查。

我中心辖区全都为市政供水,存在二次供水共有美罗城、旺角花园、金业花园、新业美居、滏明苑5个小区,观察末梢水没有出现混浊变色有异味等异常,各小区都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落实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齐全。水箱的清洗、消毒基本按要求进行。无自建设施集中供水的学校。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严格整改,下达整改意见书。

饮用水卫生管理人员消毒意识不够,无检测设备,水箱未按要求及时进行消毒清洗等是普遍存在问题。

罗城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8年7月23日。

专项监督工作总结报告篇四

20xx年,我所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部门的规定及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制度,抓好检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长效机制,全年安全无事故。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我所制定了安全生产、消防应急预案和工作制度,成立了相关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项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建立了安全生产、消防责任制,与各科签订的安全生产、消防工作责任书,将安全生产消防工作落实到科室、个人,并加强对全所工作人员的生产安全、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安全、消防意识。

开展各类安全生产、消防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积极配合由安监等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如开展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等,发放职业病防治、饮用水卫生等宣传资料。二是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保证各项防范措施到位。组织人员现场查看消防设施、供电设施、环境卫生管理以及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工作,对重点场所、关键环节进行安全风险排查,落实管控和整治措施。三是利用职工大会对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综治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书、法制、消防、交通安全及内保相关条例等方面的知识。通过学习教育,全所职工的政治素质、法制观念、防患意识、具体表现都有较大的提高,有力地确保了单位安全稳定和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6月举办了消防实战演练。四是组织监督员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五是为确保各科室办公设施能规范使用,制定设施物品保管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安全生产、消防工作步入规范化管理。

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节假日前均召开职工大会,认真安排人员,落实值班任务,做好单位的安全保卫、消防工作,要求全所职工提高认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注重细节。如:要求职工在离开单位前关好门窗、切断各种电器的电源,并由值班领导进行检查,确保用电安全。同时结合业务工作,着力抓好公共场所、饮用水、职业病、医疗机构和学校卫生等执法工作。对群众的投诉、举报能及时办理,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复,办结率达100%。执法人员严格按行为规范开展卫生监督工作,经常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消防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整改。认真做好车辆安全工作,驾驶员定期培训学习并及时维护保养汽车,做到安全出车。通过专人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确保安全,保证无重大事故隐患和事故发生。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所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大检查力度,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安全。

专项监督工作总结报告篇五

根据市粮食局《关于转发省粮食局关于做好秋粮收购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为维护秋粮收购期间全区粮食市场流通秩序,我局在全区开展了粮食市场监督检查活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为确保秋粮收购期间粮食市场监督检查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区粮食局局成立了由局长组长,副局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区粮食市场监督检查工作小组。按照粮食部门的职能要求及各股室责任划分,制定检查方案、落实执法检查人员,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开展得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二、明确检查重点,加强督查。

根据文件要求,为加强对粮食收购市场的管理,我局在秋粮上市、收购期间认真履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责,对照《20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和粮食收购“五要五不准”守则,积极开展粮食收购市场监督检查工作。主要对全区范围内粮食收购主体的收购资格、收购活动和履行相关义务等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具体检查内容如下:

(一)粮食经营者的`收购资格。我局按照《条例》有关规定,认真核查粮食收购主体的资格,严厉打击无证收购或违规收购的违法行为。

(二)粮食经营者的收购活动。严格查处不按规定执行粮食收购标准、未及时支付售粮款,以及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压级压价、拖欠售粮款等坑农害农行为,对跨地区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要求必须在收购地县级粮食行政部门备案。

(三)粮食经营者履行报送经营数据和情况等义务方面。重点打击未按规定建立粮食经营台帐,未严格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在报表中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等违法行为。在检查中,我局本着执法与服务,执法与宣传有机结合的原则,对全区98户从事粮食经营的企业及个体扎实认真的开展检查工作,对3户未按时报送报表、台帐建立不规范及未公示价格信息等不规范行为的粮食经营户分别进行了警告和责令整改的处罚。

通过认真开展秋粮收购检查工作,有效打击了各种扰乱粮食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维护粮食市场的良好秩序,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确保国家各项粮食政策落实到位。

专项监督工作总结报告篇六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专项稽查工作的通知》(x卫办监督〔20xx〕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我所组织开展了卫生监督执法专项稽查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根据原卫生部印发的《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规定》,我所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监督、过错责任追究、行刑衔接等相关制度。20xx年,结合局党委深入开展“从严管理落实年”活动要求,把从严管理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执法队伍建设的各个方面,把从严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实到每名干部职工,以从严管理的新常态推动执法人员转作风、优服务、促规范,有力推动卫生监督各项工作任务完成。

(二)执法队伍管理情况。

我所现有卫生执法人员15人,编办核定编制15人,所有人员均取得了《卫生监督员证》和《xx省行政执法证》,双证齐全。无临聘人员从事行政执法工作。执法人员基本情况与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信息平台中的机构人员信息一致。

(三)其他稽查事项。

1.着装管理情况:从稽查情况看,我所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能按照相关规定统一着装,做到仪表端庄,穿戴整洁、整齐、配套,树立卫生监督队伍的良好形象。

2.执法案卷审核评查情况:本次共抽查行政处罚案卷9卷、投诉举报案卷7卷。从稽查情况看,行政处罚案卷总体质量较好,处罚主体、事实认定正确、证据确凿、程序合法、文书制作基本规范。投诉举报案件的处理程序符合《xx省卫生监督投诉举报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案卷材料的收集和整理也基本符合要求。已经案的投诉举报、行政处罚案件能按要求录入xx省卫生监督管理系统。

1.少数执法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还有待提高。

2.说理式执法文书的制作质量还有待提高。

3.处罚案卷归档不够及时。

4.稽查工作力度还有待加强。

(一)加强卫生监督稽查队伍建设。由于编制等原因的限制,单位内部未设立专门的稽查科室,无专职稽查人员。今后要进一步加强稽查队伍建设,在单位中选拔业务骨干从事稽查工作,加强对稽查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卫生监督稽查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加大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力度。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加大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力度,使稽查工作常态化,通过有效稽查,确保专项监督工作任务的完成,促进卫生监督工作规范、高效开展,促进行政执法制任制的有效落实。

(三)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提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能力、对行政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判断能力、对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运用能力。加强与案卷制作先进单位的交流和学习,积极学习和借鉴先进单位有关优秀案卷制作好的经验、做法,促进行政执法水平和案卷制作质量的提高。

专项监督工作总结报告篇七

根据省粮食局《关于开展20xx年早稻收购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赣粮检[20xx]10号)文件精神和市农粮局《市20xx年早稻收购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我中心于20xx年9-10月在全市范围内对所有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各类主体进行了早稻收购执法检查,现将检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强化对20xx年早稻收购检查工作的领导组织和贯彻落实,保证检查工作有序开展,我们抽调中心的业务骨干及时成立了早稻收购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中心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的邱庆明主任科员担任,成员由相关科室的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组成。检查组具体组织早稻收购的检查工作及总结汇报。

二、制定检查方案。为组织落实好20xx年早稻收购执法检查工作,我们及时召开了全体执法检查组工作人员会议,集思广益,共同研究,制定了《市20xx年早稻收购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并下发到各相关单位和全体检查对象,同时要求各检查对象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规定组织自查和总结。

三、认真组织检查。按照《市20xx年早稻收购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要求,检查工作组严格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辖区内所有对象进行了检查。针对早稻收购工作,一是具体检查了收购者的粮食收购资格及是否进行违规跨区收购;二是对收购者是否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进行了重点的'检查;三是对收购者是否按《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建立粮食经营台帐和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进行了重点检查。通过专项检查,我市早稻收购总体良好:一是全市粮食收购者基本上都能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能严格执行国家粮油质量标准,及时支付售粮款,未出现违规代扣代缴现象;二是大部分粮食收购者均能按规定建立经营台帐和及时报送统计报表。但是通过检查发现,我市粮食收购者还存在以下一些问题:一是有5户收购者未按规定进行分仓、分等级储粮;二是有个别收购者的经营台帐不规范;三是有个别收购者的统计报表有迟报漏报现象;四是有部分收购者的仓储设施比较简陋。

四、及时总结提高。针对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我们对5户未分仓、分等级储粮的收购者提出了责令整改的要求,限期要求他们整改;对个别经营台帐不规范和迟报漏报统计报表的收购者我们提出了口头警告,要求他们立即整改;对部分仓储设施比较简陋的收购者,我们要求他们按规定进行完善。

专项监督工作总结报告篇八

为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及按照《邢台市“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有效解决“地沟油”回流餐桌问题,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局制定了整治方案,并成立了整治小组,开展了对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油脂情况的监督检查。现将整治工作汇报如下:

以炸油条、火锅店、建筑工地食堂、学校食堂和中小型餐饮单位为重点,我局开展拉网式检查。严查食用油来源、废弃油脂等餐厨废弃物的.流向。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采购食用油脂的票据及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对于检查中发现的来源不明、“三无“桶状食用油和标识不全、没有检验合格证明的散装食用油一律没收、封存,追根溯源;对于使用不合格食用油的,一律关停取缔。截至目前,已检查xx余家,出动执法车辆xx余次,人员xxx余人次,未发现使用“三无”或来源不明食用油。

我局已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公布了举报电话,并建立了奖励制度,通过多种方式,发现并排除食品安全隐患。下一步将加大“地沟油”对人体健康危害的宣传,加大对食用油脂的监管力度,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专项监督工作总结报告篇九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下,我局始终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将扫黑除恶与推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市场流通领域行业整治工作相结合,注重打防并举,致力长效常治,着力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联合有关部门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遏制黑恶势力滋生发展蔓延,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现将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伟同志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分局所、执法大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在县局执法大队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检查专项斗争各项工作线索摸排、移交和统计工作。同时,在原《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基础上,制定《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业乱象整治工作方案》《xx县市场流通行业专项整治实施细则》等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机关各股(室)和基层监管所工作责任,有步骤有计划地全面推进工作的开展。

我局党组先后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党组会议10次,涉及文件学习、会议精神传达、工作研究部署、方案报告确定等各方面,体现了局党组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高度重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定期分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势,听取各分局、所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工作任务。针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遇到的重难点问题,加强与县扫黑办、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沟通协调,准确把握政策规定,增强工作执行力。

针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及时安排部署整治,坚持打早打小,着力从源头上清楚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滋生蔓延的土壤,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扫黑除恶氛围。

进一步提高“平安xx”建设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宣讲会上,赵龙副局长就以下几方面进行了宣讲:一是宣讲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二是宣讲了我县社会治安现状及采取的有效措施和取得的成效,三是宣讲了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违反有关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的典型案件情况。他指出,各部门务必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提高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知晓率的重要性,并要积极向身边的家人、朋友宣传“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相关知识。此次宣讲,使我局干部职工更加了解我县社会治安环境,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的平安建设和法制意识,提升了干部职工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积极营造xx平安建设浓厚氛围,进一步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力度。此次演讲比赛共有5名同志进行了演讲,各参赛选手紧扣扫黑除恶和平安建设,立足市场监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生动感人以及激情高昂的方式讲述身边的扫黑除恶和平安创建实例,阐述了“扫黑除恶、人人参与”,“扫黑除恶、共建平安xx”的深刻内涵。体现了市场监管干部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共建平安xx贡献力量。通过此次演讲比赛,让全体干部职工深化认识了开展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增强了全局开展专项斗争的紧迫感,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专项斗争的自觉性,激发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专项斗争热情,提升了县市场监管局扫黑除恶工作水平,助推“平安xx”建设。

至今我局共发放宣传材料11994份,接受宣传人数5480人,制作宣传栏9块,动员辖区内企业(个体户)张拉标语横幅89条,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60条,内部编发信息简报32期。

三、加强线索摸排,深挖黑恶势力。

对于市场、景区、车站周边经营户采取了逐户上门摸排的“笨办法”。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我局一直持续努力的对我县集贸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娱乐场所、等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开展线索摸排,至今,共填写摸排表1487份。其中,集贸市场内经营户608户、二手车市场内经营户4户、水果市场内经营户12户、建材市场内经营户17户、旅游景区内经营户32户、个体经营户404户、宾馆酒店50户、餐饮服务33户、合作社18户、娱乐场所27户、印刷、打字、复印行业89户,学校22户、报关及物流公司29户、茶叶加工个体及企业10户、采石场2户、加油站11户、超市9户、公司48户、医疗机构22户、家居装饰40户。通过举报和自行摸排出6条涉黑涉恶线索,已全部移交县扫黑办;县扫黑办移交我局核查9条线索,我局依据自身职能职责已全部核查完毕报县扫黑办。

共对1840起行政处罚案件(包括原工商、质监、食药监)进行梳理排查,暂未发现涉黑涉恶线索或存在以罚代刑的情况;对8412卷行政审批卷宗进行起底排查,暂未发现涉黑涉恶现象;对8411起日常监督检查事件是否存在乱点、乱象、是否存在监管漏洞、是否存在失职渎职、是否存在涉黑涉恶现象进行了全面排查,暂未发现以上现象存在;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认真梳理70起投诉举报,没有发现有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涉黑涉恶的投诉举报线索。

四、加强监管执法,针对性开展专项行动。

为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持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常态化,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重点行业领域涉黑涉恶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根据xx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业乱象整治工作的通知》(腊扫黑办〔2020〕7号)、《关于转发《西双版纳州重点行业领域涉黑涉恶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腊扫黑办〔2020〕22号)及《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扫黑除恶工作要点》、《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市场流通领域涉黑涉恶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我局联合各有关单位共同开展了市场流通领域涉黑涉恶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一)强力整治市场流通领域传销突出问题,加大规范直销执法力度。

今年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州打传办的统一安排和部署,齐心协力,紧密配合,切实履责,稳步推进打击传销及无传销社区(村)创建的各项工作,使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在我县发展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群众识别、抵制传销的意识进一步增强,防范和打击传销的长效机制逐步健全。自我县在被考评认定为县级无传销城市以来,我们在原先的基础上不断巩固和完善。在打击传销工作中,我局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排查线索,严厉打击,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了对传销活动的高压严打态势,有力地打击了和震慑了传销组织者的嚣张气焰。根据州打传办统一部署,开展了打击传销执法行动,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进行巡查和排查。行动开展至今,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71余人次,出动车辆19台次,排查了9条涉嫌传销线索,其中1条“周格香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经排查后因发展人员层级已超过三级,发展人员数已超过30人,且涉案金额数额较大,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十三条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打击传销执法协作规定》第六条之规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其余8条线索经排查暂未发现涉嫌传销活动。

(二)规范电子商务主体资格,严厉打击网上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安全食品及假药劣药行为。

开展网络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大力治理发布虚假违法网络广告行为。加大对网络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广告的查处。通过对在线网店的检查,目前未发现有发布虚假违法网络广告行为。二是加大网络食品、药品、保健食品等的监管。加大了对网络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销售违法行为的检查力度。通过对辖区71个网站的检查,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安全食品及假药劣药等违法经营行为。三是规范网络交易合同行为。检查中,我们积极梳理排查了2家旅游服务网站平台的电子合同文本,查看是否存在以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负担、排除消费者权利等违法行为。通过检查未发现有此行为。

(三)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在全县范围内持续开展“管集市”专项行动,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彻底解决农贸市场环境卫生“脏、乱、差”的突出问题,逐步建立市场环境卫生提升长效机制,着力打造整洁、安全、放心,满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消费需求的现代化农贸市场。截至目前,我局已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119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35辆次,检查门店、摊位1640余个次,清理垃圾死角115处,责令整改30个市场,关停1家。

(四)强力整治违法虚假广告乱象。

开展“软色情”等低俗庸俗媚俗广告清理整治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52人次,车辆23台次,检查各类经营户190户,主要。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针对我县辖区内专科医院、成人用品店、美容整形机构、各大药房、足浴店等相关场所进行排查,认真落实广告监管各项措施。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进行排查,依法清理整治涉嫌“软色情”广告资讯信息,并以此为契机推动广告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加大日常监管执法力度,进一步规范广告经营行为,引导相关媒介建立健全广告审查制度,强化源头管理,斩断非法广告资讯信息传播途径,规范市场秩序。

(五)开展农村市场专项治理,维护农村市场秩序。

根据《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及农资执法打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及农资打假专项行动。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活动的有力时机,在各乡镇、社区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积极宣传农资假冒伪劣辩假识假知识,进一步增强农民群众的防范意识。二是突出整治重点。以广大群众投诉突出、监督检查发现、新闻媒体披露的问题为重点,扎实开展农资商品质量抽检,对抽检结果不合格的,依法严厉查处。重点查处无照经营、销售掺杂使假等假冒伪劣农资,打击虚假标识、“傍名牌”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三是狠抓消费维权。充分发挥12315消费维权平台作用,高效、快速处置农资消费投诉举报,全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60人余次,检查农资经营主体90多户,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我局将继续对销售不合格农资的经营主体进行严厉查处,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六)强力整治校园周边食品经营乱象。

联合县教育局等多家单位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大检查,重点围绕中小学校园周边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包括超市、便利店、小商店、餐饮店的食品安全,可能危害学生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健康成长的领域开展逐户排查,要求经营者建立进销货台账,严禁向学生售出“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包装破损食品,严禁向学生兜售香烟等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商品,认真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53人次,执法车辆18台次,对全县133所学校(含幼儿园)周边350余户次食品经营户进行了检查。

(七)强力整治药品流通领域、保健品“会销展销”乱象。

定期联合县卫健局等部门开展药品专项检查,一是检查辖区内药店和诊所的相关证照等资质是否齐全,检查是否凭处方笺销售处方药并建立处方药销售记录台账;二是检查所售卖药品及医疗器械是否超过有效期限或存在质量问题,检查是否建立进销货台账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三是检查是否按照规定储存药品。以社区、城乡结合部、乡镇为重点区域,对以免费体验、办讲座、“会销”、网络销售、电话销售等形式销售保健品的行为重点排查,对虚假宣传、非法会销、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扰乱社会正常秩序、欺诈消费者和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八)严厉打击侵权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

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我局按照即来即办的原则,对知识产权投诉、举报线索,做好信息登记和分流转办工作;对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家用电器、日用品、电子信息产品等热点产品市场及农村市场开展专项检查工作,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围绕普洱茶生产、流通各环节,加强对普洱茶生产商、经销商以及春茶市场的地理标志保护的监管力度,着力整治侵权假冒行为。重点查处擅自使用或伪造地理标志名称及专用标志,使用与专用标志相近、易产生误解的名称或标示及可能误导消费者的文字或图案标志以及侵犯地理标志注册商标专用权等违法行为。同时,我局依托节前各类专项检查,发放宣传资料,积极向经营户宣传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截至目前,共检查茶叶加工商93户次,食品销售店664户次、药店和医疗机构40户次,超市、农贸批发市场40个次。

(九)大力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

持续开展“净餐馆”专项行动,强化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持续改善餐饮服务环境卫生条件,全面落实“不达标就整改,不整改就停业”的要求,实现周边环境整洁、就餐场所干净、后厨合规达标、仓储整齐安全、餐饮用具洁净、从业人员健康、配送过程规范“七个达标”,确保餐饮消费放心、安心、舒心。截至目前,我局已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27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958台次,共检查餐饮服务单位5972户次,按照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全改善标准和要求,责令整改744家,关停709家。

(十)积极开展禁止非法野生动植物交易专项行动。

联合县公安局和县文旅局积极开展禁止非法野生动植物交易专项行动。进一步净化食品市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重点检查县辖区农贸市场、超市、餐饮、酒店、景区景点一线、边境口岸、城乡结合和农村等重点行业和区域。要求各食品经营服务单位要进一步落实货物、产品查验工作,不买卖、不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严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流入市场。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39人次,车辆35台次,检查农贸市场79个次、景区30个次、723家餐饮服务单位和食品流通单位,均未发现非法野生动植物交易行为。

五、加强经费保障,合理配备人财物资源。

扫黑除恶工作经费性质特殊、意义重大,要管好用好。为确保工作经费真正用于扫黑除恶工作领域中,我局严肃财经纪律,费用报销严格执行《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xx县县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财务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使用公务卡结算,1万元以上的大额经费支出由局班子领导集体讨论通过,杜绝挤占挪用、损失浪费财政资金等行为,保障扫黑除恶工作顺利开展发挥更大作用。目前共收到xx县财政局拨扫黑除恶工作经费6万元,截止2020年11月5日,共支付43545元。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采取多种手段,深挖隐藏的涉黑涉恶线索。充分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和人力情报手段,通过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等多种途径,对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和群众举报线索进行排查,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

进一步促进市场的规范化管理,从根本上解决部分市场无证无照经营、交易行为混乱的问题。在整治活动中要把做好市场日常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突出工作重点,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优势,最大限度斩断黑恶势力的经济链条,着力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和消费环境。

专项监督工作总结报告篇十

根据国家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安排,依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游泳场所卫生规范》、《关于推行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我局组织卫生执法人员对辖区内1家社会性游泳场所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小结如下: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卫生执法人员现场下达限期整改意见书,责令该单位必须完善各项工作记录。每次开场前必须对池水、浸脚消毒池水进行严格消毒,定期更换补充新水,对游泳池水温、有效氯、ph值进行监测、公示。确保池水合格后才能对外开放。同时卫生执法机构在夏季游泳高峰季节,要加大巡回监督力度,不定期对池水进行抽检,发现池水水质达不到卫生标准或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将给与行政处罚。

专项监督工作总结报告篇十一

名称经济类型类别地址。

邮政编码。

二、在岗人员基本信息。

检验药剂)。(个人信息见附表)。

三、检查内容。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否有效并按规定校验(是否﹚;

2、医疗机构名称、招牌是否符合要求﹙是否﹚;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否悬挂明显处﹙是否﹚;

5、是否存在出租、外包科室或房屋。

(是否);

6、是否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性病诊疗活动。

﹙是否﹚;

7、是否未经批准擅自开展医疗美容工作。

﹙是。

否﹚;

8、是否存在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引产的行为。

﹙是。

否﹚;

9、是否存在变更执业地点、主要负责人、名称未做变更登记(是否);

10、是否存在外地医务人员来本医疗机构内从事医疗活动,未对其执业证书变更登记(有无使用医师执业地点与注册地点不一致的人员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

是否);

11、是否存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是否);

﹙是。

否);

12、是否存在打着医学科研、军队、武警的幌子诱导和欺骗患者(是否);

13、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或备案擅自开展“义诊”。﹙是否﹚;

14、是否存在“坐堂行医”﹙是否﹚;

15、是否存在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是否﹚;

16、是否未经批准擅自发布医疗广告。

﹙是否﹚;

17、广告内容有无虚假,有无禁止使用的内容。

﹙是否﹚;

18、医疗相关制度、诊疗规范建立,看病登记,用药处方,收费发票,转诊记录情况。

19、本是否有临床用血是()来源途径否()20、医疗器械是否索证、验收、登记是()否()。

21、本是否发生医疗事故是()否()。

被检查单位陪同人签名:检查人签名。

检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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