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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真烟异常流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通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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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真烟异常流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通用11篇)
2023-12-04 16:27:22    小编:琉璃

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都需要设定明确的目标,并制定相应的方案来实现这些目标。通过制定方案,我们可以有条不紊地进行问题的分析和解决,避免盲目行动和无效努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真烟异常流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篇一

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分局“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市局《关于印发〈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分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坚持“分级负责、分口把关,统筹兼顾、整体推进,依纪依法、宽严相济,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在分局范围内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形式的“小金库”,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为加强组织领导,分局决定成立“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分局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专职副书记为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为成员的“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导和协调分局“小金库”治理工作,研究制定有关工作规定和治理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分局办公室,负责“小金库”治理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治理范围及重点。

入设立“小金库”、虚列成本费用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购买消费卡等。

三、具体要求。

一是要提高对“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它作为治腐倡廉的一个重要方面来抓。不仅要严令取消,而且要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制定切实措施,杜绝“小金库”的发生。

二是要不断提高全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正确处理好国家、单位、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把整治“小金库”提高到反腐斗争的高度,作为端正党风和社会风气的大事常抓不懈。不断增强自查自纠的自觉性,把查隐患、堵漏洞、搞整改作为经常性工作来抓,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自觉遵纪守法。

三是要加大监督力度,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通过强化内部约束机制,狠抓法制的落实和完善管理工作,把监督关口前移,在制度上保障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提高财务管理的科学性、适用性、有效性,合理使用单位的资金。在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同时,充分发挥内部监督的作用,建立统一协调的监督检查机制。

问题的原因,堵塞漏洞,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真烟异常流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篇二

按照县委、县政府召开的某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我街道认真开展了清理“小金库”专项工作,成立了由街道办事处主任勾清为组长、财务科长马格舭为副组长的清理工作专项领导小组,认真扎实地开展了清理小金库工作。

一、12月15日工作会议以后,我街道迅速召开了扩大会,传达《某县党政机关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办事处主任勾_客志的重要讲话,指出办事处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按照某委办发[20xx]23号文件的要求,用心开展推进“小金库”专项清理工作,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现有问题。从而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人民深恶痛绝的腐败。

街道党工委书记马格舭随后做了动员报告,号召全街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要认真对待专项治理工作,明确清理检查“小金库”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廉政建设、遏制和防止腐败的重要举措,也能进一步规范政府财务收支活动,是教育和保护干部的重要措施。

二、按照《关于开展清理“小金库”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我街道透过深入开展自查、检举活动,街道各部门的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财经法规严格执行,在收入、支出上做到了全部纳入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没有设立单独帐户,也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三、按照清理范围要求,重点围绕“清理资料”中的八大项指标开展清查活动,对20xx年1月1日以来的经济所有收入及各类帐户、帐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查,透过清查,没有发现上述违规违纪问题,清查结果在街全体干部会上进行了通报,并在街公开栏予以公示。在认真清查的基础上,按照规定,认真填报相关表格。

虽然我街道目前尚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但透过清理检查“小金库”,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法制教育,强化了财政、财务管理,确保了各项收入应收尽收,确保了资金合理使用。我街道决定在前期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重点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力争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反腐败工作能有更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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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烟异常流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篇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继续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办发〔2009〕18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现就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第四次、第五次、第六次全会精神,特别是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小金库”治理工作中。按照《意见》的要求,落实综合治理、纠建并举、注重预防的原则,继续全面深入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含公募基金会,以下同)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国有企业)“小金库”治理工作,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成果,构建和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小金库”这个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任务目标。

1体推进,从不同领域、不同层级的实际出发,全面深入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着力解决工作不重视、走过场以及工作不平衡的问题,坚决扫除专项治理工作死角,始终抓住构建和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这个根本任务。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要巩固成果、防止反弹,特别是对于自查自纠“零申报”的单位,要认真组织复查;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要加大力度,抓好整改落实。要注重总结专项治理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探索从源头上根治的有效途径。年底前完成这次专项治理工作任务,以“小金库”专项治理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三、时间步骤。

2011年要继续深入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时间从《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11年12月底结束,主要分为全面复查、督导抽查、整改落实、机制建设和总结验收5个阶段。

(一)全面复查(截至2011年5月25日)。

2中落实公示制、承诺制和问责制,将复查情况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和承诺,并明确责任追究的规定,接受群众监督。

各地各部门治理机构负责组织本地区、本部门所属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非国资监管企业的全面复查。省国资委负责所监管国有企业的全面复查。各地各部门治理机构要加强对复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坚决扫除治理工作死角。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要结合正在进行的资金管理安全排查工作,对本单位的银行账户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未经有批准权限部门批准的银行账户要按规定坚决取消。凡隐瞒不报或拒不整改的银行账户视同设立“小金库”问题予以处理。

对全面复查中发现的“小金库”问题和各类违法违规问题,要及时整改纠正。复查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填报《“小金库”全面复查报告表》(见附件1),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同时填报《银行账户基本信息表》(见附件8)并附文字说明。各级“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根据各单位报送的《“小金库”全面复查报告表》汇总填列《“小金库”全面复查统计表》(见附件2)逐级上报。各设区市、省直部门“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在6月10日前将复查统计表和文字说明报送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督导抽查(截至2011年7月25日)。

在全面复查的基础上,原则上利用。

3本级单位,还要关注所属地区和部门。

督导抽查过程中要认真梳理分析近年来治理工作中暴露出来的“小金库”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主要包括以假发票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虚列会议费和培训费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以资产出租和处置收入设立“小金库”、以地方财政补助收入设立“小金库”、虚列成本费用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购买消费卡等。对有关地区的督导抽查应当重点关注成效不大、工作不力、举报较多的地区。对有关单位的督导抽查应当重点关注:

1.执收、执罚权相对集中的部门和单位;

4.供水、供气、供热、供电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单位;

8.2009年以来自查自纠“零申报”,特别是复查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单位。

4相结合,整体推进,综合实施。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组织的督导抽查,由纪委、财政、审计、民政、国资委各抽调若干名检查人员,各成员单位抽调部分干部,并聘请一定数量的注册会计师共同实施;既要抽查有关设区市、县(市、区),又要抽查有关省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并对部分线索具体、情况严重的举报件进行重点督查。

抽查“小金库”的时间,要按照《关于在全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赣纪发[2009]10号)、《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和《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办法》(赣纪发[2010]17号)的规定掌握,必要时可追朔到以前年度。

督导抽查发现的问题必须严格执纪执法,严肃责任追究,并视情节和性质不同,进行公开曝光或内部通报。督导抽查结束后,《“小金库”重点抽查统计表》(见附件3)、《“小金库”问题举报核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及有关文字说明要逐级上报,各设区市、省直部门“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汇总后,于2011年8月10日前报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整改落实(截至2011年8月25日)。

要进一步加强整改落实工作。对于专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统一政策、集中审理、分别处理的原则,由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分工依法进行处理处罚和责任追究。各地各部门要从年初开始首先抓好2010年发现的“小金库”问题的5处理处罚和责任追究工作,并针对2011年全面复查和督导抽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财务会计管理整改到位、违法违纪责任人员责任追究到位,确保治理工作成效。

要杜绝重检查、轻处理,重财政财务处理、轻责任人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的现象发生,真正将处理处罚工作落到实处。要坚持处理事和处理人相结合。在依法对单位违法违规问题做出行政处理处罚的同时,严格执纪执法,落实对相关责任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纪政纪追究。对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其他违纪违法案件线索,要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移交。

各设区市、省直部门“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抓紧完成处理处罚等整改落实工作,并将《“小金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统计表》(见附件5)和文字说明,于2011年12月10日前报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机制建设(截至2011年11月20日)。

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是“小金库”治理的根本任务。为巩固“小金库”治理成果,各地各部门以及纳入治理范围的各单位要按照边治理、边研究、边总结、边完善的思路,将长效机制建设贯穿治理工作始终。要深入分析“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注重从实际出发,进一步推动完善和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防治“小金库”长。

6效机制研究成果,抓紧制定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方案,将制度建设任务进一步分解落实,抓紧督促实施。另一方面,要积极开展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研究工作,结合实际,将“小金库”治理工作与加强和完善社会团体、国有企业监管相结合,研究提出源头治理的措施,切实推动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各地各部门以及纳入治理范围的单位要将长效机制建设贯穿治理工作始终,坚持立说立行,注重实际效果。2011年构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制度建设和加大制度执行力。各设区市、省直部门“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在2011年12月10日前将《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统计表》(见附件6)及文字说明报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总结验收(2011年12月)。

按照《意见》的要求,要认真做好“小金库”治理工作总结、评价和验收,不仅要全面汇总成效、梳理经验,而且要查找不足、积极完善。上级治理领导机构要对下级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和验收,检查、评价和验收过程中要通过资料分析、报表审核和现场检查等方式全面了解治理工作情况,要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了解等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满意度调查,保证以实实在在的治理工作成果取信于民。

72011年12月10日前报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学习宣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小金库”治理工作。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彻底清理“小金库”。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继第四次、第五次全会之后对“小金库”治理工作做出了部署。近期贺国强同志又对“小金库”治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第四次、第五次全会精神,以及贺国强同志关于“小金库”治理工作的讲话和批示精神,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小金库”治理工作之中,从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治理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加饱满的精神和更加昂扬的斗志投入到今年的治理工作中。

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动员部署,层层抓好落实,保证在4月底之前提出落实意见,制定落实方案,层层落实到位。落实过程中,应采取问卷调查和走访座谈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制定符合实际的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8院和省委、省政府坚决惩治“小金库”问题的决心,反映“小金库”治理成效,进一步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治理工作,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为工作最高标准,切实取信于民。

(二)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各地各部门“小金库”治理领导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握工作规律,坚持统一组织部署、统一集中审理、统一处理政策、统一对外宣传、统一汇总报告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切实加强对“小金库”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

各级“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按照力度不减、机构不撤、队伍不散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抓好“小金库”治理的具体组织落实工作。纪检监察、财政、审计、民政、国资委等成员单位必须抽调精干力量到“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专职从事治理工作。各地各部门治理工作机构要加强协调、服务和督导,及时掌握本地本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滞后地区和部门开展督促指导。要善于运用约谈、诫勉、通报、检查等有效措施解决不重视、走过场等问题。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领导责任,把“小金库”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认真抓好本单位的治理工作。

(三)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强化综合治理。

各地各部门在组织专项治理工作中,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确保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并注重总结专项治理经验,9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治理工作,要把垂直管理单位较多的部门当作重点,并按层级不同以基层预算单位为重点;社会团体的治理工作,按登记管理机关不同要以省级社会团体为重点,按性质和任务不同要以行业性社会团体为重点;国有企业的治理工作,按层级不同要以省级国有企业为重点,并重点关注二级以下子企业;按监管主体的不同,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监管的国有企业外,还要重点关注各级政府直接管理或其他部门和单位管理的国有企业。

各地各部门在部署专项治理工作中,要结合实际,协调推进,努力提高治理工作效率。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遏制消极腐败和不正之风在一些领域易发多发势头、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三公消费”治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等相结合;要与纪检监察、财政监管、审计监督、税务稽查、出资人监管、行业监管等日常监督工作相结合(附件7的《日常监督发现“小金库”问题统计表》12月5日前上报),切实扩大治理工作成效。

(四)坚持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要继续坚持重奖举报有功人员和单位,自查从宽、被查从严,以及严惩顶风违纪行为的政策规定。要鼓励复查、支持复查,复查发现“小金库”问题及时纠正的,原则上视同为自查自纠,适用从轻、从宽政策,但属顶风违纪的,应区别情况、严肃处理。督导抽查发现的“小金库”问题要从重、从严处理,原则上都要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

10各级“小金库”治理领导机构要对复查纠正整改情况和处理处罚处分情况,特别是责任人员追究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负责任、走过场的地区和单位,特别是主要领导,要通报批评并依法依纪严肃责任追究。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参与处理处罚和责任追究工作。应该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执纪执法,坚决查处;对相关责任人员的组织处理,组织人事部门要及时办理;对存在财政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财政、审计部门要依法进行处理处罚;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注重源头防治,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地各部门“小金库”治理领导机构要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把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作为今年的根本任务积极推进。要结合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小金库”检查,从健全法制、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加强监督、注重教育等方面入手,有针对性地出台制度、采取措施、推进改革,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11库”长效机制建设工作。省纪委监察厅、财政厅和审计厅等有关部门要积极协调、主动参与长效机制建设工作。

附件:1.“小金库”全面复查报告表。

2.“小金库”全面复查统计表3.“小金库”重点抽查统计表。

真烟异常流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篇四

根据市纪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民政局《关于印发xx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盘治金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全局20“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如下:

此次“小金库”专项治理复查工作的范围是: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局属国有企业、局属国有控股企业,局属各种行业协会及独立核算的单位。

按照分级负责,分口把关,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的原则,从不同层级的实际出发,全面深入推进全局“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坚决扫除专项治理工作死角,始终抓住构建和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这个根本任务。要巩固成果、防止反弹,特别是对于自查自纠“零申报”的单位,要认真组织复查,抓好整改落实,以“小金库”专项治理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局直接治理的范围是:局机关和局属各企事业单位。局属企事业单位负责对所属的部门和行业协会进行治理(详见附件局和局属各单位治理“小金库”范围)。

违反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治理范围。重点是20**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在复查过程中,要认真梳理分析近年来治理工作暴露出来的“小金库”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

主要包括:

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2、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3、虚列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4、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

5、虚列成本费用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6、以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7、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8、虚列工资,保险费设立的“小金库”;

9、虚假应收款、应付款等往来账套取设立“小金库”;

10、固定资产虚假盘亏设立的“小金库”;

11、以地方财政补助收入设立“小金库”;

二、时间步骤。

2011年全局“小金库”专项治理时间从5月11日起至年底结束,主要分为全面复查、督导抽查、整改落实、机制建设和总结经验六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做好宣传发动(5月11日至5月13日)。

各单位要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深入做好思想发动、政策宣传、方案制定和组织部署工作。支持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着力解决“小金库”这个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全面复查阶段(5月14日至5月19日)。

凡列入“小金库”专项治理范围的各单位,都要认真组织复查。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复查面必须达到100%。各单位的复查可在的基础上开展自查自纠“回头看”或全面的自查自纠。各单位负责人对全面复查工作负完全责任。要在复查中落实公示制、承诺制和问责制,将复查情况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和承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并明确责任追究的规定,接受群众监督。

对全面复查中发现的“小金库”问题和各类违法违纪问题,要及时整改纠正。复查工作结束后,各部门、各单位应在5月20日前将《“小金库”全面复查报告表》及文字说明、《承诺书》、《关于“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公示》一式两份上报市局“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查。

(三)督导抽查阶段(5月20日至7月15日)。

在全面复查的基础上,局“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利用6月和7月两个月的时间,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重点关注:1、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单位;2、执收、执罚权相对集中的部门和单位;3、管理链条长、分支机构多的单位;4、以前检查发现存在“小金库”问题的单位;5、有群众举报的单位;6、以来自查自纠“零申报”,特别是复查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单位。

重点检查要与规范津贴补贴、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社会团体、协会组织等经营性资产管理、节约和控制行政成本支出、经营成本支出、加强银行账户监管,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发票管理检查、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和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等工作相结合,也要与财政监管、审计监督、税务稽查等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整体推进,综合实施。

局属各单位“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本级重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四)整改落实阶段(7月16日至8月15日)。

各部门、各单位对全面复查中发现的“小金库”问题和各类违法违规问题,要及时整改纠正。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财务会计管理整改到位、违法违纪责任人员责任追究到位。在整改过程中要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和完善治理“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同时,局“小金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治理工作成效。

(五)机制建设阶段(8月16日至10月20日)。

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是“小金库”治理的根本任务。为了巩固“小金库”治理成果,各单位要按照边治理、边研究、边总结、边完善的思路,将长效机制建设贯穿治理工作始终。要深入分析“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注重从实际出发,进一步推动完善和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六)总结验收阶段(10月21日至11月20日)。

按照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文件的要求,要认真做好“小金库”治理工作总结、评价和验收,不仅要全面汇总成效、梳理经验,而且要查找不足、积极完善。市局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基层单位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和验收,检查、评价和验收过程中要通过资料分析、报表审核和现场检查等方式全面了解治理工作情况,要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了解等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满意度调查,保证以实实在在的治理工作取信于民。

各单位“小金库”治理工作日常机构要按照力度不减、机构不撤、队伍不散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抓好“小金库”治理的具体组织落实工作。

三、坚持政策规定,进一步行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一)要继续坚持重奖举报有功人员和单位,自查从宽、被查从严,以及严惩顶风违纪行为的政策规定。要鼓励复查、支持复查,复查发现“小金库”问题并及时纠正的,视同为自查自纠,适用从轻、从宽政策,但属顶风违纪的,应区别情况、严肃处理。

(二)对工作滞后的部门督促指导,运用约谈、诫勉、通报、检查等方式解决不重视、走过场等问题。对工作不负责任、走过场的部门和部位,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通报批评并依法纪严肃责任追究。

四、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财务审计科,负责全局“小金库”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向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相关材料。

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继续深化“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克服畏难情绪,打消厌战思想,杜绝应付现象,采取坚决有较往年措施,务求取得新的成效。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加强对“小金库”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领导责任,把“小金库”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地、亲自督办,认真抓好本部门本单位的治理工作。

真烟异常流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篇五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科学理念,紧密结合我校实际,扎实开展学校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在巩固集中整治成果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健全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杜绝和遏止重特大安全事故和恶性刑事案件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整治的工作重点。

1.要严格实行学校安全工作负责制,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学校内部的安全管理工作,并配合保卫干部管理学院内部的安全工作,建立学校安全工作网络,广泛动员和组织师生员工积极参与,齐抓共管。

2.要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机制,落实有关安全工作要求,制定和完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的。

应急预案。

要建立健全并严格实行值班、巡逻、消防、交通、食品卫生、集体活动等方面的内部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切实落实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定期检查和解决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完善的制度和严厉的管理措施防范各种事故和案件的发生。

3.要定期检查、维护、维修学校基础设施,全面排查学校内部的水、电、教学设施、公共活动场所,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学校建筑、围墙、门窗、防护设施、消防设施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厨房设备、餐器和食品、水源必须符合卫生标准规范,报警求助、应急处置设备、安全疏散通道必须齐全,确保安全有效。对在整治中发现的各种隐患,学校应立即整改,如学校本身无法整改的,应加强管理并立即上报有关部门限期整改。

4.要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严格按教育局的有关文件要求,要强化学生宿舍的管理意识和责任意识,对可能存在的隐患要认真排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严禁走过场,弄虚作假。

5.要进一步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要加强对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和法律纪律教育,强化教师为人师表的思想意识,防范和避免内部人员侵害学生的事件发生。

6.要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要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

7.集中力量净化学校及周边环境,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协作机制,要与各部门通力合作,全面集中整治校园及周边的治安环境,彻底整治周边环境,严厉打击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侵害师生安全的流氓团伙和黑恶势力。

三.专项整治的方法步骤。

工作总结。

四个阶段进行。

1.组织布置、11月20日—12月10日,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召开有关会议进行布置。认真抓好整治活动的部署、实施、督促等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3.检查整治(12月21日—12月30日)。要对学校内部排查摸底后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整改,属于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属于限期整改的,必须及整改责任人,并逐步落实整改结果。

4.工作总结.2005年元月2日—10日,专项整治结束后,要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成效、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进行认真总结。

四、专项整治的要求和措施。

1.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及青少年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扎扎实实做好学校和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2.分工协作,充分履行工作职责。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问题反复就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因地制宜地开展综合整治活动。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教育局汇报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困难等。

3.加强宣传,努力创建“平安校园”。要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要加强法制、纪律、安全教育力度,提高自防自救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积极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切实加强学校内部的自身建设和安全管理,层层落实内部治安和安全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

规章制度。

开展经常性的学校内部及周边安全大检查完善和充实学校安全防范机制。

4.建立长效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常抓不懈。在认真总结以往与这项专项整治经验的基础上按照整治和巩固并举的方针,应着力于制定实施学校及青少年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管理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奖惩制度,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推广经验;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力,校园及周边治安存在问题的要限期整改以推进这项工作的持续开展。

真烟异常流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篇六

根据《xxx》的要求和统一部署,我公司迅速行动,高度重视,扎实推进“小金库”治理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

1、强化领导,成立专班。为了把“小金库”治理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分公司财务部,明确了工作职责和重点任务。

2、精细研究,制定方案。根据路局和公司有关治理“小金库”工作的安排,结合分公司实际状况,先后三次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制定了《通化盛达分公司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办法》,明确了“小金库”治理的范围、资料、方法步骤,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

3、广泛宣传,提高认识。我公司接到《通化铁鹰集团关于开展20“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后,采取四项措施广泛发动:一是召开动员大会。就“小金库”的治理的组织领导、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奖励办法提出了明确要求,统一了全公司干部职工的思想,提高了全公司干部职工的认识;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宣传治理“小金库”各项政策,分别就有关什么是“小金库”;“小金库”治理的范围和资料;“小金库”有关政策规定;如何保障我公司“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扎实开展阐了明确的观念。使全公司广大干部职工了解“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重要好处、方针政策、工作部署,了解党和政府用心推进“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决心和信心,为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三是自觉理解监督。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自觉理解群众监督,发挥群众监督的威力和作用;四是及时通报状况。透过会议、信息、简报等多种方式,及时将工作进展状况通报给广大干部职工和上级机关。

二、加强整改,深化改革,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1、深刻剖析,查找原因。在整改落实阶段中,针对检查治理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和剖析,对“小金库”存在的根源、存在形态和使用用途等进行调查研究,从而找出治理“小金库”症结,为下一步完善制度,加强整改奠定基础。

2、深化改革,堵塞漏洞。“小金库”的源头有多种,但最主要的还是乱收费和资金体外循环,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规范了银行账户和资金管理,构成了完整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直缴、支出直达,防止财政资金体外循环。加强会计队伍建设,加强会计人员的素质教育,提高会计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强化会计人员的诚信意识,充分发挥会计人员的监督作用。

三、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工作落实。

1、抓培训,明确政策,提高素质。“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政策性强,专业性强,工作比较复杂,为了确保治理工作质量和效率,分别举办了两期培训班。一是举办各部门各单位财务负责人培训班,讲解“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有关政策,讲解自查工作要求;二是举办“小金库”治理专班工作人员培训班,讲解检查方法、检查程序等操作知识,为“小金库”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理论基础。

2、抓自查自纠,鼓励自省,重在纠正。我分公司自查工作于8月下旬开始至9月上旬结束,应纳入自查的单位全部开展了自查,自查率达100%。在自查自纠阶段中,我们鼓励单位或个人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从轻从宽处理,明确规定凡自查认真、纠正及时的,对职责单位可从轻、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对有关职责人员可从轻或减免予处分;保证了不走过场,不弄虚作假。

3、抓重点检查,区分界限,及时查处。重点检查于9月初开始至9月底基本结束。在重点检查阶段,我们严格把握“一个标准、一套程序、一把尺度”,做到统一政策、统一尺度、统一口径,不因人、因事、因单位而随意放宽政策尺度,对单位在检查组进验前如实上报“小金库”问题的,从轻从宽处理,对单位在检查组进验后查出“小金库”问题的,则要严肃查处。

4、抓线索,动员群众,鼓励举报。治理“小金库”仅靠自查和重点检查不够的,透过群众举报,寻找查处线索是较为有效的治理手段。我们根据实际建立完善了《举报登记制度》、《举报保密制度》、《举报案件查处督办制度》以及《举报转办制度》。

今年我分公司“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在公司治理“小金库”领导的领导和支持下,经过分公司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艰苦工作,取得了必须成绩。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制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加大查处“小金库”力度,进一步加大财务公开力度,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真烟异常流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篇七

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有效预防中小学生遭受侵害的指导意见》(湘教工委发〔20xx〕1号)、《衡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衡阳市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衡教通〔20xx〕76号)、《20xx年衡阳市教育系统师德师风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衡教通〔20xx〕221号)和《20xx年衡阳县教育系统师德师风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xx年石市镇学区师德师风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开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特制定本方案。

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教师的重要讲话精神及教育法规为重点,以强化教师队伍管理、优化师德师风为核心,以思想教育、制度建设、集中整治、严明纪律为抓手,大力弘扬高尚师德,不断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以身立教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通过在全校范围内深入开展师德师风违规行为专项治理活动,引导广大教师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思想过硬、依法执教、品德高尚、业务精良,充满生机和活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学校师德师风违规行为专项治理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凌胜利

副组长:刘健伟

成员:彭桂衡罗亚峰熊平姚志强陶运辉

专项治理工作从20xx年10月开始至20xx年11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10月中上旬)

学校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行事历,召开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会,及时传达和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师德师风违规行为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学校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要求通过教师自查、家长、学生调查问卷、召开学生和家长座谈会等方式了解本校师德师风情况,并将自查结果以报告形式上报学区。

(二)整改治理阶段(20xx年10月下旬-11月上旬)

学校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落实方案。做到“一定三有”,即整改定目标、推进有措施、落实有责任、完成有时限,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作出公开承诺。在整改中,党员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做出表率,促进校风、教风和学风好转。

(三)抽查核实阶段(20xx年11月中旬-下旬)

学校师德师风违规行为专项治理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辖学校的教师专项治理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和总结,并对未能在时限内彻底整改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导。对在专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上报学区。对在专项治理活动中发现的典型人物、先进经验将予以表彰并在全校进行宣传,对顶风作案的,要予以批评和处理。

1.学校层面:

(3)查学校的党建、师德教育、师德年度考核、师德档案等工作的落实情况;

2.教师层面:具体查摆《衡阳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中“负面清单”所列“十五个方面” 的问题等。

负面清单:

(1)在教育教学(保教)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3)组织或参加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参加非法组织的。

(4)通过课堂(保教活动)、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5)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6)歧视、侮辱学生,虐待、伤害学生。

(7)在教育教学(保教)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8)以任何形式猥亵、骚扰学生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9)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10)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11)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12)在工作期间玩忽职守、消极怠工,或空岗、无故旷工、未经批准找人替班或其他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扰乱教育教学秩序,造成教育教学事故或不良影响的。

(13)组织学生参加以营利为目的的表演、竞赛活动,或泄露学生与家长的信息。

(14)幼儿园教师采用学校教育方式提前教授小学内容,组织有碍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

(15)其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体教师必须充分认识当前师德师风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折不扣地按要求开展师德师风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教师师德师风教育。

(二)精心组织,加强领导。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师德师风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加强专项治理活动的组织领导,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教师为直接责任人。

(三)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要把强化教师日常管理、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作为专项治理活动的重点;要与日常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相结合,持续开展师德师风先进典型学习宣传活动,宣扬正能量,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教师师德师风的满意度。

(四)严格督查,立足长远。学校要开展经常性的师德师风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将师德师风建设融入教育教学常规。要通过此次活动,建立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要在抓落实上下功夫。提高社会、家长、学生对教师师德师风的满意度。

真烟异常流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篇八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经研究,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2017年暑期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特制订如下方案:

讲党性、讲纪律、讲规矩,坚持社会参与、依法依理、惩防并举、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规范学校和教师行为,严肃查处违规违纪典型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发展环境。

全市各公民办学校及在职教师。

1、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4、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6、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以学校为治理主体,学校与市局各司其责。学校主要负责查处教师行为,市局主要负责查处学校行为;学校主要负责明访和巡访,市局主要负责暗访和突访;学校主要负责一般信访和一般问题的处理,市局主要负责重点信访和突出问题的处理。

对违纪教师依据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6〕5号),人社部、监察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兴化市《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暂行规定》(兴教〔2014〕24号)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对违纪单位和校长依据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6〕5号)、兴化市《关于在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工作中进一步明确学校主体责任的意见》(兴委教〔2016〕14号)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1、开展警示提醒。学校通过会议、网站、短信等形式向全体教师传递治理工作信息,表明学校治理工作的坚定态度。7月上旬,学校主要负责人带头、班子成员分工对本校群众有议论的教师普遍进行警示谈话,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2、畅通举报渠道。各学校在校门外醒目位置和本校网站重新公示有偿补课举报渠道,公示学校举报电话、校长电话及学校分管负责人电话。学校在邻近主要社区聘请社区监督员。

3、开辟学校网站专栏。城区学校在校园网站首页设立“治理有偿补课”专栏,并进行“六公示”:一是“三问三亮三评”工作方案,二是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工作计划,三是校级班子成员巡访安排表及相关巡访信息,四是教师义务辅导登记备案情况,五是市局交办或直办的违规线索查处情况,六是学校受理有偿补课举报方式(包括校长、分管副校长手机号码,学校固定电话和电子邮箱)。

4、安排值班巡访。学校组织开展假期全程教师巡访慰问活动,每天安排1名校级干部带队,值班人员不少于3人,巡访慰问教师数每日不少于6人。值班表覆盖整个暑期,于7月6日前以电子稿形式报传xx@邮箱。

5、落实校内处理机制。学校应把《教师法》赋予法人学校调查处理教师违纪违规的权利落实到位,对于群众举报及时调查回应,对于市局交办事项即时核实处理,对于发现的教师一般违纪问题第一时间以文件形式作出处理决定,向局监察室备案,在学校范围内通报。

6、管好关键少数。对学校干部、党员教师、三级骨干教师参与组织有偿补课的从严从速问责。把班主任和学科带头人抓好管好,学校主要负责人重点盯防毕业年级班主任及数学、英语等重点学科,其他年级班主任和学科带头人的巡访、督查分工到学校班子成员,学校班子成员暑期对包保对象的巡访、谈话不少于4次。

7、加强互动和联动。加强家校联系,学校以有效形式向家长阐明有偿补课的危害,争取治理工作可靠的同盟军;加强警校联系,必要时聘请基层派出所干警参与执法侦查活动,严防学生安全等重大事故的发生;加强局校联系,认真完成市局交办事项,主动配合市局相关职能科室和有关部门介入重大案例的调查处理。

8、推进阳光辅导。完善学校教师义务辅导登记备案制度,不搞形式,不搞变通,规范入轨,靠实操作,推动家庭辅导在阳光下健康运行。尝试开展假期义务值守、公益辅导等志愿服务,科学安排师生暑期生活,合理安排学生暑假作业,保障师生暑期生活劳逸结合、丰富多彩。

真烟异常流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篇九

工作方案是对未来要做的重要工作做了最佳安排,并具有较强的方向性、导性粗线条的筹划,是应用写作的计划性文体之一,在现代领导科学中,为达到某一特定效果,要求决策助理人员高瞻远瞩,深思熟虑,进行周密思考,从不同角度设计出多种工作方案,供领导参考。

真烟异常流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篇十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教师〔2017〕5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鲁教师字〔2017〕24号》)精神,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公办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行为;

(二)公办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行为;

(三)公办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行为;

(四)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行为;

(六)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行为。

专项治理工作从2016年1月开始至9月上旬结束,分宣传动员、自查自纠、集中治理、完善机制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月15日)。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全市各中小学校要迅速布置这次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全体教职员工专题学习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认识从事有偿补课的危害性及其后果,进一步增强杜绝有偿补课的自觉性。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2016年1月16日至1月25日)。各学校要采取多种方式,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认真查找本单位及在职教师是否存在违规有偿补课问题。对于自查出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集中梳理,分析原因,列出整改时间,指定整改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

第三阶段:集中治理(2016年1月26日至8月底)。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采取多种方式对相关场所进行明察暗访,对有偿补课线索进行调查取证,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和地方,将依法依规依纪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和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

第四阶段:完善机制(2016年9月10日前)。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有偿补课问题发生的特点、规律及深层次原因,制定长效管理机制,并于2016年9月10日前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送市教育局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东营市中小学校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职能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见附件)。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中小学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抓出成效。

(二)加强正面引导。各学校要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德树人,积极探索义务辅导登记备案制度,自觉拒绝有偿补课,提倡为学习有困难学生无偿答疑辅导,开展课前课后或假期志愿服务,充分展现当代教师无私奉献、崇德向善的精神风貌,积极传播教育正能量。

(三)加强培训机构监管。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审批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办学许可证核定的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不得擅自增加、变更办学层次、变更办学内容和办学形式。若发现有利用在职教师或假借在职教师名义招生、宣传、上课等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真烟异常流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篇十一

为了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联社领导班子审时度势,迅速在全县掀起了开展案件专项治理活动,通过全面传达会议精神,达共识,找差距,增信心,抓落实,现就活动开展以来情况自查如下:

一、积极贯彻,充分领悟文件精神内涵。

治理商业贿赂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和部署,是实现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当前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确保发展的保障。我社收到文件精神后,立即召开全体员工会议,要求广大员工认真学习,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按照方案内容、抓检查、抓整改,扎实有效地推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有效开展。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只有扎实开展治理商业贿赂活动,并与开展案件专项治理活动等结合起来,才能有效遏制违法违规案件的发生,全面提升内控和风险管理水平,为农村信用社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加强领导,积极落实案件治理组织体系。

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是一项严肃的管理工作,也是农村信用社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需求。为使文件精神落到实处,我社及时建立了以社主任xxx同志任组长,副主任xxx同志为副组长,其他同志为成员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三、结合实际,按方案认真开展自查。

采取多种形式,防止走过场,严格实行“双线”问责制,即对我社业务操作岗在业务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问责;对监督不力、失职渎职行为进行责任追究。按照“法人负责,分级自查、双线问责”的原则,严格自查自纠和案件排查工作责任制,一级检查一级。对自查自纠和案件排查中发现的问题,隐瞒不报、整改不力、纠正不及时、处理不严肃的,要对有关部门、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严肃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加大案件排查力度,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设立和完善了信访举报制度,拓宽案源渠道。利用各种途径掌握案件线索,依靠社会力量扩大案源,充分发挥信访举报网络的作用,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拓宽举报渠道。鼓励内部人员和相关企业举报投诉,充分调动和发挥人民群众举报商业贿赂问题的积极作用。加强了沟通协调,建立案件协查和移送制度。积极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和配合,构建商业贿赂信息交流平台,建立案件协查和移送机制,形成办案合力。对发现的贿赂案件线索要及时向上级报告,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对涉案金额巨大、情节严重、性质恶劣、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和破坏金融市场秩序的案件,必须依法查处,严惩违法犯罪分子。着眼解决深层问题,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一是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全社要坚决摒弃重发展轻管理、重规模轻内控的倾向,纠正片面追求市场占有率、为谋求竞争优势而忽视风险进行不正当交易的问题,要实行科学有效的绩效考核办法,加大对违法违规等案件及其责任人的查处追究力度,营造遏制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反商业贿赂良好内部环境。二是加强操作风险管理。全体员工要将治理商业贿赂与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相结合,把银行业操作风险管理作为一项常规性工作来抓,切实降低案件发生率,提高案件内查发现率和堵截率,严厉打击金融犯罪活动,巩固案件专项治理成果。三是加强合规文化、廉政文化和商业道德建设。要求员工社树立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意识和行为规范,提高广大从业人员对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改变和纠正商业贿赂是“润滑剂”、“潜规则”等错误观念,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为我社健康发展、合规经营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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