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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考生守则的广播音频 考生守则心得体会(大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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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考生守则的广播音频 考生守则心得体会(大全17篇)
2023-12-07 11:38:15    小编:HT书生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考生守则的广播音频篇一

作为一名考生,参加考试是我们学业生涯中必不可少的一环。为了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每个考生都必须遵守考生守则。在参加考试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考生守则的重要性,以及它对我个人的影响。在此,我想分享一下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遵守考生守则是维护公平竞争环境的基础。考试是评价学生知识水平和能力的重要方式,有效的考试结果需要有一个公平公正的环境。而考生守则的遵守就是为了确保每个考生都在相同的规则下进行考试,避免任何不公平因素的介入。在考场上,每个考生都经历着同样的时间限制、同样的试卷和同样的监考,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机会展示自己的能力,同时也给出了公正的评价。所以,我们作为考生必须时刻遵守考生守则,维护考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其次,遵守考生守则是塑造良好考试风气的关键。考试时,遵守守则不仅仅是为了别人,更是为了自己。用一句话来说,诚信考试,乃人生底线。一个人如果可以在考试中作弊,就说明他可以用不光彩的手段来达到自己的目的,不论是学习还是工作都会重复这种不诚信的行为。相反,如果我们以诚信的态度参与考试,就能够培养出良好的学习和工作习惯。遵守守则不仅是考试中的行为规范,也是对待学习、工作和人生的态度。只有遵守考生守则,才能塑造良好的考试风气,让考试成为一个公正而光明的竞争场所。

再次,遵守考生守则是培养自我约束能力的重要途径。考试中,守则不仅仅是为了制止不良行为,更是要求我们主动约束自己的行为。比如,在考试过程中,我们不能交头接耳,也不能做出危害他人和自己的行为,我们必须靠自己的意识和自我控制来做到这些。这种自我约束能力的培养对我们的成长非常重要。在学习和工作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各种诱惑和困难,只有我们具备了正确的价值观和自我约束能力,才能够做到自律自强,不为任何外界因素所左右,脚踏实地地走好每一步。

最后,遵守考生守则是实践道德修养的一种体现。道德修养是一个人的素质和修养的体现,也是一个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作为考生,遵守考生守则,不仅是对自己品格的要求,也是对社会公德和道德规范的践行。考生守则所要求的诚实守信、自律自强等品质,是每个人在成长中都需要培养的美德。只有每个人都能够遵守考生守则,才能够形成一个道德观念良好、风气正派的社会环境。

总之,参加考试是每个学生所必经的过程,而遵守考生守则则是保证考试公平公正、塑造良好考试风气、培养自我约束能力和实践道德修养的重要手段。在我个人的参考过程中,我深切体会到了守则的重要性和它对个人的积极影响。我相信,只要每个考生能够时刻遵守守则,以诚信的态度参与考试,我们将会共同创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考试环境,为实现自己的梦想和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考生守则的广播音频篇二

一、考生在考前应认真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的有关内容,并签名确认。

二、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三、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指定考场,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

四、考生入场,除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及毛巾(擦汗用须拧干)、无商标纸的饮料外(其它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移动电话、小灵通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五、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领到答题纸后,应先核对答题纸上粘贴的条形码上的姓名、准考证号与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是否一致,核对无误后,再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等。凡漏填(涂)、错填(涂)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题纸无效。

六、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七、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外语听力考试开考前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八、所有试题答案须全部答在答题纸规定区域内,其中选择题部分用2b铅笔填涂,非选择题部分必须用0.5毫米及以上书写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题纸上做任何标记。

九、未按答题纸上规定区域作答或不规范答题,将按评分参考的规定适当扣分。

十、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纸、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卷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十一、遇答题纸、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听力考试期间,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并保持安静。

十二、试卷内容在本科目考试结束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外界透露。

十三、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整理好自己的答题纸、试卷和草稿纸等。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得在考场逗留。

十四、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考生守则的广播音频篇三

一、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自觉接受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安全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考生必须在每个时间段开考前三十分钟进入备考室,在每场次开考前十五分钟统一由考务员引导进入考场,并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每个时间段开考前十五分钟,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试场所(含备考试、候考室、考场)。考试结束后,考生方可出场,考试中途不准离开考场。出场后,考生不准在考试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四、考生可携带钢笔或铅笔进入考场,以备必要时便于记录。严禁携带无线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学习资料等物品进入考试场所(含候考室、备考室、考场)。考生入场时应自觉接受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检查是否携带违禁物品。

五、考生入场后,需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上,以便核验。

六、考生进入考场,领取草稿纸,自觉服从监考员的指挥,不得随意开启和移动计算机等相关设备,只能按指令在键盘上输入自己的考生号,按系统提示进入“等待考试”状态,等待“开始考试”指令的发出。考生擅自关闭计算机、拔掉网线、拔掉电源,造成停机、数据不能传输的,取消考生英语听说考试资格。

七、考试开始,输入考号后如遇未能进入“等待考试”状态、考试过程中计算机出现死机或不能录音等故障问题,考生可举手询问,待监考人员处理;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考生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八、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随意离位走动,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做考试以外的动作(如拔弄计算机开关、电源线、耳机线等)。要独立思考,独立完成答卷。

九、考生必须在指定的候考室候考,不准随便进出,不得与已考考生接触,否则按考试违纪处理。

十、考试终了,确认考生答案全部上传至服务器后,系统管理员启动“考试完毕”指令按钮,对考生答案进行打包。考生等待监考员回收草稿纸,然后由考务员按指定的路线带考生离开考场。

十一、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违反纪律者和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该科考试成绩等处理,已入学者取消入学资格。对扰乱考场秩序,威胁监考人员人身安全的,由公安部门依法论处。

考生守则的广播音频篇四

同学们:

随着气候转暖,校园学生安全隐患增多。为进一步做好学生的健康安全教育与管理,共同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现请同学们积极配合支持以下各项工作要求:

1、希望同学们服从学校关于学生春游等户外活动的管理。学生组织和个人不得组织和承揽师生春游活动。学生自己出游须结伴同行,地势险要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不得前往,所乘坐的交通工具必须是经过交通部门检查、许可的车、船等。学生其它户外活动,尤其是夜间应自觉远离有明确警示标志的安全隐患区域,避免遭受不法侵害。

2、希望同学们服从学校关于学生游泳活动的管理。学生不得到江、(运)河、湖泊等地游泳;学生不得私自到游泳池游泳;学生集体组织游泳活动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活动方案,经批准方可进行。

3、希望同学们注意饮食卫生健康安全。春夏季节,是万物生长、鲜花盛开的季节,同时也是各类病菌滋生蔓延、各种传染病高发季节。同学们应到有卫生安全保障的学生食堂就餐,不要到校园内及周边“三无”餐馆就餐,以防食物中毒或引发消化道等疾病。若发现有病要及时到正规大医院就医。

4、希望同学们注意住宿安全。同学们要自觉遵守公寓管理规定,保持宿舍卫生整洁,不得随意改变宿舍家具摆放状态,不得随意撤换床板,更不要在床上做跨越、蹦跳等危险动作,妥善保管财物,注意防火防盗,注意用电安全。不得夜不归宿、深夜滞留在网吧等场所,避免遭受社会闲散人员的不法侵害。

5、希望同学们注意道路交通安全。本学期,学校将进行综合服务楼、工业中心大楼的建设,施工现场正处在校园内的重要道路边上,为确保安全,学校将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同学们应避免接近施工区域,同时配合支持校园封闭管理制度,夜间不要外出校园,更不要单独行走存在安全隐患的道路,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出行安全。

祝同学们学习进步!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学工处保卫处。

20xx年3月13日。

考生守则的广播音频篇五

近段时间看了《中小学生守则》,我认为学习好《守则》对中小学生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促进身心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守则》中,第一条要求中小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作为一名少先队员,这是最起码的要求,比如我们在升国旗的时候应当保持严肃,不走动,这就是热爱祖国。

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遵守校规校纪,遵守社会公德,要求我们做到,无论是现在,还是上中学的时候,我们都要遵守法律法规,要不然我们在人生的十字路口就会迷失方向,甚至走上歪路。

在生活中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礼貌待人,这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我们这一代少先队员应该去做的。也就是说尊敬父母,尊敬老师,尊敬长辈就要从我们小小年纪开始做起,如在公共汽车上要主动给老人让座,在家要主动帮助爸爸妈妈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在学校要认真听老师讲课等等,都是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礼貌待人的具体体现。

考生守则的广播音频篇六

一、考生在报名时应认真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的有关内容,同意后签字。

二、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三、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四、考生入场,除2b铅笔、书写用0.5mm黑色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有特殊规定科目的除外)。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移动电话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五、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等证件放在课桌左上角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题后,应检查答题卡和试题是否有重印、漏印或缺页现象。如有,请立即举手报告,否则在开考一段时间后,考生如发现上述问题,由此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弥补。

考生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座号、考生号等内容,并在答题卡“按手印处”按右手食指手印。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题卡无效。

六、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七、各科开考15分钟后不准入场。距考试结束30分钟内,经允许可交卷出场,提前交卷出场的考生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必须到考点指定地点休息,等待考试结束铃响后方可离开考点。

八、各科目卷一的答案需用2b铅笔填涂在答题卡上;卷二的.答案需用0.5mm黑色签字笔书写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内。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九、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题、答题卡,不准将试题、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十、遇试题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十一、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按答题卡、试题、草稿纸自上而下的顺序排放好,坐在座位上,等候监考员查收。无误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离开考场。

十二、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电子档案。

考生守则的广播音频篇七

1.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扰乱考室及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

2.开考前30分钟,凭《专业考试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考室前门入口处自觉接受监考员的检查后进入考室,对号入座,摆放好画板,并将《专业考试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夹在画板的左上角,以便查验。

3.每科考试期间,按要求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交给监考员汇总,等待身份证核验人员前来核验。

4.进入考室,除画夹、画具、颜料、铅笔、黑色签字笔、直尺、垫板、小刀、无封套橡皮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室。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具有发送或接收功能的设备(如寻呼机、移动电话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进入考室属于考试作弊行为,高考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室属于考试违纪行为,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5.领到试题和试卷(画纸)后,应认真检查有无分发错误、漏印、残缺、破损等情况,如遇此类问题,可举手申请更换,如未及时更换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6.在开始作画前,在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和考生号,凡姓名和考生号漏填、错填而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7.按要求填写《诚信考试承诺书》,监考员在粘贴条形码时要仔细核对条形码上的信息与本人信息是否相同,并签字确认。

8.必须在贴有条形码的'一面作画。试卷(画纸)不得喷涂任何上光或固定材料,试卷(画纸)不得出现任何与试题内容和要求无关的标记(如汉字、数字、字母、符号等),不得使用规定以外的画具作画,否则以考试违纪处理,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9.开考铃响后,才能开始作画。开考15分钟后(“速写”科目开考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室,离考试结束前30分钟后(“速写”科目考试结束后)才准交卷出场。“素描”和“速写”科目之间15分钟,考生不得离开考室和座位。考生交卷出考室后不得再进考室续考,交卷后不得在警戒线内逗留。

10.进入考室到考试结束交卷期间,要保持安静,不得任意更换座位,不得在考室内随意走动,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交换试卷(画纸),不得撕毁试卷(画纸),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11.考试终了铃响,必须根据统一指令起立,立即停止作画,待监考员收回试题和试卷(画纸)整理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室。考生不得将试题、试卷(画纸)带出考室。

12.在考试中用完的洗笔水不得泼洒在走廊和楼梯间,必须倒入卫生间的污水池内。

13.如不遵守考试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包括在考试结束后查实确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考生守则的广播音频篇八

体检前您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3、核实和验证身份:需携带您的身份证、以便前台工作人员对您的身份进行核实和验证。

4、体检手续办理:为了全面评价您的体检结果,请您逐项、正确(字迹清晰)地填写个人情况表,不得漏项。必须填写囘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确保体检结果出现问题(如发现重大疾病等)时,能及时通知到您,否则影响诊治责任自行承担。填写后,请将表交于前台,领取导检单。

体检前能喝水这个问题建议大家提前咨询体检医生。另外,体检前还需要注意询问体检时间,并保持饮食的清淡,以免造成体检结果出现误差。当然,体检只能起到尽早发现疾病的作用,而无法阻止疾病给患者以及整个家庭所带来的财务风险,对此,提前购买一份合适的健康险,这样当疾病风险降临时,患者可以得到及时和妥善的治疗,同时也不会遭受财务风险。

注意以下几点。

一、体检的前三天做到正常饮食,不要吃太过油腻,辛辣,蛋白质含量很高的食物,不能喝酒,作息时间要正常,不要熬夜。

二、体检前3天不要服用维生素c、减肥药及抗生素类药物。对体检当日停服常用药应区别对待,慢性病患者如高血压及冠心病的降压、抗凝和扛栓治疗,不能贸然停药或推迟服药,尤其是离退休职工,以免发生血压骤升、冠脉缺血等危险,应清晨服药后再接受体检,而糖尿病或其他慢性病病人,也应在抽血后及时服药,不可因为接受体检影响现有疾病的常规治疗。

三、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的女性,请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及宫颈涂片检查。

四、女性受检者于月经期不要做尿、便检查及宫颈涂片检查,待经期后再补检。凡有性行为女性,皆应接受宫颈涂片检查。

五、体检当日最好着宽松、休闲之衣物,以方便各种检查;勿穿有扣子或金属饰物的内衣,以免影响x光检查的'结果。b超检查前膀胱留尿,请不必排尿。

六、为了保证体检后您能准确地了解自己的体检结果,请在体检前认真填写体检表和每张化验单,字迹要清楚,尤其是姓名、项目要填全。

七、目前医学科技发展至今,对于疾病筛检仍有其限制及检查的盲点。体检未发现异常的部分,并不代表完全没有潜在性的疾病;若有发现任何疾病微状出现,医生应给您提出合理建议,但由您自己决定是否接受进一步检查或治疗的建议。

研究发现,定期接受体检对于很多疾病的预防和早治疗至关重要,这不仅关系到我们现阶段的身体状态,更关乎我们未来的身体健康。特别是有三类人群,更应注意定期进行健康体检,确保健康。

考生守则的广播音频篇九

旧版的,《广州地铁乘坐守则》中部分条款已不能完全满足实际乘车需求与运营管理,为此修订了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坐守则,以下是新版的《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坐守则》详细内容。

第一条为了加强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维护轨道交通乘坐秩序,根据《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等规定,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凡进入轨道交通车站范围者(含出入口、通道),应当遵守《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及本守则。

第三条轨道交通按照政府核定票价标准和优惠政策执行。

第四条乘客凭有效车票乘坐轨道交通,实行一人一票制,一张车票不可多人同时使用,乘客应遵守轨道交通运营主体规定的票务规则购票乘车。

第五条一名成年乘客可免费带一名身高不超过1.2米的儿童;所带的儿童超过1名的,按超过人数购票。身高超过1.2米的儿童须凭有效车票乘车。

第六条乘客每次乘坐轨道交通从进闸到出闸的有效时限根据线网允许的最远乘车里程、列车的速度及乘客候车、换乘所需的合理时间确定,具体由轨道交通运营主体在各车站公示明确。

超过有效时限的,乘客除须缴交当次车程费用以外,还须缴交超时车费,但因轨道交通运营方面的原因导致的除外。

第七条乘客所使用的车票,不足以支付所到达车站的实际车费时,须补交超程车费。

第八条每位乘客可以携带总重量不超过30公斤且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6米的行李,不需另付车费。总重量超过30公斤或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超过1.6米的行李的,一律不得携带进站乘车。

第九条乘客应自觉接受、配合轨道交通工作人员的安全检查,服从安全检查人员管理,维护安全检查秩序。

第十条乘客禁止携带以下物品乘坐轨道交通:

(三)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品;。

(四)可能危及乘客人身安全或影响轨道交通设施安全的物品(含充气气球),但用于应急抢险的工具除外。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持有、携带、运输的物品。

第十一条在车站(含站台)、列车或其他轨道交通设施内禁止以下行为:

(一)追逐打闹、滋事斗殴;。

(二)攀爬或者翻越围墙、栏杆、闸机、机车等;。

(三)擅自进入轨道、隧道或其它有警示标志的区域;。

(四)强拉车门或屏蔽门,阻止车门或屏蔽门关闭,强行上下车;。

(五)非法拦截列车,阻断运输;。

(六)擅自操作有警示标志的按钮、开关装置;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安全装置;。

(八)在轨道上放置、丢弃障碍物,向列车、机车、维修工程车等设施投掷物品;。

(九)携带自行车及手推车乘车,但符合本守则第八条携带行李规定的除外;。

(十)故意干扰轨道交通专用通讯频率;。

(十一)其他危害轨道交通设施安全或影响运营秩序的行为。

第十二条乘客应当自觉维护车站和列车整洁,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秩序,禁止在车站(含站台)、列车或其他轨道交通设施内有以下行为:

(一)停放车辆、堆放杂物、摆设摊档或者未经许可派发印刷品;。

(二)吸烟、随地吐痰、便溺、乱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

(三)乱刻、乱写、乱画、乱张贴、悬挂物品;。

(四)乞讨、卖艺、捡拾垃圾;。

(五)兜售物品或进行其他营销活动;。

(六)躺卧、踩踏座席;。

(七)食用有刺激性气味的食品,使用可能伤及他人的餐具(餐刀、餐叉等);。

(八)使用滑板和溜冰鞋;。

(九)其他影响轨道交通公共场所容貌、环境卫生的行为。

第十三条行动不便者、学龄前儿童必须由健康成年人陪同进站乘车;对于因服用酒精、药物、其他原因而神志不清者或精神障碍患者,须有健康成年人陪同、看护。

第十四条乘客搭乘轨道交通设施范围内自动扶梯时,应握紧扶手、站稳,同行人应照顾好第十三条所列人员,不得在扶梯上打闹、奔跑、逆行。乘客搭乘轨道交通设施范围内垂直电梯时,应和电梯门保持一定距离,不得在电梯内打闹或蹦跳。

第十五条乘客应在站台黄色安全线内侧排队候车,在车停稳后依次上车;候车时应照看好同行的第十三条所列人员;禁止在站台边缘与黄色安全线之间行走、坐卧、放置物品或倚靠屏蔽门、站台安全护栏。

列车到达终点站后,乘客应当下车,不得在车厢内逗留。

第十六条禁止在车站、列车内互相推搡,乘客应注意自我保护,防止掉下站台或被列车挤伤。

上下车时,乘客应留意列车与站台间的空隙,当列车与屏蔽门出现灯闪铃响时,停止上下车。乘车时不要手扶列车车门或挤靠车门。

第十七条乘客通过轨道交通设施范围内的扇门闸机时,应照顾好同行的`第十三条所列人员;不得用手触摸闸机扇门;通过闸机后,不得在闸机通道停留或往返行走。

第十八条轨道交通客流量激增,严重影响运营秩序,可能危及运营安全时,轨道交通运营主体可以采取限制客流的临时措施,乘客应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

第十九条发生自然灾害、安全事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时,乘客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组织指挥或按轨道交通运营主体制订的安全指引操作和疏散。

第二十条本守则所称车票,是指轨道交通运营主体发行的车票、已与轨道交通运营主体签订协议准许在轨道交通使用的车票以及准许在轨道交通使用的纪念票等特别车票。特别车票的发行公告在票务方面有特别规定的,适用特别规定。

本守则所称不超过,均包含本数。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守则构成违反相关其他法律法规的,按照《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的规定移送其他相关部门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二条本守则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有关法律政策依据变化或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考生守则的广播音频篇十

一、考生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和学生证按统一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缺一项不准进入考场。军事院校的.学员凭准考证和学员证(军官证)参加考试。

二、考生必须自带考试用品,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调频收音机等。考生不得将书籍、资料、纸张、笔记本、英汉字典或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及各种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否则按违规论处。

三、第一次铃响后(6月18日上午8:45,下午2:45,6月19日上午8:30),考生凭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三证(准考证、学生证、身份证)放在桌子的左(右)上角,以便核验。

四、答题前,应认真阅读试题册正面的“敬告考生”内容,同时按要求填写(涂)答题卡1和答题卡2上相关内容外,须将试题册封底上的条形码揭下后粘贴在答题卡1的条形码粘贴框内并填写试题册封底的姓名和准考证号。凡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试题册和答题卡一律无效。

五、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上午9:00、下午3:00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考生在考试全过程中不得退场,否则按违规论处。

六、考生对试题内容有疑难时,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如遇试卷分发错误或缺页、缺题和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向监考员询问。

七、考试进行中,考生应保持肃静,认真答题。不得谈笑、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等。非听力考试时间,不得佩戴耳机,否则按违规处理,成绩无效。

八、英语四级(cet4)和英语六级(cet6)须在规定时间内依次完成作文、听力、阅读、翻译各部分考试,作答作文期间不得翻阅该试题册。听力录音播放完毕后,请立即停止作答,监考员将立即回收答题卡1,得到监考员指令后方可继续作答。题内容印在试题册背面,作文题及其他主观题必须用黑色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区域内作答,选择题均为单选题,错选、不选或多选将不得分。

九、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立即停止答题并不得离开座位,等监考员收齐试卷清点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离开考场时不准携带试卷、答题卡离开考场。

十、考生必须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严格遵守本守则。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考生守则的广播音频篇十一

1.考生应在允许的时间范围内提前进入考场,熟悉考场环境,并做好必要的考前准备,心态平和,沉着冷静,迎接考试。

2.发下试卷后,不急于答卷,可先用2―3分钟时间通览全卷,做出答题决策,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紧紧抓住容易得分的题,有把握得分的题,可以多得分的题。

3.选择题量大分多,考查以“三基”为主,难度不大,容易入手,是考生主要得分的题型,如果选择题有60―70分垫底,总分就可以达到100分以上,但不得盲目乐观,以致粗心大意,会做的题做不对,该得的分得不到。解答题虽然有一定综合性,但由于总体降低了试题的难度,又采取分层递进,多问把关的形式,考生只要按要求写出推理、演算步骤,会一步写一步,包括填空题在内,不言放弃,尽量多得分。

4.审题仔细,弄清题意,寻求合理解题途径,计算正确,表述清晰,格式规范,充分发挥个人潜能,不留下遗憾。

5.答完试卷要留一定时间进行检查,力求弥补答卷中的疏漏、错误与不足,保证会做的一定要做对,不丢分就是多得分,即使是拿不准的题目也应给出答案。

文档为doc格式。

考生守则的广播音频篇十二

一、考生必须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认真参加培训和考试,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考生须凭《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三、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备考室、考场。进入候考室后无特殊原因不得自由出入,出入均需由管理员引领。

四、考试开始前30分钟入候考室(只带一支签字笔),考试开始前20分钟跟随管理员前往备考室,签到并接受考前培训。

五、考试开始前5分钟,跟随培训员前往考场。在指定座位坐好后,将《准考证》放在醒目位置,接受监考员检验。同时,按照计算机的提示进行测试。如有不清楚的地方或设备故障等问题,可以举手向监考员报告。考试开始后迟到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六、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不得提前离场。不准在考场内喧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答题内容。

七、考试中不得做与考试无关的操作,不得破坏考试设备。若故意破坏考试设备,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并对损坏的'设备予以赔偿。

八、考试过程中如发生意外情况,考生须立即举手报告监考员解决,不得自作主张操作机器程序。

九、考试结束后,草稿纸统一收齐装订,如有撕毁将按违纪处理。考生不得将考场内的用品带出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笑、议论;不得与候考室、备考室的考生接触或作任何其他方式的联系。

十、考试结束,考生出考场时要到签字室确认。如果整个考试过程正常,没有异常情况发生,考生要在指定处签字、按手印确认,否则成绩视为无效。

十一、对扰乱考点、考场秩序和考试违纪舞弊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考生守则的广播音频篇十三

1.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扰乱考室及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

2.开考前30分钟,凭《专业考试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考室前门入口处自觉接受监考员的检查后进入考室,对号入座,摆放好画板,并将《专业考试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夹在画板的左上角,以便查验。

3.每科考试期间,按要求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交给监考员汇总,等待身份证核验人员前来核验。

4.进入考室,除画夹、画具、颜料、铅笔、黑色签字笔、直尺、垫板、小刀、无封套橡皮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室。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具有发送或接收功能的设备(如寻呼机、移动电话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进入考室属于考试作弊行为,高考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室属于考试违纪行为,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5.领到试题和试卷(画纸)后,应认真检查有无分发错误、漏印、残缺、破损等情况,如遇此类问题,可举手申请更换,如未及时更换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6.在开始作画前,在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和考生号,凡姓名和考生号漏填、错填而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7.按要求填写《诚信考试承诺书》,监考员在粘贴条形码时要仔细核对条形码上的信息与本人信息是否相同,并签字确认。

8.必须在贴有条形码的一面作画。试卷(画纸)不得喷涂任何上光或固定材料,试卷(画纸)不得出现任何与试题内容和要求无关的标记(如汉字、数字、字母、符号等),不得使用规定以外的画具作画,否则以考试违纪处理,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9.开考铃响后,才能开始作画。开考15分钟后(“速写”科目开考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室,离考试结束前30分钟后(“速写”科目考试结束后)才准交卷出场。“素描”和“速写”科目之间15分钟,考生不得离开考室和座位。考生交卷出考室后不得再进考室续考,交卷后不得在警戒线内逗留。

10.进入考室到考试结束交卷期间,要保持安静,不得任意更换座位,不得在考室内随意走动,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交换试卷(画纸),不得撕毁试卷(画纸),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11.考试终了铃响,必须根据统一指令起立,立即停止作画,待监考员收回试题和试卷(画纸)整理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室。考生不得将试题、试卷(画纸)带出考室。

12.在考试中用完的洗笔水不得泼洒在走廊和楼梯间,必须倒入卫生间的污水池内。

13.如不遵守考试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包括在考试结束后查实确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考生守则的广播音频篇十四

1.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入场,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上午8:45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笔试考场;下午14:00后禁止考生进入口试候考室。

2.考生入场时必须主动出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二者缺一不可)接受考试工作人员的核验,并按要求在“考场座位表”上签名。

3.参加笔试的考生需携带必要的文具,如:能接收82兆赫兹的调频耳机(参加三级考试的考生须自备,其他级别考生不需要)、铅笔(涂答题卡用)、黑色字迹签字笔、橡皮。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等物品。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携带以上禁带物品,将作违纪处理,取消该次考试成绩。

4.参加口试的考生要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铅笔(涂口试卡用)、签字笔等进入候考室。禁止考生携带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移动电话)等物品进入候考室和考场,如发现考生违规携带以上禁带物品,将作违纪处理,取消该次考试成绩。

5.考试正式开始后,考试过程中不得离开考场。

1.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入场,8:45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笔试考场。入场时必须主动出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二者缺一不可)接受考试工作人员的核验和安检,并按要求在“考场座位表”上签自己的姓名。

2.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入场,如铅笔(涂黑答题卡用)、黑色签字笔(答题用)、耳机(听力考试用,参加三级考试的考生自备)、橡皮等。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等物品。如发现考生携带以上禁带物品,将按违纪舞弊处理。在考试过程中,考生之间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

3.入场后对号入座,并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右上角。

4.答题前应认真填写答题卡中的'姓名、准考证号等栏目。凡答题卡中该栏目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答题卡一律无效。责任由考生自付。

5.开考后,不得中途退场。如因身体不适要求中途退场,须举手报告监考员,经本考场监考员报经考点主考同意,并在退场前将试卷、答题卡如数上交。

6.应严格按要求做答题目。书写部分一律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做答,填涂信息点时只能用2b铅笔涂黑。考生只能在属于考生做答的位置书写或填涂信息点。不按规定要求填涂和做答的答题卡一律无效。

7.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情况应及时要求更换;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8.在考场内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违反考场规定、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和舞弊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9.考试结束铃声响起时,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答题卡放在课桌上坐在原位等候,待监考人员收齐核验无误后宣布“考生现在离场”时方可离开考场。任何人不准携带试卷、答题卡离开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10.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威胁监考人员的考生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并通知其所在单位。

1.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入场。入场时必须主动出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二者缺一不可)接受考试工作人员的核验和安检,并按要求在“考场座位表”上签自己的姓名。

2.考试正式开始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过程中不得离开考场。

3.考生应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铅笔、签字笔)参加考试,可在候考室阅读纸质资料,但不得带入考场;禁止携带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移动电话)进入候考室和考场。如发现携带禁带物品入场,将按违纪舞弊处理。

4.考生进入候考室后,要遵守秩序,保持安静;将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

5.考生领到《口试卡》后,应根据监考人员的指示认真填涂《口试卡》中的姓名、准考证号等栏目。凡须考生填涂的栏目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无法辩认的,《口试卡》无效,考生将得不到口试成绩。

6.考生在得到监考教师的点名后,方可离开候考室。离开候考室后不得再返回候考室。

7.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违反考场规定、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和舞弊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8.口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场,不得向口试考官询问口试结果和分数,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9.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对扰乱考点秩序、恐吓、威胁监考人员的考生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并通知其所在单位。

考生守则的广播音频篇十五

为加强本会理事会组织建设,塑造德育人的健康良好形象,促进学会的科学发展,特制订本守则。

1、积极主动参加学会活动,不缺席理事会会议。

2、积极参与筹划和组织学会年会,自觉承担和完成好年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3、完成好自己分管的.工作,不推诿、不拖延。

4、认真对待来自普通会员、基层德育工作者求助求教要求,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5、不要求与普通会员不同的特殊待遇,以普通会员身份参与学术交流,以志愿者身份参与学会的各项组织工作。

6、自觉按章缴纳年费,足额缴纳会费,不在学会领取劳务费、加班费,严格遵守学会的财务制度。

以上守则,望理事会成员自觉遵守。

考生守则的广播音频篇十六

一、考前25分钟,考生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无《居民身份证》的现役军人可凭军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兵证〕进入规定的考场。

二、考生进入考场前须先在《考场机读纪录卡》上签名后方可入场。

三、考生入场时除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钢笔、圆珠笔、签字笔、三角板、圆规外,不应将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及通讯工具〔如移动电话、寻呼机〕、电子记事本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带入考场。对允许使用计算器的科目,计算器也不得有程序储存功能。考场内考生不得相互借用文具。

四、考生入场后,要按座位号入座,将《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兵证〕放在课桌的右上角,以备监考员核查。

五、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禁止入场。

六、有听力测试的科目,开考后迟到考生禁止入场。

七、开考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出场,出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续考。

八、考生收到试卷后,须先在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写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考场号、座位号及考点名称等栏目。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试卷一律作废。

九、试卷一律使用蓝黑色、黑色的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答卷(作图等有特殊要求的科目除外);《考试信息卡》必须用蓝黑色、黑色的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填涂,并规范的抄写卡中“诚信考试承诺书”的相关文字(填写、填涂错误可使用修正液更正)。不按规定要求作答和抄写的,其试卷、《考试信息卡》一律无效。

十、考生遇试卷分发有误、试题字迹不清等情况时可举手示意,监考人员应当众答复。凡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十一、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遵守考场纪律,不准有夹带、使用通讯工具、替考、抄袭、传抄、交头接耳、破坏考场秩序等其他违规行为。考场内禁止吸烟。

十二、考生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不准将试卷及草稿纸带出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和大声喧哗。考试结束铃声响后,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按顺序整理好翻扣在课桌上,在监考员收齐试卷后,方可离开考场。

十三、凡违反《考生守则》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四、对扰乱考场秩序,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或恐吓威胁监考人员人身安全的考生,将送交公安机关追究责任,并通知其所在单位。

考生守则的广播音频篇十七

1、考前十五分钟,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和《考试通知单》等证件进入规定的考场。

2、考生入场除必要的文具,如铅笔(选择题目)、圆珠笔、钢笔、三角板、圆规等外,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允许使用计算器的课程,计算器也不得有程序储存功能。考场内不得相互借用文具。

3、考生入场后,要按号入座,将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考试通知单》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

4、统一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5、开考十五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三十分钟方准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

6、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先在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栏目。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试卷一律作废。

7、考生必须严格按试卷要求用蓝、黑色字迹的圆珠笔(或钢笔)书写(有特殊要求,如作图除外),答卷上禁止使用涂改液,不按上述规定要求作答的',其答卷无效。

8、考生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监考人员应当众答复;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9、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偷看、抄袭他人答卷;不准夹带、冒名替考或换卷;不准吸烟。

10、考生考试期间不准上厕所,离开考场必须交卷,不得携带试卷和草稿纸离开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考试结束铃声响后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按顺序整理好翻放在桌上,待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场。

11、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监考人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做出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或威胁监考人员人身安全的考生将交公安机关追究责任,并通知其所在单位。

12、对违反《考生守则》、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的违纪、作弊考生,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给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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