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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生态自然观心得体会总结 对生态自然观的认识(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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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生态自然观心得体会总结 对生态自然观的认识(3篇)
2023-01-03 06:15:18    小编:ZTFB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对于结合生态自然观心得体会总结一

县自然资源局是在原县国土资源局、县规划局、县林业局的基础上设立的新的县级政府部门。主要负责实施全县主体功能区规划,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履行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所有人的责任,统一登记调查确认权利,建立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监督全县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测绘、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组织开展生态保护与恢复,承担全县发展造林绿化、管理国家公园等20多项自然保护区的职责。

县物价局办公室下设12个职能单位、26个邮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13个下属机构,其中厅级机构1个、副厅级机构2个,其余均按股份比例设置。全县自然资源局现有在职人员248人,其中专职行政人员26人,专职行政人员222人。

全县自然资源局党政工作人员8人。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立于2019年4月。党组成员7人,其中党组书记1人,党组副书记2人,党组其他成员4人。中共有7个党支部,154名党员,全部是正式党员。

县的自然资源局的工作人员已经先后研究了27次,其中2人被沉重的惩罚(都是减少职位级别),12人被党内警告处分,2人被给予记过处罚,12人被告知和问责告诫,4人被派往查询。

2017年12月,县委第一检查组对县自然资源局进行了为期2个月的定期检查,向县自然资源局反馈了31个检查问题。经过努力,县自然资源局已经完成了问题整改。经过检查和整改,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社会主义新理论为指导。我们要牢记使命,努力工作,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牢固树立“清洁、高效、务实、为人民服务”的服务理念,全面实施以生态建设为重点的自然资源发展战略,取得丰硕成果。目前,县的自然资源方集团顺利运行,集团统一与和谐,干部团队愿意吃苦,敢于承担责任,党的政治生活是认真和严肃的,党的政治生态健康和干净。

尽管县自然资源局的政治生态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根据12个方面的党内政治生活的准则在新形势下,结合反馈第一批县党委和巡逻局的实际情况,仍有许多问题在整个政治生态建设,主要表现如下:

(1)针对“两个责任”的问题,如压实,不断整合与清洁空气和持续维护良好的政治生态建设的良好局面的一个干净的和诚实的,存在一些问题,如政党组织的特定性能的相关责任是不够的,研究还不够深入,措施不够具体。一是党员干部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业务上,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研究和实施党风廉政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党风廉政风险点的调查和控制。例如,每当党支部组织一次学习或会议时

政治生态分析情况报告

成立派驻纪检组以来,我组严格落实省、市、区相关文件,保持预防、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保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通过检查驻在部门开展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情况、“三公经费”使用和报销情况、谈话提醒制度落实情况、“一卡通”工作整改情况、落实岗位职责情况,开展班子成员和重要岗位中层干部“一对一”谈话、普通干部职工座谈、“三重一大”事项全程参与、党组会议和廉政教育会驻会监督等工作,对驻在部门的政治生态和干部作风进行了深入了解,现将主驻在部门政治生态建设情况和班子成员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牢固树立抓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理念,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引导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细化实化具体化工作举措,充分发挥办公室最大职能作用,推动了区委区政府各项部署落地见效。

(二)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及时调整办公室新任领导班子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党组书记为管党治党的第一责任人,机关党支部书记具体负责办公室党建工作,各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制,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部署会议,对落实“两个责任”进行了研究,并制定责任清单和工作清单。党组书记牵头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签订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0余份,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

(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扎实开展“三会一课”,实行每月召开支委会和党小组会,每季度召开党员大会,并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等工作,引导全体党员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纪党规、法纪法规等知识,并现场测试12次,参与区季度微测评活动4次,观看《围猎》《榜样·罗官章》等廉政教育片,积极倡导以正面先进为榜样、以反面典型为警醒,形成震慑,促使其自觉遵守各项纪律规定。

(四)严守党的各项纪律。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规定,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强化监督管理,不断完善财政资金管理、“三公”经费使用、公务接待以及会议活动等方面的制度体系建设,及时提醒党员干部,有效防止“四风”反弹。半年来,未发现区政府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工作纪律的行为。

(五)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度,坚持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提交党组会议集体决策,邀请纪检组驻会监督,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发言、会议全程纪实、重大事项“双记录”等机制,实现了议事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不断完善内部运行制度,修订财务、公车、食堂等管理制度8项,对出差、接待、采购、会务等费用报销流程、审批权限、报账资料进行了细化明确,对公车实行定点停放、定点加油和定点维修,对机关食堂实行采购员、库管员、出纳员、纪检员共同参与,每月询价,相互监督。落实了谈心谈话制度,实行了主要负责人与分管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与股室负责人、股室负责人与股室成员点对点、面对面,开展全覆盖式廉政谈话提醒。

(六)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围绕创新型、担当型、服务型、廉洁型的干部目标,在实行定岗定责的前提下,采取推荐干部到村担任第一书记、部分职工轮岗交流、派员外出提升学习等方式,提升了干部队伍整体能力素质。区政府办全体干部职工以牵头示范带动,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曾先后荣获“贫困县摘帽工作突出贡献奖先进集体三等功”“四川省对台工作先进集体”“洁净水工作先进集体”等6块奖牌。有着一支吃苦耐劳、甘于奉献、团结协作的优秀干部队伍。

二、政治生态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理想信念不够坚定。一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执政理念的理解不透,执行力度还有欠缺。二是对新形势下加强机关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抓得不够紧。

(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差距。一是政治敏锐性不够强,对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理解不深不透。二是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严,在一些重大事项决策上,普通党员干部发表意见不主动,班子成员在会议上讨论发言不充分。

(三)党组织生活制度不够严。一是支部“三会一课”中党小组会议制度执行得不够到位,有时存在走形式、走过场的现象,还没能真正发挥党小组应有的作用。二是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较少,及时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做的不够,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党员之间的相互信任和支持。

对于结合生态自然观心得体会总结二

成立派驻纪检组以来,我组严格落实省、市、区相关文件,保持预防、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保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通过检查驻在部门开展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情况、“三公经费”使用和报销情况、谈话提醒制度落实情况、“一卡通”工作整改情况、落实岗位职责情况,开展班子成员和重要岗位中层干部“一对一”谈话、普通干部职工座谈、“三重一大”事项全程参与、党组会议和廉政教育会驻会监督等工作,对驻在部门的政治生态和干部作风进行了深入了解,现将主驻在部门政治生态建设情况和班子成员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牢固树立抓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理念,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引导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细化实化具体化工作举措,充分发挥办公室最大职能作用,推动了区委区政府各项部署落地见效。

(二)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及时调整办公室新任领导班子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党组书记为管党治党的第一责任人,机关党支部书记具体负责办公室党建工作,各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制,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部署会议,对落实“两个责任”进行了研究,并制定责任清单和工作清单。党组书记牵头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签订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0余份,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

(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扎实开展“三会一课”,实行每月召开支委会和党小组会,每季度召开党员大会,并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等工作,引导全体党员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纪党规、法纪法规等知识,并现场测试12次,参与区季度微测评活动4次,观看《围猎》《榜样·罗官章》等廉政教育片,积极倡导以正面先进为榜样、以反面典型为警醒,形成震慑,促使其自觉遵守各项纪律规定。

(四)严守党的各项纪律。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规定,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强化监督管理,不断完善财政资金管理、“三公”经费使用、公务接待以及会议活动等方面的制度体系建设,及时提醒党员干部,有效防止“四风”反弹。半年来,未发现区政府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工作纪律的行为。

(五)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度,坚持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提交党组会议集体决策,邀请纪检组驻会监督,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发言、会议全程纪实、重大事项“双记录”等机制,实现了议事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不断完善内部运行制度,修订财务、公车、食堂等管理制度8项,对出差、接待、采购、会务等费用报销流程、审批权限、报账资料进行了细化明确,对公车实行定点停放、定点加油和定点维修,对机关食堂实行采购员、库管员、出纳员、纪检员共同参与,每月询价,相互监督。落实了谈心谈话制度,实行了主要负责人与分管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与股室负责人、股室负责人与股室成员点对点、面对面,开展全覆盖式廉政谈话提醒。

(六)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围绕创新型、担当型、服务型、廉洁型的干部目标,在实行定岗定责的前提下,采取推荐干部到村担任第一书记、部分职工轮岗交流、派员外出提升学习等方式,提升了干部队伍整体能力素质。区政府办全体干部职工以牵头示范带动,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曾先后荣获“贫困县摘帽工作突出贡献奖先进集体三等功”“四川省对台工作先进集体”“洁净水工作先进集体”等6块奖牌。有着一支吃苦耐劳、甘于奉献、团结协作的优秀干部队伍。

(一)理想信念不够坚定。一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执政理念的理解不透,执行力度还有欠缺。二是对新形势下加强机关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抓得不够紧。

(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差距。一是政治敏锐性不够强,对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理解不深不透。二是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严,在一些重大事项决策上,普通党员干部发表意见不主动,班子成员在会议上讨论发言不充分。

(三)党组织生活制度不够严。一是支部“三会一课”中党小组会议制度执行得不够到位,有时存在走形式、走过场的现象,还没能真正发挥党小组应有的作用。二是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较少,及时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做的不够,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党员之间的相互信任和支持。

对于结合生态自然观心得体会总结三

为贯彻落实《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养老需求,结合我实际,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当前,我人口老龄化速度正在加快,截至2017年底,全总人口47.2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的人口约5.6万人,占总人口的11.86%。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口大幅增加。老年人医疗卫生需求和生活照料需求叠加的趋势日益明显,健康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强劲,而有限的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及服务体系远不能满足老年人的需求。因此,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与养老相结合的服务十分紧迫。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视察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机构合作,推动中医药与养老结合,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和融合机制,形成规模适宜、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更好地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一)政府引导,场驱动。发挥政府在制定规划、出台政策、引导投入、规范场、营造环境等方面的引领作用,发挥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推进形成互利共赢的发展格局。

(二)整合资源,创新机制。充分利用已有的医疗卫生和养老机构场地、人员、设备,切实发挥现有资源、政策、项目优势。创新服务供给和资金保障方式,激发各类服务主体潜力和活力。加强部门协作,全力推进医养结合发展。

(三)试点先行,示范引领。坚持试点先行、示范带动、逐步推进、整体发展的原则,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

(一)试点示范阶段(2018年6月)。

结合我实际,选择1个单位作为级试点先行先试。其形式可以是养老机构中开展医疗服务,医疗机构中增设养老床位或转型为康复院、老年护理院等接续性医疗机构,也可以是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合作共建等。

试点单位要积极作为,建立经费保障和人员保障机制,加强管理,大胆探索,勇于实践。结合实际制定周密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相关单位的职责和试点目标任务,确保试点工作有效推进。

(二)扩大试点阶段(2018年7月-2019年6月)。

总结推广试点工作经验,初步建立起符合我实际的医养结合政策体系、标准规范、管理制度和专业化人才培养制度。30%的养老机构纳入医养结合试点范围,拓展养老合作服务形式,扩大养老机构中医疗服务范围。

(三)整体推进阶段(2019年7月-2020年12月)。

全面加强养老机构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大力拓展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服务功能,实现医疗资源与养老服务的有效对接,为全老年人提供安全、舒适的养老环境和规范、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

(一)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的老年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快建设为老年人服务的专业医疗机构,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要开设老年病科,做好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等工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全面落实老年医疗服务优待政策,为老年人特别是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挂号、就诊、转诊、取药、收费、综合诊疗等就医便利服务。

2018年10月底前,二级综合医院(人民医院、电机医院含中医院)全部开通老年人优先挂号、优先就医便利服务绿色通道,在挂号、取药、住院等窗口设置明显的指示或标识;人民医院开设老年病科。

2019年10月底前,80%以上的各级医疗机构开通老年人优先挂号、优先就医便利服务绿色通道;人民医院、中医院开设老年病科。鼓励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辖区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保健咨询、预约就诊、中医养生保健、家庭病床、社区护理、健康管理等基本服务。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鼓励其根据需求增设老年养护、临终关怀病床。

2020年,全所有医疗机构开通老年人优先挂号、优先就医便利服务绿色通道,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二级综合医院(含中医院)全部开设老年病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入住养老机构和居家的老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80%以上,各镇(街道)至少建成1个医养结合机构或医疗养老联合体。

(二)推进医疗养老联合体建设。按照就近方便、互利互惠的原则,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协议合作,明确双方责任,推进医疗养老联合体(简称医养联合体)建设,鼓励二级综合医院(含中医院)与养老机构开展对口支援、合作共建。医疗卫生机构定期到养老机构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就诊、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建立康复病床、双向转诊、急诊急救等医疗救治绿色通道,承担养老机构医务人员培训任务。

(三)逐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依托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和网络,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入住社区托养机构、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和居家的老人与家庭医生建立签约服务关系,优先满足65岁以上老年居民和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老年人(统称重点人群)的服务需求。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家庭病床、基层护理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2018年重点人群签约服务率达到60%;2019年底达到70%;2020年底达到90%。

(四)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鼓励新建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特色的护理院、疗养院,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诊室,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开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支持养老机构开展融中医健康体统运动为一体的老年人养生保健、康复、护理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预防保健特色优势,大力开发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系列服务产品。

到2020年,60%以上的养老机构能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65岁以上的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65%以上。

(五)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充分利用现有闲置或利用率较低的各类医院以及闲置床位较多的一级、二级医院等资源,转型创办康复中心、老年病医院、护理院等主要针对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的康复护理专业医疗养老机构。公立医院资源丰富的可积极稳妥地将部分公立医院转为康复、护理等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和二级医院内设养老机构符合条件的,享受养老机构相关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和其他政策扶持。

2018年10月底前,各镇(街道)要结合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改革,对辖区内的一、二级医院在充分调研摸底的基础上,将转型创办康复中心、老年病医院、护理院的规划上报卫计局。

(六)优先发展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按规定实施准入和管理,依法依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对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申请,卫计局要优先予以审核审批;养老机构可根据服务需求和自身能力,按相关规定申请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临终关怀机构等,也可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机构。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要加强失能、慢性病的康复服务,设立康复区或康复中心,开展专业化的康复服务。鼓励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支持有相关专业特长的医师及专业人员在养老机构规范开展疾病预防、营养、中医调理养生等非诊疗行为的健康服务。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属于社会办医范畴的,按照《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快发展社会办医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享受政策扶持。

(七)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支持社会力量开办具有医疗卫生、养老服务资质和能力的医养结合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同等享受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的优惠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一站式办理,为符合规划条件和准入资质的医养结合机构提供便捷服务。支持社会力量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举办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支持企业积极开发安全有效的食品药品、康复辅具、日常照护、文化娱乐等老年人用品用具和服务产品。

(八)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对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纳入城乡医保定点范围。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范围、项目、服务质量、结算办法等内容,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将国家规定的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规范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的医疗和护理服务项目,将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一)加强经费投入和资金保障。各镇(街道)要整合现有资源,加大经费投入,鼓励和支持实施医养结合试点项目。从2018年起,对建成通过验收且依法投入运营的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享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若干措施的通知》(晋政发〔2015〕39号)确定的各项补贴和配套政策。社会办医疗机构申请并经审查符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条件的新增医养、护理型养老床位,享受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同等扶持政策。

(二)完善投融资和财税价格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按规定落实好相关支持政策。拓宽场化融资渠道,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投融资模式。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金融对医养结合领域的支持力度。有条件的可通过由金融和产业资本共同筹资的健康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医养结合发展。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基本健康养老服务,逐步扩大购买服务范围,完善购买服务内容,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

(三)加强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各镇(街道)要在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考虑医养结合机构发展需要,做好用地规划布局。对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可采取划拨方式,优先保障用地;对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应以租赁、出让等有偿方式保障用地,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可将在项目中配套建设医疗服务设施相关要求作为土地出让条件,并明确不得分割转让。依法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的,应采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

(四)加强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制定养老机构医护人员的定向培养、合作培养和针对性培养政策,不断加强医养结合发展的人才保障。养老机构医护人员纳入卫生计生部门统一管理,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定、继续教育和推荐评优等方面予以适当倾斜。建立医养结合人才队伍的轮训机制,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人才作为急需紧缺人才纳入卫生计生人员培训规划。加强专业技能培训,推进医疗、养老护理员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将中医治未病适宜技术纳入养老护理员的培训课程。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方面专业人才。

(五)强化信息支撑。利用全员人口信息库、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推动建立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与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对接,整合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共享,为开展医养给合服务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撑。组织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调。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把推进医养结合工作摆在首要位置,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促进养老、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总体部署,推进医养结合工作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落实和完善相关优惠扶持政策,共同支持医养结合发展,做好入住医养结合机构和居家医养服务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工作。

(二)分阶段逐步落实。2018年6月底前,确定级试点单位,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7月至11月根据方案要求逐项落实。12月底之前对医养结合试点工作进行自查自评,并按要求将试点单位工作计划、实施方案、自评报告上报卫计局家庭发展股、民政局社福股。

(三)建立和完善考核督查机制。卫计、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医养结合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要逐步建立以落实医养结合政策情况、医养结合服务覆盖率、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无缝对接程度、老年人护理服务质量、老年人满意度等为主要指标的考核评估体系,将医养结合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年度考核内容,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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