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河湖长制概论心得体会总结 河湖长制工作总结(8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0 10:37:30 页码:12
河湖长制概论心得体会总结 河湖长制工作总结(8篇)
2023-01-10 10:37:30    小编:ZTFB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描写河湖长制概论心得体会总结一

洞庭湖的名称的历来,有许多的说法。在《史记》、《周礼》、《尔雅》等古书上都有"云梦"的记载。梦,是当时楚国方言"湖泽"的意思,与"漭"字相通。"春秋昭元年,楚子与郑伯田于江南之梦"。又云:"定四年楚子涉濉济江,入于云中。"《汉阳志》说:"云在江之北,梦在江之南。"合起来统称云梦。当时的云梦泽面积曾达4万平方公里,《地理今释》载:"东抵蕲州,西抵枝江,京山以南,青草以北,皆古之云梦。"司马相如的《子虚赋》说:"云梦者方八、九百里。"到了战国后期,由于泥沙的沉积,云梦泽分为南北两部,长江以北成为沼泽地带,长江以南还保持一片浩瀚的大湖。自此不再叫云梦,而将这片大湖称之为洞庭湖,因为湖中有一著名的君山,原名洞庭山。《湘妃庙记略》称:"洞庭盖神仙洞府之一也,以其为洞庭之庭,故曰洞庭。后世以其汪洋一片,洪水滔天,无得而称,遂指洞庭之山以名湖曰洞庭湖。"这就是洞庭湖名称的由来。

洞庭湖属扬子准地台江南地轴上的断陷盆地,形成于燕山运动,延续至喜马拉雅运动。白垩纪为盆地发展扩大时期,第四纪以来,洞庭湖拗陷盆地在新构造运动作用下,再次全面下沉,接受沉积,成为湖南省第四纪分布最广、厚度最大、沉积层序最全的地区。存在4次以上凹陷成湖、凸起成陆的演化过程,相应拗陷盆地解体,形成断拗盆地。早更新世早期,在目平湖、澧县、沅江等凹陷成湖,中期湖侵扩大到汉寿、鼎城、安乡、湘阴等地,出流由安乡经澧县凹陷排入长江,末期凹陷转为缓慢上升,湖泊萎缩一部分成陆。早更新世晚期,目平湖与沅江两凹陷相连,湖盆扩大。赤山凸起成为两湖间的孤岛,湖水从南县、鲇市、藕池口排入长江,为第四纪湖面最大的兴盛时期。随着湖盆转为上升为主,湖水退却,出现洞庭湖平原地貌景观。中更新世,洞庭湖盆地发育为河网交织的湖沼盆地,澧县、目平湖和沅江至湘阴的沉积体系。此时,湖水有两处出口,一处由岳阳君山经广兴洲入长江,另一处由安乡佘家台经澧县进入江汉盆地。晚更新世,目平湖凹陷和沅江至湘阴凹陷部分地区再次活化沉降,并在赤山西部形成常德、安乡河湖盆地和东部临资口、黄茅洲和北大市河湖盆地,但其它范围已大为缩小,形状复杂,湖水由南向北流,并在团山附近有东、西水系汇合,在石首一带注入长江。发展到全新世后期,整个湖盆为河网交错的洞庭平原,当时在君山西南侧有一方圆130平方公里的小湖。

先秦之后,云梦泽逐渐解体,江湖关系转变,直接影响到洞庭湖的演变。汉晋以来,长江流域人口逐渐增长,垦殖活动强度增大,自然植被受到破坏,长江的含沙量开始增高。随着荆北云梦泽的逐渐淤塞,荆江河床自动调节抬高,加上受西北—东南方向新构造掀斜运动的影响,荆江主泓道逐渐向南摆动。东晋永和年间,荆江南岸形成景口、沦口二股分流汇合成沦水进入洞庭湖。洞庭湖由于承纳两口分泄之江水江沙,湖泊的淤积过程开始加速,形成大小不一的湖群。唐宋时期,荆江统一河床的形成,使边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随着荆江堤防不断修筑,江面束狭、泄洪不畅,洪水位开始抬升,江水顶托倒灌机率增大,每当大洪水通过荆江段常形成决口,“九穴十三口”形成。穴口大量分流长江洪水,使洞庭湖呈现明显扩涨之势,湖盆向西、向南伸展,南连青草、西吞赤沙,水域面积扩大。形容湖水波澜壮阔的“八百里洞庭”一词便开始在这一时期的诗文典籍中出现。随着水域扩展,使原来在汉晋时期彼此支离的洞庭、青草、赤沙3个湖泊在高水位时得以连成汪洋一片。由于受长江来水的影响越来越大,洞庭湖洪水过程也相应发生显著变化,由唐宋以前以“春溜满涨”为主逐渐转变为以“夏秋水涨”为主,洪水特征除由四水注入的“桃花汛”之外,长江夏秋水涨的洪水特征已突现出来,使湖泊的洪水过程在年内变化由原来的单峰型转变为明显的双峰型。

宋代以后,荆江河床不断为泥沙淤积,洪水位持续抬升,使魏晋时原“湖高江低、湖水入江”的江湖关系逐渐演变为“江高湖低、江水入湖”的格局,洞庭湖水浸日益严重。元、明、清三朝,随着荆江堤防的不断修筑和穴口的时决时塞,江患加剧,荆江溃堤、湖区溃垸频繁。江湖关系开始紧张起来,说明从宋代开始,江湖关系开始发生历史性变化,人为因素成为江湖关系变异的不可忽视的因素。

明嘉靖之后,中央政府采取“舍南救北”的治水方针,荆江北岸穴口尽堵,南岸保留太平、调弦二口与洞庭湖勾通。清代仍继续沿袭明朝的消极治水方针,在长江来水有增无减的情况下,一遇洪水则湖水泛滥四溢、向外扩展已成必然之势。西洞庭湖和南洞庭湖就是在这一背景下逐渐扩大起来的。这一时期洞庭湖的范围,“每岁夏秋之交,湖水泛滥,方圆八九百里,龙阳、沅江则西南之一隅。”说明唐宋时期洞庭湖在西吞赤沙湖之后,向西南又有了迅速的发展。迄至清代中期以前,洞庭湖仍继续呈扩涨之势,到道光年间,为洞庭湖自先秦以来扩展至鼎盛时期。道光《洞庭湖志》记载它的范围是:“东北属巴陵,西北跨华容、石首、安乡,西连武陵、龙阳、沅江,南带益阳而环湘阴,凡四府一州,界分九邑,横亘八九百里,日月若出没其中。”可见洞庭湖自魏晋南北朝之后是逐步“回春”的。由魏晋时期的五百余里到唐宋之际的七、八百里,继而又发展到清中叶的八九百里,湖水波涛可直拍岳阳、华容、汉寿、沅江、湘阴等县城,君山、艑山、层山、寄山、团山、磊石山、赤山、墨山等均成为兀立湖中的岛屿。洪水时节,洞庭湖水域面积超过6000平方公里。

十九世纪中叶,洞庭湖开始由盛转衰,进入有史记载以来演变最为剧烈的阶段。从6000平方公里的浩瀚大湖,萎缩到目前2691平方公里的湖面,就是在这一百多年时间内发生的。其主要原因就是人为和政策的因素,导致咸丰、同治年间藕池、松滋相继溃口,荆江四口分流入洞庭湖局面的正式形成。咸丰二年,荆江藕池堤马林工在小水年份溃决,清政府借口民力拮据未予堵筑,形成藕池口、至咸丰十年长江大水,在原溃口冲刷成藕池口。同治九年松滋溃口,因堵筑不坚固,同治十二年复溃,形成松滋河。藕池口,松滋口形成后,原由两口分流转变为四口分流,江湖关系巨变,成为洞庭湖近一百多年来演变的重大转折点。由于四口自北而南奔流,夺流改道,不仅使四水三角洲平原被淹,而且还迫使四水改变流向,彻底打乱了原有水系格局。沅水尾闾的主泓被迫遗弃故道,改由大围堤西北方向入湖;资水尾闾的主泓也不再经由沅江县城侧,而是改由毛角口经杨柳潭入湖。四口和四水在湖内相互顶托干扰,造成局部地区水位壅高。更为严重的是大量泥沙倾积湖内,成为制约洞庭湖演变的一个主要矛盾。四口入湖泥沙淤积形成的河口三角洲自西北向东南推进,加速了洞庭湖洲滩的发育。随着三角洲在湖内不断充填和南移东进,洞庭湖由此进入了迅速缩小的过程。伴随着泥沙淤积和洲滩的迅速扩展,湖区继之开展大量的围垦。湖泊变成洲滩,洲滩又成为垸土和湖田,洞庭湖人进水退的状况开始出现。滨湖堤垸如鳞,弥望无际,已有与水争地之势。乾隆年开始到嘉庆年间,湖南的一些有识之士包括地方官开始呼吁限制围湖造田,并要求刨毁有碍行洪的私垸。二是清末光绪年,在荆江来沙成倍增长、洲滩迅速扩展的情况下,再次出现筑堤建垸的高潮,挽垸呈恶性膨胀,至清末洞庭湖总计有堤垸1094座。

民国时期,围垦没有受到遏制,洞庭湖进一步萎缩。高位洲滩因每年显露期长,相继挽成堤垸已成必然之势。而中位和低位洲滩,因地势低下,每年淹没时间较长,修垸工程量大,且不适宜垦殖,这一类未经建垸的洲滩,当地俗称之为洲土。据民国35年调查,已形成岳临、苍梧台、注滋口、大通湖、飘尾五大区块,总计在268万亩。20世纪40年代中期洞庭湖已是洲滩广袤,湖体支离破碎,港汊交织,滩地发育系数达0.4左右。洞庭湖滩地发育程度如此之高,表明洞庭湖已进入它的衰老阶段。

此后由于分流入湖的洪水夹带大量泥沙,湖盆不断淤积,1983年,这个长江水系重要调节湖泊的面积又缩小到2691平方公里,并被分隔为几个部分。

描写河湖长制概论心得体会总结二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的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推进我乡河长制和河库管理保护,营造全社会了解河库、关注河库、保护河库的良好氛围,根据《xx县总河长制办公室全面实施河长制宣传实施方案《xx县总河长制办公室关于xxxx本实施方案专门制定在机关、农村、社区、党校、学校、企业、单位七进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中。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河长制的意见为指导,全面深化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河长制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七进宣传活动为载体,广泛宣传乡镇河流水库管理,提高公众对河流水库管理的了解,增强公众参与、支持和监督河流水库管理的责任感,为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一)宣传推进河长制总体部署和重点工作。宣传xx乡镇党委、政府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宣传乡镇牢固树立新的发展理念,以问题为导向,坚持全面实施河流主管制度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思路和成果;宣传乡镇积极建设健康生活,实现可持续利用体系,全面推进水资源管理保护、水域岸线清理整治、水环境污染防治任务书和路线图。特别是宣传报道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和河库清四乱工作。

(二)宣传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工作成效。宣传我乡推行河长制的主要做法和经验,尤其是安排部署、责任落实、部门联动、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绩效评价等方面的制度创新。宣传我县乡出台的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工作措施,制定的着力解决河库管理保护突出问题的方案措施和长效机制

宣传我乡实行河湖长制后,在保护水资源、加强河库水域岸线管理、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等方面取得的实际成效;宣传我乡提倡全民参与,培育绿色生活方式,提高公众河库保护意识,群众感受到的巨大变化等内容。

(三)宣传河库管理保护典型人物事迹及示范引领作用。宣传我乡河长制工作中的好案例、好故事、好人物。宣传我乡事迹突出的基层河长、民间河长、专家河长和河库管理、保护志愿者的日常工作和先进事迹,由小及大,以点带面。

(四)宣传涉河涉水问题社会监督、举报方式途径。加强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河长制监督管理,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宣传水利部xxxxx监督服务平台以及我县乡监督举报电话、邮箱、信箱等,促进涉河涉水投诉举报问题及时高效处理,切实保障群众权益,提升群众知晓度、满意度和幸福感。

(一)活动时间

河长制“七进”集中宣传活动自xxxx年x月开始,到xxxx年xx月结束。此后常态化开展河长制“七进”宣传活动。

(二)活动对象和任务

1.进机关

进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重点宣传河长制体制机制、工作职责、工作开展情况等;开展“节水机关”建设活动,鼓励使用节水器具,引导职工养成良好的用水习惯,杜绝“长流水”;可适时邀请活动部门积极参与到巡河护河工作中来,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开展清扫河岸垃圾、监督违法排污等治水护水工作,发挥广大机关干部在我乡“河长制”工作实施过程中的带着作用。

2.进乡村

选择有重点河流(水库)流经的村(社)。主要聚焦乡村振兴、农村地区生态文明建设与水环境治理三位一体,倡导各村社加快建立完善农村河库管理保护治理长效机制;制作一批宣传手册页、明白纸、文明扇等,出动宣传车,向农民朋友发放;利用“农民夜校”等平台,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生态循环种养殖、绿色生态发展等讲座,引导农户科学使用化肥、农药,定点堆放生活垃圾,保护饮用水源等,鼓励发展绿色农业、生态养殖等科学种养方法;开展评优争先活动,定期或不定期地评选出保护河库、绿色发展等先进典型,提升百姓绿色发展意识;重点做好场镇居民、农村居民的河长制和河库保护知识普及,提升生态环境意识,让爱水护水观念深入人心。

3.进党校(略)

4.进学校

进入中、小学校和技术培训中心等。将保护母亲河及生态文明理念贯穿于学校的整体教育发展规划之中,重点宣传水资源保护的重要性,宣讲优秀基层河长和河湖管理保护志愿者的工作事迹,引导广大师生成为节约水资源,爱护水环境的倡导者和先行者。

5进企业

进入与水环境保护、水环境治理息息相关的企业,认真宣传河库管理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宣传节水、护水、治水工作,推动企业绿色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引导企业积极支持我乡“河长制”和河库管理保护工作,做“河长制”工作带头者和实践者,自觉抵制污水违规排放,切实承担起企业的社会责任。

6.进社区

结合依法治乡、文明乡镇创建等工作,开展“保护母亲河”“饮水思源等”宣传活动,向社区居民发放倡议书,通过电子屏幕、宣传栏、手机短信等渠道,展示相关文字、图片宣传“河长制”工作的政策和重要意义,开展街容街貌整洁行动,修缮道路、灯饰、垃圾箱等基础设施,有效利用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培养社会公众的治水理念和生态保护意识。重点选择人口聚焦较为集中、离当地河库生态区域较近的社区、集市,重点宣传河长制工作相关政策、河库管理保护重要意义,做好知识普及。

7.进单位

进入我乡各级事业单位、协会、团体和组织。要大力宣传河长制工作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体制机制、职能职责、工作成效等内容,结合实际情况,可适时组织单位职工积极参与巡河护河、辅助基层“河长”监督河库“四乱”等治水护水工作,让更多单位和个人成为我乡河长制工作的坚定参与者和推动者。

(三)活动形式

1创新活动形式,内容丰富多样。针对“七进”宣传活动的不同群休,有侧重性地开展不同类型的活动,以达到最佳宣传效果。如进机关、进单位可以选择采取座谈、培训等方式;进乡村可选择政策法律法规宣讲、环保知识科普等形式;进社区可以选择放置展板、发放宣传册、开展有奖问答等形式;进党校可选择生态文明建设党课宣讲、学员干部知识培训等形式;进学校可在小学生选择科普宣讲,爱河护河绘画比赛;进企业可选择政策法规宣讲、节水型、环保型企业创建标准宣讲等。

2.做好问题意见征集和满意度调查。要通过活动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困难。在“七进”宣传活动开展同时要做好意见征集、满意度调查等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和“回头看”。

(一)精心组织,广泛动员。河长制“七进”的集中开展时间为xxxx年x月至xx月,此后进行常态化开展。各村、社区,乡级各单位、企业,要立足实际,制定活动开展方案,精心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广泛发动各方力量,积极配合,充分调动人力物力与技术手段联合举办“七进”活动。

(二)形式多样,宣传得当。针对“七进”宣传活动的不同群体开展有针对性、有侧重性的宣传。注意线上线下结合,通过宣传栏、宣传标语、宣讲、竞赛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好网络、微信等媒体平台。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做到目标明确、方法得当、措施有力、特色鲜明。

(三)深入群众,服务群众。宣传活动应扎实开展,避免流于形式,要做到宣传与走访相结合,在“七进”宣传活动中做到政策与服务相结合、解决问题与解答难题相结合、收集意见与广开言路相结合。

(四)健全机制,确保长效。要把握开展此次活动契机,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爱水惜水护水教育融入实际工作中,打造有效载体和特色经验,推动形成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

(五)严守纪律,注意防疫。在开展活动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县有关规定以及疫情防控要求,做到高效、务实,防止形式主义,做到不扰民、不增加基层负担并做好疫情防护。

(一)纳入考核。各村(社区)、乡级各单位要将“七进”宣传活动纳入xxxx年度工作要点,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xxxx年河长制年度重点工作考核。

(二)视频或图片收集。活动过程中,各村(社区)、乡级各单位应及时收集活动期间的图片、视频和宣传稿件等,并及时上报致乡河长制办。

(三)问题征集。活动期间,应做好河长制工作满意度调查,注意收集全面推行河长制和河库管理保护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反馈给乡河长制办和乡党委政府,并留存问题整改前后对比图片。

(四)经验总结,及时反馈。各村(社区)、乡级各单位要加强对“七进”宣传活动工作的总结,并将活动总结及相关活动素材(照片、视频等)及时报乡河长制办。

描写河湖长制概论心得体会总结三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旗河(湖)长制工作推进会议暨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意见整改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盟委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对我旗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并按照上级要求切实做好河(湖)长制及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问题整改工作,确保河(湖)长制工作责任全面落实到位,水资源管理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刚才,乔书记传达了盟河长办《关于太仆寺旗河(湖)长制工作督导检查整改意见的函》;旗河长办主任、水利局局长徐建阁同志宣读了《太仆寺旗河(湖)长制工作整改方案》;传达了我旗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中存在的问题,并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切实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下面,我就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强调几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全面推行河长制既是一项保护工程、发展工程、民生工程,更是一份沉甸甸的政治责任。因此,我们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对标对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和盟委行署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折不扣抓好河(湖)长制的推进实施。

在整个自然生态系统中,水居于核心地位,是决定性因素。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水安全问题也越来越突出、越来越紧迫,对治水提出了崭新课题和更高要求。就我旗而言,水资源较为匮乏,境内没有可供开采利用的地上河流。目前登记造册实行河长制的河湖(淖)为24条,其中河流17条,湖泊(淖)7条,且大多数均已干涸,属季节性河湖,且存在河道非法采砂、河湖垃圾污染和非法侵占河(湖)岸等问题。除此之外,更加突出的问题是地下水资源开始透支,2017年上级核定我旗用水总量是5600万立方米,实际用水量已达到4441万立方米,已经接近临界线。大家只要留心看一看这几年我旗农村大量连片的枯死树,就足以说明地下水入不敷出的严峻现实。此外,我们一直对外号称年降雨量400毫米,但十年九旱是常态,个别年份降水量还不足200毫米,年均蒸发量却高达到1617毫米。地下水采补严重失衡,除宝昌沟、葫芦峪沟、永丰沟、千斤沟中沟四个地区以外,其他地区地下水位每年下降1-2米,很多浅层井干枯或水量不足。同时,我旗灌溉用水占总用水量的84%,但45.3万亩水浇地畦灌、管灌、喷灌等节水率相对较低的灌溉方式占85.2%,而滴灌、微喷等高效节水面积仅占14.8%,节水空间和水资源高效利用潜力挖掘严重不足。保护好水生态环境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使命,比任何地方都更加重要而紧迫。

我们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切实提高对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重大意义的认识,全面落实河长制这一治水管水护水的新模式,以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以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刻不容缓地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我旗自去年9月全面启动河(湖)长制工作以来,相继出台了旗、苏木乡镇《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方案(试行)》;设立了全旗总河(湖)长、副总河(湖)长、旗级河(湖)长以及苏木乡镇总河(湖)长、副总河(湖)长、分段河(湖)长。其中:两级总河(湖)长、副总河(湖)长分别由旗、苏木乡镇党政一把手亲自担任;3条旗级河长分别由乔书记、韩旗长和靳旗长担任;各苏木乡镇分段河(湖)长由本级副职担任。去年10月,旗河长办批复成立后,相继制定出台了河长制信息报送、督查考核、验收管理等制度办法,设置了旗、苏木乡镇两级河(湖)长制公示牌,委托设计单位制定了“一河一策”和“一湖一策”。至此,我旗河(湖)长制体系基本建立,可以说取得了一定成果,但在具体推进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比如: 政治站位不够高、河长巡河积极性不高、部门联动配合不畅等问题,严重阻碍了河(湖)长制工作的顺利推进。这些问题需要各位河(湖)长及河长办成员部门的同志们切实加以重视,采取有力措施整改落实。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2016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8次会议上提出的明确要求,强调要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2016年11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对这项工作作出具体部署,标志着全面推行河长制、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已经上升为中央和国家层面的一项重大改革,为我们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提供了重要保障。

河长制,简单地说就是由党政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辖区内河湖的管理保护。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总河长,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主要河湖设立河长,由省级负责同志担任;各河湖所在市、县、乡均分级分段设立河长,由同级负责同志担任。县级及以上河长设置相应的“河长制”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各级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破坏航道、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河长制办公室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落实河长确定的事项;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在整个自然生态系统中,水居于核心地位,是决定性因素。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水安全问题也越来越突出、越来越紧迫,对治水提出了崭新课题和更高要求。就我旗而言,水资源较为匮乏,境内没有可供开采利用的地上河流。目前登记造册实行河长制的河湖(淖)为24条,其中河流17条,湖泊(淖)7条,且大多数均已干涸,属季节性河湖,且存在河道非法采砂、河湖垃圾污染和非法侵占河(湖)岸等问题。除此之外,更加突出的问题是地下水资源开始透支,2017年上级核定我旗用水总量是5600万立方米,实际用水量已达到4441万立方米,已经接近临界线。大家只要留心看一看这几年我旗农村大量连片的枯死树,就足以说明地下水入不敷出的严峻现实。此外,我们一直对外号称年降雨量400毫米,但十年九旱是常态,个别年份降水量还不足200毫米,年均蒸发量却高达到1617毫米。地下水采补严重失衡,除宝昌沟、葫芦峪沟、永丰沟、千斤沟中沟四个地区以外,其他地区地下水位每年下降1-2米,很多浅层井干枯或水量不足。同时,我旗灌溉用水占总用水量的84%,但45.3万亩水浇地畦灌、管灌、喷灌等节水率相对较低的灌溉方式占85.2%,而滴灌、微喷等高效节水面积仅占14.8%,节水空间和水资源高效利用潜力挖掘严重不足。保护好水生态环境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使命,比任何地方都更加重要而紧迫。

二、突出工作重点,全力以赴抓好推行河(湖)长制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水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坚持用好全面推进河(湖)长制这个重要抓手,扎实做好治水护河各项工作,不断提升生态环境建设整体水平。

一要管好水。严格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强水源地保护管理,确保水源地安全。强化规划管控,统筹考虑水资源条件、环境承载能力和生态安全,加强水利、农业、林业、国土、交通等专项规划与环境保护相关规划的衔接融合,防止新增不合理的取水许可。坚持和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大力调整农业结构,减少对地下水的开采,严惩违法开采和超量开采,全面执行水资源评估和新打水源井审批制度,加紧推进“喷改滴”,提高农业用水效率。严格项目准入,坚决摈弃“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模式,严格执行招商引资项目准入制度,严把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关口,禁止不符合生态功能区要求,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过度消耗资源的项目进入太旗。

二要治好水。进一步加强城镇生活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等源头整治,开展农药、化肥使用零增长减量化专项行动,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先进施药机械,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加强科学、生态种植等技术指导,加快推进农业生产标准化、生态化、集约化发展,引导农民少用药甚至不用药,积极探索生态农业发展道路。努力提高城镇污水处理率,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中水水质提升工程,着手建设应急调节池,确保污水达标排放。各有关部门要抢抓中央支持环保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重大政策机遇,进一步加大向上争取项目力度,加快建设一批固根本、管长远、惠民生的重大水利设施和环保基础设施,尤其是住建、环保、水利、农牧等部门要牢固树立机遇意识,跟政策动向,重点围绕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河道整治、农村面源污染等薄弱环节和领域,全面加强项目编制、包装和争取工作,持续为全旗水利环保设施建设提供坚实支撑。各苏木乡镇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农村牧区垃圾污水处理力度,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污水处理技术和方式。抓好农村牧区环境综合整治,切实解决垃圾乱倒、污水乱排等问题,着力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

三要护好水。河长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涉及上下游、左右岸和不同辖区、各个行业,大家一定要自觉摒弃“只管自留地、不管交叉带”的狭隘观念,坚决打破“一亩三分地”的思维藩篱,进一步建立完善多方参与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共管、共治工作模式,全面加强区域与区域之间、行业与行业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与苏木乡镇之间的联动协作,切实形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强大合力。同时,由旗河(湖)长制办公室牵头,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统筹好环保、水利、农牧、林业、国土、住建等部门的执法力量,积极探索多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努力变“分头治水”为“联合治水”,要坚持常态执法,始终以“零容忍”“出重拳”的鲜明姿态,严厉打击非法排污、采砂、侵占水域岸线等违法行为。

前不久,盟河长办和盟行署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检查组对我旗督导检查的反馈意见,既肯定了我旗在落实河(湖)长制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上所作出的努力,又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客观中肯的意见建议,明确了具体整改要求。下一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决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逐一对号入座,制订整改措施,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明确整改时限,强化督促检查,确保问题得到全面整改落实。

三、强化落实责任,构建治水管水护水长效机制

“河长制”是我国水治理体制的重大创新,其本质就是一种“责任制”,它不是搞短期的突击式治水,也不是“一阵风”的运动式治水,而是一项长期性的制度性治水。因此,大家一定要自觉纠正实施河长制是阶段性任务的错误认识,牢固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以对历史、对人民负责的态度,重视和加强水资源保护,注重协调配合,抓好推进实施,确保河(湖)长制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一要完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关键是要建立健全河长组织体系和以党政领导一把手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落实体系,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把工作抓在一线,把基础打牢夯实。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河(湖)长制本质,落实好各自职责,群策群力、同步推进河(湖)长制各项任务。要严格按照全旗河(湖)长制工作方案,落实细化任务,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加强河(湖)长制体系建设,完善工作机制,逐级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要狠抓责任落实。各级河长要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主动牵头、主动谋划、主动推进,认真开展好各项重点工作。旗级河长要主动发挥带头作用,做好统筹协调、综合调度、具体指导等工作,以上率下促进河(湖)长制有效落实。各苏木乡镇河长要落实党政同责,集中研究、调动各方力量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将推行河(湖)长制融入整体工作统筹考虑,与各项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要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调度推进,河(湖)长制落实情况要及时上报旗河(湖)长制办公室。

三要强化巡查监管。目前全旗每条河流都逐级明确了河长,逐段明确了河段长,划分好了“责任田”。各级河长、河段长决不能只将责任简单地在文件纸上写写、公示牌上挂挂,必须坚定不移地把责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体现在问题解决上。要建立完善巡察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定期对各河流治理、管护情况及各河流河(段)长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巡察,并对巡察情况进行通报。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列出问题清单,重点督办、限期整改。各河段长要严格执行巡河制度,定期对所管辖河段进行巡察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破坏水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

四要加强宣传引导。各成员单位、河(湖)长制办公室要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河(湖)长制的重大意义、方针政策等相关知识,特别是要加大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力度,动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及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河道整治、护水治水等行动,切实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关心、人人有责、人人监督的浓厚氛围。

五要严格督查考核。我们大力推行河(湖)长制,通过“河(湖)长制”实现“河长治”。河(湖)长制办公室要定期开展督查考核工作,及时公布并充分运用考核结果。要切实加强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组织部门要将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成绩突出的,要进行表彰奖励;对考核不达标的,要明确整改期限,限期整改;对出现重大问题、造成环境污染事件的,要严肃问责。要牢固树立生态环境党政同责、失职问责、终生负责意识,通过以督促改、以督促建的方式,引导各级河长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方法,以更加有力有效的举措,推行河(湖)长制落实到位。

同志们,推行河长制,加强对水环境和水生态的保护和治理,责任重大、意义深远。我们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站位,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河(湖)长制落实,切实把水资源治理好、管理好、保护好,努力把生态环境优势转化为绿色发展优势,为建设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作出积极的贡献。

11月5日,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顺阳河市级河长何伟主持召开顺阳河河长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听取市林业局督查情况,宜阳、伊川域内顺阳河段管理保护工作推进情况、存在问题以及下步打算,部署推动相关工作。



 

描写河湖长制概论心得体会总结四

同志们:

今天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是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全省、全市河长制会议精神,并对我县深化河长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刚才,县水利局谢荣响局长就我县《实施方案》作了具体说明,大家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好河长制工作,确保我县河湖生命健康,努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生态环境目标。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去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深改组第28次会议上提出的明确要求,他强调“要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紧接着11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对这项工作作出具体部署,标志着全面推行河长制、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已经上升为中央和国家层面的一项重大改革,为我们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提供了重要保障。今年2月27日,于伟国省长在全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视频会上,提出了“组织体系全覆盖、保护管理全域化、履职尽责全周期、问题整治全方位、社会力量全动员、考核问责全过程”等“6个全”的具体要求;随后省里印发了《福建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并于3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推行。3月3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会议,并印发了《三明市全面深化河长制实施方案》,要求全市按照“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精神,管好水、治好水。上午县委常委(扩大)会专题研究通过了《清流县全面深化河长制实施方案》,马上会印发给大家,大家要按照方案要求,狠抓工作落实。

目前,清流集雨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50条(段)、流域面积达1775平方公里。自2014年开展河长制工作以来,全县河流水质得到明显改善,地表水、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98%以上,其它各项指标均符合各功能区划要求。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县流域水环境的保护和管理工作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群众认识不到位。群众保护流域水环境的意识还不强,如往河里乱倒垃圾、乱排污水、侵占河道、破坏护岸等问题依然存在。二是部门履职不到位。有些乡镇、部门对污染源的掌握不清,对污染问题的制止不到位,个别地方还比较严重,出现河床抬高、常年不见清水现象,在建工程造成的水土流失还比较常见等。三是长效机制不健全。各有关部门在水环境的保护和管理工作上各自为战,出现问题后被动管理,未形成长效管理机制。针对这些问题,我们一定要认真对照中央和省、市的要求,在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我们必须按照中央和省、市的安排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因河施策,扎实推进治理工作。

(一)要治理工业污染。县经信、环保部门要把好产业准入、污水收集等各项前置环节,关停、取缔和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倒逼工业企业转型升级,稳步推进涉水重污染行业整治;各乡镇要落实属地原则,全面掌握辖区重点污染源,对工业污染源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并制定治理方案,认真做好整治工作。县环保部门要重点针对河流上游、饮用水水源地等敏感区域,组织力量不定期对化工、印染、制药等重污染行业和涉重金属企业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各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县住建、城管、环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要强化县、乡污水处理厂的运行和管理,加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积极探索乡镇污水处理新模式,确保污水及时处理。要加强与司法机关联动,对重点行业、企业、区域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二)要治理农业污染。畜禽和水产养殖是导致许多河流水质下降的直接原因,另外过度施肥、用药,直接导致农产品品质下降、土地板结酸化、土体水体污染加剧。针对这些问题,县农业、畜牧水产部门要严格落实禁养区、可养区制度,依法限期关停和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要控制网箱养殖规模,实施排污许可、排污申报和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对不能达到环保要求的要限期治理;要开展农药、化肥使用零增长减量化专项行动,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先进施药机械,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要加强科学、生态种植等技术指导,加快推进农业生产标准化、生态化、集约化发展,引导农民少用药甚至不用药,少用化肥用有机肥,探索生态农业发展道路;县林业部门要加强阔叶林的林分改造,加大水源涵养林建设,减少水土流失;县水利部门要着重加强主干流和一级支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水库周边一重山等重点区位的生态修复和治理。

(三)要治理生活污染。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居民生活污水逐年增多,一些群众水环境保护意识淡薄,生活污水、废物直接向河道排放,农村受垃圾无害化处理等条件限制,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随意向河道倾倒问题比较常见,加上部分河流自净能力差,径流量不足、底泥析出等原因影响,导致县城和村镇部分居民集中区河道污染严重。县住建和环保部门要加快建设垃圾和污水处理厂,通过污水进厂、垃圾进场、雨污分流等措施,着力消灭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河、垃圾河问题,对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要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水达标排放;各乡镇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农村垃圾和污水处理力度,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农村污水处理技术和方式,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严格控制农村面源污染,切实解决垃圾乱倒、污水乱排的现象,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四)要治理工程污染。工程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工业用地开发、大型机械作业等造成的水土流失,是工程污染的主要源头。县水利、交通部门要加强涉河建设项目管理,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和行政许可,禁止未批先建;建筑工地、道路工程、拆迁、绿化、土方开挖等要严格对照施工标准和水保要求建设;县住建、环保部门要加大工程建设监管力度,及时制止工程污染行为,对造成工程污染的单位要实行严厉处罚。

(五)要治理矿山和河道采砂。矿山开采、河道采砂等活动给水环境和水生态带来较大隐患,这要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各乡镇各部门领导干部要亲自看、亲自抓、亲自管。在矿山治理方面,县国土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矿山开采的巡查力度,对非法采矿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未取得采矿权或者采矿权已到期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并按照矿山关闭标准进行关闭,切断电源和运输通道,防止“死灰复燃”;要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抓好“青山挂白”整治工作,着力建设绿色矿山;在采砂治理方面,县水利部门要抓紧修订实施县河道采砂规划和年度采砂方案,严格落实“双控及五定”要求,加强对可(限、禁)采区的监管,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河道全部实行禁采,同时要按照分类改造的思路,稳步推进小水电转型升级,推动严重影响生态的小水电有序退出。

流域管理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上下游、左右岸和不同行业。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健全完善“河长牵头、部门协作、分级管理、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以最严的标准、最实的作风推进工作落实。

(一)健全责任机制。“河长制”就是流域治理负责制,各责任主体必须担起各自的责任,确保全县大小河流都有人管、管得好。一要党政同责。党政主要领导要对河库(湖)管理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各河流河长、河段长是片区流域的第一责任人。各乡镇作为本辖区流域整治的责任主体,要制定综合治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治理任务、进度要求、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县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依法履行流域保护管理的相关职责。各流域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协同配合”的原则,突出重点,细化任务,建立“一河一档”,实行“一河一策”,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生态治理,提高流域综合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要河长履责。目前,我县集雨面积100平方公里以上的6条河流河长和联系部门都已经明确,其中九龙溪(沙溪清流段)河长是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远隆,联系部门县城管局和交通局;罗口溪河长是邹卫东,联系部门县农业局;罗峰溪河长是周美华,联系部门县经信局;嵩溪溪河长是陈姜,联系部门县住建局;长潭河河长是江勇,联系部门县水利局;文昌溪河长是胡立峰,联系部门县环保局;另外,全县44条(段)集雨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也已经明确了河长,具体由各乡镇党政班子成员担任。各级河长是所辖河库(湖)保护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县级河长负责牵头协调推进河库(湖)突出问题整治、水污染综合防治、河库(湖)巡查保洁、河库(湖)生态修复和河库(湖)保护管理,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检查督导下级河库(湖)长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乡镇河长负责本辖区内河库(湖)管理工作,制定落实河库(湖)管理方案,组织开展河库(湖)整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配合执法部门打击涉水违法行为。三要专管员尽责。河道专管员身处河流管护第一线,是基层治水管水的具体执行人。各乡(镇)要根据辖区内河道数量、大小和任务轻重等实际情况选准选对、管好用好河道专管员,公开聘任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踏实肯干的群众作为专管员,充分发挥好专管员在日常巡查与信息反馈、配合相关部门现场执法和涉水纠纷调处、引导公众参与等方面作用,防止少数不符合条件的人被“照顾性选入”。

(二)健全协作机制。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协同作战,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要统一部署。按省市要求,县乡级河长制办公室、河务管理中心要在4月上旬挂牌成立,且做到人员到位、集中办公、实体运作。3月1日我县县、乡河长办已挂牌成立,办公场所方面由水利局配合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就近选择合适场所。人员配备方面,3月10日前县水利局、环保局、住建局、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兽医水产局等6个部门选派人员要安排到位,三月中旬2名专职副主任要安排到位,尽快集中办公。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比照县级河长办公室设置办法,实行集中办公,使协调工作日常化。二要互联互动。要组建全县河库(湖)保护管理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水质情况、河长信息、巡查记录、问题举报、跟踪处理、反馈销号、查询统计等基础数据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对监测发现的情况,由河长制办公室和相关职能部门同时向有关方面通报发布,对相关部门提供的监测数据要加强会商研判、科学分析,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有关部门查找根源、落实整改。三要形成合力。要借鉴大田县的做法,结合我县实际,整合县水利、国土、环保、林业、农业、畜牧、住建等部门在生态环境领域的行政处罚权,适时组建县生态综合执法局,优化流域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配置。各乡镇要成立联合执法中队,由乡镇相应职能部门人员组成,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三)健全监管机制。要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落到实处。一要加强点位互补监测。坚持统一规划、优化整合、合理布局,分部门按职责开展流域水环境质量、渔业水环境质量、水功能区水质、县乡行政区交界面水质等水环境监测。对县乡行政区交界面、干支流交界面、功能区交界面和主要入河排污口,要科学设置监测点,做到点位互补,细化加密监测。二要认真开展专项巡查。县里在成立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同时,专门设立巡查组,建立巡查机制,目的就是推动河长制工作落实。县巡查组要坚持问题导向,定期对各河流治理、管护情况及各河流河(段)长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巡察,并对巡察情况进行通报。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会诊”,列出问题清单,并通报给相关河流河(段)长和职能部门,进行重点督办、限期整改、验收反馈、问责追责。三要做好迎检各项准备。3月2日至12日,国家水利部在我省开展2017年第一次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督导检查,这是我省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首次接收中央督导检查,于省长、杜书记对此都作了重要批示。大家要高度重视迎检准备工作,认真对照督查工作方案要求,加强沟通对接,抓紧补缺补漏,特别要对河长制领导机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相关制度、工作机制和进度安排作进一步细化、实化,提前筛选、安排好督导检查点,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督导检查工作顺利完成。

全面深化河长制,保护水安全,是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需要常抓不懈的系统工程。各乡镇各部门要把河长制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来抓,加强领导,强化保障,确保取得实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领导挂帅、高位推动,是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的关键。为此,县里专门成立了以池书记为组长的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会后各乡镇也要参照县里,抓紧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组织协调力度,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河长制顺利推进、全面推行。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县里《实施方案》要求,将各项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乡、落实到村、落实到人,确保每一个河段、每一条溪流有人抓有人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保障经费投入。河流管理保护工作内容多、任务重、投入大,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落实好河长制经费保障。一要加强财政投入。河长制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重点用于保障水质水量监测、规划编制、信息平台建设、河库划界确权、突出问题整治及技术服务等工作费用。河道村(居)专管员经费,纳入县、乡财政预算。二要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各乡镇、有关部门围绕中央和省上政策导向,精准策划一批防洪工程、水污染治理、流域综合整治、安全生态水系工程等项目,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同时要整合各类涉农涉水资金,有效保障河流治理的资金投入。三要拓宽融资渠道。要创新资金筹措方式,积极探索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河流治理和保护工作。

(三)加强宣传督导。要充分利用微信、电视、报刊等媒介,开辟“河长”专栏,滚动播放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曝光违法典型案例,倡导低碳生活方式,强化公众爱水护水节水意识。要向社会公布所有“河长”名单和联系电话,并在各河段重要位置设立公示牌,公布河段管护范围、姓名、职务、职责和联系方式,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同时,聘请老党员、退休老干部等热心人士担任环境监察员和宣传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视察,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水环境治理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考核问责。要建立河长制工作考评和下游监督考评上游制度,制定河长年度考核考评和奖惩办法,县、乡逐级开展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与干部使用、生态补偿、以奖代补等挂钩,并纳入政府绩效考评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内容,对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以及未能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同时在生态补偿金的分配上,向河流治理、保护突出的乡镇给予重点倾斜。根据河长年度考核情况,评出全县“十佳河长”、“十佳村级河段长”和“十佳河道专管员”,并予以表彰。

同志们,保护河流生命健康,事关群众福祉,事关长远发展。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为建设“宜居宜业幸福新清流”贡献一份力量。

描写河湖长制概论心得体会总结五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旗河(湖)长制工作推进会议暨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意见整改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盟委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对我旗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并按照上级要求切实做好河(湖)长制及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问题整改工作,确保河(湖)长制工作责任全面落实到位,水资源管理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刚才,乔书记传达了盟河长办《关于太仆寺旗河(湖)长制工作督导检查整改意见的函》;旗河长办主任、水利局局长徐建阁同志宣读了《太仆寺旗河(湖)长制工作整改方案》;传达了我旗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中存在的问题,并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切实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下面,我就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强调几点意见。

全面推行河长制既是一项保护工程、发展工程、民生工程,更是一份沉甸甸的政治责任。因此,我们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对标对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和盟委行署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折不扣抓好河(湖)长制的推进实施。

在整个自然生态系统中,水居于核心地位,是决定性因素。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水安全问题也越来越突出、越来越紧迫,对治水提出了崭新课题和更高要求。就我旗而言,水资源较为匮乏,境内没有可供开采利用的地上河流。目前登记造册实行河长制的河湖(淖)为24条,其中河流17条,湖泊(淖)7条,且大多数均已干涸,属季节性河湖,且存在河道非法采砂、河湖垃圾污染和非法侵占河(湖)岸等问题。除此之外,更加突出的问题是地下水资源开始透支,2017年上级核定我旗用水总量是5600万立方米,实际用水量已达到4441万立方米,已经接近临界线。大家只要留心看一看这几年我旗农村大量连片的枯死树,就足以说明地下水入不敷出的严峻现实。此外,我们一直对外号称年降雨量400毫米,但十年九旱是常态,个别年份降水量还不足200毫米,年均蒸发量却高达到1617毫米。地下水采补严重失衡,除宝昌沟、葫芦峪沟、永丰沟、千斤沟中沟四个地区以外,其他地区地下水位每年下降1-2米,很多浅层井干枯或水量不足。同时,我旗灌溉用水占总用水量的84%,但45.3万亩水浇地畦灌、管灌、喷灌等节水率相对较低的灌溉方式占85.2%,而滴灌、微喷等高效节水面积仅占14.8%,节水空间和水资源高效利用潜力挖掘严重不足。保护好水生态环境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使命,比任何地方都更加重要而紧迫。

我们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切实提高对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重大意义的认识,全面落实河长制这一治水管水护水的新模式,以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以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刻不容缓地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我旗自去年9月全面启动河(湖)长制工作以来,相继出台了旗、苏木乡镇《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方案(试行)》;设立了全旗总河(湖)长、副总河(湖)长、旗级河(湖)长以及苏木乡镇总河(湖)长、副总河(湖)长、分段河(湖)长。其中:两级总河(湖)长、副总河(湖)长分别由旗、苏木乡镇党政一把手亲自担任;3条旗级河长分别由乔书记、韩旗长和靳旗长担任;各苏木乡镇分段河(湖)长由本级副职担任。去年10月,旗河长办批复成立后,相继制定出台了河长制信息报送、督查考核、验收管理等制度办法,设置了旗、苏木乡镇两级河(湖)长制公示牌,委托设计单位制定了“一河一策”和“一湖一策”。至此,我旗河(湖)长制体系基本建立,可以说取得了一定成果,但在具体推进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比如: 政治站位不够高、河长巡河积极性不高、部门联动配合不畅等问题,严重阻碍了河(湖)长制工作的顺利推进。这些问题需要各位河(湖)长及河长办成员部门的同志们切实加以重视,采取有力措施整改落实。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2016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8次会议上提出的明确要求,强调要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2016年11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对这项工作作出具体部署,标志着全面推行河长制、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已经上升为中央和国家层面的一项重大改革,为我们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提供了重要保障。

河长制,简单地说就是由党政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辖区内河湖的管理保护。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总河长,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主要河湖设立河长,由省级负责同志担任;各河湖所在市、县、乡均分级分段设立河长,由同级负责同志担任。县级及以上河长设置相应的“河长制”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各级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破坏航道、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河长制办公室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落实河长确定的事项;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在整个自然生态系统中,水居于核心地位,是决定性因素。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水安全问题也越来越突出、越来越紧迫,对治水提出了崭新课题和更高要求。就我旗而言,水资源较为匮乏,境内没有可供开采利用的地上河流。目前登记造册实行河长制的河湖(淖)为24条,其中河流17条,湖泊(淖)7条,且大多数均已干涸,属季节性河湖,且存在河道非法采砂、河湖垃圾污染和非法侵占河(湖)岸等问题。除此之外,更加突出的问题是地下水资源开始透支,2017年上级核定我旗用水总量是5600万立方米,实际用水量已达到4441万立方米,已经接近临界线。大家只要留心看一看这几年我旗农村大量连片的枯死树,就足以说明地下水入不敷出的严峻现实。此外,我们一直对外号称年降雨量400毫米,但十年九旱是常态,个别年份降水量还不足200毫米,年均蒸发量却高达到1617毫米。地下水采补严重失衡,除宝昌沟、葫芦峪沟、永丰沟、千斤沟中沟四个地区以外,其他地区地下水位每年下降1-2米,很多浅层井干枯或水量不足。同时,我旗灌溉用水占总用水量的84%,但45.3万亩水浇地畦灌、管灌、喷灌等节水率相对较低的灌溉方式占85.2%,而滴灌、微喷等高效节水面积仅占14.8%,节水空间和水资源高效利用潜力挖掘严重不足。保护好水生态环境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使命,比任何地方都更加重要而紧迫。

水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坚持用好全面推进河(湖)长制这个重要抓手,扎实做好治水护河各项工作,不断提升生态环境建设整体水平。

一要管好水。严格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强水源地保护管理,确保水源地安全。强化规划管控,统筹考虑水资源条件、环境承载能力和生态安全,加强水利、农业、林业、国土、交通等专项规划与环境保护相关规划的衔接融合,防止新增不合理的取水许可。坚持和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大力调整农业结构,减少对地下水的开采,严惩违法开采和超量开采,全面执行水资源评估和新打水源井审批制度,加紧推进“喷改滴”,提高农业用水效率。严格项目准入,坚决摈弃“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模式,严格执行招商引资项目准入制度,严把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关口,禁止不符合生态功能区要求,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过度消耗资源的项目进入太旗。

二要治好水。进一步加强城镇生活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等源头整治,开展农药、化肥使用零增长减量化专项行动,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先进施药机械,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加强科学、生态种植等技术指导,加快推进农业生产标准化、生态化、集约化发展,引导农民少用药甚至不用药,积极探索生态农业发展道路。努力提高城镇污水处理率,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中水水质提升工程,着手建设应急调节池,确保污水达标排放。各有关部门要抢抓中央支持环保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重大政策机遇,进一步加大向上争取项目力度,加快建设一批固根本、管长远、惠民生的重大水利设施和环保基础设施,尤其是住建、环保、水利、农牧等部门要牢固树立机遇意识,跟政策动向,重点围绕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河道整治、农村面源污染等薄弱环节和领域,全面加强项目编制、包装和争取工作,持续为全旗水利环保设施建设提供坚实支撑。各苏木乡镇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农村牧区垃圾污水处理力度,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污水处理技术和方式。抓好农村牧区环境综合整治,切实解决垃圾乱倒、污水乱排等问题,着力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

三要护好水。河长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涉及上下游、左右岸和不同辖区、各个行业,大家一定要自觉摒弃“只管自留地、不管交叉带”的狭隘观念,坚决打破“一亩三分地”的思维藩篱,进一步建立完善多方参与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共管、共治工作模式,全面加强区域与区域之间、行业与行业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与苏木乡镇之间的联动协作,切实形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强大合力。同时,由旗河(湖)长制办公室牵头,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统筹好环保、水利、农牧、林业、国土、住建等部门的执法力量,积极探索多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努力变“分头治水”为“联合治水”,要坚持常态执法,始终以“零容忍”“出重拳”的鲜明姿态,严厉打击非法排污、采砂、侵占水域岸线等违法行为。

前不久,盟河长办和盟行署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检查组对我旗督导检查的反馈意见,既肯定了我旗在落实河(湖)长制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上所作出的努力,又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客观中肯的意见建议,明确了具体整改要求。下一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决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逐一对号入座,制订整改措施,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明确整改时限,强化督促检查,确保问题得到全面整改落实。

“河长制”是我国水治理体制的重大创新,其本质就是一种“责任制”,它不是搞短期的突击式治水,也不是“一阵风”的运动式治水,而是一项长期性的制度性治水。因此,大家一定要自觉纠正实施河长制是阶段性任务的错误认识,牢固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以对历史、对人民负责的态度,重视和加强水资源保护,注重协调配合,抓好推进实施,确保河(湖)长制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一要完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关键是要建立健全河长组织体系和以党政领导一把手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落实体系,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把工作抓在一线,把基础打牢夯实。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河(湖)长制本质,落实好各自职责,群策群力、同步推进河(湖)长制各项任务。要严格按照全旗河(湖)长制工作方案,落实细化任务,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加强河(湖)长制体系建设,完善工作机制,逐级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要狠抓责任落实。各级河长要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主动牵头、主动谋划、主动推进,认真开展好各项重点工作。旗级河长要主动发挥带头作用,做好统筹协调、综合调度、具体指导等工作,以上率下促进河(湖)长制有效落实。各苏木乡镇河长要落实党政同责,集中研究、调动各方力量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将推行河(湖)长制融入整体工作统筹考虑,与各项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要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调度推进,河(湖)长制落实情况要及时上报旗河(湖)长制办公室。

三要强化巡查监管。目前全旗每条河流都逐级明确了河长,逐段明确了河段长,划分好了“责任田”。各级河长、河段长决不能只将责任简单地在文件纸上写写、公示牌上挂挂,必须坚定不移地把责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体现在问题解决上。要建立完善巡察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定期对各河流治理、管护情况及各河流河(段)长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巡察,并对巡察情况进行通报。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列出问题清单,重点督办、限期整改。各河段长要严格执行巡河制度,定期对所管辖河段进行巡察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破坏水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

四要加强宣传引导。各成员单位、河(湖)长制办公室要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河(湖)长制的重大意义、方针政策等相关知识,特别是要加大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力度,动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及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河道整治、护水治水等行动,切实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关心、人人有责、人人监督的浓厚氛围。

五要严格督查考核。我们大力推行河(湖)长制,通过“河(湖)长制”实现“河长治”。河(湖)长制办公室要定期开展督查考核工作,及时公布并充分运用考核结果。要切实加强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组织部门要将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成绩突出的,要进行表彰奖励;对考核不达标的,要明确整改期限,限期整改;对出现重大问题、造成环境污染事件的,要严肃问责。要牢固树立生态环境党政同责、失职问责、终生负责意识,通过以督促改、以督促建的方式,引导各级河长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方法,以更加有力有效的举措,推行河(湖)长制落实到位。

同志们,推行河长制,加强对水环境和水生态的保护和治理,责任重大、意义深远。我们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站位,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河(湖)长制落实,切实把水资源治理好、管理好、保护好,努力把生态环境优势转化为绿色发展优势,为建设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作出积极的贡献。

11月5日,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顺阳河市级河长何伟主持召开顺阳河河长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听取市林业局督查情况,宜阳、伊川域内顺阳河段管理保护工作推进情况、存在问题以及下步打算,部署推动相关工作。

描写河湖长制概论心得体会总结六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区总河长第一次会议暨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会议,上半时,柏凤杰副区长带领相关部门同志进行了实地巡河,查看了河道治理中存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召开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行河长制工作部署,安排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区河长制工作。刚才,柏区长作了一个重要讲话,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河长的责任,并对下步推进河长制的落实提出了非常具体明确的意见,大家一定要对照各自职责,抓好工作落实。

自去年以来,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我们全面启动了河长制,制定并发布了河长制实施意见和工作计划,并在本次会议上再次发布。会议结束后,我们应该认真学习,了解河长制度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看看各级河长的职责,河长巡逻工作的要求,你应该处理的范围,这必须清楚。全区全面实施河长制作为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建设五魏都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实践、加强措施、高水平推进。我区河长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一是初步建立了三级河长体系。我区、办事处、社区明确了52名河长,提前一个月完成了阶段性工作目标。我们首先建立了河长制的组织结构。二是逐步完善工作机制。区河长制办公室已成立,制定并发布了《魏都区河长制实施工作计划》,建立健全了《河长制突发事件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我们还建立了工作机制,围绕河长制明确了11项工作制度。三是基础工作有序推进。各级河长陆续上岗,河长巡河护河工作逐步开展。启动了一河一档、一河一策、河长制信息工作平台等基础工作。四是专项行动有效有力。清河、八陵河、运粮河、幸福渠、灵沟河、中央公园水系等城市河流,以及老吴英、东李庄、刘铁庄的社区渠塘,集中开展了清河行动,集中清理打捞了河流中存在的建筑和生活垃圾、水面漂浮物和杂草,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这是前期我们做的一些工作,也取得了初步成效。同时,凤杰区长刚才讲话中也对存在的问题一一点了出来,我们在河长制推进中,目前来说,走在了全市的前列,但是好多都是成绩,在实际工作推进中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比如说,去年,我们区大大小小发生了多起水质污染事件,特别是清潩河、幸福渠、运粮河水质时好时差,拿出来这几道渠,水量相对小,并且周边有污染源、企业,这些水质时好时坏,去年,被市政府扣罚区财政生态补偿金100万元;进入今年春节之后,进入植树季节之后,侵占河道开垦种菜、葬坟、栽树等现象屡屡发生,群众时有举报,已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巡河机制还没有真正的形成,很多河长还没有真正巡过河,河湖管理保护形势日益严峻。对这些问题,各有关部门都要高度重视,这也是我们今天召开会议的一个主要原因。

关于下步工作,就全面推行实施“河长制”工作,我再提三点意见。

在这时候为什么中央部署,全国实行河长制,湖长 制,总书记亲自抓监督,这项工作对我们许昌,对我们魏都区又有什么特殊、特殊情况。首先,我们要把这个问题弄清楚。从大的方面说,

(一)推行河长制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五大发展理念,其中一条就是绿色发展,总书记讲“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要求我们“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总书记对这个生态环境非常重视,这很多理念就是总书记在当县长、县委书记、省长、省委书记的时候提出来的。十八大之后,总书记对这些问题进行了多次督导,就像云南大理“苍山洱海”,去那里看,在那照个照片,历史凭证,之后他再来看,看看洱海的水质变坏没有。总书记到很多地方考察调研,都对生态文明环境提出要求。在今年的全国两会期间,总书记参加一些团的讨论时,也再次强调了生态文明建设。2016年10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对全面推行河长制作出总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可以说,对生态文明,十八大以来上升了一个新的高度,在这方面,无论是我们环境的攻坚、水生态文明的建设,总书记都提出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这一点大家一定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有时候你外出也好,或者是在许昌市转转也好。目前都可以说,对生态文明建设从党政机关到人民群众是越来越重视,三江源的保护,甘肃省祁连山的植物园,中央指出对他进行了严肃的处理,所以说大家要站在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的角度上,真正把落实河长制,推进河长制,作为一个重点的工作来对待。

(二)推行河长制是保护生态水系的现实需要。水生态文明是生态文明的重要部分,首先我们不要把水和整个生态隔离开,林、湖、水渠、坑、塘都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我们许昌之所以做这项工作是因为对我们许昌非常重要,也有我们的市情来决定。在座有很多同志都经历过水系建设。许昌是全国严重缺水城市之一,我们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不仅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而且远远低于全国的水资源量,我们的水资源并不是很丰富。过去,我们经常出现旱灾,历史上三年困难时期,也是因为大旱。我们小时候的水资源是很充沛的,一般是每个村里面都有坑塘,一下雨,游个泳摸个鱼,那种生活情况,通过这几年的发展,已经没有了,过去的这种坑塘干涸了,河流干涸了,这就是整个生态环境在逐步恶化。过去我们的护城河就成了臭水沟,我们许昌市那么多河道都干涸,成为排污的水渠,那种状况在我们水系建设之前大家历历在目,过去沿着清潩河走走,有几个造纸厂,下面是个杨树林,整个河道是什么状况。从2014年起,市委市政府下决心搞河湖水系建设,从市里到各个区,到在座的同志们,我们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三年任务两年完成,这中间我们水变轻了,河道变美了,整个我们的形象提升了。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我们魏都区为了解决资金问题,当时市里与水投公司结合,我们魏都区这一块的建设资金是19.6亿,可以说投入巨大,我们把他建成了,效果比较好,我们在座的同志,魏都区乃至全市的居民都是受益者,现在到水边上看一下,散个步,感觉心情非常舒畅。但是我们中原地区这个水系特别少,因为我们这个水不像大江大河水流量径流量大,我们是人工建设的水系,特别是在我们地处平原这个地理位置,水系建设我们投入很大精力,但是管更难。像中原地区这个水系,我们的河道同时还肩负着排涝行洪的功能,如果我们管不好,就很容易被污染,并且有些专家、领导说,像我们建设的水系河道,至少要经过五年的考验期,因为很容易被污染的可能性比较大,我们要行洪,绵绵污染、生活污染,至少建成之后要五年,如果五年我们管护好了,我们水系才能真正建成发挥效应。之所以实行河长制,从中央的要求来说是对大江大河的治理,每条河都要有河长,因为对全国来说我们的水污染非常严重,无论是长江黄河,特别是淮河等等一些水体某种意义上都在发生变化,由好到坏。通过这几年的治理,有些水生态在逐步回升,实行河长制,从中央的层面来讲,就是要明确责任,这河道要有人去管,有人对这个水质负责,既是发现问题,及时的解决,这就是总书记推行河长制作为一个重大改革,作为我们魏都区来说,我们大家有责任有义务把水系管护好,推行河长制对我们魏都区的生态水系是至关正要的。

(三)推行河长制是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现在群众们都在享受这一池清水,但是,很多群众也不自觉,往河道倒垃圾、倒污水、在河道开荒种菜、种树,极个别人为了自己,没有公共意识,如果我们不管,那么其他人从众心理就会跟着干。我们的河道是公共的河道,是公共财产,不允许个别人在这里违法作业。要靠我们河长去管理,去巡河发现问题,及时去纠正整改我们存在的问题,这样我们才能维护绝大多数群众的利益,使我们大家共同来享受这一河清水。作为我们在座的各级河长及相关部门,大家要充分认识中央为什么要推行河长制,推行河长制对我们魏都区来说,还有哪些特殊情况,如果我们没有这些河,这还是臭水沟,我们还有必要推行河长制么?现在我们前期把河湖水系建设起来了,管好是我们大家共同的责任,我们各级河长的责任,大家要充分认识到,切实履行好我们三级河长的责任,把我们从河湖水系建起来以后,把这些发现的问题,我们要整改好。

今天会上,《魏都区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河长制工作手册》再次印发给大家,就是让大家认真了解和掌握河长制工作的根本任务、工作流程和目标任务。各级河长和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全面落实。大家围绕着改善水环境质量这个总目标,来履行我们的责任,具体的工作有五项:

一要抓好源头治理。源头也就是污染源,如果这一块治不住,想把水质量提升上去,水质量改善上去,很难。首先,把污染源控制住。目前,我区现在的污染源主要是城区生活污水及一些相应的小企业。要坚持分类施策,工业方面要紧盯造纸等重点污染行业,加强环保监督和执法,确保排放达标。环保、水务部门要组成联合排查小组,对清潩河、灞陵河、运粮河入河排污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和监控沿河企业非法排污问题以及入河管网雨污分流不彻底等问题。城区生活污水方面,要加快雨污水综合治理工程、积水点改造工程建设,着力提高城区污水处理率,已经开工的,要加快建设进度,尽快建成投用。2016年开始,根据我区实际,启动了一批雨污管网、和积水点改造,地下管网是一个城市的良心,管网虽然看不见,但是,对我们城市的整个运行和发展是至关重要的。作为实施这些工程的牵头部门,一是要把工程建设好,保证工程的质量,工程设计要一步到位。二是建设要快。积水点改造要好,雨污水管网建设也好,很多都在市区,开挖之后影响居民的生活,牵头部门一定要以最快的速度完成。三是要一步到位。对新建的工程,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要把管网一步设计到位,不要这条路建好补好就要开挖,造成很大的二次投入,这个下去后一定要研究好,解决好。

二要抓河道治理。大力开展清河行动和侵占河道联合专项执法,4月份要搞一次集中行动,各个办事处、社区、各级河长对这个事要高度重视,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开展清河行动和侵占河道联合专项行动。集中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侵占河道开垦种菜、葬坟,强占堤防私栽苗木,违法进行水面畜禽养殖等河湖管护等突出问题。我们魏都区的沟河内全部都是禁养区,不允许再有畜禽的养殖。河道的公共资源也不允许个别人侵占,我们要通过今后的制度把这些问题解决好。这项工作由凤杰同志负责,本月要组织水务、畜牧、园林以及办事处开展一次联合执法行动,着力解决我区河道环境混乱问题。同时,要结合美丽乡村和水美乡村建设工作,对部分涉农社区内的坑塘、村渠进行综合治理,真正实现水生态建设的全面均衡发展。

三要坚持联防联控。要完善河湖应急执法机制。健全突发水污染事件等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区、办事处、社区三级应急联动机制,完善信息报告、应急处置、联动执法、情况反馈等制度,一旦发现水环境污染问题,立即启动应急机制,环保、水务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在十五分钟内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置,把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同时,建立农水、环保、公安、住建、城管、园林中心等相关部门参与的河湖保护管理联合执法机制,抽调专门工作力量,推进联合执法。河道治理也靠各个部门共同努力,很多工作都需要相互的配合,现在存在的问题是,有些部门配合不到位,在这里我提几个要求,涉及我们魏都区工作方面需要大家配合的,大家还是要顾全大局,全力支持,任何一个部门都需要其它部门的配合,如果不给你配合,就寸步难行,这个事需要别人配合的时候,你去求人家,但是平时其它部门需要你配合的时候,你不配合不行动,说明你这个同志没有大局意识,没有纪律观念。无论是垂直部门也好,还是区直相关部门也好,对于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工作,并且这些工作还是你应该尽的义务和责任,应该全力搞好配合,搞好联合执法。

四要接受社会监督。抓好河长制工作,既要有开拓创新的精神,更要有直面问题、动真碰硬的勇气,要全面履行责任意识,督促企业落实减排治污的主体责任,依法追究企业环境违法责任。同时,要广纳谏言,积极引导公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建议。人民群众是主体,现在群众对水系建成之后是非常关注的,为什么会有很多举报,就是人民群众都关注这些问题,只有让人民群众都参与进来,出了很多问题就会随时发现,要加强群众的宣传引导,抓好政策宣传解读,动员广大居民积极参与到河湖水系的治理上来,在全区上下营造起人人关心河湖、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风尚。

五要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河长制落实不仅仅是我们城市,目前,我们还有一些涉农社区,也有一些坑塘,也建了一些水系,有些办事处涉农社区还临近水源地周边,要加强河长制这一块的落实。要结合美丽社区的建设,结合农村环境的整治,着力抓好河垃圾、河污水的治理,这是重点。涉农社区重点有两块:一是污水。我们要千方百计把它治住。老吴营的景观池和七里店临近的颍汝干渠,要下功夫治好。二是农村的死水、污水坑塘,会直接影响居民身体健康和地下水源,要加强坑塘死水污水的治理。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按照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和这次会议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统筹协调,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区河长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定期组织河长联席会议,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4月底前,河长制办公室工作人员要全部抽调到位,明确工作岗位和职责分工,确保日常工作正常运转。各办事处、社区要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确定治理时限,落实重点河湖“一河一策、一湖一策”具体措施。4月20日前完成“一河一策”和“一河一档”编制工作,4月底前组织专家评审,并报区委常委会和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对于区级来说,我们也有湖,但是湖规模不大,湖在哪个办事处,办事处河长就是湖长,不再明确湖长。

二要夯实工作责任。目前,我们已经建立了三级河长制体系,每条河流都有“河长”,无论是“总河长”、每条河流的“河长”,还是办事处的“河长”和社区负责同志,都要切实承担起河道保护管理、污染治理的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深入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真正做到守河有责、护河担责、治河尽责。区河长制办公室要积极当好区级河长的参谋助手,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聚焦突出问题,推动责任落实。河长办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多方联动,并肩作战、同向发力,着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要完善工作机制。围绕推进河长制,我们建立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要长期坚持,不断完善,并切实发挥作用,推进河长制工作科学化、常态化。区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河湖日常监管常态巡查机制,县级河长要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巡查,办事处、社区级河长要经常性开展巡查,及时发现河流存在的问题。同时,要积极探索创新,总结一些行之有效、能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并适时上升为制度机制,织密织细织牢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制度之网。

四要强化考核问责。要制定完善考核办法,科学运用考核结果,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要根据不同河道存在的主要问题,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明确考核目标、主体、范围和程序,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建立问责与激励机制,对成绩突出的河长及单位进行表彰,对履责不到位,要按照上级的要求,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同志们,全面推行河长制、保护水安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大家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站位,以全面推行河长制为新的起点,努力开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新局面,真正实现辖区水清、河畅、岸绿、景美。

描写河湖长制概论心得体会总结七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旗河(湖)长制工作推进会议暨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意见整改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盟委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对我旗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并按照上级要求切实做好河(湖)长制及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问题整改工作,确保河(湖)长制工作责任全面落实到位,水资源管理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刚才,乔书记传达了盟河长办《关于太仆寺旗河(湖)长制工作督导检查整改意见的函》;旗河长办主任、水利局局长徐建阁同志宣读了《太仆寺旗河(湖)长制工作整改方案》;传达了我旗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中存在的问题,并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切实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下面,我就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强调几点意见。

全面推行河长制既是一项保护工程、发展工程、民生工程,更是一份沉甸甸的政治责任。因此,我们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对标对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和盟委行署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折不扣抓好河(湖)长制的推进实施。

在整个自然生态系统中,水居于核心地位,是决定性因素。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水安全问题也越来越突出、越来越紧迫,对治水提出了崭新课题和更高要求。就我旗而言,水资源较为匮乏,境内没有可供开采利用的地上河流。目前登记造册实行河长制的河湖(淖)为24条,其中河流17条,湖泊(淖)7条,且大多数均已干涸,属季节性河湖,且存在河道非法采砂、河湖垃圾污染和非法侵占河(湖)岸等问题。除此之外,更加突出的问题是地下水资源开始透支,2017年上级核定我旗用水总量是5600万立方米,实际用水量已达到4441万立方米,已经接近临界线。大家只要留心看一看这几年我旗农村大量连片的枯死树,就足以说明地下水入不敷出的严峻现实。此外,我们一直对外号称年降雨量400毫米,但十年九旱是常态,个别年份降水量还不足200毫米,年均蒸发量却高达到1617毫米。地下水采补严重失衡,除宝昌沟、葫芦峪沟、永丰沟、千斤沟中沟四个地区以外,其他地区地下水位每年下降1-2米,很多浅层井干枯或水量不足。同时,我旗灌溉用水占总用水量的84%,但45.3万亩水浇地畦灌、管灌、喷灌等节水率相对较低的灌溉方式占85.2%,而滴灌、微喷等高效节水面积仅占14.8%,节水空间和水资源高效利用潜力挖掘严重不足。保护好水生态环境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使命,比任何地方都更加重要而紧迫。

我们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切实提高对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重大意义的认识,全面落实河长制这一治水管水护水的新模式,以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以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刻不容缓地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我旗自去年9月全面启动河(湖)长制工作以来,相继出台了旗、苏木乡镇《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方案(试行)》;设立了全旗总河(湖)长、副总河(湖)长、旗级河(湖)长以及苏木乡镇总河(湖)长、副总河(湖)长、分段河(湖)长。其中:两级总河(湖)长、副总河(湖)长分别由旗、苏木乡镇党政一把手亲自担任;3条旗级河长分别由乔书记、韩旗长和靳旗长担任;各苏木乡镇分段河(湖)长由本级副职担任。去年10月,旗河长办批复成立后,相继制定出台了河长制信息报送、督查考核、验收管理等制度办法,设置了旗、苏木乡镇两级河(湖)长制公示牌,委托设计单位制定了“一河一策”和“一湖一策”。至此,我旗河(湖)长制体系基本建立,可以说取得了一定成果,但在具体推进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比如: 政治站位不够高、河长巡河积极性不高、部门联动配合不畅等问题,严重阻碍了河(湖)长制工作的顺利推进。这些问题需要各位河(湖)长及河长办成员部门的同志们切实加以重视,采取有力措施整改落实。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2016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8次会议上提出的明确要求,强调要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2016年11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对这项工作作出具体部署,标志着全面推行河长制、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已经上升为中央和国家层面的一项重大改革,为我们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提供了重要保障。

河长制,简单地说就是由党政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辖区内河湖的管理保护。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总河长,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主要河湖设立河长,由省级负责同志担任;各河湖所在市、县、乡均分级分段设立河长,由同级负责同志担任。县级及以上河长设置相应的“河长制”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各级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破坏航道、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河长制办公室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落实河长确定的事项;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在整个自然生态系统中,水居于核心地位,是决定性因素。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水安全问题也越来越突出、越来越紧迫,对治水提出了崭新课题和更高要求。就我旗而言,水资源较为匮乏,境内没有可供开采利用的地上河流。目前登记造册实行河长制的河湖(淖)为24条,其中河流17条,湖泊(淖)7条,且大多数均已干涸,属季节性河湖,且存在河道非法采砂、河湖垃圾污染和非法侵占河(湖)岸等问题。除此之外,更加突出的问题是地下水资源开始透支,2017年上级核定我旗用水总量是5600万立方米,实际用水量已达到4441万立方米,已经接近临界线。大家只要留心看一看这几年我旗农村大量连片的枯死树,就足以说明地下水入不敷出的严峻现实。此外,我们一直对外号称年降雨量400毫米,但十年九旱是常态,个别年份降水量还不足200毫米,年均蒸发量却高达到1617毫米。地下水采补严重失衡,除宝昌沟、葫芦峪沟、永丰沟、千斤沟中沟四个地区以外,其他地区地下水位每年下降1-2米,很多浅层井干枯或水量不足。同时,我旗灌溉用水占总用水量的84%,但45.3万亩水浇地畦灌、管灌、喷灌等节水率相对较低的灌溉方式占85.2%,而滴灌、微喷等高效节水面积仅占14.8%,节水空间和水资源高效利用潜力挖掘严重不足。保护好水生态环境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使命,比任何地方都更加重要而紧迫。

水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坚持用好全面推进河(湖)长制这个重要抓手,扎实做好治水护河各项工作,不断提升生态环境建设整体水平。

一要管好水。严格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强水源地保护管理,确保水源地安全。强化规划管控,统筹考虑水资源条件、环境承载能力和生态安全,加强水利、农业、林业、国土、交通等专项规划与环境保护相关规划的衔接融合,防止新增不合理的取水许可。坚持和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大力调整农业结构,减少对地下水的开采,严惩违法开采和超量开采,全面执行水资源评估和新打水源井审批制度,加紧推进“喷改滴”,提高农业用水效率。严格项目准入,坚决摈弃“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模式,严格执行招商引资项目准入制度,严把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关口,禁止不符合生态功能区要求,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过度消耗资源的项目进入太旗。

二要治好水。进一步加强城镇生活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等源头整治,开展农药、化肥使用零增长减量化专项行动,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先进施药机械,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加强科学、生态种植等技术指导,加快推进农业生产标准化、生态化、集约化发展,引导农民少用药甚至不用药,积极探索生态农业发展道路。努力提高城镇污水处理率,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中水水质提升工程,着手建设应急调节池,确保污水达标排放。各有关部门要抢抓中央支持环保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重大政策机遇,进一步加大向上争取项目力度,加快建设一批固根本、管长远、惠民生的重大水利设施和环保基础设施,尤其是住建、环保、水利、农牧等部门要牢固树立机遇意识,跟政策动向,重点围绕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河道整治、农村面源污染等薄弱环节和领域,全面加强项目编制、包装和争取工作,持续为全旗水利环保设施建设提供坚实支撑。各苏木乡镇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农村牧区垃圾污水处理力度,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污水处理技术和方式。抓好农村牧区环境综合整治,切实解决垃圾乱倒、污水乱排等问题,着力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

三要护好水。河长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涉及上下游、左右岸和不同辖区、各个行业,大家一定要自觉摒弃“只管自留地、不管交叉带”的狭隘观念,坚决打破“一亩三分地”的思维藩篱,进一步建立完善多方参与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共管、共治工作模式,全面加强区域与区域之间、行业与行业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与苏木乡镇之间的联动协作,切实形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强大合力。同时,由旗河(湖)长制办公室牵头,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统筹好环保、水利、农牧、林业、国土、住建等部门的执法力量,积极探索多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努力变“分头治水”为“联合治水”,要坚持常态执法,始终以“零容忍”“出重拳”的鲜明姿态,严厉打击非法排污、采砂、侵占水域岸线等违法行为。

前不久,盟河长办和盟行署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检查组对我旗督导检查的反馈意见,既肯定了我旗在落实河(湖)长制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上所作出的努力,又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客观中肯的意见建议,明确了具体整改要求。下一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决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逐一对号入座,制订整改措施,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明确整改时限,强化督促检查,确保问题得到全面整改落实。

“河长制”是我国水治理体制的重大创新,其本质就是一种“责任制”,它不是搞短期的突击式治水,也不是“一阵风”的运动式治水,而是一项长期性的制度性治水。因此,大家一定要自觉纠正实施河长制是阶段性任务的错误认识,牢固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以对历史、对人民负责的态度,重视和加强水资源保护,注重协调配合,抓好推进实施,确保河(湖)长制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一要完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关键是要建立健全河长组织体系和以党政领导一把手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落实体系,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把工作抓在一线,把基础打牢夯实。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河(湖)长制本质,落实好各自职责,群策群力、同步推进河(湖)长制各项任务。要严格按照全旗河(湖)长制工作方案,落实细化任务,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加强河(湖)长制体系建设,完善工作机制,逐级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要狠抓责任落实。各级河长要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主动牵头、主动谋划、主动推进,认真开展好各项重点工作。旗级河长要主动发挥带头作用,做好统筹协调、综合调度、具体指导等工作,以上率下促进河(湖)长制有效落实。各苏木乡镇河长要落实党政同责,集中研究、调动各方力量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将推行河(湖)长制融入整体工作统筹考虑,与各项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要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调度推进,河(湖)长制落实情况要及时上报旗河(湖)长制办公室。

三要强化巡查监管。目前全旗每条河流都逐级明确了河长,逐段明确了河段长,划分好了“责任田”。各级河长、河段长决不能只将责任简单地在文件纸上写写、公示牌上挂挂,必须坚定不移地把责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体现在问题解决上。要建立完善巡察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定期对各河流治理、管护情况及各河流河(段)长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巡察,并对巡察情况进行通报。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列出问题清单,重点督办、限期整改。各河段长要严格执行巡河制度,定期对所管辖河段进行巡察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破坏水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

四要加强宣传引导。各成员单位、河(湖)长制办公室要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河(湖)长制的重大意义、方针政策等相关知识,特别是要加大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力度,动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及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河道整治、护水治水等行动,切实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关心、人人有责、人人监督的浓厚氛围。

五要严格督查考核。我们大力推行河(湖)长制,通过“河(湖)长制”实现“河长治”。河(湖)长制办公室要定期开展督查考核工作,及时公布并充分运用考核结果。要切实加强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组织部门要将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成绩突出的,要进行表彰奖励;对考核不达标的,要明确整改期限,限期整改;对出现重大问题、造成环境污染事件的,要严肃问责。要牢固树立生态环境党政同责、失职问责、终生负责意识,通过以督促改、以督促建的方式,引导各级河长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方法,以更加有力有效的举措,推行河(湖)长制落实到位。

同志们,推行河长制,加强对水环境和水生态的保护和治理,责任重大、意义深远。我们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站位,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河(湖)长制落实,切实把水资源治理好、管理好、保护好,努力把生态环境优势转化为绿色发展优势,为建设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作出积极的贡献。

11月5日,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顺阳河市级河长何伟主持召开顺阳河河长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听取市林业局督查情况,宜阳、伊川域内顺阳河段管理保护工作推进情况、存在问题以及下步打算,部署推动相关工作。

描写河湖长制概论心得体会总结八

同志们:

今天,我们将大家召集起来,召开河长制工作会议。前面,相关单位和各县(市、区)分别作了表态发言,大家的发言都认识到位、态度鲜明、措施有力,希望接下来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就方面工作,再作一些安排部署。

当前河长制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规定动作落实不好。一是河湖调查不彻底。河湖现状摸排不准、信息掌握不全。特别是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的支沟河流摸排存比较严重问题。**县50平方公里以下的河流支沟的上报数量为零,明显是不当的。二是工作清单报送滞后。按照要求,四张清单应该在3月底由市级联络员单位报送市级河长审定后由市总河长办印发。目前,27条市级河流中还有12条没有按要求送审上报。三是专项行动推进不力。按照分工要求,各地要组织开展20项专项行动。截止目前,还没有看到各地相关的推进信息,甚至有些县(市、区)连专项会议都还没召开。各县市区《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方案》要求在4月底全部出台,目前仅嘉陵区印发了划定方案。

(二)工作制度执行不力。一是信息报送制度执行不到位。今年,仅**市、**县、**区报送过信息,其余县区均未报送信息。各地向省“智慧河长”系统上报信息质效较差。**县河长制信息系统的发文登记不完善,被省上接连点名5次。二是巡河制度落实不到位。“县级河长一月一巡、乡级河长一周一巡,村级河长一天一巡”的制度没有严格落实。多数地方巡河次数不够、记录不规范、内容不完整;工作“走过场”,查找问题不认真;对发现问题,交办处理未形成闭环。三是公示制度执行不到位。部分县(市、区)河长公示牌设置位置不当、内容不规范;举报监督电话无人接听,公示的内容和管护目标千篇一律。

(三)河湖保护态势严峻。一是河湖水质持续恶化。从2018年3月份的水质通报情况来看,全市60个水质考核断面达标率仅为50.8%。其中**河、**河和**河“化学需氧量”超标,**河、**河和**河“氨氮”超标,**河、**河和**河“总磷”超标。二是场镇污水处理能力不足。从4月份暗访情况来看,9县(市、区)的乡镇污水处理厂均存在问题,如**区**镇新旧污水处理厂衔接脱节,1800余吨污水直排三年;**区**镇污水处理厂遇到检查才24小时开机,且收集率还不到50%;**区乡镇污水处理厂收集处理率在50%以下的占20%左右;**市“一污”“二污”和“化工公司”入河排污口无正式批文;**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至今没有投产;**县县城污水 “跑冒滴漏”情况突出;**县**镇污水处理厂未运行,**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率只有不到40%;**县**乡排污口位于场镇取水口上游百米左右;**县城乡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严重滞后。三是畜禽养殖场取缔不彻底。目前,**湖库区仍有个别养殖场未取缔,**镇、**乡还有养鱼网箱和囤鱼网箱。四是违搭乱建依然存在。**市河楼乡在**湖库区非法建房7处,**镇、**乡有浮动钓鱼台34个,严重影响了水库水资源环境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

下步河长制工作打算:

(一)继续健全工作体系。去年我们仅仅完成了河长制工作总体框架,还有很多具体工作和制度机制需要进一步细化。要抓紧抓实问题整改,河长体系还不完善的、必须尽快出文明确;河道公示牌设立不规范的,必须重新规范设置;工作制度不健全的,必须尽快健全完善;“一河一档”资料不精准的,必须尽快更新补充;四张清单不精准的要尽快完善,没有送审、印发的,要立即送审、印发。

(二)全面加强河道巡查。县(市、区)、乡镇、村社要层层建立巡河护河制度,设立巡河员、保洁员,加大河道巡查频次。河道巡查要紧盯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六大任务”来开展,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按照河情汇报机制,自下而上逐级汇报,直至问题解决落实。各级河长对巡河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职责权限及时研究解决,抓小抓早、处置隐患,绝不能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把小事情拖成大问题。

(三)大力推进河湖治理。各地各部门要以“20项专项行动”为统揽,继续实施好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大行动”。。统筹实施乡镇污水处理工程,实行河流岸线一律截污、所有污水一律入管,坚持杜绝直排入河。积极开展河道疏浚清淤,组织漂浮物打捞,取缔河道网箱养鱼,全力落实河道“四位一体”长效保洁机制。依法开展河道岸线保护范围划定,严把涉河项目建设审批关。2018年底前要全面完成沿河场镇、工业企业的废水处理设施和监控装置建设任务。加强沿河饮用水源保护区建设,科学划定水功能区,严格坚持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持续加强水源监管保护,着力建设生态清洁型流域。这里特别强调一点,从实际调查了解情况来看,各地污水处理设施、管网配套、提标升级、监测设施建设等方面还存在较大问题,这是当前我市河湖治理工作的主要短板和薄弱环节。会上,已将各地污水处理的基本情况印发给大家,后面还将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下达给各县(市、区)。各地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狠抓整改落实,迅速提升污水处理能力,确保河湖治理取得实效。

(四)严格考核督查问责。市上制定了河长制考核办法,将河长制工作纳入了年度目标考核,下一步还要根据工作具体情况,抓一批不履职的反面典型。各县(区)也要参照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把压力、责任一直传递到最基层。下一步,全市要进一步加强明察暗访、专项督查、随机抽查,对落实不得力、履职不到位、考核不合格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同志们:河长制工作是事关全市工作大局、群众福祉。大家一定要高度重视,按照今天会议安排的时间节点、标准要求,认认真真、扎扎实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