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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申办杂志协议书通用 期刊合刊申请(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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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申办杂志协议书通用 期刊合刊申请(五篇)
2023-01-14 17:48:41    小编:ZTFB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如何写联合申办杂志协议书通用一

大家下午好

我叫xx,来自人文系文秘xx班,隶属社团策宣一部,很荣幸能加入到xx这个大家庭,让我感受到社团的凝聚力和协作力,也受益匪浅,今次有幸能站在这个讲台上参与竞选协会干部,实在是感慨良多。

今天我要竞选的职位是社团联合会部长,虽然没有过硬的文化软实力,也不具备相关的专业操作能力,更甚至对该部门没有深入透彻的研析和了解,但我觉得这些都不是竞选这个职位的最具说服力的资格证明,从基层部门管理的角度出发,个人觉得做到以下几点才是一名合格的部门管理者所具备的能力:

一,懂得如何协调管理者与部门同事的人际关系,平等相处。

二,明确自己扮演角色的位置和份量,以领头羊的身份走在团队的前端,引导大家相互协作,相互交流,指出明确又不失建树性的工作路线。

三,不以正副论高下,不以资历论深浅,无论主角配角,坦然处之,待之。

四,及时向部门部员达上层的工作指示及方针,要确保上行下效。

以上是个人认为竞选该职位最基本的四个入门证明,也是我的四项承诺,如果各位评审认为你们手中高额的一票可以放心的交到台上这位看似资浅却潜力无限的年轻人的话,那就请洒脱的给他一票吧。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

如何写联合申办杂志协议书通用二

甲方:

乙方:

兹甲方有经出让方式取得可供开发的土地一宗,乙方有开发建设管理、技术能力及相应资质,经双方协商达成共同开发 小区项目的协议,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 开发项目位置、内容及规模

(一)位置:

(二)内容:该区内所有单体工程、小区配套设施的开发建设与经营。

(三)土地面积经商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用房面积 平方米,总投资约计 万元(其中土地费 万元,开发手续费 万元,综合配套费用 万元)。

二、 合作方式

甲方以土地作价入股,同时负担开发手续费、配套费、建安费,乙方持营业执照及开发资质,投入相应管理及技术人员,联合开发经营。

三、 各方责任

甲方:负责土地、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项目完工后接收物业管理。

乙方:负责开发项目的开发建设管理以及策划营销,保证项目建设质量达国家合格以上标准、住房售价 元/平方米以上、经商房售价 元/平方米以上、 时间内完成开发计划。

四、 利润分配

甲、乙双方按 比例对利润进行分配。

五、 违约责任

(一)因开发建设存在违章违法、建设质量低劣、配套不完善造成项目收益损失的,扣除乙方利润直至向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二)甲方不及时拨付开发款项或项目验收合格后不接收物业管理的,扣罚利润。

六、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服从文登市建设局调解。

七、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文登市建设局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如何写联合申办杂志协议书通用三

永定区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

2011年,我区充分利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支付方式改革的机遇,助推新农合有序发展,提高农民保障水平,通过健全筹资机制、改革支付方式、完善补偿政策、严格基金管理等措施,实行了基金运行安全,农民受益增加的目标。2011年1-12月份,全区共有440882人次获得补偿,受益面达153%。补偿总金额4597.38万元,占年度总资金的69.35%。其中住院补偿31941人,补偿资金3744.62万元,门诊统筹补助401029人,补助资金478.02万元,住院分娩定额补助2620人,补助资金126.36万元,单病种定额补助5292人,补助资金248.38万元。2011年1-12月份全区住院次均费用为2523元,可报费用比例为88%,住院费用补偿率为50.03%,统筹地区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补偿率为72.01%。

群众的广泛支持和积极参与,是新农合工作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为了将新农合这一惠民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我区通过召开区、乡、村动员会,开辟电视专题专栏,印发宣传手册,制作墙体广告,张贴标语、横幅,出动宣传车,干部进村入户,重点宣传参合农民的受益事例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宣传活动,确保宣传覆盖率达100%,动员农民群众踊跃参合。

为减轻参合农民负担,

提高参合热情,我区政府从2008年起,每年在确保配套资金到位的情况下,还帮助农民解决人均5元的个人筹集资金。 2008年-2011年,区政府共帮助农民缴纳自筹资金550万元。2012年,区政府在个人筹资金额增加到50元/人的情况下,拟为我区参合农民解决人均10元筹资资金。

为进一步方便农民参合,

我区积极探索灵活多样筹资机制。经过前期考察工作,我区将于2013年开展协议筹资,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由当地政府与农户签订协议直接从国家直补资金中代扣代缴参合资金,将切实解决基层政府筹资难,参合群众缴费难的问题。目前已开展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为方便参合群众,

我们一直大力推行“即时结报”,凡在区内44家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参合群众,出院时即可在新农合兑付窗口办理新农合结算业务。对患尿毒症、肺心病等八种特慢病的门诊病人也实行了门诊费用的即付即补工作,有效减轻了农民垫付医疗费用的负担。

为合理控制医疗费用,

让参合农民最大限度的得到新农合实惠,我们试推行限额包干补偿模式。一是实行单病种付费。我区对胆囊切除术等1

1种病种实行住院费用包干,定额补助。并将该11种病种的腹腔镜治疗也纳入定额补助,补偿率均达到70%以上。二是实行最高限额补助。针对意外伤害调查取证难、界定难,且医疗费用较高的问题,我们对无责任方的意外伤害最高限额补助4000元。三是实行定额补助。与区残联、市人民医院签订协议,对白内障限制其住院费用标准,实行定额补助,按每只眼睛800元的标准限额补助。

2010年,区乡级医疗机构住院人

次占总住院人次的73.09%,住院补助金额占总住院补助金额的58.98%,可见,基层医疗机构是农民最主要的就医地点,经过科学测算,我们进一步优化调整补偿方案,将区乡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补偿比例在2010年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现乡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比例为85%,区级最高补偿75%。

为进一步缓解重病群体

医疗负担,我区年底对住院费用达2万元以上的大病患者进行人均3000-4000元的二次补助。同时将住院补偿封顶线由6万元提高到8万元。

与区民政

局联合对农村五保对象在区、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实行全额减免。农村五保对象在定点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级医院和民营医院住院后,基本医疗

费用由合作医疗资金补助75%,剩余25%由区民政部门从农村医疗救助资金中统筹解决。

根据湖南省

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儿童先心病免费医疗救治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精神,我区全面启动此项工作,2010年,我区将11名先心病儿童纳入免费救治范围,22万元均由合作医疗资金支付,2011年我区又对11名先心病儿童实行了免费救治,全额支付医疗费用23万元。

加强对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一直是新农合工作

的重中之重,为了确保新农合的各项政策能执行到位,我们除了加强审核外,重点在“严”字上和借助科学管理的手段上狠下工夫。

我们对各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包片负责制,充分发挥审核人员在审核中的作用,对于违反“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四原则而产生的费用,坚决予以扣除。2011年,共审核拒付各类不合理收费20万元,既保障了基金安全,又规范了定点医疗机构的行为。

为杜绝弄虚作假,区合

管办采取网上监控和日程稽查相结合,常规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每个月保证有10到12天的时间安排工作人

员下乡稽查,每月要抽查10%的病人进行入户调查或电话回访,对各定点医疗机构诊疗行为的真实性进行核实。2011年7月,区合管办组织相关人员,通过随机抽查补偿资料、调查回访参合患者等方式,对区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受访面达1200多人。对查实的问题上报卫生局研究,对8家违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经济处罚,共罚款

其中,3家卫生分院停止合作医疗补偿业务一个月,1家卫生院院长给予行政处分。

为提高医疗服

务质量,规范医疗服务管理,区合管办和区卫生局共同组织,聘请医疗机构专家,成立新农合医疗服务质量评审小组,对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不定期开展医疗服务质量评审,对评审不合格的定点医疗机构要求限期整改。今年上半年,共开展三次专家评审,要求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规范使用中药行为、1家卫生院次均费用增长过快行为限期整改。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几

年来,我区新农合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广大农民群众也得到了更多实惠,但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区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学习借鉴各区县的先进经验,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切实推动永定区“新农合”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2011年10月20日

如何写联合申办杂志协议书通用四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在××公司承包的《 》,就该《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包范围及内容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由三方联合按比例投资完成甲方与《

第一条 联合宗旨、项目和范围

联合经营宗旨: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 联合经营项目:建筑工程

第二条 联合投资各方均以该项目开发负责人 与甲方所签订的《 》工程前期垫资价款作为联合投资范围。

第三条 联合投资方式、比例、核算方式

投资方式:

(1)甲方以现金作为投资。(投资 )

(2)乙方以现金作为投资。(投资 )

(3)丙方以现金作为投资。(投资 ) 投资比例:

(1)甲方占工程项目的 %(按 %出资,承担亏损,享受分红)。

(2)乙方占工程项目的 %(按 %出资,承担亏损,享受分红)。

(3)丙方占工程项目的 %(按 %出资,承担亏损,享受分红)。

核算方式:仅对联合经营的范围实行独立核算。

第四条 联营各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对联合经营范围的全部行使建设性意见表决权,享有红利、出资、承担亏损及承担法律责任的义务。

乙方:对联合经营范围的全部行使建设性意见表决权,享有红利、出资、承担亏损及承担法律责任的义务。

丙方:对联合经营范围的全部行使建设性意见表决权,享有红利、出资、承担亏损及承担法律责任的义务。

第五条 利润分配与风险承担

联合经营范围的全部所得,在除去全部成本和开支后,其余为红利,按投资比例分配。

该项目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联合投资双方对该债务在投资范围内,按投资和分红比例承担亏损。

第六条 联合 投资各方按约定投资多少按实际需用、

按比例投入。投入在本项目独立的财务账号内,支出要甲、乙、丙三方签字认可,以方便各方对投资状况予以监督。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联营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依期如数支付投资时,视为违约,每逾期壹日,违约方应向联营体缴付其投资额的1%作为违约金。

2、由于联营任何一方违约,造成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除应按投资额的10%支付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并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如守约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其违约行为给联营体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书一式三份,甲、丙和各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书经甲、乙、丙各方盖章或签字捺 印后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如何写联合申办杂志协议书通用五

为进一步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着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1号)、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信访局2008年第16号令)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健全全县信访工作长效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积极引导群众以合法理性的方式逐级表达诉求。来访群众应依法到县乡两级各部门各单位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信访事项。首个接访的机关应先行受理,发放由县信访局统一印制的《临武县人民群众走访一册通》(以下称《一册通》)和《来访登记表》,指导来访群众填写好《一册通》,将来访事项详细登记或录入信访信息系统,并按规定做好信访事项的办理。其中属于县政府或县政府工作部门有权作出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按《信访条例》规定程序、时限办理,并书面答复来访人,同时按要求在《一册通》上填写处理意见;群众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持《一册通》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或政府工作部门提出诉求。属于乡镇政府处理的信访事项,首个接谈机关告知来访人向乡镇政府提出;属于县级其他行政机关受理范围内的信访事项,首个接谈机关应开具由县信访局统一印制的《来访事项转送单》,告知来访人持《来访事项转送单》向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提出。对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属于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受理范围的,应当直接办理;属于乡镇政府办理的,县直有关单位要及时交办,由乡镇政府在规定时限内书面答复来访人,并将办理结果报交办单位,然后在《一册通》上按规定填写办理意见。对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信访事项,县政府、乡镇政府及县政府工作部门应积极履行职责,及时安排接谈,了解相关情况,并依法采取措施,防止因信访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

(一)全面建立信访代理代办工作网络。在全县村(社区)一级组建信访代理代办工作站,由村干部或信访维稳联络员(或调解员)任信访代办员,负责到乡镇一级走访的代理代办。各乡镇建立信访代理服务中心,由乡镇分管领导任主任,专、兼职信访干部为代办员,负责到县级走访的代理代办。县直单位成立信访代理室,明确1至2名工作人员代理代办信访事项。县级代办代理机构由县信访局安排一名副局长具体负责,从县司法、公安、信访等部门抽调干部,负责到市级以上走访的代理代办,代理群众到有权处理问题的部门反映诉求,咨询政策,协调解决问题。对属于代理范围的信访事项,信访人必须提出代理代办申请,提供有关材料,填写《信访代理委托申请表》,并承诺代理期间不自行上访、越级上访。信访人对处理意见不服的,代办员应引导其按照规定程序申请复查或复核,同时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疏导工作。信访代理工作经费及村级代办员报酬列入县、乡(镇)财政预算。

(二)全面推进乡镇、县直单位主动作为和逐级汇报工作制度。乡镇对依法受理和应当解决的信访事项,县直单位对职能范围内和本单位工作人员的信访事项,受职能、职权或经济条件等因素限制,确实解决不了的,亦不得将信访人直接推到县级以上上访,乡镇、县直单位要主动作为,积极履职,全力做好人员疏导、稳控工作,乡镇、县直单位主要领导要及时向有关县领导汇报、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最终形成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将问题解决在属地。

(一)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完善县领导信访接访日制度,每周一、周三由县委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县政府副县长轮流到县信访大厅接访。接访领导负责当场疏导、化解处理一般性信访事项,对当场化解处理不了的、涉及自己职责范围的信访事项作出批示意见,明确责任单位或责任乡镇,再由县信访局交办给责任单位或乡镇。对于接待群众来访事项反映的问题,接访领导要作为首办责任人,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直至问题最终处理解决。轮值接访领导要按照《县委常委及县政府副县长信访接待日安排表》的要求按时到岗到位接访。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由本人与有接访安排的领导相互调换时间,并将调换情况提前告知县信访局。各乡镇、县直各相关单位要随时接待群众来访,减少越级上访。

(二)领导约访制度。县接访管理中心要坚持每日常规性接访、接谈,对初访对象,由县接访管理中心根据诉求涉及的事项,通知相应职能部门负责人一同接谈和协调处理;对曾越级到市级以上集访群体代表、有可能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或重大治安问题信访事项的信访人以及涉及全县政策层面的信访事项的信访人,由县接访管理中心预约分管县领导或包案县级领导接访、接谈,县接访管理中心提前一周将约访对象及诉求汇总上报接访领导分析研判。对缠访、闹访户由县信访局向包案领导报告,由包案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及时接谈处置,尚未确定包案领导和责任单位的缠访、闹访户,县信访局及时报县信访联席会议召集人调度应急接访处置工作。到县委、县政府领导办公区上访的群众,分别由县委值班室、县政府值班室引至县信访局安排预约接访。领导接待约访程序详见附件1。

(三)重大信访事项县级领导包案制度。县联席办、县信访局每周五对本周以来省市交办的信访问题和县领导接访批示件进行梳理汇总,撰写《重要访情呈阅》报县委书记、县长及信访联席会议召集人阅示,对突发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越级非访隐患,按照“一事(案)一报”的原则及时撰写《重要访情呈阅》报县委书记、县长批示,经县委书记、县长阅示并确定县级包案领导后,再由县委督查室或县政府督查室在第一时间直接交办给包案领导及相关责任单位办理,做到“一包到底,案结事了”。

(四)领导干部大下访制度。各级各部门领导要根据日常工作中掌握的信访热点难点情况和包案情况,按照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定期深入信访事项发生地或信访人家中直接听取群众意见,处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现场调处矛盾、解决问题。对于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依照有关政策文件,法规、法律现场给予处理和解答,对一时解释不了或难以解决的问题带回研究后再作处理或答复。与现行政策不相符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对在下访中发现的重大或疑难案件,要及时向县分管领导或县主要领导汇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县联席办、县信访局不定期对全县各类信访隐患和县级领导接访批示件进行集中交办或单独交办。责任乡镇、县直单位接到县信访局交办件后,在第1个工作日及时登记,明确责任领导和办理责任人,在第2个工作日予以会商、研究,在第3个工作日对一般问题予以答复、解决,在4个工作日对较大问题予以答复、解决,在5周内对重大问题答复、解决。并在1个月内向县信访局和该信访事项的批示县领导书面报告化解处理结果或工作进度情况,较为复杂的案件解决时限可延长为2个月,最长不能超过3个月;对无理诉求、要求过高的信访事项及其他一时难以解决的信访问题,责任乡镇、县直单位要及时做好疏导、教育和稳控工作(乡镇、县直单位直接受理的信访事项参照此程序办理)。对不按时办理、答复的单位由县联席办通报批评,经督办、催办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结且无充分理由的由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通报批评,经县联席办、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通报批评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结且无合理解释的交县作风办问责处理。群众信访事项办理程序详见附件2。

严格执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湖南省信访事项听证暂行办法》,进一步健全信访事项听证制度,保证和监督各级各部门依法、公开、及时地处理信访事项。听证由有权处理该信访事项的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上一级职能部门受理实施。对信访人要求举行听证的重大复杂疑难信访事项,举行听证的受理机关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及时开展听证活动,根据信访事项的具体内容,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新闻记者、信访人亲友和其他社会人士参加,把信访人的要求与现实法律法规作充分对比,让听证员评价其合法合理性,促使信访人回归到合理的期望值,教育引导其通过正常途径来解决问题。

发生越级上访、非正常上访后,责任单位在接到接访、劝返调度通知后,必须尽快组织力量、安排经费,在规定时间内(到京24小时、到省6小时、到市3小时)赶到现场接访、劝返或开展必要的协调处置工作,第一时间将上访人员劝离现场。其中发生到县闹访、缠访或其它涉访群体性事件的,其相应专项工作组(另行文明确)、包案领导和责任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武源、万水、大冲、镇南、香花、麦市、金江、水东等乡镇1小时内,其他乡镇30分钟内)赶到现场共同接访或协调处置。

县联席办与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信访工作专项督查督办活动。督查督办主要内容: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交办信访事项的化解稳控情况;县联席办、县信访局调度的应急接访劝返开展情况;重要信访事项举行听证后,做出的听证决定的执行情况;其他重要信访工作开展情况。县联席办、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要及时单独或联合将督查督办情况进行通报。加大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力度,对因信访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或决策失误,导致引发群体性事件、越级非正常上访而造成严重后果或较大社会影响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相关部门根据信访、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中共临武县委临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武县非正常上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临办发〔2012〕10号)及上级有关文件从严追究责任。

县信访联席会议总召集人由县委专职副书记担任,第一召集人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担任,县政府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担任召集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信访局,由县信访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任务:一是研判信访形势;二是为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提出建议;三是协调督办重大疑难信访突出问题;四是加强对各专项工作小组的指导;五是完善大规模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信息预警和善后处理工作机制。如遇紧急情况,也可由召集人提议,临时召开。

为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化解处置信访积案的工作积极性,实行信访积案化解奖励制度,县财政每年安排20万元资金作为专项奖励资金,对经县信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并报县主要领导批示、交办的信访积案,县联席办按照“五个一”的机制,根据信访积案的化解难易程度、完成时限和处置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报请县信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根据考评结果按每一件信访积案给予5000元至2万元不等的标准予以奖励,专项用于奖励积案化解工作组人员(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把信访部门作为锻炼培养干部的重要基地,选派拟提拔或新提拔、重用的干部到县信访局挂职锻炼。每年选派不少于3期,每期不少于3人,挂职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信访局负责实施。挂职期间与原单位工作脱钩,由县信访局负责考核,挂职锻炼期满后,县信访局根据实际情况对其做出客观公正的鉴定,考核结果作为组织人事部门选拔任用和奖励的重要依据。

高度重视信访部门队伍建设,切实配齐配强领导力量,努力培养造就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信访干部队伍。把信访干部的任用、交流、培训纳入组织人事工作的总体规划,采取多种形式组织优秀信访干部跨部门交叉任职、下基层锻炼和换岗位交流,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对在信访部门工作达3年以上的优秀信访干部,积极创造条件提拔或交流到其他部门工作。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网络建设,确保信访部门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与形势任务相适应。乡镇和各职能单位要设立专门的信访机构,明确专职信访工作人员和分管领导,并按《关于调整国家信访局信访岗位津贴实施范围和标准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77号文件)落实信访岗位津贴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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