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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结算约定协议书 定点结算约定协议书怎么写(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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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结算约定协议书 定点结算约定协议书怎么写(九篇)
2023-01-15 04:56:13    小编:ZTFB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2023年定点结算约定协议书一

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

1、甲方向乙方购买办公用品及耗材。

2、乙方向甲方免费提供上述产品的送货及售后退换等服务。

3、合同价款:单价及总价。 (附)报价清单

二、双方责任

1、甲方在乙方定点购买办公用品,乙方应每季度为甲方无偿提供所供产品的报价单一份。

2、产品质量标准:乙方必须保证产品为原厂全新正品,并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如有任何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无条件退换物品。

3、产品售后服务:乙方提供产品应按原厂商有关规定执行售后服务,原厂商提供保修时间不足,乙方应承担剩余时间的保修责任。

4、乙方所提供物品的规格由甲方决定。如乙方价格高于市场其他商户同类同质的物品价格,则甲方有权按市场最低价付款;乙方不得随意提价或以次充好,如有此种行为,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乙方如根据市场变化调整价格,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三、价格调整

1、每一个季度结束前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可对报价清单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一次价格更新,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乙方的价格调整通知后,给予最终确认(以书面确认单为准)。更新价格确认后,下一个季度起执行新的价格。

2、本合同货款单价已包括货物移交至甲方所需的一切税费。

四、交货地点及时间

1、在接到甲方订单后,乙方须在2个工作日以内送到,如遇到

特殊情况不能送货需与甲方协商,以协商后的期限内送到;如遇有急用商品订单,则当日或最短时间将甲方指定货物运到指定地点。

2、无论甲方所购买的物品大小、多少,乙方应无条件为甲方送货。产品应妥善包装,保证安全无损运抵现场,乙方承担运保费及产品交付前的一切风险

3、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甲乙双方共同对产品进行验收,

五、付款方式

甲方按季度用转帐方式支付,以甲方实际购买的种类及数量据实核算。乙方必须提供详细的物品销售清单与甲方的收货单核对无误后,由乙方出据17%增值税发票后,甲方才予以付款。

六、争议解决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的,任一方可以向介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

本协议一式八份,甲方持肆份,乙方持肆份,双方签字盖章有效。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其中一方如需终止本协议,需提前10天告知对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年定点结算约定协议书二

一年来,在市医保局的大力支持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直接关怀下,我院在保证来院就诊的参保人员更好地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促进社会保障及卫生事业的发展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年来,我院始终坚持按照《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和《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为就医患者提供了规范、有效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

我院自建院以来,一直提倡优质服务,方便参保人员就医;严格执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各项医保法律法规,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公民的健康服务为宗旨在醒目位置悬挂医疗保险定点标识牌;在医疗保险局的正确领导及指导下就,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及组织机构,成立了以为组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并指定为专职管理人员;同时建立了与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制度相适应的医院内部管理制度和措施;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制度、住院流程、医疗保险工作制度、收费票据管理制度、门诊制度;公布投诉电话、医保就医流程和各项收费标准,并在年初做好年度计划和年终做好年度工作总结;高度重视上级领导部门组织的各项医保会议,做到不缺席、不迟到、早退,认真对待医保局布置的各项任务,并按时报送各项数据、报表。

一是入院方面,严格对入院人员进行仔细的身份验证,坚决杜绝冒名顶替现象,住院期间主动核实是否存在挂床住院现象,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

二是针对病情,做出合理的诊疗方案,充分为患者考虑,不延长或缩短患者的住院时间,不分解服务次数,不分解收费,出院带药按照规定剂量执行。

三是在特殊检查治疗方面,我院要求医生要针对不同病人的不同病情,做出合理的诊疗方案,如有需要进行特殊检查治疗,需认真、仔细、真实填写申请单,并严格按照程序办理。不得出现违规和乱收费现象。

四是对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并提供费用明细清单。严格执行药品目录的规定范围不擅自扩大或缩小药品的使用范围,对就诊人员要求需用目录外药品、诊疗项目,事先要征求参保人员同意。

我院在日常管理方面,一直本着对患者提供优质的服务为宗旨,方便参保人员和患者就医;平时严格执行诊疗护理常规,认真落实首诊医师责任制度及各项责任制度,强调病历诊断记录完整,对医生开出的处方和病历有专职人员进行整理归档;定期组织医生进行业务和职业道德培训,做到对病人负责从病人角度出发,不滥检查、滥用药,针对病人病情,进行合理检查治疗、合理用药;对就诊人员进行仔细的身份验证,杜绝冒名顶替就诊现象;对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并对病人提供费用明细清单。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医保用药审批制度。在参保人员住院治疗方面:

一是严格执行诊疗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认真落实首诊医师责任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交接班制度、疑难危重病历讨论制度、病历书写制度、会诊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完善医疗质量管理控制体系。

二是各种单据填写完整、清楚、真实、准确,医嘱及各项检查、收费记录完整、清楚无涂改,并向病人提供住院费用清单,认真执行自愿项目告知制度,做到不强迫。

三是严格按照医疗保险标准,将个人负担费用严格控制在30%以内,超医保范围的费用严格控制在15%内。

同时也关注本院职工的医疗保险情况,按时按量给本院职工缴纳养老、医疗及各种保险,从未发生拖欠情况。

在这一年的工作中,我院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不少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严把关,认真总结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各项制度,认真处理好机制与服务的关系,规范各项流程,努力更多更好地为患者及参保人员服务,力争把我院的医保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高度,为全市医保工作顺利开展做出贡献。

2023年定点结算约定协议书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车辆在甲方做定点维修保养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应确保送修车辆一切手续齐全、合法有效,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甲方不予负责。

二、协议服务车辆:各类小型汽车、面包车、中型客车。具体协议服务车辆见附件。

三、车辆服务项目:车辆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汽车大修、汽车小修和专项修理、24小时救援以及相关汽车维修的服务。

四、双方义务:

1、甲方保证优先对乙方进厂车辆进行维修,在双方约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车辆的保养与维修,并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

2、甲方应对乙方进厂车辆登记油量,里程数,在维修期间,除试车和办理有关年检业务外,甲方不得将车开出,如违反一次,甲方应赔付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元,同时甲方还要对违纪当事人做出处罚并通报乙方。

3、甲方应对乙方进厂车辆内物品进行登记核实,清点后由乙方授权送修人确认签字,乙方不应该将贵重物品放入车内,如有遗失与甲方无关。对竣工车辆,甲方保证维修质量并确定维修保修期,保修期内如确认为甲方维修过的项目出现返工,甲方承诺免费修复。协议可续签。

五、算方式:

每季度算一次乙方所进厂维修车辆的所有款项(甲方提供发票);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卡号: _________________

六、其他事项

1、乙方提供本协议附件,乙方需进行定点维修车辆的号牌一览(含各型车用润滑油名称、型号及价格)。给甲方备案,经甲方备案后,本协议中所规定本协议中备案的车辆仅限于该附件上的乙方需进行定点维修车辆的号牌一览表。

2、乙方提供本协议附件二乙方授权送修人名单给甲方备案。在甲方处从事车辆维修业务时具有确认权利的乙方授权送修人仅限于该附件二上的乙方授权送修人名单,对于非乙方授权送修人送修的车辆,甲方有权不予签单。

3、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签订补充协议进行完善,补充协议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附件一乙方需进行定点维修车辆的号牌一览表、附件二乙方授权送修人名单、乙方签署确认之送修单及算单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后即可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2023年定点结算约定协议书四

甲方:

负责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甲方)就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招标项目,确定(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在本协议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词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1.1“协议”是指甲方和乙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协议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协议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1.2“办公家具供应及有关服务”是指本协议约定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用户提供办公家具生产、供货、运输、安装、维修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1.3“用户”是指按本协议约定在乙方处采购办公家具的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各直属机构及其下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

1.4“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

1.5“第三方”是指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6“附件”是指与本协议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协议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

2.适用范围

2.1本协议条款仅适用于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

3.协议的组成

3.1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1.1本协议条款;

3.1.2中央国家机关家具定点供应商履约细则(附件1)

3.1.3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工作联系表(附件2)

3.1.4形成协议的其他有关文件

3.2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处,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但甲、乙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4.协议承诺

4.1甲方确认乙方为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采购供应商。甲方确认用户采购办公家具在定点供应商处采购,乙方按甲方要求在协议期内为用户提供办公家具供应及有关服务。

4.2在协议期内,乙方有在“中央政府采购网()”参与网上竞价及有关产品维护的权利。

4.3如用户提出要求,乙方有义务免费为用户设计家具样式、制定采购需求。对乙方设计的家具,用户应给予乙方参与竞价的机会。乙方按本协议向用户供货时应与用户签订供货协议,确定产品数量、质量要求、价格、服务等。如乙方在供货协议中的承诺优于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和本协议时,以供货协议为准。

4.4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用户的协议货物必须是符合国家强制性环保要求,至少应满足以下环保要求:达到或高出“gb18580-20__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1-20__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3-20__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和“gb18584-20__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4.5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用户的协议货物是货物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优良的工艺和优质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

4.6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用户的协议货物通过货物制造厂商的出厂检验,并向用户提供质量合格证书。

4.7为方便用户采购订货,乙方同意将投标文件中《标准产品名录》和《推荐产品名录》中的产品、图片及其有关信息在中央政府采购网上公布,投标价格在未经申请变更的前提下,一经公开不可随意调整。

4.8乙方应接受由甲方组织的在协议期内至少两次关于家具产品质量的检查,抽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4.9乙方应按双方协定填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验收单》。并于每月初前个工作日以excel文档格式填写《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月报表》报送甲方(传真:)。

5.违约责任

5.1乙方对所提供的服务与协议要求不符负有责任。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5.1.1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谋取中标的,向用户提供回扣的,或其他因乙方原因影响本协议无法履行或终止的,甲方可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5.1.2乙方不按协议规定填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验收单》和《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月报表》。

5.1.3乙方存在以下情形,用户可向甲方投诉:

(1)乙方向用户提供的家具,质量明显不满足定点采购、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和本协议规定标准的;

(2)乙方向用户提供的家具,明显高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的;

(3)乙方其他违反协议规定的行为。

用户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超过三次(含)以上的,甲方每次可扣除20%的履约保证金;用户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达到五次(含五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取消乙方下一协议期参与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的资格。具体要求见附件1《中央国家机关家具定点供应商履约细则》,签署本协议视作同意并承诺遵守本细则。

5.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按协议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作为补偿。

5.3履约保证金的扣除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各项义务。

5.4对乙方履行协议情况,甲方有权在中央政府采购网或其他媒体上公布。

6.不可抗力

6.1协议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骚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协议时,履行协议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协议时所不能预见的,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6.2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详细情况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履行协议影响程度的说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

6.3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协议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4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或终止协议的协议。

7.履约保证金

7.1乙方原履约保证金转为本期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乙方完全履行协议规定全部服务义务时止。

7.2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予以补足。

7.3甲方将在本协议期满后1个月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8.保密条款

8.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协议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8.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协议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9.协议的解释

9.1任何一方对本协议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协议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

9.2本协议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协议的诠释或解释,本协议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公历日。

9.3对本协议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

10.争议的解决

10.1在执行本协议中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0.2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

10.3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仲裁部分外,协议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11.协议的终止

11.1本协议有效期至。协议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协议,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协议,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

11.2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协议自行终止:

11.2.1本协议正常履行完毕;

11.2.2甲乙双方协议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11.2.3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

11.2.4一方不履行协议条款,造成另一方无法执行协议,协商又不能求得解决,责任方赔偿损失后,协议终止。

11.3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发生任何以下一种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对于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11.3.1乙方未按协议规定及时补足履约保证金的。

11.3.2乙方向用户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

11.3.3用户对乙方有效投诉达到五次(含五次)的。

12.法律适用

12.1本协议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协议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13.权利的保留

13.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其他各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

13.2如果本协议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协议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协议各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协议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

13.3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因中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协议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甲乙双方应尽快修改本协议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的条款。

14.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

14.1协议书写应用中文。甲乙双方所有的来往信函,以及协议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

14.2除协议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通知

15.1甲乙双方发出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的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或通信联络地视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

15.2甲乙双方发出的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以下通讯地址,付款或收款应使用以下账号,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账号,应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通讯地址和账号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应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具体联络方式以附件2《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工作联系表》为准。

甲方: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及账号:

乙方: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及账号:

15.3上述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方承担。

16.协议修改

16.1对于本协议的未尽事宜,需进行修改、补充或完善的,甲乙双方必须就所修改的内容签订书面的协议修改书,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

16.2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协议生效

17.1除非协议中另有说明,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后,即开始生效。本协议有效期至。

17.2本协议中的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3本协议期满后,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与用户签订的供货协议,在其约定的协议期限内继续有效。

17.4本协议正本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另两份备案。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2023年定点结算约定协议书五

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约定书文本(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约定书文本(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甲方:上海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广大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服务,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4号)、市人民政府颁发的《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20__年10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2号发布)及有关政策规定,甲方依法定职权并受市医疗保险局委托,确定乙方为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双方签订约定书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当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本市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及各项配套规定。

第二条乙方应认真执行本市医保的有关规定,建立与基本医疗保险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乙方必须有一名院级领导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乙方应当有专门管理医疗保险工作的部门,并至少配备一名医务管理人员和一名财务管理人员(二级专科医疗机构视实际情况定),与甲方共同做好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工作。乙方未按上述规定配备相关部门及其人员,甲方可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并责令其整改。

第三条乙方应在本单位显要位置悬挂“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铜牌;以设置“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等形式,将基本医疗保险的主要政策规定和本约定书的重点内容向参保人员公布。

第四条乙方的各项收费标准必须遵守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并将相关收费标准公布在醒目的地方。同时,乙方必须向参保人员及时提供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和住院日费用清单,各种清单要清晰、准确、真实。

第五条乙方向参保人员提供超出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服务,包括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及特需服务等,需由参保人员承担自费费用时,应当事先征得参保人员或其家属同意并签字后方可执行。否则,参保人员有权拒付相关自费费用。

第六条甲方应保证医保信息系统整体安全性和可靠性,提出科学合理的技术和接口标准及信息安全管理要求。乙方应保证其信息系统符合甲方的技术和接口标准,保证与其系统连接的准确性;乙方应满足甲方的信息安全管理要求,保证乙方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乙方应接受甲方或受其委托的机构对乙方信息系统准确性和安全性的检查。

第七条乙方在为参保人员办理门诊挂号或住院登记手续时应当认真核验医保就医凭证(包括《门急诊就医记录册(自管)》);在参保人员门诊大病就诊时还应当认真核验登记项目。发现就医者身份与所持医保就医凭证不符时应当拒绝记账,扣留医保就医凭证,并及时通知甲方。对乙方明知他人冒名顶替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对乙方认真核验医保就医凭证,并向甲方举报违规情况的,经查实,甲方应对乙方予以奖励。

第八条乙方对参保人员在本院或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所做的各类检查结果,应当按照卫生行政部门及医保部门的有关规定,予以互相认可,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否则,甲方将追回相关的违规费用。

第九条乙方应当按照《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处方用药的若干规定》(沪医保〔20__〕92号)为参保人员配药。急诊处方限1至3天用量,门诊西药、中成药的处方限1至5天用量,中药汤剂处方限1至7天用量,门诊慢性病西药、中成药、中药汤剂的处方限2周内用量。对部分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诊断明确、病情稳定、因治疗需要长期连续服用同一类药物的,门诊处方可酌情限1个月内用量。

第十条参保人员要求到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品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拦,应当按规定为参保人员提供外配处方。

第十一条乙方经甲方准予开展的医保诊疗项目约定服务,应严格执行本市基本医疗保险部分诊疗项目约定服务的有关规定。对不符合规定所发生的诊疗项目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二条乙方在机构新建、扩建,购置大型仪器设备,开展新的医疗服务项目,使用新的一次性贵重医用器械等时应事先与甲方协商,未经协商事项所发生的医保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应当严格执行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支付费用预算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甲方可根据《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20__年10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2号发布)对乙方的预付费用实行暂缓支付。

第十五条甲方在年终时对乙方实行考核扣减和分担清算,对超预算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分担。

第十六条甲方应当按规定向乙方拨付应由医保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并及时向乙方通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变化情况。乙方应当按甲 方规定的程序与时限,在日对帐通过并正确上传数据后,申报参保人员上月的医疗费用,由甲方进行审核;对未能通过日对帐或明细上传数据与实际不符的定点医疗机构,甲方可暂缓受理或不予受理其医保费用的申报结算。甲方在接到乙方医保费用申报后,应当按规定及时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医保费用,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乙方拨付;对违反规定的医保费用,甲方有权作出暂缓支付、不予支付或扣减处理的审核决定。

第十七条乙方应当接受甲方或受其委托的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审核和检查。乙方应按规定提供与基本医疗保险有关的材料和数据;如需查看参保人员病历及有关资料、询问当事人等,乙方应当予以合作。甲方应当将检查结果及时向乙方反馈,并在10日之内接受乙方的陈诉和申辩。

第十八条甲方应当加强医保支付费用的预算管理,若乙方当月及年内累计费用超过预算指标比例较高的,甲方将对乙方的医保费用使用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甲方在对乙方监督检查时,可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门诊处方、住院病史或原始凭证,对违规费用加倍予以追回。

第二十条乙方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查实,甲方可责令其限期整改、追回费用、根据情节轻重处予通报批评或3万元以下的行政罚款:

1.在诊疗过程中检查、治疗、用药等与病情、诊断不相符合或提供过度医疗服务,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

2.违反市物价局、市卫生局规定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的;

3.将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之外的医疗费用进行结算的;

2023年定点结算约定协议书六

1、为加强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规范定点零售药店的服务,保障参保人员用药安全,根据国家、省、市政府及社会劳动保障部门颁布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各项配套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2、定点零售药店应严格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并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遵守各项规定,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医保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努力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3、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工作行为,熟练掌握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坚持数据备份工作,保证网络安全通畅。

5、准确做好医保数据对帐汇总工作,月终按照上传总额结回费用。

7、认真做好目录维护工作,及时上传增、减项目,确保目录维护工作准确无误。

8、基本医疗保险药品销售管理规定:

(1)在为参保人员提供配药服务时,应核验其医疗保险证历本和社会保障卡,做到证、卡、人一致。

(2)严格执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规定。在提供外配处方药购买服务时,接收的应是由定点医疗机构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开具并签名的外配处方,处方经在岗药师审核并在处方上签字后,依据处方正确调配、销售;外配处方不准擅自更改,擅自更改的外配处方不准调配、销售;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外配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销售;外配处方应保存2年以上备查。

(3)非处方药可以由参保人员直接在定点零售药店根据病情进行选购调配。

①非处方药调配应当遵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掌握配药量,单次

购买最高金额一般不超过60元(最小包装单位的药品超额可适当放宽);对有限制使用范围的非处方药,应按基本医疗保险限制使用范围的有关规定调配、销售;②参保人员选购非处方药时,药师应提供用药指导或提出寻求医师治疗的建议。在调配非处方药前,应在参保人员就医证历本上作详细配药记录,记录内容有购药日期、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及金额,并加盖包括药店名称、药师姓名的专用章,同时还应提醒参保人员使用非处方药的注意事项,仔细阅读药品使用说明书后按说明书使用。

(4)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外配处方一般不能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超过3日用量;患有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精神分裂症;慢性肾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疗;列入诊疗项目的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和高血压病伴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者;糖尿病伴感染、心、肾、眼及神经系统并发症之一者;脑血管意外恢复期(出院后一年内);冠心病;肺结核;慢性肝炎等需长期服药的慢性病、老年病,处方量可放宽至一个月。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抗菌药物处方用量应遵守卫生部和我省有关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管理规定。

2023年定点结算约定协议书七

甲方:______________县__________医院

乙方:______________县__________物资有限公司

为加强医院管理,减少医院开支,锅炉用煤实行定点供煤,根据山东正昊工程造价有限公司“_____县__________医院煤炭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进行招标,通过招标用煤为_______________ 吨,每吨现行价格暂定为_______________元,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供煤地点及供热范围

(一)煤炭必须由乙方送到甲方指定煤场

(二)供应范围:_________________门诊楼、病房楼、120急救中心、沿街楼、1#宿舍楼、2#、3#、4#宿社楼、手术室、产房、供应室、洗衣房随时供暖。

第二条供煤期限及质量

(一)供煤期限: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下午时至年月日下午时。

(二)供煤质量: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所供煤炭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约定,采暖期内,在乙方对甲方原供暖系统认可的情况下,根据建设部供暖标准,室内温度16℃以上。

第三条煤炭定价及结算方式

(一)煤炭价格根据市场行情调整,由甲乙双方每月末调查一次,确定实际煤炭价格,市场行情每吨价格波动±5%(含±5%)内不再调整,波动幅度超过±5%,其超出部分由甲方承担或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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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甲方根据用煤情况按调查的现行市场价格每月结算一次,次月付款。合同终止后于次月全部结清,否则承担2%的利息。

第四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甲方提供供煤。

(二)甲方新增供热面积或者增加用热,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三)甲方对现有的供热设施应当认真维护,及时检修,避免跑冒滴漏。

(四)甲方负责煤炭的管理,如发生丢失现象,甲方负责追回。

第五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对现有的设施运行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对新增供热面积乙方有权在供热之前对采暖系统进行检查验收。

(三)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甲方提供用煤。

(四)监督甲方在合同约定的用热地点、数量、范围内用热,有权制止甲方超量、超使用范围供热。

(五)乙方有义务提供每月的煤炭价格。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信守合同,保证供应,如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由违约方付给对方总价额20%的违约金。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及终止

(一)本合同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二)因政策性取消单位煤炭供暖,合同自行终止。

以上是关于物资定点采购合同的相关解答。

2023年定点结算约定协议书八

甲方:

乙方(供货方):

甲方因学生食堂需要,经校委会、总务处等研究决定确定乙方为________定点供应单位。为互守信用,确立双方义务,签订协议如下:

定点供应时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一、协议期间,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1、供应方必须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工商税务登记证,并向甲方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乙方需从正规渠道采购原材料。

2、乙方所提供的食品原料等必须按甲方要求做到保质保量、准时、价格合理。如发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做到及时调换。

3、由于乙方提供货物因质量问题造成师生食物中毒等安全问题,乙方应负全责。

4、乙方如不诚信经营,有违背甲方意愿的,甲方将随时取消乙方的供货权,另定点采购。

二、甲方应承担的义务:

1、做好供货单位的资格审查,配合乙方认真把好货物验收关,如有质量问题,及时通知乙方,迅速处理。

2、在乙方严格履行协议的条件下,甲方应及时付款。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年定点结算约定协议书九

供方(中标人):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询价文件及《中标通知书》,供需双方同意就_________市属各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纸张定点采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商品项目、品牌、规格、型号、等级(正品)、单价________。

第二条?供方质量及服务承诺

1.协议中规定的合格产品。

2.承诺普通纸达到下列要求:a、白度:80度以上;b、定量不超过规定允许偏差的±0.5%;c、规格不超过允许偏差的±0.5%;d、使用长网纸机生产的产品;e、其他以国家技术指标为准,国标没有规定的以企业技术指标为准。

3.承诺在在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送货上门。保证用户的正常工作。

4.承诺对办公纸张完好性负全责。如发现提供的纸张有破损、规格及型号不符或其它原因无法使用的,供方在接到使用单位通知后1小时内予以退换,并承担退换的一切费用。

第三条?交货时间地点

供方在协议签订后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供货;地点:_________市属各行政事业单位。

第四条?履约保证金

供方缴纳的每包件_________元履约保证金,在协议履行结束后退还。

第五条?货物验收

供方对送达的普通纸必须在外包装上注明产品的具体名称、规格及单价。使用单位根据供方提供的《政府采购提货单》上注明的产品名称、规格、单价及总额进行验收,并在《政府采购提货单》(一式三联)上签字。

第六条?货款支付

市级采购采用先发货,后付款形式。供应商必须出具由税务部门监制的货物销售统一发票。并凭签字后的《政府采购提货单》和发票向供应商按月以转帐或银行委托收款等方式支付货款。

第七条?统计报送

供方应根据采购人提货情况,按季编制《政府采购统计表》,送市政府采购中心和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各一份。《政府采购统计表》必须注明产品的具体名称、规格、单价及总额。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供方在协议规定时间内不能供货的,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部分项目不能按期供货的,供方需负相应责任。

2.供方提供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任意抬高或变相抬高供应价格等不符合本协议标准的产品,需方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并有权终止本协议;情节严重的,禁止供方2年内进入_________市政府采购市场。造成使用单位经济损失的,供方需赔偿经济损失。

3.供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的约定,被使用单位投诉和其它单位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则每次供方应以履约保证金的20%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整改保证。被使用单位投诉和其他单位举报三次以上,查证属实的,需方不再退还剩余的履约保证金,有权终止本协议。

第九条?协议生效

1.本协议一式三份,经供需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供方、需方及_________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各执一份。

2.本协议履行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供需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需方所在地的法院处理。

第十一条?下列文件均为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_________。

供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需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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