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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宰厂检疫工作总结范文汇总(优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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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宰厂检疫工作总结范文汇总(优质20篇)
2023-11-19 13:28:39    小编:ZTFB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发现自己的不足,为今后的学习和工作提供改进方向。在总结中,可以结合实际案例和具体数据进行说明。以下是一些优秀总结范文的分享,供大家参考借鉴。

屠宰厂检疫工作总结范文汇总篇一

我站植物检疫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农业局领导大力支持下,深入宣传、贯彻执行《植物检疫条例》和省、市植保植检局的文件精神,积极做好疫情监测与治理,认真开展检疫,加强检验检疫新知识的学习,确保今年我县农业生产的安全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为了充实和提高我站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我们今年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省植保植检局举办的有关植物检疫培训;组织植检人员参加县里举办的行政执法人员陪训班,认真组织学习《行政许可法》、《植物检疫条例》等法律法规取得了县里申报省里核发的行政执法证;第三是加强实践,组织到实地对检疫对象进行识别并开展全面的疫情普查,在实践中增强知识水平。

根据省站《关于开展种子市场检疫执法检查的通知》精神,为保障我县农作物种子用种安全,防止检疫性病虫害通过种子传入我县,我县组织专职检疫员对全县10余户水稻种子批发商进行了种子市场检查,共检查水稻种子20余万公斤,计30余个组合,其中大部份水稻种子有检疫证书,检疫证编号真实,另有少量数量批次不符合,经教育后补检,并收取检疫费4000余元,用于植检事业。

我站重点开展了稻水象甲疫情普查工作。5月上旬开始我们在全县五个乡镇开展普查,重点水溪两侧稻田,迎风坡下,山垄稻田禾苗进行仔细调查有无为害状,结果未曾发现稻水象甲。

在开展产地检疫工作中,我站严格按制度规程办事,要求各制种单位认真做好产地检疫的申报工作。明确规定凡不进行申报进行产地检疫的基地,不再进行产地检疫,种子调运时一律不给予签发检疫证。

1、专职植检员不足,开展检疫工作的植物产品 ,主要是水稻种子,其它的植物产品如稻谷,水果等还无力开展。

2、植检队伍的知识水平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

3、检疫设备简陋,手段落后。

屠宰厂检疫工作总结范文汇总篇二

今年我市的植物检疫工作,在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植物检疫法律法规的同时,积极做好疫情监测与治理,认真开展产地和调运检疫,重点抓了“河南农业植物检疫备案办法”的贯彻落实和小麦种子检疫证明编号标识的使用与监管等项工作,使我市植物检疫执法更加科学、规范,检疫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充分发挥了植物检疫对农业生产安全发展的.保驾护航作用,为我市农业安全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

1、贯彻落实“河南农业植物检疫备案办法”,对应检单位和个人进行检疫备案,加强沟通,强化服务`,采取应检单位报检和植物检疫执法检查相结合的办法,有效减少了逃漏检现象。

2、增设植物检疫服务点。农产品销售旺季,在重点乡镇增设植物检疫服务点,植物检疫员实行全天候服务,做好检疫检查和服务,确保农产品的正常流通。

3、小麦备播期间,市站专门组织了小麦种子检疫证明编号标识使用情况检查,在检查过程中,与种子经营单位进行沟通,取得了共识,促进了此项工作的开展。

4、随着种植业结构调整,我市中药材、牧草、花卉、食用菌等种植规模逐年增大,为此,市县两级植保部门组织大量人力、物力进行了摸底调查,掌握了相关情况,为下一步加强上述植物检疫工作奠定了基础。

(一)小麦有害生物疫情普查:普查时间从*月中下旬到*月上中旬,普查范围为全市六县(市)区*个乡(镇),**个行政村,占总行政村数的*%,小麦面积*万亩,结果如下:

1、小麦腥黑穗病发生面积**亩,主要分布在陕县、渑池、湖滨、卢氏四个县*个乡(镇),较**年疫情普查时的*个乡镇减少*个。其中陕县**亩,病穗率在*%左右;渑池县**亩,一般病穗率为*%,西阳乡个别地块发生较重,病穗率高达*%;湖滨区*亩,病穗率*.*%;卢氏县*亩,属零星发生。

2、小麦全蚀病发生面积**亩,较**年的**.*亩减少*.*亩,主要分布在灵宝、湖滨两地的*个乡镇,较**年的*个乡镇减少*个。灵宝市**亩,湖滨区*亩,均属零星发生。

(二)苹果有害生物疫情普查:普查时间从*月中旬到*月中旬,普查范围为全市六县(市)、区*个乡(镇),*个行政村,果园**个,代表面积*万亩,结果如下:

1、苹果绵蚜:发展蔓延迅速,今年灵宝、陕县、湖滨、渑池等*个县*个乡*个村发生,面积为**.*亩,而**年仅在灵宝阳店和川口两个乡的*个村发生。

2、苹果锈果病:发生较轻,今年在灵宝、陕县、湖滨*个县*个乡*个村发现,面积为**.*亩。

3、苹果小吉丁虫:经过几年防治,逐年减轻,今年仅在在灵宝寺河乡的南埝村发生,面积*亩。

(三)危险性有害生物的防除

针对小麦全蚀病,在小麦全蚀病发生较严重的乡镇,全部采用适乐时进行种子包衣拌种,共使用适乐时*公升,拌麦种*吨,播种*.*万亩。

针对苹果绵蚜,一方面通过召开现场会,讲解其发生为害严重性和有效控制需采取的措施,并积极向有关领导汇报,引起领导重视,争取财政支持;另一方面重点推广了*%乐斯本乳油**倍液枝干喷雾防治苹果绵蚜的技术,有效地控制其发展蔓延。

加强植物检疫软硬件建设,既是《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后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是适应我国加入wto和种植业结构调整新形势的要求,市站在年初就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以间调运检疫签证委托单位整改和专职检疫员着装整改为契机,组织了多次检查,多数县目前已做到了公示上墙、程序严谨、执法规范、档案完整,完善建立了专门的植物检疫检验室,检疫检验手段得到进一步强化,检疫水平进一步提高,着装整改达到了预期效果,对树立植物检疫良好形象、促进植物检疫工作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1、在应检植物及植物产品的种类及范围方面,工作开展不太规范,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需要进一步细化,并形成规定性文件,以便于检疫工作在广度和深度上有所突破。

2、调运检疫由于目前交通日益发达,仅靠一市一县难于有效控制,漏检逃检现象有所回升,需要上级部门加强协调,采取措施。

3、个别地方出于本位主义,非法干预植物检疫工作开展,还有的市场被划定为封闭市场,植检介入存在困难,希望上级部门予以支持解决。

屠宰厂检疫工作总结范文汇总篇三

1、贯彻落实“农业检疫备案办法”,对应检和进行检疫备案,加强沟通,强化服务,采取应检单位报检和植物检疫执法检查相结合的办法,有效减少了逃漏检现象。

2、增设植物检疫服务点。农产品旺季,在重点乡镇增设植物检疫服务点,植物检疫员实行全天候服务,做好检疫检查和服务,确保农产品的正常流通。

3、小麦备播期间,市站专门组织了小麦种子检疫编号标识使用情况检查,在检查过程中,与种子经营单位进行沟通,取得了共识,促进了此项工作的开展。

4、随着种植业结构调整,我市中药材、牧草、卉、食用菌等种植规模逐年增大,为此,市县两级植保部门组织大量人力、物力进行了摸底,掌握了相关情况,为下一步加强上述植物检疫工作奠定了基础。

(一)小麦有害生物疫情普查:普查从*月中下旬到*月上中旬,普查范围为全市六县(市)区*个乡(镇),**个行政村,占总行政村数的*%,小麦面积*万亩,结果如下:

1、小麦腥黑穗病发生面积**亩,主要分布在陕县、渑池、湖滨、卢氏四个县*个乡(镇),较**年疫情普查时的*个乡镇减少*个。其中陕县**亩,病穗率在*%左右;渑池县**亩,一般病穗率为*%,西阳乡个别地块发生较重,病穗率高达*%;湖滨区*亩,病穗率xx%;卢氏县*亩,属零星发生。

2、小麦全蚀病发生面积**亩,较**年的*xx亩减少xx亩,主要分布在灵宝、湖滨两地的*个乡镇,较**年的*个乡镇减少*个。灵宝市**亩,湖滨区*亩,均属零星发生。

(二)苹果有害生物疫情普查:普查时间从*月中旬到*月中旬,普查范围为全市六县(市)*个乡(镇),*个行政村,果园**个,代表面积*万亩,结果如下:

1、苹果绵蚜:发展蔓延迅速,今年灵宝、陕县、湖滨、渑池等*个县*个乡*个村发生,面积为*xx亩,而**年仅在灵宝阳店和川口两个乡的*个村发生。

2、苹果锈果病:发生较轻,今年在灵宝、陕县、湖滨*个县*个乡*个村发现,面积为*xx亩。

3、苹果小吉丁虫:经过几年防治,逐年减轻,今年仅在在灵宝寺河乡的南埝村发生,面积*亩。

(三)危险性有害生物的防除

针对小麦全蚀病,在小麦全蚀病发生较严重的乡镇,全部采用适乐时进行种子包衣拌种,共使用适乐时*公升,拌麦种*吨,播种xx万亩。

针对苹果绵蚜,一方面通过召开现场会,讲解其发生为害严重性和有效控制需采取的,并积极向有关,引起领导重视,争取财政支持;另一方面重点推广了*%乐斯本乳油**倍液枝干喷雾防治苹果绵蚜的技术,有效地控制其发展蔓延。

加强植物检疫软硬件建设,既是《行政许可法》颁布后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是适应我国加入wto和种植业结构调整新形势的要求,市站在年初就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以间调运检疫签证单位和专职检疫员着装整改为契机,组织了多次检查,多数县目前已做到了公示上墙、程序严谨、执法规范、档案完整,完善建立了专门的植物检疫检验室,检疫检验手段得到进一步强化,检疫平进一步提高,着装整改达到了预期效果,对树立植物检疫良好形象。

植物检疫工作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1、在应检植物及植物产品的种类及范围方面,工作开展不太规范,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需要进一步细化,并形成规定性文件,以便于检疫工作在广度和深度上有所突破。

2、调运检疫由于目前交通日益发达,仅靠一市一县难于有效控制,漏检逃检现象有所回升,需要上级部门加强协调,采取措施。

3、个别地方出于本位主义,非法干预植物检疫工作开展,还有的被划定为封闭市场,植检介入存在困难,希望上级部门予以支持解决。

屠宰厂检疫工作总结范文汇总篇四

第一条为了加强畜禽屠宰管理,保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根据《xxx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畜禽屠宰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畜禽,是指人工饲养的猪、牛、羊、驴、兔、鸡、鸭、鹅。

本办法所称畜禽产品,是指畜禽屠宰产生的初级产品,包括未经加工的胴体、肉、皮、脏器、脂、血液、头、骨、蹄(爪)等。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畜禽屠宰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畜禽屠宰督查考核和技术服务体系,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将畜禽屠宰管理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畜禽屠宰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公安、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卫生健康、商务、应急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畜禽屠宰活动相关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畜禽屠宰厂(场)是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的责任主体。

畜禽屠宰厂(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畜禽屠宰标准从事畜禽屠宰活动,保证畜禽产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七条鼓励畜禽养殖、屠宰、加工、配送、销售一体化发展,推行标准化屠宰,支持建设冷链流通和配送体系。

第八条省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合理布局、保证安全、有利流通、方便群众的原则,结合本省实际制定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应当包括发展目标、政策措施、屠宰厂(场)设置等内容。

第九条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畜禽屠宰行业发展现状、畜禽养殖数量、人口数量、消费习俗等情况,统筹规划辖区内畜禽屠宰厂(场)的设置,并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第十条生猪屠宰厂(场)实行定点设置,并应当具备《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

第十一条设置生猪之外的其他畜禽屠宰厂(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三)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待宰间、屠宰间、急宰间、检验室;

(四)建立严格的兽医卫生检验制度,配备兽医卫生检验人员;

(五)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检验设备、消毒设施;

(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标准的其他要求。

第十二条在有活禽交易的市场内为消费者提供屠宰服务的,市场开办者应当划定活禽交易区域,并符合动物防疫、卫生、消毒等国家相关规定。

经营业主应当在指定的活禽交易区域内进行屠宰。活禽交易区域应当与市场其他区域相对隔离。

第十三条畜禽屠宰厂(场)屠宰的畜禽应当依法附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畜禽屠宰厂(场)应当建立畜禽进厂(场)查验登记制度,依法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如实记录屠宰畜禽的来源、数量、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号和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发生动物疫情时,还应当查验、记录运输车辆的基本情况。记录、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十四条畜禽屠宰厂(场)接受委托屠宰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屠宰协议,明确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委托屠宰协议自协议期满后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十五条畜禽屠宰厂(场)屠宰畜禽,应当遵守国家和省规定的操作规程、技术要求和畜禽屠宰质量管理规范,保障动物福利。发生动物疫情时,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动物疫病检测,做好动物疫情排查和报告。

畜禽屠宰厂(场)应当在屠宰生产车间悬挂屠宰操作工艺流程图和屠宰检疫、检验工序位置图。

第十六条畜禽屠宰厂(场)应当进行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检测并做好记录。检测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检测不合格的,不得屠宰、转移和出售,并立即报告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十七条畜禽屠宰厂(场)应当建立严格的肉品品质检验管理制度。肉品品质检验应当遵守畜禽屠宰肉品品质检验规程,与畜禽屠宰同步进行,并如实记录检验结果。检验结果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肉品品质检验包括宰前检验和宰后检验。检验内容包括:

(一)是否健康;

(二)有无传染性疾病和寄生虫病以外的疾病;

(三)是否摘除有害腺体以及其他不可食用的部位;

(四)是否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

(五)是否种畜以及晚阉畜;

(六)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检验内容。

第十八条经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畜禽产品,畜禽屠宰厂(场)应当加盖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或者检验标识,附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畜禽产品,不得出厂(场)。

经检验不合格的畜禽产品,应当在兽医卫生检验人员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并如实记录处理情况。处理情况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或者承担动物卫生监督职责的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屠宰厂(场)派驻官方兽医实施检疫。

官方兽医应当按照屠宰检疫规程对动物和动物产品实施检疫,并对疑似染疫的动物和不合格的动物产品进行隔离处理,必要时可以进行实验室检测;发现动物疫病的,按照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或者承担动物卫生监督职责的机构可以根据检疫工作需要,指定兽医专业人员协助官方兽医实施动物检疫。

第二十条符合下列条件的,由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对胴体以及分割、包装的动物产品加盖检疫验讫印章或者加施检疫标志:

(一)无规定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

(二)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屠宰检疫规程要求;

(三)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符合要求。

未经检疫或者经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产品,不得出厂(场)。

第二十一条畜禽屠宰厂(场)应当建立畜禽产品出厂(场)记录制度,如实记录出厂(场)畜禽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号、屠宰日期、出厂(场)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二十二条禁止收购、屠宰下列畜禽:

(一)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

(二)已经死亡的;

(三)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

(四)尚在休药期内或者含有违禁药物和其他化合物的;

(五)国家和省规定禁止屠宰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畜禽、畜禽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或者为畜禽、畜禽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提供工具和场所。

第二十四条畜禽屠宰厂(场)发现其生产的畜禽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或者染疫、疑似染疫的,应当立即停止屠宰,报告畜牧兽医主管部门,通知销售者或者委托者,召回已经销售的畜禽产品,并如实记录通知和召回情况。

第二十五条对检疫检验发现的病死畜禽、病害畜禽产品以及召回的畜禽产品,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如实记录处理情况。处理记录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对按照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产生的费用和造成的损失,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适当补助,具体标准由省财政部门会同省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六条畜禽屠宰厂(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及时报送畜禽收购、屠宰、销售、无害化处理等相关信息。

鼓励畜禽屠宰厂(场)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全供应链电子信息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与商务、市场监督管理、畜牧兽医等部门追溯平台衔接。

第二十七条省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并组织实施本省畜禽屠宰厂(场)风险监测制度,对畜禽屠宰环节的风险因素进行监测。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风险监测结果对畜禽屠宰安全管理状况进行评估,确定屠宰监督管理的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厂(场)、重点品种和监督检查的方式、频次,组织开展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畜牧兽医、市场监督管理、公安、交通运输、商务等部门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建立信息通报制度、追溯协作制度、联合执法制度,打击违法屠宰加工、销售行为,整治规范畜禽产品生产经营秩序。

第二十九条实行畜禽屠宰厂(场)分级管理制度。省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畜禽屠宰厂(场)的规模、生产和技术条件以及质量安全管理状况,确定分级管理的标准要求,引导、支持畜禽屠宰厂(场)改善生产和技术条件,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第三十条畜禽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企业、产品经营柜台出租企业、产品展销会的举办企业和学校、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应当查验畜禽产品销售者的经营资格和畜禽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发现销售不符合规定畜禽产品的,应当立即报告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散布虚假畜禽产品安全信息。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发现可能误导消费者和社会舆论的畜禽产品安全信息,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专业机构、相关畜禽生产经营者等进行核实、分析,并及时公布结果。

第三十二条畜禽屠宰厂(场)应当建立畜禽屠宰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制度,定期对畜禽屠宰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状况进行自查。生产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要求,或者存在畜禽屠宰安全生产事故和环境污染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布联系方式,受理对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举报,并依法及时处理;举报属实的,按照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食品安全、生猪屠宰等法律、法规已规定法律责任的,依照其规定执行;未规定法律责任的,依照本办法规定实施处罚。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畜禽屠宰厂(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其法定代表人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建立畜禽进厂(场)查验登记制度、畜禽产品出厂(场)记录制度的;

(二)未按照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屠宰畜禽的;

(三)未按照规定建立并遵守肉品品质检验管理制度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检测的。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畜禽屠宰厂(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在屠宰生产车间悬挂屠宰操作工艺流程图和检疫、检验工序位置图的;

(二)未按照规定签订、保存畜禽委托屠宰协议的;

(三)未按照规定进行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检测记录的。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畜禽屠宰厂(场)收购、屠宰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畜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个人收购、屠宰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畜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对畜禽、畜禽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单位或者个人为畜禽、畜禽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提供场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按照规定条件设置畜禽屠宰厂(场)的;

(二)未按照规定实施屠宰检疫的;

(三)未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

(四)其他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行为。

第四十条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畜禽,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20xx年8月1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山东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0号)同时废止。

屠宰厂检疫工作总结范文汇总篇五

20xx年我站植物检疫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农业局领导大力支持下,深入宣传、贯彻执行《植物检疫条例》和省、市植保植检局的文件精神,积极做好疫情监测与治理,认真开展检疫,加强检验检疫新知识的学习,确保今年我县农业生产的安全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队伍建设树立植检形象为了充实和提高我站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我们今年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省植保植检局举办的有关植物检疫培训;组织植检人员参加县里举办的行政执法人员陪训班,认真组织学习《行政许可法》、《植物检疫条例》等法律法规取得了县里申报省里核发的行政执法证;第三是加强实践,组织到实地对检疫对象进行识别并开展全面的疫情普查,在实践中增强知识水平。

二、开展市场检疫扎实工作根据省站《关于开展种子市场检疫执法检查的通知》精神,为保障我县农作物种子用种安全,防止检疫性病虫害通过种子传入我县,我县组织专职检疫员对全县10余户水稻种子批发商进行了种子市场检查,共检查水稻种子20余万公斤,计30余个组合,其中大部份水稻种子有检疫证书,检疫证编号真实,另有少量数量批次不符合,经教育后补检,并收取检疫费4000余元,用于植检事业。

三、开展疫情普查与监控20xx年我站重点开展了稻水象甲疫情普查工作。5月上旬开始我们在全县五个乡镇开展普查,重点水溪两侧稻田,迎风坡下,山垄稻田禾苗进行仔细调查有无为害状,结果未曾发现稻水象甲。

四、严格报检制度规范办事在开展产地检疫工作中,我站严格按制度规程办事,要求各制种单位认真做好产地检疫的申报工作。明确规定凡不进行申报进行产地检疫的基地,不再进行产地检疫,种子调运时一律不给予签发检疫证。

xx市2010年2010年,我站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认真履行农业植物检疫职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推进植物检疫工作再上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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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宰厂检疫工作总结范文汇总篇六

根据省林业厅《印发云贵川渝藏林业植物检疫“百日宣传”活动总体方案的函》文件要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在市环林局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相关单位的积极协助配合下,该行动圆满完成,现将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为落实此次林业植物检疫“百日宣传”活动的顺利实施,市环林局及时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森林法》、《植物检疫条例》、《省植物检疫条例》、《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专项执法流程,确定执法重点。提高执法人员的检疫执法能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并要求专职检疫人员、森林公安、林政人员在林业植物检疫法专项行过程中,必须按照规定穿制服和佩带标志,主动向当事人出示《行政执法证》和《森林植物检疫员证》,主动向当事人宣传有关检疫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当事人态度和蔼,语言文明。对投诉、举报或咨询的群众,接待热情礼貌,答复用词准确严谨,做好记录,及时答复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一)宣传活动

通过拉横幅、张贴标语、播放录音、街道展览图片、发放宣传资料等多形式、多渠道宣传《森林法》、《森林植物检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及《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社会公众对林业有害生物认知程度,并积极参与到森林防治监控工作中来。市林业植物检疫“百日宣传”活动按照片区共开展4次,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当场解答群众咨询、展示图片等形式,圆满完成林业植物检疫“百日宣传”活动,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册200余份,其他资料2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次,检查木质包装企业4个,信息报送5次,制作横幅1幅。

(二)培训活动

于20xx年7月4日至20xx年9月3日,分别在木材检查站、乡、乡、乡举办市林业植物检疫“百日宣传”活动培训。培训活动分为四个部分:一是讲解《森林法》、《植物检疫条例》、《省植物检疫条例》、《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二是讲解典型案例;三是讲解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特征;四是市常见林业有害生物特征及简单辨别方法。市林业植物检疫“百日宣传”活动,参加人员达70余人次,出动车辆10台次,发放宣传册200余份,其他宣传资料200余份。

通过林业植物检疫“百日宣传“活动,大大提高了广大群众林业有害生物认知程度,有效的打击了违法调运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行为,强化森林植物检疫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进一步规范了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调运秩序。

因无专项经费,涉及部门多,社会支持力度不够,工作难度大,导致工作开展得不够深入,不够彻底。

屠宰厂检疫工作总结范文汇总篇七

按照《畜禽屠宰管理条例》和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政办发明电[20pc]25号《关于对重点区域开展检疫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就县重点区域开展检疫监督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得力。

为抓好活禽经营市场整顿、监管工作,县专门召开3次工作会议专门研究部署活禽经营市场整顿、监管工作。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认识,形成各部门、各乡镇高度重视活禽经营市场环节禽流感防控工作,增强做好活禽经营市场整顿、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同时,根据文件要求,制定并下发民动防[20pc]1号《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二、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我县认真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学习领会政办发[20pc]204号《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意见的通知》和国办发[20pc]8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及农医发[20pc]11号《关于印发《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通过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活禽经营市场整顿、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根据我县实际制定了《县活禽经营市场整顿、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三、开展工作情况。

1、加强管理,积极开展摸底调查工作。

在全县范围内,重点展开了禽类养殖大户的排查,进一步了底数摸清,做到心中有数,严格登记造册。畜牧局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开展了禽类养殖大户的排查,共检查养鸡大户6家。

2、提高监督意识,加强禽类经营者管理。

在全县范围内,我县开展针对禽类经营者的管理,进一步进行了监督检查,加强了市场内的监督,并严禁市场外的经营销售。执法人员实行持证上岗,无滥出证、出假证情况,共检查活禽市场经营点4家。经过自查县礼拜天消费家禽200-300只左右,其他时间为60-80多只;家畜礼拜天200-300只左右。

3、加强市场监管力度,清理整顿市场。

为让消费者,吃上“放心肉”,放心消费。主要采取加大市场的监管,清理整顿市场,主要对餐饮业、烤肉点、活禽交易环节等重点部位,进行定期不定期地监督检查。共检查餐饮业12家、烤肉点8个、肉品市场17个。根据20pc年2月4号县长办公会议确定,现在的屠宰场迁出人口密集区,地点定在县奶牛场,离人口密集区3公里,主要是牛、羊、家禽的屠宰。

4、规范市场活禽宰杀行为,逐步推行定点屠宰。

为规范市场管理,加强活禽的宰杀点消毒、通风和无害化处理,积极推行“活禽的定点屠宰、白条禽上市”制度。来加强质量和卫生监管,确保禽肉鲜、安全。共检查屠宰点2次2个点。家禽佩带标识上,正在着手筹备阶段。牲畜的标识,管理上较好,屠宰回收率在80%左右。

5、加强水禽检测,提高预防能力。

为加强水禽的监督管理,主要采取对水库、渔湖、草湖等重点部位的监控。实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由于措施制度到位,目前没有疫情发生。

6、抓好制度建设,推行规范化管理。

加强了检疫监管,重点抓好了制度建设,逐步推行禽类免疫标识制度、定点屠宰制度、经营市场定期休市制度、活禽抗体定期监测制度、市场高暴露从业人员医学监测制度、养殖大户定期消毒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市场内部管理制度、禽类及禽类产品安全信息公示投诉受理制度、经营管理自律制度、活禽经营市场休市消毒制度、监督检疫制度、质量安全承诺制度等,来进一步加强市场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7、消毒检查站执法情况。

一是动物检疫消毒检查站,严格24小时值班制度,按照消毒检查工作的规定进行执法;二是抓好了消毒站制度建设,明确职责任务;三是查证验物,秉公执法,截止到目前,共检查拉运牲畜车辆11辆,牲畜754头(只)。没有出现违法拉运牲畜的现象,严防了和田地区的“东大门”;四是规范技术服务,认真消毒,无违规出证、乱收费、乱罚款现象发生。

8、畜禽免疫情况。

一是年初到现在,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全县开展了三次大普查工作,县没有发生禽流感和口蹄疫。二是2月1日到现在,全县20pc年上半年计划免疫家禽75462只,实际完成54905只,完成计划的73%。此项免疫工作计划在2月15前全部完成。三是在活畜禽交易市场和重点养殖区域,对易感畜禽采集适量血清,进行了免疫抗体抽监,共抽检只,并做好了血清抽检的登记管理工作。

四、存在问题:

1、上级部门文件下发晚,我县开展工作相对较慢。

2、家禽屠宰点,迁出人口密集区资金没有落实。

3、现在的家禽屠宰点条件差,卫生和管理上不规范。

4、家禽农贸市场不规范,没有按照文件要求及时落实。

5、家禽标识,正在计划阶段,没有开始实行。

9.2016年最新乡镇兽医站年终总结范文。

屠宰厂检疫工作总结范文汇总篇八

充分利用“科技下乡”、“科技之冬”、“科技之春”活动、党校干部培训以及广播和电视等途径做好植物检疫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工作。

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只要有抽检的需要无论任何时候都热心服务。20xx年,开展调运检疫51批次,共2610吨,其中玉米142吨、棉籽8吨、小麦2460吨。邮检4批次,数量10.08公斤,主要是扁豆和棉花种子。

积极主动配合各种业部门,春季落实需要植检地块,夏季跟踪产地植检,秋季做好植检合格证颁发工作。全年共计开展产地检疫面积4600亩,其中小麦种子田1500亩,玉米种子田2500亩、棉花种子田600亩。

过去由于技术、网络等原因,我市在开具植物检疫证书时都是手工版。20xx年,对专业检疫人员进行了系统培训,从今年7月份开始,开展植物检疫平台网上办公,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

1、周边地区棉花种子流入我市市场调查研究不够。目前进入我市的棉花种子引起的枯黄萎病越来越严重,抗病品种虽然在目前解决了大问题,但这仍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2、植检工作职能发挥不够

对当前植检对象的分布,发展严重程度以及将来的趋势没有进行专门的工作,植检人员主要从事农技推广等工作,在植检工作专门性方面不够深入和广泛。

3、植检工作条件尚需进一步完善

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工作条件有了大的改观,通过互联网可以查录检索新的植检对象,但在室内进行种子带菌病理鉴定等方面仍需要基本的设备,以利于当今农业经济形势的发展。诸如:种子带菌情况的界定判断,以及引致的农事纠纷给予正确权威的判定等等,均需要室内病理工作的支撑。

今后我们要在植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方面下功夫,要做到全心全意为农业生产服务,切实为乌苏市的农业生产做出应有的贡献。

屠宰厂检疫工作总结范文汇总篇九

一年来,在各级领导的支持和关怀下,我县的植物检疫工作在积极搞好检疫法律、法规学习、业务技能培训的基础上,认真开展检疫性有害生物疫情监测和防控,加强产地检疫和种子市场检疫工作,严把调运检疫签证关,为我县农业生产安全和农副产品畅销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现总结如下:

1、苹果蠹蛾:系统监测10年,我站沿312国道12公里范围内设立了15个苹果蠹蛾性诱剂监测点、设及面积1000余亩,于4月下旬10月上旬隔3天调查一次,5月下旬和8月下旬每天调查一次。未发现苹果蠹蛾成虫。(苹果蠹蛾监测调查工作总结见专项总结)

2、苹果绵蚜:沿312国道设立5个苹果绵蚜疫情监测点,全程系统监测调查。同时在我县与礼泉、扶风交界的豆家镇三峰村、店头镇西庄子村设立了两个常年苹果绵蚜疫情监测点。经调查,在我县南部店头镇和中部监军镇发现苹果绵蚜为害,发生面积110亩,其中:1级发生面积14亩,2级发生面积15亩,3级发生面积32亩,4级发生面积29亩,5级发生面积20亩;防控面积500亩;挖除面积20亩。经过我站进行防控和挖除,目前已经基本控制了为害与蔓延。

3、小麦腥黑穗病:我县今年共发生此病的有2个乡镇7个村9户,共297.96亩。对已收获感病严重的小麦进行销毁,涉及监军镇、御驾宫乡2个乡镇6个村6户,共38.26亩,7510公斤,政府对小麦销毁的农户进行每亩补贴300元。感病较轻的3户进行防控宣传后,指导其对小麦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病菌进一步传播,对发病田块秸秆进行集中焚烧销毁。对收割晾晒场地及邻近公路,麦茬地等场所进行无害化处理。

4、葡萄根瘤蚜、梨枝枯病、黄瓜绿斑驳病毒病、扶桑绵粉蚧、玉米干腐病:7月10月,对上述四种病虫的寄主作物葡萄、梨树、苹果树、西瓜、葫芦、黄瓜、玉米等固定监测点监军镇永寿村、民丰村、新勤村、广场、店头镇、马坊、常宁镇等地进行普查,一月一次,均未发现为害。

5、红火蚁、葡萄根瘤蚜等其他检疫性有害生物均进行了重点调查,结果未发现危害。

由于鲜活农产品调运政策的变动,今年调运检疫工作量明显减轻,截至10月底共签证349批次,农副产品6711.5吨,比去年减少359批次、2185.44吨;但我们仍旧严格按照调运检疫签证工作程序进行工作,做到“先申请,后受理,再签证”,坚持24小时值班,签证做到规范、整齐,证书、票据全部电脑打印;坚持谁签证、谁负责的原则;票据确定专人专管,登记造册。

加强对果汁加工厂的检查力度,坚决杜绝危险性有害生物传入我县。今年8月30日开始进驻我县安国安娜果汁厂,固定2名专职检疫员全天值班,对进入果汁厂的车辆逐一进行登记抽检。每天对市站上报一次检疫量,检疫车辆大多来自于本地和周边县区。截至目前,已检疫759车次,12269吨;其中省外19车次,333吨;省内740车次,11936吨,没有发现带有危险性有害生物。同时对国道两边的遗留果品进行逐个调查,均未发现可疑生物。

植物检疫是一种行政执法行为,有其检疫执法的严肃性,有严格的工作程序。为了确实搞好此项工作,我们积极参加各种检疫培训,平时认真学习条例、法规及上级业务部门下发的有关文件,认真进行自查自纠,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并互相学习,共同探讨,研究有关植物检疫书刊,深入田间地头,识别各种检疫对象的特征,掌握其防控方法等,为我县农业生产和农副产品与国际接轨做贡献。

1、加强植物检疫手段建设,改善工作条件;

2、建立植物疫情防控专项基金,保障现有和突发疫情的及时铲除;

3、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

4、加强宣传培训、交流学习;

5、加强对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普查、监测、封控,摸清家底,严防疫情传播危害;

6、深入开展检疫有害生物的调查研究工作。

屠宰厂检疫工作总结范文汇总篇十

20xx年,我站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认真履行农业植物检疫职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推进植物检疫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我市农业生产安全,粮食稳定增长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1、加拿大一枝黄花发生危害及防控

在去年调查及防除的基础上,今年4月我们在全市范围内又进行了一次全面调查。从调查结果来看,目前我市十个镇均发现了一枝黄花,其中,xx、xx、属重发地区,其次是xx,xx/三镇属轻发生地区。全市发生毛面积约为7000亩,净面积900亩。针对上述实际情况,我们分别在5月10日——30日及10月8日——10月30日进行两次集中防除。春季我站共成立8个专业队,每队5——6人,对一枝黄花突击用药防除,共计用药面积5300亩,占全市春季总发生面积的75.5%。秋季我站共组织12个专业队,出动人工约2500人次对一枝黄花进行人工拨除。秋季总发生面积约2800亩,人工拨除约2500亩,占总面积的89.3%。通过这些防控措施,加拿大一枝黄花的发展态势得到了有效控制。

2、香蕉穿孔线虫发生情况监测

遵照省植保站“关于设立检疫性病虫害狙击带”文件的指示精神,根据xx市20xx年重大植物疫情监测点分解表的要求,我市今年在边界市场(花木市场)建立了监测点,并配备2名植检员定期调查。通过3月——10月份这8个月的调查监测结果未发现香蕉穿孔线虫的发生与危害。

3、桔小实蝇

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和相关要求,我们在边界市场(油桃种植园、葡萄园)设置监测点,并专门配备一名同志定期检查。在4月30日至11月19日止监测期内,共诱捕到26只桔小实蝇。在桔小实蝇发生期间,我站共布置了2次防治,防治药剂为1.8%阿维菌素乳油100ml/亩,兑水50kg均匀喷雾,相关作物防治面积累计达15000亩次,取得了预期防效,得到农户的一致好评。

4、瓜类果斑病菌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指示精神和要求,我站在天目湖亳上特种水果基地确定了2个棚西瓜,2棚黄瓜作为固定监测点,配备2名检疫员定期调查,根据一年来的监测结果,未发现该病的发生与危害。

5、红火蚁

今年我们在亳上特种水果基地附近对5亩面积的草坪和2亩面积的果园进行不定期踏查,并不定期对累计20户种植户进行了访问调查,未发现红火蚁的发生与危害。

1、产地检疫

坚持“先申请后受理,先检疫后签证”的工作程序。扎实有效地推进了整体产地检疫工作的顺利开展。今年我市产地检疫的工作重点放在了生产环节上。对已申报的1200亩蔬菜种子,在农作物生长期间,组织人员认真开展了三次田间检疫检验。开具产地检疫合格证书5份。

2、调运检疫

今年全年我站共接受6份调运检疫申请,规范办理了6份调运检疫合格证。

(一)存在问题

1、对于应对外来生物入侵方面,工作经费缺乏,特别是在应对检疫对象铲除、封锁、控制能力严重不足。

2、对于新的检疫对象,有些年轻的检疫员相关专业知识还比较缺乏。

3、部分乡镇领导及基层干群对植物检疫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同不够,主要表现在一枝黄花的防除上比较漠视,认为一枝黄花在铲除上是农业部门的工作,与他们关系不大,他们认为目前一枝黄花主要生长在非耕地上,对他们的生产和生活并未造成多大影响,用不着兴师动众地防除,让其自生自灭。

(二)建议

上级主管部门要多组织开展专职、兼职植物检疫员的业务培训,以提高业务水平。

屠宰厂检疫工作总结范文汇总篇十一

结合实际制定行动实施方案,成立由林业局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明确分工,细化行动内容,整合检查队伍,做好执法检查人员学习、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

(一)完成涉检单位检疫登记和检疫监管告知工作。

全面开展检疫检查,对涉林涉检单位和个人进行新一轮检疫登记造册,对全县木材加工厂和从事林木种子、苗木、花卉及繁殖材料生产经营场所,电缆盘、光缆盘及摩托车、机电、装饰、家具、建材等各种商品的木质包装材料,加工、经营、使用松木及其制品的单位和个人的检疫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经检查全县共有涉检单位130家。其中:木材加工厂46家、边贸货场(贮木场)1家、经营竹类产品12家、藤条2家、林副产品5家、花圃9家、石斛苗圃23家、工程造林苗圃8家、玻璃使用木质包装4家、农机机电设备使用木质包装5家、摩托车店使用木质包装箱9家、光缆电缆钢绳使用木质托盘6家。发放《森林植物检疫监管告知书》130份。

(二)开展检疫法规宣传活动。

在县林业局赴各乡(镇)开展的林业综合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中,共发放《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宣传册、“利剑2013”行动宣传单1150份、大力宣传林业检疫法规及开展“利剑2013”林业植物检疫执法检查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让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配合和监督,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的良好氛围。

(一)案件查处情况。县林检局先后与各木材检查站及户撒执勤点联合开展检疫执法路检路查,并对检疫执法及检疫案件文书制作进行了指导,整合了执法力量,加强了执法检查的力度,行动期间共查处6起苗木检疫案件,涉案苗木14.6万株,涉案苗木价值6.7万元。其中:省内州外无证运输杉木苗案件4起,由保山市腾冲县运往州县,涉案杉木苗9.5万株;州内无证运输苗木2起,由瑞丽市运往县,涉案杉木苗3万株、油茶2.1万株。查获后专项行动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检疫法规宣传教育,并依法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共收缴罚款300元,全部存入财政罚没专户,所查处的案件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行政处罚幅度适当,法律文书制作规范,符合法定程序。

(二)抓好复检工作。认真履行检疫要求书制度和复检月报告制度,共签发《检疫要求书》6份,对调入的林木种子、木质包装箱、城市园林绿化苗木进行复检,共复检:思茅松种子535公斤、收割机杂木包装箱123个、缅桂花200株、三角梅1000株、杧果树600株、菠萝蜜200株、黄槐300株、紫荆花200株、绿宝300株。

(三)调运检疫工作情况。2013年1-8月份以来共检疫:木材53984.43立方米(其中:国内材24794.88立方米、国外材29189.55立方米),藤条514.2吨,药材532.01吨,竹类239吨,花卉及苗木5000株,签发《植物检疫证书》2170份、收取检疫费68万元。

(四)开展种苗产地检疫工作。为确保今年工程造林用苗安全,提高造林质量,从源头严格把好苗木产地检疫关,县林检局、种苗站组成了种苗检疫检验组,对全县2013年雨季工程造林用苗分批开展林木种苗产地检疫和质量检验工作,共检疫苗圃270亩,受检种苗586.5万株,其中:旱冬瓜种子1050公斤、西南桦容器苗195.8万株、旱冬瓜容器苗199万株、白花油茶嫁接苗149.7万株、秃杉苗42万株。开具《产地检疫合格证》10份,种苗档案材料建立齐全,确保了造林用苗安全。

(五)开展松材线虫病普查。为切实搞好县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结合专项行动,针对县辖区内的松林进行了松材线虫病普查,通过普查未发现不明死因枯死松树和现松材线虫病。

(六)举办检疫执法培训。8月13-26日,由县林业局法规股牵头稽查队协助配合,深入全县各乡镇林业站、检查站、执勤点、保护所、林场举办了10期林业行政执法培训,共培训执法人员77人,培训的内容主要有:检疫法规、林业法律法规规章,案件文书制作,一般程序案件处理流程,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为了提高培训实效培训结束后组织参训人员进行考试,根据培训安排下步还要组织局机关全体执法人员进行统一培训。

1.强化检疫法律法规宣传,实行检疫监管告知,促使涉林单位和个人自觉申报,主动配合检疫工作,是顺利开展检疫执法工作的基础。

2.实施好涉林涉检单位和个人检疫登记,严格执行检疫要求书制度和复检制度,加强检疫执法监管,检疫秩序才能得到有效规范,是抵御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及地方检疫性有害生物灾害人为远距离传播的重要手段。

3.依法实行检疫执法委托,开展多形式联合执法,加强相互沟通协调联检联查,形成执法合力,能有效提升执法效能。

1.林检局工作人员少,检疫执法力量有待加强。

2.少数业主对外来入侵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危害认识不足。

3.林业植物检疫管理系统难以登录,致使检疫证签发、检疫监管和复检带来不便。

1.加大检疫执法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全县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林业植物检疫意识及森林保护意识。

2.以此次林业植物检疫执法专项行动为契机,继续开展打击逃避检疫、违章调运等检疫违法行为,加强对调入我县的森林植物及林产品进行复检工作,防止外来有害生物入侵。

3.全面提高检疫人员素质。林业检疫执法工作是一项集行政管理、法制管理、技术管理为一体的综合管理工作,检疫人员素质水平是体现工作水平的重要标志,不定期对检疫工作人员进行岗位培训,更新知识,提高履职的综合技能。

4.强化了日常监管,加强检疫源头监管,增强服务意识,开展便民服务,提高服务质量。

屠宰厂检疫工作总结范文汇总篇十二

为加强区“绿盾20xx”林业植物检疫执法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我区成立了市区“绿盾20xx”林业植物检疫执法专项行动指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区林业局局长李政任指挥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局领导廖旭东任指挥领导小组副组长,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森防站。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检疫执法人员,协调、督导全区的林业植物检疫执法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检疫执法工作牵头和日常工作,森林公安分局、木材检查站、片区林业站等科站人员配合开展工作。

利用科技三下乡、农村赶集、技术人员联系乡(镇)、上门服务、印制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开展《植物检疫条例》、《省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等法律、法规宣传,向公众广泛宣传开展林业植物检疫工作的目的、意义,让更多的公众了解开展林业植物检疫是防止林业有害生物侵入、传出的必要手段,是保证经济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基础,是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的必要措施。截止目前,共出动宣传车60余次,宣传涉及苗圃和涉木单位167家,其中:涉木单位47家,苗圃120家。在今年的林业植物检疫执法期间,共向全区各涉木单位和苗圃发放宣传资料2150余份,在国家、省森防网和市林业网、之窗发布检疫执法相关信息15条,通过对林业植物检疫法律、法规的广泛宣传和检疫执法行动的专项报道,扩大了林业植物检疫的社会影响,进一步提高了各种苗经营户和涉木单位的检疫意识。

通过联合本局检疫执法力量,主要对电力、移动、联通、电信、木材加工、灾后重建项目等涉木单位,园林绿化、道路、低改造林、竹产业强区等建设工地开展执法检查。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锻炼了执法队伍,规范了执法程序,明确了执法主体。并全面完成了检疫登记167家(其中:今年换发植物检疫登记证117家、新发植物检疫登记证18家、年审合格植物检疫登记证32家),在此基础上确定今年重点检疫执法对象(单位)10家,并加强林木种苗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和复检,特别加强了松科植物及其制品检疫检查和复查工作。

今年开展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工作的重点内容是:切实开展检疫登记和产地检疫、现场检疫工作,并建立跟踪倒查制度,建立经营流动档案,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疫检查、复检。

(一)着重抓了省际、地际、县际间调运应施检疫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监管,对种苗、木材、园林绿化工程使用的绿化苗木等进行了重点检查。

(二)着重加强了对进入林区的输电线路、通信机站、水电站、公路等建设单位“4.20”灾后重建工程项目的检疫检查,重点检查了光、电缆盘、机电产品及摩托车等的木质包装材料;对违章调运行为进行了重点打击。

(三)着重抓了低产林改造、园林绿化和苗圃外调种苗检疫的检查和复检,同时还要主动与建设施工单位特别是灾后重建单位衔接,掌握调入的物资木质包装材料品种、来源、数量等情况,特别是对来自松材线虫疫区的入境松木及制品实施全面复检。

在向各涉木单位加大植物检疫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的同时,我局森防站单独或会同市林业局森防站重点检查了我区外来木材的加工企业、木材经营市场,以及电力、通讯、大型机器等设备的木质包装材料种类、调出地和处置情况等,特别对有松林资源乡(镇)附近有施工现场进行了重点检疫检查和复查。截止目前,今年我局共开展检疫执法专项行动14次、出动执法人员(人次)50次,与有关部门联合检查4次。检疫苗木花卉基地(苗圃)120家,检疫和复检各类苗木3648.5万株;检疫检查涉木企业47家、木竹材8.45万立方米;检查处理检疫违规案件2起,案件涉及木材2.5立方米、木质包装材料42个、种苗花卉1万株,处罚金额0.02万元。

通过今年检疫执法专项行动的开展,各种苗经营户、涉木单位更进一步提高了对种苗检疫和外来木材、木质制成品及木质包装材料检疫和登记重要性的认识,纷纷表示今后将严格遵守植物检疫条例等行政法规,出、入境种苗、木材、木质制成品和木质包装材料一定要经过检疫,办理检疫证书。

检疫执法工作任重道远,涉及面广,今后将把检疫执法和检疫服务相结合,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同时进一步加强检疫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培训,提高专(兼)职检疫人员的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充分发挥检疫工作关口作用,将森防工作关口前移,确保我区森林资源的生态安全。

屠宰厂检疫工作总结范文汇总篇十三

1、畜牧生产稳定发展。元至6月,全市生猪存栏39.56万头,同比增长3.29%,出栏40.27万头,同比增长5.72%;山羊存栏15.12万只,同比增长11.7%,出栏9.46万只,同比增长8.17%;牛出栏5526头,同比增长30.1%,家禽出笼177.99万羽,同比增长11.52%,禽蛋产量2406吨,同比增长4.88%,实现畜牧业总产值6.553亿元,同比增长6.49%。完成畜牧业固定资产投入2600万元,占年计划的52%。

2、动物防疫密度和质量全面提高。动物防疫继续实行“政府组织、中心运作、村级协助、行业监管”的运作模式,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检查督办,对全市127个村级报免室进行了逐一检查,并下发了通报,有力的促进了防疫工作的开展。经宜昌市动物疫病监测中心检测,我市春防抗体总合格率99%,防疫效果位居宜昌市县市区第二名。我局组织乡镇畜牧兽医中心主任进行了交叉检查,学习了经验,增强了认识,开拓了思路。今年上半年在周边县市疫情较重的情况下,我市加强防疫,严防死守,全市畜牧业没有发生重大疫情,保持了平稳、安全、健康发展。

3、畜牧项目进展顺利。对240万元的生猪标准化养殖场改扩建项目建设进行了检查督办,目前,总体形象进度已完成建设任务的90%,并对项目建设档案资料进行了收集。向上级业务部门申报了260万元生猪标准化养殖场改扩建项目,并对拟建业主进行了实地踏勘。对乡镇上报的12个生猪人工授精站的业主进行了审核和实地调查。确定了2个生态养殖示范点和1个山羊养殖小区,目前业主正在按实施方案加快建设。投资60万元的县级动物防疫体系建设项目和投资42万元的王家畈、潘家湾、松木坪乡镇畜牧兽医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均完成形象进度的95%,预计8月份可全面完工。

4、科技推广工作有声有色。组织技术人员和机关干部,开展畜牧科技培训23场,编写培训资料1万份,受训9000人次。推广了六种养殖模式和十项畜牧实用技术。上半年共引进长白、杜洛克公猪23头,引进波尔公羊15只。

5、畜产品安全监管扎实有力。对枝城、王畈、红花套3个分所的选址进行了踏勘,并向市政府递交了置换土地用于建设分所的请示。上半年,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217份,自行监测猪120份,均为阴性。与规模养殖场、大户、经营者签订畜产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350份。检查兽药饲料经营门市部100多家,立案2起,送省检测兽药、饲料样品30个。定点检疫生猪1.65万头,牛560头,羊1420只,运输检疫生猪57964头,无害化处理生猪435头,查处动物卫生案件12起。

(一)大力推进畜牧产业化经营。

一是抓好占地60亩、投资4000万元的清江肉联有限公司畜禽交易市场规范建设,帮助申报80万元的冷链物流项目,从生猪调出大县资金中安排68万元,扶持其做大做强,确保年内屠宰交易生猪40万头,实现交易额4亿元以上,其中屠宰10万头,交易30万头。二是抓好投资1010万元的生猪良种繁殖场建设。安排50万元,对其进行扶持,用于7栋2500平方米栏圈及附属物换顶、1000平方米生猪发酵床建设、增加40套母猪产床、引进25头种猪、场内绿化等。三是规范专业合作社动作。通过正确引导和积极扶持,发展畜牧业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中介服务及农民互助组织,不断提高畜牧业的.组织化程度。上半年规范枝城老屋里、聂家河渔洋明珠生猪合作社运行,外销生猪4700多头。

(二)采取五条措施,应对生猪市场变化。

针对生猪生产的严峻形势,采取五条措施:

一是加大生猪市场行情预测预报。组织召开了生猪行情预测预警专题会议,编写4期《宜都畜牧》猪业形势分析与预测专刊,通过宜都畜牧兽医网、会议等渠道,加大生猪市场信息宣传,指导养殖户调整母猪配种计划,动员养殖户适时出栏,引导养殖户正确认识、科学应对生猪市场行情变化。

二是加大母猪保护力度。执行母猪淘汰申报审批制度,实行淘汰一头就引进或选留一头的母猪更换机制,有计划性地淘汰劣质母猪,严厉打击非计划淘汰母猪、非法收购母猪行为,确保母猪基础群稳定,全市现存栏母猪3万头以上。

三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当年获得无公害畜产品认证的,每个奖励0.5万元。对新建人工授精站,经验收合格,每站奖励2万元;销售本地生猪1-5万头一次性奖励2万元,5-10万头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万头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人工授精站从省级以上原种场引进良种公猪的,每头给予1000元补贴;村级报免室规范运行,常态防疫,每个补助500元;全面启动生猪保险政策,母猪保险面达95%以上,稳定了生猪产业发展。

四是加大生猪疫病防控。高标准完成了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全面开展了消毒灭源工作。加大宣传,引导养殖户在生猪价格低迷时期特别要高度重视生猪疫病防治工作,严防出现猪贱轻防疫现象,避免因疫病加重养殖户损失。加强生猪疫情监测,确保无重大生猪疫病流行。

五是加大标准化建设。利用市场空闲时期,加大生猪圈舍改扩建等基础建设,上半年改造栏圈200户,改栏面积达到1万平方米,配套沼气池200口立方米;加快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新发展年出栏百头以上生猪养殖户20户,新增年出栏千头以上生猪养殖场5家。

(三)完善防疫机制,切实搞好春防。

我市春防从3月10日至4月20日,历时40余天,共注射猪瘟苗注射31.72万头份,防疫密度99.9%,注射生猪口蹄疫苗31.72万头份,防疫密度99.9%,猪蓝耳病防疫31.72万头份,防疫密度99.9%;注射牛口蹄疫苗16563头份,防疫密度100%;注射羊口蹄疫43526头,防疫密度98.8%;注射禽流感苗72.15万羽,防疫密度99.6%;注射鸡新城疫苗79.48万羽份,加上规模养殖户本身的防疫数,总防疫密度达到了99.5%。另外,本次防疫我们还注射了猪水肿病苗1万头份,猪链球菌苗0.8万头份,仔猪副伤寒苗1.2万头份,丹毒肺疫苗1万头份。除去怀孕、发病的畜禽外,“两瘟四病”的总免疫密度基本达到了6个100%。在今年春防中,一是落实了责任,彻底消灭免疫死角。二是把握重点。指导和帮助养殖小区、规模场(户)完善防疫设施,建立健全了防疫制度。三是强化督察。3月中旬,市畜牧兽医局春防督察专班对全市春防进度进行了督查,各乡(镇)处也都配备了2名机关干部随时进行督察,并实行防疫周报制。5月5日至15日组成调查专班对我市各乡镇、陆城街道办事处的春季动物防疫工作进行了交叉调查和抗体监测,共做血清830份,其中猪血386份、牛羊血70份、鸡血274份,总有效抗体滴度达86.3%。

(四)依法实施检疫,加强执法监督。

坚持防检统一,实施有效监督,严把产地、屠宰、市场、运输各环节检疫关,实行查证验标、严格检查,达到了以检保防、以检促防的效果。一是严格检疫。上半年共定点屠宰检疫生猪1.65万头,牛560头,羊1420只,运输检疫生猪57964头,对检疫票、证、章、标识(志)建立了专帐和登记制度,责任到人,对购进和发放的票、证、章、标识(志)进行了严格登记,便于检查、核对,实现精细化管理。二是强化投入品监管。组织全市执法人员30人,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打击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发放宣传资料2万多份。开展兽药、饲料市场大检查,对100多家兽药、饲料经营主体拉网式排查,全面清理整顿无证无照和标签标识不规范等不合格市场主体,查处兽药、饲料违法案件2起。对全市10个畜禽养殖小区、500家养殖大户养殖环节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对养殖环节禁用药、限用药和休药期规定执行情况的开展检查。加强兽药、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上半年送省化验饲料兽药30个品种,从源头上保障投入品的安全。

(五)开展培训示范,推进科技入户。

科技兴牧是业务部门的打门锤。上半年,我们狠抓了培训、饲料、样板、服务、模式推广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开展声势浩大的畜牧科技培训,组织技术骨干下到乡镇、村、组,采取多种形式对乡镇兽医、村组干部和养殖户进行培训,向他们传授品种改良、饲养管理、疫病防治、市场走势等方面的知识。二是提高饲料的入户率,推广“三料一补”技术,向养殖户重点推介了正大、华美、希望、北农大、正虹五大知名品牌。三是办好生猪标准化养殖、品改、小区三大样板。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兴建彭兵、吴建平生态养殖示范点,在王家畈、红花套兴建山羊“1235”模式为重点的草畜配套样板。四是强化服务,在全体兽医人员中,深入开展“一人带五户、全程搞服务”活动。在今年全市组织开展的送科技下乡活动中,我局荣获送科技下乡先进单位,2名畜牧兽医技术人员获先进个人。

(六)加强作风建设,创建和谐机关。

今年上半年,全局推进效能创优工作,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促进勤政廉政。一是深入开展机关“五联”责任制,即联乡镇、联项目、联发展、联推广、联执法,推进效能建设,推动了作风转变,提高了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落实了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责任制及目标任务分解,下发了反腐倡廉和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崇廉洁、知荣辱、转作风、促发展,坚定理想信念,使畜牧系统广大职工为民、务实、清廉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进一步筑牢。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效能建设考核办法,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党务、政务和机关管理制度,做到了有章可循,规范管理。四是切实做好信访工作,增强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进一步完善了信访工作制度,对各类信访案件,局党组集中进行分析研究,及时采取措施,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上半年共接待来信来访4件,全部处理办结。五是抓好“城乡互联、统筹共建”工作。上半年,局班子成员和老屋棚村两委班子一起座谈,召开村民大会共商发展增收措施。硬化公路6处5公里;解决四组22户人畜饮水难,新建引水管道3000米,蓄水池30立方米;维修整治10口堰墉;柑桔密改稀200亩;新发展密植茶园100亩。出资8000元新建村档案室、陈列室;出资8500元,新购打印、复印机、扩音设备全套及办公桌一套。六是抓好“四创一保”工作。组织机关干部集体参加保洁活动2次,安排干部轮流保洁值周。七是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上半年共办理1件政协委员提案,做到了“三见面”,满意率100%。八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上半年公开招标采购春防物质60615元。

屠宰厂检疫工作总结范文汇总篇十四

一年来,我所在农牧局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指出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履行部门职能职责,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陕西省动物检疫申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全所职工干部围绕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目标,团结协作,顽强拼搏,开拓进取,队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全面进行依法管理,使我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日益完善,现已形成以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为基础,市场检疫监督为保障,相互促进、层层把关的动物卫生监督新格局。开创了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新局面,保证了我县畜牧业健康稳步发展。现将一年来检疫监督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认真开展产地检疫工作。今年来,进一步规范了乡镇产地检疫工作,全县共设11个定点检疫申报站,完善了各项检疫制度,公示了动物产地检疫报检程序、报检电话、收费标准、上岗检疫员名单等。全年共检疫牛0.0057万头,羊6.8075万只,猪0.2974万头,禽6.4849万只。

(二)全面开展屠宰检疫工作。长武县现有生猪定点屠宰点1家。全年共检疫各种肉类116.8吨,无害化处理病害肉类3.1吨。

行有效监管,防止未经检疫及病死病害肉类上市。全年共出动检查人员2000多人(次),出动车辆200多辆(次),对乡镇集市的监督检查每月最少1次以上,监督检查肉类50.7吨,家禽0.24万只,其中证章齐全的肉类为116.8吨,补检肉类13.4吨,共查处违法案件134次,其中现场处罚121次,一般程序134次,累计处罚金额2.13万元。

(四)完成对规模养殖场(户)的监管指导。建立健全了免疫、用药、用料、出栏等登记,加强对养殖场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和养殖技术方面的指导和服务,督促、指导和帮助养殖场(户)依法建立科学、规范的畜禽养殖档案,科学免疫,科学用药用料,提高养殖户的报检意识。共检查指导规模养殖场(户)16家(次),通过检查指导,树立了养殖户科学养殖意识,加强了动物及动物产品报检意识,从源头上保障了畜产品质量安全。

(五)完成全县兽药、兽用生物制品、饲料添加剂的监督检查。对全县兽药饲料经营门店进行了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全年共出动检查人员112人(次),出动车辆15辆(次),检查兽药饲料经营门店6家,并对规模养殖户进行每月一次的瘦肉精监测,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查处过期药品共36种,364盒(支),价值0.3万元;对查出的过期药品均进行没收销毁,并对违规者进行了批评教育、限期整改等处理。经检查没有发现使用或销售违禁兽药及饲料添加剂现象。

(六)完成对规模养殖户和动物经济管理人的资格审查。根。

据新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我们对全县的规模养殖户和动物经济管理人重新进行了资格审查和认定,合格的发放动物防疫合格证,不合格的予以注销。截止6月底,发放动物防疫合格证47份,审核合格的动物防疫合格证25份,注销22份。

(七)做好对检疫证章票据的发放与审核工作。对票据证章的管理采取专人负责、专库存放、专帐登记、统一领取、统一发放、统一回收、统一审核、统一销毁。主抓源头管理,规范书证填写,对全县的票据证章管理情况进行抽查,没有发现“隔山开证、出伪证”等现象。全年共用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32本,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65本,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16本,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8本,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23本。

(八)及时上报畜产品安全动态信息。建立健全信息工作规章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规范信息工作管理,明确了食品安全信息联络员,确保了信息工作的正常开展。及时在县电视台及咸阳市动物卫生监督网发表畜产品安全信息,在市动物卫生监督网上发表信息23篇,上报个人短息361条。

二、采取的措施。

心得体会。

八篇。

(二)强化产地检疫、全面提高产地检疫率。一是根据《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规定,实行产地检疫报检制,动物持有效产地检疫证明才能上市,没有免疫标识的动物不得上市或出具产地检疫证明,二是规范出证程序,严格实施现场检疫和临栏检疫,坚决杜绝“隔山开证”和只收费不检疫现象的出现;三是根据有些乡镇兽医站存在检疫报检率低、收费难的问题,协助兽医站积极开展产地检疫工作,拔除钉子户,协调解决基层检疫工作中存在的疑难问题。

(三)规范屠宰检疫、确保消费者吃上放心肉。为了进一步规范屠宰检疫,根据新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对定点屠宰场进行了审核,对不符合防疫条件提出了整改意见,督促屠宰点不断完善防疫条件,健全相关制度,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求驻场检疫员严把进场关,杜绝无检疫证明及免疫标识的动物进场屠宰;严把宰前检疫关和屠宰检疫关,发现疑似病畜禽或染疫畜禽,及早采取有效控制措施,防止疫病的扩散和蔓延;严把出场关,对检疫合格的动物及其产品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并加盖或加封检疫验讫印章或检疫标志,对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其产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坚决杜绝未经检疫及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上市,以确保消费者的食肉安全。

(四)加强畜产品安全监管、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为了确。

保上市畜产品质量安全,保证广大群众食肉安全,我所采取专项检查、日常检查、突击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定点屠宰点、肉类摊点、餐饮业、超市等场所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贩卖病死畜禽及其产品、无证经营、逃检漏检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确保我县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五)加大兽药、生物制品、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监督检查。为了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兽药、饲料添加剂违法行为,净化兽药、饲料市场,保证兽药、饲料质量,促进养殖业稳定健康发展。我所开展兽药、生物制品专项检查工作,主要以兽药饲料经营门店、畜禽养殖场为检查对象,重点检查禁用,未批准的兽药及过期药品,防止养殖环节添加使用违禁兽药及饲料添加剂,杜绝源头污染畜产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防范意识。利用宣传活动日和专项整治活动,向广大养殖户和动物经纪人大力宣传《动物防疫法》、新的《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及《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办法》,提高广大养殖户及动物经纪人的防疫意识和报检意识,使申报检疫、向经营者索要检疫合格证明等成为经营者、消费者的自觉行为。共举办大型宣传活动6次,出动宣传人员68人(次),出动车辆12辆(次)。发放宣传材料共计9300余份,解答咨询380余人次。

(一)规范产地检疫及屠宰检疫工作。协助指导基层兽医站,规范基层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继续推行产地检疫报检制度,强化各类检疫报表规范化管理。

(二)加强规模养殖户的监管。一是加强对规模养殖场出栏动物的监管,提高检疫报检率;二是加强对规模养殖场异地引进动物的申报审批关,做好引进动物落地后的监管,防止外疫的传入;三是加强对养殖场防疫条件的审核,对达不到防疫条件的限期整改。

(三)以举办学习培训班等活动,不断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等其他法律法规,以办讲座、散发资料等形式加强宣传,让畜牧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人心。

(四)积极探索、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着力推进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更好的做好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五)加强兽药、生物制品、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市场监管。继续加强对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的全程监督管理,开展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专项检查行动,严厉打击使用违禁药品、过期药品、生物疫苗及添加剂。

(六)加强生鲜乳质量监管工作。加强对生鲜乳的监管,确保生鲜乳在生产、运输环节的质量安全。

屠宰厂检疫工作总结范文汇总篇十五

1、贯彻落实“河南农业植物检疫备案办法”,对应检单位和个人进行检疫备案,加强沟通,强化服务`,采取应检单位报检和植物检疫执法检查相结合的办法,有效减少了逃漏检现象。

2、增设植物检疫服务点。农产品销售旺季,在重点乡镇增设植物检疫服务点,植物检疫员实行全天候服务,做好检疫检查和服务,确保农产品的正常流通。

3、小麦备播期间,市站专门组织了小麦种子检疫证明编号标识使用情况检查,在检查过程中,与种子经营单位进行沟通,取得了共识,促进了此项工作的开展。

4、随着种植业结构调整,我市中药材、牧草、花卉、食用菌等种植规模逐年增大,为此,市县两级植保部门组织大量人力、物力进行了摸底调查,掌握了相关情况,为下一步加强上述植物检疫工作奠定了基础。

(一)小麦有害生物疫情普查:普查时间从x月中下旬到x月上中旬,普查范围为全市六县(市)区x个乡(镇),xx个行政村,占总行政村数的x%,小麦面积x万亩,结果如下:

1、小麦腥黑穗病发生面积xx亩,主要分布在陕县、渑池、湖滨、卢氏四个县x个乡(镇),较xx年疫情普查时的x个乡镇减少x个。其中陕县xx亩,病穗率在x%左右;渑池县xx亩,一般病穗率为x%,西阳乡个别地块发生较重,病穗率高达x%;湖滨区x亩,病穗率x.x%;卢氏县x亩,属零星发生。

2、小麦全蚀病发生面积xx亩,较xx年的xx.x亩减少x.x亩,主要分布在灵宝、湖滨两地的x个乡镇,较xx年的x个乡镇减少x个。灵宝市xx亩,湖滨区x亩,均属零星发生。

(二)苹果有害生物疫情普查:普查时间从x月中旬到x月中旬,普查范围为全市六县(市)、区x个乡(镇),x个行政村,果园xx个,代表面积x万亩,结果如下:

1、苹果绵蚜:发展蔓延迅速,今年灵宝、陕县、湖滨、渑池等x个县x个乡x个村发生,面积为xx.x亩,而xx年仅在灵宝阳店和川口两个乡的x个村发生。

2、苹果锈果病:发生较轻,今年在灵宝、陕县、湖滨x个县x个乡x个村发现,面积为xx.x亩。

3、苹果小吉丁虫:经过几年防治,逐年减轻,今年仅在在灵宝寺河乡的南埝村发生,面积x亩。

(三)危险性有害生物的防除

针对小麦全蚀病,在小麦全蚀病发生较严重的乡镇,全部采用适乐时进行种子包衣拌种,共使用适乐时x公升,拌麦种x吨,播种x.x万亩。

针对苹果绵蚜,一方面通过召开现场会,讲解其发生为害严重性和有效控制需采取的措施,并积极向有关领导汇报,引起领导重视,争取财政支持;另一方面重点推广了x%乐斯本乳油xx倍液枝干喷雾防治苹果绵蚜的技术,有效地控制其发展蔓延。

加强植物检疫软硬件建设,既是《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后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是适应我国加入服务。20xx年,开展调运检疫51批次,共2610吨,其中玉米142吨、棉籽8吨、小麦2460吨。邮检4批次,数量10.08公斤,主要是扁豆和棉花种子。

积极主动配合各种业部门,春季落实需要植检地块,夏季跟踪产地植检,秋季做好植检合格证颁发工作。全年共计开展产地检疫面积4600亩,其中小麦种子田1500亩,玉米种子田2500亩、棉花种子田600亩。

过去由于技术、网络等原因,我市在开具植物检疫证书时都是手工版。20xx年,对专业检疫人员进行了系统培训,从今年7月份开始,开展植物检疫平台网上办公,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

1、周边地区棉花种子流入我市市场调查研究不够。

目前进入我市的棉花种子引起的枯黄萎病越来越严重,抗病品种虽然在目前解决了大问题,但这仍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2、植检工作职能发挥不够

对当前植检对象的分布,发展严重程度以及将来的趋势没有进行专门的工作,植检人员主要从事农技推广等工作,在植检工作专门性方面不够深入和广泛。

3、植检工作条件尚需进一步完善

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工作条件有了大的改观,通过互联网可以查录检索新的植检对象,但在室内进行种子带菌病理鉴定等方面仍需要基本的设备,以利于当今农业经济形势的发展。诸如:种子带菌情况的界定判断,以及引致的农事纠纷给予正确权威的判定等等,均需要室内病理工作的支撑。

今后我们要在植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方面下功夫,要做到全心全意为农业生产服务,切实为乌苏市的农业生产做出应有的贡献。

屠宰厂检疫工作总结范文汇总篇十六

二oo五年,我县定点屠宰管理工作认真贯彻《生猪管理条例》及自治区关于畜禽定点屠宰文件精神,严厉打击私屠乱宰现象,强化定点屠宰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加大定点屠宰工作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广泛支持,定点屠宰是为民办实事的“民心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面的支持,才能使定点屠宰工作不断推进。一是组织各屠宰厂(场)加强继续在各定点屠宰厂(场)法律法规标准化要求等知识的学习,宣传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实施细则和自治区、自治州文件精神,统一定点屠宰厂(场)业主的思想认识,依法按要求做好定点屠宰;二是通过县电视台、广播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实施定点屠宰的必要的意义。三是严厉打击私乱宰现象,对查获的私屠滥宰的案件进行暴光,提高广大群众对定点屠宰工作的认识,使其自觉维护和支持定点屠宰管理工作。四是建议县人民政府调整了定点屠宰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进一步加强定点屠宰工作领导的机构建设,基本上达到了社会上下统一认识,使我县定点屠宰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二、规范定点屠宰管理,确保人民吃上“放心肉”。

对我县屠宰定点厂(场)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加强对乡镇屠宰厂(场)设置规划,根据上级文件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要求,依法关闭了不合格的原县牛羊定点屠宰厂实行了异地搬迁,引进一家投资企业,投资×××余万元修建了一座现代化的牛羊定点屠宰场肉联厂已于今年2月正式营业,该企业是一家养殖、屠宰、销售一体化的企业,在县城内设立×××个牛羊放心肉店,受到了各族人民群众的欢迎,平抑了肉类价格,丰富了市常对×××定点屠宰厂进行了进一步整顿规范,同时建议县人民政府招商引资对现行生猪屠宰厂进行现代化的改造。

三、加强定点屠宰现场监管,严格肉品检验制度。

20nn年利用上级培训机会,将我县生猪、家禽、牛羊肉品品质检验员进行了调查,实行了全部轮训,持合格证上岗。同时与县畜牧局协调,加强委派检疫人员培训和管理,凡是经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品,不准出厂,不合格肉品进行了无害化处理,使“放心肉”质量不断提高。

四、加大屠宰检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完善肉类市场“一证一卡”准入制度,确保人民吃上“放心肉”,严格执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统一纳税、分散经营”的原则,特别是我局会同工商、畜牧、卫生、公安等部门对全县定点屠宰厂(场)进行×××次大检查,对管理混乱的屠宰厂(场)立即进行停业整顿并限期整改。对农贸市场进行×××次拉网式大检查,彻底把违规进市肉、私屠滥宰肉、注水肉、病害肉清理出消费市场及各经营场所,对宾馆、饭店集体伙食单位、加工肉制品单位进行了专项整治,建立肉品购入登记制度,严把进货渠道,对不按规定购入的畜禽产品,给于严肃处理,共计检查肉店(点)×××次,没收并销毁不合格牛羊肉、生猪、家禽共计700公斤,下发×××份整改通知书,立案×××起,查处私屠乱宰案件×××起,确保各族人民吃上“放心肉”。

五、做好了屠宰厂的验收工作,实行屠宰厂建设动态管理。

屠宰厂检疫工作总结范文汇总篇十七

20xx年我站植物检疫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农业局领导大力支持下,深入宣传、贯彻执行《植物检疫条例》和省、市植保植检局的文件精神,积极做好疫情监测与治理,认真开展检疫,加强检验检疫新知识的学习,确保今年我县农业生产的安全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工作作自我总结如下:

1、专职植检员不足,开展检疫工作的植物产品。

主要是水稻种子,其它的植物产品如稻谷,水果等还无力开展。

2、植检队伍的知识水平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

3、检疫设备简陋,手段落后。

在开展产地检疫工作中,我站严格按制度规程办事,要求各制种单位认真做好产地检疫的申报工作。明确规定凡不进行申报进行产地检疫的基地,不再进行产地检疫,种子调运时一律不给予签发检疫证。

为了充实和提高我站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我们今年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省植保植检局举办的有关植物检疫培训;组织植检人员参加县里举办的行政执法人员陪训班,认真组织学习《行政许可法》、《植物检疫条例》等法律法规取得了县里申报省里核发的行政执法证;第三是加强实践,组织到实地对检疫对象进行识别并开展全面的疫情普查,在实践中增强知识水平。

根据省站《关于开展种子市场检疫执法检查的通知》精神,为保障我县农作物种子用种安全,防止检疫性病虫害通过种子传入我县,我县组织专职检疫员对全县12余户水稻种子批发商进行了种子市场检查,共检查水稻种子20余万公斤,计30余个组合,其中大部份水稻种子有检疫证书,检疫证编号真实,另有少量数量批次不符合,经教育后补检,并收取检疫费4000余元,用于植检事业。

20xx年我站重点开展了稻水象甲疫情普查工作。5月上旬开始我们在全县五个乡镇开展普查,重点水溪两侧稻田,迎风坡下,山垄稻田禾苗进行仔细调查有无为害状,结果未曾发现稻水象甲。

屠宰厂检疫工作总结范文汇总篇十八

地处洪泽湖南麓,淮河两岸的xx县种植物农作物种类较多,植保植检工作也就格外繁忙一些。由于地处苏皖两省交界的特殊地理环境,肯定也增加了传播、感染,发生一些植物检疫性病害的可能性。

小麦

水稻

玉米

花生

油菜

大豆

芝麻

果数

西瓜(籽瓜)

蔬菜

90

90

15.6

3.8

4

6

2

2

12

10

1、长年繁育种子大户。主要是江苏农垦三河农场,其生产种子的公司隶属大华集团。每年繁育的小麦原(良)种面积2.5万亩左右,向xx本县及县外、省外提供原(良)种数量700—900万公斤。每年繁育的粳稻种面积1.5万亩左右,向县外、省外提供调运原(良)种数量500万公斤左右。

2、二级繁种单位是县古桑原种场和维桥良种场,一般都是外地种子公司委托代繁。每年制繁种面积千亩左右。

3、部分县一级种子营销大户,自己或受其供种单位委托在本县利用社会关系找基层乡、村或种粮大户代繁子种,目前统计主要是代繁小麦良种,每年繁育面积3000亩左右,生产种子100万公斤。

小麦用种每年约1500万公斤,本地产种占30%,从安徽调进占40%,从河南调进占20%,从山东调进占10%。

水稻用种:粳稻种80—100万公斤,以地产种为主。杂籼稻种45—55万公斤,100%从外地调入。

其余如玉米种、花生种、大豆种、蔬菜种、西瓜种几乎全部从外地调入。

1、加拿大一枝黄花:20xx年10月份开展专项调查时我县发生有加拿大一枝黄花。发生地点:共发生四个点片,分别位于马坝镇和黄花塘镇境内,三个点片位于盱马路上离宁连高速出口处不远,共计73株,三点相距约500米;另一个点在黄花塘镇境内,位于宁连公路边,在黄花塘镇镇南1公里处,共计107株,马坝农技站和黄花塘镇农技站已组织人员铲除。

2、小麦全蚀病:09年全县发生面积0.3万亩,属于零星发生。

3、毒麦:09年全县发生面积0.002万亩,属零星发生。

4、野燕麦:09年全县发生面积5.2万亩,与历年接近。

5、大豆菟丝子:09年全县发生面积0.05万亩,属局部发生。

6、美州斑潜蝇:09年全县发生0.06万亩,发生较为普遍。

7、水稻细菌性条斑病:09年全县发生面积0.2万亩,发生较08年轻。

8、水稻白叶枯病:09年全县零星发生,发生较轻。

9、水稻干尖线虫病:09年全县发生面积0.05万亩,发生轻。

对待外来入侵物种,重要检疫对象,我们思想上一直和省、市植保站保持高度一致。水稻细菌性条斑病和加拿大一枝黄花在我县发生后,我们立即向县农技推广中心领导和农业局分管领导汇报,很短时间内就成立了植物检疫工作领导小组。

强化宣传效能,外来入侵物种是新鲜事物,许多基层干群是见所未见、闻所未闻,可以说对外来有害生物的危害性是一无所知。我们一直坚持植物检疫法律法规的宣传。08—09年我站又特别强调检疫对象、防治技术与综合治理方法的宣传。一是在电视台《农村纵横》栏目开展技术讲座。二是当植检对象需大面积开展防治时,直接在电视台做广告。三是利用手机平台,发送防治技术短信。四是直接向乡镇村发放明白纸。五是下乡镇检查宣传,到田间地头直接面对群众,开展防治技术等指导服务。

在行使植物检疫职能方面,我县三名专职植检员最起码两人到场。包括对三河农场常规麦种、稻种制(繁)种田,县原(良)种场制(繁)种田,各乡镇村和粮食种植大户代繁代制原(良)种田,全部按照《产地检疫规程》进行操作,对发生检疫对象的制种田,一经确认,立即叫停,坚决不发《产地检疫合格证》。同时对调出本县的原(良)种严格把关,没有《产地检疫合格证》的种子坚决不放行。每年三、四月份和九、十月份种子销售旺季,主动联合工商、农业执法进行市场大检查,对没有《调运检疫合格证》的种子进行教育处理。鼓励和支持县内外、省内外的种子公司、科研院所到xx制(繁)种和做研究,但应主动配合我们植检工作,对非法运作公司我们就上门工作。

外来有害生物危害性大,潜在威胁无法估量,但是来时小,初期较易控制。我们坚持治早,防患于未然。例如毒麦、水稻干尖线虫病、野燕麦、加拿大一枝黄花等一经发现,立即封杀。对水稻细菌性条斑病、小麦全蚀病则积极采取全程控制和系统防治措施。例如细菌性条斑病采取种子消毒杀菌处理、苗期提前用药预防、后期病残体集中处理等治理措施,对小麦全蚀病采用土壤处理和轮作换茬等综合治理措施进行控制发生、发展、蔓延。

每当检疫对象初发现时,立即向市植保站汇报并请教防治防除植保新技术,在防治调查过程中同时把最新态势向市植保站汇报和县局汇报,方便领导决策,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例如水稻细菌性条斑病,在我县是反复发生,今年哪里扑下去,明年另一乡镇又冒出来,我们都积极开展调查,冷静对待,不屈不挠、屡败屡战,与外来有害生物作长期斗争。

每年我们都会引进新药剂或混配药剂或轮换用药,每年搞多个检疫性对象药效试验。筛选最佳药剂、最佳配方、最佳浓度等新药剂和防治新技术,再通过宣传渠道传授给全县农民,也有的同时通过明白纸,经过各乡镇农药经销大户来传递给农户,集思广益、积累经验、以利再战。

屠宰厂检疫工作总结范文汇总篇十九

我县小池、界子墩动物检疫监督检查点在省市县各级领导的关怀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和指导下,走过了xx年,迎来了xx年,风风雨雨的xx年我们两个边境动物检疫监督检查点主要做了如下几个方面的的工作。

一、依法上路,履行动物运输专项检查职能按照省政府〔1998〕186号文件和省畜牧局相关文件的规定,我县两个边境动物检疫监督检查点,依法依规在指定地点设站检查,一年来共检查验证活畜禽17228656头(只),其中猪1084766头,牛45321头,羊440398只,禽类14382219只,其他动物1275952头(只),查验动物产品144677.06吨,共计检查和消毒车辆21755车次,在检查工作中我们绝大多数同志对工作兢兢业业,仔细认真。今年5月7日小池检疫监督检查点负责站长陈勤,带领检疫员杨波、柳杰峰、梅舰等3人,检查从江西进来的一车生猪时,发现其中9头有w病的嫌疑,在省专家到场确认后,立即将该车54头生猪全部扑杀,并按规定进行了无害化处理,有效地堵截了疫病的传入,防止了疫情的扩散和蔓延,为我省畜牧业的发展作出了一份贡献。

二、建章立制,保证检查工作的高效运行建立和健全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是有效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的前提和保证,在上级行政和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我们建立和健全了执法“三制”,即:《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等,对执法人员提出了具体要求,使每一位执法人员头上都有紧箍咒。县动检站对执法人员的职责、权利、行为规范等方面都有具体化的要求,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今年11月16日《楚天都市报》记者周亚峰赶赴**,暗访我县两个边境动物检疫监督检查点,在小池暗访时发现该点执班人员(副站长熊青龙等3人)在值班室里打扑克,次日将该事在《楚天都市报》上曝光,这件事引起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俞书记亲自批示要严查此事,我局在县纪委的督促下,很快作出了处理意见,对熊青龙等3名直接责任人分别给予党内和行政撤职、严重警告处分,对相关责任人也依规进行了责任追究。此次事件的处理给我县畜牧系统上了一堂生动的政治课,特别是对小池、界子墩两个边境动物检疫监督检查点教训尤为深刻,对今后的工作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根据此次事件的发生,结合我站的实际情况,我们在原来的《检查点管理制度》、《站(点)长岗位规范》、《检查员岗位规范》、《监督检查站点八不准》等制度的基础上,又与每个执法人员签订了《**县动物检疫监督检查点工作纪律责任状》,对上班期间抹牌、下棋等违纪活动的处罚都作了详细的规定。签订责任状后,检查点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检查工作有条不紊,检查效率大大提高,今年我们共检查了动物产品14万余吨,检查和消毒装载动物产品的车辆6486车次,这在过去历年是没有过的。

三、强化票证章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按照规范使用检疫证、章、标志,是贯彻执行动物防疫法规范动物检疫工作的重要手段,也是各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执法的重要凭证,我县两个边境动物检疫监督检查点把票证章的管理和使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票证的.发放和回收严格按程序操作,票证的使用按农业部要求填写,票证的管理安排专人管理、专柜存放,一年来两个边境动物检疫监督检查点所使用的票证无一遗漏。在经费管理上遵照我局财经纪律的规定,做到了日清月结。

四、杜绝“三乱”,为我县招商引资服务按照我县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要进一步优化经济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作为边境动物检疫监督检查点,如不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在工作中发生“三乱”,势必影响我县招商引资工作,因此我县两个边境动物检疫监督检查点不但担负着防止动物疫病的传播,还担负着为我县经济发展的历史责任。一年来的工作证明,我们没有“三乱”行为发生,今后也不会发生。我们将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办事,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服务全局。

屠宰厂检疫工作总结范文汇总篇二十

xx年我站植物检疫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农业局领导大力支持下,深入宣传、贯彻执行《植物检疫条例》和省、市植保植检局的文件精神,积极做好疫情监测与治理,认真开展检疫,加强检验检疫新知识的学习,确保今年我县农业生产的安全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工作作自我总结:

1、专职植检员不足,开展检疫工作的植物产品。

主要是水稻种子,其它的植物产品如稻谷,水果等还无力开展。

2、植检队伍的知识水平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

3、检疫设备简陋,手段落后。

在开展产地检疫工作中,我站严格按制度规程办事,要求各制种单位认真做好产地检疫的申报工作。明确规定凡不进行申报进行产地检疫的基地,不再进行产地检疫,种子调运时一律不给予签发检疫证。

为了充实和提高我站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我们今年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省植保植检局举办的有关植物检疫培训;组织植检人员参加县里举办的行政执法人员陪训班,认真组织学习《行政许可法》、《植物检疫条例》等法律法规取得了县里申报省里核发的行政执法证;第三是加强实践,组织到实地对检疫对象进行识别并开展全面的疫情普查,在实践中增强知识水平。

根据省站《关于开展种子市场检疫执法检查的通知》精神,为保障我县农作物种子用种安全,防止检疫性病虫害通过种子传入我县,我县组织专职检疫员对全县12余户水稻种子批发商进行了种子市场检查,共检查水稻种子20余万公斤,计30余个组合,其中大部份水稻种子有检疫证书,检疫证编号真实,另有少量数量批次不符合,经教育后补检,并收取检疫费4000余元,用于植检事业。

xx年我站重点开展了稻水象甲疫情普查工作。5月上旬开始我们在全县五个乡镇开展普查,重点水溪两侧稻田,迎风坡下,山垄稻田禾苗进行仔细调查有无为害状,结果未曾发现稻水象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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