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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构建行政协议书范本(汇总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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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构建行政协议书范本(汇总12篇)
2023-11-21 21:09:36    小编:ZTFB

经历丰富的人一定会写好一份总结,因为总结是对过去的经验和教训的反思。在总结中,我们可以结合具体的事实和数据进行分析。总结作为一种有实际运用价值的文体,在学习和工作中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和掌握写作技巧吧。

构建行政协议书范本篇一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同时,对于实现全面建设现代化海关的总目标,不断推动海关事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笔者认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先是民主法治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然要求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作为国家进出关境的监督管理机关,海关被赋予了行政执法和部分刑事执法的职责和权力,只有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才能在构建和谐海关的过程中大有作为,才能为和谐社会的建设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胡锦涛同志强调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其中民主法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

(一)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是依法治国方略的基本要求,是海关各项工作的前提。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制化,这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充分发挥法治在促进、实现、保障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没有健全的法律制度,没有公民法治素质的提高,没有依法办事的落实,就不可能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顺利发展,就不可能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和谐社会建设就无从谈起。海关是国家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是参与国家执法和经济管理的重要政府部门,担负着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职责,是保障社会法治、市场公平、社会安定的重要力量,责无旁贷地应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参与者和建设者,也只有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才能为国家把好关,才能确保海关工作最终达到“服务经济、促进发展”的目的。

(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是推进现代海关制度第二步发展战略的必然要求。现代海关制度第二步发展战略规划已经制定,海关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正在为此规划的早日实现而努力工作。当前,党中央对海关提高把关服务能力要求越来越高,海关面临的改革创新、整合协调的难度也不断加大,完成税收、打私各项工作的任务更加繁重。在这种情况下,要想在经济全球化、贸易规范化、社会法治化的过程中,既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又充分发挥海关职能,推进现代海关建设,必须不断加强海关能力建设,而提高构建和谐海关能力是海关能力建设的重要体现,是构建和谐海关的根本保证。我们所讲的提高构建和谐海关的能力就是要始终贯彻好“依法行政,为国把关,服务经济,促进发展”的海关工作16字方针,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追求“把关”与“服务”职能的和谐统一,因此惟有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才能正确处理好“把关”与“服务”的关系,才能顺利实现现代海关制度第二步发展战略规划的宏伟目标。

(三)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是海关法制建设和执法实践的需要。近年来,总署党组把加强海关法制建设,作为海关系统贯彻十六大精神的落脚点,以新修订的《海关法》为核心的海关法律体系框架已经初步建立,基本适应了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海关执法的需要,海关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均有所提高。但仍有不少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法制工作在海关工作中的基础性、全局性、保障性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依法行政意识不强;二是制度建设尚不能完全适应形势的发展变化,与整个海关工作的快速发展相比,制度建设相对落后,而且存在落实不到位的现象;三是执法实践过程中,对实体法和程序法是执法的两大保障的作用重视不足,实践中重实体轻程序的倾向依然普遍存在。近年海关系统接连发生的复议、诉讼案件中,反映这方面的问题就比较集中;四是法制意识亟需进一步加强,尤其是少数关员法律意识淡薄,不能正确看待和使用手中的权力,以权谋私、徇私枉法,受贿放私,顶风作案的现象仍不时发生,基层和一线岗位的执法风险始终非常大。上述问题不同程度的影响了和谐海关的建设,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决贯彻落实海关工作方针,因为尽管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职责任务的变化,海关的工作方针历经几次调整,但“依法行政”始终摆在第一位,成为海关各项工作都必须严格遵循的基本准则,因此,在构建和谐海关的过程中,必须把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作为一项重要而迫切的首要任务抓紧抓好抓实。

民主法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法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得以建立的手段和途径,是社会有序运转的重要保证、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石。作为国家的政府部门、执法机关的海关,必须与时俱进,深刻理解和把握构建和谐社会的丰富内涵,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以“和谐海关,人人共享;构建和谐,人人有责”为出发点,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着力点,全面履行海关职能,努力构建现代化的和谐海关,为和谐社会的建设贡献力量。

(一)加强法制教育,增强法律意识,更新执法理念,

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一要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培训,增强全员的法律意识,提高海关队伍的整体执法素质和水准。二要不断增强法制观念。坚决摆脱人治思想的影响,强化海关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规则意识,自觉运用法律法规来规范行为,坚持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并重,保证各项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真正把党的依法治国方略贯彻到海关执法行为之中,建成“阳光海关”。三要引导每一位关员从根本上转变观念,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不以管人者自居,而以服务者的身份“依法行政,为国把关”。执政之要在于为民,行政之要在于依法。要正确处理海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善于化解各种复杂的矛盾和问题,保护好、引导好、发挥好各方面的积极性,建成“责任海关”。

(二)加强制度建设,夯实依法行政的基础。制度和谐是和谐海关之本,和谐海关需要健全完备的行政法制体系。近年来,总署党组高度重视法制建设,先后对法律法规进行了清理,废除了与经济发展、海关工作实际不相适应的法规,同时又修改、建立了一系列。

规章制度。

和操作规范,形成了比较系统的行政法律制度。但是,在依法行政实践中,法制建设的不完善是直接影响海关和谐建设的体制性因素之一。因此,构建和谐海关要求进一步完善行政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应从维护国家利益的大局出发,坚持行政法规不得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下位法不得同上位法相抵触,规章之间不得相互矛盾的原则,为依法行政奠定良好的法律基础。要继续加强对海关系统法律、法规的备案、审查、清理和解释工作。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制定的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与时俱进的精神,不断研究执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改革和完善依法行政的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权力运行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纠错改正机制、执法信息反馈机制、执法效果评价机制,使行政权力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有效运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奠定夯实的基础。

守法经营,规范自身进出口行为;要强化海关关员的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大力提倡文明执法和热情服务,增强海关的亲和力。

(四)强化执法监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质量。廉政是和谐海关建设的保障和“生命线”。构建和谐海关必须实现执法权力的和谐运用,防止权力的滥用和行政不作为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把遏制腐败潜规则作为重点,使行政执法真正按法规办事,努力制约“合法伤害权”的危害,引导良好行业风气的形成。解决潜规则的问题,必须以法治代替人治,切实让工作对象监督海关,完善关务公开制度,提高透明度,让管理相对人能充分表达自己的诉求,让他们具有制裁违规者的相应权力。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执法的效率与公平,构建海关的长期发展与和谐。一要大力强化对基层海关依法行政情况的监督,深入开展“法制在基层”和“以案说法”等活动,建立健全质询制、问责制等,通过拓宽和健全监督机制和监督渠道,把权力运行置于有效的监督制约之中,为依法行政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建设廉洁海关、法治海关。二要加强执法监督。发挥执法评估系统等的应有作用,通过执法信息反馈、行政行为研究论证、执法建议等方式,使海关各级领导干部及时掌握和监控执法状况。三要认真实行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明确执法主体,落实执法责任,使执法目标具体化,执法责任明晰化,从而有效地避免执法主体不清、责任不明、推诿扯皮现象。

(五)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契机,切实加强执法环境建设,合力共建和谐海关。虽然海关的工作性质实行不受行政区划限制的垂直领导体制,但在当前执法环境复杂、执法形势多变的情况下,海关的执法工作更离不开地方党政、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配合。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坚持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两手抓”,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前提下,坚持“守法便利”、“服务发展”的原则,通过创新服务方式,拓宽服务领域,改进作风态度,提高通关效率,努力构建海关与守法企业间的合作伙伴关系,使海关工作赢得广大企业和社会大众最大限度的支持,促进执法公正和正义。同时积极加强与地方党政和有关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促进海关执法方式从自司其职、单兵作战向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转变,实现执法效能的最大化,为构建和谐海关创造良好的外部执法环境。

构建行政协议书范本篇二

甲方:店子镇牙代营村委会(简称甲方)。

乙方:兴和县雷丰农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简称乙方)。

根据兴和县店子镇政府关于扶持村发展集体经济扶贫产业的要求,使用好村产业发展资金,经我村村民大会讨论,同意将扶持资金投入到乙方作为生产发展资金,乙方以相应资产作抵押,以保底分红方式确保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目前乙方计划续建肉牛养殖场用于发展牙代营村集体经济项目。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平等协作、诚信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入股金额:甲方以60万元扶持资金入股乙方作为生产项目建设资金,乙方以相应资产作为风险抵押,且必须严格按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管理的细则使用。

二、入股方式:资金投入、固定比例分红。

三、

合作期限及收益分配:从资金注入之日起计算,前三年按本金年化利率6%分配红利,每年固定比例分红4.8万元。后三年乙方按4:3:3返还甲方本金后,并每年按乙方使用本金的6%分红,在每年12月底之前支付。

四、协议期限:合作期限为六年,自2019年3月____日(资金注入之日)至2025年3月日(六年期)。

五、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制定村集体参股资金使用方案送甲方备案,并严格按方案使用资金。

2、乙方分红所得实行“村财镇代管”,乙方支付给甲方的分红金以转账方式直接支付到甲方指定的村财镇代管账户,不得以任何方式支付到其他单位或个人。

3、甲方以资金委托管理的方式与乙方合作,不参与乙方的任何经营管理,乙方经营的盈亏不影响甲方的固定分红。

4、甲方有权随时了解乙方的经营状况、财务报表,乙方必须向甲方如实提供所需资料。

六、乙方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影响甲方项目资金安全;

2、乙方不按时支付甲方分红款;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一份,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九、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当补充协议与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甲方:乙方:

(签名或盖章)(签名或盖章)。

2018年12月日。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扶贫资金管理,推动扶贫开发,促进产业发展,改变农村面貌,促进农民增收,根据《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产业发展扶贫资金的监管。

一、管钱和管事分离。******在扶贫资金的管理过程中,实行扶贫资金管理与项目实施相分离,镇扶贫资金由乡镇财政所负责专项代理记帐,镇扶贫办负责做好项目上报、组织实施、预付资金审批等工作。

坚持对帐制度,会计出纳要每月对帐一次,出纳每月与银行对帐一次,确保帐实相符;

出纳不得提现支付,确需支付现金的开具现金支票,由领取人到银行支取,不得出现现金库存,不得白条抵库。

三、强化监督制约,坚持专款专用。扶贫资金是“高压线、救命钱”,镇财政所应严格按照扶贫项目计划安排使用扶贫资金,不得转移资金用途,不得自行进行项目调剂,对扶贫资金应实行专户管理、专人负责,封闭运行,实行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

四、加快项目结算,及时报帐审核。镇扶贫办要建立备查帐薄,分项目登记拨入专款、专款支出和预付进度,督促项目单位及时报帐,妥善保管项目凭证,及时上报审核。要完善报帐凭证传递手续,凭证交接双方要在交接单上互为签字,明确保管责任。

五、健全项目档案,完善档案管理。镇扶贫办要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对已完工项目,要将档案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不得自行对外提供。

企业员工档案托管协议书。

构建行政协议书范本篇三

申请人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日作出的行决字[________]第________号《教育行政处罚决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拒不履行________________的处罚决定,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和《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申请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构建行政协议书范本篇四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于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本协议。现将相关事宜达成如下:

1.乙方自愿与甲方签约成为公司海外派遣艺员,时间期限为()天;。

2.乙方保底工资由甲方负责管理,每期期满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3.乙方在派遣前,等相关证件需自费作为出行费用;。

5.乙方进场的机票和签证的费用由已方负责;。

7.乙方保底工资为每月(),

8.乙方进场后吃、住由甲方负责,

10.乙方在岗位出现工伤事故由甲方负责。(注:如因乙方不听从指挥擅自违规操作出现的任何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一切后果,包括赔偿等问题。)。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构建行政协议书范本篇五

申请人:

代理人:

我(们/单位)不服(被申请人)(具体行政行为),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现委托(代理人姓名)在我(们/单位)与(被申请人全称)一案中,作为我(们/单位)参加行政复议的代理人。

申请人:

代理人:

日期:

构建行政协议书范本篇六

“立案难、审理难和执行难”一直都是行政诉讼的三大顽疾,人民群众一直对此反映强烈,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行政审判体制的改革首当其冲,当然,这也是学术界和实务界一直争论不休的问题。而笔者认为,那些“换汤不换药,治标不治本”的做法早已过时,我们需要一个新的体制来挽救中国行政诉讼的命运,因此,笔者在此为专门行政法院的构建大胆做一下设想。

行政法院是否能够和应该在中国被构建呢?这个问题学术界也好,实务界也罢,一直争论不休。事实上,普遍的意见认为,行政诉讼管理体制的改革已经可以解决问题,不需要建立什么行政法院。这其中包括:集中管辖、相对集中管辖、异地交叉审理、提级审理等等。

笔者认为,先不论这种改革方案能不能替代行政法院,首先,我们应该看看这种改革的优劣之处吧。行政诉讼管理体制的改革方案,其实也不是一天二天前才提出来的,这种方案一点都不新鲜,远不是什么新方案,早在1月,《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出台,最高人民法院就确定了指定管辖为主、提级管辖为辅的基本原则,而且已经在全国实行。

虽然,短期之内可以初现成效,但是,终究不过是权宜之计,治标不治本,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第一,异地交叉管辖。我国各省个别试点数据表明,在实施异地交叉管辖制度以后,行政诉讼的案件数量逐步上升,行政相对人的胜诉率逐步提高,行政机关的败诉率逐步上升,人们对行政诉讼产生了信任感。然而,好景不长,问题逐步暴露,由于行政机关天然的命令从属关系,导致新的跨地域干预和拐弯说请的现象大量产生,行政诉讼案件虽然摆脱了当地的干涉,但是久而久之,又要受到异地的束缚,甚至于发生地和管辖地的行政机关早就串通一气,影响行政诉讼案件的公正审判,让行政相对人的胜诉率在稍现起色之后,又再落谷底,就像笔者上面所提到的那样,不过是权宜之计,不可能是治病良方。

第二,(相对)集中管辖。即将某一些地域的行政诉讼案件全部集中到指定法院去审理的一种管辖方式。这种调整和资源配置的方法让行政诉讼案件的数量得到了提升,丰富了法院的审判实践,积累了大量的审判经验,短期之内提高了行政审判的质量和水准,但是被集中管辖的法院审判力量大大下降,非集中审判法院的行政审判庭逐步虚化,并且从行政相对人的角度出发,参加行政诉讼交通不便,路途较远,除此之外,基层法院处理行政诉讼案件的机能可能会大大减弱。

第三,提级管辖。最明显的做法就是将行政诉讼案件交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表面上看,是对行政诉讼案件的重视,抬高了它的位阶,强化了审判独立性,实则不然。提级管辖让行政诉讼的一审进入中院,但是法院的管辖基本上和其行政区划是一一对应的,县乡镇一级的行政机关和政府与市一级的行政机关和政府有领导和隶属关系,想要完全摆脱干预还是非常困难。与此同时,基层法院的审判力量大大削弱,集中管辖的法院案件数量大大增加,如此繁重的审判任务实在是让人望而却步。

由此可见,行政诉讼案件管理体制改革并非某些学者想象的那样,从近几年来取得的工作成果上来看,的确初见成效,然而负面影响还是不容小觑,不仅对行政诉讼“三难”的问题成效不大,还可能延缓问题的解决,就像一股“茶壶里的风暴”,“换汤不换药”,解决不了本质问题。

构建专门的行政法院,首先必须要有《宪法》的依据,根据《宪法》124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这个“等”字,笔者认为还包括: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和铁路运输法院。笔者认为,专门法院是针对特定的组织和案件,它最大的特点就是专门性,而且不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决定产生。很显然,行政法院非常符合《宪法》的规定,除此之外,《人民法院组织法》第2条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第28条规定了专门人民法院的组织职能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所以,专门行政法院可以说也有具体的法律规定。还有一种观点,专门行政法院是由修改《行政诉讼法》来进行,也正是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具有中国特色的、从属于地方并且在普通法院设立的行政审判庭模式才终被确立。而笔者认为,修改《行政诉讼法》能够更好地明确专门行政法院的合法地位,并且还可以对具体设置、地域管辖和上下级多项内容进行规定。

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考虑,专门行政法院还可以通过立法机关的机关文件来确定,纵然《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没有专门行政法院的明确规定,最高立法机关可以发布单行法律文件来予以明示,例如:《关于在沿海港口城市设立海事法院的决定和《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法院》的决定》,这是通过单行法律来设置专门法院的基本形式,倒也不失为一种设立专门行政法院的合理做法。

结合中国当下的司法实践,如果要设立专门行政法院,必须要根据行政案件的数量、人口数量、审判人员数量予以设想。我国的人口基数大,远非法国和德国可比,由此设想,我国的行政纠纷要比德国和法国高出许多。如果我国将要设立专门行政法院,最好的方式就是设立3级行政法院,分为地市级行政法院、省级行政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兼最高人民法院)。截止,我国一共有34个省级行政单位,其中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和2个特别行政区,还有334个地市级行政区划,其中包括地级市293个、8个地区、3个盟和30个自治州。因此,笔者认为,应该设置34个省级行政法院,293个地市级行政法院,最高行政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内部设置)1个。每年行政纠纷案件大概400-600万件,都由这369个行政法院进行审理,将普通法院里的行政审判庭撤销掉,算起来平均一个行政法院每年要处理1-2万个行政纠纷案件。

地市级行政法院:主要是解决地市级行政区划范围内的行政纠纷案件,同时也是行政诉讼的一审法院,审级相当于中级人民法院d省级行政法院:主要是解决省部级行政区划范围内的行政争议案件,也是行政诉讼的上诉法院,审级相当于高级人民法院。

最高行政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的内部设置最高行政法院,可以对全国所有的行政诉讼案件进行监督。

巡回法庭:既然行政诉讼案件的一审审理级别被提高到了中级,那基层法院管辖区域和县乡镇农村的行政纠纷该怎么处理呢?笔者认为,这时候巡回法庭起到了重要作用,由最高院成立的行政审判小组,主动赶赴偏远基层地区,处理行政争议案件,改变以往被动的案件审理模式,为当事人最大程度地提供便利,而且巡回法庭的审级和最高院同级,这对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来说,非常的.有震慑力。

从国外经验来看,想要构建行政法院,并非一朝一夕,这个世界上任何一个制度,都不可能立竿见影,马上就能凸显成效,这必须是一个过程,这需要经过深入的准确调查,结合中国实际国情,通过不同的阶段和目标才能实现。笔者认为,行政法院的构建主要分为三个步骤:地市级法院实施阶段、省级法院实施阶段、最高法院实施阶段。

第一,地市级行政法院实施阶段:行政法院属于行政审判体制改革的重大事项,因此,不可能马上进行全国范围内的实施,必须采取慎重的态度,肯定先要从个别法院开始做起,将其作为行政法院的试点区域,从运行状况之中提取样本数据,综合评估行政法院所带来的影响和问题,在确定不会造成重大失误的情况下,才能进行逐步推广到地市级法院。我国有334个地市级行政区划,以此对应,应该要建立334个地市级行政法院,其级别相当于中院的级别,与此同时,在选择行政法院试点法院的时候,还要考虑到经济成本、人口分布、行政审判力量,甚至于当地的法治环境、法治意识和法治文化的普及程度,让试点法院的运行成为行政法院试点运行的典范。除此之外,还应该考虑老百姓的呼声,也可以进行民意调查,倘若给诉讼当事人带来各种各样的不便,那么,最终还是会选择交通方便、位置合理的法院。

第二,省级行政法院实施阶段:一般情况下,试点法院应当坚持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独立精神,作为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的上诉法院,省级行政法院既要和地市级行政法院保持一定的距离,又要负责监督指导它们的司法工作,所以,1个省设立1个省级行政法院,全国34个省,就设置34个省级行政法院。尽量设置在省会城市或者交通比较发达的地区,如果设立2个行政法院的话,会增加经济和人力负担,而且不容易管辖,对于那些经济发达的地区,交通可能比较方便,火车地铁高速都能够轻易到达,对于那些偏远经济落后的区域,应当让巡回法庭亲自前往,这样不仅可以解决交通不便的问题,还可以减轻省级行政法院的负担。

第三,最高行政法院实施阶段:最高人民法院内部设置最高行政法院,其院长可以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或者副院长兼任,重大疑难案件和司法解释,报请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决定。不仅如此,专门行政法院实行单轨制:在经费问题上,笔者认为,应当由中央财政单独划拨,一定要和行政区划财政经费和普通法院财政经费划拨单独区分,排除行政干预和司法干预,使得人财物不受地方政府和上级法院的控制,这样就更正了现有行政审判体制最大的弊端;在法官任免问题上,最高级行政法院院长,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副院长、庭长、审判员由院长提名,交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地市级行政法院和省级行政法院不受所在地人大常委会的控制,不接受其人事任免,而是交由最高级行政法院提名,提交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其他的人事任免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和相关法律文件决定。

四、结语。

综上所述,建立相对独立的专门行政法院,并不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而且有利于完善权力监督,畅通权利救济,扭转我国当下行政诉讼窘迫的困境,保证行政相对人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行政机关公权力的侵犯,打破行政干预和地方保护主义,切实做到用权必监、违法必究和权责统一,维护了社会主义法治的威严,笔者认为,可以进行一次尝试。

构建行政协议书范本篇七

根据《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重庆市乡镇船舶管理办法》、重庆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重庆市綦江港航管理处委托綦江县赶水人民政府按照委托的执法权限,对本行政区域内水上安全行使行政执法权:

负责本街道行政区域内水上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直接查处水上安全违规违法行为。

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重庆市綦江港航管理处的名义对水上安全违规违法行为行使下列监督管理职权:

(一)行政检查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重庆市乡镇船舶管理办法》、《重庆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水上安全违规违法行为行使行政检查权。

(二)违法行为制止权。对水上安全行为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个人或生产经营单位有水上安全违规违法行为,有权要求违法违规行为人立即改正或限期纠正,并向重庆市綦江港航管理处报告。

(三)部分行政处罚权。对辖区内水上交通安全实施监管,纠正违章行为,责令限期整改,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违法违章行为处以500元以下罚款。处罚金额在工作上500以上的必须报经委托单位审核后予以处罚,处罚时必须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污得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四)提请行政处罚权。受托镇人民政府发现违法行为不属于其法定职权或者委托职权范围的,应当提请委托单位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

(一)委托单位责任

1.指导和监督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单位名义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5.委托单位为受委托单位提供相关资料及规范的行政执法文书、表格;

6.委托单位将部分行政执法权委托给被委托单位后,委托单位应当承担被委托单位在履行委托行政执法职责过程中产生的实际费用。

(二)受委托单位责任

1.受委托单位只能在委托权限和范围内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3.受委托单位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委托单位委托的行政执法行为;

4.主动接受委托单位的指导和监督,参与和配合委托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

5.严格按照委托执法的有关规定,以委托单位的名义制作行政执法文书;

6.建立相关的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和行政执法相关制度;

8.及时向委托单位书面报告在委托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9.受委托单位以自己的名义执法或者超越委托权限,乱施行政处罚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受委托单位自行承担。

从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止。本委托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之后,每五年由委托单位进行一次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委托书;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委托。

本委托书一式四份。委托单位和受委托单位各执一份,另两份分送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县政府法制办备案。

委托单位(盖章) 受委托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二〇xx年十月一日

构建行政协议书范本篇八

党的十六大把“社会更加和谐”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提出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又把“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党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明确提出,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这是一个具有时代性、战略性的重大决策。实现社会和谐,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也是几千年来炎黄子孙的梦想所系。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努力的方面很多,其中,构建和谐单位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因为,单位是社会重要的组成部分,社会的和谐,首先单位必须要和谐。海关作为国家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是参与国家执法和经济管理的重要政府部门,担负着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职责,是保障社会法治、市场公平、社会安定的重要力量,责无旁贷地应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参与者和建设者。全面加强和谐海关建设,服务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整体建设,是海关义不容辞的责任。而能否做到依法行政,直接关系到构建和谐海关的成败。下面,笔者试从依法行政在构建和谐海关中的作用以及应如何推进依法行政,构建和谐海关两方面作一探讨,供参考。

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方略,依法行政是海关的基本工作方针,也是海关一切行政行为必须遵循的最高准则,其本质是要做到职权法定、程序法定、严格执法、接受监督。构建和谐海关必须健全法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没有健全的法律制度,没有依法行政的落实,就不可能保证海关事业的顺利发展,构建和谐海关也就无从谈起。

完善的法律体系是和谐海关的标志,法律的贯彻实施则是和谐海关的重要内容。海关的行政权力与社会的方方面面和公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海关能否正确行使行政权力直接关系到海关管理相对人的切身利益以及对外贸易秩序是否健康有序。实践证明,只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才能维护正常进出口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充分反映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守法者提供最大的便利,对违法企业坚决采取制裁措施甚至绳之以法,营造健康有序的进出口环境。因此,海关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按照法定程序、法定权限、法定职责行使权力,这是构建和谐海关的关键所在。

二、当前海关工作中存在的不和谐因素。

近年来,海关改革和发展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就,但是海关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协调、不和谐的因素。如:海关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还不能很好地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海关执法腐败隐患依然存在等等。这些不和谐现象直接影响到海关事业的发展。究其原因,有相当一部分问题出在没有严格地依法办事上,有的是因为漠视法制、法律意识淡漠,有的是因为法律知识欠缺导致执法水平不高。因此,要实现和谐,必须加强法治。构建和谐海关,必须健全海关法制,落实依法行政的基本方针,充分发挥法治在促进、实现、保障海关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

和谐社会首先应该是一个法治社会,法治社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和保障。而依法行政则是和谐海关的基础与保障。建设和谐海关,必须首先完善海关法律、法规,建立科学的、充分体现民意的法制体系。完善行政立法,提高立法质量。我们应当从实际需要出发,继续加强立法工作,抓紧制定完善有关海关法律、法规,真正保证有法可依。

近年来,国家从维护法制统一的角度出发,陆续颁布了《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重新修改并颁布了《海关法》和《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条例》,海关总署对一些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相互之间矛盾的规章予以了集中、统一清理。海关执法依据不断规范,海关法律体系趋于不断完善。为构建和谐海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和保障。

但现实社会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依然存在。由此可见,仅仅有了法律规定还不行,关键要严格依法行政。

(二)更新理念,严格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利益。

依法行政和构建和谐海关是同一主题的不同层面。我们要彻底否定陈旧的行政思维定式,以《行政许可法》实施为契机,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严格依法行政。牢固树立起以下理念:一是要牢固树立法律至上的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增强规则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诉讼意识,提高全体关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法治氛围。充分认识到依法行政是海关一切行政行为必须遵循的最高准则,是海关工作的生命线,是评价海关工作功过是非的原则标准,是我们的立身之本和立关之本。海关无论是履行职责任务、维护国家利益,还是深化改革、促进经济发展,都必须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二是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充分认识到海关既是把守国家经济大门的执法机关,也是为广大进出口企业提供通关便利、促进先进生产力健康发展的服务机关,海关的一切权力来源于人民、海关的一切权力也应服务于人民,牢固树立起执法为民的思想,强化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真心实意地为广大进出口企业和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努力树立海关队伍廉洁公正、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三是牢固树立起诚信意识,自觉做到诚实信用、互助友爱。我们所要构建的和谐海关只有建立在诚信友爱的基础之上,才能安定有序、充满活力:民主才能得到充分发扬,法律才能得到普遍遵守,创造活动才能得到维护,公正才能得到实现,人和人之间才能坦然相处,各项工作才能协调运转。

(三)加强学习,提高全体关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

海关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直接影响着依法行政水平,影响着行政权力的行使是否符合人民的意愿以及构建和谐海关的进程。海关工作人员应加强学习,掌握宪法和基本法律以及自己所从事专业的法律知识等。培养对法律的信仰与忠诚,基本形成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氛围,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培育法律思维的能力,善于用法律思维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实现依法行政,构建和谐海关,关键在领导。海关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知法、懂法、守法,不断增强法律观念,提高法律素质。要克服特权意识,将自己的一言一行置于法律的约束之下,以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行政许可法》为重点,树立法制观念、坚持依法行政,在构建和谐海关进程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规章制度。

规定范围内进行。一方面,要认真履行监管、征税、打私、统计等海关四大任务,做好“把关”工作;另一方面,要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便民执法,保证管理相对人依法行使知情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做好“服务”工作。这就要求海关工作人员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依法行政,为国把关,服务经济,促进发展”的海关工作16字方针,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追求“把关”与“服务”职能的和谐统一,不断提高“把关”“服务”能力。

(五)强化执法监督,遏制执法腐败。

构建和谐海关必须实现行政权力的和谐运用,防止行政权力的滥用和行政不作为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遏制执法腐败,使依法行政真正落到实处,努力制约“合法伤害权”的危害,引导廉洁清正的风气,保持海关内部的和谐与稳定。以法治代替人治,完善关务公开制度,提高透明度,实现行政的效率与公平,构建海关的长期稳定与和谐。

(六)协调好与地方和企业的关系,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海关虽然属于垂直领导单位,但并不是完全独立存在的,其工作、生活环境与社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就要求我们要正确处理好与地方党政机关及各部门的关系,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尽量给地方提供最大的优惠和便利,求得与地方关系的和谐,形成双赢的协作机制。对企业来说,衡量海关的工作,最直观的就是通关的效率。必须改变过去海关与管理相对人之间“管理”与“被管理”的对立关系,形成与企业间互相尊重、互相合作、良性互动的新型合作伙伴关系,促进海关依法行政和企业守法自律,创造方便、快捷的通关环境。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使海关工作主动适应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海关工作只有得到企业的理解配合和积极参与,才能顺畅、有序、和谐地开展。

总之,构建和谐海关是一项长期任务,更是一项现实而紧迫的工作,涉及海关工作的方方面面,覆盖海关所有部门和人员。我们脚下的路还很长,还有许多事要做。作为每一个海关关员,都应该从我做起,脚踏实地,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携起手来,振奋精神,为建设一个更加和谐的海关而努力奋斗!

构建行政协议书范本篇九

虽然改革开放后一系列人事制度改革的初衷是为了调动管理者的积极性、提高管理的水平和能力,也确实缓解了当时管理队伍人才短缺的现象,但由于制度的滞后性和其他各种原因,并没有从根本上调动管理队伍的积极性,甚至有的演变至今反而成为了管理者消极管理的制度保障。

(1)“双肩挑”制度的示范效应。改革开放初期,面对当时高校普遍存在着管理人才奇缺的现象,从专职教师队伍中选拔了大批优秀骨干任各级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同时仍然保持教师编制,承担教学科研任务。时至今日“双肩挑”管理干部仍是我国高校管理干部的重要组成部分。“双肩挑”干部大部分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并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科研能力。伴随着“双肩挑”制度的盛行,其弊端日益凸显。其实早在80年代初就有学者指出:“治学之道不同于治校之理,光有学科知识的某一领域的行家可能是一个好教授,但未必能当好一个好的领导干部。”[6]退一步讲,纵然有些行家既在某一学术领域学有专长又具备一定的管理知识和管理能力,但“双肩挑”既要承担所在职位的管理任务又要兼顾学术,往往应接不暇。不仅如此,“双肩挑”制度在我国浓厚的“官本位”文化环境影响下已演变成一种扭曲的学术人才奖励制度。高校为了留住优秀人才往往对某一学科领域的专家教授安置一个官衔,最为直接的做法便是给予一个行政领导职务。拥有了行政权力就意味着更多的资源获取机会,学术也越容易得到肯定,故行政领导岗位很受学术人员青睐。再加上“双肩挑”制度本身缺乏对管理工作投入程度和管理绩效高低的约束,客观上给“双肩挑”干部“在其位不谋其政”提供了制度保障,造成“双肩挑”干部可以堂而皇之地将工作重点转向能直接给自己带来名利的部分。另一方面,由于大批“双肩挑”干部的存在,真正有管理能力并有志于管理工作的人才的发展受到了阻碍。

资源约束的主要表现为管理队伍建设经费投入的不足。高校大规模扩招,但所获取的办学资源却没有得到较大改善,即使利用银行贷款,也主要用来加大校园改造和建设力度,而用于人才队伍建设上的经费则很少。特别是在我国现行的评价体系下,高校一般对教学和科研比较重视,对管理队伍建设上投入的经费就更少了。为维持高校的正常运转,也为很多高校“创一流”的目标,高校一方面对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目标,对管理人员的素质也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另一方面高校又普遍忽视管理人员的需求和情感,对管理队伍的建设缺乏重视和长远规划,而且在涉及管理队伍和师资队伍的相关利益抉择时往往会牺牲管理人员的利益,这种状况极易造成管理者的心理失衡,挫伤管理者的工作积极性。而且管理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其不易出成果,管理业绩又较少与个人联系在一起,这不利于实现知识分子个人价值的普遍愿望,因此从内驱力来说管理者也没有足够的工作动力和热情。

1.树立“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做好激励机制的顶层设计。

要改变过去传统的僵化管理模式,坚持学校的一切管理活动都要以人为根本出发点,把人视为高校的财富和核心资源,唤醒人的主体意识,重视人的价值,发挥人的潜能,创造出一种以人为中心的、促进人的心灵的管理新机制。因此,高校管理不仅要关注教师和学生的利益、情感和价值追求,也应真正将管理人员当“人”来看待,尊重其价值和尊严,重视关怀管理人员的人性追求,使其最大限度地实现全面发展。首先要充分重视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价值,深刻认识到管理人员对于高校发展的战略意义,纠正对管理人员以及管理工作的种种偏见。一直以来,我国高校忽视了对管理科学本身的认识,或陷入“管理就是简单的自上而上颁布命令”的极左思维,或又单纯地认为“管理就是服务”,失去了其自身的科学性和生产力价值。其次,积极推进参与式管理,畅通普通管理者与高校决策层沟通的渠道,全面了解所有管理者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管理者的需求;对于事关管理者切身利益的大事要广泛征求意见,给普通管理者参予政策制订的话语权;进一步扩大和落实管理者工作的自主权,使其能够放开手脚,以自己认为有效的方式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自己的工作才能。

2.围绕实施性法规制度建设,完善管理队伍专业化管理模式。

首先,要明确管理者的身份地位。国外许多国家对高校管理者的身份地位都有明确的.法规和政策规定,如日本、德国等国家高校管理者是国家公务员,享受公务员对其相关权益的保障。我国应抓紧出台一部专门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高校管理者的性质、业务范围和法律地位。其次,要建立合理的薪酬制度。收入的高低常常被人们视为衡量社会地位高低的重要标准。一要做到收入具有可比性。严格执行《教师法》规定,使得高校管理者的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全面改善管理者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二要做到稳定增加收入。管理者在任职期间内的收入应该按一定比例逐年增加,并与工作能力直接挂钩,工作能力强,收入高,激励管理者不断增强工作积极性。最后,要畅通管理者的职业发展通道。高校应采取多种晋升制度让管理者有更多的发展机会和空间。一是行政职务的直接提拔晋升。逐步取消“双肩挑”制度,直接从普通管理者中选拔优秀人才晋升管理领导岗位。对于目前具有学术背景的管理干部,必须要求他们在担任行政管理岗位期间不再从事教学、科研活动,使其全心全意从事管理工作。二是岗位轮换。通过不同管理岗位的锻炼不仅能开阔管理者的工作视野,提高他们的实际能力,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首先,采取“扁平化”的管理组织结构。“扁平化”的管理是指通过压缩职能管理部门尽可能地减少中间管理层次,实现管理幅度的增加,也就是用最少的人力物力实现管理的最优化,使有限的教育资源得以更加合理的分配。而实现“扁平化”管理的基础就是充分发挥每个管理者的潜能和特长。可以说,采取“扁平化”管理为管理者各种能力的发挥提供了组织保障,因此有利于调动管理者的积极性。其次,开展“经营管理”,实现利益共享。在高校的经营管理中,建立管理者收入与责任轻重、经营成果及资产增值挂钩。依据高校的经济效益,构建管理者与其工作业绩挂钩的薪酬结构。这种利益共享的方式把管理者的收益与高校的发展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更能起到长期激励的作用。

构建行政协议书范本篇十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委托人与______因_______一案中,作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的授权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授权代理事项:

一、代为起诉,提出诉讼请求。

二、代为应诉,提出答辩状。

三、代为提交证据,参与本案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调解等诉讼活动。

四、代为起草、提出、收取与本案有关的法律文书。

五、经委托人授权的.与本案有关的其他法律事务。

委托人:

受委托人:

日期:

构建行政协议书范本篇十一

民营企业是拉动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和生力军,在推动市场化、增加社会就业、参与技术创新、创造并引领消费方面,表现出了强大的能力。然而在行政机构设置、行政部门自我定位、行政部门的管理模式上还存在突出的问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民营企业如何构建行政管理体系的知识,欢迎阅读。

从现有民营企业行政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来看,一是一部分民营企业老板喜欢聘请从政府机构退下来的人员掌管行政或一些务虚部门,聘请他们处理企业对外对内关系,并期待他们在此方面有超出职业经理人的卓越表现。二是在部门及职能划分上一般有两种不同的做法,一种是让行政管理部门成为第一大部,另一种选择将行政(主管后勤、办会)和办公室(办文、综合办事、政策分析、规划发展等)的职能进行拆分,但无论如何进行拆分,其综合职能和地位都是首要的。三是很大部分民营企业生搬现行政府体制的办文、办会、办事规则,如沿用政府机构的公文处理系统,红头文件、通知、纪要等使用与政府部门类似的规范格式,在会议组织形式和内容方面借鉴政府部门的方式,但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开会,却大多是光开会不解决问题。

从现有民营企业行政管理部门的自我定位来看,自我定位本来应该是通过对企业经营相关的内部事务和活动进行有效的计划、组织、控制、协调和监督,从而实现企业组织效能和管理效率提升的目的。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无论是对企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还是对企业管理者,屡次提到的关键词却是“服务”。很多行政管理者拥有自己的“服务圣经”,即优先服务一把手,其次服务客户,再次服务其他领导。能够为企业高层管理者和外部宾客提供细致、周全的会议和后勤服务,辅以圆融地开展部分事务性、协调性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门及其负责人,通常会被企业管理者认为是合格的,在360度绩效考核中也会得到一个中间甚至偏上位置的分数。对于一个需要追求组织更高效率的企业来说,行政管理部门这样的角色定位,很难说是准确而经济的。

企业行政管理部门是企业管理费用的主要产生部门,民营企业中经行政管理部门列支的各项业务招待、会议支出、后勤费用支出、福利经费等行政开支,就占到企业管理费用的很大一部分;而行政部门又因为不直接产生或带来经济效益,相反却消耗掉企业大量的人力、财力资源,受到其他部门的诟病。相较于行政管理中的计划、组织、控制、协调和监督等职能,服务仅仅体现了自身的协调和组织职能,而真正能够通过科学管理产生组织效益提升的计划、控制和监督职能基本缺失。

从现有民营企业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模式来看,其内涵一般包括三个部分

从理念上来看,大多数民营企业的行政管理被企业负责人当作是一种事无巨细的行为管理,很少要求(或不寄希望)行政管理部门能够为企业负责人的经营决策提供辅助、支持、咨询和参考作用。

从结构上来看,传统实行所谓集团化管理的民营企业,其行政管理机构大多采用金字塔型的组织结构,由部门负责人管理行政会务(会务、前台)、综合文秘(文字秘书、领导秘书)、行政内勤(车辆、档案、食堂等)等几个科室,通过具体科室团队实行对“办文、办会、办事”基本职能的履行。

从方法上来看,因传统思想认为行政管理是一项执行性和综合性很高的工作,其管理成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管理人员的性格、才能、阅历和综合素质,故企业十分重视选拔一位成熟、老练、四平八稳、圆融通达的部门负责人,即便这名负责人不具备政府或事业单位从业经验,但如果能有成熟稳重或圆融老练的性格特征,也是很重要的加分项,因为这种性格的人更容易同领导、客户、平行部门和下属部门建立信任关系。

一是“效益意识”。效益是民营企业的生命,“效益意识”应该成为行政管理工作的生命。行政计划、行政组织、行政控制、行政协调和监督,是行政管理行为的应有内涵,是追求效益的关键环节。具体到实际工作中,要对行政管理支出的各种费用进行科学分析,将效益意识贯穿到行政计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等全部环节。如一般民营企业的行政采购费用由行政管理部门发起采购申请,领导审批后执行,中间的优化分析、监督环节容易缺失,也容易成为企业内部贪腐的源头。而如果从效益意识出发,行政采购的一大部分可以使用公共平台进行,实现降低采购成本、透明采购、降低库存等效果,对行政采购效率的.提升帮助甚大。

二是“制度意识”。民营企业行政管理者虽然非常需要考虑企业管理者个人的意志,并以此调整行政管理工作的重点和目标,但面对企业存在的“家长制”、“一言堂”等现象时,仍需全盘考虑,建立行政管理的长效监督和制约机制。没有制度意识,仅靠人治意识,完全看领导眼色行事,只会损害企业内部员工的积极性,极大地降低企业行政的效率和活力,从而影响企业的正常、健康、有序发展。只有制度建设才能够持久地正本清源,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企业文化的重要基石。所以,行政管理要强化制度管理对于企业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性,要树立“正”的意识,而不是在企业内部深化和强化“官僚意志”、繁文缛节和文山会海。

三是“全局意识”。民营企业的行政管理部门作为窗口部门,有更多的机会直接面向客户、面向领导、面向全体员工;同时,作为综合行政部门,还经常承担党支部、工会等工作,因此,部门负责人要从企业经营的全局考虑,确保行政机构的各个管理环节运转灵敏,从而降低整个企业的行政协调和沟通成本,更高水平地为经营服务。比如,行政管理部门有更多机会接触到企业负责人,也相对更了解管理团队的经营理念和目标决策,所以行政管理要在深刻认识企业全局的基础上,更加集约、合理地安排需要直接面向其他部门的会议、接待、沟通协调工作,更加准确地为内外宣传、企业文化的建设出谋划策,体现行政管理的深层次价值。

四是“人才意识”。民营企业的行政管理者,乃至民营企业负责人,很容易认为行政管理重在事务执行、重在沟通协调,不需要专业化管理人才,所以在很多企业的行政人员招聘中,人员素质同岗位的匹配注重实操经验,而非管理才能和综合素质,在实际管理中也不重视本部门内部的兼岗锻炼和交流,使得会务人员无法承担综合文秘的部分职责,综合文秘又不能有效承担和完全了解后勤管理的精髓,造成行政人员的可轮岗程度较低,在部门设置上大而全之,使行政管理部门在成为第一大部的同时,也为企业带来更多的人员成本。所以,行政管理者要建立“精简全面”的人才意识,创造机会让内部人员充分流动、成为全面手,在外部招聘中重视人员的综合素质,在行政事务处理中渗透科学管理意识,有意识地将自己的部门打造成本企业各方面人才(如市场营销、企宣等)的输送和培养部门,也为自己突破瓶颈、职位晋升提供更多的空间和可能。

构建行政协议书范本篇十二

协议书是应用写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小编整理了行政调解协议书范文,希望对你们有用!

当事人(自然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单位或住址,法人及社会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

申请人:×××,男,××××年×月×日出生,汉,现住××市××区××镇××村×组。

职业:××厂操作工。

被申请人:×××,男,××××年×月×日出生,汉,现住××市××区××镇××村×组。

职业:××厂经营者。

纠纷简要情况:××××年××月××日晚7时左右,×××在××厂工作时,因操作不慎被钢丝将手拉伤,造成其右手小指、无名指及中指被截去的严重后果,并因此花去医疗费共计×万余元。

×××拒绝为其支付医疗费用。

×××在多次于其交涉未果的情况下,向本调委会提出申请,要求对此事进行调解调解协议书格式范文调解协议书格式范文。

经调解,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由×××承担所有的医疗费用;

3)×××与×××即日起终止劳动关系及工伤保险关系。

履行协议的方式、地点、期限:1)本协议签定之时,由×××一次性支付给申请人×××现金×万×仟元。

2)在××××年××月××日前,由×××为×××付清所有的医疗费用。

本协议一式三份,当事人、人民调解委员会各持一份调解协议书!

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调解员(签名)

年月日(人民调解委员会印)

甲方:

乙方:

xx年4月4日,甲方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致受害人bhr死亡。

xx年4月14日,靖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出据了靖公字(xx)第000号《交通事故认定书》。

鉴于甲乙双方当事人对此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无异议的前提之下,经双方协商,现就甲乙双方补偿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和生活救助等所有赔偿项目共计贰拾万元(xx00)。

二、本协议的签订即视为甲乙双方达成互谅互解协议。

三、本协议的`签订即视为乙方放弃追究甲方刑事和行政和民事责任,也可作为司法行政机关从轻、减轻或撤销案件或判处缓刑的充分依据调解协议书格式范文合同范本。

四、乙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后尽快将受害人尸体埋葬。

五、任何违返本协议的行为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即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肆拾万元整。

六、附则:本协议自双方签订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条款系签名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甲 方

乙 方

调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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