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教育规章制度(模板12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3 04:11:09 页码:13
教育规章制度(模板12篇)
2023-11-13 04:11:09    小编:ZTFB

创新是一种推动社会进步、改变生活的重要力量,我认为创新是不可或缺的。总结要言之有物,避免泛泛而谈。这些范文涵盖了不同领域的总结,包括工作总结、学习总结、项目总结等,希望能帮助到您。

教育规章制度篇一

高考是大多数日本学生必经的一道门槛。日本最早的高考是在1868年,当时日本实行“明治维新”,是从欧洲引进大学制度后开始的。那时的高考主要是大学预科的考试。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日本在美国的影响和指导下,进行了高等教育体制改革,推行新制大学,高考制度也进行了多次改革调整,其中,要不要进行全国统考,也反复了多次。1948年曾仿照美国大学入学考试sat而设立“入学适应性检查”,但是由于此项考试使学生负担加重,受到很大非议,1955年文部省取消此项考试,改为各大学自行招生。1963年日本中央教育审议会又建议进行统一的大学入学测验,但只有少数大学采用,并受到学生们的强烈反对,不得不于1969年停止。

但是主张进行全国统一高考的呼声始终没停。这里的原因,也在于社会上的企业公司等用人单位始终觉得应该有一个全国统一的大学入学考试,才能保证毕业生的基本质量。1975年日本国立大学协会在数年的调查、讨论和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关于国立大学实行统一招生考试的最终报告,主张进行两次大学入学考试:第一次为全国统一考试,第二次为各大学的自主招生考试。从1979年起至今,这种两次考试就成为了日本高考(指国立大学和公立大学)的基本模式。

日本高考的第一次考试,即“全国共同第一次学力考试”,在每年1月下旬的星期六和星期日两天举行。考试由大学入学考试中心根据日本文部省制定的《高中教学大纲》命题,与中国不同的是,他们的考试并不分文理科。

考试结束10天后,公布全国考试结果,考生根据自己的考试情况决定第二次报考的学校和专业。第二次考试由各大学自行组织,时间为每年的2月和3月。考试形式也由各大学自行决定,有笔试、面试、小论文写作、实际操作等诸多形式。

除了两次考试以外,日本目前也在部分大学实行推荐入学制度。具体做法是大学留出部分招生名额来招收中学校长推荐的优秀学生,被推荐的学生要参加全国共同第一次学力考试,但可以免去第二次考试。

以上讲的都是国立和公立大学的招生考试。在日本,私立大学的数量远远超过国立大学和公立大学,目前约占大学总数的80%。私立大学的招生办法因校而异,有的自行举行考试,有的选用大学入学考试中心考试(详见下面介绍),有的采用中学推荐入学等等。但是,在日本,最好、最名牌的大学几乎都是国立的,私立大学中虽也有早稻田大学这样的名牌大学,但总的来说名牌大学寥寥无几。而且,国立和公立的大学收费相对低廉。所以,在日本今天的大学入学考试仍然是竞争激烈,考生们争夺的目标,就是那几所名声赫赫的国立名牌大学。有些考生虽然考上了其他高校,但为考上名牌大学宁可放弃而参加复读,甚至一考就是多年,被日本社会称为高考“浪人”(这个浪人的意思,在日语中与我们理解的有不同,它是指一类为修炼武功多年锲而不舍的人)。

多年来,日本考试制度中的弊病为社会各方批评,他们也在不断进行改革。1988年日本临时教育审议会提出了新的大学入学考试方案,并于1990年在全日本实施。这个方案是以“大学入学考试中心考试”取代“全国共同第一次学力考试”,考试科目有语文、数学、外语、地理历史、公民和理科六科,具体备选课程有31门。各大学可以自行决定是否选用这个方案,和选用的科目数量(即可选“中心考试”中的一科,也可全选),结果到20__年,共有543所国立、公立与私立大学、1542个学部(即大学中的学院)选用了大学入学考试中心考试。

20__年日本大学审议会发表《关于大学入学考试的改善》的报告,建议增加一年中大学入学考试中心考试的次数,给考生提供更多的考试机会,避免“一考定终身”。而近来年发展较快的“ao考试”,也越来越多地为日本各大学所采用。这种方式,与一般的中学推荐学生不一样,一般都在考试前一年的11月进行,通过与考生的面谈以及对考生自我推荐书等个人资料的审查,评估考生的能力、素质。它也可以通过考生写的小论文考查考生能将所学知识进行怎样的实际运用,或是通过面试对考生进行考查,方法可以很灵活,特别是那些总分不高而又有一两门单科特别优秀的考生,会得到一个非常好的破格机会。

但是,以上的改革,对于从根本上改变日本考试制度中的弊病,似乎成效并不大。在日本,学生的压力仍然巨大,甚至从上小学、上幼儿园起,就开始上大量的课外辅导班,以进入名牌小学,名牌中学;而考高中的竞争激烈程度,甚至要超过考大学。究其根本原因,还是大家都在挤名牌大学的独木桥——日本社会今天仍是重视学历、特别是名牌大学学历的社会。

教育规章制度篇二

一、学校少先队要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栏、红领巾小广播等宣传阵地,介绍安全、法制常识及自护技巧,增强学生的自护能力。

二、各班主任要充分利用晨会、班队会及各种有利时机,对学生进行水、电、火、煤气、雷雨天、交通、饮食、体育活动、劳动实践、外出活动等方面的安全常识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

三、大队部每学期要针对不同年级学生的特点,分别举行不同内容的安全知识讲座;同时每学期要邀请交警、法院的校外辅导员到校进行专题讲座1-2次。

四、每学期、每位学生要制定一份安全公约,每个寒暑假要制定一份假期安全公约,促使学生自我监督、自我约束。(安全公约上必须要有学生、家长、老师的签名)。

五、实行教师护送路队制度。要求教师每天护送路队安全通过路口;实行小交警执勤制度,确保每个路口的交通安全。

六、每学期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家访、分发《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加强与家长的联系与沟通,共同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教育规章制度篇三

1、学校有关交通安全的教育活动,由学校交通安全领导小组指导,由学校交通安全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2、学校及时制定交通安全教育计划,健全交通安全教育网络,做到有过程、有检查、有成效。

3、教导处要指导教师结合各学科教学,有机渗透交通安全知识。

4、德育处应充分利用学校宣传阵地,对学生加强交通安全常识教育。

5、总务处及时添置并维护好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有关设施。

6、班主任积极利用晨会、班会、班级板报等途径,有效开展教育活动。

7、学校定期邀请交警来校指导安全教育工作,作交通安全方面的讲座。

8、学校对师生学习和执行交通安全法规的情况开展检查评比,并将结果纳入教师工作质量考核。

9、学校重视学生家庭安全教育环境的营造,加强家校联系,争取家长配合,形成人人参与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的社会氛围。

教育规章制度篇四

学校安全工作事关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事关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安全教育意见与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安全教育制度如下:

成立安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安全教育工作,解决安全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组长:赵祯。

副组长:林大双。

成员:李涛何小红冯学林贺珏清王建茹谢华琼胡波。

安全意识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社会治安安全教育、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预防教育、自然灾害安全教育、预防触电、溺水和煤气中毒教育、校内活动安全知识教育、校外活动安全教育、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生活中各类安全常识教育等。尤其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楼道安全、防火安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安全、受到不法侵害时的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教育。

1、教师会。利用例会、教师安全专题会、暑期教师会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技能培训。

2、学校集会。一般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全校学生集会,总结本月安全工作,安排下月安全注意事项。

3、专题报告会。邀请有关部门来校作专题安全知识报告。

4、班会。各班利用班会,结合本班实际,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

5、板报、图片展览、安全教育光盘等多种形式,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技能。

6、体育课、综合实践活动课、理化生实验课。课前有关教师必须进行必要的安全注意事项教育。

1、利用橱窗、板报、教师会等多种形式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

2、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依法执教,热爱学生,面向全体,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3、进行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

4、学生离校及时播放安全提示。

5、每学期做一次交通安全、法制等教育报告。

6、每学期举办一次法制、安全教育图片展览。

7、每学期举行一次交通法规、法律常识、消防知识、安全知识为内容的知识竞赛或讲座。

8、每学期组织观看一次安全知识教育录像片。

9、定期指导或召开安全教育专题班会、团会。

1、有计划地组织开展课堂教学渗透安全教育。

2、教育教师遵循教育规律,遵纪守法,依法执教,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3、教育教师注意实验课、室外课的.规范操作和安全管理。

1、班主任是班级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要充分利用班会活动等不失时机地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并详尽记录。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2、每周班会,要及时总结上周安全工作,指出存在问题,对今后安全注意事项提出明确要求。把安全教育作为班会的重要内容之一。

3、每学期开学、放假、集会、实践活动前都要对学生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教育工作。

1、平时和在课堂教学中渗透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培养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2、利用综合实践活动课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训练安全防护技能。

教育规章制度篇五

幼儿园师德宣传教育规章制度“振兴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教师的群体素质,特别是教师的职业道德关系到未来的教育发展,关系到民族的振兴。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凭着对国家、民族、幼儿园的高度负责的精神,特制定如下制度:。

1、根据上级指示精神,每学期制定教师师德教育学习计划。

2、师德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定期为教师进行师德专题讲座。

3、定期组织教师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等相关法律法规。

4、定期进行师德标兵评选活动。

5、师德教育要纳入教师继续教育计划之中。

6、师德教育要有严格考核评估制度。

7、每学期要有师德建设工作专题总结。

教育规章制度篇六

健康教育是公民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做好本村的健康教育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成立健康教育工作小组,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对健康教育工作的各项要求,并结合村民健康状况及各时期防病工作重点制定和实施健康教育工作计划。

2、在健康教育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组织下开展本村的健康教育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内容、有检查,宣传卫生法规和科学知识、卫生保健技术,增强健康意识、环保意识、公民意识,学习掌握《居民健康教育知识》等规定内容,提高卫生知识水平和自我保健能力。

3、树立良好的科学的健康行为。改变不良的和愚昧落后的行为习惯,从而不断改善环境质量、提高生活质量、生命质量和整体素质,为三个文明建设服务。

4、全体村民应踊跃参加本村组织健康知识考核和健康宣传活动。

5、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要认真学习卫生法律法规和健康知识,参加相关业务培训,积极从事健康教育工作。保管好健康教育存档资料,接受上级的考核。

6、按照工作要求,办好健康教育宣传专栏,结合季节特点和阶段防病重点,定期更换内容,宣传健康卫生知识和卫生法规。

教育规章制度篇七

第一条为贯彻国家“积极鼓励、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落实《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完善民办学校设置管理,促进我市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氟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不具备颁发学历证书资格的民办学校(以下简称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申请设立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技术等级培训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以及各部门、各单位面向本部门、本单位职工开展的非学历教育培训,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设置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应适应本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地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实际需求。

第四条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应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保证教育质量,培养合格人才;接受政府的管理、监督、检查、评估和审计。

第五条举办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举办者应为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具有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个人。

(二)拟任非学历教育机构校长年龄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能专职主持日常工作,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学本科以上学历,5年以上的相关教育教学经验。

(三)具有稳定的办学经费来源,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其中20万元为风险资金)。

(四)具有能够满足教学需要的相对稳定的办学场地和教学用房,校舍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其中教学面积不少于80%。房屋产权清楚,租用期或使用期限不低于3年,适合办学,无安全隐患。不得使用居民住宅、地下室作为办学场所。教室和办公室应设在一处。

(五)举办计算机专业培训应具有不少于40台的较新型号计算机;举办其他专业性较强的培训应具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教学设备和场所;有一定数量的图书资料。

(六)举办非全日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辅导机构的,其校舍建筑总面积应不少于1000平方米;举办全日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辅导机构的,校舍建筑总面积应不少于3000平方米,并按照办学规模保持生均不低于1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设备总值应不少于100万元,图书资料不少于10000册。按照不低于20∶1的生师比配备专任教师,参照有关规定配备班主任等学生教育管理人员。

(七)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应当设立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组数应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理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的教育教学经验。

(八)举办专业性较强、对公民身心健康、安全影响较的培训须经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不得举办事、警察、、等类培训。

(九)有完善的办学章程、教学计划或方案。

(十)有2名以上具有专业资质的财务人员。

(十一)有一定数量与开办专业和办学规模相适应的教师。

(十二)2名以上专职行政管理人员。

第六条申请举办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由申办者向拟设地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凡申请举办卫生、体育、保安等内容的教育机构,须先经区县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第七条申请办学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办学申办报告。须写明举办者、校长和学校名称、办学校址、经费筹措来源及数额及管理使用办法,办学内容、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设施、设备等)、内部管理体制。举办者为单位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举办者为公民个人的应由本人签字。

(二)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文件。单位举办者应提交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个人举办者应提交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拟任培训机构校长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档案关系所在单位意见。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办学场地证明。自有办学场地需提交相应的房屋和土地产权证明复印件。

(应加斧章);租赁场地应提交出租方的房地产产权证明的复印件(需加盖产权单位公章)、租赁协议(租赁协议应写明校舍总面积和租赁期限)、消防治安、卫生合格证明文件。

(五)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章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1.机构名称、办学地址;

2.办学宗旨、内容、规模、层次、形式等;

3.资产数额、来源、性质等;

4.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式、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

5.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6.出资人是否要求合理回报;

7.学校自行终止的条件;

8.章程修改程序;

9.学校应规定的其他事项。

(六)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首届会议决议(应写明时间、地点、参加人、决议内容,包括通过学校办学章程的决议、董事长和任命校长的决议、全体成员签字)、理事长(董事长)及理事(董事)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七)拟聘财会人员会计证原件及复印件。

(八)所设专业教师资格证书(专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或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九)教学计划。教学计划中应写明教学目标、开设课程、学习期限、教学安排、使用教材、考核方式。

(十)必要的教学设备和图书资料的购置证明。

(十一)联合出资举办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应提交经过公证的联合办学协议,并写明出资数额、方式和各自权利、义务,争议调解解决方式等。

第八条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聘请专兼职教师和管理人员均需经其所在单位同意,并签订合法、公正的聘用合同。

第九条教育机构对聘用的专职教职工,应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保障其工资、福利待遇,办理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险等。

第十条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接受申办者的办学申请后,对符合办学基本条件,申报材料齐全的申办者,可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考察和集中评议,并根据本区县教育发展规划、教育结构布局和教育需求等进行审批。

第十一条经批准的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发给《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并报市教育员会备案。

第十二条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名称应符合国家行规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名称一般应为“××培训(专修、研修、自修、补习、辅导)学校或中心”,不得称做“××学院”,名称前须冠以“××区(县)”的字样。

第十三条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应按照审批机关核准的章程,建立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内部管理,确保教育教学质量,依法开展办学活动。

第十四条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领取《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后,需到法人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法人登记,到区县技术监督局办理法人代码证书,到银行开设帐号,到区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将刻制印章的式样、开户银行及帐号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十五条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办学活动所使用的名称须同审批机关核准的名称相一致。

第十六条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应当与向审批机关备案的内容相一致。

第十七条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不得设立分支机构,不得将招生和其承担的教育教学任务托或承包给其他单位、中介机构和个人实施。

第十八条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应报价格管理部门备案并公示。在交费时应将有关退费办法向学生进行公示,并与学生签订退费协议,退费时依照协议处理。

第十九条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学生注册登记制度和学生学业成绩档案。

第二十条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变更办学地址或在审批机关批准的区域以外增设教学地点,应重新办理审批、登记手续。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在审批机关批准的区域内增设教学地点,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二十一条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应于每一年度结束后,向审批机关报告年度办学基本情况。报告内容包括:

(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办学资金是否到位、有无转移、抽逃、挪用现象;财务收支及管理、纳税、票据使用情况;合理回报数额、留存发展基金是否达到年度净资产增加额的25%等情况。

(二)由校长签署的学校依法办学情况的书面报告。

(三)民办学校年度办学情况登记表。

(四)房产或房屋租赁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卫生、消防、部门的证明文件。

(五)举办者资质证明(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及校长、董事长(理事长)身份证明)复印件。

第二十二条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进行检查、督导、评估,加强对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监督。加强与财政、税务、物价、审计、工商、劳动保障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开展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变更名称、层次、类别应报审批机关批准。变更举办者应报审批机关核准。

第二十四条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合并,应当进行财产清查和财务结算,并由合并后的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妥善安置原在校学生。

第二十五条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因故无法开展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的,举办者或校董事会根据章程规定要求停办的,应当依法进行财产审计和清算,在妥善安置在校学生后,审批机关可予以解散或停办。

第二十六条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终止时,应由审批机关收回办学许可证和销毁印章,并办理注销登记。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原《北京市高等教育机构设置办法(试行)》(京教社〔20xx〕5号)、《北京市民办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学校设置标准》(京教计〔20xx〕78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由北京市教育员会负责解释。

教育规章制度篇八

一世纪沧桑砥砺,一百年春华秋实。此时此刻,xx年的余晖散去,xx年的曙光在前!此时此刻,清华正在送走她的第一个百年,迈向新百年的征程!在辞旧迎新、钟声回荡之际,请允许我代表学校,向清华全体同学、教职员工、离退休人员和海内外广大校友,向长期关心支持清华发展的各界人士,致以崇高的敬意和新年的祝福!

一百年来,清华大学的发展始终与国家民族的命运休戚与共,形成了优良的精神传统和鲜明的办学特色。一代代清华人“自强不息、厚德载物”,涌现出众多学术大师、兴业英才和治国栋梁,为中国社会进步和世界文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近年来,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学校致力于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的“大学之道”,各项事业不断取得新的进展,正在跻身世界一流大学的行列。

大学之道,育人为本。一年来,以“清华新百年人才培养的使命与战略”为主题的第23次教育工作讨论会顺利举行,全校师生就推动办学优势转化、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进一步取得共识。“清华学堂人才培养计划”以及多项教育教学改革措施相继实施。招生工作大力推进多元评价、兼顾拔尖与公平,生源质量进一步提高。就业毕业生中,超过80%选择到国家重要行业和领域建功立业。外国留学生规模不断扩大,结构进一步优化,外国研究生在学规模居全国高校首位。

大学之道,学术为魂。一年来,清华积极面向国际学术研究前沿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开展高水平研究。成立全球变化研究院、公共健康研究中心、当代国际关系研究院,与麻省理工学院和香港中文大学共同成立“理论计算机科学研究中心”,为清华长庚医院顺利奠基,特别是对12个学科领域进行了国际学科评估。清华承担的嫦娥二号ldpc技术研发任务获得表彰,与二滩水电公司合建的.世界最深地下实验室投入使用,自主研发的“脑起搏器”首例临床试验成功,在《自然》等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多篇论文。21项成果荣获国家科学技术奖,2项成果入选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清华还先后举办了伯克利-清华周、东京大学-清华周等,国际学术影响力不断增强。

大学之道,大师为先。一年来,清华大学继续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海玉树地震灾区重建;与台湾大学生共赴四川震区义务支教;新设地方教育扶贫站点273个,培训中小学教师和基层干部等21万人次。清华还积极倡导节能减排和低碳校园生活,采取科学有效措施,加强绿色大学建设,被《福布斯》杂志评为14所“全球最美丽的大学校园”之一。

xx年,我们将迎来清华大学百年华诞。从99周年校庆开始的“百年校庆年”,以“跻身世界一流,服务国家社会”为主题,已经举办了一系列学术、文化、公益和庆祝活动。目前,一场场高水平的学术活动陆续举行,一系列百年校庆出版物相继面世,新清华学堂、校史馆、音乐厅、文科图书馆等百年校庆建设工程进展顺利。

百年校庆是清华大学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在世界高等教育改革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下,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指导下,我们要总结凝练百年来的办学经验,继承弘扬清华的优良传统,共同谋划未来的发展蓝图,进一步加强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积极探索现代大学制度和大学文化,提升水平,扩大影响,加快推进世界一流大学的建设步伐,在新的百年再铸新的辉煌,努力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为人类文明的进步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教育规章制度篇九

1、教育科研活动在学校教育科研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

2、学校教科室组织实施校级以上教育科研活动的开展。

3、教科组(或课题组)组织安排常规性教育科研活动的开展。

4、学校教育科研活动内容包括:学习培训、调查实验、论文写作、学术研讨、专题讲座、专题报告、研究课或汇报课活动、阶段性总结、资料收集整理、成果提炼以及课题开题会、课题研讨会、课题小结会和结题鉴定会等。

5、常规性教育科研活动内容包括:理论学习、素质培训、课堂教学研讨、教材研析、教法探究、专题讲座、学术研讨、论文写作、课题研究、信息传递等。

6、学校每周开展一次教育科研活动,单周学习,双周讲座。各教科组根据组内特点安排每两周一次的常规性教育科研活动,活动时间由各教科组具体确定。

7、校级教育科研活动由学校教科室确定中心发言人,确定主题内容;常规性教育科研活动由教科组(或课题组)组长中心发言人,确定主题内容。

8、学校教科室和教科组在每学期初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科研活动计划,届时根据主题内容开展活动,有主持人、主讲人、活动记录。主讲人要有讲稿、教案等发言材料。各项活动都必须提前充分准备,严禁临阵磨刀,有名无实走过场。

9、教育科研活动的开展,形式要多样化,内容要丰富化,力求实在、实际、实效。对大型教育科研活动要注重课件、教具、录音、录像的使用和管理。

10、注重教育科研活动的真实、详尽记录、资料的整理收集、正效应的宣传。

教育规章制度篇十

2007年xx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工作全局,认真学习、深入贯彻全国、全省第四次教育工作会议,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以构建和谐校园为主线,以维护安全稳定为保障,抓均衡协调发展,促科学规范管理,求改革创新提高,扎实推进全市教育事业持续和谐健康发展,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工作目标。

(一)业务目标。

学前教育:城镇儿童接受学前三年教育、农村儿童接受一年以上学前教育均提高3个百分点。义务教育:进一步巩固“两基”成果,学生“五率”达到规定要求;推进高水平、高质量“普九”,xx市通过“省义务教育示范县”验收;适龄“三残”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70%以上。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完成招生3万人,高考上线率保持全省领先水平;中职教育完成招生2.5万人以上,学生就业率上升。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加快完善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基础条件,加强教学质量管理,高职学历教育完成招生1000人以上;扩大xx电大招生和培训规模;成人教育完成实用技术培训25万人次、劳务输出和转移培训10万人次。民办教育:新发展民办教育机构10个,完成学历教育招生1.5万人以上。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教师聘任制的学校达到100%,完成县级以上培训5000人次。学校基本建设:全部消除新增的d级危房,加速寄宿制学校建设,完善实验设备设施,xx区、xx县整体进入全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项目工程县。

(二)保障目标。

切实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全力抓好学校安全稳定;扎实做好贫困学生资助工作,做好联系贫困村、农民新村工作;加强统一战线工作,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不断推进学习型、能力型机关创建活动,切实提高服务意识和水平。

二、主要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中、省、市会议精神和上级决策部署,推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1、组织全市教育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党的十七大、全省第四次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修订完善广安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明确加快发展和推进改革的新目标和新举措。

2、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执政能力水平。继续推进教育系统“五五”普法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规范化的教育行政管理工作机制,加强机关干部法治意识学习教育,使行政决策、行政执行合法有序进行。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和集中行政审批,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工作。

3、全面推行依法治校,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以实施和谐校园创建工程为主线,完善各级各类学校管理细则。大力推广xx区石桥小学经验,全面规范学校内部常规管理,充分发挥学校工会、教代会民主管理职能,提高全市学校管理整体水平。

(二)加大改造农村薄弱学校力度,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4、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各项政策,切实保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补助和学生各类免补到位。

5、以农村薄弱学校为重点,大力实施危房改造、寄宿制学校建设和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采取切实措施推进县域内学校硬件设施、师资配备、教育教学工作的均衡发展,逐步缩小校际间发展水平的差距。

6、加强教育督导工作,指导xx区、xx县做好迎接市政府“两基”巩固提高复查准备工作,指导xx市通过“省义务教育示范县”验收。

7、切实加强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以省示范性幼儿园为龙头,以乡镇中心幼儿园为骨干,以社会力量办幼儿园和村办幼儿园(班)为补充,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水平。多方筹资加强市特殊教育学校职教实作条件配备,对适宜残疾学生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指导xx县、xx县特殊教育学校恢复招生。

(三)以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为重点,推进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

8、全力扩大中职教育招生规模。在全市农村高中尝试开办综合高中,实行高二、高三普职分流,无障碍支持民办职业教育加快发展,推进公办职业学校改革,加强合作办学,全力扩大中职招生规模,全年完成中职招生2.5万人以上。畅通出口,拓宽渠道,努力提高中职学校毕业生就业率。

9、加强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进一步推动整合教育内部和部门、行业职教资源,加快市、县职教中心建设,加大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培养、培训和重点骨干专业、精品课程培育力度,增强办学基础能力。全力争取武胜职业中专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到位。

10、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理念和制度。深化招生、学籍、教学等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弹性学习制度。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高职业学校办学水平。强化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培养,探索、完善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一年的做法。

11、继续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面向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的职业教育培训。

12、巩固普通高中教育成果。稳定现有普高招生规模,做好推进高中新课程改革各项准备工作,加强教学质量管理,继续保持高考全省领先水平。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三限”政策,加强高中招生及学籍管理。科学指导普高创建省级以上示范学校,严格控制普高建设新增负债。

(四)加快职业技术学院办学条件建设,推进高等教育合格达标。

13、以2008年迎接办学条件合格验收为目标,启动和加快广安职业技术学院行政管理中心、职业技术培训中心、教师宿舍等项目建设,完善基础实验室、专业实验室配备。加强招生工作,完成高职学历教育招生1000人以上,中职招生2000人以上。加强教学质量管理,突出办学优势和特色。

14、进一步完善广安电大办学条件,发挥远程教育优势,完成高等学历教育招生500人,短期培训2000人。

(五)认真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推进民办教育规范发展。

15、积极鼓励民办教育发展,进一步落实支持政策,重点引导非财政性资金投向民办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

16、强力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完善民办学校设置与招生广告审批、财务监督、督导评估等制度,全面开展民办学校清理整顿工作,切实规范办学条件、内部管理、办班招生、教育教学行为,大力加强对民办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校车安全、住校学生安全及财务安全的管理。

(六)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和谐发展。

17、进一步端正办学指导思想。切实转变教育观念,努力克服应试教育的倾向和影响。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教育的全过程,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充分发挥关工委的作用,努力办好家长学校,促进学校教育与家庭、社会教育紧密结合。

18、扎实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加强教育科研工作,加快构建以素质教育为核心的教育质量标准体系和教育工作评价体系,改革和完善招生制度,积极推进初中毕业及升学考试改革。认真落实省教育厅实施素质教育“八条规定”,加强教育教学常规管理。

19、继续加强专题教育。认真落实艺体教育、法制教育、国防教育、禁毒教育、艾滋病防治、环境保护等专题教育的教材、师资、课时,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强化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非智力素质。

20、加强语言文字工作。完善市县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在学校大力推广普通话,做好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创建工作。

(七)突出以人为本,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21、加强教师队伍管理。深化“市级师德建设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推进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探索中小学教师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新路子。及时补充、合理调配教师,进一步加大城乡教师交流互动力度,保证正常教育教学需要。

22、提高教师队伍质量。继续推进新一轮校长岗位培训和提高培训,深入开展教师新课程、新理念、新技能培训,组织实施好各类学历教育、专题研修,大力推进骨干教师培训。在教师节表彰一批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在全市教育系统掀起“创优争先”的热潮。

23、努力为教师办实事。在全市推进教师“维权工程”、“健康工程”、“安居工程”、“困难职工关爱工程”等教师实事五大工程,尽力解决关系教师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同时,认真做好老干部、老教师工作,充分发挥老干部、老教师在教育事业发展中的作用。

(八)维护安全稳定,切实保障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

24、扎实抓好学校安全。加强学校后勤保障能力建设,深化“警校共育”和“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认真落实既定的安全责任分解、安全检查、日常登记、隐患排查和整改、应急处置、信息报送等工作制度,重抓安全教育防范,及时整改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学校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依法合规做好教育保险工作,积极推进教育行业风险管理服务体系建设。

25、切实做好信访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信访条例》,加强信访基础工作,加大信访件的办理力度,增强工作时效性,不断提高信访工作质量。

26、继续抓好各类招生考试安全。严格执行招生考试有关规定,重点加强各类考试的安全和保密管理,顺利完成普通高考、成人高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任务。

27、积极解决教育遗留问题。按照市、县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协助或主动做好对义务教育保证金、教育负债等遗留问题的解决。

28、全力做好“防邪”工作。落实工作责任,掌握动态信息,抓好教育系统涉“邪”人员日常监管,严防已转化人员反弹,坚决杜绝“邪教”渗透进校园。

(九)实施教育惠民工程,大力促进教育公平。

29、全面开展教育资助行动。多方筹措资金,牵头做好资助5000名贫困中小学生入学、资助1000名新考上大学的贫困生入学工作。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两免一补”政策,认真开展高中阶段贫困学生学校减免学杂费工作,切实保证中等职业学校贫困学生上级政策性补助资金全额落实到人,继续做好大学生助学贷款和政府资助金发放工作。

30、大力推进城区学校建设。加快广安市区和区市县城区学校建设,切实解决好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城区近郊失地农民子女入学问题,有效缓解城区学校大班额问题。

31、进一步加强“留守学生”教育管理。加快推进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合理利用农村学校闲置校舍,完善农村学校寄宿条件,为“留守学生”教育管理创造良好条件。

(十)加强党团工作、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进一步树立教育系统的良好形象。

32、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健全完善党务工作制度,坚持开展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对学校团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深入开展“汤群芳”式先进人物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33、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大力推进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突出抓好典型示范和警示教育。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

34、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加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创建工作,深化学校校务公开,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认真解决中小学乱订资料、乱补课、乱办班问题,严格执行中小学教辅资料管理规定,巩固治理乱收费成果,确保教育行业风气明显好转。

35、大力加强机关形象建设。继续巩固深化教育行风集中整顿成果,坚持不懈开展市、县教育局机关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加强机关干部学习培训,强化公务员从政规范,大兴求真务实、调查研究之风,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努力提高机关服务基层、服务学校、服务学生、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切实做好统一战线、教育宣传、教育志编撰、保密、档案、计划生育等工作。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教育规章制度篇十一

岁月嬗递,光阴荏苒。

在xx年元旦即将来临之际,在这天序轮回,桃符更新的美好时刻,区教育局机关全体干部向辛勤耕耘在全区教育战线上的广大教职员工致以亲切的问候和美好的祝福!向多年来关心和支持我区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感谢!

胜景随春至,佳绩创新来。刚刚过去的xx年,区教育局全力打造“心系教育,服务师生”品牌,以“一切依靠教师,一切为了学生”为理念,坚持教学中心,突出质量核心。一年来,区教育局采取各项措施,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优化校点布局,均衡教育资源;全力打造高效课堂,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创新教师管理机制,建立“四位一体”的教师评价体系;加强校长队伍建设,出台校长管理办法;均衡配置城乡师资,着力推进城乡教师交流;大力改革后勤服务,实施后勤服务标准化管理;实施教育人文关怀,大力表彰和广泛宣传优秀教师。全区教育走在省市前列,步入又快又好发展的新境界。

盘点硕果,追思源泉。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区政府及社会各界关注、关心教育并提供强大助力的结果,是全体教职工勇于拼搏、辛勤耕耘所付出的心血与汗水的结晶,是全体教职工家属的理解、支持与奉献的体现。

潮平岸阔帆正劲,乘势开拓谱新篇。xx年是进入“十二五”时期的开启之年,我们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教育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完善教育管理机制,努力提高教育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教师队伍素质,加大教育人文关怀,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以更加高昂的热情、创新的理念、改革的精神、实际的行动,使全区教育再上新台阶,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再谱华章!

最后,衷心祝福全区广大教职工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教育规章制度篇十二

《山东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环境教育课程实施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环境教育评价的主要功能在于促进学校环境教育的有效实施,促进学生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过程与方法,以及知识与能力的发展激励学生、教师、学校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持续参与环境教育。依据此评价建议,我校将各年级段环境教育的评价内容定为“环保知识”、“环保意识”和“环保行为”三大方面。

(一)日评价表:采用摘星星的方式进行评价,以平日的观察、提问、积累为依据。

1.对环保知识的评价:教师通过课堂提问,问卷调查、小测试等方式,对学生环境教育基础知识进行全面评估,表现突出者每次奖励3颗星,良好者奖励2颗星,一般者奖励1颗星。

2.对环保意识的评价:通过在日常生活中观察学生对环境问题的关注程度,通过各种形式引导学生陈述其有关环境的观点并阐述理由等,对学生的环境意识进行评议。优秀者奖励3颗星,良好者奖励两颗星,需要努力者奖励1颗星。

3.对环保行为的评价:教师通过学生搜集和整理信息、环境研究和环境保护活动记录以及采取情景测验等方式,对学生的环保行为进行评价。优秀者奖励3颗星,良好者奖励两颗星,需要努力者奖励1颗星。

(二)月评价表:每两月进行一次总结性评价,包括自己评、伙伴评、老师评和家长评。时间安排在第二个月的最后一个周环境教育课上。

自己评:要纵观自己两个月活动中的表现,认为表现突出的涂红色,认为自己比以前有进步涂黄色,认为自己还需要继续努力的涂蓝色。

伙伴评:以四人为一组,根据伙伴在活动中的参与情况、合作情况,对知识的掌握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并按相应的等级进行涂色。

老师评:根据学生获得星星的数量,15颗星以上为优秀,涂红色,8颗星——14颗星为良好,涂黄色,7颗星以下为还需努力,涂蓝色。

家长评:学生将《成长手册》带回家后,由家长根据自己的观察,对学生两个月来的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以激励性的话语为主,也可以谈谈对学校环境教育的看法或好的建议等。

(三)总评价表:

平日表现:根据两次月评价表中星星的数量来确定优、良、及格三个等级。30颗星以上为优,16—29颗星为良好,15颗星以下为及格。

期末考查:学期末,教师可根据环境知识测试或非书面考查形式考查学生水平,并依此给学生打出等级。

总评:本着以过程性评价为主的原则,按平日表现70%、期末考查30%折合后,实行等级评价。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