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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之恋抒情散文(汇总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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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之恋抒情散文(汇总11篇)
2023-11-18 14:13:42    小编:ZTFB

大多数人都有着自己的目标和梦想,努力为之奋斗。如何写好一篇议论文是许多人感兴趣的问题,下面给出几点参考意见。接下来是一些值得借鉴的总结样例,希望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启示。

乡村之恋抒情散文篇一

1982年12月,我结婚了,妻子是供销社的售货员。那时候,农村正时兴“三大件”,即自行车、手表、缝纫机。女方除了要彩礼钱以外,还需要男方准备好这“三大件”,以供结婚后之用。因为我们家小子多,能吃,年年欠小队的吃粮款,生活捉襟见肘,连象征性的彩礼钱也拿不出,更别说买这“三大件”了。

好在妻子通情达理,岳父家也很开明,我只给妻子买了一身衣服,我们便把婚事办了。

从此,我和妻子白手起家,开始了生活的创业和人生的奋斗。

当时我在外地教学,离家有12里,每星期六下午步行回家,星期一起大早步行上班,大约需要两个小时,如果骑自行车的话,40分钟左右就能到了。

自行车对于我来说,太重要了。

可要想买一辆自行车,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钱,二是票。

钱可以靠自己攒,可自行车票却要靠单位来发。计划经济时代,最突出的问题就是供需关系的紧张。物质困乏,需求大于供给,唯一的解决方法,就是凭票供应。吃饭有粮票,穿衣有布票,买肉有肉票,买油有油票,反正,越是紧张的东西,那票就越金贵。许多人攒够了钱,却买不上自行车,弄不来票,自行车票太缺了。

据说,当时全国只有上海和天津生产自行车。别的地方不生产自行车。这到底真假,到现在我也不清楚。当时我在乡下所能见到的,几乎都是天津产的“飞鸽”和“红旗”,偶尔能看到上海产的“永久”和“凤凰”。一台“飞鸽”自行车是178元,一台“红旗”是147元,这个价,我永远也忘不了!我和妻子每个月工资加起来有60多块钱,除了生活费以外,每个月能剩个30块钱左右,半年之后,我们就攒够了150元钱。但自行车票却遥遥无期。

妻子虽说在供销社,按理说应该有“近水楼台先得月”的便利,可惜,她只是个售货员,享受不到特权。

而我,虽说是光荣的人民教师,可自行车票是“光荣”不到我头上的。

自行车奇缺。一个乡的供销社,一次只能进来两三台,可想买自行车的人有两三百。这两三台自行车给谁呢?首先是乡里的领导及他们的亲戚朋友,其次是粮站的领导及他们的三亲六故,再其次是医院领导及他们的七大姑八大姨,僧多粥少,狼多肉少,没办法,就得排号等,有的一等就是两三年。

我很幸运,我岳父在供销社土产部,负责家兔收购。那时国家对家兔收购有一个奖励政策,大力发展家兔饲养,收购家兔达到一定数量时,可以奖给一辆自行车票。我岳父为了能得到一辆自行车票,天天骑着公家那辆除了车铃不响其余全响的破车子,到各大队去游说,让社员多养家兔,促进副业增收,他们负责一个月一收购,这是个只赚不赔的买卖。岳父的劲儿没白费,那年底,他们土产部成为全县收购家兔最多的单位,我岳父不但拿到了一张自行车票,还被评为出席省里供销系统的先进个人。

当我骑上这辆“飞鸽”牌自行车的时候,别提心里多高兴啦!恨不得振臂高呼“岳父万岁!万万岁!”当然,我是不敢的。

自行车是我的第一需求,而手表就是我的第二需求。有了自行车,我又开始做手表的梦。

还是在上高中时,我清楚记得:我家邻居,在公社当秘书,他除了有一辆上海产“凤凰牌”轻便自行车外,手腕上还有一块手表,银光闪闪的。他穿一件白衬衣,把袖子一挽,有人没人,他都要习惯性地把胳膊一抬,看表,那个动作非常地潇洒,让我羡慕极了!

妻子在没嫁给我之前就有了手表,而且是“上海牌”全钢手表。那可是她自己省吃俭用两年的结果啊!她每个月除了交给小队30元买工分以外,自己就仅剩下不足7块钱,哪个女孩子不好美呀?她想穿新衣服,还想买手表,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她到底还是兼得了,这得益于她的精打细算。可见她对这块手表的珍爱。我们结婚后,她见我更需要手表,便主动把手表让给我戴,这让我很感动,但我不能戴。俗话说,要成人之美,不能夺人所爱。夫妻也一样。

那时候手表虽说不像自行车那样缺,但也是紧俏商品,没有票自然不可得。

后来,我们学校有一位老师,他的哥哥是林场的司机,活动能量很大,他能弄来自行车票,也能弄来手表票。我就托这位老师跟他哥哥美言几句,给我也整一张手表票,他答应得很痛快。不几天,他悄悄递给我一块手表说:“这是一块进口的,原价200块,你要愿意,就100得啦!”我大喜过望,立刻感激不尽掏钱买下。这块手表是什么牌子的?不知道,哪国产的?不晓得。但这表有日历有星期,比妻子那块“上海牌”全钢手表档次高多啦!

我把手表拿回家,跟妻子说:“咱结婚时,没能给你买一块表,这块表就算是弥补的吧。你戴新的,我戴旧的。”

妻子说:“你长这么大,还没戴过手表,就你戴新的!”

我的手腕上,终于有了一块手表,上课下课可是方便多了。有时候,我也模仿当年那位公社秘书的习惯动作,把胳膊夸张地往上一抬,那感觉,好极了!

我们家里的缝纫机,是结婚后有了小孩买的。

妻子喜欢缝纫机,是因为她娘家有缝纫机。我妻子家孩子也不少,但和我家相比,有本质的不同。我家小子多,能吃不说,还猴,成天上树爬墙的,那衣服就穿不出个样子来,大窟窿小眼儿的,气得妈妈经常拿掸子把抽我们。不抽不行,她补衣服忙不过来啊!我们家的孩子小时候就跟要饭花子差不多。妻子家小子少女孩多,女孩文静,穿衣服知道省俭。但因为七八个孩子,缝补衣服是个大事,就靠手工一针一线,把人累死也不行。妻子说她从15岁开始就能做鞋垫,18岁就能做简单的衣服。

此前,我对缝纫机一无所知。

小时候,我很羡慕小船,小船穿的衣服很规整、很干净,不像我穿的`衣服跟花蝴蝶似的。我曾经去过小船家,他妈妈坐在一个角落,脚下蹬着缝纫机踏板,一上一下,轮子转动,上边就有嘎嘎嘎的细小声音,那衣服在小船妈妈手中一会儿就缝好了。缝纫机缝出来的线局子匀称细密,很好看,即使是补衣服,也是方方正正的。

我母亲本来手就不巧,再加上我们这些孩子一个个跟活驴似的,今天补上的衣服,明儿就有出了窟窿,妈妈哪有那么多时间给我们补衣服呢?妈妈补衣服的线局子大小不一,长短极不均匀,用现在的话说,就是没有一点儿美感。

我刚结婚时,衣服坏了,妻子总是要拿回娘家去用缝纫机缝补。

有了自行车,买了手表,我们就开始攒钱买缝纫机。

妻子说:“咱买就买‘飞人’牌的!”

我问:“为啥呀?”

她答:“我们家里的是‘蜜蜂’牌的,听说‘飞人’牌的比‘蜜蜂’牌的还好,当然要买好的啦?”

那会儿,能生产缝纫机的大概只有上海了。因为无论是“飞人”还是“蜜蜂”,都出自上海。虽说缝纫机在人们的生活中远比手表重要,但缝纫机却不算是紧俏货,只要有钱就可以买到。

我们家里买了缝纫机后,妻子非常高兴,下班后总是坐在缝纫机前,在嘎嘎嘎的美妙声中,孩子的衣服几乎一天一个样,妻子把女儿打扮得花枝招展,像个蝴蝶,在家里飞来飞去。

1992年,我们举家迁往城里,忍痛把那台缝纫机卖了。

为此,妻子还难受了好长时间。现在想起来,我还有点心酸。

乡村之恋抒情散文篇二

在人类繁衍的历史长河中,婚姻的形式也不断在演变。时代不同,结婚的礼仪也不同。作为社会的人,婚姻是生物界特有的两性现象,它不仅具有生物特性,也具有社会属性……就以当今范例,就结婚条件而言,上世纪四、五十年代的人结婚,农村有个破草棚,礼品:一双新布鞋、一件花洋布衣,送个日子,把新娘子接回家,放挂鞭,亲朋好友吃顿饭就成了。六、七十年代的'人结婚,有间毛草屋,礼品:一块手表、一支钢笔、一床棉被、一台收音机、一身新的确凉衣服就行了。

八、九十年代的人结婚,要有四大件:。

1、新瓦房、全新家具。

2、金项链、金耳环、金鉴指。

3、电视机、冰箱、洗衣机、收录机等全套家电。

4、摩托车、名牌手机。

现在的人结婚更摆谱了,谈对象结婚的条件是:。

1、在城里要有份可靠的工作和稳定的收入。

2、城里要有一套装修好的新房。

3、一辆新轿车、配金项链、钻石戒指、金手链、金脚链和全套新式名牌家电。

4、结婚当天还要请婚庆公司在城里星级酒店大办宴席,摆上几十桌,亲朋好友来捧场,才够面子,彩礼红包展示阔气、礼炮齐鸣、锣鼓喧天的热闹场面才算得上风光无限。

工薪阶层干一辈子,只能为儿女办结婚一件事,而农村种田靠几亩地生活的,就无法给孩子取对象结婚了。在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感召下,老板的孩子结婚就更辉煌了,奔驰、宝马来迎亲,婚礼请来大剧团来演戏,五星级宾馆摆上千桌酒席、帖金做个花轿几十万,让新娘坐上去,一路锣鼓喧天接到婚庆现场,亲朋好友齐欢腾,来捧场,然后小俩口还要出国旅游度蜜月,当今权贵阶层的摆阔,引人深思......这里我仅就我国随着经济发展对婚姻的影响而言的,至于其他方面我就不再展开讨论了。

xxx20xx年冬写于大丰。

乡村之恋抒情散文篇三

江南的春天多雨,雨后的乡村野草疯长,在青壮年劳动力纷纷南下打工的时代里,曾经熟稔的小路总被新来的时光脚印所覆盖。每次回乡,我都要在繁茂的的草丛中努力拨开尘封的记忆,才能觊觎到乡村的旧模样。

上个世纪的七十年代,湖南的花鼓戏《补锅》可谓红极一时,生动地演绎了补锅匠的酸辛与幸福。我们村的楚湘伯伯就是一个补锅匠,他个儿五短三粗,总是慢腾腾挑着特制的货担,筐里有一台小型的风箱,还盛着烧铁水的小钵和铁器具。他的'嗓门极好,如歌谣般吆喝他的生意号子:补——锅子——炉铲——不呢?补锅子——炉铲啊——声音颇具穿透力,仿佛唤醒了一个沉睡的小山村。然后他在村里一处空地拉开架势,支上风箱,不一会炉火旺旺,小钵里铁水熔化。楚湘伯伯一边敲击碎铁,一边捣泥,嘴里叨念着:烂锅子、烂杯子、烂炉铲盖都可以补好,快些拿来啊!

听到楚湘伯伯的吆喝,母亲便叫我赶紧去碗柜底下找那个我们兄妹怄气摔坏了的搪瓷杯子,外壳凹凹凸凸的,底部已有了两个小洞。我兴冲冲拿着走到空地,楚湘伯伯那鹰钩般的鼻梁上压着一副老花眼镜,老虎一样鼓着的眼珠子朝上一瞟,随口说:五毛钱!母亲在旁说,才两个小眼,三毛钱吧?楚湘伯伯叹口气说:三毛钱就三毛钱吧,不过小家伙要过来帮忙拉拉风箱。我很乐意为他做这活儿,滑溜溜的,呼啦呼啦地响亮。只见他用磁勺子舀了一匙熔化的铁水,放在左手捏着的厚草灰里,慢慢呈到杯子坏了的洞口,上面右手再用一个布团一按,揉几下再涂以泥巴,往地上一扔,不屑地说:三毛钱,包管你用一年!有次上屋一家两口子吵架,把吃饭的大铁锅摔成了两大块,楚湘伯伯用竹篾条支架住,照样修补得完好如初,还对小两口说:锅子破了还可以补好,要是婚姻破裂就难以修复了啊,要珍惜啊。望着疤痕累累的铁锅子,两口子心情异常沉重,自此很少吵架摔家具了。

补好的锅子终究有个疤!几年以后,当邵东的塑料制品大量倾销在市场的时候,走村串寨的补锅匠也就渐渐退出了时光的舞台。随着村里爆米花师傅的萧条,很多乡村的行当销声匿迹了。

爆米花的工具比补锅更简单,就是一台黑咕隆咚可以转动的高压锅子和一个硕大的尼龙袋子。平素,没有人去爆米花的,除非有女儿出嫁。只有到了年底,快过年了,大家准备新年点心,就可以挨家挨户去爆米花了。爆米花的师傅是村湾里的春秋大叔,他黝黑黝黑的,好像挖煤窑的人,什么话都不要说,只要将爆米花机子往堂屋里一摆,大家就明白了。于是,小孩子们派救兵似的跑回家去,随即又折返回来,手里拿着一升米和大塑料袋子,有时可能是玉米子,都来排队爆米花。春秋大叔不管堂屋里站满了人,他依然保持着他的冷峻和沉默,将大米倒进葫芦形的米花机里,就开始烧柴火,一只手不停摇晃转动手柄,柴火让他的脸更暗更黑。不多久,春秋大叔退了柴火,啊!期待已久的爆米花就要熟了!我们小孩子们赶紧闪到一边,用双手使劲捂住耳朵,又不敢走远,眼睛仍贼溜溜地观望着。不说话的春秋大叔,手提米花机走到支起的大尼龙袋子前,用脚踩住口子,手里的锤子敲打下去,只听见嘭的巨大一声,一股热浪冲击着所有人的耳膜,升腾的热雾笼罩了整个屋子,小孩子们就一窝蜂拥上去,捡拾散落在地上的爆米花。然后付了钱的小孩儿用自家的塑料袋子盛了爆米花,乐颠乐颠拿回去,沿途吃得满嘴香喷喷的。每年腊月,春秋大叔就靠爆米花赚过年费用,他那小小的黑咕隆咚的爆米花机常常诱惑着我们年少的馋嘴,即使自家已经爆完了米花,总还要跟着他看热闹看上好半天呢!

时光如风,转瞬即逝。那些记忆的影像随着时间的远去而渐渐遥远,就像我和乡村之间,近在咫尺,却远在天边,因为在时间上,我和她是三四十年的距离!其实,在宁静的日子里,怀旧并不代表停滞不前,并不意味不要创新,我想,在这个越来越遥远的乡村里,我只是想静静地吹开岁月的尘埃,就像老石匠在碑基上烙印那些美好的画面。

乡村之恋抒情散文篇四

有位作家说,他羡慕那些生活在城市小时候在农村长大的孩子,不论他们故乡曾经是多么的贫困落后,村庄是多么的破旧不堪,但那里总是有无穷温馨甜蜜的回忆值得他们一生去慢慢品味,我就是这千千万万中幸运的一位,我永远爱着那美丽的故乡,就像《我热恋的故乡》这首歌中唱的“亲不够的故乡土,恋不够的家乡水。”

天空湛蓝湛蓝的,没有一丝云,就像今天的心情,快乐总在心头雀跃,从小妹家吃过午饭就直奔父母家了。

领略过多少遍这相同的风景,踏过多少遍这相同的路,但每次回家总是有不一样的心情,家有喜事时满怀喜悦的幸福,过年过节回家探亲时重逢的温馨,总是在故乡的山谷里像回音一样回荡,失去亲人时悲痛欲绝的心情,失望时彷徨迷茫的心情,失败时痛苦绝望的心情,都会在故乡温暖的怀抱中得到安慰,在这寂静的`驿站里休憩养伤,再整装待发。

走进熟悉的小山村,这里位于群山环绕的一个小山腰的阳面,五处房屋错落有致地分布着,有小溪在山谷中快乐地奔腾而下,有层层梯田沿小溪向下延伸,有茶园在梯田两边星罗棋布,像一个世外桃园。

记事时这里住着父亲弟兄五个一共二十八口人,在这里老人和孩子怡然自得地生活着,而如今许多孩子长了翅膀飞走了,有几个长辈静静地离去了,只有三家十四人住在这里,十位老人中只剩下我爸妈以及我四叔和三婶了,四叔和三叔家迁到隔岗去了,有三处房子己空无一人,曾经繁荣的小山村清冷了许多,田间地头少了和我打招呼的许多弓腰劳作的亲人,看着眼前这两处大门紧锁的房屋,我不禁有些伤感,屋里的发生的故事一幕幕,像放电影似的在眼前出现,仿佛还在昨天,可所有的温馨都随风飘去,只留下斑驳的记忆被锁在屋内,只有屋前那颗老梨树,在树杆上镌刻着岁月的沧桑,见证着一代又一代人的故事。

再看看下面四叔家的房屋,也似乎缺少了什么,每次回来总听见四婶和她的鸡和猪自言自语大声说话的声音,总看见她在菜园里种菜,我总会不由自主地走到她旁边和她聊聊天,可去年四婶离逝了,在她家对面的山岗上静静地躺着,我再也听不到她的声音了,他家虽在隔岗盖了新房,但七十八岁四叔每天像上班似的早晨来这儿,晚上再回那个新的家,一边看着四婶留下的一群鸭子,一边好像仍在听着四婶的唠叨,这种感情总是让人感动着。

母亲年轻时在门口种上了品种繁多的果树,说等她老了留给外孙孙子们吃,她终天如愿以偿了,在瓜果飘香的季节里,我们总是收到她捎的香脆可口的桃,又大又甜的梨,又大又红的草莓……她也乐在其中,美在心里。

车子停在宽阔稻场上,爸妈从屋里迎了出来,我立刻闻到到了香喷喷的鸭子香味,原来妈妈正在家准备丰盛的晚餐,爸正在家剥豆角。

走到屋前,看着满树的石榴红着脸羞答答地看着我,挂满枝头的枣子在对我微笑点头,黄澄澄的柿子提着一个个小灯笼迎接我的回来,花台上的小花向我绽开了一个个笑脸,青翠欲滴小白菜点缀着单调的土壤……,我被这丰收的喜悦陶醉了。

喝过茶,我陪着妈妈聊天,老公陪爸爸聊天,坐在妈旁边,发现妈的头发又白了许多,妈看到我回来想起了她回娘家的场景,有些伤感,她说她不像外婆那样爱美,经常染发,她不想染发,嫌麻烦。外婆家离这不远,以前我每次回来时,她总是兴冲冲地赶来,和我们一起分享重逢的喜悦,而每次妈回娘家,她总在屋内转来转去,总想找点好吃的让她捎回来,而如今,这种感动又在我和妈之间一遍一遍重演着,她和外婆已阴阳两隔,永远也见不着外婆了。

妈为我准备了许许多多的土特产,装满了车后备箱,吃晚餐时,遇见了四叔,父亲挽留了他一起吃饭,看着兄弟两人边吃边聊开心的样子,我们便又聊起大叔、二叔、三叔以前来我们家玩时的情景,不知道这样的温馨情景在何时又变成回忆,永不出现了。

吃过晚饭,我们依依不舍地踏上回家的路,远处黑魆魆的群山已居夜色中入睡了,劳作了一天的人们在家享受天伦之乐了,万家灯火星星点点地点缀在群山之中,只有两旁的小树在灯光照射下一片碧绿,偶而有一两个稻草人对我们扮着鬼脸,默默地为主人看守着地里的庄稼,金黄的圆月总是在远处的山顶旁和我们的车如影随行,车上载着满满的物品,心里装着满满的亲情,离开了故乡的怀抱。

乡村之恋抒情散文篇五

大自然是心灵的归宿。当我们穿梭于人行咂道,赴脯于案牍之时,不妨去想想大自然的婀娜多姿。

已经好久好久没有去昆明翠湖了,那个星期天,我决然放下包袱,急兴兴的去了翠湖。我刚踏进南门,就闻到了一股荷香。翠湖对我充满着微笑,不,那不是微笑,而是一种美。接着,我加快步伐,踏了进去。一排排杨柳打扮得花枝招展,发丝飞扬,她们仿佛知道我要来。

杨柳的周围大多是一些开口大笑的花朵,有的向北开,有的朝南笑,有的朝东笑,有的向西开,好象是在以笑迎接自己的情人似的。翠湖的岸边的走道上的行人男女老少数不胜数,有放着风筝在奔跑的,有相约对唱民歌的,有跳各种舞蹈的,有正弹着琴拉着二胡的',一幕幕充满激情与活力的动景好象编结成了一座振奋人心的音乐天堂。

湖水面上有划着小船儿唱着调子的,在船上也有谈着情说着爱的,一群群红嘴鸥也在湖中央寻乐,有的在游着,有的在水面上走着,甚至有的还飞到船夫的头顶上单脚立着,一点飞走的心思也没有。湖水清澈见底,鱼翔浅底,柳叶重垂,柳与水相拥相吻。

湖心两只小鸭“嘎嘎”叫着,向我投来欢迎的呼声。我顿时觉得好轻松,仿佛要飞起来,飞到天空看看翠湖的美丽容颜,然后深深的吻它一下。

我感到自己的心在歌唱,在飞扬。不一会儿,眼前已是红日当空,此时的翠湖更是别有趣味了,说翠湖如睡美人,也只有这时候最像。我坐在石凳上,太阳照着轻盈的湖水,阳光拂在了我的脸上。遥望湖水另一边,一个十八九岁的姑娘,穿着民族装,拿着一块小镜子在自我,这和那湖中的荷叶共绘成了一幅美丽的画卷。

这不禁让我想起了陈园园。陈园园是清朝美女,也曾到过翠湖,当时的情景,我想和现在的差不多,她也拿着一块镜子对着湖心欣赏。

在这里,我放飞了我的心灵,我的心灵跳到了湖水里,与荷花共浴。我看到它是多么的,多么的。

而今,这里已是凉风丝丝。太阳西去了,但要走又不想走。它一边走一边回头顾盼,仿佛像我一样也舍不得离开翠湖。当它要走之时还在湖面上照了一下自己的容貌,在湖水的反衬下红红的,那脸美极了。最后,太阳吻了一下翠湖,默默离去。

太阳走了,游人也一个个离去。然而,我却还不想走。灯光挂起来了,在湖水的反光下,整个翠湖仿佛成了一幅仙境化。那波光荡漾着,仿佛一个顽皮的孩子在荡秋千;那花儿笑着,仿佛妈妈哄不睡的娇儿。

最后,人都走光了,我一个人,一个人凝视着那波光粼粼的湖心。我的心随着思绪在那湖心荡漾,那么舒坦,那么动人。

我要走了,但我舍不得。因为这里是我放飞心灵的原野。

走时,我留下了一首诗:

漫漫历史烟雨去,沧桑古湖今尤在;

柳绿荷妍鸭戏水,思清体安心源流。

别了,翠湖!

乡村之恋抒情散文篇六

即或有堆积成山的虚荣心

也无法改变现实的命运

但乡村是我的骄傲我的生命

我拥有肥沃的土地和大片的山林

山上养着不断长大的希望

地里种着沉甸甸的白银

村里的大树是我的伙伴

他与我为弟我爱听他的声音

思绪里寻觅村姑的.背影

年轻的乡村有她的深情

踏破青草镶边的小路

路边的小花跟我最亲

每个露珠嬉戏的早晨

她们都会向我点头表示亲近

在乡村你会忘记城里市侩的阴影

这里有桃花和鸟儿初恋时的和鸣

能看到山风搀扶的暴雨

能感受月光比城市的纯净

树林唠叨风儿的骚扰

野猪拱走未成熟的红苕

睡梦中有对野猪的憎恶

乡村还有荒芜的小屋

丝瓜一样的牵挂是在外的乡亲

大豆一样的饱满是我的亲情

在阳光沐浴的菜地体会泥土的芬芳

我的乡村我对相依为命的泥土之吟

乡村之恋抒情散文篇七

诊所是由一间废弃的木料加工厂改建的,锯木面的气息弥漫其间,那是另一种生命消亡后,遗留下来的气味。现在,这种气味正在被一种叫来苏水的药味所取代,那是专为伤口准备的营养液。不少的伤口闻到这种气味,走进这间屋子,幻想通过它来止血。就像不少的人,被生存的骄阳,烤成一根根朽坏的木头后,又被其他人抬进来,幻想在这间屋子里,让枯竭的枝干重新充盈水分。

诊所处于乡村一隅,很偏僻。但再偏僻,都有人找到它。就像疾病,总能找到躲避它的人。诊所里陈设简陋,除一张桌子,一把椅子,一个药架外,必要的医疗器械,它都没有。诊所不是医院,它是被医院遗弃的一个挂着鼻涕的孩子。就像乡村不是城市,它是被城市背弃的一个衰老的母体。

乡村医生呢,他在里面躲避什么?躲避死亡。

乡村医生的躲避,来源于乡村的伤。

【医生】。

乡村医生四十来岁,是一个地道的农民知识分子。他的抽屉里,锁着满满一屉子处方笺,那些处方笺上,写着他的身世和心事,也记录着一个乡村的历史和秘密。

他是惟一不穿白衣的“天使”,他的衣服沾满泥巴。在诊所里,他握的是病人的手,把的是衰竭的脉搏,收获的是生命的脆弱。在田地里,他握的是镰刀,把的是锄头,收获的是岁月的沧桑。每一次当他高绾裤管,打着赤脚,急匆匆赶到诊所时,他都误认为自己还在田地里——撒农药。他说:给庄稼治病和给人治病,道理是一样的,他们的痛,都来自于土地。只是,庄稼不说话,把自己的痛藏得更深。而人,一生病,就喊痛,越喊痛就越痛。最后,痛麻木了,也就不痛了。而变得跟庄稼一样,把痛包裹起来,沉默得像厚土。

乡村医生,不但治病,还要治心。

村人们都不喊他“医生”,喊他“老陈”。

【早上】。

乡村医生每天五点起床,这是职业习惯。就像他每次从臀部上拔出针头,都不忘递给病人一团药棉。这不仅是习惯,还是道德。

乡村医生坐在坟堆前,像坐在诊所里一样镇定。坐着坐着,他发现坟堆里的人全都复活了,在七嘴八舌议论着什么。并且,在那些议论的人中,有一个人的声音是他自己发出的,他说:当医生的人,都是有罪的人,面对生命本身,除了学会敬畏,更要懂得忏悔。

当议论声渐渐减弱时,乡村医生开始朝诊所走去。几个患者,早已等候在诊所门口,黎明才刚刚过呢,这些患者比医生起得还早。

【病人甲】。

甲是一个老病汉,疾病在他体内安营扎寨若干年。每一种病,都是一粒种子。这些种子,奇怪得很,它们不吸阳光,不沐雨露,只喝血浆,蚀肉骨。即使发芽、开花了,也不挂果。那些果实,要等到喂养它们的人死后,才能看到。

老病汉现在还记得,他当初是怎样种下那些种子的。

30岁,他独自去矿山挖煤,几十米的地心深处,像他渴望的婚姻一样黑暗。就在他鼓足勇气,寻找生活的烛火时,湿气蛇一样钻进了他的膝盖。当他重新回到地面,他的腿就再也没有直过,像他再也没有直过的脊背。

40岁,他好不容易讨了老婆,有个家。为让孩子吃顿饱饭,他去工地上筛沙。烈日下,灰尘布满他的`肺。从此,他再也没有睡个安稳觉。他的喉管里放了个闹钟,闹钟生了锈,或许是发条出了毛病,指针总也走不准。咳咳咳咳的报时声总是将他从恶梦中惊醒。安安静静的一个夜,也被敲碎了。

50岁,他出嫁的女儿像飞走的鸽子,多年不回家。儿子工作太忙,忙得差点连自己都忘掉了。他为了照顾生病的老伴,把自己的胃塞进肠子里,试图隐瞒疼痛。直到胃出血。穿孔。

60岁,他的老伴去世了。也许是怕他孤单,风湿病,肺结核,冠心病,糖尿病,胃癌争相涌来陪他走最后的路程。他说:我还没有从失妻的悲痛中走出来,你们一下子来这么多,让我如何承受得了。

乡村医生替老病汉抓了副药,告戒他:放宽心,吃了药就好。

老病汉埋着头,沉思后说:哪能呢?药能治病不治命。

【中午】。

中午了,乡村医生还没吃饭。他太忙了,像他手中紧握的笔,忙着在处方笺上替人写遗言。不光乡村医生呢,还有好多的人都没吃饭,他们吃药都吃饱了。

天阴了一下,像要下雨。原来是太阳躲入了云层,它不希望地上的人,看到它伤感的样子。它怕自己的眼泪,会惹得更多的人哭泣。

村子快不像村子了,地荒得像草坪。跑得动的人,都朝城市跑。跑不动的人,就留在村子里,与那些同样孤独的牲畜说话。没事的时候,老人牵着小孩,小孩牵着老人,坐在山坡上,或躺在晒场边,看夕阳,也看朝阳,看星星,也看月亮。要是下雨天,他们就站在屋檐下,望天。等到秋水望穿了,人也病了。

就这样,村子里的人越来越少,诊所里的病人却越来越多。

【病人乙】。

乙是一个小孩,五岁。从他父母外出打工那天起,他就被思念推到了一个暗淡无光的境地。在学校,他是个孤儿。在家里,他是爷爷奶奶喂养的一个小劳力。在他的记忆中,没有妈妈甜美的笑容,也有没爸爸雄性的声音。甚至,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来的。

他经常感冒,一感冒,就发烧,昏迷。昏迷中,他也不忘喊爸爸、妈妈。爷爷奶奶也不知道他得的是啥病,听乡村医生说,孩子的病很严重,最好是去县医院医一医。爷爷奶奶没钱带他去县医院,就是欠乡村医生的医药费,也是奶奶昨天卖了一篮子鸡蛋,才付清的。

孩子的父母在城市里失踪了,他们的手机总是关机。就是过年,也不见孩子的父母回来,他们的命运掌握在包工头手里。曾听回村的老乡说,孩子的父亲在城里也生病了,整天躺在工棚里,像一节废弃的钢材。而他的母亲,正在街沿学习乞丐的技艺。为此,孩子的爷爷奶奶哭瞎了眼睛。

孩子还在昏迷中,孩子的病要靠心来医。

【晚上】。

乡村医生躺在床上,他的睡梦中,到处都是呻吟声。李二婶在喊颈椎痛;麻三爷说他胃下垂;杜婆婆尿失禁;黄幺叔心肌梗塞。隔壁的张三娃,年纪轻轻,就糊涂了,患了老年痴呆症。

乡村医生辗转难眠,他的睡眠中充斥了太多的疼痛。作为医生,他有责任去解除患者的痛苦。但他毕竟是个乡村医生,他的医术有限。况且,他的诊所,并不比一个木料加工场更先进。面对患者的病痛,他多想放下注射器,紧握锄头,重新回到地里,像铲野草一样,轻而易举,便可将乡村的病根铲除干净。

乡村医生被那些孤绝的求救声,吓出一身冷汗。他翻身从床上坐起,窗外,月亮正在打盹。

【病人丙】。

丙是一个打工回村的工伤者。在一次高空作业时,系在他身上的绳子,突然断了。他像一只受伤的蛛蛛,从四楼瞬间坠落地面。那根系住他生活的丝线,终于未能系住他的命运。他的一条腿,被城市的钢锯给锯掉了。自此,他真正变成了一只蜘蛛,要么靠爬行生存,要么呆在网中央。

呆在网中央,怎么行?他的妻子,还在地里,等他回去帮忙收割麦子,家里只剩一个饥饿的粮仓;他读中学的儿子,还坐在教室里,等他寄生活费去,那是他们全家人惟一的希望;他家中的老母亲已经70岁了,每天都坐在夕阳下,唤他归家,说什么要在入土前,见儿子最后一面。

为完成亲人们的愿望,他想:自己就是爬,也要爬回故乡。

从城市回乡村的路,变得无比漫长。比从乡村来城市时,要耗费他更多的精力和时间。他趔趔趄趄地走在回乡的路上,拖着的一条腿,像拖着一条生活的尾巴。他用这条尾巴,丈量人生和亲情的距离。

回到故乡的他,已经失去了故乡。现在,他是一个废人,连乡村本身都瞧他不起。

乡村医生给他输完液,嘱咐他多休息。他叹叹气说:我生不如死。

他一直有个心愿——看到儿子考上大学,然后,带上妻子,去镇上的照相馆,照张“全家福”。

为了这个心愿,他把自己的死期,一推再推。

【诊所】。

诊所里好久都没有病人光顾了,那些生病的人,都不相信诊所能还他们健康。他们身上的病,他们自己清楚。就像哪块地该栽苕,哪块田该插秧,他们也清楚一样。当药都治不了病的时候,疾病就不再是一种疾病。

没有病人的乡村诊所孤零零的,没有病人的乡村医生也是孤零零。各种草药放在药架上,生虫了,药效却没有减弱。反而使那些偷吃了药材的虫子,越长越胖。

偶尔会有一个病人,来到诊所。看看爬在桌子上打瞌睡的乡村医生,又转身走了。

村长前来跟他谈过多少回了,准备把诊所重新办成木料加工厂。贫穷的村子需要致富。

乡村医生一直坐在诊所里,像一个守庙人。他想看看,一个生病的村庄,是怎样在荒芜中慢慢老去的。

乡村之恋抒情散文篇八

月明如水,灵,轻盈的穿越时空,立于一百多年前的柏树下,远远的看着曾祖母伤心欲绝,想随夫君而去,却又因儿子和小姑丢舍不下,在那欲罢不能夜夜无寐的痛苦中挣扎。心痛得沉重了我的笔锋,疼惜的珠露遮盖了我的眼眸,若雁今生是一朵不凋谢的莲,我一定轻轻的捧在玉白的手心,替我的曾祖父好好疼惜,爱如珍宝。

可是,现在的天涯坡,那高山上的平原,已物事而非,轰轰隆隆的响声,早已卷走了油油长长的青丝,推去参天古树,厚厚翻过来的土层,掩埋了曾祖母艰辛兴旺家族后,修建的画栋雕梁,雕花木窗那偌大的房子,还有带着我们家族厚重的历史,竹林及其一汪汪清泉。

曾祖母把什么都看的极淡,只小心翼翼和族人周旋,不想生事端。而族人早对他们后坡的山、竹林旧房,几亩薄田虎视眈眈,对他们娘儿,从来就是冷眼相向,岩在世时,雁一个人在家的日子,原本就难过受欺负,只是雁从未对她的岩言过半句,所以均得已相安无事,也因岩能说会道且曾是先生,他们还有所忌惮。

只因岩是廖家湾过房而来的,大爷廖明礼觉得,岩的儿子贤达就不能说是这家孙子。自然在岩死后,再没族人认为贤达是二房继承人,从不让去祠堂参加祭拜,排挤的更厉害了。

而雁,只想安静的抚养小姑和儿子,也没想过这家产。晚上不劳作时,不分秋冬寒暑,每天自己教他们两个识字读书;养几只羊,卖钱,买种子,买灯油。羊奶挤给两个瘦弱的幼子喝。

尽管,她自己瘦的风一吹就会倒,冬天,格子木窗的窗纸呼呼响,凌冽的寒风,在他们母子三人单薄的衣衫上,挥着霜雪的小刀,刮,吱吱的响。冷得生疼清冽。但清涟孤傲的她总是委婉的谢绝别人的怜惜。自岩消失在洪荒的河水中之后,也再没回过甘富的娘家,雁不想看比霜刀更锋利那可怜的目光!娘家也再没来过人,身为小妾雁的母亲,早在自己幼时就不知怎么的死了。偌大的家产,那几个哥哥们都还分闹不清,那里顾得上不是一个母亲且又清高的雁?倒是那远房穷哥哥艺,来看过独自艰辛生活的雁,却也不好多来,只让人带来艺自己在排上用命挣得的所有钱,谎称是岩留下和那排头补偿的。就听得说去了很远,去了哪里?人都不得而知。

雁就开始下山找买竹子的人,可买竹子的人寥寥无几,终究很有限,她就试着将苍老的竹子,雕刻成容器;只因她常常睡不着觉,就雕花雕草,还画点什么,慢慢的雁雕刻绘画的'竹子容器,是越来越精美,那苍老的竹子在雁的手里,就美的古朴而清雅起来,雁想起以前常常和丈夫一起雕刻着把玩,但曾祖父心疼她那如玉般的手,怕伤着,就不让她雕刻那竹子;而今,雁要靠它起家,曾如玉细美若葱样的手指,常常弄的伤痕累累,雁也顾不得这许多。可雁的父亲在天有灵,看着知书达理,貌美贤淑,娇滴滴,他赵家养尊处优的二小姐,过的如此艰辛,低声下气的被族人挤兑受辱,怕是心疼的恨不能将她带走。

雁的父亲健在世时,极宠爱雁,不仅让她和哥哥们一起去青林寺读书,还教她打算盘记账,讲解点雁母亲的草药医书。闲暇时,带她去美丽的清江河畔,和父亲于清澈见底的河流里捉虾和螃蟹;累了,于那太阳晒得暖暖的,鹅卵石沙子中间,秀美的雁就坐于水漂洗过的大石头上,托着腮,听,河岸山坡上唱着清丽的山歌;有时雁也放着风筝,欢快的奔跑着,看蝴蝶风筝高飞,碧蓝色的天空雪白的牛羊在天际追逐。那时的雁温婉秀丽如兰,心总像蝴蝶快乐飞舞;笑起来声音清脆如银铃。而父亲就在一旁用苍老的竹子,给她雕装笔的竹筒,有时也雕装瓜子米的盒子,因雁小时不会嗑瓜子,往往是爹爹晚回磕好瓜了,就装在这竹盒子里吃。一直到出嫁前,爹爹忽然远离她而去,她那十六岁心中的山轰然倒搭,和她的幸福一同被湮灭。只剩下盒子里半盒瓜子,气息,留存。

而雁,每每看着这苍老的竹子,犹是亲切,青绿的叶子,风吹沙沙响,韧性极好强健的竹竿,排排屹立,劲风吹不到,积雪压不断,因岩雕竹,画竹,雁仿佛这竹子就是夫君。每每又像看到月光下,爹爹在竹中穿行。

雁也就爱极了这竹子,常常夜深无寐时,于月色如水的凉夜,扶着这斑斑沧竹,喃喃自语,语句凄切,风吹翠竹,叶疏离,一轮圆月照孤影,纤细的影在月色的映衬下,更加单薄如竹。

可也坚韧如竹,风雪已无惧,冰霜可穿破,风中屹立。

但是再怎么屹立不倒的树木竹子,也很怕火烧,水淹,那冲天火焰,或者洪荒的洪水都会让屹立不倒的传奇,灰飞烟灭,卷进深渊,摧毁坚韧没入深深黑暗.....

乡村之恋抒情散文篇九

几天前得和几个久别多年的游子乡友会聚,不经意间提起乡村往事,却无人回应,似曾乡村这词已被健忘淡却,可在心里乡村一直有着一种时时触动心弦心灵惜惜相通之预约,那一种沉浸于心灵相融敞开真切剔透的情感交流,每次深入其境有如滋生一种豁然开朗的心胸,只因有了那个天崩地裂也未曾改变之使命,在这里让我们看到了明日即将东升的希望之光。谁曾意想就在这样的'一片天地里,并非浓雾繁琐而夜色苍茫,只因山路崎岖而没有并肩挣扎之历程,试想,山鹰虽傲却时有唱响寂寥之悲歌;夜空虽美却也时有繁星堕落之轨迹,没有人不想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只因贫富之步伐并不因月缺星移而放逐涟漪,只是一样的冬逝后,天际间总还残留着一份等待播撒之希望;在这里,即使世间不再有风有雨,总会有人吹响那些致使生命线扩展之号角,那一种迫切的呼唤就有如那一缕缕袅袅吹烟在茫然的天际间无尽缥缈;其实远离了现实之索引谁又能一纵千里,顺雨拎风。

当翻开城市与乡村有着别异万千之页面,未曾尝试深陷穷山巷井之熏陶,谁又能够不畏艰辛去斩露云海天梯荧光映射之容光,每一次回梦乡村世界里,有如畅听一曲委婉熟悉之乐章,就在这样的一片天地里总会有人将身心置于深种播撒的境地,从此串连起乡村一道道耀眼之曙光。即使是彼此甘愿随从这无形世界悄无声息之磨练与拷打,乡村那一声声直面人生真诚执着的呼唤与呐喊,也可足够唤醒彼此一次次成败背后之余温,如果让彼此在四季轮回的转角处惜别于昨日即可铺就明日即将面临之坎坷仕途,谁又能让这世纪之风轮将这誉满绿荫的沙丘就此掩埋。在这布控坎坷的乡村世界里,又是谁将身躯烙印成那页不可磨灭的深系记载,其实彼此的人生也就从这里开始拉开那段戏剧般的角色演泽,自告别那段孩童时光,放飞山乡学子之梦想,欲展学子勾画遥远彼岸之黄昏,一页期盼回归雁,再页欲送起航舟。

途甚远,志更坚,无论彼此圣途回归何处,即便是漫漫天涯,那股乡村不灭之气息总会闻风顺雨而来,人生未求血汗溅起尺度的高低,不怕阅历书写之浅薄,回想一世溪水之奔流,并不在于浪花溅起尺度的高低,有时候一时的错漏得失本是流年之感温,即便旋涡之舞转焉能剔透人性之苦乐,快乐悲切一点,也就瞬间刹那之风云,忘不了故乡的风故乡的云,故乡的一切的一切,无论明日这短暂的光阴将如何在身后敷衍,我将沿着未成走完之仕途去粘涂一生未尽之色彩,欲听乡音一曲天地醉,重归日,拭把汗水欲抹乡村昔日羞涩之黄昏,倒片天地滚风云,欲展雄姿芳华载。

乡村之恋抒情散文篇十

夕阳的余晖从初秋的山顶上懒洋洋地泄下来,山色因阴阳的分割也一明一暗。山脚下的两所房子慢慢驱赶了阳光,袅袅地升起了炊烟,两条家犬卧在两家门口,闭着眼睛,一副与超凡脱俗,与世无争的样子。一群叽叽喳喳的小鸡为了争地上的米粒而喧闹不止。

一位裹着厚棉衣的老奶奶站在两所房子中间,拄着一根似乎是从柴堆里抽出来的拐杖,静静地不偏不移地站在两所房子之间。她乱糟糟的头发里虽然还夹杂着几缕黑丝,却也中气不足的样子;她耸着一层又一层皱纹的脸上倾诉着她沧桑的岁月;裤腿有点短,现出她那双如褶皱了的碎花白紗绢缠绕着的瘦竹竿般的脚颈,脚上穿着一双残旧的绣花鞋。她的眼睛平静如水却又闪烁着远空的点点星光的清辉。在被阳光遗弃而造成的阴影里,她像一尊石像,散发出丝丝的寒意。

一个十二三岁的女孩子跑了出来,眼睛红红的,脸上还有未来得及擦干的泪痕,却没有哭声。在这位老人面前站住了。“奶奶,您现在回去么?要不再坐一会?”,声音虽然有点嘶哑,却还算平静。“不了,我得回去了,这段路有得我走”,老人缓缓地叹了一口气,双肩像泄了气的气球无力地沉了下来,浑浊的双眼里再也没有了星光,本来就矮的身子显得更矮,更小了。女孩用力地抿着嘴唇,低着头死死地盯着地上的石头。

“阿七,你过来”,老人用颤巍巍的嗓音喊道,接着用力地喘了一阵子气。女孩抬起头,愣愣地走到老人身边。老人抖动着手从怀里掏了很久,掏出了两个李子,用她那干树皮似的手掌托着,缓缓地伸到女孩的面前。女孩抬起头看着老人,老人现出她先时的慈祥笑容,“拿吧,留给你的。”女孩看着那两个李子,暗红的颜色,透过晶莹的泪珠却是那么刺眼;果皮有点干瘪、褶皱而显得老态龙钟。女孩接了过来,攥在手里,冰冷的手因为果子传过来的温度而微微地发颤。“我走了”,老人用拐杖在地上摸索着支撑点,一步一步地颤巍巍地走下坡去。她的背影如此苍老和憔悴,八十二年的风风雨雨与这一刻相比,似乎什么也不是。每一步,似乎都要耗尽她本已不多的力气。她终于走到大路上,慢慢地向村尾走去。她慢慢地走出了阴影区,在一片温暖的颜色中独行着,不紧不慢地徜徉着。小山村不大,她却似乎找不到她想要的方向,命运却要她遵循着某个方向独行。她转过了山坳,在小女孩的视野里消失了影踪。

女孩的眼泪终于霹雳啪啦掉了下来,她跑进门去,接着传出了一声大吼“你们也会变老的”,接着是很响亮的巴掌声,再接着就是“嘭”的一声,用力关门的声音。门外的小鸡一时都停止了争吵,当一切又归于平静时,又喧闹了起来。

几天后或是十几天后,女孩去参加了老人的葬礼。她只在灵堂里站了一下便出来了,躲开了所有的仪式或是程序,一个人在河边呆坐,看着那若有若无的溪流,听着里面一片吵闹中模糊可辨的哭声,却怎么也挤不出一滴泪来挥洒在小河里。她或许不伤心,抑或是感到高兴吧,那晚她好好地吃了一顿,喝了一瓶啤酒,却总也挤不满内心空出来的地方。

那晚,她搂着四岁的堂弟躺在床上。“七姐,老妈子呢?”,女孩哄他“阿龙乖,七姐跟你睡,明天给你上山摘果去哈”。昏黄的电灯忽然闪烁起来,女孩突然害怕起来,但很快便又镇定了下来。更搂紧了堂弟,不由自主地想起了不久前的那天晚上,她也是和堂弟睡,不过那次是在她的房里,还有另外一个人,他们的`奶奶,那位去世了的老人。

那晚天气有点凉,女孩垫了被子。临睡时,老人说“你把我那边的垫被掀起来吧”,女孩没有说话也没有行动。老人便自己掀起了垫被,没脱棉衣,抱着堂弟就向里面睡了。女孩很难过,“奶奶,您不脏,不脏……”,却哽咽得一句话也没有说出来。夜间把被子往老人那边推。女孩帮老人洗了那件棉衣,一盘水竟像墨汁那么黑,女孩一边搓,一边流泪。女孩最后还是迫不得已送走了老人。

多年后,女孩考上了大学,离开了生她养他她的那座城市,没有任何不舍。她的心早已被分成了两半,一半跟随老人绑在天使的那双美丽的翅膀上,一半跟随堂弟离开了那座生她、养她的城市。她喜欢从身边的人的身上看到自己的变化,看到自己的成长,因为她曾经许下过承诺。那天,当她哼着歌独自一人走在校道时,突然听到广播里的歌声“相信你还在这里,不曾离去,我会找个天使替我爱你”,禁不住悲上心头。“奶奶,我要的不是天使,是您那双穿掇起我的泪珠的枯槁的手,我要的只是您能倚着我高大的肩膀幸福地微笑,我不要天使……”

奶奶,您的手杖应该换了,可是我再也不会成为您的手杖了。女孩抬起头,湛蓝的天空中飘着一朵洁白如雪的云,那棉絮般的云里似乎藏掖着一双洁白的翅膀和一张熟悉的,充满微笑的脸庞。她看着那朵云,笑了。原来,生和死之间并没有限定着距离,因为爱可以穿越一切时空温暖着所有心的间隙。

乡村之恋抒情散文篇十一

我不知道这个世界上为什么会有山,山就像人与人之间的隔膜,挡住了这头与那头的联系。我也不知道世界上的山起于何时,止于何处,就像太阳和月亮之间的某些秘密,那将十分遥远。但是,当我们的祖先在这个星球上开始生存的时候,我们就遇见了山,知道了山的星星点点许许多多。我眼中的山是穿了绿色铠甲的战神,是从低到高呈锥形崛起的大地的乳房,丰满如同季节成长的速度。

山,太多的山,它带给人类的第一感观,除了仰视,还是仰视。人对山来说,毕竟太渺小,山对人来说,毕竟很庞大。我们常常鄙视脚下往来奔忙的蚂蚁,因为蚂蚁们实在太微弱,不值得我们和它们直目以对。但是在山的世界里,我们又何尝不是另外一种活着的蚂蚁。我们对山的仰视除了是一种敬畏,还是敬畏!高山仰止,高不可攀,象面对唐古拉的山,象面对巍巍昆仑的山。

我的家乡也有层层叠叠的山。这山望见那山高,山外还有山,那是一片山的海洋,奔放,热情的沸腾的海洋。在海洋的每道波谷间,就是人们生活的世外桃源,那里风吹雨润,鸟语花香!

当我每次站在浪涛的峰顶之上,举目眺望,苍茫如宇宙的眼神,持续割痛我视线的神经,这片一眼无法望穿的山耶,到底伸向了何方,是云端,还是另外一个世纪?这样想的时候,正是我的天真和年少。

朝阳从山顶上升起,睡了整整一个晚上的日头还通红着眼睛,似乎永远都没有睡好,可是,地上的人们已不得不打扰它的宁静了,雄纠纠气昂昂的大红冠子鸡的崔鸣,象一柄悠悠长的喇叭,吵得它时刻不得安生。太阳和人们总是互依互动相厌相爱着,就像地球上所有的我和你!然而,没有大地村庄和炊烟的搅扰,太阳醒着还有什么意思呢?不如就此沉睡!千年万年,天荒地老,海枯石烂——算了!

山从四周延伸,云填平了一切沟壑——那些看不见的隔膜。山呈出一片平原的世界,起伏的乳房象一朵朵丘陵,在盛开亦或是在歌唱!

那些青色的不老的凸起,总是雄心勃勃地撑起一片广袤的湛蓝的天空,云朵时而在流浪,把欲断还连的衣角挂向那峻峭的峰稍,时而在爱恋,把羞涩的绯红染上草甸的眉尖,时而又在曼舞,伴着牧羊姑娘咿呀阿喝悠美的花儿(歌声)。云朵勾住山尖不走了,神情投入,凝思静听。山唯一的选择,只有把溪水的弹唱压低在心房,把花开草长的呼吸轻轻地,轻轻地收藏进博大厚实的内心。无论春去秋来,无论风吹雨打,无论—,山只屹然不动,何止于屹然不动,山把沉静和凝重化作了一道永恒不变的大地碑,山是山啊,是个体,也是全部和生命。

我曾无数次登上家乡的峰顶,遥望远方的山峦,远方,被峰烟追赶的无处躲藏。家乡的山太心野,太霸道了!它的霸道,不是因为象名山五岳那样的雄美和花哨,也不像昆仑山峦的冰刀寒影,它的霸道是因为它太过于的平凡,以至于平凡的分不出彼此你我,它平凡成了一个整体,一个无所不在的整体,就象世界无数双手臂紧紧的扣在了一起,还有什么比这更强大的呢?它从迈出第一步的时候,就已经准备好了以一种汹涌,澎湃,力倾一切的姿势,而达到它想要到达的雄心,它成功了!它立足大地,虎视苍穹!

我对山充满了敬意和依偎,因为,我本来就是大山的儿子,山对我来说,就是父亲的脊梁和母亲温暖的掌心,是生我养我的故乡和摇篮,我想我一生都不会离开山。从呱呱坠地的那一刻起,就已注定,我成为山的一份子,瞬间的一份子,也是永恒的一份子,就像山中的一粒尘。山让我学会了敬重,学会了抬起头看天,学会了朝着更大更远的世界奔跑。

我不知道世界上为什么会有山,也不知道这个世界的山,起于何时,止于何处?就像我不知道我们为什么要来到这个世界,也不知道我们将要去哪里,又要去多久,于此,我没有属于自己的答案,我想也许我会去寻找!但对于家乡的山,我无法忽视它的存在也无可忽视。在三十多年匆匆的蹉跎岁月里,它让我看到了许多值得看到的风景,其中不仅有之间与之间的隔膜,和彼此叠加在一起的窘困,以及由此而复生出来的诸般沉重,而且还有更多的,是之间与之间的跨越,调和,和由此而表现出来的丰富,以及彼此奔腾延伸和不折不挠的倔强。

记得儿时的时候,老师就曾告诉过我,关于家乡的山脉的来历,几十年过去了,细节已经不再记清了,但我却记住了这样的一句话:我们的山地来自秦岭西端一大片草木茂密,河流纵横的山脉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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