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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君子与小人杂文随笔 君子与小人读后感(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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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君子与小人杂文随笔 君子与小人读后感(7篇)
2022-12-24 18:53:57    小编:ZTFB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最新浅谈君子与小人杂文随笔(推荐)一

浅谈如何落实以党建带团建

做好党建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

团区委党支部书记 刘小可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处理好党建和业务的关系,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只有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机关党建工作才能找准定位”。这些重要论述,为我们做好机关党建工作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推动党建带团建各项工作落地落实,是党加强对共青团领导的具体方式和有效载体,也是大力推进共青团改革、全面深化从严治团,进一步做好青年工作的重要途径。

01

     一是聚焦党的政治建设。强化理论武装和思想教育,成为宣传、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大政方针政策的前沿阵地和团结教育引领党员干部的战斗堡垒,为完成好党团各项中心任务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强大动力。二是履行党建工作责任。进一步明确党支部职责任务,支部书记严格落实抓党建第一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切实扛起“一岗双责”,做到党建工作与共青团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谋划、同推进,切实提标准、补短板、上水平,推动党建工作成果转化为做好共青团工作的动力源泉。三是完善综合考核机制。将机关党组织服务中心工作情况作为机关党建工作考核主要内容,科学设置各党小组考核指标体系,以考核的刚性约束促进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真正有机融合、同步落实。

02

    

    一是突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增强党组织生机活力为根本,突出思想政治教育和党性锻炼,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基本制度;党内组织生活内容既要把政治理论学习、批评与自我批评等“规定动作”做好,也要根据青年和共青团工作特点制定“自选动作”,通过开展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的特色党建活动,增强党内组织生活的有效性、时代性。二是突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增强制度刚性、严格落实各项基本制度,使党员教育管理更加有力度、有温度,促进党员更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将党员业务工作绩效作为民主评议党员重要内容,探索建立党员业务工作绩效述评制度。三是突出塑造党建工作新品牌。以“五好党支部”创建为契机,从组织建设、制度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品牌创建等多个方面,细化任务清单、明确短板不足,积极整改落实,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03

     一是提升力量配备。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标准要求,注重从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熟悉本部门业务的干部中产生党务干部,配齐配强机关党务干部,使其摆脱疲于应付的状态。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加强机关党务干部业务培训,加深对基层党务工作的理解和认识,引导其正确处理党务与业务的关系,努力提高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的能力,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三是提升干部素质。团支部书记和分管班子成员拿出充足精力认真抓、带着干,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党建工作的内行人、干部和青年群众的贴心人。

04

     一是带动全面深化从严治团。借鉴党建工作成熟经验,如“两新”党建、流动党员管理、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等成熟工作模式,实施好基层团组织扩面提质和规范化建设工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推动各级党组织关心关注团干部成长,带动提升团干部能力素质。二是党团资源共建共享。推动基层党、团活动场所共建、资源设施共建共享,进一步加强青年之家、青年志愿服务站等团的阵地建设。三是推动纳入督查考核。推动基层团建督察考核纳入全区全面从严治党总体布局,推动各级党组织经常给团组织指方向、交任务,支持团组织带领团员青年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着力提升共青团服务大局的贡献度。

最新浅谈君子与小人杂文随笔(推荐)二

摘要:数学学科知识点对于小学生具有一定的难度,因此教师们需要结合学生学习心理和基础进行教学创新。画图法是一种能够将数学问题转化为简单和形象图形的教学方法,也便于他们快速解答问题,因此获得了师生的高度青睐。在本篇文章中,笔者将概述小学数学教师如何针对四年级小学生合理地将画图法引入课堂,以此促进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提升。

关键词:小学数学;四年级;画图策略;解决问题;教学方法

解决问题能力是小学阶段学生学习的一种基本能力,也是其必备能力之一,因此教师十分注重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但是,数学知识点难度较大,学生们在学习过程中难免会因为文字的抽象性或者数量关系的复杂性“吓退”,导致解题效率没办法达到理想水平。画图法是一种将数和形结合在一起的高效教学方法,小学数学教师在认识到该方法在解决问题过程中的重要性以后尝试将之应用到课堂教学过程中,以此促进学生对数学知识感兴趣的基础上提升他们的解题能力,同时为其后续的学习打下基础。

进入四年级以后,数学知识点的难度升级,对于学生是一种全新的挑战,教师们也因此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希望学生们能够高效获取数学知识的同时能够学会应用学到的知识解决问题。画图法是一种形象又直观的教学方法,它不仅有利于学生快速理解题目,还有利于学生快速分析题目条件和解决问题,因此获得了教师们的青睐。当数学教师应用画图法展开教学活动时,学生们在快速抽象出图象中表示的信息以外,还可以结合这些信息将其中的数量关系阐述出来,以此快速完成解题。

鉴于画图法对于解决问题具有重要的作用,小学数学教师将在下面以四年级学生为例阐述如何教画图法应用到课堂中,以此促进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提升。

(一)激趣法教学,强化学生画图意识

兴趣是促进学生学习动力不断增强的关键,在兴趣的带领下学生的学习主动性更高,收获也更大。小学阶段的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目标十分明确,就是想着去解答问题,但是他们的画图意识较为薄弱。鉴于此,小学数学教师可以在课堂中通过激趣法展开教学活动,以此强化学生画图意识,促使他们愿意主动地将数学问题通过画图的方式呈现出来,同时也可以促使其解题效率快速提升。例如,数学教师可以上课时将两个人分别建议将长和宽分别为5和3厘米的长方形各自增加两厘米后讨论面积大小的情境创设出来,促使学生对正确答案解答的冲动和热情不断提升。在兴趣的引导下,学生们会主动想办法解决问题,此时教师可以在黑板上画出原来的长方形,鼓励两名学生上台来分别画出边长增加后的长方形。在兴趣的引导下,学生们积极参与到课堂中,并迅速完成了做图。当新图呈现出来后,教师鼓励学生先用眼睛观察图形,学生看到图十分惊讶,有人表示为什么同样是增加两厘米增加的面积却不同呢,并对画图法产生了兴趣。当问题解决后,教师又将一个相似的长方形面积问题减少的问题展示出来,鼓励学生解答。此时,学生们下意识的就想先画图再判断和解决问题,画图意识不断强化,解决问题的能力也随之升高。

(二)联系新旧知,提升学生画图技能

在学习过程中,我们不难发现,一些新知识是建立在旧知识基础上的,因此学习新知前需要旧知识的辅助才可以完成。因此,小学数学教师日常教学过程中可以通过联系新旧知识的方式展开活动,以此促使学生在分析知识点和问题的过程中想到画图,通过画图的方法将解题思路简单化,进而提升其画图技能。例如,学生在遇到“集邮问题”时,教师可以引导学生先回顾解答“比...多”和“比...少”问题时的数学方法,以此唤起其旧知。随后,教师将问题难度升级,鼓励学生继续思考“如果两人集邮的总数为72枚,甲比乙多12枚,那么甲乙两人分别会有多少枚”的问题。很多学生结合刚才的多少问题中应用的画图法,也想要用画图法解决问题,因此快速画出线段图,并重点将多出来的12枚标记出来,同时也通过观察线段图梳理清楚了两人集邮数量的关系,并快速解决了问题。在新旧知识紧密联系的数学课堂中,学生们的思维更加活跃,画图技能、分析能力以及解题能力都快速升高了。

(三)实践化教学,增强学生画图技能

实践是检验知识掌握程度高低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同时也是促进学生能力提升的重要途径。小学数学教师可以在课堂中通过实践化教学的方法教给学生画图,激发学生学习动力,并促使他们逐步学会应用画图法解决问题,同时增强其画图技能。例如,学生在学习“三角形”内容时,教师结合生活实例将三角形的角、边和顶点等知识点灌输给学生,促使他们初步了解了三角形,并学会了判断三角形。随后,教师结合学生的学习实际情况,引导他们继续思考“如果知道两角和一边或者只知道一个角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做出一个完整的三角形”的问题。在问题的牵引下,学生们立即动手展开做图,不仅巩固了角和边的知识点,还学会了动脑思考和判断问题,为后面教师拓展更多的知识打下了基础。在动手实践的数学课堂中,学生们通过画图的方法快速解答了问题,画图技能和解题能力都随之升高,为实现高效学习目标又向前迈进了一步。

(四)数形结合教学,提高学生解题效率

数和形式数学学科研究的两大内容,数形结合可以有效帮助学生解题效率和能力快速提升,因此成为了数学课堂中重要的教学方法之一。小学数学教师可以利用数形结合法展开教学活动,以此促进学生能够通过数形间的转变快速解决问题,进而提升他们的解题效率。例如,学生在学习“多边形内角和”内容时,教师可以先利用先在黑板上画出四边形、五边形和六边形等图形,鼓励学生上台来将这些图形分成几个三角形并将数字记录下来。当学生数出三角形的数量后,教师又引导学生思考它们各自的内角和分别为多少。由于学生已经掌握了三角形内角和,因此很容易与三角形联系到一起,并且通过数三角形的方法展开计算。当学生完成计算后,教师鼓励他们总结出其中的规律,并应用规律快速计算出七、八、九等多边形的内角和。数形结合的课堂中,学生们喜欢动手画图和动脑思考,解题效率也会进一步提升。

(五)生活化教学,培养学生画图解题能力

生活中存在很多数学问题,所以新时期背景下生活化教学方法的优势逐渐凸显出来,并成为了数学教师的最爱。画图不仅可以将数学问题中隐秘的数量关系呈现出来,还可以增强学生解题动力。小学数学教师可以通过生活化教学的方式引导学生主动梳理生活中的数量关系,以此提升学生解题能力。例如,学生在遇到关于“购物”时,没办法快速想到“在已知一套衣服价格为100元,上衣比裤子贵18元的情况下,如何知道两件衣服各自的价格”问题时,教师可以引导学生画出线段图,鼓励他们应用一段线段表示裤子、一段线段表示上衣,然后通过标记贵的“18元”后分析“100元”这个总量,进而快速梳理出数量关系后解答出题目。生活化的数学课堂可以促使学生身心放松,数学教师可以借此教会学生通过画图解题,以此提升他们的解题效率,为其后续解决更多的生活问题奠定基础。

一言以蔽之,新时期背景下,小学数学教师在认识到画图法对于学生思维和解题能力的有效性后,结合他们的学习特点合理地将此方法引入课堂,希望学生在学会做图的同时还可以从中快速抽象出数量关系,进而达到快速解决问题的目的。

[1]吴珊.巧借"画图"为哪般,点亮"思维"促提升——浅谈"画图策略"在小学数学教学中的渗透与运用[j].南北桥,2018(16):111-111.

[2]端美红.四年级数学(下册)解决问题的策略(一)[j].数学大世界,2019,000(006):p.38-38.

[3]江钱,童莉.以画为媒,绽放数学别样精彩——浅谈画图策略在小学数学教学中的妙用[j].新教育时代电子杂志(学生版),2019(21):0098-0098.

最新浅谈君子与小人杂文随笔(推荐)三

浅谈高校廉政文化建设

摘 要:高校廉政文化建设的教育、约束、辐射等重要作用在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中得以充分体现。文章从高校廉政文化的内涵、作用以及现实路径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进而为加强高校廉政文化建设找寻新途径,充分发挥高校廉政文化建设的积极作用。

关键词:高校 廉政文化 现实路径

一、高校廉政文化解析

廉政文化是与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相承接、与时代特征相适应、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相一致、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统一;廉政文化体现的是一种信仰、一种行为规范、一种生活方式;廉政文化是我国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廉政文化建设旨在教育全社会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正确的地位观、权力观、利益观,倡导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价值取向,形成崇尚廉洁、贬斥腐恶的社会评价,努力营造清正廉明、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勤奋进取、无私奉献的文化环境和文化氛围。

高校廉政文化是"以校园为主要活动空间,以领导为关键、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全体师生员工对廉政的道德化认知、廉政素养和道德价值取向,是廉洁从政的先进思想道德观念及其指导影响下形成的廉政制度、工作规范、组织、体制、机制、校园风气和意识形态的总和。

二、廉政文化在高校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作用

从根本上讲,高校廉政文化建设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教育作用

加强纪律教育,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和师生员工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是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基础。廉政文化活动通过理论研究、文学创作、艺术表演等生动活泼的形式,借助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网络、宣传栏等媒体,能够借助新兴媒体对党政干部和广大师生员工进行教育,便捷的掌握相关的廉政知识,形成"廉美腐丑"的价值观念,在学校管理、教学科研、校园服务、学习生活中恪守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诚实守信,廉洁奉公,进而在外部条件上保证高等学校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进行和开展。

(二)约束作用

党风廉政建设是一种合力的作用,受到各种社会因素和政治因素的影响,当然也受到廉政文化建设的影响,而且廉政文化建设属于一种无形的力量。廉政文化属于绝大数人认可的行为规范,是绝大数人接受的价值观,它可以约束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告诉人们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廉政文化这一无形的力量,属于一种软手段,假如一个人的行为违反了大家认可的价值观,廉政文化就会发挥相应的作用,他会受到来自他人的舆论鞭挞和来自自己内心的良心谴责,从而迫使其纠正不当行为,有效地促进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

(三)辐射作用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高等教育步入大众化阶段,高等学校正从昔日的象牙塔走到社会的中心,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高等学校承担着培养人才、创造知识、服务社会的历史重任,被人们称为"精神的灯塔",大学校园的廉政文化不仅直接对社会产生辐射作用,而且通过源源不断的毕业生对社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三、高校廉政文化建设的现实路径

高校廉政文化建设有其特殊性,要求从实际出发,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真正掌握教职工和学生的思想状况和心理状况。在校园内,以廉政建设为主题,开展主题教育,宣传廉政知识和廉政理念,重点学习廉政制度,通过校园文化载体,把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纪律教育与廉洁教育结合起来,通过丰富多彩、灵活多样的文化活动,使廉洁、诚信、守法等观念植根于广大师生的头脑之中,为做好反腐倡廉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

(一)构建高校廉政文化建设领导体系

高校廉政文化建设是具有战略性的远见工程,真正涉及到高校的各个方面,作为学校领导,必须从关系学校发展的大局出发,思想上高度重视,把它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在全校层面上提高认识,做到层层分工、责任明确,按照相关要求,制定出具体的廉政文化建设的总体目标、长远规划和工作安排,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结合学校的日常工作,狠抓落实。建立由纪委牵头,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学工处、团委等部门相互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进而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参与廉政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突出高校廉政文化建设的针对性

高校廉政文化建设并不单单是某些部门或者是领导干部的事情,它是一项全校性的活动,领导干部、教师和学生都要参与其中。高校廉政文化建设要针对不同的对象,按照不同内容、形式和要求,有针对性的开展教育,增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效性,使领导干部达到"权力与服务"的统一,教师达到"教育与育人"的统一,学生达到"学习与做人"的统一。

教师是主角。要以教书育人为重点,侧重于师德师风建设,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增强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和责任心。培养教师育人为本、立德树人、严于治学,敬业奉献、恪守学术规范的精神品质,使教书育人真正落到实处。

学生是主体。要以诚信做人为重点,侧重于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大学生的廉洁意识。结合德育工作,开展廉洁教育和道德规范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和利益观,引导大学生诚信待人、诚信处事。

(三)处理好廉政文化建设与廉政制度建设的关系

廉政文化与廉政制度相辅相成,没有文化的引导和支撑,制度难以取得良好的效果,没有制度的规范,廉政文化也难以得到保障,单纯依靠思想道德教育和人的自觉性进行反腐倡廉工作肯定是乏力的。因此,高校廉政文化建设离不开制度文化建设。

(四)拓展高校廉政文化建设的平台

首先,创新教育形式。高校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要积极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作用,使学生在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过程中,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提高政治觉悟。此外,还要增加党校培训、教师培训和新任干部培训的反腐倡廉政策宣讲和教育内容,扩大教育宣传面。充分利用学校的宣传资源,例如宣传栏、校报、校园网站、广播、电视等校园媒体,及时宣传反腐倡廉建设的形势、进展、成效和经验,大力宣传廉洁从政的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并通过开展廉政文化知识竞赛、征文演讲、文艺汇演、书画展、唱廉政歌曲等形式,使广大师生在活动中受到潜移默化的教育和熏陶。

其次,拓展教育渠道。廉政文化建设之中,高校要充分利用校内资源和校外资源,如何让把两者有效结合起来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因此,要积极创造条件,拓展校外资源,将廉政文化进学校与廉政文化教育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通过组织参观革命博物馆、革命老区、反腐倡廉展览、参观监狱、听取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等形式,进而提高高校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效性。

总之,高校廉政文化建设,关系到党政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因此,高校廉政文化建设要常抓不放,要狠抓不放,要常态化、长效化,要当作长期的战略性任务来完成。在高校建设中,除了抓好教学以外,我们应该高度重视高校廉政文化建设,切实提高廉政文化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科学发展奠定坚实的政治基础。

参考文献:

[1]高建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廉政文化建设[m]。苏州:苏州大学出版社,2011.

[2]李成言。廉政工程:制度、政策与技术[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3]景少素。高校廉政文化建设研究[d]。广西民族大学,2010.

[4]吴成九。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廉政建设的理论与实践[d]。首都师范大学,2009.

[5]陈广奕。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探析[d]。山东大学,2010.

[6]邱生书,曾小兰。浅谈加强高校廉政文化建设[j]。江西理工大学学报,2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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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浅谈君子与小人杂文随笔(推荐)四

为更好地研究、使用小学语文“统编版”教材,研讨语文教学中学习活动的有效设计和实施,9月29日,宁波特级教师协会第五届“学术基地”送教暨余姚市泗门镇中心小学第八届“诚意课堂节”活动在我校顺利开展。

  上午9:05,由严清清老师执教的《盘古开天地》一课拉开了诚意课堂节语文专场的序幕。严老师教态自然,语气亲切,笑意盈盈。在她的引领下,学生从落实字词,到概括内容,再到通过关键词句品味语言的魅力,在多种形式的朗读中逐渐深入文本,仿佛置身于奇妙的神话世界中。

戚文亚老师为我们带来了《美丽的小兴安岭》一课。戚老师声音洪亮有力,课堂生动有趣,展现了扎实的教学功底。她带领学生走进小兴安岭,领略春天的秀美风景,感叹于物产资源之丰富,细细体会大自然的意韵。

  紧接着,浙江省教坛新秀、余姚市骨干教师谢宏达老师为大家带来了《慈母情深》的说课展示。谢老师的教学设计紧紧围绕单元主题展开,由预学导入,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字词,在朗读中概括标题,梳理内容,研读场景,感受情深,最后联系生活,迁移练笔,不但注重知识的传授,更体现了对学生阅读、写作等能力的培养。

而余姚市骨干教师王娜炯老师则结合两堂课为我们带来题为《有机融合 整体推进 提质增效》的观点报告,王老师结合课例从“融合已有内容,具化学习活动”、“融合课后习题 整体有序推进”、“融合形式调整 呈现多重功能”等三个方面浅谈我校在教研组中推行的“让作业本与学习活动有效融合 促进学生语文素养提升”的主题研讨活动,让听课老师们对课堂教学前的准备及设计理念也都一清二楚。

下午,来自慈溪市鸣鹤小学的慈溪市骨干教师岑克平老师为我们带来了一堂精彩纷呈的作文课——《我的心爱之物》。岑老师通过课前谈话快速吸引学生的注意力,自然地导入课堂;展示学生的心爱之物,在交流中明确写作要点;教师的示范点拨与学生的自主练写、修改、评价相结合,充分体现了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

其后,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张晨瑛老师为大家带来了讲座。张老师从语文老师的人文关怀谈起,探讨一节有效的语文课中,课堂作业本应该发挥的五点作用:物化目标;成为学生学习的支架;丰富学习活动的资料;改变学习方式;改变课堂教学结构。接着,张老师结合上午的教学案例,从教学目标、教学过程、学情分析等角度提出了许多宝贵的建议。她指出,教师应注重学生个体的练习,对段、句的学习不可割裂,课堂中应注重维护好情感的流动场等等。在座的老师们受益颇深,感触良多,对于语文课堂中教材的处理、学情的把握、课堂作业本的利用等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

最后,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余姚市小学语文教研员陈燕老师对本次活动作了简要小结。陈老师要求每位语文老师在教学时多思考“为什么要这样做”,多想想教学活动的学理;思考统编教材系统,将这些理论知识用于实践教学中。

语文教师想要在专业上有所成长,不仅需要满腔的热情,更需要脚踏实地,有计划、有目的地努力,不断学习、持续发展。送教活动对泗门镇各学校及第四区域语文老师们来说,是一年一度的听课盛宴,更是一次极佳的成长机遇。相信在聆听了今天的盛会后,老师们一定会带着思考,关注学情,探寻高效的语文教学课堂!

最新浅谈君子与小人杂文随笔(推荐)五

摘要:随着科技水平的不断提升,现代信息技术在各个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并取得显著成效,将其应用到幼儿教育教学工作当中,满足幼儿今后全面发展的需求。在基础教育当中,幼儿教育属于重要组成部分,优化课堂教学方法,为幼儿营造良好学习与成长环境,促进幼儿的身心健康成长。本文首先分析现代信息技术在幼儿教育中的应用意义,针对其中存在的不同提出时效性解决措施,对幼儿教育内容与方法进行创新,帮助幼儿养成热爱生活与积极向上的心态。

关键词:幼儿教育;信息技术;创新策略

信息技术在幼儿教育中的应用现状

缺乏先进教学理念

在平日的课堂教学活动当中,部分教师习惯性延续传统的教学方式,并没有将现代信息技术融入其中。因教育部门所提出的应用信息化课程,方式过于笼统学校难以将其真正落实。创新幼儿教育内容的过程中,受信息技术与课程内容等各项因素的影响,在幼儿教育教学过程中,难以将信息技术的优势充分凸显出来。因此,教师应转变传统教学方式,合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教学,借助多媒体的生动形象特点,帮助幼儿加深对知识点的理解。

教师能力相对有限

教师的实践能力,会直接影响到幼儿园教学质量。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尽管对多媒体技术进行创新,但是部分教师难以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为后期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产生了一定阻碍作用。另外,部分教师只是掌握了最基本的电脑操作,遇到突发问题后则难以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受相关因素的影响,不仅会影响教学活动的开展,还会阻碍多媒体优势的发挥。从某种程度来看,直接影响多媒体技术在幼儿园教学当中的推广与使用。

尚未掌握合适方法

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过于依赖课件内容,认为这些知识点能够充分吸引幼儿注意力,由传统的填鸭式教学方法转变为现代信息技术教学。这样的教学方式难以将其作用充分发挥出来,甚至起到物极必反的效果。每位幼儿都是不同的个体,教师应制定个性化的教学方法。将现代信息技术与传统教学方法相互结合,才能够真正提高教学质量,满足幼儿多元化的需求,培养幼儿学习兴趣,满足幼儿的好奇心理与素质教育提出的要求。

信息技术在幼儿教育中的应用策略

转变传统教学理念

教师在平日的教学实践当中,所形成的基本教学观点与看法,就是所谓的教学理念,将其作为基础逐渐形成相对稳定的思想与观念。对基础课程进行改革,教学理念的作用被着重强调,传统的教学方式会对教学方式的创新产生束缚,单一化的教学方式难以满足幼儿全面发展的需求。因此,教师在开展课堂教学活动的过程中,应充分尊重幼儿的主体地位,秉承以人为本的教学理念,保证所制定的教学计划与方法均能够适应时代发展的步伐。尊重幼儿的主体地位,也是现代信息技术教育的主要特征,尊重幼儿的差异性,有针对性的开展课堂教学活动,进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

优化课堂教学方法

受年龄因素的影响,幼儿的认知能力与接受能力十分有限,刚步入校园的过程中必定会处于一种焦虑与紧张的状态,难以在短时间的适应幼儿园的生活。但是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教师应对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进行创新,激发幼儿学习兴趣,提高幼儿的主观能动性。另外,信息技术与幼儿教育的相互融合,还能够改变传统课堂教学方式,将图片、音频、视频等相互融合在一起,将以往抽象化的知识点更加形象的展示出来,为幼儿创造数字化的学习环境,借助信息技术优化课堂教学氛围,提高幼儿的分析能力与处理能力。

提高教师专业素养

将现代信息技术应用到幼儿课堂教学活动当中,对于教师的专业能力与综合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受传统教学理念的影响,教师所开展的课堂教学活动相对较为单一,并没有充分考虑幼儿的实际情况与接受能力,难以激发幼儿的学习兴趣,甚至会产生厌烦心理。但信息技术的应用,能够为幼儿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提高教师的职业成就感。另外,借助多样化的网络平台,教师可根据自己的需求,寻找教学资源并提高自身专业素养。但因部分教师在开展教学活动时缺乏实践经验,合理利用网络资源,能够帮助教师解决部分难题,优化教学方式,运用新颖的教学观念提高自身综合素养。

丰富课堂教学方式

常言道: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当幼儿对于某件事物充满浓厚兴趣之后,才会积极主动投入其中,保证幼儿教育的教学效果。因此,开展幼儿课堂教学活动的过程中,教师可运用信息技术,将信息化教育手段与方法的优势充分凸显出来,实现两者的高度融合,为幼儿营造生动有趣的教学情境。随着时间的推移,幼儿才会主动参与到教学活动当中,提高幼儿学习的积极主动性,为幼儿带来身临其境的感受。另外,在信息化教学理念的指导下,教师还可对组织活动的形式进行更新,运用新颖的教学方法满足幼儿学习与发展的需求。最后,多样化的教学活动还会影响到课堂教学氛围,帮助教师轻松完成教学目标。

加强家校交流互动

开展幼儿教学活动的过程中,教师应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优势,促进幼儿与教师之间的和谐互动,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教师可借助信息技术为幼儿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加强与幼儿之间的交流互动,在轻松的氛围当中,幼儿敢于大胆发表自身观点看法。另外,教师在与幼儿相处的过程中,还应观察幼儿的行为表现与习惯,有针对性的开展课堂教学活动,真正做到因材施教。最后,良好的教学效果,需要教师与家长之间的相互努力,借助网络平台促进教师与家长之间的交流互动,丰富学校与家庭之间的联络状态。教师可借助社交平台,通过微信群、qq群等交流互动,家长在第一时间内了解幼儿的表现状态,共同努力为幼儿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结语

总而言之,在基础教育中,幼儿教育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甚至影响今后的发展方向。因此,教师在开展课堂教学活动的过程中,应加强与幼儿之间的交流互动,了解幼儿的所知所想,对教学理念与教学方法进行改进完善。另外,现代信息技术与幼儿教育管理的相互结合,还能够在整体层面上提高幼儿教育质量,激发幼儿的学习兴趣,培养幼儿的想象力与创新力。教师在这一过程中也应树立正确的教学观念,为幼儿的学习与成长提供优质服务。

参考文献

[1].如何在入小学前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习惯——浅谈家庭环境与幼儿学习自主学习的关系[a].邵磊.第二届世纪之星创新教育论坛论文集[c].2015

[2].利用农村优势开发自制户外体育活动器材的实践研究——让幼儿在游戏中快乐成长[a].郑兰红.2012年幼儿教师专业与发展论坛论文集[c].2013

[3].体育特色建设,让户外活动更加丰富多彩——幼儿园户外区域活动的开展与研究[a].姜巍.国家教师科研专项基金科研成果2018(二)[c].2018

最新浅谈君子与小人杂文随笔(推荐)六

浅谈如何有效地开展亲子活动 编辑:juan 作者: 来源:

著名的幼儿教育学家霍姆林斯基说过:“没有家庭教育的学校教育和没有学校教育的家庭教育,都不可能完成培养人这样一个极其细微的任务。”家长是我们幼儿园教育工作所不可忽视的教育资源。为了我们更全面地了解孩子,促进他们身心健康和谐的发展,我认为开展有效、有益、有趣的家园共育活动是非常重要的。

然而随着科学和社会的发展,传统的家长会、家访、联系卡、家长留言等家园互动形式已远远不能满足我们的需要。作为人间关系中最重要的形式之一的亲子关系已越来越多地引起人们的关注,尤其是些年轻的父母们。于是,亲子活动这种生动活泼、别具一格的教学和充满活力的课堂,为孩子、家长和教师创造了共同活动的空间,成为幼儿园和家庭之间建立的一种特殊互动、信任和交流的方式。亲子活动丰富了孩子们的童年生活,增进了家长和孩子的友谊,它作为一个平台,给孩子了一个在家长、老师面前表现自我,施展个人才艺的机会;而家长们通过亲子活动的友谊平台也更加了解、贴近自己的孩子;作为我们老师,更是在活动中得到了与家长充分的交流与沟通,使我们家园双方都更全面地了解了孩子,从而促进了孩子们的健康成长。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也是孩子的终生老师。为了加强我们家园之间的沟通,增强家园间的合力,共同促进幼儿健康快乐的成长,我认为开展丰富多彩的亲子活动,进行亲子教育势在必行。怎样才能更有效地开展好亲子活动呢?我觉得应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一、明确亲子活动的特点、目的和意义

亲子活动是一种以亲缘关系为基础,建构良好的亲子互动关系,实施亲情影响的有目的、有计划的教育活动。它将游戏活动作为主要教育手段,教学活动遵循幼儿的身心发展特点设计而成,为父母和孩子提供了共同游戏与学习的机会和条件,使父母获得恰当的先进的教育行为和教育观念,提高了家长的科学育儿水平,实现了幼儿学习、家长培训的指导思想,形成教师、家长与幼儿进行互动游戏的教学模式,这是亲子活动的最大特点。

亲子教育作为一种新型的科学的家庭教育模式,更强调父母、孩子在情感沟通的基础上,实现双方互动。因此要组织好这样的活动,首先应让大家明确我们亲子活动的主要目的是通过亲子间的互动游戏使孩子得到良好的发展,活动的主体是家长和孩子。亲子活动全方位地开发了孩子们的运动、语言、认知、情感、创造、社会交往等多种能力,使孩子在快乐的游戏活动中,增进亲子感情,促进亲子间的交流,最终促进孩子健康和谐的发展。

二、活动设计应生动活泼,符合幼儿身心特点

我们在设计每个亲子活动时,应考虑到幼儿的年龄特点、认知特点及心理发展特点,将活动课程生活化、游戏化、音乐化,更多地去关注一下幼儿的情绪、情感体验,建立一种科学化、游戏化、亲情化和互动化的课程体系,在多元化平台上为幼儿的潜能开发和个性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促进幼儿全面素质的提高。

让亲子活动以其本身固有的情趣性和娱乐性,吸引家长和孩子们愉快的参与活动,减轻家长们的重重顾虑,使家长感受到孩子们是在玩中学到了本领。通过参与实实在在的活动,家长和老师配合会更加密切、协调,从而更有效地促进我们家园互动、相互交流。

三、重视家长在活动中的主动性

亲子活动中家长既是活动的承载者又是活动的传递者,教师必须尊重家长,以平等合作的态度对待家长,同家长共同商量,取得家长的支持与配合,家长的重视、坚持及对孩子的理解、支持、鼓励与配合等良好的亲子教育氛围的形成,必将促进家长和孩子的共同成长。

1、家长应认识到自己在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全身心地投入到活动中,做孩子成功的合作者。

2、兴趣是孩子活动的动力和出发点。因此家长在活动前应注重引起孩子参与的兴趣,只有和孩子一起共同完成他感兴趣的活动,一同克服困难,一同享受成功,才会同孩子建立起一种心理上的交流平台,才能了解到孩子真实的心理活动与想法。

3、家长要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目标,指导孩子的活动。

有很多家长都错误地认为,要求越高对孩子越有帮助,其实不然。只有适当的要求才最有利于孩子的发展。有的家长在指导孩子活动时,因为孩子违背自己的意愿或未达到要求,家长就不耐烦了,严厉地指责孩子,批评孩子,使原本快乐的游戏活动不再受孩子的欢迎。这是极为不好的。所以在亲子活动中,家长应该耐心地指导孩子。

4、家长在活动中要注重幼儿能力的培养。

如果家长在和孩子一起活动时能多问孩子几个“这该怎么玩”,“让我们一起试试,好吗?”我想会更好地培养孩子的探索精神和能力。在亲子活动时,家长还可以从孩子的各种表现中进一步较全面地了解孩子,从而有针对性地,游刃有余地教育孩子。

5、家长要信任孩子。

在进行亲子活动时,很多家长怕孩子失败、怕孩子受委屈、怕孩子不行,往往牵着孩子的手不放,致使孩子失去了锻炼的机会,出现了胆小、任性和一些不良的行为,令人后悔莫及。所以在此提醒所有的家长朋友:要尽可能多地给孩子提供获得锻炼的能力,发现孩子,相信孩子,信任孩子。

6、家长应多用鼓励的方式评价孩子,让孩子体验到成功的快乐。

欣赏孩子是一门艺术,成人的鼓励会给幼儿以信心与动力,让孩子努力做好一件事。所以在孩子成功或失败时,家长都应以鼓励的方式评价孩子。

四、加强教师的指导作用

在亲子活动中,教师不仅是活动材料的提供者、活动组织的引导者,还应是家长和孩子们的合作者。无论是对家长还是对幼儿,我觉得教师都应该多给予帮助和指导。

1、直接性指导

开展亲子活动时,家长可直接观摩老师指导孩子,也可请教师介绍一些教育观念及方法或者让教师直接告诉家长该怎样引导孩子完成游戏。

2、个别性指导

在父母指导孩子游戏的过程中,教师可个别指导父母应该怎样去做。

3、评价性指导

在每次活动的结束部分,教师可将活动中观察到的父母指导孩子的一些好的例子介绍给大家,然后分析其中一些科学的观念及方法,以此带给大家一些启发。

4、点拨式的指导

在父母指导孩子活动有一点小困难时,教师应帮助父母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法,并告诉他为什么要这样做。这样家长在以后再碰到此类问题时就有了可以借鉴的经验。

5、归结性的指导

在活动结束时,教师要将本次活动的目的和家长应如何指导孩子的方法加以小结并加以归纳,帮助家长巩固练习。亲子教育是在一种真实情境下的示范式的参与指导,是实现活动与指导的融合。教师有针对性的指导缩短了教师与家长的距离,使家长在活动中获得了正确的育儿观念和育儿方法,并将观念和方法融入到与孩子相处每一刻,从而最终实现孩子健康和谐发展。

总之,我觉得亲子活动以其生动、活泼、有效、实用的教育形式促进了幼儿的全面发展,也给家长们提供更多和老师交流的机会,是幼儿园教育的延伸。今后我们将义不容辞地引领家长更好地走近亲子教育,倡导亲子互动,增强家园合力,共促幼儿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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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房屋租赁民法典效力及风险

房屋租赁合同是以房屋为租赁物,由享有所有权或经营权的出租人将房屋交付承阻人使用、收益,承阻人交付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租用的房屋返还给出租人的协议。作为当事人双方就房屋租赁行为所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直接影响当事人的利益。【房屋租赁民法典效力】成立后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法律效力,主要从下面四个方面进行审查。

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

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规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权属有争议的

属于违法建筑的

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在实践中,有些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房客逾期支付租金、水电费等的滞纳金按每日2%计算。从法律来说,这种约定因滞纳金过高有失公平,属于可撤销条款。还有一种常见的情形是,有人用租来的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若属实,则在出租人明知或应当知道的情况下,这样的租赁合同均是无效的,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租金依法没收。

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____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本市的租赁法规均规定,租赁当事人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在实践中,对未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合同是无效的,另一种认为租赁合同仍然有效,但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房屋租赁民法典风险】在现实中,合同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关注更多的是租金、支付时间等事项,却忽略了一些不常见的问题。而正是由于对这些问题约定不明,往往导致租赁纠纷产生。我律师事务所结合多年来办理房屋租赁纠纷案的实践,针对一些容易被当事人忽视,而又可能引起争议的问题,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希望能为当事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提供法律帮助。

一、无效租赁合同及其处理按照《民法典》第61条和《民法典》第58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确认无效后,其处理上主要是承租方腾退房屋,租赁房屋恢复到签订合同之前的状态,承租方负责将租赁期间添附物拆除或与出租方协商抵顶。承租方实际使用房屋的,出租方不返还租金,作为租赁期间出租人不能使用房屋的损失。造成合同无效的过错方还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签订租赁合同前,双方应尽职调查,避免签订无效合同。以下介绍几种常见的无效合同。

1、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有这么一个案子,某房产公司将大厦出租给某公司,双方约定了租期、租金及违约条款。承租方进入后对大厦进行了装修。几个月后,承租方以《租赁合同》无效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房产公司返还其已经收取的房租,及该款项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并赔偿其损失。经查,房产公司系大厦的建设单位,该大厦尚未办理整体验收手续。另外消防支队同意大厦投入使用,但《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未签发。法院认为,依照我国《建筑法》的规定,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因此大厦不具备出租使用的条件房产公司将房屋出租给时,没有办理消防验收手续,承租方对房屋进行装修后,也未办理消防验收手续,根据我国《消防法》的规定,消防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因此房产公司将大厦出租行为,违反了《消防法》的规定。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违反了《建筑法》和《消防法》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为无效。根据我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效力时,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订的法律和国务院制订的行政法规为依据。由于《租赁合同》违反了上述两部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当然无效。现实中,房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就入住的情况很多,作为承租方很难查清房屋是否验收合格,因此为避免此种无效合同风险,承租方除尽职调查外,应在签订租赁合同中约定无效合同处理条款,以保护自己一方权益。

2、违章建筑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这里定义的违章房屋是指未经主管部门许可或不按主管部门许可而擅自建筑的房屋。违章房屋大体可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建造人未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即擅自建造房屋,这种情况不但违反了《土地管理法》、《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相关规定,而且侵害了他人或国家的土地使用权,不能取得建筑物的合法所有权二是已取得土地使用权,但尚未取得建筑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批准文件的情况下擅自建造房屋。这种情况下,建造人违反了《城乡规划法》、《建筑法》的强制性规定,因此该房屋用于出租,则签订的租赁合同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归于无效。虽然现实中这两种情况下,建造人可能通过补办相关手续后,还可以取得建筑物的合法所有权,但租赁合同双方毕竟要承担无效合同的风险三是违反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用途的约定,将房屋改变用途出租的租赁合同。我国的《土地管理法》、《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和《____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对土地用途都有严格的规定,实践中违反土地用途的约定将房屋改变用途出租的大多是将非商业用途的房屋作为商业用途的房屋出租,以获得较多的租金,但国家的土地出让金受到损失,并扰乱了房地产市场,这种租赁合同当然认定无效。依据我国《____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件的属于违法建筑的房屋不得出租”。违章房屋的建造人不能取得所有权,因此也不能享有合法的使用权。违章房屋出租,作为承租一方防范的唯一办法就是租赁前认真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照,没有产权证或与产权证登记不符的房屋不能租赁。当然,个别承租人出于其他目的明知是违章房屋仍要租赁的,应在签订租赁合同中约定无效合同处理条款,或要求出租方提供担保,但这种风险未必能规避。

3、被确定为拆迁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____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租赁房屋”。因《____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属于行政法规,该条为强制性规定,因此按《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签订的租赁合同为无效合同。律师意见: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对该区域动迁情况进行调查,避免因签订无效租赁合同而受到经济损害。

二、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问题网上看到一个案例:张_将自有的200㎡商业用房出租给李_经营饭店,双方签订________年期租赁合同,并对租金、支付及合同解除等条款做了明确约定。合同签订后,李_依约交付了租金并装修了房屋,开始营业。因该房屋地理位置好,生意兴隆。半年后,市场租金普遍上涨,张_有些后悔,于是以租赁合同未经备案为由,主张合同无效,要求解除合同,双方因此产生争议。那么,租赁合同未经备案是否无效呢

1、关于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法律规定根据《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3条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它权利义务,并向房屋管理部门登记备案”。《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属于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该条规定以“应当”对登记备案加以规定,立法宗旨在于要求对租赁合同进行备案。因此确认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关键在于该条规定是否为强制性法律规定。《____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13条规定:“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答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市、县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第32条规定:“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对责任者给予行政处罚

伪造、涂改《房屋租赁证》的,注销其证书,并可处以罚款

不按期申报、领取《房屋租赁证》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可处以罚款

未征得出租人同意和未办理登记备案,擅自转租房屋的,其租赁行为无效,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罚款”。《____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虽然直接规定了未办理登记备案的租赁行为无效,但是鉴于它属于部门规章层面的法律文件,不能规定合同效力问题。公安部的《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规定:“私有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单位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单位介绍信,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经审核符合本规定出租条件的,由出租人向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可见出租私人或单位所有房屋用于他人居住,既要到房管部门,又要到公安机关登记。笔者认为,未办理备案登记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应认定租赁合同有效。房屋租赁行为是诺成性行为,只要双方当事人就主要内容达成一致合同即告成立。出租人交付房屋,承租人交付租金,合同即生效。对房屋租赁的合同进行备案,主要是便于行政机关管理的需要,登记备案的合同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在理论上属于对抗要件主义,不是一个合同成立或生效的要件。依据《民法典解释》第9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因此《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3条不应成为强制性规定。现实中由于法律宣传及管理环节薄弱,以及当事人嫌手续麻烦及规避一些税费,公民间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相对法人间的少一些,但出于交易安全的必要,律师建议租赁双方应进行登记备案,以减少合同风险。

2、出租房屋应办理的法律手续⑴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书面租赁合同⑵双方在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到市、县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申请登记备案时应提交以下相关文件:书面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件、经办人的证明文件、____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⑶在市、县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

三、房屋维修责任的相关法律问题房屋维修责任应该是《租赁合同》中最常见的条款,合同双方一般会根据《民法典》第220条规定,即“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来约定维修责任。但现实中往往不是简单的适用该条规定就能解决维修争议的,因为维修责任往往隐藏在其他事项中,造成责任划分不清晰问题。本人认为维修包含在房屋正常修缮、装修后返修及恶意添附的补偿责任等多项内容之中。因此租赁合同双方在约定维修责任时,应全盘考虑。

1、房屋修缮责任房屋修缮责任是指在房屋租赁期间对房屋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的维修责任由哪一方承担的问题。根据《____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由出租人负责修复。不及时修复,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修缮责任由双方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因此出租人有对房屋及其设备及时、认真地检查和修缮,以保证房屋居住和使用的安全的义务。但“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者赔偿。”从律师角度认为,应将“承租人过错”进行列举,明确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房屋修缮责任条款中,以减少不必要的争议。

2、承租人装修改变房屋构造后的返修责任《民法典》第223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现实中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对租赁房屋改变构造,使用中产生的返修责任争议较多。我们曾代理过这样一个案子:王_将自己私有的二层二室住房租赁给张_,合同约定租赁用途为中介服务,并同意张_的装修方案,将原卫生间拆除移至阳台,将卫生间通风和排水立管在二层弯曲靠在墙边,以增加厅内有效使用面积。使用中楼上用户发现下水不畅,楼下住户发现卫生间通风不畅,于是与出租人联系,要求其维修。承租人在出租人要求下也同意并实际简单进行了处理,但效果不是非常明显。在楼上楼下用户强烈要求下,出租人要求承租人恢复原构造或是拆除装修进行彻底返修,承租人坚持当时改造方案是经出租人同意并认可的,否则也不会同意承租。因此双方就返修期租金及费用承担问题产生争议,诉至法院。这是一个典型的因出租人同意情况下产生的返修争议,由于当初对改变房屋构造的后果双方约定不足,造成维修责任不明确。向这样的案例还有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将阳台窗探出,因物业或楼上住户要求必须拆除等等,都涉及返修责任承担问题。为避免此种争议产生,作为出租人要慎重答应承租人的改造要求,约定好如出现返修责任承担主体,切不可为把房先租出去,而回避返修责任问题。

3、承租人恶意添附的补偿责任实践中,对于承租人对房屋进行改建、改装或者增加附着物而形成的添附物,如果是征得出租人同意的,或者按合同约定的承租目的属于合理添置的,那么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一是《房屋租赁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二是合同没有约定而又协商不成的,拆除后并不会严重影响其价值的,一般由承租人自行拆除。不能拆除的可以对添附物现价值进行评估,归出租人所有,并对承租人予以适当补偿三是若出租人不同意添附或承租人并非按合同约定的承租目的添附的,且《房屋租赁合同》没有约定而又协商不成的,拆除后并不会影响其价值的,承租人可以自行拆除。不能拆除的,出租人对装修物的损失一般不给予补偿。上述做法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6条规定。所以在签定租赁合同时,对添附物或改善物处理做约定是最好的。上述处理原则只具有一般性,每个案件都是有其独特性,不能一概而论。现实中也存在承租人恶意添附的情况。本文定义的恶意添附是指在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装修,但对添附处理约定不明的情况下,承租人主观上存在利用“不能拆除的可以对添附物现价值进行评估,归出租人所有,并对承租人予以适当补偿”的规定,以期在租赁合同终止时获得更多补偿的行为客观上进行为牟利而乱添附。通常承租人会采取在装修时就出具一些伪发票证明自己购买的质次价低的添附物价值很高或是将一些没有价值的产品故意进行添附来讹取补偿等手段,造成出租人不堪补偿的严重后果,侵犯出租人合法权益。因此,在订立合同或者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应与对方明确约定添附物种类、价值及补偿标准等,并对装修过程进行尽职调查,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租赁房屋的拆迁补偿问题租赁期间,房屋遇到拆迁的情况大量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那么如何保护租赁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是我们最关心的问题。现实中,有些合同约定房屋拆迁属于不可抗力,租赁合同终止,出租人返还剩余租金,承租人腾退房屋。虽然拆迁不能完全被认定为不可抗力,但这种约定从法律上应认定是有效的,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有些合同对此没有约定,遇到拆迁问题时就容易产生争议。下面我们了解以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1、承租人是合法的被拆迁主体按照《____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3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第16条规定,“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可以看出在拆迁行为中,房屋承租人是独立于被拆迁人存在的,是合法的被拆迁主体。

2、承租房屋拆迁时承租人享有权利国务院颁布的《____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人应当对被拆除房屋承租人给予安置。《____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7条规定:“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第31条规定:“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____市____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15条规定,“拆迁人或被委托的房屋拆迁单位,须严格遵守房屋拆迁有关规定,在房屋拆迁公告发布后做好下列各项工作:“向被拆迁人及房屋承租人发送房屋拆迁通知书向被拆迁人及房屋承租人宣传解释并现场公示有关政策规定及拆迁事项”第38条规定,“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租赁房屋,被拆迁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由被拆迁人安置房屋承租人,租赁关系继续保持。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租赁关系终止。属于住宅房屋的,货币补偿金的20%支付给被拆迁人,80%和增加的建筑面积补贴支付给房屋承租人属于非住宅房屋的,货币补偿金的30%支付给被拆迁人,70%支付给房屋承租人”。因此如果出租人隐瞒了出租房屋的事实,单独与拆迁人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从而使承租人的权益受到了损害,承租人可以向出租人追偿应得的补偿部分,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主张原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无效,并重新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但是,如果《房屋租赁合同》中对拆迁补偿问题有明确约定的,应该按约定处理。因此,这就需要承租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对此作出明确约定,以免将来产生纠纷或者遭受财产损失。

五、承租人优先购买权问题

1、优先购买权的法律性质________年1____月国务院发布的《____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11条规定:“房屋所有人出买出租房屋,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民法典》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从这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一种法定权,即无须当事人约定,承租人当然即享有的权利。但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并不是其在任何时候都享有的一种现实权利,只有当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时,承租人才能在同等条件下由实现优先购买权的可能性转变为现实的权利。

2、优先购买权的行使现实中常出现的问题是在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情况下将房屋所有权转让,这种情况下如何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此情况____区分受让人是善意还是恶意,一是善意,即受让人不知房屋被出租的事实,其购买并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取得房屋合法所有权。租赁合同如经过备案,承租人可依法对抗受让人,申请撤消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如租赁合同未经过备案,承租人只能向出租人主张权利。赔偿范围是因对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因此双方在合同中确定违约赔偿标准是必要的二是恶意,即受让人明知房屋被出租的事实而购买,那么承租人可依法行使撤消权。

3、优先购买权的转让和继承优先购买权一般不能转让或继承。但根据《____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11条第3款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民通意见》第119条第1款规定:“承租户以一人名义承租私有房屋,在租凭期间,承租人死亡,该户共同居住人要求按原租约履行的,应当准许”,即如果承租房屋是供家庭共同使用的,则承租人死亡时,承租人的家庭成员应视为享有优先购买权。

4、承租人在放弃优先购买权后享有继续承租权按《民通意见》第119条第2款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民法典》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承租人在放弃优先购买权后享有继续承租权,即“买卖不破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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