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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人文哲学类论文2(通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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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人文哲学类论文2(通用10篇)
2023-11-22 23:55:19    小编:ZTFB

总结可以帮助我们反思和总结过去的经验,从中吸取教训,提高我们的工作效率和学习效果。如何平衡工作和生活成为成功人士必须面对的难题。写总结是一个不容易的过程,以下是一些小编为您准备的总结范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人文哲学类论文2篇一

一、文化自觉概念的基本特征及其形成和发展。

(一)文化自觉概念的基本特征。

1.文化自觉概念的内涵。

在逻辑学上所谓外延就是指概念中所反映的客观事物,亦即概念的适用范围。

上面本文已经对“文化自觉”的内涵作了界定,因此“文化自觉”概念的外延应与其内涵相一致包括一切“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的实践活动。

费老先生用一句话将“文化自觉”的内涵归纳为16个字“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

这16字主要有三层含义:第一,要正确的认识和把握传统文化,搞清楚它的来龙去脉。

然后去尊重传统文化,继而自觉的去传承传统文化。

第二,在理解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对传统文化进行挖掘和开发,明确其发展方向。

第三,推动传统文化与外来文化之间的交流和沟通。

以上就是“文化自觉”这一概念的主要内容。

2.文化自觉概念的本质属性。

费老先生的16字“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是对“文化自觉”概念内涵最精准的概括。

文化自觉中“各美其美”,是指每个民族、国家都有自己的文化特质和美感。

文化没有好坏之分,各个国家和民族都要学会欣赏自己的独特文化,看到自己的优点。

“美人之美”是在欣赏自己文化的同时,借鉴和吸收其他民族和国家文化中的精华部分。

“美美与共”是指不同的文化之间相互交流和借鉴,最后相互融合,和平共处,达到“天下大同”的终极目标。

可以看出“文化自觉”是充分认知本国传统文化,在此基础上充分继承和发扬传统文化,并且与外来文化交流,吸收外来文化的精华,丰富本国文化的内涵,实现传统文化的发展和创新,这是“文化自觉”的小目标,不管对本国文化的继承和发展还是与外来文化的融合,终极目标是实现文化的和谐发展,实现“天下大同”这一伟大理想,这一理想是与马克思主义的共同理想相契合的。

2.文化自觉概念的发展。

中国近代较完整意义上的文化自觉开始于中日甲午海战之后。

甲午战败,中国和日本签订了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使得社会矛盾加深,同时也唤起了民族觉醒。

亲身经历这次事件的梁启超说:“唤起吾国四千年之大梦,实自甲午役始也。”

民族觉醒是文化自觉的重要表现,甲午海战这次民族危机激发了民族觉醒,让一些知识分子开始审视国内和世界形势,导致了“公车上书”的出现,这是文化自觉的起点。

“公车上书”是知识分子们对祖国前途理性思考之后采取的重要举措,这些知识分子正是在甲午战败的刺激之下,直接或间接的改变了人生观和世界观,开眼看世界,使得他们成长为文化自觉的主力。

从甲午海战一直到八国联军侵华,以康有为、梁启超为首的维新派走在时代前列,主张“变法”,向西方学习。

他们一方面从文化上论述政治变革的必要性,猛烈抨击封建主义旧文化;另一方面大力宣传西方近代资产阶级民主、自由和平等精神,具有资产阶级启蒙运动的意义。

八国联军侵华之后,更多的有识之士以实际行动自觉承担时代使命。

其中梁启超的“新民”说则大力宣扬自由主义的民主自觉。

孙中山则提出“三民主义”学说,对西方社会与文化的弊端提出批评。

他们对于中国文化近代化过程中民族性和时代性的辩证思考,是文化自觉的具体表现。

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新青年》为主要活动阵地,陈独秀、李大钊和鲁迅等知识分子结成新文化阵营,主动承担起唤醒国民意识的使命,掀起了声势浩大的新文化运动,新文化运动主要目的在于改造国民的世界观和价值观,推动国人尤其是知识青年的觉醒,促进了人的解放。

通过新文化运动的推动,国民意识得到极大的解放和觉醒,加速了中国的近代化进程。

二、文化自觉的重要意义。

(一)马克思主义哲学对文化在历史进步中地位和作用的深刻认识。

1.文化的基本特征。

要想深刻认识文化的地位,必须对文化的本质属性有深入的了解,要想了解文化的本质属性必须要先知道文化的基本特征,首先要讨论的是文化三个基本特性:第一,超自然性和超个体性。

文化是与“自然”相对而言的概念。

从文化的内涵中就可以看出文化是人类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是人类实践活动的产物,它是与人类世界相关联的,所谓文化其实就是人化的产物,具有属人性和社会性,它不属于自然界的范畴,所以文化具有超自然性。

同时文化是人化的产物,它不是单个人的实践活动的成果,而是整个人类的实践活动的成果,文化是相当于人这个类来说的,不是相对于其中的单个人而言。

文化以物质性的和精神性的品质附加在人类实践活动的产物中,一代代被继承和发展。

每一个个体要想在社会中生存,必须学习和继承前人创造的文化,习得这种习惯,这就是人的“社会化”的过程,只有这样社会才能进步和发展,所以文化具有超个体的特征。

第二,文化具有民族性、阶级性、时代性。

文化是人类社会生活中的现象。

不同的民族具有各自特色的不同文化,因此很显然文化具有民族性。

同时,在存在阶级对抗的阶级社会里,文化不可避免的要打上阶级的烙印。

文化是一种动态的发展过程,不是僵化、静止的存在状态,文化属于社会意识的范畴,因而必将随着社会存在的发展而发展,与社会存在的发展相契合,不同时代拥有属于自己时代特色的`特定的文化,因此文化具有时代性,文化的时代性则意味着文化依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可促使民族文化推陈出新,避免固步自封,停滞僵化。

2.文化在历史进步中的作用。

文化在历史进步中的重要作用是由文化的本质属性决定的。

从宏观上来说文化在历史进步中的作用主要有满足需要的功能、认知的功能、规范的功能和凝聚的功能。

第一,满足需要的作用。

从人类学的角度来看,人类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将文化创造出来,文化的作用也就是直接或间接的满足人类的需要。

正是由于社会的需要是由低级向高级不断发展变化的,所以文化的创造也是不断发展变化、永无止境的。

第二,认知的功能。

文化是人类创造的一切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是人类本质能力的固化,展示出人类在一定历史阶段征服自然、改造自然所达到的水平。

通过对文化的继承和发展,人类文化得以薪火相传,人类文化知识宝库越来越丰富,使得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逐步提高。

特别是在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问题上,借助文化,人们日益加深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正确认识,并在科学认识的指导下,人们采取正确的处理与自然关系的实践活动,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推动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从这个意义上看,文化是人类生存发展不可缺少的工具。

第三,规范的功用。

文化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形成的价值观和社会规范的系统化。

它提供人们辨别是非、善恶、美丑的标准,规范着人们的思想行为,使社会得以在一定秩序中存在和发展,因此文化具有规范人们的行为习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

第四,凝聚功能。

民族文化是一个地域中的人们,在日常的实践活动中慢慢形成的共同的价值观、世界观和人生观,这些共同的价值取向凝聚沉积下来就形成了本民族的文化特色,这种民族文化经过一代代的传承和发展,不断激励着民族内部成员奋勇前进,推动本民族的发展。

(一)对文化现象的认识力求全面性....................25。

1.对文化现象的认识必须把握其基本方面.............25。

2.对文化现象的认识必须把握其联系....................27。

3.对文化现象的认识必须把握其源泉和中介........28。

(二)从文化现象的发展变化中观察文化现象....29。

2.弄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面临的问题......29。

(三)坚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科学指导................31。

三、培养文化自觉的哲学方法。

(一)对文化现象的认识力求全面性。

1.对文化现象的认识必须把握其基本方面。

文化,是一个外延非常宽泛的词,涉及的领域和层次十分丰富复杂,有关文化的定义多达上百种。

在中国文化历史上,“文化”最早来源于《周易》中的贲卦:“文明以止,人文也。

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其意思是通过礼乐文明教育和感化民众,使社会达到一种和谐有序的状态。

中国古代的“文化”是与“武功”相对的概念,据汉代刘向说:“凡武之兴,为不服也。

文化不改,然后加诛。”(《说苑·指武》)可见,“文化”又是与“武功”相辅相成的统治方法和手段。

西方的“文化”一词则来源于拉丁文cultura,本意是指对农作物的耕作和栽培以及居住、联系,后来引申扩大为所有有意识的培养、教育、发展及其产物。

文化自19世纪以来就受到许多哲学家的关注,西方出现了许多文化哲学的学说,如柏格森的生命冲动的文化哲学,文德尔班、李凯尔特和韦伯的价值的文化哲学,尼采的强力意志的文化哲学,胡塞尔的本质的文化哲学,舍勒的情感的文化哲学,海德格尔和雅斯贝尔斯的存在主义的文化哲学等等。

这些不同的文化哲学流派从各个不同的角度对文化的产生、实质、结构和功能等等作了有意义的探索,深化了对人的本质和主体性的认识,但是这些文化哲学又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夸大人的主观精神、夸大历史偶然性、夸大文化相对主义的局限性,低估或者否认人类实践活动在文化形成和发展中的作用。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人类改造自然和自身的实践活动是文化的源泉和基础,没有人的物质资料生产的实践活动,不仅没有文化,连人的生存都不可能。

结语。

当前激烈的国际竞争,各国纷纷采取措施提高本国文化软实力,增强国际竞争力,《决定》正是在这种形势下做出的,为发展我国先进文化创造了有力的政策条件,它势必推动我国文化的繁荣和发展,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文化软实力是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提高文化软实力对内必须发扬传统文化,深度开发传统文化资源,促进文化的发展和创新;对外必须处理好本国文化和外来文化的关系,吸收、借鉴外来文化的精华为我所用,为我国文化的发展增添新的活力。

无论是发展本国传统文化,还是借鉴、吸收外来文化,都离不开高度的文化自觉,只有在对文化充分的文化自觉的基础之上,才能实现文化的发展和创新。

“文化自觉”这一概念是费孝通老先生首先提出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文化范畴,这一概念对于当今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它为我们发展社会主义文化提供了一个可行性的方法和路径。

我国是具有五千年文明的古老国家,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传统文化支撑着中华民族不断向前发展。

因此,如何更好的发展传统文化,挖掘传统文化的资源,推动传统文化的发展和创新,对于增强我国的文化软实力具有重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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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哲学类论文2篇二

我身在机关,本来工作就很忙,最近又要参加单位副职竞聘,更无暇抽空去乡下看望母亲。母亲并不介意,反为隔三差五地接到我的电话而感到满足。

参加单位副职竞聘的除了我,還有同办公室的两位同事。一次,为了完成一项任务,我挑灯夜战时受凉引发了急性肠炎,不得不住进了医院。母亲知道后,风尘仆仆地从乡下赶到城里照顾我。她了解到病因后,很担心地说:“这病倒没事,休养几天就行,但你的工作压力会越来越重啊!”我满脸无奈:“这个关键时候,不好好表现怎么行啊?”接着我又对她分析了当前的严峻形势,并提及了两位同事比我优越的地方。

母亲看我说了半天,问我说:“口干了吧,倒杯水给你!”等水稍凉,我喝了一口,竟然十分的咸。母亲微笑着说:“有些事你也不能太看重它,就像这杯盐开水,你越喝会越渴,真正解渴的还是白开水啊!”

刹那间,我惊呆无语。我渴望的`浮名虚利在母亲眼里其实就像是一杯盐开水——你越渴望得到,你就会越口渴。我回味良久,不由折服于母亲的大智慧。她分明是借这杯盐开水,告诉我一个浅显而又深奥的人生哲学——在各种诱人的名利面前,只有淡泊相对,才能活出自己的那份安然和从容。

自那以后,我的心平静了许多,也自然了许多。虽然在副职竞聘中最终落选,但我却活得更加快乐,更加从容。这一切,都应该感谢我那大智若愚的母亲!

人文哲学类论文2篇三

绪论。

本文虽然在心灵哲学的视角下研究命题态度的相关问题,但从渊源上来说,对命题态度这一概念的研究来自于语言哲学,因此必须澄清本文的研究与语言哲学视角下的研究究竟有何不同。

将命题态度纳入哲学中来,其源头来自于著名的弗雷格疑难,即态度语境下同一性替换问题。

对弗雷格及罗素关于此问题解决方法的评析促进了情境语义学(situationsemantics)的产生。

情境语义学注重研究命题态度的关系,即个体对命题的态度,比如“相信”、“期待”等,这些具有意向性的状态能够表达一个个体的态度。

该研究将命题态度形式化,即一个逻辑系统如何表示命题态度的关系,以及这个系统是如何构造的。

总体来说,语言学或者逻辑学对于命题态度的研究更偏重于形式化,从命题态度的结构入手来探讨有关语义的问题。

其结构要素包括命题态度主体(propositionalattitudesubject)、命题态度谓词(propositionalattitudepredicate)及命题内容。

其中命题内容指的是命题态度谓词指向(directat)或关于(about)的内容。

第1章命题态度的含义。

1.1命题态度与心理意向性。

也就是说,患有这种疾病的人虽然能够感知一侧事物,但并不能意识到这一点,即“无意识的心理状态”。

除了上述情况,还有些无意识状态比如惯性。

我们会发现,当一个人10年不变在同一个地方居住、并且在同一个区域上班,那么每当他上下班时,即使在路上不费力寻找路标甚至走神,他依然能到达期望的地点。

或者一个人惯用手写,提起钢笔就会自发地寻找纸张进行书写,那么当有人手持文件等待其签字,惯用手写之人可能在找到钢笔后由于走神而忘掉待签字文件,进而继续翻找纸张。

这些无意识的状态是否具有意向性?我们认为答案是肯定的。

因为无论主体有没有对当下状况的意识,他都在心理意向的驱使下完成了某项工作。

例如某人顺应心中对家的期待而在不故意的情况下抵达住所,或者能够遵循对书写的渴望而寻找纸张。

关于意识与意向性关系的进一步讨论我们将在下一节完成。

而这种无意识的意向能否称为命题态度?显然不能。

这种无意识的心理意向并没有指向一个命题表达出来的内容,换言之,潜在的心理意向性并非命题态度。

1.2意识与意向性。

与上述分离主义不同,意向性基本论认为,意识与意向性是不可分离的,但是它们的联系体现在,意向性在二者中更为重要、是基本的,意识可以用意向性来解释。

表征主义是其中一种代表性理论。

表征主义认为,所有心理状态都是意向状态,意向内容可以由心理状态对事物或性质进行表征而得来,换言之,本应理解为由意识得来的内容,其实可以由意向(表征)得来。

其解释有赖于德雷斯克的“移位感知”(displacedperception)理论。

人的经验有一种透明性,“经验的透明性指的是这样一种现象,例如,当我们注视一棵树,并且将注意力转向自己的视觉经验,我们能发现的性质只是所呈现出来的树的性质。

这表明,经验恰如眼镜的镜片一样,可以让我们投过它知觉到外部事物的性质。

在此意义上,我们说经验是透明的。

3.1自然主义视角下的分析————命题态度如何解释行为........17。

3.2监视机制理论——命题态度的自我归属.............21。

结论.......................24。

第3章命题态度的归属过程。

3.1自然主义视角下的分析————命题态度如何解释行为。

也有例外。

比如当这个人害怕火焰,但假设他是一个冷血的人,在看到几百米外的一座房子失火时,由于他同时相信这个火焰不会伤害到自己,那么他将不会感到害怕,也不会如前所述,惊叫甚至避开。

还有一种例外是,当一个人拥有两种不同的信念,信念q的影响力远大于信念p的影响力,那么他会呈现出与我们假设不同的行为倾向,也可能与其他相信p的人表现不同。

例如,一个人虽然害怕火,但是当他独自迷失在森林中,此时如果不取火,他相信自己将被冻死;或者相信,他手边的猎物如果不用火烤就无法食用,而他将被饿死,那么此时他会抛开对火的'害怕而选择生存。

当然如果他相信只要点火他就会害怕到死掉,或者相信生肉也可食用、总比面对火好,结果将不相同。

另外一种情况是,在一个危险的水边,主体a相信靠近水可能会丧失生命,那么他将远离水岸,而同样一个拥有该信念的主体b,由于他寻求刺激,或者有轻生念头,那么他反而会靠近水岸。

如此种种。

3.2监视机制理论——命题态度的自我归属。

在上一章提到的fp三种理论中,理论论和模仿论最为流行,但无论是理论论主张的人们对命题态度的归属能力由先天或学习得来,还是模仿论所说的人们虚拟他人视角来理解或预言他人心理状态,都将研究集中在命题态度归属能力的第三人称方面,因此,对第一人称问题进行考虑,mm理论就成了一个好的选择。

此外,对于解释自闭症人群能否理解自身的心理状态,该理论也提供了解答。

然而,尽管mm理论作为前两种fp理论的补充有着不可替代的优越性,其中不乏值得考虑的问题。

例如,该理论的提出者并没能明确解释监视机制在什么情况下完成表达任务,同时,该理论关于信念的上升程式中的问题也没能给予良好的解答。

所谓信念的上升程式是指,当人们思考类似“是否相信p”的问题时,实际上在心中考虑的是“是否p”,这就将思考一种心理状态转化为思考一个事实。

对于这种现象,mm理论并没给出合理的解释。

结论。

关于命题态度归属的过程,我们从两方面进行了讨论,一是研究命题态度在解释行为时的表现,二是研究命题态度的自我归属,即人如何认知命题态度对行为的影响。

这个部分的分析主要利用信念这一命题态度。

对于命题态度的解释过程,我们除了沿用理论论及模仿论,即利用理论或者模仿他人的视角来进行解释或预测行为以外,还参考了自然主义视角下的分析,在行为维度,我们知道命题态度对行为解释的表现为,同一命题态度引发的行为不唯一,且受所持命题态度的程度及硬度的影响;通过对神经生理维度分析,我们得出结论:命题态度的解释方式是对每一个行动方面的解释而非行动整体;在社会历史维度,命题态度对行为的解释则受社会、历史、语言的影响。

命题态度的自我归属则主要参考mm理论,即我们通过认知建构中的监视模块来完成自我认知,对于该理论不详尽之处,我们也尝试给出了解决方案。

人文哲学类论文2篇四

翻译过程中存在大量的适应、选择、保留、淘汰等现象,生态翻译学以自然生态学的适应选择为理论依据,将翻译生态与自然生态作隐喻类比,利用翻译活动与“求存择优”自然法则的关联性和类比性,论证和建构了以译者为中心的“翻译适应选择论”。该理论是一种“翻译即适应与选择”的翻译观,它将翻译界定为“译者适应翻译生态环境的选择活动”。而“翻译生态环境”,指的是“原文、原语和译语所呈现的世界,即语言、交际、文化、社会,以及作者、读者、委托者等互联互动的整体”。[1]39-40当代译界学者认为,翻译适应选择论是译学研究的一个新视角,运用“适者生存、求存择优”的自然法则,提出从语言维、文化维、交际维以及美学层面等多维度进行选择和转换的翻译方法,强调并论证了翻译过程中译者的中心地位和主导作用,突破了传统“信”、“达”、“雅”的译评标准,从而得出“最佳翻译是‘整合适应选择度’最高的翻译”[2]这个结论。基于这样的认识,本文从生态翻译学视角探讨和挖掘鸠摩罗什的佛经翻译思想及翻译价值,从一个新的角度进一步解读和诠释佛经翻译乃至宗教典籍翻译的复杂性、主观性、互动性和生态性。

1复杂的翻译生态环境。

翻译可以说是一种视野的融合,是文本的世界观和译者的世界观的对话和融合。尤其宗教典籍的翻译过程从来就不是在文化真空中进行的,而是在与异文化的协商、交流、会通、冲撞甚至部分冲突的情况下进行的。宗教文本不同于普通文本,往往通过隐喻性或象征性语言与读者形成一种直接的对话关系。巴赫金认为对话性的作用是“激发诠释”。一个人既可以立即否定说,这个比喻毫无意义,也可以采取合作的态度,选择恰当的诠释方式,甚至从这个比喻中获得启迪和领受,从而创造出一种新的意义。意义是通过读者和文本的互动产生的。[3]14无怪乎古人云:“读书千遍,其义自见。”在与宗教文本的互动中,读者的生活实践改变着他与文本间的关系,弱化或强化两者间的关系,读者、译者、信徒和忠信者与文本建立起一种动态的关系,并反过来影响未来的互动。宗教典籍的这种动态语境即复杂的翻译生态环境。

历代佛经译文,充满了消弭不了的异解,乃至异说。就佛经汉译而言,语言和文本的客观性很大程度被动态语境的主观性所取代,译者的任务不再是单纯的信息传递,关注文本的词语和语法规则,而是穿越时空,揭示文本的语境,并与当下的汉文化语境联系起来,基于汉语语境进行反复的诠释性反思,最终成为经典的共同创作者。可以说复杂的翻译生态环境是被神秘高深的佛经所塑造的,也是被译者内在不断变化的思维状态甚至行为所塑造的。无论是东晋道安、姚秦鸠摩罗什,还是隋彦琮、唐玄奘,以及北宋赞宁,历代的译经大师,无不是虔诚修行多年的高僧,每位译者的翻译可以说只是一种个别的诠释,而不是最终的诠释,译者可以通过不断解构自己以前的译文从而产生更好的译文。历代佛经汉译之后出转精的事实便是明证。一方面,不同时期、不同版本的译经,必然导致对宗教教义理解的差异,甚而至于同一宗教内不同派别的产生。另一方面,虔诚信众的翻译标准与一般文人的翻译视角显然不同,也势必造成翻译标准的多角度与多重性。

有鉴于此,在宗教文本的翻译实践和翻译审美上,译者的思想不能囿于成见、固执一端,为保证文本与读者、译者之间的动态互动,译者要避免把文本转换为具象的、非模糊性的译本,简而言之形神兼备,“传神”为妥。这不禁让笔者想到鸠摩罗什“质而能雅、依实出华”的翻译思想实在是对于这种翻译生态环境的适应与选择。

2鸠摩罗什的适应与选择。

生态翻译学认为,译者适应翻译生态环境(包括社会文化、背景)的选择是多方面的、全方位的,体现在翻译活动的不同阶段、不同层次、不同维度。笔者认为,从鸠摩罗什的翻译操作、翻译过程、翻译方法、翻译形式及翻译结果上看,都遵循着“优胜劣汰”的基本法则。

2.1删繁就简的翻译操作。

鸠摩罗什梵汉双通,为适应汉语的语言接受习惯,他对冗长繁复的经文有自己的剪裁标准,这也充分体现了译者选择上的主体性、自觉性。据慧皎《高僧传》载,在与僧睿论西方辞体,商略同异时,罗什云:

“其大意是:按照印度风俗,见佛之时,皆当陈述赞颂,印度文章辞句华美,佛经的偈诵,都可以配合音乐唱诵,但译梵为汉后,则无此美感,虽然译出大意,文体却很不相类,就像把饭嚼烂了喂人,非但没有味道,而且使人呕心。”[5]90罗什译场所出最大部头的经典就是《大智度论》,有100卷,100多万字,包括《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全文30多万字,和罗什对该经文的解释60多万字。僧叡在《大智度论序》中说过:“论之略本,有十万偈,偈有三十二字,并三百二十万言。梵夏既乖,又有烦简之异;三分除二,得此百卷;于《大智》三十万言,玄章婉旨,朗然可见。”由此可见,所删略的经文占梵本原文的2/3之多。罗什撷取精要,删繁就简的翻译操作手法既保留了印度文学的吟唱风格,又符合汉语言简意赅、生动晓畅的审美要求,而且便于实际讲经、读经、诵经的开展,完成了在更大范围向汉地传播佛教经典的译经任务,这也是其译本较他人译本更为流行的一大因由。

参考文献。

人文哲学类论文2篇五

摘要:中国哲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有着许多高度的契合点。中国哲学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过程中是不可不面对的一部分,中国哲学是理解中国人内在精神的一面镜子;与此同时,马克思主义哲学这种外来文化要植入中国,必须与中国传统文化相结合即在本土文化中找到赖以生根的沃土,所以,二者的关系是值得我们深入研究的。

关键词:中国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关系。

根据其产生和存在的地域不同,可以分为中国哲学和西方哲学;根据其学派的不同,可以将马克思主义哲学区别于中国哲学和西方哲学。这三种哲学形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进程中都有着不容忽视的作用,尤以中国哲学和马克思主义哲学突出。与中国哲学相比,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一种外来的文化。随着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的传播和发展,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哲学的相长过程中,我们不难发现,二者有着多方面的高度契合。因此,合理地阐释中国哲学及中国哲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关系是不可或缺的内在环节。

中国哲学的现代转型,给予了中国传统哲学深刻的改造,使得传统的文化因素、哲学因素都注入了充满活力的有机内容。

首先,在中国哲学中,我们所运用的确立本体观念的策略,对于解决“知识形态的形而上学何以是可能的”理由,提供了有益资源。中国哲学在建立哲学本体论的过程中,所遵循的是一个直觉与逻辑相统一、知识与境界相统一的策略论原则。掌握了其策略论原则可以适当地防止不可知论、相对主义等的发生。因此,正确地认识确立本体观念的策略和掌握其相应的策略论原则是中国哲学中必不可少的内容。

其次,中国哲学中所阐述的人性论思想对当今我们正确认识与把握人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具有积极的指向作用。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的东西方人,在对人性论思想上的理解都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性,其中重要的'一点是基于“人性论预设”的差异。

以心作为本体。由此可见,中国哲学的本体论思想实质上是一种心、理、气三位一体的哲学思想。它突显出了中国哲学的本体观念的整体化和系统化的这一特征。这一特质在中国哲学中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中国哲学中常常把本体概念视为“虚位”概念;二是将本体理解为是相互包含、相互联系、层层递进的密不可分的有机统一的不同方面的整体实在性。

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已是中国当代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主义哲学循序渐进地融入中国哲学的体系中,成为了我国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论武器,拥有了能够指导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推动人与自然、社会协调发展的科学真理。

中国哲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都有着相互整合的“整合点”,有着相融和相通之处。具体表现为:

首先,马克思主义唯物论与中国传统朴素唯物论有相通之处,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世界的物质统一性是贯穿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主线,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反作用于物质,要求我们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而中国传统哲学中的“气一元论”指出,气是物质世界的本源,是永恒运动变化发展的,进一步表明物质的多样性,当然“气一元论”并不完善,但也为朴素唯物论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石。

其次,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与中国传统知行观的契合之处。认识论是关于认识是如何产生的、实践与认识的关系及其策略论等的认识。在中国传统哲学体系中,也同样不间断地传递着“以行验知,以行证知”的理论传统。可见,无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还是中国古代哲学,认识论都是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

再次,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与中国传统朴素辩证法的相融之处。辩证法的思想具有整体性、普遍性、客观性,在中国、在欧洲、在古代就产生了,一直延续至今为我们所用。中国古代传统文化的思想中,同样也有着丰富的辩证法思想,表现在描述自然界的运动变化、人类社会的运动变化、事物的普遍联系、运动变化发展、矛盾规律的总结、质量互变规律的反映,等等,这些辩证法思想都充分展现中国哲学在古代中所呈现的优秀资源。

基于对中国传统哲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经验总结,深刻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是一个长期的动态发展过程,要从中国实际出发,以发展的与时俱进的眼光看待马克思主义哲学,积极吸收中国传统哲学的优秀资源,以进一步推进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从而有效形成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体系,推进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

[1]王守常,张翼星,陈岸瑛,等。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m]。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

[2]冯友兰。中国现代哲学史[m]。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99。

人文哲学类论文2篇六

本文对目前大学生的德育水平进行分析,为了警示高校要注重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并且说明提升大学生德育水平的重要性,希望高校结合马克思主义哲学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鼓励他们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使学校的德育工作得到质的飞跃。

马克思主义哲学,高校,德育工作。

大学生是当今社会的特殊群体,是在高等学府接受教育还没有进入社会的人,接受社会最新的信息、技术、思想的教育,但是由于大学生的年龄集中在20岁左右,还没有形成成熟的人生观,又面临在陌生的环境中学习同时大部分学生在大学期间远离亲人,不能及时得到关怀,思想上的波动会比较大。此外,大学是一个微型社会,来自五湖四海的学生聚集在同一所学校,为了能让学生在学校真正学习到今后在社会生存的本领,需要提高对他们的德育水平。

在完善高校德育工作之前,需要对大学生整体的德育水平进行调查研究,在高校这样的大家庭中,学生的德育水平也是良莠不齐。大学生在公共场合的所有行为和举动都是透明的、公开的,现在已经是互联网时代,各种各样的信息通过网络传播的速度之快,在网络上也不难看到部分高校的学生在食堂用餐浪费极大却不以为然,并且就餐后的餐盘也不归位;寝室关系不融洽、卫生习惯不好等现象说明大学生对于环保、节约等方面的态度冷漠。不仅在校园里,在社会中一个学生的举动将会代表大学生这个整体,例如,自我约束能力比较弱的学生,在公共场合吸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主动为老弱病残幼让座等不符合大学生综合素养的行为出现。

(一)端正教学心态。

(二)看待学生运用发展的眼光。

(三)看待问题坚持用联系的相关原理。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联系的相关原理就是指联系的客观性和普遍性,联系的客观性是不以人的意志转移,是事物本身就具有的性质,目前在人们脑海中大学生的德育水平的看法其实就是对联系的客观性的反映,若是反对联系的客观性,就是唯心主义。在学校开展德育工作时,可以借鉴以往的教育经验,但是也要遵循联系的客观性。当然,若没有如今社会对于学生的成绩和能力有高要求,也不会出现这一类问题,而且学校在德育工作中遇到的所有问题都具有时代特色,因此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完善。总而言之,世上不可能单一地存在一个事物,必定是有联系的,德育工作应该推陈出新,革故鼎新,不能流于形式。

(四)主观能动性得以发挥。

(五)由量变到质变。

综上所述,马克思主义哲学指导下的新时期高校德育工作,需要遵循客观规律,不断总结经验,对学校的德育工作进行完善,充分调动学生的自我教育能力,通过学校与学生双方共同努力,提升学生的德育水平,协助他们创造更好的未来。

人文哲学类论文2篇七

外国文学教学是实现当代大学生思辨能力培养,哲学意识发展的重要途径,只有理顺了外国文学教学与西方哲学思维方法培养之间的关联性和统一关系,结合恰当地教学方法和教学理念,哲学思维培养一定能成为外国文学教学内容的增长点,哲学思维培养也将成为外国文学教学的新视角。

文学教学;哲学思维;思辨方法。

文学与哲学作为两种不同的意识形态,前者是艺术的、审美的,因而是具体的形象化的;而后者是思辨的、逻辑的、推理的,因而具有抽象的理论色彩。二者各自按照不同的方式来表现特殊与普遍的统一。在文学中,普遍是通过特殊而揭示出来的;相反,在哲学中,特殊是通过普遍而揭示出来的。我们亦承认,文学与哲学同处在社会文化大系统中,两者关系是密切的。关于文学与哲学的关系,“关联说”认为哲学是文学的思想背景,它所建立的完整的思考体系可满足人类知识上的好奇心,同时又可使人与人之间,人与宇宙之间有所配合。因为人能知道何者为真,善,美,人就能安排自己的生活,亦就能适应人的生活环境以及人的内在自我。在这样的情况下,文学家在致力于反映人生,描摹人生,提出人生的理想,把自己的情感思想表达出来的时候,显然会受到哲学的影响。第二,哲学可作为文学批判的工具。因为文学作品是诉诸语言的表达,而用语言表达的食物都有线索及理路可供探寻,有它的内在逻辑,而不是杂乱无章的东西。因此,哲学可用外在的观点,来分析文学作品的涵义,价值(吴锡民,1994)。

(一)批判性思维和创新性思维的培养。在西方大部分学者认为批判性思维为一种综合思维能力,甚至上升为一种较全方位的人文精神,要求一个理性的批判思维者具备诸多人格特质,如好奇性,开放性、系统性、分析性、探理性、批判性、自信性和成熟性。它培养的是一种富于创新意识的批判精神。在外国文学教学中,教师可联系西方文化、文学的背景,结合探索型的文学形象的评析和历代接受者对文学作品的创造性批评,有意识的让学生意识到:培养批判思维能力与提高创新思维能力是直接相关的。批判思维可以提高一个人的质疑答问能力,更能成为一种解放力量,在不断的批判中实现不断的创新。

(二)哲学辩证思维培养。哲学辩证思维具有全面联系和系统整体的特性。对外国文学中复杂的文学现象,如何摸准其发展脉络。对前景做出准确判断,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例如,我们只泛泛地讲解表现主义、心理分析主义等等,而没有对这些主义的出现做出分析,不能辩证地看这些主义产生的原因和结果,就会使这些知识单摆浮搁,不能上升到规律的层面上,也就不可能启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因此,外国文学教学中,必须注入辩证法,用辩证法来融会贯通,对其正反两方面进行准确的剖析。

(三)发散思维培养。发散思维培养是创新能力培养的一个方面。善于进行发散思维,导致忽发奇想,超前想象等等,都能激发出灵感。当然,发散思维不是凭空想象而是站在坚实的基础上的。任何一种想象,都是在某一个系统中进行的。以外国文学而言,与其他的学科一样,是整个学科系统中的一个。因此,在外国文学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发散思维,就是站在外国文学这一层面,向周围进行思索,或者说,向周围进行发散,由内而外,由表及里,在深思中碰撞出火花。

(四)哲学理论思维意识培养。瑞士心理学家皮亚杰把思维阶段划分为前运算思维,具体运算思维和形式运算思维。后两个思维阶段就是具体形象思维和抽象思维阶段。抽象逻辑思维又分为两种形式,一为经验思维,一为理论思维。经验思维和理论思维是两种不同的思维类型,前者是在观念的基础上通过对事物的.属性和特点的比较而形成的,主要表现为形象记忆和机械记忆。后者是通过对事物的各种属性或特性的关系的分析而进行的思维,大学生在熟记时能抓住主体、标出重点、编拟题纲即为理论思维的表现。

(五)求同求异思维的培养。求同思维是指在两个或多于两个的不同的事物之间寻求共同点。在外国文学教学中要引导学生对事物共性和个性的把握。我们所要求学生的是能看出异中之同和同中之异。如对18世纪英、法、德三国文学进行比较就会发现其共同点和不同点。学生通过观察、感受、分析判断的过程中提升了哲学思维能力。

(一)充分发挥教师的榜样作用,增强学生的哲学思维能力。我们应该意识到随着社会的发展,对人才素质的定义越来越取决于思维品质的高低,为了适应这样的要求,作为主干课的外国文学在当前人才培养的格局中应该找到更加适合自身的位置。学生思维创造性的培养,首先离不开的是教师的创造性思维,这就对教师本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教师不仅传知识更要传思维方法。一方面,要能随时把所教知识的最新成果以及学术界正在争辩的论题溶进教学内容中去;另一方面,要身体力行地站在批判与创新的最前沿去启发学生和开拓学生的思维。要让学生具有怀疑、挑战与开拓性,首先教师自己就要具有怀疑、挑战与开拓气质。在教学实践中,教师要努力结合自己的科研,采取一些与课本、权威不同的角度、方法,或针对疑点、难点提出一些个人见解。外国文学课程本身充满审美愉悦,通过教师带有批判性、创造性的导读,会更加充满生气。

(二)建立民主的宽松氛围,树立学生自信心,是培养哲学思维能力的前提。氛围看似一种无形的元素,其实它蕴含在师生互动与活动之间,体现在课堂的物质存在与精神存在中,使完全可以被师生与观察者感知的客观存在,是一种可以影响课堂教学活动效能的关键因素。积极的和谐民主的教学氛围是学生进行思维活动的前提与保障。具体来说,可通过组织小组合作学习,组建有利的座次来增进教学效果。在理论上,萨特的“介入文学观”主要批判了“为艺术而艺术”的唯美主义艺术观。理论思维培养要注意的一个问题就是“西方中心主义”的影响,对于外国文学作品的运用适当的西方文艺理论进行解读是可行的,但久而久之容易忽视了东方文论乃至中国文论的存在。在外国文学的课堂上,重视学习中国文学、文化,东方文化积淀的养成也是题中应有之义。此外,布置学生写读书笔记或读书摘要也不失为一种培养理论思维的好办法。

(三)整合教学内容,建构哲学教学内容体系。知识传授的有效性和知识体系本身的建构也是密切相关的,传统的外国文学,教学内容比较纯粹,以史为线索,阶段性的介绍各个时期的文学思潮、著作、作家,这一模式较为固定,缺乏新鲜感。我们是否可以在外国文学的教学中适当并入比较文学的有关内容,尤其是渗入比较文学的思维方式。其次,除了按思潮进行教学外,是否可以按文学类型的划分,进行戏剧、小说、诗歌专题的教学,并举行戏剧表演,小说改编、诗歌朗诵等多种活动,开辟第二课堂,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活跃思维。

(四)梳理课程教法、考法。除了传统的讲授法,谈活法、讨论法,准直观教学法外,还应当重视单元教学法、发现教学法等。列如对戏剧的学习,可以形成专题,并联系中国传统戏曲展开探讨。以此类推,还可以构建国别文学专题,如一定时间跨度的美国文学专题、英国文学专题。同时,完善文学哲学思维考核模块方式。建立多层面的考核体系,包括记忆层面、理解层面、创新层面。其中创新层面主要考核学生运用已掌握的知识观察、分析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通过这种改革,使学生在重视基础知识的同时,能够对所学知识进行分析、比较、融合,更加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和创新精神的培养。

[4]于春丽.高中语文阅读教学中哲学辩证思维能力培养研究[d].长春师范学院,2012.

人文哲学类论文2篇八

马克思主义哲学大众化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由抽象到具体、由深奥到通俗、由被少数人理解与掌握到被广大民众所理解和掌握的过程。

马克思主义哲学大众化过程是使其抽象的理论具体化,使其复杂的理论通俗化,从而被人民群众理解、掌握并最终化为人民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的转化过程。这种从抽象哲学向大众哲学、生活哲学和实践哲学的转换,在一定程度上更好地发挥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在指导实践方面的重要功能。因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主体是人民群众,那么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的语言体系在大众化的转变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现实世界,使抽象的理论逻辑形象化,使深奥甚至有些晦涩的学术语言生活化、通俗化、多样化,这样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才能够易于被大众接受并且正确掌握,才能实现其服务于大众的最终目的。

一、马克思主义哲学大众化语言体系的“意义”和“指称”关系。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要深入实践、要服务大众并为大众所掌握必须有一个大众化的语言媒介,从而开展通俗化的宣传,进行形象化的教育并最终完成大众普及的过程。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大众化是从抽象哲学转化为生活哲学,从学术哲学转化为大众哲学,它在大众化转变过程中,将规范、严谨、深奥、抽象的语言体系转化为深入浅出的、简明易懂的、生活化的语言体系。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从人民群众的角度出发,用群众喜爱的诸多语言形式宣传马克思主义理论,将传统文化、地方文化、民族文化纳入创作之中,以朴实、直接、幽默的语言为媒介,让马克思主义哲学走向大众、深入大众。因此,马克思主义哲学大众化的关键应首先立足于语言,力图通过简明、大众化的语言使其理论为群众所掌握,使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人类社会实践得以发展,并最终完成马克思所提出的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使命。在西方哲学史上,众所周知,对于语言和语言意义的探索一直没有停止。关于语言,现象学派哲学家海德格尔认为:“语言是存在之居所(thehouseofbeing)”,即语言引出世界,引出存在,“在语言缺失处无物存在”。20世纪初西方哲学的语言转向,更是将语言推上了哲学研究的中心,其关键是基于现代逻辑方式,对语言进行解析来解答哲学上的问题。分析哲学、语言哲学是这一转向的主要代表。

作为分析哲学、语言哲学、现代数理逻辑的创始人弗雷格,他所提出的“指称”理论,反对心理主义,主张语言表达式具有可以公开考察的性质,意义的研究依赖于对这些性质的考察,而不是关于心理过程的臆测。

根据弗雷格的“指称”理论,符号所反映的语言及非语言世界都需要人们进行思考。事实上,考虑到语词、谓词、句子乃至整个语言体系的存在,这些存在均具有“指称”对象,只不过根据语言的“指称”内容与范围的不同,对于指称对象的理解也有所不同。在语言世界中,人们既可以将指称视作专名去理解,也可以跳出语词的限制,在更大范围内的语言表达式条件下,如谓词、句子等视角下,去理解“指称”及其关系。在个体对象/物的存在范围内,“指称”的语词是一种单称词,并且它与个体对象之间所具备的关系,就是语词和个体对象相对应的直接关系,这也意味着语言世界中的一种专名和非语言世界内的一个个体对象之间的对应关系。而在更大的语言表达式范围内“,指称”,即语言与对象的对应,则不同于专名和个体对象间的对应,它的指称对象不仅与物的存在相关联,还涉及关系的存在;也就是说,这些语言表达式的对象并不全部是物的直接指称。而且作为语言指称对象的世界既与世界中的对象存在联系,又与世界中的关系存在联系,并涉及“对象”与“关系”如此存在的思想之真。

此外,一方面,对于弗雷格的指称理论来说,单称词与其指称对象的对应关系,以及其他语言表达式与其指称对象的对应关系是其内容分析方面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另一方面,语言世界之外的对象与事实世界的存在都会直接或间接地与单称词和其他它语言表达式的意义建立联系,因此可以说单称词、谓词、句子等语言表达式是语言系统中意义产生的源头。然而,对于语言系统而言,语言意义并不能够完全建立在语言与事实的对应中;也就是说,语言的指称并不能够总是指向世界的“实际”或“意义”,“指称”与意义之间既互相制约,又存在差异。因此,实践就成为了理解语言的指称和意义关系的基础。考虑到人类社会实践和历史活动中的动态变化和持续发展,对象和名称之间的指称关系,既不确定也不稳定,更不是单纯意义上的全等,而是具有其相对性和复杂性。

事实上,马克思主义哲学语言体系的大众化转变正是“名称”和“对象”之间指称关系的转换。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基于实践的原则探索语言的意义,认为语言首先是社会实践活动的产物,它既不独立于社会存在,同时又体现着社会的生活。因此,人们不能仅仅将语言作为抽象的符号来看待,无论是专名、谓词还是句子,它们的存在是人们在长期的社会实践活动过程中彼此交际交往进行活动的结果。同样地,语言的意义也不是形而上学的观念论,因为它既不能独立于语言而存在,也不能成为独立的精神实在,而是回归于现实生活世界,由解释和说明世界转换为转化和变革世界。在社会历史实践中,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语言体系持续获得新的意义,而马克思主义哲学语言体系指称关系的创新和发展正是源于这种意义上的持续不断地更新,使马克思主义哲学语言体系的指称关系的各种发展具备可能性,而由于意义上的不断创新,使得马克思主义哲学语言体系的指称也要在社会历史实践活动中做到与时俱进。

应注意的是,无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学术语言体系,还是大众化的语言体系,等同关系既不单属于对象方面,也不单属于名称方面,而是属于名称和对象的关系。假定名称和对象只是具备指称关系,那么关于一个对象就可以使用任意的名称来进行指称,类似于有的人有很多昵称,“小王”和“王某”可以称呼同一个人;或者阿拉伯数字的“1”和汉字的“壹”可以表示同一个数字。此外,根据弗雷格的'举例分析,“金星”既可以由“启明星”指称,也可以由“长庚星”指称,但是在大多数场合“启明星”与“长庚星”是不能互为替换的,也就是说“金星”这个对象在上面的两个表达式中是以不同方式给予的,因此虽然说“启明星”和“长庚星”的指称相同,但是它们的意义却有所不同。同样,在推进马克思主义哲学大众化的进程中,要尤为注意学术语言体系转化为大众化语言体系的关键性问题,即对象与名称的指称关系,以及指称和意义关系。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唯物主义实践的指向下,大众化的语言体系一方面需要贴近群众生活,使语言通俗化和简明化,另一方面需要确保转换后的名称仍然能够指向同一对象,避免在名称和对象的指称关系方面出现转移的问题。此外,要坚持基于现实的路径而非文本的原教旨主义路径,来明确马克思主义哲学大众化语言体系的指称和意义关系;要坚持基于现实的问题,来推进马克思主义哲学大众化语言体系的指称和意义关系的创新和发展。

也就是说,语言体系的大众化转变,应一直遵循意义的客观性,既要反对心理主义又要警惕感性经验。在方法论方面,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根本的方法论,用逻辑和唯物辩证法相结合的方法,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语言体系在大众化方向上进行准确、严谨和科学化的转换。

二、马克思主义哲学大众化语言体系的“意义”和“现实世界”的关系。

现代西方哲学主要研究语言的工具功能和逻辑特性,从本质上讲都是哲学意义上的语言论。马克思主义哲学从社会活动和生活实践出发,主张唯物主义的实践语言观,表述了意识的存在特性,预示了现代哲学的这种语言转向。作为现代西方哲学的代表人物,无论是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初期的《逻辑哲学论》还是后期的《哲学研究》,他的哲学思想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逻辑经验主义和日常语言哲学这两个主要的现代分析哲学流派。鲁宾斯坦就认为马克思和维特根斯坦都是通过主体的特性来认识世界,在主客体之间的辩证作用中产生世界的概念,而关于实在的经验则由实践活动而构建。

事实上,关于语言的意义和现实世界,早在古希腊时期,就被柏拉图和苏格拉底联系在了一起。苏格拉底假定任何事物都具备永久而专属于其自身的特质和本性,并且事物既不与人类联系,也不会因人类的想象而被人类所影响或者改变,它们保持自身的本性和特质以及自然所赋予的一定的联系,总之它们是独立的。因此,必须根据事物的本质为其命名,使事物拥有符合其自然本性的恰当的名称。

而柏拉图强调语言是人们用来了解实在的方法,虽然事物可以由名称来命名,也可以凭借由名词和动词所构成的判断来描述,但是人们只能借由这种命名和描述去无限接近对于事物的掌握和理解,而不足以借此将事物进行真实的再现,语言可能会是理解和掌握事物的最佳手段,但绝不是最终的表现实在的载体。

马克思主义哲学来源于现实世界,是对人民群众的生活经验和社会实践活动的科学化概括和总结。同样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大众化语言体系的意义不是独立的精神实体,而是由人们抽象的认知行为所构建,是语言符号世界的产物,所以说,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大众化语言体系是一种创造意义,而并非解释意义。马克思主义哲学语言体系的大众化转变正是一个将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付诸实践、指导实践的过程,是时代的声音,是时代精神的产物。而且大众化的转变过程必然要遵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唯物主义实践观,强调与现实世界紧密相连,与时俱进、具备鲜明的现实特点,才能够掌握群众并为群众所掌握。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人民群众的价值观、人生观以及信仰都出现了巨大的变化。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学术语言体系向大众化语言体系转变,是人民群众习得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的现实诉求。如果说语言被视为描述实在和表达思想的工具,人民群众通过运用语言进行交往,从事实践和意识思维活动,那么,相对于人民群众的思想、观念、感情,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大众化语言体系作为一种传输中介,一种交际工具,就是使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所承载的现实存在传达进入人民群众脑中而被人民群众所理解、掌握的一种必然手段。马克思主义哲学语言体系向大众化转变过程中需重视的是,因为人类是有限理性的言语行为载体,无法在经验的意义上完成关于生活世界及其所包含的事物和实际存在等的语言编码,所以指称表达并不能一直对应现实世界的“意义”,抑或“实际”,因此我们也不可能将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的语言意义完全建立在与事实的“对应”基础上。

马克思主义哲学语言体系的大众化,就是运用源于人民群众现实世界的语言形式,表达抽象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使人民群众在符合他们的语言水平上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的现实存在。但是这种通俗化的语言体系绝不等同于庸俗化,一定要防止在马克思主义哲学语言体系的大众化转变过程中因为单纯追求理论指称与现实世界的“二元对等”将马克思主义哲学“庸俗化”。

三、马克思主义哲学大众化语言体系的“意义”和“语境”的关系。

事实上,我们已经可以从上面关于语言的意义与现实世界的观点中得到一个清晰的结论,“语言的世界就是思想世界的界限”,语言离不开人和人的生活世界,要想把握语言就一定要进入到语言所承载之思想诞生的情境之中。而这情境,便是语词意义的原初条件。20世纪初,马林诺夫斯基率先使用了“语境”一词,提出了关于语境的系统化理论,并把语境划分为情景语境和文化语境用以阐释语言如何与人类实践相互影响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由此提出的语境理论,强调意义研究中语境的重要性,从而引发了对于语境研究的新的认识和探索,为后来的语境研究奠定了基础。维特根斯坦在后期的《哲学研究》中,对其前期的哲学思想进行了反思和批判,提出了与前期思想截然不同的意义理论。在后期哲学中,命题的本质不再是图像,而是以语言使用中的“语言游戏”为核心来展开“,语言游戏”这个概念则突出了这样一个事实:语言的使用和用途是广泛的人类生活方式的组成部分,语言的特定意义就是反映在各种语境特征之中,离开了特定的语境,语句的意义是不存在的。

马克思主义哲学语言体系的大众化过程中,语境以及语境和意义的关系都是无法回避的重要问题。首先,语境是人民群众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的重要环节。

因为马克思主义哲学语言体系的意义并不是脱离于语言体系及其结构的抽象价值体系,而是处于现实存在的境况中与人民群众的社会实践相关联。由于马克思主义哲学语言体系不能独立于现实、独立于经验而存在,因此其语言体系中的每一个词都是在某种环境中才有意义,或者说,每一个词都带有自己固有的“语境”。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语言体系与社会实践还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在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进程中,片面追求将语言体系中的每一个词形象化、通俗化、生活化,那么很有可能马克思主义的大众化就变作了感性化,使其失去了真正的文化哲学性。作为实现马克思主义哲学大众化语言体系转换的基本方法,重视其语言体系原初的哲学语境,即重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原文本,才能够避免上述问题在马克思主义哲学语言体系的大众化转换过程中发生。其次,基于关于意义的研究及其和语境关系的不同视角,考虑到对于意义的生成和理解的因素,包括主观与客观、语言与非语言、言内与言外、历史与现实等因素,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大众化语言体系的语境大致可以分为若干层面。具体来说,根据意义及语境间的关系,可以将大众化语言体系的语境理解为来自其内部的因素及其语言的前文和后文,也可以把其语境理解为大众化语言体系之外的情境因素,即突出运用语言的外部环境,还可以将其语境理解为大众化语言体系内的上下文、语言体系外的情境以及人民群众的主观和客观背景(包括他们的社会、政治、文化、时代背景等)。因此,在马克思主义哲学语言体系的大众化转换过程中,相对于对语言和语境的片面理解,我们应该树立的是对日常语言的整体概观,即通过系统、综合的思维方式,充分认识语言的动态性和变化性,才能克服形而上学语言的晦涩难懂,才能正确地理解和使用语言。

更进一步说,首先,在言内语境层面下,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大众化语言体系中任何语词意义的确定,均取决于对这个语词在句子中所处的位置、承担的功能以及与这个语词相关的指称等语境条件的认识和理解。其次,在言外语境层面下,马克思主义哲学大众化语言的使用离不开人民群众具体的生活语境。可以说人民群众语言活动的环境就是生活形式,不仅具体的语言意义的理解离不开生活形式,而且任何哲学命题的理解也离不开具体的生活形式。马克思主义哲学大众化语言的意义与生活形式紧密相连,也就是说其理解的可能性是由人民群众的生活形式来说明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语言体系只有作为生活的一部分才能被理解。最后,在历史、文化语境层面下,马克思主义哲学已经走向“以人为本”的哲学,它的原初语言体系在大众化转换过程中需要深入分析参与者的社会、政治、文化、时代背景,注重语言的历史语境的变化、文化进步和时代发展的诉求。从历史语境上看,改革开放后中国市场经济的崛起使中国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层次的变动,从而改变了国家社会一体化的传统格局,进而引起政党、国家与公民关系的转型。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大众化语言体系应符合历史语境的变迁,顺应时代的发展。从文化语境上看,马克思主义源于西方的多元历史文化,并在坚持历史实在论的背景下发展起来;而中国的传统文化则源于儒、释、道这三家思想的鼎足而立、互融互补的历史文化,并在此背景下发展起来。因此,中国文化体现了“三教”融合的精神,拥有着丰富、悠久的历史。如果想要在这样的文化背景下,实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大众化,就要深刻了解中西方在历史文化方面的异同。也就是说,如果要正确地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语言体系中的指称、意义和语境,就必须处理好西方文化与中国传统文化的矛盾和冲突问题。

四、结束语。

马克思主义大众化语言体系要立足于现实世界,深入人民大众的生活实际,用符合人民群众思想水平和认知方式的生活化语言,有效地实现马克思主义大众化语言体系的意义和指称关系、意义和现实世界、意义和语境关系的协调。语言哲学对意义、现实世界和语境关系分析的最终指向是作为语言实践主体的人如何在言语行为中对意义的表达和理解予以确定。

从现代哲学语言分析的角度来厘清马克思主义哲学大众化语言体系的意义与指称关系,以及意义、现实世界和各层面语境的关系,有助于把握和解决大众化语言体系转换的实际问题,从而促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高层次、高水平、科学化地发展。

人文哲学类论文2篇九

摘要:科学与哲学之争历来已久,对于二者之关系,牟宗三先生分别从中西方哲学家思想中去找寻。通过辨析,他将哲学与科学做了较为明确的区分,指出了自近现代以来,人们对哲学概念的错误理解。同时,也进一步阐释了哲学对科学所产生的引导意义,开启了当代哲学发展的新方向。

关键词:心思哲学科学。

一、“哲学底科学之误”

用“底”这个助词来表示所属,已是一些哲学家的所爱。“哲学底科学”,即哲学是依附于科学而诞生、发展的。这种观点对于我们学习哲学的人来说,真乃大谬。他们真不知哲学。那么,何为哲学?哲学与科学又有何关系?此间,又回到何为哲学该问题上来。牟宗三认为:“科学是为人之学,哲学是为己之学。己以外即为物,我以外之人也是物。科学在忘己而取物。”此处,他虽没有很具体、明确的给哲学下定义。然而,却以比较的方式,将哲学与科学做了细致、明白的划分。这种区分就表现在“内外的划分与物我的合离”。然而,从另一角度来看,科学多是与思(意识)有关,哲学则和“心”同在。依科学而言,对象是思维运行的前提条件,对象不现,思维便无法运行,目的就不可能达到,科学的意义也荡然无存。但是,从实际生活中来看,思,无不是无时无刻都在运动的。毕竟,在现实生活中,与人们交往最密切的仍是无限量的物(外)或对象。因次,在急需物欲的社会之中,一些人“预言”哲学将会消失。然而,就事实来看,哲学并不因科学的繁华、压制而退出历史舞台。

2.现当代的“玄学”

此处所言之“玄学”并非魏晋时期的玄学,而特指科学之后之对象之学。言科学之后,是指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推论出在目前已发现的最新之物(对象)之背后必然还“有”(隐藏)着一个“对象”。只是该“对象”在目前之科学的能力下尚不可破解。因此,将其悬起而称之为“玄”。也即是该“对象”还看不见,摸不着。―――“存而不实有,内而不外现。”比如:在物理学中,已能通过数学方法推出“超旋”的表达公式。然而,就目前物理学的情况来看,其尚无能力凭借实验、作用以将其找出。因此,超旋也暂时被赋予“至小”的概念。但若仅仅从理论上来推断,那么,则又可分析出在超旋之下必也有更小之“对象”而将其构成,使其成为可能。由此,这些只可通过理论推出但仍无法科学验证的“存在”――“科学之后之对象”便成为所谓的“玄学”或“哲学”领域的.分子。依此言说,那么,此处所谓之“哲学”实质与科学无异。这就好比是“已开花但尚未结果之大树一般”;“开花之树”为科学,“未结果”则为“哲学”。因此,牟宗三说:“但以为整个哲学即在依附,则不是好事。因为依附科学,从科学的根据上抽绎出道理,这无异于锦上添花,仍是锦耳,于锦之本质并无所增益。同样,于科学根据上抽绎道理,亦仍是科学耳,于科学本身并无所增益。”

二、上下合一,一体平铺。

此处言“上下”是指形而上与形而下。《周易》曰:“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那么,将科学划归为形而下,而把哲学归于形而上则未有不可。目前,人们对“道、器”的解释不少,取任何一种说法,都有一定的道理。结合本文,“形”可作为“两境”之界线。“两境”――即形上之世界与形下之世界,“形”暂定为具体事物。其,上可归宗于其之所以存在之依据,保障(向内);下可探究为对其他存在所发挥之功用(向外)。冯友兰讲:“一物之存在是以整个宇宙作为其存在之依据、背景。每一事物之本身功用又反作用于整个宇宙。”正所谓:万物一体,彼此联系,互为因果。犹如亚马逊“蝴蝶效应”――亚马逊蝴蝶扇动翅膀,美国西海岸将产生飓风。若依此说法,那么将会陷入一个不可调和之境。先设一命题:你以非你作为你存在之保障;我以非我作为我存在的依据。那么,按照数学原理将“你”与“我”做一个交集,得出的结果即是独立的“你”与“我”。因为,除你与我之外,其他均为一致。亦即是从“非你”之中抽出“我”之后所剩下的部分完全等同于从“非我”之中抽出“你”所剩余的那部分。这是从形式逻辑上来推的。毕竟“我”与“你”都是所属于大全宇宙。正如熊十力所言:即体即用,体用不二,不可分而别论之。然,为了便于说明也只能依形式的方式展开。由此,所分离出来的“我’与“你”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性体”,而非生物之我(意识)之你。因为,他们(思)都是科学的产物,不是真我。故而,对真我的感悟则如牟先生所言,须:“主客不离,一体平铺,物我双忘,然而,我们不讲认识则以,即讲认识,则不能不抬高主体,即不能不特显主体的特殊性能。而且若不显主体的特殊性能,亦不能达到最后境界的一体平铺,到处皆是。”

科学的任务是认识对象的构造以及其变化发展之规律。使人们明白,什么是什么。这主要强调的是自然科学的作用。而对于社会科学而言,则往往表现在日常的社会生活之中。如:被就业、被买房等等。然而,无论是自然科学还是社会科学,都有一个共同的倾向,即是:客体的彰显,主体的隐退。主体即是作为认识的我,客体就是被认识的“他”。目前,对客体的追溯与主体本身的遗忘,已成为当今人类的现状,它占据了人们的整个思维空间。同时,也相对的屏蔽了人们本来所固有的“性体”“本心”。使得本来就难得被人们所显之“主体”被埋藏的更深、更隐秘。因此,对主体的彰显便成为了当今学科的任务,思想的革命。彰显主体不仅可以填补空虚的精神世界,更可以调节、平衡已失衡的客体世界与主体境界的结合,使其回到和谐的状态之中。以至人类与自然界能更好的、有序的、健康的发展。然而,受科学学科本身性质的影响,其在对主体的彰显方面似乎“无能为力”。哪怕是所属于其的心理学也只能是做向外的认识,而无法行“自我”的内显。所以,只能由专注于向内的哲学来予以分解,参悟其中之根本,彰显主体的自我,最终让科学与哲学达到高度的统一。

参考文献:

[1]牟宗三.《寂寞中的独体》[m].北京:新星出版社出版,2005年4月。

[2]熊十力.《体用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3月。

文档为doc格式。

人文哲学类论文2篇十

近段时间以来读了博登海默的《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这本书,并写下了这篇读书笔记。这本书对每个学习法律的人很重要,要多重要,读过才会知道。现在看了这后有些收益,记录如下。

首先我来介绍下此书作者。博登海默,1908年出生于德国柏林,在海德堡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1933年移民美国后在华盛顿大学研习美国法律并于1937年获得ll.b学位。从1951年开始担任犹他大学和芝加哥大学法律教授,并于1975年成为加利福尼亚大学法学荣誉教授,1992年去世。博氏是综合法理学的代表人物之一,主要研究领域为法律哲学。主要论著有:《法理学》、《法理学:法律哲学法律方法》、《论正义》、《权力、法律和社会》、《责任哲学》和《英症状法律体系导论》等。然后再介绍一下本书的主要内容。全书的内容分三大部分。第一部分的历史概论中介绍了自古希腊直至20世纪70年代的各派西方法律哲学的概述(包含作者对法律的哲学思考和作用的哲学思考)。第二部分法律的本质和作用以及第三部分法律的渊源和技术。20世纪的西方法律哲学,一般来说有三大派别:社会学法学、分析法学和新自然法学。作者倾向于所谓“统一法理学”(或“综合法理学”)观点,既主张不以任何单一的、绝对的因素来解释法律;认为法律的制定和实施要受社会、经济、心理、历史、文化以及各种价值判断等多种因素的制约。全书贯穿了这一思想。该书是作者对法律的基本性质以及法律制度所追求的基本目标和价值进行哲学上的分析。该书的价值不在于面面俱到,而在于它能引起读者认真而严肃的思考。因为时间关系我仅就本书第十一章节中正义部分的内容进行了比较细致的阅读,故本读书笔记也仅就此部分中正义的概念及正义与自然法的关系这两个部分展开重点阐述。

本书第十一章第四十九节关于正义的概念部分作者分了四个小部分来进行论述,分别是分配正义、矫正正义、契约正义及个人的非正义观。同时作者分别从主观向度和制度的层面进行了分析。而第五十节分析了正义与自然法的联系。以下就此两节内容内容进行介绍。

一、正义的概念范围。

(一)历史上典型的正义概念。

第一种是乌尔庇安和西塞罗的观点。这两人的定义强调的是争议的主观向度。“正义被认为是人类精神上的某种态度、一种公平的意愿和一种承认他人的要求和想法的意向”。据此,作者做出了如下发挥。正义概念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给予每个人以其应得的东西的意愿。正义要求关注他人,而不能只顾自己的利益。而上述定义都着重强调了正义的主观向度。故正义被认为是人类精神上的某种态度、一种承认他人的要求和想法的意向。第二种便是圣·托马斯·阿奎拉和埃米尔·布伦纳的观点。作者进一步指出正义不应仅仅局限于精神层面,还要具体化为实际措施和制度性手段。圣·托马斯·阿奎拉和埃米尔·布伦纳这两人就表达了这样的观点。

(二)博登海默界定的正义之四重含义。

第一种是分配正义。“分配正义所主要关注的是在社会成员或群体成员之间进行权利、权力、义务和责任配置的问题”、。然后,作者提出了一连串有关正义的问题,而这些问题通常是由享有立法权力的当局来处理的。博登海默还列举了一些分配正义的表现形式,如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一家之长发布的令和规定的罚则、采邑的工时、评分制度的公平性和分配奖学金的确当性等等。第二种是矫正正义。习惯法、国际法则、工资水平和矫正正义是指当一条分配正义的规范被某个社会成员所违反时,该社会成员就应承担赔偿、返还不当得利、接受刑罚等责任。矫正正义通常是由法院或其他被赋予了司法或准司法权利的机关执行的。它的主要适用范围乃是合同、侵权和刑事犯罪等领域。

第三种便是契约正义。即在正常情形下,当事人处于自愿而订立的合同是不存在不正义的情形的。但如果一方当事人隐瞒或故意错误表达相关信息,或一方当事人倚其优越的实力地位而将条件强加给对方,或一代表人在毫不考虑他(她)所代表的那些人的利益的情形下就签定集体协议,那么,虽然那些合同在形式上是自愿的,“但它却仍具有不正义的污点”第四种便是个人的非正义观。即“奉公守法的人和公平的人都是正义的”。最后,作者做了一个精辟的总结,认为上述所有有关正义的问题都可以归结为一个论式:“个人应得的归于个人”。

二、正义与自然法的关系。

(一)自然法的概念。

在法理学思想史中正义观念往往与自然法的概念联系在一起。但自然法概念也并非唯一。主要有以下几种:亚里士多德认为一条正义规则“在任何地方都具有同样的效力”,那么它就是自然的。按照圣·托马斯·阿奎拉的观点,自然法视为“人类普遍的和根深蒂固的品性”。而赫伯特·哈特认为自然法是“任何社会组织为了存在下去而必须拥有的”。这几个人的观点相似。与此对应的特里斯琴·沃尔夫持绝对论的观点,认为自然理性永恒不变;鲁道夫·斯塔姆勒与卡多佐法官都用相对论的方法,认为自然法是相对的、可变的。而第三种观点的代表人物有约翰尼斯·梅斯纳,艾尔弗雷德·维德罗斯。作者认为,以上这些自然法哲学家的观点尽管有分歧与异议,但仍存在一致性的要素,即“自然法是由应当得到承认的原则和准则构成的,而不管它们在一个国家或其他共同体的实在法中是否得到了正式表达”。也就是说自然法是高于国家法令的一种更高的正义原则。

(二)自然法随着正义观念的发展而发展。

把以上的正义要求描述完以后,作者指出,应当根据生物学和心理科学中所取得的进展对人们在立法方面的基本需要进行重新思考和修正。由于人的道德情感会随着历史的发展而不断发生变化,所以自然法的宽容标准也会随之发生变化。在很久以前可能被认为是正当的,而在当代文明社会中则为法律所禁止;在过去,人们对轻微的罪行也适用死刑,但在今天,死刑只被限制适用于少数几种极为重大的罪行;一个现代国家的成员要求的最低限度的安全都比混乱社会所能期望的安全程度高得多。作者在这里再次赞同了自然法的大多数倡导者所提出的“恶法非法”的观点。

(三)自然法是正义的最低层次。

从书中不难看出正义制度由三个层次组成:第一层次是自然法,它是正义制。

度的基础;第二层次是“被一特定的政治和社会制度认为是正义的规范和原则”,这些规范和原则可能得到了明文法的承认,也可能没得到其承认;第三层次是最高层次,“它是由一个更完美的和更理想的秩序的蓝图规划构成的,而这一规划则是一个国家的实在法所无力实现的”。据此,正义概念范围极广,不仅关注法律有序化的迫切的、即时的目的,而且关注它的远大的、终极的目的。

综上,是我对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近乎皮毛的理解。博登海默对正义的阐述是理性而精彩的,整本书是深刻而又有创意的。博登海默的正义论值得学者们深究,就算仅仅细致阅读了此书的一两个小节我也不得不为他那抽象、发散而丰富的思想而感叹。正义是法律制度的实质,正义也是法律永恒的主题,而博登海默对正义的这场探讨给法学乃至整个人类文明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值得后人细细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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