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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室上墙制度(模板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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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室上墙制度(模板13篇)
2023-11-11 12:36:37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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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室上墙制度篇一

一、档案室保管的档案,主要供本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使用,不属开放范围。外单位需查(借)阅我单位档案资料,必须经办公室主任审查并报告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阅。

二、本单位各部门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调阅档案时,须经本部门兼职档案员同意,并认真填写"档案查(借)阅登记"。

三、档案室一般不外借档案原件,确因工作需要带出,必须严格办理借阅手续,从严掌握借出时间。

四、查(借)阅档案,必须做到爱护档案,不得涂改、折抽案卷、不得扩大阅读范围,及时办理还档手续。

五、档案资料利用后,查阅者要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及时送交档案室存查。

档案室上墙制度篇二

陈孜奇。

南湾子分理处档案管理责任人分工。

信贷档案管理责任人:朱振成会计档案管理责任人:陈孜奇。

一、认真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切实加强档案室的各项安全措施。

二、按时进行检测和纪录,认真做好档案室房温湿度记录,搞好档案室的卫生。

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坚持做到防盗、防火、防潮、防蛀、降鼠、防尘、防光、防有害气体等各项工作。

三、对档案室做到经常检查、掌管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四、档案室设专人负责管理,非保管接待人员未经领导准许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室,违者追究责任。

五、档案出入库要及时登记,借出的档案要定期清退。

六、定期对档案室的案卷及保管条件进行检查。

南湾子分理处档案管理员岗位责任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档案主管部门的各项规定、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档案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

二、集中统一管理本单位全部档案,按照档案业务建设规范要求,做好档案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三、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兼职档案人员做好本部门档案的形成、积累、归档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

四、加强档案室管理,做好温湿度记录,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积极采取措施,保护档案安全。

五、按照“档案保管期限”和“档案鉴定、销毁制度”,定期做好档案的保管鉴定、销毁工作。

六、做好档案统计工作,及时、准确地上报各类档案统计表,对本单位档案和档案管理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七、档案人员要忠于职守,自觉遵守档案制度,保守机密,认真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南湾子分理处信贷档案的主要内容。

一、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档案。

1、借款人身份证明,(户口簿、身分证复印件)。

2、村基本情况表。

3、农户基本情况表。

4、农户资信等级评定及信用额度确认表。

5、农户资信等级评定及信用额度调整表。

6、农户资信等级及授信额度初评结果公示表。

7、农户借款申请及调查确认表。

8、其他有关材料。

二、农户联保贷款管理档案。

1、借款人、联保人身份证明(户口簿、身分证复印件)。

2、村联保小组设立情况统计表。

3、设立联保小组申请书及联保协议。

4、农户资信等级及授信额度初评结果公示表。

5、联保小组成员借款申请及审批表。

6、农户联保贷款合同。

7、其他有关材料。

三、抵(质)押贷款管理档案。(其中包括企事业单位)。

1、客户及担保人的身份证明(户口簿、身分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特殊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企业资质等级证。

书,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3、客户家庭收入及资产证明。

4、客户财务报表、报告及其他财务资料。

5、贸易购销合同、承包协议书、合资、合作的合同。

6、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7、公司组织章程、客户、担保人、董事会成员拟机构的决议。

8、客户及担保人的征信系统查询记录。

9、建立信贷关系申请书,建立信贷关系协议书。

10、借款申请书、贷款调查、审查、审议及有权人审批记录。

11、合同及合同补充文本。

12、抵(质)押协议书、抵(质)押公证书。

13、抵(质)押权利证书。

14、共有人同意抵(质)押证明。

15、抵(质)押物产权证明。

16、贷款到期通知书、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

17、贷款展期申请书,展期协议书。

18、贷后检查记录。

19、有价单证止付、查询书。20、其他有关资料。

一、信贷档案是南湾子分理处提供管理收回贷款全过程的真实记录。主要包括客户及担保人资料档案和信贷操作档案。

客户及担保人资料档案主要是客户及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其中包括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档案,农户联保贷款管理档案,抵质押贷款管理档案。

信贷操作档案主要包括信贷业务调查、审查、贷审会(贷审组)审议、有权人审批及信贷业务发生后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有关资料。

二、本分理处按客户逐户建立信贷档案,责成专人进行管理,(档案管理员由客户经理担任),以确保信贷资料的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

三、本分理处的信贷人员是信贷档案资料收集整理的责任人。要按规定将信贷业务所涉及的全部资料进行整理,按类别、按户分类归档。交由档案管理员管理。

四、信贷档案由档案管理人员专门管理,要设立单独档案专柜和档案室,信贷人员要定期将所收集到的材料移交给档案管理人员,由信贷管理人员整理、登记、归档。

南湾子分理处信贷档案的调阅制度。

一、实行档案资料查询登记制度,相关人员需要查阅档案资料时,应向档案管理人员借阅,并建立借阅登记簿,在登记簿上签字。阅毕要及时归还。归还时信贷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核对,核对无误后签收归档。如档案管理不规范、丢失、鼠咬,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严格信贷档案的调阅管理。信贷档案一律不准外借,内部调阅信贷档案,应由调阅人提出申请,经分理处负责人批准,由档案管理人员协同查阅,但不得调离本分理处查阅。

三、公安、司法、检查机关和有关单位处理案件或特殊需要查阅信贷档案时,必须持有县级(含)以上主管部门的正式公文;有权机关根据需要可以抄录、复制、照相,但不得带走原件。分理处信贷档案管理员应对查阅情况进行记录,并由查阅人签字确认。

四、内部和外部查阅信贷档案均应登记“调阅信贷档案登记簿”,并做出详细记录,查阅信贷档案的人员应进行签字。

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

(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四)其他类:银行对账单、各种登记簿、会计档案移交(保管、销毁)清册、机构撤销(合并)交接清册、房屋购建的契据、计算机运行日志、客户挂失申请书、联行查询、查复书等。

(五)会计档案分为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纸质档案是以纸为介质保存的会计档案;电子档案指以磁盘(带)、光盘、缩微胶片等电子信息载体为介质保存的会计档案。

一、凡是分理处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阅利用价值的各种文件资料均属归档范围。

二、会计档案应依据归档要求,整理立卷,装订成册,按照保管期限进行分类,以内容和形成时间进行分类索引,编制会计档案保管登记簿,以便查阅。采用非纸介质存储会计档案的,应能满足阅读及打印要求。

三、会计档案归档的基本要求:(一)分类组卷。

会计档案立卷应采用“/保管期限/档案类别”的分类方法。即先将同一形成的会计档案按照保管期限分类,再将同一期限的报表、账簿、凭证等按类分开组卷,并形成分类索引。(二)整理与装订。

1、会计凭证的整理与装订。凭证应每日整理装订,凭证过少的可将同一月份若干日凭证(不得超过5日)按日顺序合并装订,并用封面隔开;凭证过多的可分若干册装订。装订成册的凭证应在传票册封面上填明要素,编写顺序号,注明日期、保管期限及档案号,由装订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在加封处签章。

按照销账日期按月或季整理装订。在中间更换或结清账页,应按照账号顺序分科目妥善保管,待终了统一整理装订。整理装订成册的账页,要填写“账首”和“账页目录”,另加封面、封底,在装订处加封并登记封面,注明名称、、保管期限、档案号,由装订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在加封处签章。

3、会计报表的整理与装订。月计表、季报表、(半)年报按年整理装订,另加封面、封底,在装订处加封,登记封面,注明名称、、保管期限、档案号,由装订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在加封处签章。

(三)保存会计档案资料的磁盘或其他介质,也应按照档案资料的“/保管期限/类别”加以分类、编号、张贴标签并加装介质封套,注明档案资料名称、、保管期限及档案号,由经办人员在标签及介质封套上签章。

(四)会计档案可采用纸、磁、光盘、缩微胶片等方便实用、易于保管的介质保存。原始凭证、票据、合同、股金证等具有法律效力的资料,应保存纸质档案。

(五)其他会计档案的整理与装订,按有关规定执行。

一、分理处应建立档案室,委派会计兼任会计档案管理员,对本分理处的会计档案实行管理,并按规定建立健全各类档案管理登记簿。

档案室应具备“五防”、“五无”的标准,即: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有害生物;无火患、无虫蛀、无霉烂、无鼠咬、无失窃。磁介质档案保管应具备防磁条件,每年翻录一次,实行双备份异地分别保管。磁介质档案应打印出书面档案装订保管。

档案室应排列有序,按照保管期限或类别,项目以及项目内保管单位顺序,依次从左到右,从上到下排列,便于管理和查找。

二、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5年和永久保管。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从会计档案形成的次年1月1日算起,如有必要可以延长,但不能缩短。

三、存款人开设的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资料、会计电子化系统开发和修改的文档资料应作为会计档案进行管理。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资料保管期限为该账户销户后10年,会计电子化系统开发和修改的文档资料保管期限为该系统停止使用或重大修改后5年。

兼管会计档案。

五、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会计档案,及时对破损、变质会计档案进行复制、修复或其它技术处理。

六、会计档案交接应编制移交清册,经合行财务会计部审批后办理交接手续,交接应在经办人员清点,分理处负责人、合行委派监交人签章后进行。

南湾子分理处会计档案的调阅制度。

一、严格遵守会计档案调(查)阅登记制度,防止会计档案丢失和泄密。

二、内部查阅会计档案,应由查阅人提出申请,经合行财务会计部或本分理处主任批准后方可查阅。采用网络形式查阅的,应严格执行有关控制制度。法律、法规授权部门调(查)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效证件和县以上主管部门的正式公函(文件),经在专人陪同下调(查)阅。

三、调(查)阅人可以抄录、照相、复印或复制,但不得涂改、圈划会计档案,不得将会计档案拆封和借出。会计档案管理责任人应对调(查)阅情况进行记录,并由查阅人签字确认。

四、调(查)阅会计档案的申请及公函应由经办人员和会计档案管理责任人共同签章,专门保管,以备查考,并做好相关的查阅记录。

南湾子分理处会计档案的销毁制度。

一、保管期限届满的会计档案,应在合行统一领导下,按照下列程序销毁:

(一)由本分理处会同合行财务会计部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五)自治区联社财务会计部门、合行财务会计部、稽核监察部和本分理处共同派人现场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章确认。

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应注明要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时间、档案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对会计凭证及附件要详细抄列凭证记载主要事项;采用磁盘或其他介质保存的会计档案,还应注明保存介质的档案编号、名称等内容。

合行销毁会计档案,应将档案信息与其保存介质一同销毁。对销毁用磁盘或其他介质保存的会计档案,应会同合行科技信息部有关技术人员共同进行。

二、保管期限届满但涉及未结清债权债务关系或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会计资料,不得销毁,应单独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为止。

档案室上墙制度篇三

档案室管理制度为不断加强学校档案的保管、保密和利用工作,根据依法治档的原则,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其它有关档案工作的规定。

二、凡已入档的各类档案,须经统一分类登记、编目、科学管理,妥善存放,并制订案卷目录等索引查询工具。

三、设立档案库,配置专业存档箱柜,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虫等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检查保管情况,确保档案安全,做到无丢失、无霉变、无虫蛀、无差错。

四、对已过保管期限,需销毁的档案材料,要清理造册,报校领导批准。

五、档案责任人应严格遵守国家工作人员保密守则,非档案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室。

六、属保密范畴内的档案,利用者须报经校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查阅档案时与利用目的无关的章节,请勿翻阅或摘录。

七、凡有需查阅档案者,查阅时不得把案卷拆散、涂改、损毁或转让他人。

八、利用者如须摘录、复印有关档案,一般的经档案员同意,重要的机密档案须经校领导批准后方可摘录。

九、外来人员需利用本单位档案的,需持单位介绍信,并注明利用目的,经校领导同意,方能查阅。

十、做好档案利用记录工作,档案员有权向利用者收集利用效果;利用者有义务向档案室反馈利用效果。

十一、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材料要定期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改进。

档案室上墙制度篇四

1、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院级文件档案的管理工作。

2、部门(科室)指派专人兼任档案管理员,负责部门(科室)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档案管理人员变动须及时办理交接并通知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

3、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指导与监督各部门档案管理的实施情况。

4、部门(科室)负责人负责审批本部门(科室)普通文档的借阅申请,其它文档的借阅申请由总经理(院长)或指定负责人审批。

5、机密文件借阅、所有文件的复制及销毁申请由总经理(院长)或指定负责人审批。

1、凡医院缮印发出的公文(含定稿和打印的原件与附件、批复请示、转发文件等),原件一律由院办(人事行政部)统一归档管理,发文复印件按规定由收文部门各自归档。

2、各部门处理完毕或批存的文件材料,由部门文秘集中统一整理、归档。

3、一项工作分别由几个部门(科室)参与办理形成的文件、决议,由主办部门(科室)负责收集整理,交院办(人事行政部)归档。

4、部门(科室)组织召开的工作会议纪要与有关材料由本部门(科室)收集、归档。

5、医院召开的工作会议文件由院办(人事行政部)收集、归档,并由会议组织部门(科室)指定专人将会议材料、声像档案等向院办(人事行政部)办理归档手续。

6、医院员工外出学习、考察、调研、参加上级单位召开的会议等公务活动需将文件归档的,应及时交院办(人事行政部)归档。

1、档案管理员应使用档案盒(或文件夹)根据文件类型将档案分别立卷,统一存放至档案柜中。

2、档案立卷应使用归卷用的“案卷类目”,“案卷类目”条文必须简明确切。

3、案卷类目编制原则:含医院全称和经办部门全称,按上(医院全称)、下(经办部门全称)排版;根据文字量,也可以按左(医院全称)、右(经办部门全称)排版。

4、案卷类目名称需根据5.3款标准,采用标黑一号字体打印,粘贴于档案盒(或文件夹)左侧距顶部3厘米处。

5、归档的文件资料须按年度分别立卷,立卷必须核对归档文件的完整性、准确度,对存在缺陷的文件资料要责成有关人员收集齐全后再行立卷归档。

6、归档文件应符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要求,目录清楚、字迹工整、图样清晰,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纯蓝墨水笔和复写纸复写。

7、部门(科室)经办的文件原则上应于收、发文后一个月内完成归档;医院每年6月份以前必须完成上年度全部文件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1、档案文件编号原则:a1a2a3a4—b1b2c1c2—d1d2,其中a1a2为医院代字(遵照《行文管理制度》附件《医院简称对照表》),a3a4为两位数年份号,b1b2为部门(科室)代字(大类)号,c1c2为文件类型(小类)号,d1d2为两位数档案序号。以上代字为汉字的,均用其拼音的首字母表示。例如:山西现代女子医院的行政部为经办部门,归档文件类型为2006年的通知,是此卷中的第7份文件,则档号为:jx06—xztz—07。

2、档案管理员应在档案盒(或文件夹)首页位置设立《档案目录》(附件10.1)。

3、所有归档文件必须在首页面右侧用口取纸标记文件编号,并按顺序将档案信息登记在《档案目录》中,以便查阅。

4、《档案目录》内容应包括目录序号、文件编号、文件标题、页数、发文单位、发文日期、经办人、归档编号、备注等项目。

1档案保管权限

1.1财务部档案由财务部保存;

1.2人事部档案由人事部保存;

1.3医院证、章、信由总经理(院长)指定负责人保存;

1.4其它各类档案由院办(人事行政部)保存。

2档案保管期限

2.1财务档案应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规定的保管期限执行。

2.2医院证、章、信及相关文件资料属永久保存档案。

2.3政府职能部门授予、发放的各种许可证书、等级证书、资格证书、奖状、奖章、奖杯、锦旗等原件属永久保存档案。

2.4本医院的历史沿革、重要事项记载及反映本医院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属永久保存档案。

2.5普通文档保管期限为3年至5年。

2.6保密文档须于失效当日即刻销毁。3文档的保存形式:

3.1文字性普通文档分为文字与电子两种方式保存。

3.2计算机存储的涉密文件应采取加密保护措施,文件密码由指定的文件保管人设定,并须将该文件路径及密码报院办(人事行政部)备存,并保证其真实性。

3.3机密文档以书面或实物形式保存。

4档案类型

4.1行政档案。

4.2人事档案,包括:全院员工个人信息资料(花名册);劳动合同及保密协议;勤打卡数据;工资、社保等薪酬相关资料;招聘表格、人才库等相关资料;员工绩效考核相关资料;其它应归档保管的文件、资料。

4.3财务会计档案,包括:各类审计帐册及报表;各类会计帐册及报表;固定资产资料;其它须保存文档。

4.4药械设备档案,包括:设备台帐;设备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设备安装、调试、验收报告;设备保修卡、保修协议及维修联系方式;设备运行维修、保养记录;设备更新改造记录;设备管理制度;其它应保存的设备资料。

4.5医疗档案,包括:档案内容由医疗管理部门提供。

1总经理有权查阅医院所有档案。

2部门(科室)负责人有权查阅本部门(科室)所有档案。

3其他员工因工作需要应经过审批方可借阅有关档案。

4文档查(借)阅应在档案保管部门(科室)进行登记,机密文档及权限外查借(阅)须办理审批手续。

5查(借)阅或复制除财务类、人事类以外的档案须由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审批,并进行相关登记。

6查(借)阅或复制财务档案、人事档案须由总经理审批。

1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依据档案保管期限每年3月前编制销毁计划及清单,由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审核无误后报总经理审批。

2总经理审批同意销毁计划后,必须指派两名(含)以上监销人员监督档案销毁过程,并进行签字确认。

3销毁档案清册要妥善保管,并将所销毁档案在有关目录中注销。

档案室上墙制度篇五

一、学院档案应定期鉴定,对没有保存价值或者已经保管期满的档案要进行销毁。

二、鉴定档案时,应直接对档案内容进行审查,做到仔细、慎重、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准确确定档案的存、毁去向。

三、鉴定后应提出鉴定报告和存毁意见,并编造档案销毁清册。鉴定报告应写明立档单位和全宗的简要历史情况,档案所属年代及其保管期限,销毁档案的数量和内容,鉴定的情况和销毁理由。销毁清册应对要销毁的档案进行详细登记。

四、销毁档案,必须经学院档案鉴定小组认真审查,报经学院领导人审核,批准后才可以销毁。

五、销毁时要有两人以上监销,销毁后由监销人在销毁清册上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并签署监销人姓名,以示负责。销毁清册交学院档案室保存。

档案室上墙制度篇六

1.学校档案工作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健全学校种类档案,目的主要在于为学校领导和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分析、总结、部署及调度学校工作和对学校工作做出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学校要成立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设立专(兼)职档案管理员,认真贯彻实施档案法,抓好学校的档案建设。

2.学校建立档案室,存放各种门类的档案,包括文书档案、教学档案、从事档案、基建档案、财物档案、音像档案、荣誉档案、学籍档案、健康档案、体育档案等。

3.档案室要制定档案文件资料收集细目,各处组室要按照这一细目全面及时地搜集各类档案资料,档案员要定期征集归档、建档。

5.档案员要认真学习档案法规和处理程序,熟悉学校各方面的工作,加强档案业务训练,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6.档案员要按时向上级档案主管部门呈报各类报告,做好各类档案检查准备工作。

7.校内人员借阅业务性档案,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并办理登记手续,在规定期限内完好无损地归还。校外人员来校查阅档案,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经学校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档案。查阅者未经同意不得摘抄档案材料,经同意摘抄的材料,必须经档案室人员仔细核对签署意见。

8.健全各种检索工具,开发利用现有档案。不断挖掘档案信息,编制各种辅助表册,扩大利用服务范围,提高档案的利用效益。

9.加强档案保密工作。档案室门窗要加固,备有消防器材,保持整洁、干燥、自然通风,严禁吸烟,注意防盗、防火、防鼠、防霉、防蛀,档案员不得将无关人员带进档案室,不得外泄档案中的机密。

档案室上墙制度篇七

为进一步严格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制度,强化日常监管,提高食品企业生产条件和质量管理能力,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不安全食品召回体系,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建立食品生产企业信用档案和监管档案,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基础工作。

适用于××所有食品生产企业。

彰记录、处罚记录、不良行为记录;10、信用管理、信用评定记录;11、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检查的其他记录。

(二)信用档案的管理:企业信用档案可与业务档案统一管理,应做到及时更新和完善,保证企业信用信息实时、真实、准确、完整。

(三)信用等级评定:企业信用等级分为a级(诚信等级)、b级(基本诚信等级)、c级(警示等级)、d级(失信等级)四级分类管理;企业信用等级实行动态管理,食品生产企业信用等级按照年度信用得分高低每年评定进行一次评定,满分为100分,最低分为0分。得分在90-100分为a级,80-90分为b级,70-80分为c级,70(不含70)分以下为d级。

(四)激励与惩戒:监管部门可根据企业的信用情况实行分类管理对信誉好的企业,应给予表彰和鼓励;对被认定为警示等级的企业,应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完善生产管理,增强诚实守信意识,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对被认定为失信等级的企业,要增加检查频次。对严重失信行为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必要时可向社会公布或曝光。

食品生产企业的工作人员,提供不真实的企业信用等级信息,或利用工作之便,违规定提供、更新、披露、使用企业信用档案信息,侵犯其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为加强企业信用档案管理,促进档案工作为企业生产经营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上海市档案条例》、《企业档案管理规定》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企业信用档案,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日常管理、信用借贷等活动中形成的映本企业、客户、合作者信誉状况,对国家、社会和企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记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市和区(县)档案馆,其他企业参照执行。

企业信用档案是企业档案和社会诚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应将信用档案纳入档案全宗、国有资产管理和信用制度建设范围,依法实行统一管理。

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工作接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企业档案部门负责本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并对所属机构、下属(控股)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实行监督、指导。

企业应将本企业各部门形成的信用文件材料按规定纳入归档范围(归档范围见附件一),并确定保管期限和密级,实行归档保存。客户服务、技术服务等部门形成的映客户信用和企业售后服务等情况的材料,可根据需要,延长在所在部门的存放期限,但须办理归档手续,编报档案目录。

映本企业、客户、合作者信用状况的电子数据,应按国家有关电子文件归档管理的'规定进行归档。重要的电子信用文件(含数据)应打印成纸质文本保存。归档的电子信用数据及其元数据应拷贝至耐久性好的载体上,脱机保存。

企业档案部门应定期收集企业所属部门、下属(控股)企业形成的信用档案目录、重要信用档案信息,加强对本企业系统信用档案的监管。

归档信用文件材料的整理应遵循企业档案分类原则,保持归档文件材料的完整、准确。

市属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市档案馆档案接收范围内的企业应于每年6月底以前,将上一年形成的重要信用档案信息按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数据格式报送市档案馆(信息报送范围见附件二)。

区(县)属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区(县)档案馆档案接收范围内的企业应于每年6月底以前,将上一年形成的重要信用档案信息按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数据格式报送区(县)档案馆(信息报送范围见附件二)。

鼓励其他企业向其工商注册地的市或区(县)档案馆报送企业信用档案信息。

企业应将信用档案管理纳入企业档案信息化和企业信息系统建设,采用先进技术,提高信用档案管理水平。

企业档案部门应汇编文件级信用档案目录、重要信用档案全文,及时开发信用档案资源,做好提供利用工作。

政府职能部门、司法部门因国家或公共利益需要利用企业信用档案的,企业应当提供。

市和区(县)档案馆应主动做好企业信用档案信息的收集工作,开辟企业信用档案信息服务窗口,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查询服务。

企业。档案馆提供利用和公布信用档案,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其他组织的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在企业信用档案管理中有违档案法律、法规行为的,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有关组织依法查处。

本办法由上海市档案局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档案室上墙制度篇八

归档范围按国家档案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规定执行,必须齐全、完整,一般包括:文书档案、科技档案(基建、设备类)、业务档案、财会档案,并注重收集照片、录音录像、磁盘、磁带等不同载体的档案。

二、归档要求。

1、本单位拟发的文件材料,经办人应负责收集完整(如底稿与正文、请示与批复)后向档案室归档;参加有关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应交办公室登记后归档;收文要及时登记,凡有登记编号的收文,经办人办理结束后及时退还办公室。

2、文件材料办理完毕应及时登记归档,文书档案收集归档一般在次年5月底前完成,科技档案按项目整理归档,应在项目完成三个月内完成归档和移交,业务档案、会计档案与文书档案整理同时进行,由业务部门或会计机构保管使用一年后,向单位档案室移交。

3、整理的档案,装具统一,档案盒、目录格式符合国家标准,做到整齐美观。

一、本单位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各股室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按要求归档完毕后,及时向档案室移交。

二、移交的档案资料要保证按归档要求,做到整理规范、档号编制规范、编目清晰。

三、移交时登记造册,交接双方应根据移交目录认真核对,交接双方履行签字手续,以明确责任。

四、档案人员根据要求,对不符合移交质量的档案,有权要求移交人员重新整理后再移交。

五、档案工作人员调离工作后,必须办完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岗办理调离手续。

一、本单位所有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移交。

二、定期对室藏档案保管状况进行全面检查,作好温湿度记录,保证室藏档案与案卷(归档)目录相符。

三、建立档案接收移交登记簿,凡进、出档案做到及时登记。定期对档案进行监销,监销档案登记造册,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请同级档案行政部门同意后进行销毁。

四、档案室配置防盗、防火、防光、防高温、防潮等必要保护设施,定期投放防鼠、防虫药,并定期清洁,保持室内干净卫生。

五、除档案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室,严禁在档案室内吸烟。

六、因保管不善造成档案损毁和丢失,按档案法有关规定,追究档案人员责任。

七、档案人员下班离开工作岗位时,应关门加锁,切断电源。

一、档案人员要认真学习《档案法》,树立保密观念,增强保密意识,自觉遵守保密纪律,做到不泄密不失密。

二、国家秘密文件和资料,由档案人员负责收发、登记、传递传阅,妥善保管和按时清退,不得随意扩大阅文范围。

三、凡属国家秘密文件、资料、档案,不得自行抄录和翻印,确因工作需要的,经文件制发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翻印。

四、“三密”文件资料和其他重要档案,只限于档案室或其他指定地点查阅,不得带出机关和带回家中查阅。

五、非档案人员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室,更不得随意翻阅文件、档案。

六、发现涉密档案资料丢失、被盗或档案内容泄密,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追查,对当事者依照《保密法》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一、建立档案借阅及利用效果登记簿。凡借阅档案,必须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并做好利用效果反馈工作。

二、外单位人员查阅档案,须持单位介绍信,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查阅。因工作需要确需外借的,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借出的档案不得私自翻印,不得转借他人,做到按期归还,不得遗失。

三、查阅档案不得在档案上圈划、涂改,造成污损,不得拆散、剪裁、撕毁或抽走档案资料。对私自涂改、撕毁档案者,按照《档案法》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四、借阅档案归还时,档案人员要仔细进行清点、检查,并做好归还及利用效果记载。

一、严格按《统计法》的规定开展档案统计工作,不虚报、漏报、瞒报。

二、根据上级业务部门和档案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本单位的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各种统计表,统计数据以原始记载为依据,做到及时、完整、准确。

三、在档案利用方面,做好利用人次、利用效果的统计工作。

四、对移交归档的档案数量进行统计,做到帐物相符,完整齐全,进出手续登记完备。

五、对档案的销毁、更改及上级要求的其他统计数据,及时准确填报,本单位内部档案的移交要手续清楚、按章办事。

档案室上墙制度篇九

一、为了优化档案管理,加强档案的保管和有效利用,档案室要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及时进行鉴销。

二、鉴销档案必须在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主持下,由档案管理员和鉴定小组共同进行。

三、鉴销档案必须以国家档案局和上级部门下的'《档案管理办法》为依据,并编制本单位档案保管期限。

四、销毁档案必须从严掌握,慎重从事。鉴定结果后,对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要编制销毁清册,提出销毁报告,呈报局领导审批。

五、档案室销毁档案,应指定两名及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负责鉴销。为防止遗失和泄密,严禁将档案卖给旧物资部门或收购人员。档案销毁后,监销人员必须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六、档案销毁报告及销毁清册归入全宗卷,留档存查。

档案室上墙制度篇十

档案室、资料室是办事处安全管理的重要部位,要切实 做好防火、防水、防盗、保密和防止破坏等安全保卫工作, 就必须严格遵守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一、档案室、资料室要经常清扫室内卫生,室内桌椅要 摆放整齐,禁止杂物堆积;未经主管领导同意禁止张贴各种 广告、字画、宣传单、通知,禁止悬挂挂钩、绳索、吊带。

二、 要爱护室内的各类公共设施, 严禁擅自动用消防器 材,破坏消防设施;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化学危 险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吸烟、使用明火(如点蜡 烛、煤油炉、酒精炉、燃烧废弃物) ;禁止在电源附近堆积 杂物,禁止封堵进出的路口及消防疏散通道。发生火灾时, 管理人员要及时疏散室内人员,认真组织扑救,及时报告学 院保卫处并视火灾情况可直接拨打火警电话。

三、档案室、资料室应作到安全用电,除正常工作用电 外,不允许其他电器用电,允许使用的用电设施、器具必须 是出自正规厂家生产的,有质量合格证明;规范用电,严禁 私拉乱接电源,必须做到人走后切断一切电源,提高节能意 识杜绝不安全因素。

四、室内的照明设施及电源线路发生故障时,工作人员 不得随意拆装修理,应及时通知总务后勤人员维修。如有违 反,造成人身伤亡的,后果自负。

五、档案室、资料室门钥匙应指定专人保管,门窗落实 责任人随时关锁好,禁止将钥匙交给非本部门人员。禁止以 任何借口擅自撬门破锁;任何人不得随意损坏门窗,若发现门窗损坏,要及时报部门负责人或学院总务后勤部门维修, 同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六、档案室、资料室内禁止饲养各种宠物(猫、狗、鸟 等) ;禁止喧哗、打闹、玩球、跳舞、高音收放广播(音乐) 、 聚众起哄闹-事等影响他人工作学习的`行为;禁止私藏枪支、 弹药、匕首;严禁存储、摆放、传阅带有反动、淫秽性质的 书刊、资料、音像制品。

七、要妥善保管好公私财物,办公设施、办公用品要落 实管护责任人,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不准存放私人任 何贵重物品(如:手机、现金、钱包、首饰、手表、随身听、 计算机等)如有丢失,后果自负。

八、 档案室、资料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 档案、资料、文件保密的法律法规和保密工作制度,不得擅 自将有关机密档案的内容及存放场所的安全管理设施透露 与传播;严格执行档案、资料、文件查阅制度,未经批准, 不得擅自扩大查阅范围;严格按有关规定对档案、资料、文 件进行鉴定,凡需销毁的,应按销毁程序进行,以防泄密。

档案室上墙制度篇十一

1.禁止一切火源火种带入档案室,下班后切断电源。

2.禁止在室内存放其它杂物,闲杂人员不得入内。

3.档案室配齐消防器材,并经常维护保养,确保消防器材处于完好状态。4.经常检查防火安全情况,发现火险隐患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报告。5.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消防培训,学习消防知识,提高消防业务技能。

6.一旦发现火警,奋力扑救,并及时报警。

2013.2。

档案室上墙制度篇十二

1、档案实行专人管理。严格保管档案室门、柜钥匙,不得带至办公室外,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随便开启档案室门、柜。

2、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私自摘录、擅自为他人查阅档案,不得向外传播和介绍档案、资料内容及存放位置等情况。

3、科学管理档案,档案查阅完毕,随时归还原处;档案按保管期结合年代排列存放,资料按类别排列存放。

4、档案柜进行统一编号,自门口开始从左至右,自上而下编号,并插上查找案卷指引卡。

5、维护档案安全,每个橱柜必须保持整洁,并放置防霉去虫剂。

6、档案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在离职前办理交接手续。

1、档案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保守秘密,不得擅自扩大档案利用范围,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2、严格档案借阅制度,健全手续,做到万无一失。

3、不利于保密的地方不得存放机密文件和资料。

4、不得擅自摘录、复制档案内容,不得私自将文件和档案带回家中和公共场所查阅。

1、负责学校文书、教学、教育、后勤等材料的收集、整理、保存、统计、利用工作。

文书档案:是指上级文件及学校在实际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教学档案:是指学校及教师个人在全部教学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教育档案:是指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后勤档案:是指学校的基础建设、生产、科研等方面形成的材料。

2、凡学校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由各部门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3、学校综合档案的归档时间:文书、档案材料每年四月份进行立卷归档;教学、教育档案材料每学年结束后立卷归档。后勤档案在工作结束后立卷归档。

4、卷内文件应齐全完整。收文应有正文、附件、办理结果;发文应有定稿、印本、附件;来往文书应有请示、批复;处分材料应有综合、旁证、个人交待和处理结果。

5、卷内文件排列要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印本在前、底稿在后;批复在前,请求在后。各类案卷均要填写卷内目录。卷内文件要编写张次号。归档的文件材料字迹清楚,纸质优良、签署完备。不准用铅笔、圆珠笔和复写纸书写,并拆除卷内金属物。

6、案卷装订要整齐美观。标题一般应有作者、问题、名称,能反映卷内文件内容,政治上无误,文词上简明确切。封面要用正楷字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洁。

7、文件材料归档后,档案人员应本着便于保管、方便利用的原则对案卷进行必要的加工整理、编目、登记和统记,做到排列有序,并按年代和保管期限编号。

1、外单位查、借档案,必须持单位介绍信,审明查档案原因,经本单位分管档案领导批准后可准予查阅。

2、本单位人员查阅涉入本单位的有关档案,须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3、查、借档案者必须认真填写借阅登记簿。

4、查借档案者要爱护档案,不准在卷内涂改、勾画、撕拆、抽取档案。

5、查阅档案一律在本单位内查阅,原件一般不得借出,如特殊情况需外借者,须经领导批准,限三天内归还,并办理借阅登记手续。

6、档案归还时,档案工作人员应清点无误后签收,发现问题要查明原因,报领导处理。

1、本部门在工作活动中形成和使用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以及其它有关材料、录章录像带、照片、文电等应立卷归档。

2、必须按本部门立卷归档分类方案,将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完整,由档案人员和各室分别立卷。

3、每年将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按照“年度――机构――问题”和文件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分类准确,合理组卷。

4、立卷要做到书面材料规范,排列顺序正确,目录、页码清楚,标量确切简明,保管期限划分准确,案卷装订整齐美观。

5、文书档案在第二年九月底前立卷归档,其它门类档案按有关规定按期归档。文书档案应在第二年十月前移交档案室,其它门类档案的移交按有关规定执行。

6、各处室归档的案卷必须编制移交目录,向档案室移交,交接双方按移交目录清点核对,并履行签字手续。档案室对接帐的案卷要进行质量检查,及时登记,编目上架。

7、档案室对文书档案和其它门类档案的立卷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与指导帮助。

1、建立、健全科学的档案统计工作,准确地反映本单位档案数量质量及其管理状况。

2、建立档案、资料、设备等实物统计工作和登记台帐,做到数字准确。

3、坚持做好档案资料统计的基础工作,做好平时原始数据登记工作,注意积累统计资料。

4、每年对全部档案资料进行全面检查,并做详细记录。

5、逐步实现统计工作完整性,统计分类标准化,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

组长:x。

组员:x。

管理员:x。

档案室上墙制度篇十三

一、综合档案室隶属于院办,在院办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上设分管领导,下设档案员,共同把好档案管理安全关。

二、非档案室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

三、档案室应落实“三铁一器”措施,确保铁门、铁窗、铁柜的安全牢固,监视器的正常运行。

四、档案室应配备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尘、防强光、防高温、防霉等设备,并切实做好“八防”工作。

五、档案室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严禁堆放易燃物品或与档案无关的物品,对电源、线路、开关插头、办公设备(如电脑、打印机、切纸机)等要定期检查,做到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尽快整改。

六、档案室内要保持干净整洁,通风透气,摆放合理,通道顺畅。

七、档案室要做好安全保密工作,严格把好档案进出关,完善档案借阅、移交、归还、鉴定、销毁等审批和登记手续。

八、档案室工作人员出门要关掉电源,关好窗户,放下窗帘,锁好铁柜、铁门。

九、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防范措施,按制度办事,使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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