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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读贾平凹的书的心得(优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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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读贾平凹的书的心得(优质17篇)
2023-11-26 15:48:08    小编:zdfb

5.创新是指通过独特的思考和富有创造性的行动来创造新的想法、方法和解决方案。提高工作学习效率是合理安排时间的关键。一起来看看这些总结范文,或许能够给我们写作带来一些新的思考和灵感。

读贾平凹的书的心得篇一

花了三天时间,将作家贾平凹的长篇小说《极花》读完了。如果没记错的话,这篇长篇小说,前面两页已经读过两遍了,但最终还是以读不下去和静不下心来而告终,但这次,我坚持读完了,感触颇多。

算上这次,开头已经被我读了三遍,但这次彻底地读明白了,也理清小说的思路了,这也算是一种收获吧。

这是一篇以一个被拐卖女孩的视角写的小说,因为自身文学功底有限,对于作品的结构和构思还是不敢妄加评论的,只能静静地把它读完。读完之后,合上书页,内心久久无法平静。因为这篇小说,让我想到了一部叫做《盲山》的电视剧,内容是如出一辙。都是讲述的关于人口拐卖的事情。

小说《极花》中,被拐卖的是一位名叫胡蝶的女子,她和母亲到城市租房收拾破烂,一直是农村出身的她来到了城市,认为自己就应该是城市人,一定要在城市里生存下去。在出租户里,她也遇见了自己心仪的青文,房东大伯的儿子,但始终因为自己是农村人,青文是城市人而感到自卑和害羞。就是这样一个单纯,人生阅历尚浅的女孩,为了找一份工作,而被人贩――所谓的王总,被骗至酒店,最后被卖到一个周围都是连绵起伏的山脉的小村庄里。她被关进窑洞里,这在胡蝶的生活里是不曾见过的房子,阴暗、潮湿和极其陌生……这里的一切,让她不断地吼叫、叫骂和反抗。但这一切都是徒劳的,外面的人也就是买她的人根本不理会她的反抗举动。胡蝶是孤独的,她只能看硷畔上的白皮松树,看树上栖息的乌鸦“噗嗤噗嗤”地往下拉屎。我想,这对于自由的人来说是再平常不过的事;而在胡蝶的眼里,它们是用来排除解忧的。

胡蝶每天被锁在潮湿、阴暗的窑洞里,村里的人都很高兴,因为黑亮有媳妇了。而没有媳妇的`男丁也在花钱找人买媳妇。在这个闭塞的村庄里,好多人的媳妇都是花钱买来的,有的因为不愿意呆在这里,企图逃跑但都被抓了回来,甚至弄残他们;有的是生下了孩子,就认命了,不再有逃跑的念头,一辈子就呆在了这个封闭的小地方。而胡蝶也是如此,逃跑没成功,被捉回来关进窑洞,并且穿上铁链。直至被几个愚昧的村里人强压着与自己的丈夫(买家)发生实质性的关系才得以自由。她是如此地痛恨这里的一切一切,可是又不知道这是一个怎样的地方,是一个什么样的山村,根本无法与外界联系,只能在这里度日如年。后来的结局就是同其他被买来的媳妇一样,认命了,在这个地方怀孕生子和扎根。

看到这篇小说,心想这是一个怎样的山村,这里的人怎么可以这样无视法律;怎么可以如此大胆地买卖人口。同时,为小说中的胡蝶感到难过,一个读过书的人,就这样被糊里糊涂地骗到这个偏僻的山村,面对周围的山,根本无处可逃,这是一种怎样的心情,一种怎样人生境遇。

希望和平社会下,不要再有这样不齿的勾当发生……。

读贾平凹的书的心得篇二

当代著名作家贾平凹的小说,向来以空灵、蕴藉、婉约的特点,而受到读者喜爱,这次,贾平凹又一次带给我们新的惊喜,那就是1月新出版的小说—一《带灯》。

这部作品,通过描写乡镇政府基层干部的日常工作情况,让我们看到了他们的苦与乐,悲与喜,更看到了中国社会在向民主法治道路上不断前进的力量。同时,这部书,也让我们领略到了他写作风格的新变化:那就是具备细腻、简洁、明快的特点,同时,用最简单的方式,把故事讲明白。

带灯是故事中的主人公。她美丽而富有理想,在乡镇上任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处理乡村所有的纠纷和上访事件,每天面对的都是农民的鸡毛蒜皮和纠缠麻烦,但是她真心为老百姓解决问题,真心爱老百姓,而受到了百姓喜爱。然而,带灯却常常是在矛盾之中完成着自己职责的:既不愿意伤害百姓,又要维持基层社会的稳定。她每天面对杂乱无章,内心却向上飞升,直到在现实中无处可逃时,才只好给远方的乡人元天亮不断写信,寻求慰藉,这几乎成了她在“浊世”中的一点精神寄托。

“带灯”这个人物,明显是带有隐喻与象征意味的。主人公原名叫“萤”后改为“带灯”,喻示她的'命运象萤火虫般虽拼命地燃烧和照亮周边黑暗,但注定是微弱无力,终归尘土。诚如作者贾平凹本人所说的:“带灯就是在黑夜中带了一盏光线很微弱的灯。小说中,带灯最后心理也受到伤害,脑子也有些问题,出现好多病,后来她也上访。在作品的最后,出现了一大片萤火虫。写到这儿的时候,我是想,在当今社会,每个人如果都像萤火虫一样,靠着自己一点点光亮,还是可以照亮好多人。”

打开书的扉页,印着这样一行字“或许或许,我突然想,我的命运就是佛桌边燃烧的红蜡,火焰向上,泪流向下。”贾平凹特意让出版社加上的这句文字,就是为了很好地体现这部小说的主题:那就是为了自己的理想去燃耗自己,尽管光亮微弱,也不失是一种对自己人生意义的追求与实现。

《带灯》较之贾平凹以前的作品,叙述风格明显有了新变化。60岁的贾平凹,历经很多世事,心性有了较大改变,小说摆脱了以前作品的“把现实与奇异、夸张、变形,纠结在一起”的特征,在保留原来叙事风格的基础上,写得更为明快和流畅,更容易让读者接受。正像贾平凹在此书后记中所写的一样:“到了这般年纪,心性变了,却兴趣了中国西汉时期文章的风格。它没有那么多的灵动和蕴藉,委婉和华丽,但它沉而不糜,厚而简约,用意直白,下笔肯定,以真准震撼,以尖锐敲击。”

这本书,如果细心去看,就会发现里面各小章节前面的小标题,用黑色方框固定了,看起来醒目自然。这是贾平凹别出心裁的设计:意在希望这本书中记录一些中国社会现实的东西,并让人们有所启发。这一切,可以看出他在创作的时候,有一种使命感在里面,并不是简单地只是写一部小说。

读贾平凹的书的心得篇三

其次是虱子。兴许很多年轻人都不曾见过虱子,过来人也已多年不见。更难想象如何去抓虱子,如何适应习惯遍处的虱子。想想被窝里衣服中身上发梢都隐藏着咬人的难抓的虱子,那是何番滋味?更何况还要动手去抓去灭。虱子不同于蚊子,蚊子可用蚊香蚊帐或蚊拍来区隔消灭,攻击前会发出警报声,易于防范。虱子却只有当你感到身体的某一部位被咬时,才能感到它的存在。伸手进去摸索,他却早已转移了战场,且丝毫不顾及你的处境与周遭的眼神,从头发到脖子,从胸口到腹部,从下体到大腿无处不在无一不咬。

《带灯》中的虱子是什么?大概是社会中的各种恶的化身,各种乱象、弊垢、陋习罢。它不咬你,你不觉然,与平常无异。你讨厌它,恶心它,它依然存在,存在你的心中,在你的身上,在你的周围,在各处不净的`环境中。你努力清除它,捏了一只,却又来了一群,似乎永远也没个尽头,永远无法清静。正如书中的带灯与竹子,要么上床睡觉惹虱子,要么站着不要睡。在一个充满虱子的世界里,想要洁身自好几乎是不可能的。就像屈原那样,“举世皆浊我独清,世人皆醉我独醒”,其归宿唯有汨罗江。因此带灯的结局只能精神失常,逃离现实,活到自我构筑的清静的精神世界里。

作者通过一个乡镇干部降级处分扛黑锅等种种因素导致的半夜三更的游荡,与疯子的同路,和元天亮的“意淫”……她“疯”了,作品通过展示她的悲,展示了社会现实的恶。然而现实社会中,若带灯如书中所述出淤泥而不染,德才兼备又漂亮,丈夫是画家,家庭收入不菲,镇长是同学,还喊她带灯姐,也算是有钱有关系的干部了。如此条件的带灯只要以画为礼或变现以赠或稍染淤泥从了潜规则,抱上镇县市省领导的一条腿,足以凤凰高飞,前途无量。然而,作者却硬让其呆在综治办的岗位上露水清风,不食烟火。

其二,以带灯的工作能力业绩口碑,本当表扬奖励晋升才是,作者却不升反降,连降两级,搞得夜游失常。人生无处不江湖,官场更是大江湖。带灯想要保持内心的洁净清高,要么从众化俗适应虱子,要么逼疯逃离躲开虱子,贾平凹选择了清醒,于是带灯只能疯了。

读贾平凹的书的心得篇四

这世间最神秘的莫有过于书者。书籍,不过字纸耳,却足以怡情,足以增智,足以撼天动地,足以触怒圣意。书是武器,但书本没有锐利的锋刃;书是源泉,书页间却不会有涓涓细流;书是财富,我却未见藏书者有如坐拥万贯家财。世间神秘而似是而非者,莫有过于书也。

书是何物?书的力量何在?唯心论者必曰:书的力量在于传授智慧;唯物论者必曰:书的力量在于催人作为;宗教信徒必曰:书传递神的光辉,盖因文字便是神的造物?书的源头远可溯至楔形文字泥版和罗塞塔石碑,近可溯至古登堡圣经。关于书的神秘伟力,世人必定还要纷纭多年,然书籍引发变革和进步,惟此一点乃颠扑不破之理。

读书足以怡情明智;嗜书亦使人成瘾发酸。此瘾与吸毒的'唯一区别在于,嗜书瘾君子“嗜并快乐着。”敢问那类瘾君子能与嗜书瘾君子相比?一杯茶,一本书,便是西天极乐世界也不想去了。

不好书的人定要嫌嗜书者荒唐。读书而不成瘾者也要怪瘾君子颓废,却不知好书者自有自己的小宇宙,哪里顾得了闲言碎语。他的时间只有自己和作者能共享罢了,何必多费口舌。

读贾平凹的书的心得篇五

读了贾平凹的作品,使我印象最为深刻的便是贾平凹的《丑石》,不是作者的生花妙笔,而是还有丑石所蕴含的那种不屈于寂寞的精神。

虽然丑石是很丑,她的模样也是像石一样这丑石既派不上用场,也不能刻字雕花,更不能浣纱捶布;都没有孩子喜欢他,大人们都咒骂他,然而,正是这块遭人唾骂,也在荒草和污土里沉睡了几百年的石头,却被天文学家偶然的机会认为是块陨石,说它是件了不起的东西,之后又将她运走去研究。现在这时,人们对丑石另眼相看。

所以我觉得人也是一样,是金子总会发出光芒。

著名的电影舞星艾斯尔1993年到米高敏电影公司首次试镜侯,在场导演给他的评价是:毫无演技,前额微凸,略懂跳舞,但是艾斯特尔并没有丧失信心,他将些写有评语的纸裱起来挂还住宅中,并通过勤奋的努力最后成为一名电影舞星。

可以说,贾平凹笔下的丑石和艾斯特尔很像,尽管收到很多人的歧视。他的才能没能遭到众人的承认,但最后还是显示了它内在的才华,所以说金子总会发光。

还有贝多芬的老师说贝多芬绝对不是当作曲家的料,爱因斯坦的老师也说他“反应迟钝脑子里面不切实际的幻想,哲学家都曾被人贬为”让青年坠落的腐败者,但是现在,他们都收到人们的`尊敬和受戴。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他们有着不服输的精神,有着自己的真才实学,而在最后也显示了他们的才华。

但在今天,有人因为一时的没有被重用,没有发挥自己的长处,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就抱怨,其实受挫折的人都是对人的意志和信念的严峻考验,经不住考验的人,永远都是世界的最底层,有的人,没有真才实学,也不能脚踏实地钻研,总觉得自己是块金子,抱怨着这个世界总是对他不公平,这种其实是自欺欺人。

只有自己把自己当成泥巴,然总有人把你踩成一条路。在自己的土地上辛勤地耕作,所以你辛劳的双手会将自己的生命装回五彩缤纷。

丑石并不丑,因为内在价值为它的生命度上来了一层美丽的镁光。丑石还告诉我们,踏踏实实努力才是真真切切的。

作者简历:李春艳,土家族,贵州省铜仁市思南人,3月出生。现就读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笔锋文学社成员。比较喜欢运动,最喜欢的运动是打羽毛球和乒乓球,是一个很开朗的人。

读贾平凹的书的心得篇六

粤菜馆的饭局我就不去了。在座的有那么多领导和大款,我虽也是局级,但文联主席是穷官、闲官,别人不装在眼里,我也不把自己瞧得上,哪里敢称作同僚?他们知道我而没见过我,我没有见过人家也不知道人家具体职务。若去了,他们西装革履我一身休闲,他们坐小车我骑自行车,他们提手机我背个挎包,于我觉得寒酸,于人家又觉得我不合群,这饭就吃得不自在了。要吃饭和熟人吃得香,爱吃的多吃,不爱吃的少吃,可以打嗝儿,可以放屁,可以说趣话骂娘,和生人能这样吗?和领导能这样吗?知道的能原谅我是懒散惯了,不知道的还以为我对人家不恭,为吃一顿饭惹出许多事情来,这就犯不着了。

席间敬酒,先敬谁,顺序不能乱,谁也不得漏,我又怎么记得住哪一位是政府人,哪一位是一党一里人?而且又要说敬酒词,我生来口讷,说得得体我不会,说不得体又落个傲慢。敬领导要起立,一人敬全席起立,我腿有疾,几十次起来坐下又起来我难以支持。

我又不善笑,你知道,我从来照相都不笑的,在席上当然要笑,那笑就易于皮笑肉不笑,就要冷落席上的气氛。更为难的是我自患病后已戒了酒,若领导让我喝,我不喝拂他的兴,喝了又得伤我身一子,即使是你事先在我杯中盛白水,一旦发现,那就全没了意思。官一场的事我不懂,写文章又常惹领导不满,席间人家若指导起文学上的事,我该不该掏了笔来记录?该不该和他辩论?说是不是,说不是也不是,我这般年纪了,在外随便惯了,在家也充大惯了,让我一副奴相去逢迎,百般殷勤做妓态,一时半会儿难以学会。

而你设一局饭,花销几千,忙活数日,图的是皆大欢喜,若让我去尴尬了人家,这饭局就白设了,我怎么对得住朋友?而让我难堪,这你又于心不忍,所以,还是放我过去,免了吧。几时我来做东,回报你的心意,咱坐小饭馆,一壶酒,两个人,三碗饭,四盘菜,五六十分钟吃一顿!如果领导知道了要请我而我未去,你就说我突然病了,病得很重,这虽然对我不吉利,但我宁愿重病,也免得我去坏了你的饭局而让我长久心中愧疚啊。

朱大路点评:

我见过贾平凹赴宴的情景,没曾想贾兄对饭局牢骚满腹!

这篇杂文有个明显的.特点,就是在细腻的描绘中透出嘲讽,透出幽默。细腻,能让观点表达得有滋有味。细腻就是具体:服装式样,车辆品种,酒菜名称,乃至宴会的场景,敬酒的顺序,都写得眉清目楚。细腻就是有层次:文中作了十余种“对比”——如“可以打嗝放屁”与“生怕对领导不恭”,“腿有疾”与“几十次起来坐下”,“不善笑”与“席上当然要笑”,“领导指导文学”时自己“说是不是”与“说不是也不是”等,层层递进。作者对繁文缛节的厌倦,对趋炎附势的憎恶,对“官本位”的讥诮,以及对淡泊宁静的坚守,在递进中,渐次展露;而幽默感,也一点一点浮出一水面。

读贾平凹的书的心得篇七

最近感觉心情很浮躁,心里有点空虚,但一时又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去改变这种状态,只好去图书馆借本书看看,以充实一下自己。

“高兴”这边书早听说过了,只是还没有时间看过,于是看到正好有这本书,大喜。贾平凹是我喜欢的作家之一,很多人对他是负面的评价。我也是因为他的负面才关注继而喜欢上。记得接触贾平凹的小说是在高中,当时在男生宿舍私底下流传着一本“黄书”——《废都》,大家都互相传阅,以慰好奇。我也就是在挑灯夜战的情况下一饱眼福。其实其小说的内容并没有读太懂,也没有理解,只是关注了其中带框框的地方。老贾的详细描述对于一个青春期的男孩来说,其冲击不亚于东南亚海啸。我就是这样被开启了青春期的“性教育”,并且也开始关注了这个作者,希望还能看到类似的作品。现在想想当时思想何其单纯和不健康,但终究还是因为好奇。以致后来大学后,空闲时间多了,闲来没事逛图书馆才发现老贾的作品那么多,欣喜若狂。可惜读着让我有点失望,但同时也挽救了我。失望的是没有那些诱人的情节,挽救我的是因为我看到了一个优秀的作家的作品和改变了对一个作家的误解。废都、商州、浮躁、白夜、土门、高老庄、秦腔、高兴、天狗,我都读过,读着读着就越发对他的那种乡土气息的纯朴文字吸引,很厚实同时带着点想象,有点玄幻但不脱离现实。这样才真正和我们的生活相吻合。生活中的每一个人都会带着点幻想来读过每一天。

读《高兴》,我完全沉浸在了里面。感受到了主人翁的心里动态,他的生活状态和现实中的我们多么想象,虽从事的事业不同,但面临的困难也是相同的。越笑的人心里越是痛苦,越是寻高兴的人生活状态越是不好。这一点可能不被认可,但现实却是这样。能有高兴这样心态的不少,但能够认清自己的却不多。我们不是伟人、但也不是任人踩踏的蚂蚁。在整个社会中,我们是渺小的,沧海之一束;但对我们个人来说,生命就是我们的全部。与其天天愁眉苦脸,不如开开心心。来到世上就该潇潇洒洒,品味每一天的生活。

特色一、追求自然。

贾平凹曾在对话《土门》中说,他目前运用的写法,是以聊天的形式说话,一言以概之,说明贾平凹在创作长篇小说时追求自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体现。首先是小说叙述人的隐藏,贾平凹认为,传统的叙述中,叙述者站在人群前或者站在台子上,不免会哗众取宠,拿腔作势。而让他从台子上下来,站在人群中,就会正常而真诚的说话。所以,创作中贾平凹巧妙隐藏叙述者,让人感觉不到在“做”,自然无为。《土门》和《病相报告》中,或采用单一人物视角进行叙述,或转换不同的人物视角,作者在叙述者的强调、选择方面都独具匠心。《废都》中则选择了隐含的叙述者,如奶牛的思考一段,就可视为作者自己的声音。到了《白夜》中,这种叙述者基本上实现完全隐形,叙述与人物故事一起自然而然的随意铺开,混沌苍茫,接近“浑圆”,也许并不是十分的光彩夺目,但是你很难找到其中凹凸不平的地方,类似中国园林那样,静立于此,与曲径游廊、亭榭楼阁共同组成一个完美的`整体。贾平凹的作品多是记叙生活琐事,鲜有情节,他认为,生活本身就是故事,过多的设置情节就会直接消灭真实,这种原生态的记叙手法正是写出了真实而流动的生活。像《西京》中,洋洋洒洒30万字,通篇描绘的都是西京一群人的日常生活,生老病死、邻里纠纷、送往迎来、婚姻朋友等,没有主线,让读者感受到扑面而来具有浓郁烟火气息的原汁原味的生活。论述形式上,贾平凹也是奉行“无技巧”的原则,力求自然呈现,平平常常的说话,乘兴而行,从容不迫。贾平凹的自然叙述开拓了一条崭新的表达形式,可以使读者有话要说产生共鸣,但是也不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这种信马由缰的写法一定程度上减弱了小说的好看性,贾平凹也强调他的作品应该读慢些。二是意象难以张扬。作者在创作时为追求自然而对生活流程很少选择和加工,人物常会淹没在生活中而面目模糊,形象不具突出性。三是叙述者的完全消失,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弱思想上的震撼,读者常会如作品中描绘的人物一样,在生活海洋中迷失[1]。

特色二、意象构造。

贾平凹的作品中意象鲜活、意蕴深刻,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类。首先是自然意象,作者想象力丰富,选择的自然意象也缤纷多彩,如《废都》中的四个太阳、奇花,《高老庄》中的飞碟,《白夜》中的大蜥蜴及虱子等,在作者主观思想的熏染下具有丰富内涵。其次是人和事的意象。如《废都》中庄之蝶,《高老庄》中西夏、高子路,《土门》中梅梅和成义等,这些人物或为平凡人,或具传奇性,或为主角,无论是哪一种,作者在塑造时都寄寓了不同的文化思考。情节意象不可或缺,如《废都》中的四个太阳使人们感到恐慌;《土门》中球迷骚乱事件,明王演出;《怀念狼》中人狼互变,这些都具有明显的象征意义,深化主题。最后是民俗意象。《商州》中民间刺绣、吴氏庙、华山庙会;《废都》中的埙、清虚庵、四合院等,这些意象都具有强烈的民族性及民俗意义,也富含作者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深入思考。在看到作品表象丰富的同时,对于其中存在的问题也应注意,简言之,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是:碎片连缀的情节结构会消解作品故事性,减弱可读性。贾平凹也说,需要对小说观念进行一定改造,张扬意象。二是营造意象时或与人物形象的塑造产生一定矛盾。《怀念狼》一文中人物基本上成为作者传达理念的载体或符号,笔者认为,一部作品,只有人物形象具有一定的心灵深度,才能更好地接受历史检验,贾平凹认为这是“另一路”写法,但是尽管如此,意象的营造与人物的塑造之间如何和谐共生,相辅相成,是亟须解决的创作难题。三是:意象营造时“度”的把握。贾平凹于作品中多次提到要将形而上结合形而下,在《怀念狼》中,又谈及“以实写虚”的问题,这两者其实都在说如何将意与象完美融合,营造意象时两者水乳交融浑然一体为最佳结果,其次是凭意胜或者以象胜,而贾平凹的作品意象之间常出现顾此失彼,不能实现最佳,因而创作时贾平凹应注意意象之间这个“度”的把握[2]。

贾平凹的长篇小说厚重独特,影响深远,其叙事特色鲜明独到,对中国传统文化诚创突破、革故鼎新,并依据西方美学观念转化传统,尽力挣脱其消极影响,,为中国文学的民族化走向世界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也对当代文学创作具有重要价值和启示意义。

读贾平凹的书的心得篇八

其次是虱子。兴许很多年轻人都不曾见过虱子,过来人也已多年不见。更难想象如何去抓虱子,如何适应习惯遍处的虱子。想想被窝里衣服中身上发梢都隐藏着咬人的难抓的虱子,那是何番滋味?更何况还要动手去抓去灭。虱子不同于蚊子,蚊子可用蚊香蚊帐或蚊拍来区隔消灭,攻击前会发出警报声,易于防范。虱子却只有当你感到身体的某一部位被咬时,才能感到它的存在。伸手进去摸索,他却早已转移了战场,且丝毫不顾及你的处境与周遭的眼神,从头发到脖子,从胸口到腹部,从下体到大腿无处不在无一不咬。

《带灯》中的虱子是什么?大概是社会中的各种恶的化身,各种乱象、弊垢、陋习罢。它不咬你,你不觉然,与平常无异。你讨厌它,恶心它,它依然存在,存在你的心中,在你的身上,在你的周围,在各处不净的环境中。你努力清除它,捏了一只,却又来了一群,似乎永远也没个尽头,永远无法清静。正如书中的带灯与竹子,要么上床睡觉惹虱子,要么站着不要睡。在一个充满虱子的世界里,想要洁身自好几乎是不可能的。就像屈原那样,“举世皆浊我独清,世人皆醉我独醒”,其归宿唯有汨罗江。因此带灯的结局只能精神失常,逃离现实,活到自我构筑的清静的精神世界里。

作者通过一个乡镇干部降级处分扛黑锅等种种因素导致的半夜三更的游荡,与疯子的同路,和元天亮的“意淫”……她“疯”了,作品通过展示她的悲,展示了社会现实的恶。然而现实社会中,若带灯如书中所述出淤泥而不染,德才兼备又漂亮,丈夫是画家,家庭收入不菲,镇长是同学,还喊她带灯姐,也算是有钱有关系的干部了。如此条件的带灯只要以画为礼或变现以赠或稍染淤泥从了潜规则,抱上镇县市省领导的一条腿,足以凤凰高飞,前途无量。然而,作者却硬让其呆在综治办的岗位上露水清风,不食烟火。

其二,以带灯的工作能力业绩口碑,本当表扬奖励晋升才是,作者却不升反降,连降两级,搞得夜游失常。人生无处不江湖,官场更是大江湖。带灯想要保持内心的洁净清高,要么从众化俗适应虱子,要么逼疯逃离躲开虱子,贾平凹选择了清醒,于是带灯只能疯了。

萤虫生腐草,以为改了名不是萤就可以脱离腐草,然而始终无法摆脱这个恶的社会,只有疯了才能解脱,于无人夜里游荡。

读贾平凹的书的心得篇九

庄之蝶在古都火车站上即将远行而心脏病或脑溢血发作,至今十七年矣。

十七年后,再见庄之蝶,他依然活着。

在此期间,《废都》遭遇了严峻的批评,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对《废都》的批评成为了重建知识分子身份的一个重要契机:偶然的遭遇战迅速演变为全力以赴的大战,人们终于找到了一架风车:这个叫庄之蝶的人,这个“颓废”、“空虚”、“堕落”的人。十多年后重读对庄之蝶连篇累牍的判词,我能够感到当日诸生诚挚的人文关切,但我也注意到有一件事不言自明地成为了立论的前提:作为文学人物,庄之蝶是知识分子的镜鉴——也不知是不是风月宝鉴,反正,揽镜自照的知识分子们感到大受冒犯。

我当然能够体会受到冒犯的情感反应——为了避免很可能发生的误解,我还是首先表明我在一个敏感问题上的观点:我认为《废都》中的“口口口”是一种精心为之的败笔。当贾平凹在稿纸上画下一个个“口”时,他或许受到了弗洛伊德《文明与禁忌》的影响,那本书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文学人几乎人手一册,通过画出来的空缺,他彰显了禁忌,同时冒犯了被彰显的禁忌,他也的确因此受到了并且活该受到责难。

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我读过了《废都》,然后读到了福柯,现在,在福柯式的知识背景下,我以为或许可以更准确地了解贾平凹的意图及这个意图在《废都》中的功能。那些“口口口”形成了一种精心制作的“废文本”,贾平凹在此破去了书写的假定性,在那些特定场合,我们对文本的“真实”幻觉被击破:眼前之事被删减和缺省,因而也是被“写”出来的,那么,是谁写了它谁删了它呢?我们当然知道书写和删节皆是贾平凹所为,但就文本的直接效果而言,却是无名之手在书写,另一只无名之手在删节。

任何一个训练有素的读者都会明白,这些“口口口”是当代出版对于明清艳情小说通行的处理规则,我认为贾平凹并没有特别的兴趣对这种规则本身作出评论,他只是意识到对这种规则的刻意模仿能够达成他的特定意图。

——在此时此刻,我们的目光从人物身上移开,被引入了一个对照的文本序列:简体横排的、被删节的艳情小说和原版的明清艳情小说,贾平凹的意图正在此间,他在整部《废都》中明确地模仿从《金瓶梅》到《红楼梦》的明清小说传统,在此处,自废文本是要凸显这种模仿的当代语境,庄之蝶这个人的根本境遇由此呈现:他或许竟是一个明清文人,但同时他也是一个被删节的、简体横排的明清文人。

——的确非常机巧,在这样的地方我能够领会贾平凹在《废都》中那种错综复杂的才能。但就这件事而言,它或许复杂得失去了控制,且不说它确实很容易被读成一种低级噱头,更重要的是,它使庄之蝶这个人物陷入了真正的道德困境。

注视着眼前这些空缺,我意识到,此时此刻原是古老声音的回响,尽管是喑哑断续的回响,就好比,在这处私室一系列镜子互相映照、繁衍和歪曲,但镜子之间空无一人。

是的,这正是我的感觉:庄之蝶这个人在此时恰恰是不在场的,他从那些“口口”中溜走了。

这才是问题所在。似乎底本已经写定和改定,似乎眼前发生的一切都不在他的身体和心灵边界之内,似乎他不过是被动地扮演一个“山寨版”的社会和文化角色,似乎他自己对此无能为力不能负责。

我认为,那些“口口口”之根本的不道德就在于庄之蝶的这种溜走,这种不负责。贾平凹强烈地感觉到在这个人物的身心之中有些事物是他无力触摸和言说的,他无法让庄之蝶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承担明确的个人责任乃至公共责任,于是,他机巧地使出腾挪大法,招来昔日幽魂,让这个人变成了不在。

所以,必须注视庄之蝶这个人。他是谁?他如何看待他的世界和他自己,他如何行动如何自我倾诉和倾听?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当人们把庄之蝶作为一个知识分子展开争论和批评时,批评者们实际上是借此确认自身的知识分子身份,那么,对庄之蝶来说,他的问题是他和我们不像吗?我们又凭什么认为他应该像我们?也许他的问题恰恰在于他太像过于像呢?——这不也是人们感到遭受冒犯的一种理由吗?也许情况更为复杂:庄之蝶是像我们的,但这种“像”不符合我们的自我期许和自我描述,这个人在我们的话语系统中无法顺畅运行。

但无论如何,贾平凹不应埋怨别人误读了《废都》和庄之蝶,庄之蝶这个人无疑有所指涉:贾平凹给他起个名字叫“庄之蝶”——庄生的蝴蝶,是蝶梦庄生还是庄生梦蝶?谁是蝴蝶谁又是庄生?最直接的答案是,庄之蝶是贾生梦中之蝶,但每个阅读者也有权自认为蝶或自认为生,在这个开放的绵延的镜像系统中,误读是必然之事,也是被作者充分纵容之事。

庄之蝶是既实又虚的,他既是此身此世,也有一种恍兮忽兮,浮生若梦。这种调子直接源于《红楼梦》。在《红楼梦》中,贾宝玉是大观园中一公子吗?是一块遗落的顽石吗?还是一个浇溉灵草的仙人?他都是,都曾是;那么甄宝玉又是谁呢?这个人似是而非,在亦不在。——关于“这一个”如何同时又是广大的无数个,曹雪芹有一种远不同于欧洲十九世纪现实主义的思路,《红楼梦》的天才和魅力就在这虚实相生之间,不能洞晓此际者皆非《红楼》解人;贾平凹是《红楼》解人,他在《废都》中的艺术雄心就是达到那种《红楼梦》式的境界:无限地实,也无限地虚,越实越虚,愈虚愈实。

但想到了和做得到是两码事。二十世纪至今,“红学”蔚为显学,端的是开言不谈红楼梦,虽读诗书也枉然,但相形之下,《红楼梦》对于中国现代以来的小说艺术其实甚少影响——曹雪芹那种眼光几乎是后无来者,大概只有一个张爱玲,但张爱玲的语境、她的上下文与曹雪芹是若有重合的,而其他作家和红学家皆是以自己的上下文去强解《红楼梦》,不学也罢,一学便丑。

然后就是贾平凹,他的上下文和曹雪芹同样不重合,但他做了一件惊人之事,就是创造一种语境,与曹雪芹仍有不同,但在这种语境中《红楼梦》式的眼光竟有了着落。我相信贾平凹是认真地决心要写一部《红楼梦》那样的小说的,评论家的滥调是力戒模仿,但你模仿一个《战争与和平》试试看!一个有才华的.作家深刻地感受着他与伟大前辈之间的竞争关系,当他暗自对自己说,我要写一部《战争与和平》、写一部《红楼梦》时,他是认真的,他尽知其中的巨大难度。对二十世纪的中国读者来说,任何当代作品中《红楼梦》式的虚至少在叙事层面上都难免装神弄鬼的不诚挚,就《废都》而言,那个口唱段子的拾垃圾的老人就已是勉强的符号,更不用说广受诟病的奶牛思想家和庄之蝶老丈母娘的满天鬼魂;《废都》之虚在艺术上极为冒险,即使是张爱玲也主要是发展了《红楼》遗产中实的一面——顺便说一句,张爱玲的人情洞晓其实是阴毒刻薄的姑嫂博谿,一面是破落贵族,一面是小市民,所谓精致的俗骨。——而贾平凹的虚,也只是在庄之蝶这里令人信服:这个人同时具有此岸和彼岸。

庄之蝶是一位作家——他后来被一群治文学的学者痛加修理不是没道理的——而且他享有巨大的名声,至少在他生活的那个城市,从父母官到贩夫走卒,几乎无人不识庄之蝶。人们熟知、关注、溺爱着他,虽然很少有人搞得清他究竟写了什么。

除了一些应酬文字,我们也不曾见过庄之蝶写什么,也不知道他曾经写过什么,我们只知道他一直力图写一部作品,他一直在为此焦虑,最后他终于要去写了,但这部作品将是什么样子,我们无从想象,或许也就是这部《废都》。他几乎从未谈论过文学或他的写作,尽管他为此以可疑的方式从公家弄到了一套房子,但那房子里的事后来被证明皆是胡扯和胡搞。

也就是说,这个人基本上是有名无实的,红火热闹立于浮名之上。如果我们断定庄之蝶就是生活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之初,那么,他这一笔巨大的象征性资本应该是来自八十年代,那时的文学声名是有可能达到如此地步的。但是,尽管所有关于《废都》的评论都在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的分际上下手,但在《废都》内部,庄之蝶其实从未流露对这个问题的兴趣,他并无八十年代之乡愁;有太多的论者在他身上搜寻九十年代知识分子身份和精神变化的征兆,并在一种集体建构的历史论述中以时代的变迁解释他的生活和命运,但庄之蝶本人对此似乎毫无领会。他通常是在另一个层面上领会自身:一种浩大难逃的宿命。似乎《废都》如《红楼梦》仅仅是一个世间故事,久已有之并将继续流传,并不属于特定年代——这是非历史,但也是非历史的历史化,贾平凹寻求的不是以历史解释人,而是以人的恒常的命运和故事应对变化的历史,在这一点上,他与八十年代末的“新写实”一起,开启了当代文学的重大转向。但贾平凹与“新写实”又有根本不同:他的“恒常”不仅是生活被勘探的底子和被发现的“真相”,更是一个文化和意义的空间。

恒常如新。十七年后重读《废都》,我感觉庄之蝶先生很像一个现在的人——也许比九十年代初更像,他是一个“百家讲坛”上的说书人,一个“名人”,他戴着他的光环游走于世间,精于象征性资本的运作和增值。他也很像一个传统生态下的“文人”:结交达官,掺和政事,诗酒酬唱,访僧问卜,寻香猎艳,开设书肆,等等,就差开坛讲学了。

如任何名人一样,在他周围聚集了一批“食客”——一条社会生物链,在这个链条上,各个环节相互依存,有“食客”在,庄之蝶才成其为“名人”,庄之蝶反过来必须提供和分配“食物”,他像个小朝廷的君主或小帮会的大哥,他当然不能去打人,但他显然有义务“罩”着兄弟们,带领兄弟们参与更大范围的社会交换。

一部《废都》是一张关系之网。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合,人在社会关系中获得他的本质,马克思的教诲贾平凹同志是深刻地领会了。《废都》一个隐蔽的成就,是让广义的、日常生活层面的社会结构进入了中国当代小说,这个结构不是狭义的政治性的,但却是一种广义的政治,一种日常生活的政治经济学:中国人的生活世界如何在利益、情感、能量、权力的交换中实现自组织,并且生成着价值,这些价值未必指引着我们的言说,但却指引着我们的行动和生活。

——这种结构或许就是生活的本质和常态,它并非应然,但确是实然,而认识实然应是任何思考和批判的出发点。

但很少有人注意到贾平凹的这份洞见,我们可能都把这视为自然之事,以至它无法有效地进入我们的意识;更可能的是,在一套对生活的现成论述中,这种结构被忽略了被径自超越了。比如,对《废都》的另一种诟病恰恰就是,贾平凹并不了解城市生活,他笔下的城市更近于一个巨大的农村。

乡村无故事——不要忘记,在整个中国古代文学史上,从三言二拍到《红楼梦》,没有一部是“农村题材”,乡村中人走出去,进入现代境遇,或者现代性降临乡村,乡村才能够成为小说想象力的对象——贾平凹在《秦腔》中证明,他比任何人都清楚这一点。

在这座大城之中,复杂的社会生物链活跃地蠕动着——那是红火热闹,是兴致勃勃的俗世,是请客吃饭:如同《金瓶梅》、《红楼梦》,《废都》中一些最见功力的大场面几乎都是请客吃饭——请汪希眠老婆吃饭的那一场,是第一个大场面,楼台重重,小处腾挪,人情入微如画。

读贾平凹的书的心得篇十

贾平凹佳作颇丰,而且各有千秋。《老生》作为他的新作,以浓郁的陕南风情,独特的叙事方式,引起了读者的广泛关注。正如“横看成岭侧成峰”一样,一万个读者眼里有一万个《老生》。在笔者看来,贾平凹洋洋洒洒地讲述陕南农村一百多年的民间故事,看起来纷纷杂杂,其实无非是在阐述生与死的哲理。

《老生》的主人公就是一位处于“生死两界”的唱丧人。一个人能像庄子那样,在死者面前歌之舞之,他肯定是像庄子那样看透了生死。只有经历了岁月的砥砺,经历了人间的众多悲欢离合,唱丧人才能淡然于生死,不追随世风的变幻,不理会众生的毁誉,甚至不追求强加于生命之上的尊严、成功、财富、意义等各种主观评判。也许正是因为他不怕死,所以他才能得到永生;正是因为他不恋生,所以他才能长久不死。生死就是过一座桥,来自大自然的人终归要回归大自然。这是自然规律,任何人都难以跳出。那些写于生与死之上的重于泰山抑或轻于鸿毛、惊天动地抑或贱如蝼蚁,如此等等,在生与死的铁律面前都显得那么虚无缥缈。唐朝诗人李白面对生与死的哲理,发出了“富贵百年能几何?死生一度人皆有”的感喟。捧读《老生》,生与死的哲理自然流淌,让人更加珍爱生命,也更加藐视死亡。

《老生》对《山海经》的解读,正是在大视野里俯瞰万物的生与死。一山一川,一草一木,千奇百怪,林林总总。但是,此物之生与他物之死,都有着千丝万缕的必然联系。如草木不生之山,必然是蕴藏宝物之地。这是五行相克之理也,大抵是“金克木”吧。尽管世间的万物既不是从来就有的`,又不是永远存在的,但比之“石中火”、“隙中驹”般短暂的人生,还是相当漫长的甚至是永恒的。大自然的沧海桑田有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身规律,是任何人难以逆转的。

《老生》中描写的人物,生命或长或短,或贵或贱,但都有着自身的传奇。从这里我们看到了无涯的人流,他们在人事更替中铸就了历史。生与死是人生的两大环节,这两大环节把无涯的人流紧紧地箍在一起,让人站在过去、现在、未来的时间经度上,与山川草木形成的空间纬度交织在一起,形成了历史的天空。

孔子说:不知生,焉知死?其实,生与死是相辅相成的一对儿,单论哪个也都是勉为其难。想绕过死来阐述生的道理,孔老夫子想得倒美,实际上是做不到的。与之相反,贾平凹的《老生》既说生又说死,把生与死的哲理阐述得风生水起,叫人不得不服。

读贾平凹的书的心得篇十一

读先生的文,发现了许多与先生相同之处,不由窃喜。先生喜饮茶,我亦喜饮茶,先生喜藏石,我亦喜藏石,不过我的俗了些,是玉石,先生喜的是天然大气之石。先生喜藏陶罐,我亦喜欢陶、瓷之器,不过先生喜的是高古之陶,而我喜的是家用的大俗之器。先生不爱钱、权,我亦鄙薄这两样。先生善书、画,我却喜赏书画,先生写一些微言大义的小文,我却爱这些文章甚于爱先生的小说。还有一点很重要,先生是文坛著名的病人,而我亦是文坛之外一个无名的老病号,且得的是同一种病,不是我硬要牵强附会的找与名人的相同之处,而是爱先生的文在先,对先生好奇在后,才发现了这些缘,不由拿来显摆。

在此以一读者身份遥祝先生身体安康,多为我辈写出一些美文来,才不枉了我们来世一遭。

贾平凹的文字,一遍遍地看,一遍遍觉得好。看着不事雕琢,家常话一般,但是意味深厚又情趣盎然。我编着,常会停下一会儿,体会或者回味一下看过的文字。贾平凹到底是个有大情怀的作家,即使在。

散文。

中也处处可见,可感。比如《从棣花到西安》《六棵树》《一块土地》《定西笔记》《说棣花》等文,都体现着他对家乡、对中国西北的那块厚土、对土地和农民的切身入骨的爱。爱之深痛之切,为土地被糟践、农民被剥夺,他沉痛而又无奈,于是笔下每每苍凉。贾平凹又是一个重情重义的作家,他的《写给母亲》一文,我读一遍感动一回,再读还是感动落泪。

读贾平凹的书的心得篇十二

冷冽的秋风裹挟着你残破的身体,和破碎的、遗憾的梦。无力的身影在残阳下随风远行……不知不觉间,又入秋了。等来的,却总是一季落叶飘黄。

一阵秋风吹过,那些倔强的、执著的秋叶,宛如一尾尾折翅的蝶,那翩跹的身影,一片,一片,一片,在亘古不变的宿命中飞扬、零落,斑驳了岁月的苍凉。转眼,满目苍翠在一夜的秋风中消失了大半,残酷的手,将曾经属于它们的一切一片一片收去,失去美丽,却无人再爱……让我想起了《老男孩》里有一句歌词:“看那漫天飘零的花朵,在最美丽的时刻凋谢,有谁会记得这世界她来过。”

其实,我们不必感伤这生命的轮回。新旧更替是生命的节奏,丰盈与凋落,从不间断。璀璨的丰收之上,晕染着一层凋零的花纹,那是生命的谢幕,是无限忧伤阴霾中透出的光,映射了来年那个漫天飞花的季节。来年的春,还是那一只手,却不是剥夺,而是赠予,赠予它绿色的嫩芽,勃勃的生机,唤醒它内心深处的灵魂,焕发出属于它的那份荣耀。这棵树成长了,不再是那拱出地面的嫩芽,它已成为狂风暴雨中最挺拔的法桐。

人生亦是如此,当我们还在挫折困难中暗自神伤时,树木早已为我们诠释了生命的真谛——想要进步,就必须经过蜕变。悲伤、开心、挫折以及成功,有了它们,人生才会完整;在欢乐与凋落的轮回中,成长随之而来。

读贾平凹的书的心得篇十三

对于初恋,贾平凹曾做过这样的描述:初恋常常是失败的,而事过境迁,把人性中的弱点转化成了一种审美,这就是初恋对于人到中年者的意义。作者的两次恋爱也是值得深思的,第一个女孩是农村的,作者写道“我是浑身不觉的楞小子,还嘲笑过她的皮肤黑,腮上有一点麻点,可现在却发现她黑的耐看……”第二个是大干部的女儿“化了妆的她美艳无比,没她的节目,她就生到我的身旁……”,“乡里的孩子叫自己的父亲为‘大’或‘大大’惟独她说起她的父亲是‘我爸’如何如何……我是听不惯她说她爸的”。把两者进行比较,就可以明显地发现前者是农村你姑娘的典型代表,而后者则是受到新文化、经济浪潮所影响的干部子女,作者对前者念念不忘,而和后者则发展到了一种不得不分手的地步,并从一开始就听不惯叫自己的父亲为“爸爸”,这显然就是一种文化的隔阂了。所以,与其说作者听不惯叫“爸爸”,还不如说是对新的经济浪潮及文化本能的抗拒,与其说写爱情还不如说作者在传统和新文化两者之间摆明了自己的立场。而这种“幻化成的审美”中也包蕴着他在一种新的文化天地里对传统文化的眷恋。

诚然,社会要发展,民族要进步,离不开经济的发展,但在社会经济大发展的时代,对传统文化、伦理道德的冲击,以及人们在两者之间的徘徊和以此感到的隐痛却是不可避免的,尤其在出租车夫听说作者不是住在省委家属院的时候,表现出的轻蔑,说的脏话和随意吐出的一口浓痰。更容易让人对伦理道德产生怀念。

然而,无论经济发展的大浪潮对传统伦理道德带来多大冲击,给人们心灵带来多大的隐痛,社会进步总趋势还是好的,作者发出“到乡下去”的感慨,只是呼吁人们在经济发展的浪潮中,不要把我们传统的民族的道德丧失殆尽,更不要让经济发展以丧失道德为代价。

当然,纵观全书,涉及的文化层面还很多,比如对人性中残忍的一面(看枪决犯人)的反思;对一些跟着政治的风转悠的人(父亲的朋友在父亲批斗前后的变化)的斥责;对自己儿子辈成长中困惑的质疑等,无一不让人感到一种沉重的思考。作为经济大发展的中国,提倡“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精神文明建设”的时代,作者抓住经济建设和伦理道德之间的关系,并加以探讨,强调精神文明建设,传统道德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及其重要性,无疑使这本书具有深刻的文化意义。

读贾平凹的书的心得篇十四

好读书就得受穷。心用在书上,便不投机将广东的服装贩卖到本市来赚个大价,也不取巧在东市买个肉鸡针注盐水卖到西市;车架后也不会带单位几根铁条几块大板回来坐沙发,饭盒里也不捎带工地上的水泥回来修个浴池。

好读书就别想着当官。心谋着书,就没有时间串门到上级领导家联络感情,也没有经济基础走通关关卡卡。使当了官,也没有整日开会的坐功,签发的文件也不能像在新书上写读后感那样随心。

好读书必然没个好身体。因为没钱买蜂王浆补补身子,用脑过度头发稀落;没权住上大房子,和孩子争书桌扰乱心绪;白天黑夜不停地倒腾,神经衰弱。

好读书有很多不和社会时宜的坏处,但是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会好读书呢?因为追求眼前的利益虽然是社会的主流,但是一个社会要想长久的生存发展下去,还必须要有深层次的东西要思考,要追求,那就是精神。比如人的忠诚,人的交往,人的追求。

好读书。

好读书就得受穷。心用在书上,便不投机将广东的服装贩到本市来赚个大价,也不取巧在市东买下肉鸡针注了盐水卖到市西;车架后不会带单位几根铁条几块木板回来做做沙发,饭盒里也不捎工地上的水泥来家修个浴池。钱就是那几张没奖金的工资,还得抠着买涨了价的新书,那就只好穿不悦人目的衣衫,吸让别人发呛的劣烟,吃大路菜,骑没铃的车。但小屋里有四架五架书,色彩之斑斓远胜过所有电器,读书读得了一点新知,几日不吃肉满口中仍有余香。手上何必戴那么重的金银,金银是矿,手铐也是矿嘛!老婆的脸上何必让涂那么厚的脂粉,狐狸正是太爱惜它的皮毛,世间才有了打猎的职业!都说当今贼多,贼却不偷书,贼便是好贼。他若要来,钥匙在门框上放着,要喝水喝水,要看书看书,抽屉的作家证中是夹有两张国库券。但贼不拿,说不定能送一条字条:“你比我还穷?!”3后这字条还真成了高价文物。其实,说穷也不是穷到要饭,出门还是要带10元钱的,大丈夫嘛,视钱如粪土,它就只能装在鞋壳里头。

好读书就别当官。心谋着书,上厕所都尿不净,裤裆老是湿的,哪里还有时间串上级领导的家去联络感情?也没有钱,拿什么去走通关关卡卡?即使当官,有没有整日开会的坐功?签发的文件上能像在新书上写读后感一样随便?或许知道在顶头上司面前要如谦谦后生,但懒散惯了,能在拜会时屁股只搭个沙发沿儿?也懂得猪没架子都不长,却怎么戏耍成性突然就严肃了脸面?谁个要整,要防谁整,能做到喜怒不露于色?何事得方,何事得圆,能控制感情用事?读书人不反对官,但读书人当不了好官,让猫拉车,车就会拉到床下。那么,住楼就住顶层吧,居高却能望远,看戏就坐后排吧,坐后排看不清戏却看得清看戏的人。不要指望有人来送东西,也不烦有人寻麻烦,出门没人见面笑,也免了有朝一日墙倒众人推。

好读书必然没个好身体。一是没钱买蜂王浆,用脑过度头发稀落,吃咸菜牙齿好肠胃虚寒;二是没权住大房间,和孩子争一张书桌,心绪浮躁易患肝炎;三是没时间,白日上班,晚上熬夜,免不了神经衰弱。但读书人上厕所时间长,那不是干肠,是在蹲坑读书;读书人最能忍受老婆的咕囔,也不是脾性好,是读书入了迷两耳如塞。吃饭读书,筷子常会把烟灰缸的烟头送到口里,但不易得脚气病,因为读书时最习惯抠脚丫子。可怜都是蜘蛛般的体形,都是金鱼似的肿眼,没个倾国倾城貌,只有多愁多病身。读书人的病有治其病的药,药不在《本草》而直接是书,一是得本性酷好之书,二是得急需之书,三是得未见之书。但这药医生常不用,有了病就让住院,住院也好,总算有了囫囵时间读书了。所以,约伙打架,不必寻读书人,那鸡爪似的手没四两力;要欺负也不必对读书人,老虎吃鸡不是山中王。读书人性缓,要急急不了他,心又大,要气气不着,要让读书人死,其实很简单,给他些樟脑丸,因为他们是书虫。

说了许多好读书的坏处,当然坏处还多,譬如好读书不是好丈夫,好读书没有好人缘,好读书性情古怪。但是,能好读书必有读书的好,譬如能识天地之大,能晓人生之难,有自知之明,有预料之先,不为苦而悲,不受宠而欢,寂寞时不寂寞,孤单时不孤单,所以绝权欲,弃浮华,潇洒达观,于嚣烦尘世而自尊自重自强自立不卑不畏不俗不谄。说到这儿,有人在骂:瞧,这就是读书人的酸劲了,为什么不说“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呢?真是阿q精神喽!这骂得好,能骂出个阿q,来,便证明你在读书了,不读书怎么会知道鲁迅先生曾写过个阿q呢?!因此还是好读书者好。

读贾平凹的书的心得篇十五

粗读贾平凹的《落叶》时,并不觉得它有特别之处,但细细品读后,才明白作者揭示了一个有关生命的哲理和规律:“欢乐到来,欢乐又归去,这正是天地间欢乐的内容;世间万物,正是寻求着这个内容,而各自完成它的存在。”

这篇文章共分为七个自然段,而每个自然段有中心意思和关键词,如:第一自然段的中心意思是描写“我”家窗前一棵法桐叶子的颜色、姿态、形状,关键词是“丰满、娇嫩而端庄。”文章开头详细介绍了法桐的模样和它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从春天到夏天再到秋天、冬天,就像人生四季——春天是法桐的青年时期,夏天是法桐的中年时期,而秋天和冬天则是法桐的老年时期。生命就在这样循环往返中运动、成长、衰落。在文章的中间部分,作者用富有感情的笔调抒发了对秋天落叶的惆怅、伤感和怜爱之情,同时对春天充满生机的绿叶寄予了无限的希望和关爱……文章的结尾作者顺理成章地点题:“我”敬仰法桐、祝福法桐,法桐年年落叶,年年新生,永不停滞。“而目标在天地空间里长大成才了。”干净利落,寓意深长。

《落叶》的语言朴实、优美、婉转。文中运用了大量的比喻、拟人和排比等修辞手法,并采用递进式结构,层层深入,最后悟出了“落叶”的内在含义,它向我们揭示了这样一个真理:人如树木,生命的目标在不断地推陈出新、去旧迎新,不要哀叹衰老,那是世间万物的规律,无人能违背。

这个看似简理平凡的道理却让人回味无穷!

读贾平凹的书的心得篇十六

作品展厅一:

1.佛是人造的,在刻佛的那一刻就被注入了虔诚,在被供奉的时候又赋予了人们的意念,所以残佛仍是佛,残缺了却依然美丽。2.因为佛拥有佛的美丽和牺牲,与佛亲近可以让“我”心灵平静,淡定从容,所以“我”能直面人生的痛苦与烦恼,美丽地生活。

作品展厅二:

1.采用了段首排比式结构,使结构匀称,层次分明,条分缕析,严谨清晰。2.这句话以“阴雨与风雪”比喻生活中的挫折和磨难,启示我们挫折也是一笔宝贵的财富,它能使人保持清醒的头脑,明确奋斗的方向,脚踏实地地向着目标前进。3.学会拒绝是为了更好地接纳美好的精神品质,是为了坚守住人世间的真、善、美。只有学会拒绝,人生才不会误入歧途,才不会迷失方向。其实拒绝也是一种坚持,一种毅力,是为了守住那颗善良向上的心而做出的行动。

作品展厅三:

1.第一件事:母亲巧手擀面待客,吃饭时总顾着父亲和孩子们。第二件事:“我”和弟弟帮母亲推磨,为不耽搁“我们”的功课,母亲央求邻居帮忙。第三件事:当“我”孤单一人,又生病住院时,母亲身患眼疾,还冒着风雪来看“我”。2.作者笔下的母亲是个勤劳能干、任劳任怨、无私地照顾家人、关心体贴理解孩子、为孩子甘愿付出一切的人。3.略。(要注重描写生活细节)。

读贾平凹的书的心得篇十七

去泾河里捡玩石,原本是懒散行为,却捡着了一尊佛,一下子庄严得不得了。佛是灰颜色的沙质石头所刻,底座两层,中间镂空,上有莲花台。雕刻的精致依稀可见,只是已经没了棱角。这是佛要痛哭的,但佛不痛哭,佛没有了头,也没有了腹。那一刻,陈旧的机器在轰隆隆作响,石料场上的传送带将石头传送到粉碎机前,突然这佛石就出现了。忍不住抢救下来,佛就如此这般地降临了。

或说,佛是完美的,此佛残成这样,还算佛吗?人如果没头身,残骸是可恶的,佛残缺了却依样美丽。我看着它的时候,香火袅袅,那头和身似乎在烟雾中幻化而去,而端庄和善的面容就在空中,那低垂的微微含笑的目光在注视着我。“佛,”我说,“佛的手也是佛,佛的脚也是佛。”光明的玻璃粉碎了还是光明的。瞧这一手一脚呀,放在那里是多么安详!

或说,佛毕竟是人心造的佛,更何况这尊佛仅是一块石头。是石头,并不坚硬的沙质石头,但心想事便可成,刻佛的人在刻佛的那一刻就注入了虔诚,而被供奉在庙堂里度众生又赋予了意念,这石头就成了佛。钞票不也仅仅是一张纸吗?但钞票在流通中却威力无穷,可以买来整庄的土地,买来一座城,买来人的尊严和生命。或说,那么,既然是佛,佛法无边,为什么会在泾河里冲撞滚磨?对了,是在那一个夏天,山洪暴发,冲毁了佛庙,石佛同庙宇的砖瓦、石条、木柱一齐落入河中,砖瓦、石条、木柱都在滚磨中碎为细沙了而石佛却留了下来,正因为它是佛!

学会拒绝。

行走于世间,接纳或拒绝,爱或不爱,放弃或执著……。

我拒绝永远明媚的日子。因为那是虚幻的梦境,痛苦可以让我成长,让我坚强。生活中的阴雨与风雪使我能清醒地在春梦中看清脚下的路。

我拒绝折下那朵盛开的小花,那是在毁灭美的生命。一枝脆弱的纤细花茎,经过多少挣扎与痛苦才盛开出美丽,怎忍心为个人的私欲而去毁灭别人的幸福。我只求远远地望着,默默祈祷那自然的奇迹开遍人生的每个角落。

我拒绝用青春去赌明天。那弥足珍贵的季节,怎能经得起一掷千金,千金可以收回,但无论是一小时、一分钟……失去了便无处可寻了。青春属于自己,把握它,运用它,珍惜它,才能收获金秋的硕果。

我拒绝成为那窗台上惧怕风雨的温柔花,它们只能隔着玻璃窗,感叹多变的天气。有朝一日,有风从虚掩的窗户掠过,那娇弱的花朵便瓣瓣凋零,落一地遗憾和伤心。我欣赏那些与男人并肩的女性,凭自己的聪慧和魅力,得到世界的尊重和生活的地位。我欣赏那有几分豪气的女人,靠自己的双肩挑起生活重担,出得厅堂,下得厨房,卷起袖子能杀鸡宰羊,却也有万缕柔肠能营造一片温馨。

我拒绝生活中的痛苦,虽然我无力去阻挡要降临的事。曾听过一个故事:有人去找禅师求得解脱痛苦的方法,禅师让他自己去悟。第一天,禅师问他悟到什么,他不知,便举起戒尺打他一下。第二天,禅师又问,他仍不知,禅师举起戒尺又打了他一下。第三天他仍然没有收获,当禅师举手要打时,他却挡住了。于是禅师笑道:“你终于悟出了这道理――拒绝痛苦。”

1.本文在结构上有什么特点?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我不是个好儿子。

在我四十岁以后,在我几十年里雄心勃勃所从事的事业、爱情遭受了挫折和失意,我才觉悟了做儿子的不是。母亲的伟大不仅在于生下血肉的儿子,还在于她并不指望儿子的回报,不管儿子离她多远又回来多近,她永远使儿子有亲情,有力量,有根有本。人生的车途上,母亲是加油站。

小时候,我对母亲的印象是她只管家里人的吃和穿,白日除了去生产队出工,夜里总是洗萝卜呀,切红薯片呀,或者纺线,纳鞋底,在门闩上拉了麻丝合绳子。母亲不会做大菜,一年一次的蒸碗大菜,父亲是亲自操作的,但母亲的面条擀得最好,满村出名。家里一来客,父亲说:吃面吧。厨房一阵案响,一阵风箱声,母亲很快就用箕盘端上几碗热腾腾的面条来。客人吃的时候,我们做孩子的就被打发着去村巷里玩,玩不了多久,我们就偷偷溜回来,盼着客人是否吃过了,是否有剩下的。果然在锅底里就留有那么一碗半碗。在那困难的年月里,纯白面条只是待客,没有客人的时候,中午可以吃一顿包谷糁面,母亲差不多是先给父亲捞一碗,然后下些浆水和菜,连菜带面再给我们兄妹捞一碗,最后她的`碗里就只有包谷糁和菜了。那时少粮缺柴的,生活苦巴,我们做孩子的并不愁容满面,平日倒快活得要死,最烦恼的是帮母亲推磨子了。常常天一黑母亲就收拾磨子,在麦子里掺上白包谷或豆子磨一种杂面,偌大的石磨她一个人推不动,就要我和弟弟合推一个磨棍,月明星稀之下,走一圈又一圈,昏头晕脑地发迷怔。磨过一遍了,母亲在那里筛箩,我和弟弟就趴在磨盘上瞌睡。母亲喊我们醒来再推,我和弟弟总是说磨好了,母亲说再磨几遍,需要把麦麸磨得如蚊子翅膀一样薄才肯结束。我和弟弟就同母亲吵,扔了磨棍怄气。母亲叹叹气,末了去敲邻家的屋门,哀求人家:二嫂子,二嫂子,你起来帮我推推磨子!人家半天不吱声,她还在求,说:“咱换换工,你家推磨子了,我再帮你……孩子明日要上学,不敢耽搁娃的课的。”瞧着母亲低声下气的样子,我和弟弟就不忍心了,揉揉鼻子又把磨棍拿起来。

我成不成为什么专家名人,母亲一向是不大理会的,她既不晓得我工作的荣耀,我工作上的烦恼和苦闷也就不给她说。一部《废都》,国之内外怎样风雨不止,我受怎样的赞誉和攻击,母亲未说过一句话。当知道我已孤单一人,又病得入了院,她悲伤得落泪,要到城里来看我,弟妹不让她来,不领她,她气得在家里骂这个骂那个,后来冒着风雪来了,她的眼睛已患了严重的疾病,却哭着说:“我娃这是什么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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