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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我最喜欢的书作文字(优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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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我最喜欢的书作文字(优质20篇)
2023-11-26 21:37:26    小编:夜紫

对于一个项目或任务而言,总结是对完成情况和经验教训的一种归纳总结。写总结可以借鉴他人的经验,但也要保持独立思考和个性化。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减压方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字篇一

今天我读了一本,我儿子喜欢的书,他叫《装在口袋里爸爸(瞬移少年)》大家肯定会问我:“爸爸怎么能装在口袋里呢?他的爸爸莫非像青菜虫一样小?”既然大家真么想知道,那我就大发慈悲告诉你们吧!

这里的小主人公是个男孩儿,叫杨歌,他的爸爸之所以小,是因为他的妈妈骂他的爸爸一百十八次,他就成了指拇小人了。有一天,他的爸爸发明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发明——瞬间转移机。杨歌他利用瞬移机做了很多好事。

有一次,杨歌在新闻上看到加勒比海盗劫持了一辆客轮。杨歌马上把自己转移到船上。他一到地儿,马上就把人质给解开。不一会儿,几个海盗冲进来发现只剩杨歌和陈静两人。(幸好他提前把所有人转到各自的家了。)突然,出现了几名特种兵,他们把加勒比海盗全部制服了。

还有一次杨歌的死对头“猴子”抓了全国总统,说要用所有的原子弹消灭人类。最后,杨哥把十万特种兵转移到“猴子”的基地,把他一网打尽,并关进了海上监狱。

输的最后杨歌在。城市上的大屏幕看到了,有一个巨大的陨石飞向地球,他见状,马上把所有的原子弹。飞向那个巨大陨石,那个陨石像炸弹一样,在宇宙中爆炸。杨歌解除了这场危机。

看完这本书后,我以事为线,觉得作者有让我们学习杨歌乐于助人的品质。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字篇二

这本书的封面很漂亮,有一座森林,和天坛,恐龙,还有几只小鸟。

这本书有680个故事,分作五个方面,有:语文,数学,自然,益智,科学故事。

最有吸引力的是自然故事,有着许多世界未解之谜,比如说沥青湖,在美国洛杉叽城,那是几万年前的事了,每当急雨过后,乌亮的湖面上就会积聚一汪青水。湖中粘稠的液体就是沥青,不知道它杀死了多少条生命,在干了的沥青湖里挖掘到剑齿虎化石两千一百具,恐狼化石一千六百四十六具,令人惊叹。

虽然自然故事神秘,恐怖,但是等你看到益智故事时,会让你笑破肚皮,还有搞笑图画,有个叫"奇怪的猜成语"的故事,上面写着:初一三班举行文娱晚会,在"猜成语的节目中,同学们都踊跃参加,只剩下最后一个谜语了,是三张没有写字的白纸条。主持人说:"这三张白纸条,是一句成语,看谁能猜中"。

同学们立刻苦思冥想起来,可是谁也没答上来。过了一会儿,有位同学突然走上去,伸手撕下这三张白纸条,转身走到领奖处。主持人说:"他猜中了。"。

原来这句成语是三"撕"(思)而后行。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字篇三

我最喜欢的书是《秘密花园》,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我喜欢它的理由有很多。

起初,我对它的兴趣并不大,开始时,吸引我的是他那粉嫩的外表,我翻开它,看一两章后,觉得它的情节精彩,让我对后文的期待越来越大。而让我一直往下看却不觉得厌烦的,是一个缠绕了我很久的问题:

那个封面上的穿着红色和白色裙子的小女孩是谁呢?不仅是这个问题,还有那新颖的题目,比如:《一个也没留下》让我想知道什么没有留下;《走廊里的哭声》让我迫切的想知道是谁的哭声……了这些,还有那一个个鲜明的人物性格:玛丽的自私刁蛮、冷漠任性;迪肯的热爱大自然,能和小动物交流,他仿佛就是大自然的精灵;还有克林的脾气怪异、人格扭曲,这些都使我的好奇心得到满足。

再看这本书时,克林每每觉得自己活不长久时做出的一场举动往往会升起我的怜悯之心,直到玛丽对他说“你根本不会死!”时,这个故事像被施了魔法似的情节突然转变,最后,克林竟然可以站起来像正常人一样奔跑了,竟然还扑到了那久久都未去看望他的爸爸的怀抱里,看到那里,我顿时觉得心头一暖!

直到看到最后,我最初的疑惑还是未能解开,封面上的小女孩依旧没有出现,我不禁这样想:莫非这小女孩与这本书无关?可这不可能呀,我只好硬着头皮自己去猜想,最后我觉得封面上的小女孩一定就是那个开始长着黄皮肤,蓬乱的头发,骨瘦如柴的那个小女孩,她应该是受到了新鲜空气的影响,所以变得都让人认不出来了。

俗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行万里路我做得到,可读万卷书对我却有一定的难度,不过我会努力向着目标出发的!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字篇四

那就是是杨鹏写的《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如果你要问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请继续往下看。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里面的内容天马行空,想象丰富,里面的发明也非常吸引人,有时候内容还很感人。

我第一次看这本书,是因为题目吸引了我,当我看这题目时,无数的问题就冒出来,为何爸爸会装在口袋里?是爸爸很小还是口袋很大?他爸爸是怎么变小的?变小的过程是什么?我为什么变成了巨人?强烈的好奇心吸引着我,让我不由自主地翻开简介。我终于明白了。杨歌爸爸经常被他妈妈骂,骂一次就缩小一厘米,骂一次就缩小一厘米,被骂了n次以后,就变成了姆指小人,待在杨歌口袋里,监视杨歌学习。

我读得很快,图囵吞枣,走马观花,也看得津津有味。

我关上书,细细的品味刚才的片段。我仿佛就是杨歌,看着爸爸在外星人的飞船里研制缩小丸,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终于,杨歌爸爸将缩小丸交给了它们,外星人飞离了地球。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字篇五

我许多喜欢的书,例如《非常妈妈》、《福尔摩斯》、《蓝天下的课桌》等等。而我最喜欢的是《第56号教室的奇迹》。

这本书是由“美国最好老师”——雷夫?艾斯奎斯写的。这本书里讲述了雷夫老师的教学方法和一些在第56号教室里发生的事情。

这本书最开始讲了雷夫老师在上科学课时为了帮助一位学生点燃酒精灯,把自己的头发都烧起来了。之后,雷夫老师与学生们互相取得信任,用信任取代了学生们的恐惧,做学生,孩子们可以信赖的依靠。讲求纪律、公平、并且成为孩子们的榜样。

这本书从头到尾都在记录雷夫老师的56号教室中发生的有趣的事情和他独特的教学方式。

读完了这本书,我对学习有了新的认识。以前,感觉学习是枯燥、无趣的。而读了这本书后,感觉学习不一定无聊,只要对学习没有恐惧,与老师和同学取得信任,学习就会变得有趣而快乐。

刚开始读的时候,感觉自己身临其境,老师可以为了帮你点燃酒精灯使自己的头发烧起来,而自己却浑然不知。也可以在你没带本子时信任你并让你知道自己的缺点。

这本书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学习的魅力。也让我体会到了老师的付出。所以我非常喜爱这本书,它不仅让我学到了知识,还让我体会到了学习的乐趣。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字篇六

我不知道我是以怎么样的心情去阅读这一本书的,但是我只知道,读完它的我心中只感到一种掏心裂肺的悲凉。

当我在学校图书馆里惊喜地发现这本书时,我的心情是激动的,因为我周围的许多人都看过这本书,都说好看。带着忐忑的心,我借下了这本《白夜行》,日本著名作家东野圭吾的成名作,一本把“悲凉”这个词发挥的淋漓尽致的好书。

故事从桐原11岁时发生的一场悬案开始,这改变了他生活的全部。他的爸爸被发现在一个大楼的通风管里,没有了呼吸。所以,他的生活就再也没有了光明。直到十九年后,当年的那个警察笹垣又开始重新调查此案,惊人的发现凶手其实就是桐原本人。

但即使如此,他的生活依然明亮。因为他最好的朋友——雪穗,她的生活同样肮脏不堪。可是他们仍然彼此依靠,彼此交心。对他们而言,对方给予的温暖是他们黑暗人生中投来的一道希望之光,支持着他们顽强的生活。

书中有一段名句,是雪穗说的:“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夜,但并不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凭借着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当成白天。我从来就没有太阳,所以不怕失去。”看到这里,我只感到一股寒意从背脊直达脑髓。这是多么复杂的一种情感啊!我同情他们的遭遇,我觉得他们悲惨。可即使他们的人生不堪,他们却从未被挫折击垮。而我呢?遇到一点小事就大惊小怪,遇到一点挫折就溃不成军。我身处于幸福之中,明媚的阳光暖暖的打在我身上,惬意极了。而桐原一生最大的心愿竟是“手牵着手在阳光下散步。”因为这是他唯一的信仰,唯一的温暖了。

笹垣曾说,桐原和雪穗好似虾虎鱼和枪虾,相互依存,相依为命。但虾虎鱼从不光明正大地在枪虾身边。这个比喻确实不错。《白夜行》是以双线交叉的形式来写的,雪穗的生活是明线,桐原的生活是辅助暗线。但是这本书也不是完完全全交叉来写的,甚至可以说这两条线几乎是无关的。我们只能从蛛丝马迹中去臆测这两条线的相交。这里,我不禁被作者高超的写法而折服。

桐原和雪穗在文中唯一的一次交汇,是在雪穗分店开张,圣诞节那一天。警察们潜伏在周围等着桐原的出现,却迟迟没有等到。忽然,笹垣像是意识到了什么,飞速向那个穿着滑稽玩偶服的圣诞老人冲去。谁知那圣诞老人纵身一跃,跳下了楼梯。警察们急匆匆冲下楼时,他倒在血泊之中,胸前插着一把剪刀,那把他在童年时常常拿来给雪穗剪纸的剪刀,那把曾插在他父亲胸前的剪刀,他视若珍宝的剪刀。

而雪穗呢?她在目睹了这一切时,只是如人偶般面无表情地说了一句:“我不知道。雇佣临时工都由店长全权负责。”然后沿着扶梯走上楼去,背影如同白色的幽灵。

她一次都没有回头。

我想流泪却流不出来,内心如同翻了五味瓶一样,各种复杂的情绪一股脑涌上心头。我早已忘记了桐原和雪穗的心狠手辣,因为他们也是受害者。他们之所以没有放弃生的希望,是因为对方的温暖代替了无尽的黑暗。而在这一切都结束之后,东野圭吾只给了读者一个冷漠的转身。因为当一方的温暖结束之后,故事也就结束了。桐原最后的选择保全了雪穗,可桐原的选择却让雪穗走进了无尽的黑暗。我为这沉甸甸的感情而动容,我又对社会的黑暗社会厌恶。我想象这她那个跌跌撞撞上楼的身影,那个在阳光下散步的愿望。

合上书,望着书封面上两个手牵手的孩子的剪影,以及那倒映着幸福的影子,我思绪万千。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字篇七

有一句话说得好读书百遍,其义自现我相信每一个人的心中都有着自己喜欢的书,来我们大家一起去寻找我爱的那本书吧。

我最喜欢的书,就是我已经看了很多遍很多遍的一本书,那本书是《了不起的狐狸爸爸》,这一本书的作者是罗尔德,达尔。他是一个很伟大的作家。

这一本书我也不知道,看了一遍两遍还是三遍这一本书对我来说怎么看都像第一次看的。

一本书,有个听见呀,让我呃印象最深,那就是那位?吴莉芳娃去偷鸡的时候,我爸却被那个猎人给打断了。每一次想到这我就想到那个情节仿佛就在眼前出现呢。

这本书虽然对有一些人来说是无趣的,但是对我来说是很有趣的。

这一本书是我看过所有书中最有趣的一本书,所以我。会有那么深刻的记忆,让我最难以忘记的一本书。

《了不起的狐狸爸爸》这本书可能就是我爱的那一本书吧。因为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字篇八

我看过很多书,有《小公主与矮爸爸》、《穿越时空遇见你》、《谁的假发在飞》、《梦想家唐豆》……不过,我最喜欢看《神奇女生祝如愿》这本书了。作者是郁雨君,她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了。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个拥有神奇名字的女孩祝如愿,祈祷上天给她一个漂亮妈妈和一个又帅又善良的哥哥。她和她的木偶剧演员爸爸真的如愿遇见了一对奇特漂亮母子,会吹长笛的允典阿姨和吉利哥哥。他们象两个半圆一样拼在一起,组成了一个完美的四口之家。可是奇妙的遇见和幸福的生活之后,是突然的分离和心碎。祝如愿的追寻换来一个悲伤的真相,更牵引出一段奇妙的左脚哥哥的渊源。

我觉得这本书真是我学习的好老师啊!我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启示和帮助,这本书还让我变得更加活泼、开朗了。以前,我从没有像现在那么地快乐过,可是,自从我看了《神奇女生祝如愿》这本书之后,就变得更加快乐了,更加活泼、更加开朗了。我想,如果我们人人都向祝如愿学习,那世界上就不会有人有自闭症了。

我看了这本书后,觉得这个故事从头到尾流淌着令人动容的善良的力量。而且,我觉得书中结尾的最后一句话是最好的:“我从来不曾这样乐观地相信自己,因为我是神奇女生祝如愿。不是吗?”因为我觉得这句话就像说我自己一样,要乐观的相信自己,就可以让自己把每一件事情做好。如果我们一直保持着一种坚强、乐观的心态,就可以把自己的一切一切的烦恼统统忘掉;如果我们真诚地去对待每一个人,别人快乐了,我们会更加快乐,难道不是吗?这本书带给了我快乐,带给了我幸福,还带给了我一种前所未有的自信。

我真佩服文中的女主角祝如愿啊!她是那么的坚强、那么乐观。我要像文中的祝如愿一样努力和尽力地去做好每一件事。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一定会成功的。书中所谓的神奇,就是一种无所畏惧的乐观吧,相信乌云只是暂时的路过,阴天都会变成晴天!

最后,还想对文中的女主角说:“你真是我的骄傲,我相信你以后一定会活得更加快乐的,你们一家子一定会活得更加完满幸福的。”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字篇九

小说是阻止同学提高的高墙——书呆子。

但是,真的是这么回事吗?我不认为。在我的眼中,小说是我的良师益友。我最喜欢看小说了!

六年级时,我便开始了我的“周游小说国”之旅。还记得初次读的那本《小妖的金色城堡》真是被它深深的吸引。为其中的情节,为其中的佳句,更为其中的人物。惊鸿一见的如凤凰般耀眼的文字色彩。

小说带给了我无尽的乐趣。常常会为其中的跌宕起伏的情节而揪心;常常会为一幕幕生死离别的情景而哭泣;常常会为一个个阴谋误会而气得直跺脚;常常会为最后大团圆结局而欢笑。说不清的喜怒哀乐,却更带给了我一丝惆怅的快乐。当我在看到主人公历尽千辛万苦而终于达到目标时,我也笑了。我的乐趣便是和小说一起和笑。

小说陶冶了我的情操。这是一定的。当读《夏至末》时,我觉得我的心被轻轻地挑了起来似的。在华丽,轻柔,空灵的文字中飘荡。那充满了灵感的,又带着修养身心的文字常常给我一种宁静,安逸的气氛。作者的平静的,空灵的思绪也给了陶醉的味道。

小说提高了我的写作水平。不同的作家有不同的风格;不同的风格有不同的文字,不同的文字有不同的灵感,所以在看小说的过程中,我也能得到灵感。韩寒的幽默尖锐,郭敬明的空灵飘逸,落落的惆怅轻飘,沧月的磅礴浩大,明晓溪的细腻感人,步非烟的诡异悚然……都让我看见了他们的优点。我取长补短了。我也进步了。

小说教会我做人的道理。无论如何,在所有我看过的小说中都出现这样一个信息:不要做坏事。小说是夸张的,是虚幻的,是构造的。但它却会时时体现出一种品质。在小说中,不似文学的高深,诗歌的简练,普普通通的一看就懂。我明白了,即使假的,我也感动。即使假的,我也要学习,因为我愿意。

小说带给了我乐趣——我。

小说陶冶了我情操——我。

小说提高了我作文水平——我。

小说交给我做人的道理——我。

小说是我的良师益友,我最喜欢看小说了!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字篇十

《冒险小虎队》是一套发生在世界各地充满神秘色彩、情节曲折、惊险刺激的冒险小说。三个智慧少年知难而难,闯入一个个危险地带,惊心动魄。在破案现场你有时可以用gps定位仪才能发现可疑线索,当书中让我好奇,倍感神秘的是每个故事问题,极大的掀起了我的好奇,当我百思不得其解时,我就会拿出书中的多种解密卡往神秘记录一贴,答案就会水落石出,揭开了我的好奇心和求知欲。

这套书的插图只有黑白两种颜色,更增加了小说的神秘色彩。插图的表现手法十分夸张,画面上的人物有的面目狰狞,看了让人胆战心惊,有的张大嘴巴,眼睛里充满了恐惧;有身披白衣的幽灵,有眼窝深陷的僵尸,有流泪的骷髅,还有巨大的蜘蛛……这些更让故事情节更加惊险、刺激,也极大挑战了我的胆量。

故事中的一个个悬念让我看了上篇又想看下篇,恨不得一口气把故事读完。我仿佛成了第四只小虎,为他们身处险境,而捏了一把汗,为他们化险为夷,松一口气,和他们欢呼胜利。

路克、碧吉、帕克里克,他们是三个形景不离的好朋友,他们生活经验丰富,他们善于观察,合作乐观;面对困难,永不放弃,面对朋友永不抛弃;他们富有爱心。痴恶如仇,他们是我心中的英雄,是我们的榜样。

听了我的介绍,你的心一定动了,欢迎加入小虎队,和我们一起去冒险吧!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字篇十一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自我读过冯骥才的《俗世奇人》之后,对这句话的感悟更深了。

《俗世奇人》是著名作家冯骥才创作的短篇小说集。全书由十八个短篇构成,每篇专讲一个传奇人物的生平事迹,故事生动有趣,人物跃然纸上。

这本书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人就是刷子李了。他给自己定了个规矩:每次刷墙穿着黑衣,如果刷墙时身上有白点,就不收工钱。他干活的时候,刷子一举,往墙上一拍,划出一道匀匀实实的白,刷出的墙面好比平平整整打开一面雪白的屏障,刷子发出的声音如同优美的乐章,不禁使人暗暗赞叹。书里有句话说得好:“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社会是一个人才社会,以前这样,现在也是这样,你必须有一技之长才能更好更体面地生存。

有人擅长绘画,如果再勤学苦练,就可以当一名画家;有人善于写作,如果更上一层楼,就能成为一名作家。如今在大城市里,司机都要会讲英语,公司的员工还要会使用互联网。有了一技之长,你就可以在社会上安身立业,而如果你什么都不会,就只能被社会所淘汰。

曾经有一个人在酒店当清洁工,他认真负责,一丝不苟,每天把厕所都洗得干干净净。有一天,一个顾客嫌弃马桶太脏,他当场舀了一杯马桶里的水自己喝下去。顾客惊呆了,问他:“你怎么敢喝马桶里的水?”他骄傲地回答:“马桶是我洗的',我虽然只是一个清洁工,但我能把马桶清洗得非常干净,里面的水都可以喝,这也是一个特长啊!”是啊,他虽然只是个清洁工,但他也有自己的一技之长,虽然微不足道,但也可以凭此立身。

手艺人靠的是手上的绝活,有绝活,吃荤、亮堂,站大街中央;没有能耐的,吃素、发蔫,靠边呆着。

冯骥才笔下的苏七块、蓝眼、酒婆、认牙、泥人张等等都是身怀绝技的普通人,他们都是凭着自身的绝技立足社会。一个普通人,只要肯用功,也可以把事做到极致,变成自己的特长。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手上需要一技之长。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字篇十二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题记 我最喜欢的书是《熊猫回家的路》,它是根据迪斯尼电影小说写成的一本书。看到有书的同学们看得津津有味的样子,我便苦苦哀求妈妈帮我也买一本。一段时间后,书被寄回来了,就这样我将这本“来之不易”的书放到了“最喜爱”的宝座上。

我喜欢书中的故事它主要将了主人公失去双亲的芦娃子遇到了迷失方向的小熊猫胖胖,而,、村里的专家认为,一只大熊猫只能抚养一只小熊猫,坚决要把小熊猫带走。芦娃子只好偷偷的抚养胖胖,还教会了它觅食、爬树、吃竹子……历经千辛万苦把小熊猫送回熊猫妈妈怀抱了的故事。它使我看到了熊猫胖胖那奄奄不息的生命奇迹,和芦娃子与动物之间那比山还高,比海还深的情意,往往使我看得如醉如痴,芦娃子和胖胖的那些悲欢离合的情节,在作者的笔下更是让我牵肠挂肚。

是一看再看,甚至现在都快会背了,因为他实在太好了。

一本你喜爱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认识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遨游,让你的灵魂更见美丽!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字篇十三

我家有很多数学书,比如:《马小跳玩数学》、《奇妙的数学》、《数学童话集》等等,可是我最喜欢的却是《课本上学不到的数学》这本书!

这本书一共有十二课,每节课讲的内容都不相同,而且每讲一课都会有关于本课的一篇小漫画,看了漫画你就大概知道要讲什么内容了!

比如第一课:1和0的故事。背景是六一儿童节联欢会,1和0通过对话让大家记住了他们!随后课文又紧抓重点详细介绍了1和0的诞生!让我们知道了1和0是两个非常重要的自然数!

小朋友,你知道是谁发明了阿拉伯数字吗?我猜想很多人都会回答是阿拉伯人,其实在没有认真阅读这本书之前我也不知道!课本的第三讲就回答了这个问题,原来阿拉伯数字是印度人发明的!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古代人怎么测量时间》这课,原来在3000多年前,中国人就开始利用影子来确定时间了,并且发明了最原始的计时工具圭表!而且在阴雨天和夜里可以用水钟和漏壶来计时!

通过对这本书的认真阅读,还让我知道了“+”、“-”符号的来历,扑克牌里每种花色代表的意义,以及人头牌代表的是12位著名的人物!

《课本上学不到的数学》虽然是我上一年级的时候妈妈给我买的,但是我从来没有认真阅读过,这个暑假我再次认真阅读后除了让我知道了很多书本上不会讲的数学知识外,也让我体会到了学习没有年级高低之分,只有知道与不知道!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字篇十四

说起读书,有人喜欢《十万个为什么》,有人喜欢《绿野仙踪》,你知道我喜欢什么书吗?我最喜欢是童话故事《大拇指·汤姆》。这个故事讲得是:从前有一对夫妻,一直都没有孩子,那一段时间,夫妻两个每天都唉声叹气的。

过了一段时间,妻子终于生了一个孩子,是一个小男孩儿,由于他像大拇指那么大,妻子给他取名叫“大拇指。汤姆”。

有一段儿时间里,那一对儿夫妻,整天陪伴在汤姆身边。直到有一天,有两个陌生人在一边注视着,小声嘀咕道:“如果我们能能得到这个孩子,把他作为展品去各个城市展出,我们一定会发大财。”

于是他俩上前对汤姆的父亲说:“我俩想买你的儿子,请相信,跟着我们会比跟着你们好。”父亲说:“我的宝贝儿子,胜过世上的一切,金子银子算得了什么?”汤姆听到这两个陌生人要买他,便偷偷沿着父亲的大衣爬到他肩上,对着父亲耳朵悄悄地说:“把钱拿着,让我跟他们走,我很快就会回到你身边的。”

于是父亲同意以一大块金子买汤姆的两个陌生人,把汤姆放在手上,让他们带走。

到了黄昏,汤姆说“我困了,放下我吧”。于是哪两个人,就把它放在前边的一个小土块上。汤姆趁二人不备,溜进了一个废弃的鼠洞里。汤姆故意扯着嗓子叫,两个人立刻跑了过来,用手猛捅老鼠洞,折腾好一阵儿,也没有捅出来,他们只好走了。

到了晚上的时候,汤姆出来后找到一个蜗牛壳儿,在蜗牛壳儿里睡了起来,等醒来时自己却在一堆草里。这草正好是牛的早餐,于是牛吃草时把汤姆吞到了肚子里去了。汤姆很害怕,就叫了起来。厨娘听到了牛的肚子里叫了起来的声音,非常惊讶,把这件事告诉了老板,老板听后立刻让厨娘杀了那头牛。但是,新的灾难又降临了,一只饿狼猛扑过来,一口把装着汤姆的牛吞了。汤姆告诉狼他家有好吃的,给狼说出了家的地址。到了家里,排水沟里有好吃的,狼吃得饱饱的,但再想从排水沟里出来,简直比登天还难。汤姆大喊大叫,汤姆的父母被吵醒了。父母听到狼肚里的汤姆的声音,就拿来一把大斧子,一把长柄镰刀,正当父母想砍狼肚子的时候,却听到汤姆在叫,他们高兴地说我们总算找到宝贝儿子啦!为了不误伤儿子,父母用斧头去劈狼,狼死了,他们急切地切开狼的肚子,想把儿子放出来,汤姆终于出来了,他们不停地亲吻宝贝儿子。

从此的汤姆幸福极了。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字篇十五

“爸妈对我说的每个字,关于我的每个词,我都吸收到身体里,牢牢记住,一个不落。“——她的聪明让人妒忌!

“我从来没有开口说过一个字,而我快11岁了。”——她的寂寞让人心碎!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听见颜色的女孩》。主人公美乐笛患有脑瘫,但她是整个校园里最聪明的学生——可惜没人知道这一点。她的老师、同学、医生都认为她全无学习能力。于是,美乐笛只能每天做同样的习题,抄同样的字词,一遍又一遍。

如果美乐笛真能表达:表达爱、表达愁、表达日思夜想,该有多好!可是,她不能说话、不能行走、甚至不能写字……她日复一日地做着遥不可及的梦,在现实中她只能当一个单纯的旁观者,默默享受着寂寞的滋味。

不少同学歧视她,她装作不在乎,但事实上她的心灵很受伤。她真的认为,自己可能不会有朋友。一次偶然,美乐笛发现了用语音电脑与他人沟通的方法,她欣喜不已。通过努力,她赢得了友谊以及别人赞赏的目光——她的坚强和努力让人钦佩!

可是,当她的生活不断改观时,她再次被队友们背叛,再次成为被遗弃的那个人。她从自己的世界里跌落,曾经十分幸福的美乐笛,再次形单影只,备受嘲笑。

她努力地想面对戏谑的人生,命运的考验再一次降临:她的妹妹遭遇车祸。她得虽然到了队友的道歉,生活也重回正轨。美乐笛也将打击释怀,坦然面对新的生活。

在《听见颜色的女孩》中,美乐笛积极向上,坚强勇敢的精神时时刻刻鼓舞着每一个人,她身残志坚的形象也震撼着每一位读者。即使她的命运如此残酷,她还是决定勇敢地面对生活,笑对人生的残局,坚定地迈向对她来说虚无缥缈的未来。学校里总有一些同学瞧不起她,她毅然选择无视:她选择给那些同学留下一个坚强的背影。

作者的语言描写十分优秀,使美乐笛这一形象跃然纸上。即使是一个不幸的残疾女孩努力追求梦想这样令人心酸的故事,作者也让字里行间充满着幽默风趣。

只要我们拥有坚持不懈的可贵精神,愿意在人生的道路上挥洒汗水,在失落时露出一个不屑一顾的微笑,我们就能够听到独一无二的,只属于自己的,生命的颜色。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字篇十六

我的房间里许多我喜欢的书,包括《三字经》《中国上下五千年》《三国演义"三国演义》《水浒传》等,其中我最喜欢的是《三字经》,因为它不仅是中华文化经典之作,也是我的最好的老师,每一次读它,都能引发我很多的思考。

《三字经》最大的特点就是三字一小组,含义简单易懂,读起来朗朗上口。“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是这本书的第一句,很简单,却蕴含着一个深刻的道理:人生下来的时候都是好的,只是由于成长过程中,后天的学习环境不一样,性情也就有了好与坏的差别。“子不学,非所宜。幼不学,老何为。”更是教育我们:一个人要是小时候不好好学习,到老的时候一无所知,能有什么用呢?又如“养不教,父子过。教不严,师之惰”等许多道理,都能从这本书中懂得。

《三字经》里还有孟母三迁,五子登科,孔融让梨等许多经典小故事,最让我感动的是《孟母三迁》里的断机教子。孟母为了孟子一个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几次搬家选择居住地。但孟子有一天逃学了,孟母就当着孟子的面把刚刚织好的布给剪断了,说:“你读书不专心就像断了线的麻布,学习不努力永远也学不到真本领。”

孟子牢记母亲的话勤奋读书,后来成为了著名的大思想家。这让我懂得了学习最重要的就是勤奋和专一。

《三字经》甚至还有天文,地理,气候等自然方面的知识。读《三字经》让我懂得了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什么是学习,什么是爱。

我喜欢这本书,喜欢书里的智慧和精神,这本书是我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知识宝库和思想宝库。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字篇十七

今天,我在家很无聊,拿起一本书翻了一遍。突然,当我看到“小英雄雨”张文,我被里面生动的情节吸引住了。

张文的这个情节非常有趣。尤其是这一段:。

这场雨把敌人引向田野一会儿,然后到大路上转一转,走进这个假雷区。雨伴随着一声故意的叫喊而来。小心地雷!”一个小幽灵士兵踩在松软的地面上,以为自己踩在了地雷上。他尖叫着摔倒在地上。这一叫,魔鬼大队突然闪到一边,叽里咕噜地倒了下去,吱哇一声。趴了一会儿,没有打雷,只是如释重负地站起来。许多魔鬼,因为他们只是把头埋在土里,做了一张满是沙子的脸,只露出他们滚动的眼睛。一个接一个,缩头惊慌的样子,仿佛吓出了灵魂。

这个故事讲述了小英雄余来和小恶魔们为智慧和勇气而战的故事。他写出了智慧、勇气和热爱祖国的优秀品质。

俞来从小就很勇敢。我们的年龄和他相似,但我们在许多方面无法和他相比。

他生活在战争肆虐的艰难时期,但他是如此的勇敢、机智和热爱他的祖国。与他相比,我们更快乐,但我们没有表现出他的优秀品质。我们应该以他为榜样,向他学习,尊敬他。

下雨了。我真的很想和你一起在回程的河里游泳。我真的很想和你一起去夜校。我们是中国人,我们热爱我们的祖国。”我想说的是。我真的很想和你和日本鬼子一起玩。不幸的是,我们不在同一个时代。只有通过传承你的精神和培养良好的技能,我们才能在成长过程中为祖国做出贡献。”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字篇十八

书,一直是我最好的朋友,它不但丰富了我的知识,而且开阔了我的眼界。我读过许多的书,最喜欢的要数罗贯中写的三国演义。

这本书主要写了汉末晋初之间魏、蜀、吴三国之间的明争暗斗,章章妙语连珠,节节精彩无比。

书中猛将如云,谋臣似雨,大将成百上千,我最敬佩的是张飞。他武艺高强,手执丈八蛇矛,取敌方首领之首级如探囊取物一般,而且机智勇敢,长板桥上,曹操率几十万兵力,攻打刘备,他自告奋勇,替下赵子龙后,身边只有一百不到的士兵的,于是让他们每匹马上绑上竹竿,跑来跑去,烟雾阵阵,谨慎小心的曹操误以为有埋伏,不敢前进,又三声吼,将曹操身边夏侯杰吓得肝胆破裂落马而死,赶跑曹操。

张飞武艺绝伦,蜀国丞相诸葛亮的智慧更令我赞不绝口。

诸葛亮一生七伐北方的魏国,最著名的一战要数火烧葫芦谷了。他调兵谴将,派王平、张苞在主营两旁树木丛中埋伏,自己统率大军,在葫芦谷中埋放树木、炸药等各种易燃物品,又将葫芦谷围了个水泄不通,万事俱备,就派人去魏营挑战,等他们全部出来之后,引他们往葫芦谷去,司马懿自知有计,急令停止,王平、张苞从后面杀来,魏军没防备,只好往前逃进葫芦谷,诸葛亮马上行动,点起火来,霎时火光冲天,浓烟滚滚,趁他们像无头苍蝇乱撞时,又设下绊马绳,一连将魏军打得溃不成军,炸死的、烧死的、砍死的无数,军士们又举着火把冲进去,遇着魏国士兵就杀,只有司马懿与几位高级将官左突右冲,可什么也看不清楚,又怕伤了自己人,忽然,天降大雨,浇灭了火种,被司马懿几人奋力冲杀,突出重围跑了。虽然没杀死主将,但这一仗也在三国历史上写下了光辉的一页。我更是对诸葛亮这位军事奇才敬佩的五体投地。

我希望没看过《三国演义》的同学多看看这本好书。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字篇十九

在家喻户晓的四大名著中,《西游记》是给我印象最深的,也是最喜欢的一本书。

《西游记》记叙了唐代高僧唐三藏与四个徒弟,历经八十一难,到西天取经的故事。

大徒弟孙悟空虽然天性顽劣,有“大闹天宫”的黑历史,却是徒弟四人中最厉害的,也是取经意志最坚定的。西去路上斩妖除魔,立功无数。与白骨精斗,“三打白骨精”;与六耳猕猴斗,看谁是真谁是假;与红孩儿斗,看谁更胜一筹;还与自己的“拜把子”兄弟牛魔王抢芭蕉扇……总之呢,孙悟空是与妖怪、与天与地斗,其乐无穷。

不过,最吸引我的不是这些取经故事,而是他当初在他第一个师父——菩提祖师门下学习的生活。

当初他去拜师时,他的那些师兄们对他并不好,挤兑他,嘲笑他,让他干活,几乎所有的狠毒招都用上了。好在孙悟空心大,不计较,继续帮他们干苦活。也好在菩提祖师慧眼识珠,对他这个任劳任怨、悟性很高的小徒弟悉心教导。

后来孙悟空刻苦学习,学到了不少招数,最后,他还学到了比“日行千里”更厉害的神功——十万八千里高的筋斗云。学完这个,菩提祖师也教不了他了。于是,孙悟空便从菩提祖师的门下毕业了。

回头看看,支撑着孙悟空走完漫长西天路的,不是他多怕紧箍咒,也不是孙悟空对西天多向往,而是当初他拜师时学到那股的坚韧劲。

当初的孙悟空苦练七十二变,吃遍了学习的苦,才在后来的取经路上能做到笑对八十一难,从容面对一切。这正应对中国的一个成语——苦尽甘来。最终封圣成佛。

其实,像这种先苦后甜的日子,不也就是我们即将要走的路吗?

小学时培养习惯,初中时夯实基础,才能在高中游刃有余的学习,面对高考时镇定自若,不至于在高中复习时毫无头绪、心烦意乱地面对,结果到头来,就成了“年与时驰,意与日去”的悲剧。高考考砸了,后来的路就更不好走了,走上社会,潮水般的困难一浪接一浪,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仿佛永远解决不了,真是“一步错,步步错”啊!最后就成了“逐成枯落,多不接世,悲守穷庐,将复何及!”

我们若想像孙悟空那样,能“笑对八十一难”,就必须在现在“苦练七十二变”。

现在吃不了学习的苦,将来生活就会双倍加赠于你。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字篇二十

我最喜欢的书《一千零一夜》了,它又叫《天方夜谭》。这本书里最著名的故事《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了。

这个故事讲得是:在从前城市叫波斯。个城市里有兄弟,两都很穷。叫高希睦,弟弟叫阿里巴巴。高希睦娶了个很有钱家的女儿做老婆,而弟弟阿里巴巴却没有那么幸运了。阿里巴巴家里唯一值钱的那三头小毛驴。每天早上阿里巴巴都要去砍柴,把它卖掉,一家人就靠砍柴为生。可高希睦却没有管过......弟弟阿里巴巴用自己的勇气和智慧得钱财,而高希睦却银滩才丢失了性命。

《天方夜谭》这本书是阿拉伯的聪明才智的结晶,这本书中酸甜苦辣样样都有。作者把每个故事公介绍详细,剧情很生动,把当时的影像栩栩如生的描绘在你面前,也是把故事写活了,出你。

那为这本书叫《一千零一夜以前》呢?相传很久有国王每天都要娶妻子,天就杀掉。姑娘想要阻止他的做法,就嫁那个国王。他给那个国王讲故事,国王要杀她的时候,她讲故事最精彩的部分,国王继续听故事不杀她,就这样这个姑娘讲了一千零一夜,国王感动了最后把她放了。

这本书教育了我们我们遇到,都要发挥我们的聪明才智,走出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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