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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以发现为话题的作文(模板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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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以发现为话题的作文(模板19篇)
2023-11-09 18:52:48    小编:YXJ

学习中的困难与挑战是我们不可避免的经历,总结能帮助我们更好地应对。写总结时要尽量客观公正,对自己的优点和缺点都要有清醒的认识。以下是一些总结的优秀样例,希望能够为你的写作提供一些借鉴。

以发现为话题的作文篇一

探索,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动力,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生活中的每一点成果,都是源于探索的结果。可以说,探索就是带领我们在迷雾中走向胜利的彼岸的一条绳索。也许有些人会问:“那怎样做才叫探索呢?”驾驶宇宙飞船去考察各个星球,这是探索;科学家千方百计发明一件东西,这是探索;攻克一道难题,学会做一件自己原来不会做的事,这也是探索。当然,探索也不是每个人生来就具有的。探索的确需要智慧,但是,更不可缺少的,是你的那一份敢于探索的勇气。当你遇到一件前所未有的困难时,如果你失去了探索的勇气,如果你胆怯了,你退缩了,那你只能永远被困难所束缚,永远逃脱不了它的手心。

生活中还有很多未知等待我们去探索,去发现。正如哥伦布所所说的那样:“探索是我唯一的乐趣”,“往前走,再往前走……”

以发现为话题的作文篇二

生活中,只要有一双善于发现美的眼睛,就能发现生活中处处有道亮丽的风景。有人感叹姹紫嫣红的花之美;有人感叹碧蓝宽阔的天空美;还有人亦为人情温暖而感叹:啊,真美!人独爱的那道风景线,也同样让千千万万诗人迷醉、它、便是山。

随着城市越来越繁华,山似乎越来越少,人们快节奏的生活,似乎也忘记着一处清幽静谥的地方——山。

大概是六、七岁时,我随着妈妈来到了三清山,它高大的耸立在前,仿佛是一位德高望重的学者,沉稳、威严,带给我的是一种震憾美。

走进山间,才真正感受到诗人所描绘的奇丽之景。虽有些人多嘈杂,但丝毫不影响三清山的美。我们漫步于潮湿的山间小路,空气间弥漫树木花草的韾香,山谷中回荡着婉转的鸟鸣,偶尔几声清脆的鸣叫为山谷增添了无限生机。所有的所有,在这山谷中生长直到死亡,每个生命都让三清山显得更美。生机勃勃,朝朝暮暮都如同暖春般鸟语花香。我不禁放慢了脚步,虽因幼小有些沉不下心,但这一切就仿若有种特殊的魔力,牵引着我的视线,我的心灵。山间,带给我的是一种生机美,美入了心间,如痴、如醉。

我们一路说说笑笑,或沉醉于美景,全然不觉得腿脚的酸痛,不知不觉登上了山顶。时间有些久了,我虽不记得登上山顶的情形,但我难以忘怀那份心情和山顶的景色带给我的感受。脚步踏在山峰顶端,却不是害怕,而是难以言喻的欣喜、激动,和前所未有的踏实。我向下俯视力,房屋、人、景物都尽收于眼底。站了一会儿后,你似乎被一种奇妙的力量所感染,我那颗浮躁的心也渐渐平息,一丝温暖亦或一丝安然充盈于心间。“鸢飞戾天者,望峰息心;经纶世务者,窥谷忘反。”古人迷醉于山间,我也倾醉于如此之美了。山顶的美妙是不言而喻,若非亲身感受,是难于体会这样无与伦比的心灵盛宴。

啊,真美!山这奇丽,山之生机,山之惟妙,山之沉稳……唯有那道山我风景线令我沉醉。不妨放下忙碌的心情,去感受山之美吧!

以发现为话题的作文篇三

观察是一种敏锐的能力,没有观察就没有发现。

为什么世界上会有盾牌,我发现大概是因为看见过乌龟在有危险的时侯会缩进壳里,乌龟的壳很硬,所以人类就制造了盾牌用来防身。

为什么大象身体那么大,我发现,它还不吃肉,吃素呢?大概是为了要减轻自己的重量吧。

为什么地球上会有飞机呢?因为美国的莱特兄弟发现鸟能飞是因为有翅膀才能飞起来,而人类却没有翅膀,所以他们才发明了飞机。飞机的机翼就像鸟的翅膀。

为什么狗是狼进化而来的呢?大概是因为他们的祖先是一家人的缘故吧!

世界上有许多东西很值得我们去认真观察,去发现。有了发现,才有创新,我们就会越来越聪明,我们的世界才能越来越先进和美好!

以发现为话题的作文篇四

生活当中,许许多多的事情在不断地被我发现着。妈妈是个非常爱干净的人。洗衣服是宁可不吃不睡也非做不可的"工作",她把脏衣服放在洗衣板上,揉呀,搓呀,时时不用沾满泡沫的手擦擦额上的汗捶捶发酸的腰。妈妈洗衣的情景,犹如电影里的一个镜头,不断地"播放"着。终于有一天,我拿着自己的脏手帕,趁妈妈不注意,偷偷地去洗。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手帕洗干净了,我吁了一口气。这时,我发现早已倚在门边的妈妈的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爸爸非常关心我的学习,经常了解我的学习情况,可他从不陪读,也不检查作业。他总说:"我相信孩子。"我听了这话,精神上有了一种莫名的动力,一定要好好学。我用自己的成绩证明了这一切。当我把大红的证书捧给爸爸时,我发现,不爱笑的爸爸脸上浮现出了灿烂的笑容。

奶奶七十多岁了,她非常疼爱我,姑姑来看望她时,总会带来许多好吃的东西,而奶奶总是舍不得自己吃。她说:"让我的乖孙女吃吧,好长大个子。"我明白奶奶对我的爱。于是我拼命地投稿,用得来的稿费买了一袋奶粉,当我把奶粉放在奶奶眼前时,我发现她那本已混浊的眼睛里闪出晶莹的泪花。发现,使我看到了妈妈的欣慰;发现,使我懂得了爸爸的希望;发现,让我回报了奶奶的疼爱。

以发现为话题的作文篇五

咦,这是什么味道呢?我朝着香味飘来的地方走去,一看才知道,原来是爸爸又在厨房炒菜,在我的印象里,爸爸以前从来不炒菜做饭的呀,可是在这段疫情时间里,我发现他正悄悄的发生变化了。

过了好久,还没听到锅铲的动静,我心里开始着急了。爸爸到底会不会弄呀?难道我一会儿真的要饿肚子吗?于是我进去一看,原来他还在切菜中,看着爸爸这笨手笨脚的样子,于是我把妈妈平时教我的'一些步骤告诉了爸爸,他会心一笑对我说:“等着,看大厨给你变个魔术吧!”

不知道过了多久,爸爸终于端着一碗香喷喷的腊肉蛋炒饭出来了,只见金黄的鸡蛋和飘香的腊肉裹着松软的饭粒,看起来非常美味,让我口水直流。我连忙尝了一口,哇,这一碗蛋炒饭简直色香味俱全,我立马举起大拇指,连声称赞道:“爸爸,真是好手艺!”看,爸爸不但没有把厨房给弄得乱七八糟,反而做出来的饭菜好看又可口。平时真是看不出来呢!

从此之后我仿佛又有了一个全新的爸爸,他不但每天在家办公陪我学习运动,还研究发明各种美食给我尝,温暖我的胃。爸爸的行动让我懂得了:没有什么是克服不了的困难,只要勇敢尝试,努力了就一定会成功!同时,爸爸对我的关心和深沉的爱也深深地刻在了我的心里。

以发现为话题的作文篇六

冬天悄悄地走了,而春天也缓缓地向我们招手。她像一个仙子,拿着画笔,把春天涂上各种各样的色彩。

瞧!她把梨花涂成了白色,把杏花涂成了红色,把桃花涂成了粉红色,把柳姑娘散开的长发涂成了嫩绿色。她还把田园中的油菜花涂成了黄色,那些油菜花一丛丛、一簇簇的,挨挨挤挤地张开了笑脸。这一幅幅五颜六色的'图画映入我的眼帘,多么像古代诗人吟诵的那样:“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这便是我眼中看到的春天!

听!那棵大树上,燕子正叽叽喳喳地叫个不停,它们是春的使者,不停地告诉人们:“春天来了!春天来了!我回来了!”这时,小喜鹊也飞来报喜:“一年之计在于春!农民伯伯已经开始播种啦!”真真是“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这便是我耳朵听到的春天!

闻!闭上眼睛,青草里夹杂着泥土气息,小草从泥土下探出头来,好奇地观望着泥土外的世界。走进田园,阵阵花香扑鼻而来,眼前这片金色的花海……油菜花,散发出来的菜花香是那样令人陶醉!我钻进花丛中,仿佛自己也成了其中的一朵。蜜蜂、蝴蝶们也都纷纷赶来了,它们飞进花丛中,在花香中翩翩起舞,忙个不停,好不热闹!我真想问一句:“采得百花成蜜后,为谁辛苦为谁甜?”这便是我闭上眼睛闻到的春天!

我喜欢春天,春天是五彩缤纷的,春天是生机勃勃的,春天是情意盎然的。我喜欢春天,它总是带给我们希望和快乐!

以发现为话题的作文篇七

是好巫女吧?”“是啊,我们的责任就是帮助人类发现快乐和幸福。”“为什么呢?他们不会自己去发现,去找吗?”“因为他们……算了,你自己去想吧”姐姐不肯说,我却是好奇,不停地问,她却只是笑。我还是一步不离地跟着姐姐穿梭在人们中间,把快乐和幸福悄悄播洒,让人们快乐,让人们幸福。我的灵力也逐渐提高。不过,我还是想不出那个问题的答案。

一天,我和姐姐发现了一个男孩,他在哭泣。哆哆嗦嗦地缩在一个角落里。姐姐挥着翅膀飞过去,展开灵力,将他罩在里面。他还在哭泣,一直哭。姐姐就一直在耗费灵力。终于,她把灵力全部耗尽了。那个孩子擦去泪水,哆哆嗦嗦地走出阴影,跑走了。姐姐也将死去。“记住,我们要把快乐和幸福带给人类……”我伤心,但却哭不出来,只是更加卖力地帮助人们发现他们自己的快乐和幸福。我不懂的,我不懂的,那个答案。

又一天,我在那个角落里又看见了那个男孩,他依然在哭泣。我像姐姐一样一遍一遍地像使他发现快乐和幸福就在他一转念的不远处,直到我坚持不住。那个男孩站起来。“你的灵力也没了吧?”“你到底是谁?”“我?我是带领人们发现他们的痛苦和灾难的巫师。”“什么?”“你们是由人们的灵魂所产生,只要人还存在一天,你们就不会灭亡;我们是由人世间的种种邪念产生的,我们迟早会消失的。我们要生存下去,所以,我们要消灭你们!”“你可以回答我一个问题吗?”我像我在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就已知道了那个答案,可是我不愿意相信的:“为什么人不会自己去发现快乐和幸福呢?”“因为他们不想,他们会怕得到这些之后的失去。他们不愿意承认这些如此简单的东西他们要费掉很多时间去发现。”他说。这就是答案。是,这就是答案。“发现你我才发现这个答案的,谢谢你。”我说。

在这一刹那,我想到姐姐,她一定是很爱人类的',她不愿意让我知道人类的这一切。我笑,她比我更害怕知道这些的,一定。我已知道答案,我可以安心地去告诉姐姐,我发现我自己的快乐了:是把快乐带给人类,因为他们需要快乐;我发现我自己的幸福了:是和她在一起。

以发现为话题的作文篇八

天才具有超人的智慧,与众不同的头脑。是不能与我们常人相提并论的,但天才也需要学习吗?当了解到大量事实之后,我发现天才也需要学习。

还记得金溪民方仲永吗?仲永五岁的时候,就会作诗画画,是全村公认的天才,有人还特意花钱求仲永题诗。然而正是他的父母贪图小利,把它当做获利的工具,不使学。以致他的才华也就在世俗的恭维面前消失的无影无踪了。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哎!可见天才也需要学习!

在现实生活中,也有同仲永前途不同的“神童”。像我国著名的戏剧活动家田汉,小时聪颖过人,尤善吟诗联对。昔日有一墨客路过他家旁边的客店,曾书一句上联“二河两岩双江口”,久久无人对上。田汉11岁时,见之援笔即书“单人独马一杆枪”。田汉后来能取得惊人的成就,除了他惊人的才华,当然跟平常刻苦发奋是分不开的。看来,天才也是学出来的。

爱迪生有过1000多项改变人们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发明,被誉为“发明王”、“一代英雄”。每一次实验,他都没日没夜的工作。肚子饿的厉害,他就随便吃点东西;困得睁不开眼,他就伏在桌子上打个盹儿。不知过了多少个不眠之夜,多少个辛劳的白天,他终于到达了成功的彼岸。于是就有了“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上百分之一的灵感”这种说法。他年轻时力求上进,开办研究所,在科学上屡建奇功,誉满天下,他可谓是名副其实的天才,。但在他的晚年,由于越来越严重的骄傲情绪,导致他不爱学习,不爱钻研,不力求上进,使得恰恰是在他最志得意满的领域里,犯了大错误。他固执的坚决反对交流输电,一味坚持直流输电,结果导致惨败。原来以他命名的公司不得不改为“通用电器公司”,而实行交流输电的威斯汀豪斯公司至今仍保留着。“一代英雄”就因一时的固执和骄傲,就因一时的不求上进与不爱学习而从此烟消云散了。看来不管是神童还是常人都应“活到老,学到老”呀!

突然间,我发现天才也需要学习,而且需要踏踏实实的学习。我不是天才,所以我也就缺少那百分之一的灵感。因此我必须付出百分之百来学习。

人才虽高,不务学习,不能致至。——后记。

以发现为话题的作文篇九

这段时间,我在外公的熏陶下,终于学会了下棋,起初只是蹲在一边看,经过日积月累,竟然把路数看了个大概,在外公和哥哥厮杀正酣时,我也试着出主意喊招数,这让邻居的叔叔们惊诧不已:“这么小的女娃也懂得下棋啊?”我一撇嘴:“有什么了不起,不就是马跳日,象走田么?”听了这话,大人们便哈哈大笑起来。

当然,一开始外公是不屑与我对战的,但禁不住我的软磨硬缠,只好充当老师和对手的双面角色。过了些日子,我自觉的长进了不少,便要求独立作战,下棋时,尽管我煞费心思,仍难免被杀的落花流水。看见凌乱的.残局,外公郑重的对我说:“学棋,心里不能只装着一方的棋,下棋虽是两个人的事,但你必须把它看成一个人的事,要把红绿的棋子,看成自己的棋子,说白了就是在跟自己下棋。”

红绿怎么会是我的子呢?明明是两个人在下棋,怎么会是我一个人的子呢?我困惑的望着外公,没敢再问,不过是懂非懂的话却清晰地在我心里。经过外公的旁敲侧击,我才彻悟:这不仅是下棋的箴言,更是一种深刻的人生体会。

仅此一役,我受益匪浅,既学会了下棋,又懂得了做人的道理,这就是我的发现!

以发现为话题的作文篇十

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等待我去探索、去发现的问题,比如说“蜘蛛为什么会织网”?“蜻蜓为什么要‘点水’”?“鸟儿是怎样飞翔的”?……如果你发现了这些问题,并进一步去探索,你就会觉得科学真奇妙!

于是,我一回到家,便迫不及待地打开了电脑,百度搜索:“海洋宝宝是什么?”不一会儿,电脑就给了我答案:“海洋宝宝是一粒粒颜色绚丽的小珠子,在水中浸泡五六个小时后,居然‘长大’百倍,捏起来软软的还有弹性。这种被称为‘海洋宝宝’的玩具,近年来特别受儿童喜欢。然而,经过专家检测,该物品中含有重金属和芳香类化合物,这些化学元素及其化合物超过一定含量时对人体有害……”看到这里,我身上冒出了冷汗,一到学校,我马上和同学说了这件事,同学们都同意再也不玩这种玩具了!

大家千万不要再买这种劣质玩具了呀!

以发现为话题的作文篇十一

现代人脚步匆忙,只顾抬头往前走,常常忘了留意身边细小的事物。不单是上班族,连我们这些学生也忙得不可开交,升学的压力,繁重的作业,让我们无暇顾及路边杨柳的新芽吐露或邻家小孩的成长。我一直害怕,等到我们哪天空了,会不会连发现的能力都丧失了呢?还好我现在还有,但即使有所发现,我还是以为自己发现得太少,也太浅了。

父亲的头发很油,但他很忙,没时间去理发店洗头,所以只能由母亲代劳。我一直很奇怪,为什么父亲不像他教育我的一样自己的事自己做呢?当我问他时,他居然说:“我不会自己洗。”我是绝对不会相信的,一个中学的校长竟不会自己洗头,讲出去谁会信呐。但当我有一次看到母亲给父亲洗头的情景后,我就明白其中的原因了。母亲温柔地给父亲搓着头皮,父亲面带微笑,满脸舒适,两人有时也交流几句,但更多的时候是无声的。我突然发现,原来洗头是他们交流情感的一种方式啊。在轻轻的搓揉间,他们的感情就得到了极纯粹的升华。此后我就再没问过父亲这一个问题了。有一次,母亲出去学习了,于是我给父亲洗头。尽管我很小心,但总觉得没把父亲搓洗得舒舒服服的。当我翻动他的头发时,猛然发现父亲的头发好像比以前稀疏了很多,而且两鬓的白发再也无法被黑发遮掩了,我忽然间意识到——父亲老了,真的老了。

关怀和生病的“优越”。长大后,我很难得生病了,母亲的身体却不如以前了。工作很忙,还有家里的活要干,她经常犯累,但从不歇息,直到实在挺不住了,才躺下来休息休息。父亲忙着学校里的事,只能由我照顾母亲。我受惯了母亲的照顾,反过来照顾她,却很不熟练。那一天,我把烧开的水,买好的药,连同体温计一起送进房间时,发现母亲已经睡着了。那如同婴儿般的睡容,原来母亲也有啊。我轻手轻脚地放下东西,没想到还是惊醒了母亲。她吃完药,又躺下,说:“宝宝,给我读篇文章吧。”我拿起床头的《读者》,选了篇挺长的抒情散文念起来。不一会儿,母亲又睡着了——她一定是太虚弱了。我继续朗读着,我想这种情景也许就和我小时候一样吧。母亲并不是只会照顾别人,只为别人着想,她也需要别人的照顾,别人为她着想啊。从此以后,我尽量不惹她生气,很温柔地和她讲话,很少耍刁蛮了。

以发现为话题的作文篇十二

晴朗的天气,一下子就被暴雨淹没;降落的水滴,眨眼被炽热的光蒸发;宜人的景色,在下个路口消失。万事万物,都在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改变着,当我从忙碌中发觉时,美已不见。于是,我便渴望留住美,但是,事实证明,我错了。

路旁那娇嫩的花朵,被晶莹的露珠装饰得楚楚动人,在阳光下散发着薄弱的香气,犹如一位单纯的小女孩在探索着世界。真漂亮!我贪婪地想独占她的美丽,毫不犹豫的将其摘下。抖掉花上的露珠,将它放入背包。然而,没了土的营养;光的照耀;水的浇灌,那朵花最终在黑暗中凋谢。不明其意的我,却只为逝去的花感到惋惜。

炽热的骄阳;血红的朝霞;洁白的月亮,一切都是美的化身啊!拿起相机,却怎也拍不到那让我为之震撼的美。企图想留住每一个美的瞬间的我,终究还是选择了放弃。因为当我还在为留住美奔忙时,那真正的美去早已数着时间流逝了啊!停住脚步回头望时,才发现时间,早已将美存为历史。

直到看到席慕容写的一句话:“我知道,美丽的东西,它总不会,也不愿,为谁停留。”我才逐渐开始反省,那朵花也是这样吗?为我的自私而感到负怒,最终在那背包的黑暗处结束了自己正当年华的生命。

当我再次发现美时,我不在索要它,而是静静的,欣赏它,至到它逝去。学会观赏美,这也许就是我人生中的一份快乐吧!

以发现为话题的作文篇十三

我发现了云彩,发现了它的魅力和美丽。

又是一天早晨,当天刚蒙蒙亮的时候,云出来了。太阳公公醒来了,伸了个大大的懒腰,几朵白云马上跑到它身边,就好像几位舞蹈演员衬托着一个大明星,有趣极了!

白云的“亲戚”——乌云来了,它把太阳挡的一点都没有了,“滴滴答答"天空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天空不知道被谁惹火了似的,不断地下着雨,风也伴随着它,毫不逊色!

天空又不知被谁劝解了似的,停止了雨。雨过天晴,天空又出现了另一幅画面,彩虹出现了!几朵白云马上跑过去衬托着彩虹,唯美极了!

一天快结束了,到了傍晚,白云也该下班了。到了晚上,你会时不时的发现几朵白云在深蓝的天空中来回忙碌着,就好像保镖一样,时时刻刻守护着我们。

是啊,白云不求回报,只求快乐。我喜欢白云,喜欢它那洁白的的颜色,喜欢它纯洁的心灵,更喜欢的是它那默默无闻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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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发现为话题的作文篇十四

我发现在祖国的边疆,有一个沙漠。

我发现在这片贫瘠的土地上,发芽的是一片淡绿色的嫩芽。

我发现中国西北出现了一片绿洲。

偶尔有公益广告拦住我。电视上,航拍镜头下,有一片绿色,黑得刺眼,还有一行醒目的金字——塞罕坝人三代把沙漠变成了绿洲。

我一时不敢相信。

犹记得自己儿时,曾游走之后中国的大好祖国河山,南方的江南第一水乡,北方的六朝文化古都,无不具有令人十分神往。唯独西北方,没能发展引起我的兴趣,似“西北望,北大荒”,一片属于黄土,空空荡荡,风一刮过,说是一个满面沙尘毫不为过。

但我可以发现,似乎,那里早已发展不是自己当初的模样。

第一代森林人手拿铁,背着水桶,背着破草鞋,顶着烈日,弯下腰,铲着挖着,一个接一个地播种。弯曲,铲子,水,垃圾填埋场,弯腰。那一代人,面对黄土回到天空,播下了绿色的种子,也播下了希望。

第二代护林员手持洒水器,卷起袖子,在低矮的绿色植物间漫步。

第三代林务员,穿着专业的服装,携带着沉重的测量设备,将叶片一片片地收集和检查,只有在广阔的绿色大海中,才能找到最好的基因,然后弯腰,然后铲土,然后播种,然后再浇水......

五十五年的辛勤工作,五十五年的不懈努力,我发现了沙漠中生长的新芽,我发现了西北边远处的绿洲,一望无际:广阔的平原,树木染绿了土地,天空是绿色的。

我发现了,三代中国塞罕坝人,五十五年发展始终坚持如一,艰苦卓绝,用他们的付出,他们的奋斗,他们的汗水,他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辛勤工作劳动,将万里荒漠变成了万亩绿洲。

我发现原来直腰吧,弯了:原来的白色皮肤,棕色;原来看着黄土的脸,笑了。因为热爱祖国,热爱祖国,热爱家乡,他们义无道,决心留在塞罕坝,坚持自己大半辈子,只有响应"绿水青山是金山银山"的号召,才使祖国更加美好、更加富裕。

我发现,有一群人,甚至更多的人,站在祖国的边疆,撸起袖子,在阳光下播撒着美好的梦想。

我发现了整个绿洲。

以发现为话题的作文篇十五

现代人脚步匆忙,只顾抬头往前走,常常忘了留意身边细小的事物。不单是上班族,连我们这些学生也忙得不可开交,升学的压力,繁重的作业,让我们无暇顾及路边杨柳的新芽吐露或邻家小孩的成长。我一直害怕,等到我们哪天空了,会不会连发现的能力都丧失了呢?还好我现在还有,但即使有所发现,我还是以为自己发现得太少,也太浅了。

父亲的头发很油,但他很忙,没时间去理发店洗头,所以只能由母亲代劳。我一直很奇怪,为什么父亲不像他教育我的一样自己的事自己做呢?当我问他时,他居然说:“我不会自己洗。”我是绝对不会相信的,一个中学的校长竟不会自己洗头,讲出去谁会信呐。但当我有一次看到母亲给父亲洗头的情景后,我就明白其中的原因了。母亲温柔地给父亲搓着头皮,父亲面带微笑,满脸舒适,两人有时也交流几句,但更多的时候是无声的。我突然发现,原来洗头是他们交流情感的一种方式啊。在轻轻的搓揉间,他们的感情就得到了极纯粹的升华。此后我就再没问过父亲这一个问题了。有一次,母亲出去学习了,于是我给父亲洗头。尽管我很小心,但总觉得没把父亲搓洗得舒舒服服的。当我翻动他的头发时,猛然发现父亲的头发好像比以前稀疏了很多,而且两鬓的白发再也无法被黑发遮掩了,我忽然间意识到——父亲老了,真的老了。

关怀和生病的“优越”。长大后,我很难得生病了,母亲的身体却不如以前了。工作很忙,还有家里的活要干,她经常犯累,但从不歇息,直到实在挺不住了,才躺下来休息休息。父亲忙着学校里的事,只能由我照顾母亲。我受惯了母亲的照顾,反过来照顾她,却很不熟练。那一天,我把烧开的水,买好的药,连同体温计一起送进房间时,发现母亲已经睡着了。那如同婴儿般的睡容,原来母亲也有啊。我轻手轻脚地放下东西,没想到还是惊醒了母亲。她吃完药,又躺下,说:“宝宝,给我读篇文章吧。”我拿起床头的《读者》,选了篇挺长的抒情散文念起来。不一会儿,母亲又睡着了——她一定是太虚弱了。我继续朗读着,我想这种情景也许就和我小时候一样吧。母亲并不是只会照顾别人,只为别人着想,她也需要别人的照顾,别人为她着想啊。从此以后,我尽量不惹她生气,很温柔地和她讲话,很少耍刁蛮了。

自从一级公路通过小镇后,交通事故就不断,伤亡的大多是年纪大、反应又有些迟钝的老头老太。有一次听说外婆他们村路口又出了起事故,当场死亡的是一个骑着三轮车去卖和顺豆的六十岁左右的阿婆。我们连忙打听遭遇不幸的是谁,看是不是亲戚或熟识的人。正当这时,外公打电话来了,声音有点颤抖,听得出比平日紧张了许多:“女儿,知不知道遇上车祸的是谁啊?”母亲说不知道,他更急了:“你妈她也出去卖和顺豆了,走得也是那条路,可我打电话回家问,她到现在都没回去呀。这……这可怎么办呐……你说该不会是你妈吧?”母亲被他这么一说,倒真害怕起来,她连忙安慰道:“不会的,你放心吧,我这就去问问。”说着便挂上了电话,披上衣服就想出门,正好来了个客人,母亲很着急,跟客人说了这事,那人便说,我知道死的是谁。母亲的心一下悬了起来。“是你们村××的妈呀。去卖和顺豆嘛,却被车撞了……”

他话还没说完,母亲就冲进屋里给外公打电话,告诉他这个消息。外公在另一头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过了一会儿又像换了个人似的道:“这死老太婆,出去这么久还不回来,上哪儿逛去了,真是的。”事后我们才知道,外公听说这起事故时,正在人家家里干活呢。一听这消息,外公整个人一下子瘫掉了,好一阵才回过神来,向人家借了电话就打回家,又打到我家,这一段时间,他总是惶恐不安,坐也不是,站也不是,最后干脆回家等消息了。我原以为外公成天对外婆凶巴巴的,好像外婆上辈子欠了他债似的,从这件事上才发现,原来外公对外婆的感情也是极深的,只是藏在心里,不到“万不得已”不会表现出来而已。

……。

科技上的发现大大推动了时代的进步,而对生活中琐碎小事的发现让我们感悟到平日里从未留意的诸多细节。由此,我们会恍然大悟,会痛彻心扉,会仰天长笑,也会潸然泪下。无须抬起高傲的头,就让我们动用最细腻的情感,去体味身边的人与事吧,相信你我一定会有所发现的。

以发现为话题的作文篇十六

美,无处不在:春花烂漫,东风孕育出生机;夏阳骄热,给了人们大汗淋漓的快感;秋高气爽,雁儿的啼叫将收获唤来;冬季飞雪,带给了人们绝对的震撼而能否发现这些美,就在于你那时时刻刻都在看这个世界的双眼。

漫步在樱花铺满的大道,春风将那莺啼与飘香一同送到我的身边。花瓣不时飘落几片,落在小池中,漾起一圈又一圈的涟漪。蝴蝶与蜜蜂仿佛是一对恋人,在树间跳着华丽的双人舞。远处不时传来几声嬉笑。

我在树丛间寻寻觅觅,只为找到那花彼岸花。看!就在那边!我仿佛是一群海盗的首领找到宝藏似的,两眼放光。当我将要靠近时,却听到了脚步声踏踏我凑前一看,是位老人,一位蹲着的老人。

老人身旁杵着拐杖,他那抚摸着花的手布满了岁月的痕迹;衣服是黑色,仔细看袖口还能看到几处油污;眉宇间也被时光无情地踏了个遍,眼睛却透漏出那种一见钟情般的热切。

来!再拍一张!伴随着几声快门的声音,这喊声令得我和老人看了过去一匹大牛正两脚踩在树杈之间,把那树当成了自己的床般躺了下去!老人顿时嘴角向下一歪,连拐杖都没拿便跑了过去。

老人站在那男人底下,驼着背,右手指着他吼道:你在干什么?男人眼一斜,不屑的说:你个老头管这么多干嘛?我们在拍照!看不见吗?老人带着一副仿佛随时都要用那老骨头干一架的气势喊道:再不走我就喊管理员了!这是违法的!那男人一听,没了先前的理直气壮:真是怕了你了走走走。老人一直瞪着他们离开了视线,才转过头来对着这饱经折磨的树说道:真是辛苦你了。

夕阳的余辉映在老人身上,给他镀上了一层金色的袍。远去,才见老人那上弯的嘴角、深邃的眼眸。

世间的一切美好都要发现。黑夜发现了月光,黑夜不再如此可怕;小路发现了路灯,也不再变得孤寂;人们发现了情感,便有了这个绚丽多彩的世界而我,发现了这个充满温情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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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发现为话题的作文篇十七

周末晚上,我做完作业,拿着手电筒出去散步。正当我准备回家的时候,我发现手电筒前面有一群小飞虫。我恐惧地叫了一声,拿着手电筒胡乱挥了挥手,迅速跑开了。

回到家,我大口喘着气,惊恐地对妈妈说:“妈妈,下面怎么这么多虫子?”我开灯的时候引起了一大群,吓死我了!”我妈鄙夷的看着我说,“你好大胆,一群虫子把你吓成那样。那只是正常现象。虫子就是很喜欢光,不然你可以在实验中试试。”“什么?正常现象?那些虫子有病,喜欢光。”我心里暗暗吐槽,但还是听了妈妈的话,准备做个实验验证一下。

我拿着手电筒带着妹妹又下楼了。这次,我小心翼翼地打开手电筒,放在地上。然后,赶紧跑到一边躲起来,和姐姐一起观察现象。不一会儿,手电聚集了几群小飞虫。忽高忽低,绕着圈子飞。事情不是这样。手电筒被关掉了。我蹑手蹑脚地走过去,轻轻地打开它。当我正要走开时,我发现自己被小飞虫包围了。我拼命挥动手臂,冲着嗓子喊,还是没用。我一次又一次后退,眼泪就这样不争气的掉下来,越来越多。姐姐也赶紧跑过来,替我把他们赶走。我渐渐不哭了,和姐姐一起回家了。

到家后,我和姐姐在电脑上搜索信息。原来昆虫喜欢光是因为它们有趋光性。他们以月光为坐标寻找路线,螺旋飞行。当光出现时,他们会误以为是月光,于是出现了前面的场景。看了网上的解释,突然意识到!原来昆虫真的喜欢光!

你看,世界上的`一切都有自己的奥秘。只有通过观察和实践,我们才能解开他们的谜团。

以发现为话题的作文篇十八

四岁时,爸爸从郑州把它给带回来,它是谁呢?它就是我的忠爱犬——小黄。

如今,它逐渐衰老,我本来一直以为它只有7岁,可万万没想到,狗狗的岁数是人类的7倍,七七四十九,它竟然49岁,已经都超出了我妈妈的岁数。

你知道,我为什么要给它取名叫小黄吗?因为它全身长着金黄的毛,像它长着一头飘逸的金发似的,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像两颗大大的黑宝石,一个灵敏的小鼻子,快活极了!我和小黄不仅仅一起快乐地生活,我们之间也有着许多伤感的小故事。

之前爸爸不只带了它回来,还带了一只它的同伴回来,它的同伴则叫小黑,一次,意外的车祸使它去到汪星球,我感到一股冷漠的大风涌上了我的心头,眼泪一直在眼眶里打转,一想到我们往常的快乐时光,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心痛地不可描述,哭得也惨不忍睹,我感到愧疚和自卑,似乎有好多心里话要讲,却讲也讲不出来,好像安慰都安慰不好一样,我内心只能祝愿小黑在汪星球,不要自卑,不要被冷落,无聊记得下来陪我玩耍呀!小黄,它看见小黑走上汪星之旅也非常伤心,每天都要来小黑非常喜欢的公园,趴在草地上似乎在那祷告,同时也非常关心我,每天都会过来安慰我,我不吃饭,它也不吃。

原来小黄对我如此关心,它从没有背叛过我,它才是我最最忠诚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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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发现为话题的作文篇十九

星期天,我在家欣赏爸爸养的仙人掌。突然,我发现仙人掌、仙人球、仙人鞭等仙人科植物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茎肉质地厚实,呈绿色,茎上尖刺密布。

我通过仔细观察,查找有关资料,终于发现了一个秘密。原来,仙人掌身上的刺,是由叶子变成的。因为仙人掌长期生活在沙漠里,那儿又热又干,如果它生出一片片的大叶子,很多水分就会从叶子上挥发掉。所以,仙人掌的叶子变成了刺,肉质的茎内储存了黏性的浆汁,能较好的`吸收并保持体内的水分。啊,仙人掌身上的刺原来就是叶子啊!我终于明白了,仙人掌的肉厚刺多,是适应了干旱环境的结果。

此外,爸爸还告诉我,仙人掌大面积的刺,不但会减少水分流失,还可以使别的动物不敢伤害它。我不大相信,就用手轻轻地碰了一下仙人掌的刺,真的好疼啊!怪不得人们都不敢碰它。

仙人掌真是太聪明了。它为了自己能够生存,竟然懂得灵活的改变自己。

刺就事叶,叶就是刺,这是我发现的仙人掌的秘密。我相信,生活中的问题无处不在,只要善于观察,就会发现更多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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