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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障提速增效心得体会简短 安全保障提速增效心得体会简短版(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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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障提速增效心得体会简短 安全保障提速增效心得体会简短版(6篇)
2022-12-30 20:47:18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描写安全保障提速增效心得体会简短一

炎热的夏天到了,“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涉及到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不安全的隐患就在我们身边。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的未来,是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是祖国发展和平富强的希望;你们每天吃的方便面是合格食品吗?每天吃的肉类是符合卫生标准食品吗?每天喝的矿泉水饮料是在有效保质期之内吗?每天吃的面包有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合格证吗?妈妈每天给你喝的牛奶有qs标志吗?有些人在平时吃到、买到的食品只是没有留心注意到这些。那么在平时日常生活中吃到、买到不合格食品应该向谁投诉举报呢?带着这些在我们自己身边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食品安全的小问题,借此机会给大家讲一讲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我给大家讲几个食品安全事件的案例:

案例1:瘦肉精中毒事件

20xx年9月13日开始,上海市发生多起因食用猪内脏、猪肉导致的疑似瘦肉精食物中毒事故,截至9月16日已有300多人到医院就诊。9月17日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确认中毒事故为瘦肉精中毒。瘦肉精学名盐酸克伦特罗,是一种平喘药,添加到饲料里,可提高猪的瘦肉率,现已禁用。如果瘦肉精含量过高,可能出现肌肉震颤、头晕、呕吐、心悸等中毒症状„„上海连续发生“瘦肉精”食物中毒事故,波及全市9个区、300多人。

案例2:福寿螺致病

今年6月份,北京第一例食用福寿螺导致的广州管圆线虫病患者确诊。截至8月21日,北京市卫生局统计,确诊的广州管圆线虫病病例达到70例。“蜀国演义”酒楼因此出名,因为大多数患者都是食用了该酒楼的福寿螺后发病的„„

同学们这些食品安全事件给了我们什么警示?学生食品安全卫生知识、个人卫生行为教育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你们能否健康生活、学习和成长。对学校而言,培养学生健康的体魄、健全的人格,与传授知识同等重要。如果没有健康的身体,学习知识将是非常困难的事;如果没有健全的人格,就不能很好地将所学知识贡献给社会。

请大家了解一些食品安全小知识

1、什么叫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foodsafety)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食品安全是“食物中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公共卫生问题”。食品安全也是一门专门探讨在食品加工、存储、销售等过程中确保食品卫生及食用安全,降低疾病隐患,防范食物中毒的一个跨学科领域。

2、什么是qs标志

qs是食品“质量安全”的英文缩写,是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是质量标志,食品外包装上印有qs标志表明符合质量安全基本要求。食品市场准入标志由“qs”和“质量安全”中文字样组成,标志主色调为蓝色。字母“q”与“质量安全”四个中文字样为蓝色,字母“s”为白色。

3、安全购买食品的注意事项

一、任何食品需特别关注五个要件: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qs标志。

注意看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注意食品外包装是否标明商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电话、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内容。

二、注意看食品的生产日期或失效日期,注意食品是否超过保质期。

三、看产品标签,注意区分认证标志。

四、看食品的色泽,不要被外观过于鲜艳、好看的食品所迷惑。

五、看散装食品经营者的卫生状况,注意有无健康证,卫生合格证等相关证照,有无防蝇防尘设施。

特别提醒各位同学,夏天到了,请同学们不要在无照摊贩上够买食品。通过这次食品安全教育,我们要明白了丰富的食品安全知识,懂得不安全食品对自己和家人的危害,我们要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夏天要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

最后送同学们一句话:

饥饿时,嘴莫谗,吃饭之前洗手脸,细嚼慢咽成习惯,这样身体才康健.

吃零食,坏习惯,不分场合和时间,三心二意分精力,别人觉得也讨厌.

吃瓜果,先洗净,蚊叮蝇爬传染病,病从口入是古训,讲究卫生不生病 安全事说不完,时刻小心理当然,偶出事故总难免,自觉自愿最重要, 说安全,道安全,安全工作重泰山,教师学生齐参与,校内校外享平安。

描写安全保障提速增效心得体会简短二

一、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思路

以财务收支审计为基础,以经营业绩审计为中心,同时开展经济效益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基建工程审计,保障集团制度贯彻与落实,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防范风险、完善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的作用。

二、20xx年度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下

1、以财务收支与预算审计为基础,促进内控制度的健全与完善

以财务收支审计为基础,延伸到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审计。通过内部审计加强公司内部监督,保护公司资产安全和完整,同时延伸到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的评价。

通过预算审计促进预算执行,保障预算编制符合集团发展方向,预算执行围绕集团经营目标展开。

完善集团公司内审制度,做到审计工作有据可依,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一步完善《集团公司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办法》等内审制度。

2、以经营业绩审计为中心,结合经济责任审计。

内部审计以公司经营业绩审计为中心,围绕二级单位的经营业绩考核,通过经营业绩审计不仅要查错防弊,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逐步实现由发现型向预防型的转变,更重要的是要找出影响业绩提高的主要因素,分析原因,抓住关键,提出建议和意见,进而促进二级单位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在开展经营业绩审计时,经营业绩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以及其他专项审计相结合,不仅要加强离任审计,还应搞好任中审计,注重对二级单位领导干部任中经营绩效的评价。

对二级单位经营业绩审计:

通过对二级单位20xx年度经营业绩审计,出具审计报告,提交集团公司考核小组,作为对各二级单位考核的依据。

针对性地开展专项审计

根据集团经营管理特点,就预算、内控管理、经济责任考核等有针对性开展专项攻坚审计,重点问题重点突破。

工程项目的竣工结算审计

近年来集团公司不断有一些修缮工程竣工结算,工程竣工结算均聘请具有资级的工程造价资质的咨询公司审计,因此,主要是对工程招标、合同签订、竣工验收、结算付款,做到实施事前项目审查、事中监督管理和事后造价控制的系统化工程审计模式。

3、投资企业审计

为评价对外投资企业的管理效果的需要,对投资企业进行经营与资产负债审计,如粤深、省深汕、省广深、南油汽车服务等公司,充分发挥监事对投资企业经营管理评价作用。

三、依照“审后要追究、审后要整改、审后要运用”的原则,建立审计结果落实反馈制度,加强对审计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并定期组织开展审计成果运用执行情况的检查。

四、改善内审环境,加强审计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1、20xx年审计岗位配备不足,导致年度工作目标未能全部落实,20xx年,需要领导与相关部门配合,按岗位设置配备审计人员,充实审计队伍力量。

2、要对现有的内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如国际内审师资格考试、新税法学习等,不断丰富业务知识,提高审计人员自身素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描写安全保障提速增效心得体会简短三

我公司本着"一切追求高质量,用户满意为宗旨"的精神,以最优惠的价格、最周到的服务、最可靠的产品质量"保证按时完成供货。

1、人力资源∶我公司从业经验丰富,项目供货方案成熟,且有着良好的信誉,人力资源充足,货物运输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不存在任何问题。

2、配送能***配备有陆运汽车等多种运输工具,在运输方面上可以做到安全、快速运抵项目现场,***余采购单位距离较近,在供货的响应时间及配送维护方面有天然的优势。

3、相关管理措施∶我公司有专门的货品运输及售后人员,可以根据采购人要求按时、按质、按量的配送至指定地点,并定期回访货物的使用情况,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与采购人需求调换和退换产品。

4、财务能力∶我公司针对此项目购置资金充足,完全有能力承担本项目所需资金周转。

5、应急保障能力∶为了不影响采购人货物供应,如遇特殊情况或特殊需求的情况下只需提前一至二天通***,我公司可为采购人提前调拨货物并按指定地点送达。

(2)五金配件采购配货方案

针对本工程,单位抽调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组建配件供应组。负责本工程的配件采购及供应。

配件、材料供应组成员配置表∶一、供应计划∶配件供应进度计划表。

二、供货流程∶

1、货物采购

由我方负责人牵头,配件、材料供应组组织配件采购。2、到货检验

配件到货后,甲方和监理参加该配件在交货地进行的配件到货检查。检查前我方将提前通知甲方参加。

3.开箱检验

在仓库或现场进行的开箱检验由甲方、我公司等有关人员共同参加,对配件的内外包装配件外观进行检查,若发现配件短缺和外观破损,我公司将及时处理。

三、产品质量保证

提供合格的产品

我方按照采购人提供的供应计划(包括调整计划)及要求的品种和数量向采购人提供满足本合同技术规定要求的质量合格、全新的货物。

对于采购急需的货物我方承诺采取其他有力措施以保证供货的及时性,因此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我方自己承担。

不合格产品的处理

采购人在交货地点有权随时抽检我方交货产品的质量,如发现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采购人有权拒收货物、拒付合同价款,并追究卖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我方供应货物的质量指标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我方自行处理并承担由此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我方给予赔偿。

在质保期内,合同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经维修后仍然出现同样质量问题,我方予以无偿更换。质量保修期内,我方未能按采购人要求修复出现的缺陷,采购人有权另行委托其他单位修复,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我方自己承担。

检验(测)、试验

我公司按照质量体系的要求,从货物进库到货物的出库,对产品质量进行全过程的控制,每个环节均严格把关,为了保障交货质量。

我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货物都是从企业信誉、质量、售后服务择优选择合格的产品供应商。进入的物资入库前检验员首先要验证该批供货单位是否为合格供应商,并验证其有关质量证明文件(如合格证,检验报告等),再对进货实施必要的检验和测量。如该货物不属合格供应商的产品,则予以拒检。检验人员首先对

产品包装、外观、色泽进行检验并根据实测情况和相关检验的要求,作出合格与否的决定,经检测合格后通知库房保管部门。根据结果办理入库手续,库房保管对所填物资的数量进行验收,并分类堆放。我方承诺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货物是全新,未经使用过的。各个方面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买方有权对合同货物进行抽检,我方积极配合并提供抽检所需的资料和必要条件。抽检中发现合同货物存在缺陷需要修理或更换时,修理和更换两种措施的使用次数限制为1次,经修理、更换后仍然检测不合格的,我方采取退货处理。

包装、运输

我方交付的所有合同货物均符合相关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按照国家有关部门最新的规定进行包装,满足长途运输、能承受水平受力、垂直受力、多次搬运、装卸、防潮、防震、防碎等包装要求。我方按照合同货物的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冲撞、防霉、防锈、防腐蚀、防冻、防盗的保护措施,以便合同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地运抵合同货物安装现场。合同货物包装前,我方应负责按部套进行检查清理,不留异物,并保证零部件齐全。接到供货通知后,将及时***车辆进行货物装运,在装运货物时做到轻拿轻放,严禁碰撞或划伤货物,严格清点数量,尽量避免发生差错给用户带来损失,如用敞篷车装载完毕必须绑扎牢固并加盖防雨篷布遮盖,货物在运输时均办理货物保险,并督促驾驶人员必须按照运输合同规定按时将产品安全、迅速、准确无误和保质保量地运交到用户指定的卸货地点。我方认真执行产品贮存、运输规程,避免长时间燥晒,运输中注意支点位置、捆绑方法,避免货物表面划伤或被污染。根据合同产品的特点和在运输中的不同要求,我方在包装箱上醒目地标明小心轻放"、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以相应的标记图案。我方应在合同货物包装物外表明确

标注货物的仓储保管要求,包装物外表的标注应清晰、牢固、防水、耐磨。如果我方未提出明确要求或采购人按我方要求进行仓储保管,合同货物在保管期间发生损坏的,我方承担由于修理或更换损坏的合同货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若因我方车辆限制或调配原因无法运输而由买方车辆承运部分,则我方按市场价格向买方支付运输费用。

交货

***有幸中标,签订供货合同后,我公司将根据合同供货批次数量进行贮备并库存货物,合理调配生产线,优先供应本项目所需货物。并根据买方的要求和交货计划,准时、安全的将货物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不论我方采用何种运输方式,我方均保证采购计划供应量,并保证有必要的调峰运输能力,确保采购人的需要。我方在交货时提供合同货物出厂有关质量证明文件(如合格证,检验报告等),确保交货质量。

四、售后服务方案

本公司所提供的五金配件均选用正规供货渠道,均有厂方提供售后服务保障(零五金配件供应和技术支持保障)。公司售后服务部现有经专业培训的技术工作人员提供2小时响应的上门服务(必要时可加急响应)。在人力和物力的双重保障下。本公司将提供以下免费服务项目(人为损坏除外)(一)按厂家保修条例免费提供保修期内的上门检修服务;(二)免费为保修期内出故障的零五金配件更换新的合格的零五金配件;(三)免费提供售前、售后技术咨询和使用人员培训;(四)免费送货;

(五)免费提供定期跟踪维护;详细服务内容如下∶一、五金配件、易损件保修∶

按国家"三包服务政策"和厂家条例提供主件保修、耗材及易损件保修,详情见各产品保修卡。

二、运输方式

在产品购买后,我公司首先会与用户单位具体负责人联系,确认送货时间与

要求;

其次,在规定的时间内,我公司将提供交通工具并派遣专业工程师将产品送到使用单位;

第三、对所提供的产品,保证均有原厂外包装,包装外观无破损,并且没有开封;

第四、货到用户单位确认型号及数量与合同上无误差后,客户签署送货单。

第五、产品外包装及所有产品附加物归用户单位所有,自行处理;第六、产品送达用户单位在开箱验收时,如有缺损、备品五金配件、随机工具、附件、产品本身破损,***负责。

三、交货时间

在签订采购合同后,我公司与用户单位具体负责人联系,确认送货时间与要求,如无特殊情况在2个工作日内交货。

由于水灾、火灾等自然灾害及厂商供货延迟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合同内产品不能全部或部分按期交货的,我公司会在三天内书面和电话通知用户单位,并提供免责情况证明,在得到同意后,明确提出解决方案和交货时间。

五、交付工期

我公司保证在正式合同签定的工期内供货。如无特殊情况和说明,一般为交货期为接到客户订单后2天之内。

六、免费退货、换货

即自产品供货之日起2日内,如发现产品有任何质量问题,我公司将免费更换同类合格的产品。

七、质保期内产品故障服务响应时限1).24小时服务热线∶

此次投标产品,我公司设有24小时专人值班的服务电话,还可以直接拔打业务经理的手机,节假日不休息。

2).30分钟电话响应∶

在拨打故障报修电话后,我公司工程师将在30分钟内与使用者电话联系,了解故障现象,确定维修或更换五金配件事宜,提出解决方案。

描写安全保障提速增效心得体会简短四

一、指导思想:

本学期学校总务工作坚持以学校工作计划为指导,以学校教学工作为中心,以为教育教学服务,为教科研服务,为师生服务为宗旨,以提高后勤职工队伍素质为抓手,强化总务后勤工作的规范管理,确保后勤工作保障有力,服务到位,努力提高后勤服务工作质量,为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积极配合学校各部门,做好学期中所开展的一切教育教学活动。同时做好后勤各岗位主要工作。

二、主要工作:

1、预算工作:按计划执行完成本年度预算方案,结合学校明年的校安工程,做好本年度调整预算工作。配合学校下一年教育教学发展以及校安工程的需要,听取各部门意见,本着照顾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根据所需的轻重缓急做好201x年经费预算安排。

2、财务工作: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依照本年度的预算计划合理安排经费适时而合理的使用好经费。做好报销、记账等日常财务工作。收费工作严格按明白收费卡中所列项目、价格、时间进行收取。

3、财产保管:开学初做好教学用品及日常用品的配备,保证开学的顺利,做好各室财产清点核对工作。学期中严格把好财产的购置、入库登记、出借及保管事宜。启动网上申请购物、点击领用办公用品。期末在行对全校财产进行清点核对。并做出借贵重物品的收回保管工作。

4、基建、安全工作:根据教育部、公安部等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校园安全防范措施,做好门卫人员进出登记管理工作,确保师生校园安全。做好每日校园安全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开学初对所有消防设备,进行有效性的检查确认,及时更换到期及损坏设备。集思广益,听取各路意见,着手展开下一年校安工程项目的修缮事宜。

5、图书管理:按时完成新书采购计划,做好新书编号登记,按时完成新书入账造册工作。并及时向师生提供新书介绍。做好教学资料的登记保管工作。

6、电教、广播、文印:为教育教学提供便利、快捷的服务。做好期初、期末以及日常的电教设备检修和维护工作。做好广播器材的使用、保管及维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加强对文印设备的使用及保管,机器由专人使用并做好定期维护保养。

7、食堂管理:抓好学生伙食管理,关心师生饮食安全。加大对承包食堂的监管理力度,切实提高伙食质量,严防食物中毒。加强饮用水及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尽力保障师生校园生活的安全。

8、校园绿化、环境卫生:认真做校园及绿化维护管理,让校园四季常绿,不同季节栽种应时花草植物。开学初做好校园大环境的美化,后勤保洁人员切实做好学校的环境清扫工作,为师生提供卫生状况良好的工作和学习环境。

描写安全保障提速增效心得体会简短五

凡是发生在井下地面而威胁矿井安全生产的火灾均属矿井火灾。矿井火灾按起因的不同可分为外因火灾和内因火灾两大类。外因火灾:如井下明火,放炮、电火或电弧,机械摩擦发热着火,火灾或煤尘爆炸引起的火灾。

内因火灾:为自然火灾,是煤破碎后与空气中的氧接触,氧化生热,热量积聚导致煤层引起火灾。

矿井火灾的危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产生大量的高温火焰及有害气体,造成人员伤亡。

(2)引起瓦斯煤尘爆炸。

(3)火灾烧毁设备和煤炭资源。

(4)火灾使井下风流逆转,导致灾情扩大。

发生火灾事故主要与以下几种因素相关:

(1)一定温度和足够热量的热源。

(2)一定数量的可燃物。

(3)足够的氧气。

(4)开拓、开采选择不正确、不合理。

(5)缺乏自然发火的早期识别和预报。

(6)管理上的缺陷。

矿井发生火灾事故后,应急救援工作应贯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分工协作,以人为本的原则,结合矿井消防物资的配备,合理运用灭火战术,把职工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职工生命或矿井生产设施的安全,将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积极灭火,组织人员使用灭火器,水和砂土进行灭火。

(2)迅速撤离,如果不能使用灭火器或采取直接灭火无效时,组织人员应迅速撤离灾区。

(3)烟雾巷道撤退时,应尽量躬着腰,低着头前进。

(4)遇有爆炸征兆时,应立即避开正面巷道,进入躲避硐室内。迅速佩戴自救器。应背向爆源,俯卧向外爬行。

3.1应急组织体系

火灾事故应急组织体系主要由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以及现场应急指挥部组成,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主要由通风,机电,安监等部分的人员以及总工程师组成。

3.2指挥机构以及职责。

3.2.1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煤矿发生火灾事故时,应参照综合预案的指挥机构设置,及时有效地处理事故。煤矿发生火灾事故后,矿长、总工程师和其他领导必须立即赶到救灾指挥现场,组织抢救,矿长是负责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矿长未到之前,由值班矿长负责指挥。

3.2.2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具体事务工作。办公室设在矿井调度室总指挥由矿长兼任或由总工程师兼任,副指挥由相关的副矿长及有关部门人员共同组成。

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负责矿山应急救援指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根据事故情况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2)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保持联系,传达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

(3)调度矿山应急救援力量,调配矿山应急救援资源。

(4)提供技术支持,组织矿山应急救援技术组参加救援工作,协调矿山医疗救护工作。

(5)调用矿山应急救援基础资料及信息。

(6)火灾事故灾难扩大或专业领域救援力量,资源不足时,协调相关救援力量,及设备增援。

(7)完成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3.2.3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结合火灾事故的实际情况,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可设五个救灾小组:

(1)通信供电主扇组。

①熟悉井下各条供电线路,并需时切断火灾事故地点的电源。

②确保井下通信畅通,一旦发生火灾时,能保持正常联系。

③根据矿长命令,必要时对主扇进行反风。

(2)通风组

①负责正常的通风系统管理,确保通风系统的合理,稳定可靠。

②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组织人员对火区封闭,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

③完善必要的局部反风设施,确保重点地段能进行局部反风。

(3)安全撤退组

①负责接指挥部要求有序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清点汇总人数等工作,并且主时汇报。

②要求各单位撤退前将动力,主副风机馈电开关找到零位并闭锁,同时关闭供水阀门。

(4)后勤保障组

①供应所需物资,设备并且保质保量到位。

②负责救援人员的食宿安排工作。

(5)安全保卫组

①参加抢险救灾的全过程,根据批准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调配检查人员,对作战计划的各环节,措施的实施过程进行检查,确保作战计划安全顺行完成,发生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并提出安全可靠的补救措施,及时向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听取指令。

②负责事故抢救和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持矿区的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入矿,并在井口附近设专人警戒,严禁闲杂人员逗留,围观,保证井口附近无火源。

4.1危险源监控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1)生产矿井都必须建立地面和井下防火措施和制度,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每隔一定距离设消防水龙头。

(2)禁止一切人员携带烟草及点火工具下井。

(3)井下不准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油。

(4)加强放炮管理,使用安全炸药,禁止违章放炮。避免放炮产生火焰。

(5)井口房、进风巷、回风巷、平峒主要巷道连接处,峒室,变电所都应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6)进风井口设防火门,防止井口火灾波及井下。

(7)井口附近100米以内,设置消防材料库,主要运输大巷也要设置消防材料库,储备消防器材、灭火材料和工具,必须满足矿井灭火时的需要,平时不准挪作他用。

(8)正确选择开拓、开采方法,隔绝采空区,减少向采空区漏风。

(9)加强自燃发火的早期识别和预报。

4.2预警行动

煤矿火灾事故的危险源,主要是可燃物和一定温度的热源,火灾必需的条件有:

外因火灾,形成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①一定温度和足够热量的热源。

②一定数量的可燃物。

③足够的氧气。

要预防外因火灾的发生,只要破坏其中一个或两个基本条件既可。

内因火灾,形成具有三个因素。

(1)煤尘本身有自燃倾向性。

(2)不断适量供应的氧气。

(3)有散热不良使热量得以积聚。

要预防内因火灾的发生,除第一条因素外,后两个因素是可以人为控制的。

在一般情况下,氧气浓度是满足的,只要有热源和可燃物随时会引发火灾,因此,矿井必须加强对高温火源的管理,以及使用不燃材料,经常检查消防系统和灭火器材,减少各种发生隐患,一旦发现超标,就发布事故预警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矿井调度室接到火灾事故汇报后,立即将事故概况向值班矿长汇报,并根据值班矿长的指示向矿山救护队,矿长,矿技术负责人汇报。汇报的主要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等,现场人员状况,人员伤亡及撤离情况(人数、程度、所属单位)等。

6.1响应分级

调度室接到火灾事故汇报后,立即通知值班领导,值班领导根据具体情况,通知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立即到调度室集合,总指挥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以及启动哪一级别应急预案。

(1)发生特别重大伤亡事故时,事故后30人以上被困突区,已经或可能导致30人以上死亡,为ⅰ级响应。

(2)发生特大伤亡事故时,事故后10人以上,29人以下死亡,为ⅱ级响应。

(3)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即事故后3人以上,10人以下被困井下灾区,已经或即将导致3-9死亡,为ⅲ级响应。

(4)发生一般伤亡事故时,既事故后1人以上,3人以下被困灾区,已经或即将导致3人以死亡,为ⅳ级响应。

6.2矿井发生火灾事故后,矿井调度室为发出预警,通报的责任单位。当调度室接到井下发生火灾事矿的汇报后,立即控制火势,必要时进行矿井反风,火势严重时,立即撤出灾区人员。按矿井应急预案规定的顺序,通知矿长、总工程师等有关人员,有关人员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汇报,召集矿山救护大队 ,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派救护队员进入灾区侦察灾情救人,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制定救灾方案,救护队进入救灾工作,直至灾情消除,恢复正常生产。

6.3处置措施

发生火灾事故后,煤矿企业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1)井下发生火灾时有关人员的行动原则

①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根据火灾的性质、范围,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并迅速报告调度室。

②井下发生火灾时,为保证有效的灭火,必须严守纪律,服从命令,切不可惊慌失措,擅自行动。

③矿调度接到火灾报告后,值班矿长通知矿山救护队抢险,并迅速通知受到火灾威胁人员撤离灾区。

④抢救人员,灭火及封闭火区工作时,要指定专人检查各种气体及煤尘和风流的变化并严密注意顶板变化防止因燃烧或顶板冒落伤人。

⑤设置一氧化碳火灾监测传感器,烟雾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及时发现火灾。

(2)直接灭火方法

①用水灭火,要有充足的供水,应从火源的外围开始灭火,防止大量蒸气伤人。

②随检查火区附近的瓦斯浓度和一氧化碳浓度防止爆炸或一氧化碳中毒。

③电气设备着火后,应首先切断电源,再用水灭火。

④灭火人员应站在进风侧,不准站在回风侧,防止高温烟流或水蒸气伤人。

⑤用砂子或岩粉灭火,通常用于扑灭油料和带电电气设备火灾。

⑥用化学灭火器灭火,可适用人员可接近,火势较小的火源。

⑦挖除火源,在人员可达地点,火源范围不大,火区无瓦斯积聚,无煤尘积存的情况下,将煤炭挖出扑灭。

(3)隔绝灭火法

当井下火灾不能用直接灭火法扑灭火时,必须迅速将火区封闭,在通向火区的所有巷道中构筑防火墙,切断风流,切断

氧气供给,给过一定时间以后,氧气消耗殆尽,火灾不能维持自然熄火。

(4)综合灭火法

综合灭火法当火源范围大,利用直接灭火隔绝灭火法难以扑灭时,可先用防火墙将火区封闭,然后再采取其它手段,如向密闭内灌水注浆,注入惰性气体,调节风压等。使火区内的火加速熄灭。

7.1应急物资保障

按照《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要求,建立健全进上、井下消防材料库,储备局部通风机,水泵、风筒、水管、灭火器材。施工材料(如料石、红砖、水泥、黄沙)等,必要的救灾装备,物资等。

7.2应急装备保障

矿山救护和医疗救护装备配备专用警灯,警笛、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请求地方政府及时协调对事故进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最大限度赢得抢险救灾时产。同时,企业应建立有线、无线相结合的基础应急通信系统并提供相应的通信设备。

描写安全保障提速增效心得体会简短六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最大程度减少集中供热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和集中供热,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实施细则》《西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西安市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与处置管理办法》《西安市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在供暖期发生的造成城市居民生活用热无法保障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集中供热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

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把安全防护作为应急处置工作的首要保障。

2.以人为本,保障重点。

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采取一切措施降低、减轻集中供热事故对人民群众生活产生的影响。同时对可能受影响的重点区域、单位、群体采取必要的保障措施,防止集中供热事故次生、衍生事件的发生。

3.整合资源,科学应对。

通过整合集中供热事故的监测和预警信息、应急物资、应急队伍、应急专家,降低应对集中供热事故的成本。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制定科学有效的应对机制和处置流程,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减少处置中的资源消耗和浪费。

4.依法依规,科技支撑。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集中供热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充分借助科技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应急组织体系

(一)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西安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集中供热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市城管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信访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总工会,国网西安供电公司、西安城投集团、西安水务集团,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集中供热方面的法律法规,分析、研究集中供热事故防范与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重要决策事项;

(2)组织指挥集中供热事故市级层面的应急处置;

(3)指导、协助区县(开发区)开展集中供热事故的应对工作;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办事机构

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城管局局长兼任。

主要职责:

(1)传达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指示和批示,对集中供热应急管理工作的相关事项提出建议;

(2)负责集中供热风险信息和事件信息的收集、流转,并组织开展统计、分析和研判;

(3)根据集中供热风险信息和事故信息的分析研判结果,向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提出预警发布和应急响应的相关建议,经批准后发布或传达相关信息;

(4)完成上级和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指导集中供热事故信息及抢险救援情况的发布,处置集中供热事故相关舆情;协调新闻媒体做好新闻报道和应急知识宣传。

市委网信办:负责集中供热事故相关网络舆情的监测,根据情况开展舆情应对和处置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协调落实热电企业发电负荷,组织协调气源,做好热电企业、供热企业等单位生产用气调配和保障工作。

市教育局:组织教育系统内部做好集中供热事故的应急处置。

市工信局:负责协调通信运营商,做好应急救援通信保障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集中供热事故现场及周边影响区域的社会治安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必要时可依法实行临时性交通管制。经上级公安机关和市政府批准,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发事件,根据情况实施现场管制措施。

市财政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集中供热事故应急资金保障工作。

市人社局:负责为集中供热事故中遭受伤害的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为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落实工伤保险待遇。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集中供热事故处置期间,污染事件处置的统筹协调、监督及调查。

市住建局:负责协调对受集中供热事故影响建筑的安全鉴定和应急监测;督导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应急处置和协助人员疏散避险。

市城管局:承担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职能;协调供热企业开展供热设施的应急抢修;负责收集、报送集中供热事故信息;参与集中供热事故调查处理;负责集中供热事故处置所涉及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协调道路运输企业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协调集中供热事故现场人员和物资的运送。

市水务局:负责集中供热事故处置过程中的应急供水保障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协调集中供热事故处置过程中相关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协调医疗卫生机构做好集中供热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督促供热相关行业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对集中供热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参与集中供热事故的调查处理。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督导集中供热承压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和隐患整改工作;协调特种设备专家制定承压特种设备抢修方案;参与集中供热事故调查,并协调开展承压特种设备的技术鉴定。

市信访局:负责指导责任单位做好群众的信访接待工作,协调相关责任单位共同做好相关政策、法规的解释和群众思想稳定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气象监测预报,及时为集中供热事故应对工作提供气象分析和预测预报。

市消防救援支队:参与组织集中供热事故现场火灾扑救和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市总工会:负责协助相关受集中供热事故影响的企业职工进行疏散避险;参与对受伤人员的慰问和安抚;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国网西安供电公司:根据集中供热事故应急处置需要,为处置工作提供电力保障;对受集中供热事故影响的供电线路、设施进行保护或抢修。

西安城投集团:组织下属供热抢修队伍参与集中供热事故相关设施、管线的抢修,参与制定相关技术方案;组织下属供热单位开展应急响应期间本单位供热管线、设施的风险监测;协调公交车辆协助人员疏散避险;协调配合进行天然气临时供应;组织下属单位参与应急知识宣传和信息发布。

西安水务集团:负责协调下属单位对集中供热事故周边供排水管线、设施进行风险监测,对受集中供热事故影响的供排水管线、设施进行保护或抢修;协调下属单位进行临时供水。

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督导本辖区内供热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预警措施的落实,收集与上报相关事件信息;组织预案启动前的先期处置工作;组织疏散避险和临时安置,协助维持相关秩序和提供临时生活保障,安排镇街、社区(村)做好群众的宣传和劝导工作;协助提供应急处置办公后勤保障;组织或参与集中供热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四)应急工作组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组成综合协调、专业处置、宣传舆情、安全稳定、物资保障等工作组,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综合协调组:由市城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等单位配合。主要负责综合协调工作,向各应急组传达指令,联系督促各应急组工作;根据集中供热事故处置需要联络上级主管部门协调集中供热事故相关事宜;组织专家组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专业处置组:由市城管局牵头,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国网西安供电公司、西安城投集团、西安水务集团、事发地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主要负责集中供热事故的应急处置;制定抢修、抢险等恢复集中供热的对策措施;拟定并组织实施集中供热抢险救援方案。

宣传舆情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委网信办、市城管局等单位配合。主要负责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发布集中供热事故事中和事后信息,统一进行现场媒体接待;组织开展网络舆情的监测和应对。

安全稳定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主要负责组织集中供热事故现场的安保维稳、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严厉打击编造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等违法行为,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依法及时、有效处置由集中供热事故引起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

物资保障组:由市城管局牵头,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国网西安供电公司、西安城投集团、西安水务集团、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主要负责保障指挥通信、抢险救援、疏散转移、医疗救助、现场办公所需的装备、设备和物资,并根据需要协调相关装备、设备和物资的生产和征用;根据应急处置需要,拨付应急资金;保障因集中供热事故受到影响的水、电、气临时供应。

(五)专家指导组

在集中供热事故预警发布、应急响应和后期处置期间,由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邀请或聘请供热、抢险救援、舆情应对、应急管理等领域专家组成专家指导组,为集中供热事故的预警行动、抢险救援、风险监测、警戒疏散、善后处置和恢复重建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咨询,必要时直接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一)预防

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加强集中供热安全生产检查、风险隐患排查及隐患整改工作,根据供热特点,梳理隐患风险因素,划分监督管控风险等级,明确监督监管计划,必要时组织相关专家、技术人员对较大或敏感度高的风险源进行评估,提出防范对策,督促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方案或应急预案,做好事故预防及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二)监测

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牵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配合,建立集中供热事故信息监测预警体系,通过日常巡查、基层单位上报、社会公众投诉等多种渠道收集信息;市政府有关部门发布可能会影响正常集中供热的其他突发事件预警后,各成员单位应对重点部位、危险源进行持续性监测,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要求。

(三)评估

在信息监测的基础上,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对监测信息进行分析、汇总,及时对隐患进行评估,必要时请相关专家对事故产生的原因、不利因素及发展趋势进行会商研判、评估,为下一步采取预防措施提供依据;对外地已发生的集中供热事故也应按照“高度敏感、注重关联”的原则做好防范、预测,及时完善防控应对措施。

(四)预警

1.预警发布。

集中供热事故预警信息,由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报请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同意后,依照相关规定发布预警信息,各成员单位接到预警信息后应及时做好相关工作,并向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反馈预警信息接收和预警行动落实情况。

当市政府有关部门发布可能会影响正常集中供热的其他突发事件预警信息时,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将预警信息转发给各成员单位,并要求其做好相关工作。

集中供热事故预警信息的发布可采用文件、电话、短信、传真、社交软件工作群等方式发送,发送时需附《西安市集中供热事故预警信息发布单》(见附件2),内容包括预警范围、保密要求、联络方式、集中供热风险情况概述、预警措施、发布单位和发布时间等。

2.预警行动。

集中供热事故预警发布后,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应根据集中供热风险情况决定采取相应预警措施,由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和相关成员单位督导供热企业或可能受影响区域内的相关单位,配合落实以下一项或多项预警措施。

(1)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组织预警期间值守工作,要求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开展值守并保持联络畅通;

(2)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确定风险信息报送频次并要求相关单位报送集中供热事故风险信息变化情况;

(3)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相关成员单位和专家指导组,联合制定集中供热事故风险控制方案,并开展相关协调工作;

(4)相关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落实集中供热事故风险控制方案;

(5)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会同相关成员单位统计可能发生集中供热事故区域周边道路交通、避难场所等情况,检查应急物资、装备和设备,确保其处于可用状态,联络协调抢修队伍,要求其做好响应准备;

(6)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督导有关集中供热企业对存在隐患的设施、管网进行紧急关停,估算影响的时间和区域;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在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的指导下发布相关信息,相关成员单位依据职责开展受影响区域内群众的疏导和安抚;

(7)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与相关成员单位制定疏散计划,组织集中供热事故影响区域内的人员提前撤离,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8)市公安局组织维持治安和交通秩序,清空并封闭高风险区域;

(9)市委网信办组织开展网络舆情监测,适时发布权威信息,避免造成过度恐慌;

(10)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调集相关应急物资、装备、设备存放于指定地点,并调集专业处置队伍、消防救援队伍赶赴集中供热事故风险区域参与风险控制工作;

(11)市城管局督促有超净排放燃煤锅炉的供热企业存储一定数量的煤炭;

(12)上级指挥机构和市供热指挥部主要领导认为有必要采取的其他措施。

3.预警解除。

集中供热事故风险消除后,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提出预警解除的建议,经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副总指挥或总指挥批准后,由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预警解除信息。

(一)信息报送

集中供热事故信息报送分为首报、续报和终报。首报: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相关成员单位或区县(开发区)报送的集中供热事故信息后,对其进行核实并上报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续报和终报:综合协调组对各应急工作组的应急处置信息进行汇总后,交由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整理报送市供热指挥部。其中终报应在应急响应结束后进行。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在向市供热指挥部报送信息时,应将集中供热事故信息同时上报市应急委值班室,对于影响比较大的集中供热事故须按照相关规定向上级报送信息。

集中供热事故的首报、续报和终报应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报告,随后补报书面报告。电话报送需明确报送单位、报送人和联系方式,书面报告需填写《西安市集中供热事故信息报送单》(见附件3),并采用纸质文件、传真等形式于电话报送后30分钟内提交;供热企业和使用单位(企业)发生集中供热事故后,应于30分钟内报告属地区县(开发区)供热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

首报内容应包括发生集中供热事故的单位概况,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现场情况,事件的类型和简要经过,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可能造成的危害,已经采取的措施,以及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续报内容应包括集中供热事故抢险救援进展,已经造成的人员伤亡及医疗救治情况,已经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事发地周边风险监测和气象情况,人员疏散避险情况,应急物资装备保障情况等。

终报应包括集中供热事故应急处置的措施、过程和结果,次生、衍生事件风险的控制情况,事件初步调查结果,需要善后处置的事项等。

(二)先期处置

集中供热事故发生后,属地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开发区管委会)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调集相关人员、队伍、车辆及设备赶赴现场,全力开展抢险救援,防止事态扩大;最短时间了解并掌握事件情况,确定事件等级,及时报告事件发展趋势与应急处置情况;维护现场治安、秩序,疏散、转移或采取措施保护受灾人员。

(三)分级响应

根据集中供热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市级应急响应由低到高分为ⅲ级响应、ⅱ级响应、ⅰ级响应三个级别。

1.ⅲ级响应

(1)启动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启动ⅲ级响应。

①发生集中供热事故,影响面积在150万平方米以上、300万平方米以下,24小时内不能恢复正常供热。

②集中供热企业(单位)拒绝向居民供热,影响面积在50万平方米以上、80万平方米以下。

(2)组织指挥

集中供热事故发生后,经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研判分析,需要市级部门进行指导、协助处置的,报请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副总指挥同意后,启动ⅲ级响应。市城管局立即组织调动应急资源和力量,指导、协助事发地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开发区管委会)开展集中供热事故应对工作。必要时,可成立集中供热事故现场应对工作指导小组或应急处置专家组,指导集中供热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3)响应措施

①通知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赶赴现场,通知支援队伍做好备勤支援准备;

②调度所需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赶赴现场;

③视集中供热事故现场情况进行交通管制;

④视集中供热事故现场情况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集中供热事故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妥善安置;

⑤安全稳定组做好现场人员疏散等工作,设置警示标志;

⑥必要时,通过媒体进行信息发布和宣传引导,避免引发居民恐慌;

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2.ⅱ级响应

(1)启动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启动ⅱ级响应。

①发生集中供热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②发生集中供热事故,影响面积在300万平方米以上、500万平方米以下,24小时内不能恢复正常供热。

③集中供热企业(单位)拒绝向居民供热,影响面积在80万平方米以上、150万平方米以下。

(2)组织指挥

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当集中供热事故的事态发展持续蔓延、危害影响继续扩大,需要统筹多个市级部门共同处置、需要调动市级主要应急资源和力量时,由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报请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总指挥同意后,启动ⅱ级响应。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全面组织集中供热事故应对工作,及时向市政府主要领导和省住建厅报告集中供热事故处置进展情况,提出集中供热事故处置资源力量和响应级别调整的意见建议。

(3)响应措施

在采取ⅲ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①视情调度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设备赶赴现场参与处置;

②安全稳定组做好现场交通管制等工作,为现场提供抢修条件;

③通知相关单位和居民做好应急取暖工作;

④在天然气短缺的情况下,启动超净排放燃煤锅炉进行供热;

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3.ⅰ级响应

(1)启动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启动ⅰ级响应。

①发生集中供热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0万元以上,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

②发生集中供热事故,影响面积在500万平方米以上,24小时内不能恢复正常供热。

③集中供热企业(单位)拒绝向居民供热,影响面积在150万平方米以上。

(2)组织指挥

在ⅱ级响应的基础上,当集中供热事故的事态发展持续蔓延、危害影响继续扩大、需要继续补充应急资源和力量,由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报请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总指挥同意后,启动ⅰ级响应。ⅰ级响应在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应急指挥机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全面组织集中供热事故的应对工作,及时向省住建厅报告集中供热事故处置进展情况,并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提出请求支援需求,接受上级工作组的指导,积极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3)响应措施

在采取ⅱ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①通知各单位、企业和家庭采用空调、电暖器等取暖;

②对非居民用户用热进行限供,优先保障居民用户用热;

③对重点用热单位、居民区,调配应急热源予以保障;

④对于供热管网互联互通的区域,可进行热力调剂,保障受事故影响区域内居民用热;

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4.疫情封控期间响应措施

疫情封控期间,发生集中供热事故后,在采取分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应与西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保持有效沟通,以便及时、高效处置封控期内发生的集中供热事故。

供热企业应在所在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提前办理市政设施抢修通行证,以便于供热抢修工作的开展。抢修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在做好个人防护工作的前提下开展抢修工作。

(四)应急结束

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组织专家指导组和相关应急工作组,对集中供热事故现场情况进行研判,认为事故已全部得到有效处置,风险被已全部排除,且无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可能性时,可作出应急结束的决定,由市供热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各应急工作组和参与应急处置的各方力量,终止响应。

(五)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应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科学公正的原则,由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或者授权宣传舆情组统一协调、组织报道,通过接受记者采访、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方式,利用广播、电视、报纸、重点新闻网站、微博、微信等多种途径,发布事件及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集中供热事故信息由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报请市政府批准后,按要求统一发布。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权威信息,并根据集中供热事故发展情况,组织做好后续信息发布工作。信息发布内容应当包括事件概况、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应对措施、需要公众配合采取的措施、公众防范常识和处理进展情况等。

未经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集中供热事故信息。

(一)善后处置

应急响应结束后,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派相关成员单位成立善后处置组,开展集中供热事故善后处置工作,妥善救治受伤人员,慰问伤亡人员家属,统计并抚恤因公殉职人员,保障转移安置人员的饮水、食物、住宿和卫生等基本需求,收集、清理和处置事件现场有毒有害物质,鉴定评估受损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督导保险机构做好理赔工作,确保社会秩序稳定。

(二)调查、评估和总结

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组成事件调查组负责集中供热事故的调查、评估和总结工作,并形成报告。调查、评估和总结主要内容包括集中供热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救援处置情况,造成的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和影响范围,发生原因和事件性质,责任认定以及对相关责任者的处理建议,防范和整改措施,应急处置的经验教训等。

(三)现场恢复

集中供热事故应急响应结束、现场勘查和污染处置等工作完成后,立即开展现场恢复工作。应制定科学、合理、可行的现场恢复工作实施方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批通过后组织实施;现场恢复工作包括供热的恢复,受损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修复,疏散避险人员的回迁,集中供热事故影响范围内生产、生活秩序的恢复等。

现场恢复由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需要上级支持的.,应按照相关规定提出请求。

(一)通信信息保障

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建立应急值班制度,设立值班电话并派专人值守;应急响应期间,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值班人员应随时接收上级的指示和事发地报送的信息,并及时将事件信息通报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应保持全天24小时通信畅通,并按照本预案信息报送要求及时向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报送事件信息。

(二)应急队伍保障

各集中供热企业抢修队是集中供热事故应急队伍的主要力量,应定期开展集中供热事故应急培训和演练,增强专业抢险能力。如遇产生重大影响的集中供热事故,必要时可由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协调供热企业相关抢修资源(包括:抢险救援队伍、大型机械设备资源),实现资源共享,提升抢险效率。

(三)应急资金保障

集中供热企业应保障集中供热风险监控、监测预警、演练培训、抢修抢险等工作的资金需求,集中供热事故相关责任单位承担应急处置费用。

市级层面集中供热事故监测预警、预案修编、宣教培训、应急演练等应急管理经费,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每年提出计划,按照相关规定审批通过后,由市财政予以安排。

(四)交通运输保障

市交通局根据交通管控相关规定,保障疏散避险、伤员转运、物资运输等通道的开辟和畅通,统一协调公交车、出租车和地铁等运输工具,保障人员疏散避险和物资的运力需求。

(五)治安秩序保障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警力对集中供热事故现场开展警戒、维持治安秩序和保护现场等工作,保护集中供热事故周边重点区域、重要场所及设施,保障抢险救援、疏散避险、医疗救援和事件调查的顺利开展。

(一)宣教培训

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定本预案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成员单位和供热企业,开展本预案法律法规、应急职责、指挥协调、信息报送、监测预警、应急响应、抢险救援、疏散避险等方面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增强相关单位应急处置能力。

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督导集中供热企业结合本预案,开展面向本单位(企业)工作人员和公众的供热安全教育培训,广泛宣传集中供热安全知识,事件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供热企业应定期或者不定期开展抢险抢修技能培训,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做到对集中供热事故应急常备不懈。

(二)应急演练

本预案每3年至少举行1次演练,由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按照《西安市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组织制定方案和实施演练,并于演练结束后进行评估,也可聘请、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在演练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形成演练评估报告,并将评估报告和演练资料报市应急管理局备案。

演练对周围公众正常生产和生活可能造成影响的,应在演练实施3日前进行公示,并通报相关部门。

(三)审批与备案

本预案由市政府审批,发布后向市应急管理局备案。

(四)预案修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城管局应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5)预案中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6)在集中供热事故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7)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负责考核集中供热事故预警和应急响应工作,对集中供热事故信息上报和先期处置及时,采取和落实各项措施得当,有效降低或避免事件损失,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依照相关规定给予表扬或奖励。

对未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未按要求落实预警措施、未按规定履行相关职责,行动不力、处置不当、贻误时机导致集中供热事故发生或危害扩大;不服从统一指挥,迟报、谎报、瞒报、漏报集中供热事故信息;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截留、挤占、挪用应急资金等情况的单位或个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说明

本预案有关等级的表述中“以上”含本级(数),“以下”不含本级(数)。

(二)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城管局负责解释。

(三)预案发布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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