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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招投标行业监管简报推荐 招投标监管工作汇报(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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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招投标行业监管简报推荐 招投标监管工作汇报(4篇)
2023-03-17 22:37:43    小编:zdfb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招投标行业监管简报推荐 招投标监管工作汇报篇一

首先感谢领导给我们这次交流的机会,大家可以相互沟通、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促进监督工作,通过交流和学习,会使我们的视野更加开阔,监督方法更加灵活结合实际,监督工作更加全面和完善,今天,借此机会,就本人几年来对监督工作的认识及想法,向领导同仁们作以汇报,不到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监督工作应有计划、突出工作重点

1、监督工作的目标:

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是严格规范物探作业队职工的行为准则和全部活动的方针与目标,重视预防事故对野外物探作业中的各环节、各工序、各岗位、都进行有效的监督,确保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减少企业财产损失,保护生态环境免遭破坏,是我们监督工作目标。

2、制定工作计划、突出工作重点:

作为一个监督员,每参加一个项目,首先应对工区地理环境、采取的施工方式,人员的投入,设备状况有所了解,制定监督工作计划,对高风险作业区,要害部位重点监控。在项目运作前,应检查野外小队针对项目hse设施的投入是否到位,人员培训是否到位,组织机构、规章制度、风险评估、应急措施是否建立、健全,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应检查实施、落实情况是否到位,在监督过程中,应把民爆物品的储存、拉运、使用、交通安全、用电安全作为监督工作的着重点,发现问题及时制止,提出整改意见,并上报,同时应监督验证整改情况,对重大隐患决不流情面,心慈手软,不能有半点偏差和漏洞,真正要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的遏制事故的发生。

3、根据工区的特点逐步完善实施监督计划; 、工区调查

该项目投入人员8百多人,车辆114辆,推土机7台,可控震源17台。钻井分包商2个,排列分包商1个。、确定工作的着重点

根据工区状况,人员、设备投入情况、施工方式,以及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问题,把以下几点确立为主要风险:民爆物品管理问题、交通安全管理问题、油田设施安全问题。同时也是监督工作的着重点,针对风险情况,结合小队施工进度,制定有效监督工作计划,根据施工区域、施工工序,有计划的安排监督时间,对高风险区域,重点班组,进行全方位的跟踪监督。、监督计划的实施

“防为上,救次之,戒为下”,因此,预防工作是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为了充分体现“预防”为主的原则,必须全面实施监督计划,前期着重检查小队组织机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情况,人员培训情况,要害部位及营地建设规范情况,在项目运作期间,检查监督各项制度落实情况、把工作的重点放在施工现场,严抓“三违”现象,结合工区特点,把监督工作重点放在以下几个方面:

1、着重民爆物品管理的监督检查,防止爆炸、丢失事故发生;

2、狠抓车辆交通管理,严防交通事故发生;

3、加强油区作业现场的监督,防止油田设施损坏、火灾及触电事故发生;

4、根据施工进度,合理安排监督时间,早晨,监督检查人员安全乘车、车辆行驶情况,检查vts的使用,旅程管理制度的落实。上午,检查民爆物品领取、发放及工地运输安全情况,然后到推土机在油区作业现场,检查炮点距油田设施安全距离,检查推土机在推路过程中对油田地面设施、地下输油管道、地下电缆、地下光缆的保护情况。下午,到分包商钻井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制止,并监督整改,或限期整改,总之,应对危险区域、重点班组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及时发现隐患,制止隐患,防止隐患升级。晚上,积极参与小队员工安全教育及岗位培训,不足之处进行讲解,真正在提高员工安全思想意识上下功夫。

二、端正态度,摆正位置,明确监督目的我们监督人员灵活性较强,每年可能要参与3-4个项目或不同探区的监督工作,新的工作环境、地理环境、及施工方式,会不断改变我们监督工作方式,在工作上,人员交流上、领导沟通上,会有阻力,会有很长的磨合期,甚至会造成工作被动,通过几年来的工作经验之谈积累,及同行们私下交流,使我对此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1、端正态度、摆正位置:

作为我们监督人员,每参加一个项目,每到一个探区,首先应该端正态度、摆正位置,不能高高在上,摆架子,应很快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及生活环境,要真正把自己纳入到野外小队中去,融入到项目中,从思想上认作是小队一员分子,要深入群众,克己廉洁,多交流、多沟通,才能得到员工的信任和帮助,有时在现场发现不了的问题,会在员工谈话中得知,得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2、注意工作方式,以理服人

野外小队人员多,来自面广,人员复杂,素质不一,领导的管理方法各自不同,所以我们在平时的工作中,应注意工作方式,说话尽可能的婉转些,不能生硬死板,以事实为依据,以标准为准绳,以理服人。

3、明确监督工作目的监督人员,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应明确监督工作目的,我们不是为了整治那个人,那个小队,而是为了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安全生产,才是我们为此奋斗的目标。我个人认为,只要能做到这些,把握好分寸,在沟通上、处理问题上,就不会有太大的问题。

三、形势催人奋进

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是严格规范物探作业队职工的行为准则和全部活动的方针与目标。重视预防事故对野外物探作业中的各环节、各工序、各岗位、都进行有效的监控,确保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减少企业财产损失,保护生态环境免遭破坏是我们的目标。近些年来。随着hse管理工作不断深入,公司加大了hse管理工作的力度,加快了与国际接轨的步伐,陆续出台了新标准,新要求,使hse管理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同时也给我们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形势逼人,催人奋进,迫使我们不断去学习、去探索,使我们的监督工作更加完善,更加结合实际。严格按照管理体系、及规范要求,严格监督各种管理制度的落实,力争实现各项hse工作的程序化。以期通过hse管理,达到对施工中事故隐患的科学控制,实现安全生产是我们工作之目的。

招投标行业监管简报推荐 招投标监管工作汇报篇二

今年以来,我们在省纪委、省监察厅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国家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加强对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我市开展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和成效

二是规范招标行为,增强招投标透明度和评标公正性。对国家投资的项目,我们都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发包,严格控制邀请招标的项目。依法招标的项目,均在省指定媒介上发布了招标公告。在招标过程中,大多数项目都采取低价中标的办法,并且不使用标底,或标底(预算价)仅在评标中作参考,评标办法随招标文件一起公开。招标项目的评标专家从法定专家库中抽取,杜绝了部分监督人员参加评标的现象。

三是加大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今年以来,我们进一步加大了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管力度。

一是开展事前监督。要求计划、建设、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门在项目审批、招标核准、文件备案等前期环节,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审核把关,否则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责任。

二是开展事中监督。要求参与现场监督人员,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程序和要求实施监督,不得随意更改招标程序、内容和方式。

三是开展事后监督。实行了中标公示制度,凡有异议和投诉,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违反招投标规定的坚决进行纠正。上半年,我们妥善解决了市滨江建设公司、市气象局、市人防办、高坪开发区、西华师大、川北医学院新校区、消防支队7个单位对工程招投标提出的异议和投诉,对违纪行为进行了纠正,严肃查处了3起在建筑项目招投标中的违纪违法案件。顺庆区严肃查处了同仁乡党委、政府在无集体决议、无建设立项批复、无施工许可证、无项目经理,未公开招投标的情况下,擅自与一无任何建设资质的村支部书记签订了20余万元的《移民住房修建协议》的行为,对相关责任的追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通过加强监管,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走上了良性发展的轨道,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1-8月,我们共参加招投标现场监督30次,其中公开招标27宗,邀请招标3宗,委托代理17宗,自行招标13宗;公开招标的40个标段概算投资亿元,中标金额亿元,比预算下浮%。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违规招标。部分单位不以法律、法规为标准,而以过去的招标实践为依据,违规违法招标。对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人没有在指定媒介上按要求发布招标公告;有的招标人发放标书到开标的时间未达到法定的20天;有的招标人没有按照要求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专家没有达到规定的三分之二以上;有的没在法定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评标结束后也没有形成书面的评标报告。

二是暗箱操作。个别招标人针对我们采取的低价中标办法,想方设法排挤潜在投标人,主要表现在:有的针对不同的竞标人,将标段划得过细或过大,排挤潜在的投标人;有的通过提高投标保证金或人为设置其他附加条件等办法,排挤潜在的投标人;有的在资格预审中设立考察分或有倾向性的标准,排挤潜在投标人;有的滥用“低于成本”的规定,排挤不中意的投标人。

三是规避监督。有的招标人不按规定进行招标事项核准,擅自发布招标公告,发售招标文件,或者虽已核准,但未按照核准要求组织招标。,有的“三无”项目在没有完成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好建设资金,甚至连设计都未完成的情况下擅自进行招标。有的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不按照要求将有关招标文件送监督部门备案。

四是招标质量不高。个别项目的招标文件不按照要求编制,资金到位、拨付情况等重要内容不写,搞费率招标;有的项目搞草图招标,导致设计图纸与实际相差较大。这些项目中标后纠纷不断,结算价与预算价相差较大,难以有效控制招标项目的资金投入。另外,我市的招标代理机构资质普遍较低,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外地高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多以挂靠的方式在我市开展业务,代理水平也不高,难以达到规范招标行为、提高招标质量的目的。

三、今后工作的重点

(一)强化宣传,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我们将采取各种方式强化招投标法规的宣传,使主管部门、业主单位、投标企业充分认识规范招投标行为、培育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投标环境和净化建设市场的重要意义,促使他们在具体工作中依法办事。

(二)完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结合我市实际,完善招投标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一是完善招投标的法定程序,项目未依法批准、设计未完成、资金未落实不得进行招标。二是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的规定,招标事项一经核准,招标人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要报原核准部门批准。三是加强招标公告发布和资格预审监督。资格预审一般采取强制性标准法,凡符合强制性标准的潜在投标人都应允许参加投标,不得采用任何手段限制潜在投标人。四是进一步完善评标标准和办法。对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主要采用无标底评标办法;实行工程量清单(或施工图预算包干)招标,合理低价中标。五是实行投标承包风险包干制度。招标文件不得有暂定价格以及留有其他报价缺口的条款。对风险范围内的工程造价包干,施工过程和竣工结算时不得调整。超过风险包干系数范围的任何变更,必须得到项目审批部门和财政部门的同意,有关单位有过错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强化监督,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一是建立完善招投标监督体系,建立健全招投标监督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并有效开展招投标监督工作。二是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肃查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违法违纪行为。重点查处工程建设中违规、虚假、规避招标和业主、投标人、评标专家、代理机构及执业人员违规操作和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等行为。对以身犯禁、逾越红线者,轻则取消其晋升、奖励资格,重则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招投标行业监管简报推荐 招投标监管工作汇报篇三

近年来,各有关部门不断加强对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监管,在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招投标过程和监管中依然存在不少问题,影响和制约了招投标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一)监管体制不统一,法规制度不健全

目前的招标监管体制,可以说是一种以部门分散监管为主,综合监督为辅的体制,即:分别由水利、交通、建设、国土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发改委负责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指导、协调以及对重大建设项目工程招投标和工业项目招投标的监督检查。这种部门分散监管模式所引发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招投标监管中部门职能交叉、多头管理、条块分割、同体监督,监督越位和缺位现象同时并存,造成了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混乱无序的局面。另外,工程招投标相关法规制度不健全,如部门法规及各种配套政策之间相互掣肘,对于招投标中的违规违法行为,《招标投标法》及相应的配套规定只讲了“不准”,而没有讲违反了怎么办,致使对一些钻政策漏洞的违法违规行为,因缺乏明确的法律、行政法规处罚条款而难以查处等等,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监管工作的难度。

(二)规避招标,逃避监管

主要方式有:一是把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千方百计找各种理由将其变为邀请招标。二是肢解工程,化整为零。把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分割成几个独立的小项目,使每个小项目的金额均在招标要求的规模标准以下,从而达到规避招标的目的。三是部分招标,只对项目的部分工程进行招标,附属工程则直接发包。四是一些业主单位为了私利,把应当招投标的项目直接交给自己所属的单位完成。

(三)参与招投标的主体行为不规范,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

首先,有些业主行为不规范。一些业主除了采取各种方式规避公开招标以外,有的还在招标过程中向管理单位、中介机构、投标企业乱提条件;有的在招标中与投标人存在着利益的交换,与投标人、代理机构相互串通,制定带有倾向性的、不合理的评标办法,虚假招标,明招暗定,甚至搞阴阳合同,严重扰乱了招标市场秩序。其次,部分中介机构行为不端。一些中介机构不中立、不公正,拿谁的钱为谁说话。有的招标代理机构为了取得代理业务,一味迎合业主,弄虚作假,甚至帮助业主出谋划策钻法律空子;有的招标代理机构则与投标单位相互串通,破坏了招标的公平性。再次,一些投标企业存有违规行为。投标中有时出现投标单位相互串通的情况,彼此达成协议,出现陪标、串标、借机抬高或压低标价,损害投资人利益的现象,使招投标流于形式。投标企业中标后,违法分包、转包的现象也比较多见。

(四)权力干预市场,地方保护现象不同程度的存在

在实际招投标运行中,一些有着这样或那样特殊权力的部门,严重违反《招标投标法》,凭借其职权,向投资人“推荐”开发商,或是向承揽工程企业“推荐”分包队伍,干预工程的发包和承包。有的项目业主不按规定发布招标公告、控制信息的发布范围、随意缩短某一程序的时限;有些地区或部门为确保本地、本系统企业中标,违法设置投标许可,采取歧视性资质审查、越权指定招标公告发布媒体、限制招标公告发布范围和地点、制定不公平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等,排斥外地或外系统的投标人,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违反了优胜劣汰的市场法规。

(五)执法监督检查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强化

一是个别领域存在行政主管部门招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检查不到位、力度不大、监控手段落后、信息化水平不高、监督力量不足的问题,难以做到严格按程序对招投标实施有效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督。二是存在行政主管部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社会监督太弱、监督相对滞后等问题。三是工程招投标监管中存在重管理轻查处、重检查轻处理的现象,致使不少规避招标、虚假招标、串通招投标的行为没有得到及时纠正处理。

招投标行业监管简报推荐 招投标监管工作汇报篇四

我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经过近年来的多方努力和实践探索,已初步走上了管理比较严格、运作比较规范、落实效果较好、招投标市场发育整体平稳健康的轨道。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完善制度,把好招投标方案审批关

一是坚持审批招投标实施方案。对所有政府投资项目坚持审批项目招投标实施方案,必要时进行集体讨论审签;二是坚持对一些小项目,在申报项目初步设计(或可研报告)时一并申报招投标实施方案,将招投标方案与工程可研报告一次审查批准,以更好地提高工作效率和强化项目服务;三是对于大中型项目,先完成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待具备招标条件后,另行报批招标实施方案;四是坚持规范的审批流程。

(二)强化招标程序,实行全程监督

一是指导成立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对每个项目的招投标实施方案,都指导成立由项目县区或项目主管部门的领导牵头,发改、监察、财政、建设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支持和监督项目法人组织招标,对招标中出现的问题由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和研究解决;二是认真核准招标公告发布申报表。对招标公告详细审核盖章后,由项目法人在规定的新闻媒体上发布;三是参与开标、评标过程监督。对政府投资性建设项目的开标、评标活动,实行全程参与监督;四是坚持对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实行3日以上的公示制度,以保证充足的社会监督时效;五是坚持后审制度。对完成招投标的项目,在发出中标通知书15日内,要求将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专家来源、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细则、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等情况报发改部门备案,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较好的后审作用。

(三)全面检查和重点稽察相结合

多年来,我们会同监察、财政、审计、规划等部门每年组织两次以上重点项目和政府投资性项目的全面检查。在检查中,将项目招投标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以期从中查找问题,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完善提高。同时,市重点项目稽察办每年对全市国债重点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性项目,有计划的进行重点稽察或专项稽察。几年来,我们先后对全市公路交通、公检法司、文教卫生、农林水利和城市基础设施等二百多个项目进行了检查、稽察,对规范项目招投标活动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也收到了显著的效果。

(四)积极协调解决招投标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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